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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宇新材(301630)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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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301630 同宇新材 更新日期:2026-06-0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25-07-01│ 84.00│ 7.60亿│ └───────────┴───────────┴───────────┴───────────┘ 【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江西同宇新材料有限│ 12.00亿│ 6.78亿│ 6.78亿│ 100.00│ 1207.32万│ ---│ │公司年产20万吨电子│ │ │ │ │ │ │ │树脂项目(一期)项│ │ │ │ │ │ │ │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1.00亿│ 8207.03万│ 8207.03万│ 100.00│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 纪仲林 252.00万 6.30 70.00 2025-09-17 章星 50.00万 1.25 19.38 2026-01-23 苏世国 32.00万 0.80 4.08 2026-05-19 ───────────────────────────────────────────────── 合计 334.00万 8.35 ───────────────────────────────────────────────── 【质押明细】 ┌────────┬──────────────┬────────┬──────────────┐ │公告日期 │2026-05-19 │质押股数(万股) │32.00 │ ├────────┼──────────────┼────────┼──────────────┤ │质押占所持股(%) │4.08 │质押占总股本(%) │0.80 │ ├────────┼──────────────┴────────┴──────────────┤ │股东名称 │苏世国 │ ├────────┼──────────────────────────────────────┤ │质押方 │深圳市中小担非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6-05-18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6年05月18日苏世国质押了32.0万股给深圳市中小担非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6-01-23 │质押股数(万股) │5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19.38 │质押占总股本(%) │1.25 │ ├────────┼──────────────┴────────┴──────────────┤ │股东名称 │章星 │ ├────────┼──────────────────────────────────────┤ │质押方 │深圳市深担增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6-01-21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6年01月21日章星质押了50.0万股给深圳市深担增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5-09-17 │质押股数(万股) │252.00 │ ├────────┼──────────────┼────────┼──────────────┤ │质押占所持股(%) │70.00 │质押占总股本(%) │6.30 │ ├────────┼──────────────┴────────┴──────────────┤ │股东名称 │纪仲林 │ ├────────┼──────────────────────────────────────┤ │质押方 │西藏信托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5-09-16 │质押截止日 │2027-09-28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5年09月16日纪仲林质押了252.0万股给西藏信托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 │ └────────┴──────────────────────────────────────┘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同宇新材料│江西同宇新│ 2.00亿│人民币 │--- │--- │--- │是 │否 │ │(广东)股│材料有限公│ │ │ │ │ │ │ │ │份有限公司│司 │ │ │ │ │ │ │ │ ├─────┼─────┼─────┼────┼─────┼─────┼────┼───┼───┤ │同宇新材料│江西同宇新│ 6000.00万│人民币 │--- │--- │--- │否 │否 │ │(广东)股│材料有限公│ │ │ │ │ │ │ │ │份有限公司│司 │ │ │ │ │ │ │ │ ├─────┼─────┼─────┼────┼─────┼─────┼────┼───┼───┤ │同宇新材料│江西同宇新│ 5000.00万│人民币 │--- │--- │--- │否 │否 │ │(广东)股│材料有限公│ │ │ │ │ │ │ │ │份有限公司│司 │ │ │ │ │ │ │ │ ├─────┼─────┼─────┼────┼─────┼─────┼────┼───┼───┤ │同宇新材料│江西同宇新│ 5000.00万│人民币 │--- │--- │--- │否 │否 │ │(广东)股│材料有限公│ │ │ │ │ │ │ │ │份有限公司│司 │ │ │ │ │ │ │ │ ├─────┼─────┼─────┼────┼─────┼─────┼────┼───┼───┤ │同宇新材料│江西同宇新│ 4000.00万│人民币 │--- │--- │--- │否 │否 │ │(广东)股│材料有限公│ │ │ │ │ │ │ │ │份有限公司│司 │ │ │ │ │ │ │ │ └─────┴─────┴─────┴────┴─────┴─────┴────┴───┴───┘ 【9.重大事项】 ──────┬────────────────────────────────── 2026-05-26│对外担保 ──────┴────────────────────────────────── 同宇新材料(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 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生产经营需要,江西同宇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同宇”)拟向银行申请 综合授信合计不超过人民币6.00亿元,授信期限不超过3年,实际授信额度以最终银行审批的 授信额度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 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5)。 公司拟为江西同宇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 00亿元。本次担保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反担保或多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等方式 ,担保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担保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但任一时点的最高担保余额不得超过本担保额度。为提高决策效率,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 ,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确定具体担保事宜并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 2026-05-26│银行授信 ──────┴────────────────────────────────── 同宇新材料(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 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有关事 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基本情况 为实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江西同宇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同宇”)年度经营目 标,满足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公司及江西同宇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共计不超过人民币11 .00亿元,其中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亿元,江西同宇向银行申请综 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亿元。授信用于办理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借款、 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进出口贸易融资、抵押贷款等综合授信业务。 本次申请综合授信业务额度为公司及江西同宇拟申请的最高限额,实际授信额度以最终银 行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江西同宇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授信 期限不超过3年。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根据实际经营情况需求在上述期限及额度范围内具体执行并签署相 关文件。本次公司及江西同宇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事项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符合公 司和股东的利益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敬请广大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 2026-05-26│其他事项 ──────┴────────────────────────────────── 公司于2026年5月2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 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 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就相关事项 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 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 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 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 务所共有合伙人233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07人,其中8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4年度收入总额为251025.8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3486 2.94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23764.58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518家上市公司2024年 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62047.52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 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等多个行业。 2024年度,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38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5亿 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 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 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共同就20 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 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 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3、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 、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4次、自律处分1次。 10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4次(共2个项目)、监督管 理措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9次、纪律处分10次、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任项目合伙人:沈重,201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 ,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多家 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任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朱晓宇,2016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 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 签署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任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高雪伟,202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 司审计业务,2025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 签署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冉士龙,199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 师事务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 2、诚信记录 拟任项目合伙人沈重、拟任签字注册会计师高雪伟、拟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冉士龙近三 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 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拟任签字注册会计师朱晓宇于2026年1月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出具的 警示函。