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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宇新材(301630)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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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301630 同宇新材 更新日期:2026-05-0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25-07-01│ 84.00│ 7.60亿│ └───────────┴───────────┴───────────┴───────────┘ 【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江西同宇新材料有限│ 12.00亿│ 6.78亿│ 6.78亿│ 100.00│ 1207.32万│ ---│ │公司年产20万吨电子│ │ │ │ │ │ │ │树脂项目(一期)项│ │ │ │ │ │ │ │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1.00亿│ 8207.03万│ 8207.03万│ 100.00│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 纪仲林 252.00万 6.30 70.00 2025-09-17 章星 50.00万 1.25 19.38 2026-01-23 ───────────────────────────────────────────────── 合计 302.00万 7.55 ───────────────────────────────────────────────── 【质押明细】 ┌────────┬──────────────┬────────┬──────────────┐ │公告日期 │2026-01-23 │质押股数(万股) │5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19.38 │质押占总股本(%) │1.25 │ ├────────┼──────────────┴────────┴──────────────┤ │股东名称 │章星 │ ├────────┼──────────────────────────────────────┤ │质押方 │深圳市深担增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6-01-21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6年01月21日章星质押了50.0万股给深圳市深担增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5-09-17 │质押股数(万股) │252.00 │ ├────────┼──────────────┼────────┼──────────────┤ │质押占所持股(%) │70.00 │质押占总股本(%) │6.30 │ ├────────┼──────────────┴────────┴──────────────┤ │股东名称 │纪仲林 │ ├────────┼──────────────────────────────────────┤ │质押方 │西藏信托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5-09-16 │质押截止日 │2027-09-28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5年09月16日纪仲林质押了252.0万股给西藏信托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 │ └────────┴──────────────────────────────────────┘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同宇新材料│江西同宇新│ 2.00亿│人民币 │--- │--- │--- │是 │否 │ │(广东)股│材料有限公│ │ │ │ │ │ │ │ │份有限公司│司 │ │ │ │ │ │ │ │ ├─────┼─────┼─────┼────┼─────┼─────┼────┼───┼───┤ │同宇新材料│江西同宇新│ 6000.00万│人民币 │--- │--- │--- │否 │否 │ │(广东)股│材料有限公│ │ │ │ │ │ │ │ │份有限公司│司 │ │ │ │ │ │ │ │ ├─────┼─────┼─────┼────┼─────┼─────┼────┼───┼───┤ │同宇新材料│江西同宇新│ 5000.00万│人民币 │--- │--- │--- │否 │否 │ │(广东)股│材料有限公│ │ │ │ │ │ │ │ │份有限公司│司 │ │ │ │ │ │ │ │ ├─────┼─────┼─────┼────┼─────┼─────┼────┼───┼───┤ │同宇新材料│江西同宇新│ 5000.00万│人民币 │--- │--- │--- │否 │否 │ │(广东)股│材料有限公│ │ │ │ │ │ │ │ │份有限公司│司 │ │ │ │ │ │ │ │ ├─────┼─────┼─────┼────┼─────┼─────┼────┼───┼───┤ │同宇新材料│江西同宇新│ 4000.00万│人民币 │--- │--- │--- │否 │否 │ │(广东)股│材料有限公│ │ │ │ │ │ │ │ │份有限公司│司 │ │ │ │ │ │ │ │ └─────┴─────┴─────┴────┴─────┴─────┴────┴───┴───┘ 【9.重大事项】 ──────┬────────────────────────────────── 2026-04-21│其他事项 ──────┴──────────────────────────────────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 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基本情况 (一)分配基准:2025年度 (二)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合并会计报表实现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7306022.58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15481628.65元,本年度提 取法定盈余公积金5000000.00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合并报表中累计可供股东分配 的利润为658276016.78元,经审计母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672381629.08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利润分配应当以最近 一期经审计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 低的原则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避免出现超分配的情况。因此,2025年末公司可分配利润 为658276016.78元。 (三)基于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盈利能力和股本结构,以及对未来发展 的预期,结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发展阶段的情况,充分考虑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 ,兼顾股东回报与公司发展,在保证公司健康持续发展的情况下,公司拟以2025年年末总股本 40000000股为基数,进行如下分配: 1.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2.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88000000.00元( 含税); 2.本年度公司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合计转增股本1600000 0股,转增后总股本为56000000股,本次不送红股。 (四)若本预案获股东会审议通过,2025年度公司预计现金分红总额为88000000.00元( 含税),占2025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69.12%。 (五)在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 ,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现金分红比例;同时拟维持转增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 股转增比例。 ──────┬────────────────────────────────── 2026-04-21│委托理财 ──────┴──────────────────────────────────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稳健型的低风险或中低风险理财产品; 2、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 3、特别风险提示:同宇新材料(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使用部分闲 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时,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稳健型的低风险或中低风险型理财 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 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2026年4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 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 高、流动性好、稳健型的低风险或中低风险理财产品,单笔低风险、中低风险理财产品期限最 长不超过12个月,保本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36个月。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本金不得超过 该额度上限。