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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达电路(301628)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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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301628 强达电路 更新日期:2024-11-2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2.项目投资】 暂无数据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 2024-11-19│对外担保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并于2024年5月6日召开2023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同意20 24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江西强达电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强达”)和南通强达电 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强达”)向银行申请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综合授信额 度。实际授信额度可在总额度范围内相互调剂、循环使用,将不再就每笔授信或阶段事宜另行 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 为满足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 深圳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期限1年,江西强达为公司向招商银行 深圳分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二)本次担保审议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属于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为上市公司提供担保,江西强达 已履行了内部审批程序,本次担保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 2024-10-25│其他事项 ──────┴────────────────────────────────── 发行人的股票简称为“强达电路”,股票代码为“301628”。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人民 币28.18元/股。 本次发行采用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 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的方式进行,不进行网下询价和配售。本次发行新股1, 884.40万股,本次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7,537.58万股,发行股份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比 例约为25.00%,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不安排老股转让。本次发行网上发行1,884.40万股,占 本次发行总量的100%。本次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 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本次发行的网上认购缴款工作已于2024年10月23日(T+2日)结束。具体情况如下: 一、新股认购情况统计 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深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对本次网上发行的新股认购情况进行了统计,结果如 下: 1、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股):18,760,762 2、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金额(元):528,678,273.16 3、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数量(股):83,238 4、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金额(元):2,345,646.84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情况 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股数全部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股份 的数量为83,238股,包销金额为2,345,646.84元。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股份数量占总发行 数量的比例为0.44%。 2024年10月25日(T+4日),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包销资金与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资 金扣除保荐承销费后一起划给发行人。发行人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交股份登记申请,将包 销股份登记至保荐人(主承销商)指定证券账户。 三、本次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费用总额为7,781.98万元,其中: 1、承销及保荐费:4,715.49万元; 2、审计及验资费:1,625.55万元; 3、律师费:855.49万元; 4、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512.26万元; 5、发行手续费及其他费用:73.19万元。 注:本次发行各项费用均为不含增值税金额,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存在微小差异 ,为四舍五入造成。发行手续费中包含本次发行的印花税,税基为扣除印花税前的募集资金净 额,税率为0.025%。 ──────┬────────────────────────────────── 2024-10-23│其他事项 ──────┴────────────────────────────────── 深圳市强达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强达电路”、“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 “深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 〔2024〕1140号)。 本次发行采用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 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的方式进行,不进行网下询价和配售。全部为公开发行 新股,不安排老股转让。发行人和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或“保荐人 (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为1884.40万股,发行价格为28.18元/股。本次 发行网上发行股票数量为1884.4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100%。本次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 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根据《深圳市强达电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发行 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于2024年10月22日(T+1日)上午在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5号深 业中心311室主持了强达电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发行中签摇号仪式。摇号 仪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摇号过程及结果在深圳市罗湖公证处代表的监督下进 行并公证。 ──────┬────────────────────────────────── 2024-10-22│其他事项 ──────┴────────────────────────────────── 深圳市强达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强达电路”、“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不超过1884.4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 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4〕1140号)。 发行人的股票简称为“强达电路”,股票代码为“301628”。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或“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 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8.18元/股。 本次发行采用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 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的方式进行,不进行网下询价和配售。本次发行新股18 84.40万股,本次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7537.58万股,发行股份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约为25.00%,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不安排老股转让。本次发行网上发行1884.40万股,占本 次发行总量的100%。 本次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即 可流通。 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于2024年10月21日(T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 行“强达电路”股票1884.40万股。 ──────┬────────────────────────────────── 2024-10-18│其他事项 ──────┴────────────────────────────────── 根据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发布的《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行业统计分类指引》(2023年 ),深圳市强达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强达电路”、“发行人”或“公司”)所属行 业为“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C39)”。 截至2024年10月16日(T-3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 率为33.94倍。 本次发行价格28.18元/股对应发行人2023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 东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24.98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 盈率33.94倍(截至2024年10月16日,T-3日);低于招股说明书中所选可比公司2023年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算术平均静态市盈率41.24倍(截至2024年1 0月16日(T-3日),扣除异常值和极值),但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 风险。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 资决策。 强达电路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8号〕)(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5号〕)、《深圳证券 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深证上〔2023〕100号)(以下简称“ 《业务实施细则》”)、《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深证上〔2018〕 279号)(以下简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首次公开发行证券承销业务规则》(中 证协发〔2023〕18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自律规则等文件,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以下简称“深交所”)有关股票发行上市规则和最新操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或“保荐人(主承销商)”)担任本次发 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 本次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采用按市值申购定价发行方式进行,请网上投资 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深交所公布的《网上发行实施细则》。 ──────┬────────────────────────────────── 2024-10-18│其他事项 ──────┴────────────────────────────────── 根据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发布的《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行业统计分类指引》(2023年 ),深圳市强达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强达电路”、“发行人”或“公司”)所属行 业为“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C39)”。截至2024年10月16日(T-3日),中证 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33.94倍。 本次发行价格28.18元/股对应发行人2023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 东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24.98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 盈率33.94倍;低于招股说明书中所选可比公司2023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 公司股东净利润的算术平均静态市盈率41.24倍(截至2024年10月16日(T-3日),扣除异常值 和极值),但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提请投 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强达电路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1884.4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创业板上市(以下简 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 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4 〕1140号)。 经发行人和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 ”或“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采用直接定价方式,全部股份通过网上向 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不进行网下询价 和配售。本次发行数量为1884.40万股,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不安排老股转让。本次发行的 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 本次发行的股票拟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 本次发行将于2024年10月21日(T日)分别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实施。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特别提请投资者关注以下内容: 1、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的发行流程、申购、缴款、弃购股份处理等环节,具体 内容如下: (1)本次发行采用直接定价方式,全部股份通过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 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不进行网下询价和配售 。 (2)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综合考虑发行人所处行业、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 、公司基本面、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以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28.1 8元/股。 投资者请按此价格在2024年10月21日(T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并采用网上按市值申购 方式进行申购,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本次发行网上申购日为2024年10月21日(T日), 网上申购时间为9:15-11:30,13:00-15:00。 (3)自主表达申购意向: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概括委托证券公司代 其进行新股申购。 (4)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2024年10月23日(T+2日)公告的《深圳市强达 电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 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中签的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4年10月23 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 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5)中签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当出现网上投资者缴款认 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 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6)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 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 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 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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