除此之外,其近三年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 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 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和《中国注册 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 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 审计收费。 关于2026年度审计费用、内控审计费用,董事会将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审 计服务的性质、工作量及公司审计的实际工作情况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 2026-05-26│其他事项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 性: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6月15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6月15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6年06月15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6月09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 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 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 2026-05-19│股权质押 ──────┴────────────────────────────────── 同宇新材料(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持股5%以上股东苏世 国先生的通知,获悉苏世国先生对所持有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 ──────┬────────────────────────────────── 2026-04-21│其他事项 ──────┴──────────────────────────────────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 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基本情况 (一)分配基准:2025年度 (二)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合并会计报表实现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7306022.58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15481628.65元,本年度提 取法定盈余公积金5000000.00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合并报表中累计可供股东分配 的利润为658276016.78元,经审计母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672381629.08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利润分配应当以最近 一期经审计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 低的原则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避免出现超分配的情况。因此,2025年末公司可分配利润 为658276016.78元。 (三)基于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盈利能力和股本结构,以及对未来发展 的预期,结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发展阶段的情况,充分考虑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 ,兼顾股东回报与公司发展,在保证公司健康持续发展的情况下,公司拟以2025年年末总股本 40000000股为基数,进行如下分配: 1.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2.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88000000.00元( 含税); 2.本年度公司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合计转增股本1600000 0股,转增后总股本为56000000股,本次不送红股。 (四)若本预案获股东会审议通过,2025年度公司预计现金分红总额为88000000.00元( 含税),占2025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69.12%。 (五)在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 ,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现金分红比例;同时拟维持转增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 股转增比例。 ──────┬────────────────────────────────── 2026-04-21│委托理财 ──────┴──────────────────────────────────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稳健型的低风险或中低风险理财产品; 2、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 3、特别风险提示:同宇新材料(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使用部分闲 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时,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稳健型的低风险或中低风险型理财 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 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2026年4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 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 高、流动性好、稳健型的低风险或中低风险理财产品,单笔低风险、中低风险理财产品期限最 长不超过12个月,保本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36个月。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本金不得超过 该额度上限。同时,公司于2025年9月2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3.9亿元 人民币委托理财的额度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失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一、投资 情况概况 1、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 2、投资品种 公司选择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稳健型的低风险或中低风险理财产品。理财产品的 受托方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证券公司、信托等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以上投资品 种不涉及证券投资,不用于购买股票及其衍生产品等风险等级较高的理财产品。 3、投资额度与期限 由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稳 健型的低风险或中低风险理财产品。单笔低风险、中低风险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 保本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36个月。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 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本金不得超过该额度上限。 4、实施方式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在决议有效期、投资额度及投资品种内,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 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组织实施。 5、资金来源 本次进行委托理财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部分闲置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 贷资金的情况。 6、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且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 委托理财,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的原则,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不影响公司正常资金运转所需,不会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委托理财,可以提高 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和现金流 量等不会造成重大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将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 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及其他相关规定与指南进行会计 核算及列报。最终会计处理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 2026-01-23│股权质押 ──────┴────────────────────────────────── 同宇新材料(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持股5%以上股东章星 先生的通知,获悉章星先生对所持有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本次质押股份不存在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三、其他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章星先生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被冻结或拍卖等情况,其所质押的股份 不存在平仓或被强制过户的风险。上述质押行为不会对公司经营管理、公司治理产生重大影响 。 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股份质押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2025-10-13│其他事项 ──────┴────────────────────────────────── 同宇新材料(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4日召开了第二届 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并于2025年9月16日召开了2025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上述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经营范围、修订〈 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 .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备案手续,并取得肇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换发的《营业执照》。 ──────┬────────────────────────────────── 2025-09-23│委托理财 ──────┴────────────────────────────────── 1、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稳健型的中低风险型理财产品; 2、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9亿元; 3、特别风险提示:同宇新材料(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使用部分闲 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时,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稳健型的中低风险型理财产品,但 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 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2025年9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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