同时,公司于2025年9月2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3.9亿元 人民币委托理财的额度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失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一、投资 情况概况 1、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 2、投资品种 公司选择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稳健型的低风险或中低风险理财产品。理财产品的 受托方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证券公司、信托等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以上投资品 种不涉及证券投资,不用于购买股票及其衍生产品等风险等级较高的理财产品。 3、投资额度与期限 由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稳 健型的低风险或中低风险理财产品。单笔低风险、中低风险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 保本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36个月。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 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本金不得超过该额度上限。 4、实施方式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在决议有效期、投资额度及投资品种内,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 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组织实施。 5、资金来源 本次进行委托理财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部分闲置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 贷资金的情况。 6、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且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 委托理财,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的原则,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不影响公司正常资金运转所需,不会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委托理财,可以提高 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和现金流 量等不会造成重大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将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 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及其他相关规定与指南进行会计 核算及列报。最终会计处理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 2026-01-23│股权质押 ──────┴────────────────────────────────── 同宇新材料(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持股5%以上股东章星 先生的通知,获悉章星先生对所持有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本次质押股份不存在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三、其他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章星先生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被冻结或拍卖等情况,其所质押的股份 不存在平仓或被强制过户的风险。上述质押行为不会对公司经营管理、公司治理产生重大影响 。 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股份质押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2025-10-13│其他事项 ──────┴────────────────────────────────── 同宇新材料(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4日召开了第二届 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并于2025年9月16日召开了2025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上述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经营范围、修订〈 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 .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备案手续,并取得肇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换发的《营业执照》。 ──────┬────────────────────────────────── 2025-09-23│委托理财 ──────┴────────────────────────────────── 1、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稳健型的中低风险型理财产品; 2、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9亿元; 3、特别风险提示:同宇新材料(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使用部分闲 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时,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稳健型的中低风险型理财产品,但 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 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2025年9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 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9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稳健型的中低风险型理财产品,单笔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上述额度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现将有关 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况 1、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 2、投资品种 公司选择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稳健型的中低风险型理财产品。理财产品的受托方 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证券公司、信托等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以上投资品种不涉 及证券投资,不用于购买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以证券投资为目的及无担保债券 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 3、投资额度与期限 由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共同使用最高额度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9亿元的闲置自有 资金购买风险可控、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单笔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 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4、实施方式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在决议有效期、投资额度及投资品种内,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 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组织实施。 5、资金来源 本次进行委托理财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部分闲置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 贷资金的情况。 6、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且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 委托理财,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的原则,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不影响公司正常资金运转所需,不会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委托理财,可以提高 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和现金流 量等不会造成重大影响。 ──────┬────────────────────────────────── 2025-09-17│股权质押 ──────┴────────────────────────────────── 同宇新材料(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持股5%以上股东纪仲 林先生的通知,获悉纪仲林对所持有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 ──────┬────────────────────────────────── 2025-08-26│其他事项 ──────┴────────────────────────────────── 同宇新材料(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 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董 事会决定于2025年9月16日(周二)下午14:00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 “本次股东大会”),现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9月16日(星期二)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9月1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9月16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1)现场 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 2025-08-26│其他事项 ──────┴──────────────────────────────────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同宇新材料(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5 年8月24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一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8月20日以电子邮件、微信或 钉钉的形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章星先 生主持召开,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 2025-07-09│其他事项 ──────┴────────────────────────────────── 股票上市的相关信息 (一)上市地点及上市板块: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二)上市时间:2025年7月10日 (三)股票简称:同宇新材 (四)股票代码:301630 (五)本次公开发行后的总股本:4000.00万股 (六)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1000.00万股,全部为公开发行的新股 (七)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票数量:1000.00万股 (八)本次上市的有流通限制或锁定安排的股票数量:3000.00万股 (九)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在本次公开发行中获得配售的股票数量和限售安排:本次发 行不安排战略配售 (十)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详见本上市公告书“第八节重要承诺事项 ”之“一、重要承诺事项”之“(一)股份限售安排、自愿锁定及减持意向承诺”。 (十一)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限售的承诺:详见本上市公告书“第八节重要承诺事 项”之“一、重要承诺事项”之“(一)股份限售安排、自愿锁定及减持意向承诺”。 ──────┬────────────────────────────────── 2025-07-07│其他事项 ──────┴────────────────────────────────── 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主承销商 )”)。发行人的股票简称为“同宇新材”,股票代码为“301630”。本次发行采用网上向持 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直接定价发行(以下简称 “网上发行”)的方式进行,全部为新股,不转让老股。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 定本次发行数量为1000.00万股,发行价格为84.00元/股。本次发行中网上发行数量为1000.00 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100%。本次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本次发行的网上认购 缴款工作已于2025年7月3日(T+2日)结束。具体情况如下: 一、新股认购情况统计 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深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 ,对本次网上发行的新股认购情况进行了统计,结果如下: 1、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股):9929546 2、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金额(元):834081864.00 3、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数量(股):70454 4、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金额(元):5918136.00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情况 本次发行无网下询价和配售环节,网上中签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全部由保荐人(主承销 商)包销,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股份的数量为70454股,包销金额为5918136.00元,保荐 人(主承销商)包销股份数量占总发行数量的比例为0.70%。 2025年7月7日(T+4日),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包销资金与网上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尚未 收取的保荐承销费后一起划给发行人。发行人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提交股份登记申请,将包销股份登记至保荐人(主承销商)指定证券账户。 三、本次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费用总额为7962.17万元,其中: 1、保荐及承销费用:5860.00万元 2、会计师费用:1000.00万元 3、律师费用:567.25万元 4、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471.70万元 5、发行手续费用及其他:63.22万元 注:本次发行各项费用均为不含增值税金额,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存在微小差异 ,为四舍五入造成。发行手续费中包含本次发行的印花税,税基为扣除印花税前的募集资金净 额,税率为0.025%。 ──────┬────────────────────────────────── 2025-07-03│其他事项 ──────┴────────────────────────────────── 同宇新材料(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 上市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5〕907号)。 本次发行采用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 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的方式进行,全部为新股,不转让老股。发行人和保荐 人(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 行数量为1000.00万股,发行价格为84.00元/股。本次发行中网上发行1000.00万股,占本次发 行总量的100%。本次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根据《同宇新材料(广东)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于2025年7月2日(T+1日)上午在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5号 深业中心311室主持了同宇新材料(广东)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签摇号仪式。摇 号仪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深圳市罗湖公证处代表的监督下进行并公证。 凡参与本次网上定价发行申购同宇新材料(广东)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的投资者持有的申购 配号尾数与上述号码相同的,则为中签号码。中签号码共有20000个,每个中签号码只能认购5 00股同宇新材料(广东)股份有限公司A股股票。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同宇新材料(广东)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5年7月3 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 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网上投资 者放弃认购的股份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当出现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保 荐人(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 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 、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 、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本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向已参与网上申购并中签的网上投资者送达获配缴款通知。 ──────┬────────────────────────────────── 2025-07-02│其他事项 ──────┴────────────────────────────────── 同宇新材料(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同宇新材”)首次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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