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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宇新材(301630)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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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301630 同宇新材 更新日期:2025-07-0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25-07-01│ 84.00│ ---│ └───────────┴───────────┴───────────┴───────────┘ 【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暂无数据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 2025-07-03│其他事项 ──────┴────────────────────────────────── 同宇新材料(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 上市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5〕907号)。 本次发行采用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 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的方式进行,全部为新股,不转让老股。发行人和保荐 人(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 行数量为1000.00万股,发行价格为84.00元/股。本次发行中网上发行1000.00万股,占本次发 行总量的100%。本次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根据《同宇新材料(广东)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于2025年7月2日(T+1日)上午在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5号 深业中心311室主持了同宇新材料(广东)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签摇号仪式。摇 号仪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深圳市罗湖公证处代表的监督下进行并公证。 凡参与本次网上定价发行申购同宇新材料(广东)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的投资者持有的申购 配号尾数与上述号码相同的,则为中签号码。中签号码共有20000个,每个中签号码只能认购5 00股同宇新材料(广东)股份有限公司A股股票。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同宇新材料(广东)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5年7月3 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 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网上投资 者放弃认购的股份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当出现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保 荐人(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 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 、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 、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本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向已参与网上申购并中签的网上投资者送达获配缴款通知。 ──────┬────────────────────────────────── 2025-07-02│其他事项 ──────┴────────────────────────────────── 同宇新材料(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同宇新材”)首次公开发行 100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 下简称“深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证 监许可〔2025〕907号)。 发行人的股票简称为“同宇新材”,股票代码为“301630”。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或“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 发行价格为84.00元/股。本次发行采用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 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的方式进行,全部为新股,不转让 老股。本次发行数量为1000.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25.00%,本次公开发行后总股 本为4000.00万股。本次网上发行数量为1000.0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100%。本次发行的股 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于2025年7月1日(T日)利用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行 “同宇新材”股票1000.00万股。 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深交所提供的数据,对本次网上发行的申购情况进行了统计,结 果如下: 本次网上定价发行有效申购户数为11335866户,有效申购股数为87639837000股,配号总 数为175279674个,起始号码为000000000001,截止号码为000175279674。本次网上定价发行 的中签率为0.0114103361%,网上投资者有效申购倍数为8763.98370倍。 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定于2025年7月2日(T+1日)上午在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 045号深业中心311室进行本次网上发行申购的摇号抽签,并将于2025年7月3日(T+2日)披露 网上摇号中签结果。 本次发行的缴款环节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并于2025年7月3日(T+2日)及时履行缴款义 务: 1、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同宇新材料(广东)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网上投资者缴款时,应遵 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2025年7月3日(T+2日)日终,中签的投资者应确保其资 金账户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 投资者自行承担。 中签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2、当出现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 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3、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 之日起即可流通。 4、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 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 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 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 2025-06-30│其他事项 ──────┴────────────────────────────────── 1、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的发行流程、申购、缴款、弃购股份处理等环节,具体 内容如下: (1)本次发行采用直接定价方式,全部股份通过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 限售存托凭证市值(以下简称“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不进行网下询价和配售。 (2)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 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84.00元/股 。 投资者请按此发行价格在2025年7月1日(T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并采用网上按市值申 购方式进行申购,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网上申购日为2025年7月1日(T日),网上申购 时间为9:15-11:30,13:00-15:00。 (3)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概括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4)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2025年7月3日(T+2日)披露的《同宇新材料( 广东)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 义务,网上投资者缴款时,应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2025年7月3日(T+2日) 日终,中签的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 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中签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当出现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 份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 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 2025-06-30│其他事项 ──────┴────────────────────────────────── 1、本次发行采用直接定价方式,全部股份通过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 售存托凭证市值(以下简称“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不 进行网下询价和配售。 2、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 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84.00元/股。 投资者请按此价格在2025年7月1日(T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并采用网上按市值申购方 式进行申购,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网上申购日为2025年7月1日(T日),网上申购时间 为9:15-11:30,13:00-15:00。 3、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概括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4、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2025年7月3日(T+2日)披露的《同宇新材料(广 东)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 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网上投资者缴款时,应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 公司的相关规定。2025年7月3日(T+2日)日终,中签的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有足额的新 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5、中签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当出现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 的股份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 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6、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 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 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 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7、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请认真 阅读本公告及2025年6月30日(T-1日)披露的《同宇新材料(广东)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充分了解市场风险,审慎参与本次新股发行。 8、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承诺,截至本公告发布日,不存在影响本次发行的重大 事项。 ──────┬────────────────────────────────── 2025-06-27│其他事项 ──────┴────────────────────────────────── 同宇新材料(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 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5〕907号) 。 本次发行采用直接定价方式,全部股份通过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 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不进行网下询价和配售 。本次发行数量为1000.00万股,其中网上发行数量为1000.0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100.00 %。本次发行股份全部为新股,不转让老股。本次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为了便 于投资者了解发行人的基本情况、发展前景和本次发行的相关安排,发行人和本次发行的保荐 人(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将就本次发行举行网上路演。 1、网上路演网站:全景路演(网址:https://rs.p5w.net); 2、网上路演时间:2025年6月30日(T-1日,周一)14:00-17:00; 3、参加人员:发行人管理层主要成员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相关人员。本次发行的招股 说明书全文及相关资料可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中 证网,网址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网址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网址www.stcn .com;证券日报网,网址www.zqrb.cn;经济参考网,网址www.jjckb.cn;中国金融新闻网, 网址www.financialnews.com.cn;中国日报网,网址cn.chinadaily.com.cn)查阅。 ──────┬────────────────────────────────── 2025-06-27│其他事项 ──────┴────────────────────────────────── 项目保荐代表人、协办人及项目组其他成员情况 (一)保荐代表人及其执业情况 林剑锋先生,兴业证券投资银行总部业务董事,保荐代表人,金融学硕士。 曾负责或参与的项目包括三钢闽光(002110.SZ)IPO项目、毅昌科技(002420.SZ)IPO项 目、华锋股份(002806.SZ)IPO项目、富满微(300671.SZ)IPO项目等。 万弢先生,兴业证券投资银行业务总部业务董事,保荐代表人,会计学博士。 曾先后负责或参与鸿利智汇(300219.SZ)、柯利达(603828.SH)等再融资项目;捷成股 份(300182.SZ)重大资产重组项目等。 (二)项目协办人及其执业情况 朱真先生,兴业证券投资银行总部资深经理,曾先后负责和参与文峰股份(601010.SH) 、粤传媒(002181.SZ)、海联金汇(002537.SZ)、天玑科技(300245.SZ)、国恩股份(002 768.SZ)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国恩股份(002768.SZ)、金科股份(000656.SZ)、罗普斯 金(002333.SZ)非公开发行项目;金科股份(000656.SZ)发行公司债项目;金科股份(0006 56.SZ)借壳重庆东源股份有限公司上市的重大资产重组项目等。 (三)项目组其他成员情况 项目组其他成员:袁涵、葛亮、林菀坪、高一蕖、陈骥、尹涵、单吟、付芸。 ──────┬────────────────────────────────── 2025-06-27│其他事项 ──────┴────────────────────────────────── (一)本次证券发行项目协办人及保荐业务执业情况 本次证券发行项目的协办人为朱真,其保荐业务执业情况如下: 曾先后负责和参与文峰股份(601010)、粤传媒(002181)、海联金汇(002537)、天玑 科技(300245)、国恩股份(002768)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国恩股份(002768)、金科股 份(000656)、罗普斯金(002333)再融资项目;金科股份(000656)发行公司债项目;金科 股份(000656)借壳重庆东源股份有限公司的重大重组项目等。 (二)本次证券发行项目组其他成员 本次证券发行项目组其他成员包括:袁涵、葛亮、林菀坪、高一蕖、陈骥、尹涵、单吟、 付芸。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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