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1631 壹连科技 更新日期:2026-01-1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24-11-08│ 72.99│ 10.81亿│
└───────────┴───────────┴───────────┴───────────┘
【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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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连接组件系列产品│ 5.48亿│ 3.76亿│ 3.76亿│ 69.55│ ---│ ---│
│生产溧阳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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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电连接组件系列│ 1.42亿│ 5633.23万│ 5633.23万│ 56.33│ ---│ ---│
│产品生产建设项目 │ │ │ │ │ │ │
├─────────┼──────┼─────┼─────┼─────┼─────┼──────┤
│新能源电连接组件系│ 1.39亿│ 6022.41万│ 6022.41万│ 60.22│ ---│ ---│
│列产品生产建设项目│ │ │ │ │ │ │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6425.79万│ 1555.09万│ 1555.09万│ 31.10│ ---│ ---│
├─────────┼──────┼─────┼─────┼─────┼─────┼──────┤
│补充流动资金 │ 3.00亿│ 1.16亿│ 1.30亿│ 44.5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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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06-30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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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壹连科│溧阳壹连电│ 1.06亿│人民币 │2023-09-27│2028-09-21│--- │否 │否 │
│技股份有限│子有限公司│ │ │ │ │ │ │ │
│公司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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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壹连科│溧阳壹连电│ 1.06亿│人民币 │2023-09-27│2028-09-21│连带责任│否 │否 │
│技股份有限│子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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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壹连科│浙江壹连电│ 1000.00万│人民币 │2024-09-10│2025-09-10│--- │否 │否 │
│技股份有限│子有限公司│ │ │ │ │ │ │ │
│公司 │ │ │ │ │ │ │ │ │
├─────┼─────┼─────┼────┼─────┼─────┼────┼───┼───┤
│深圳壹连科│浙江壹连电│ 1000.00万│人民币 │2024-09-10│2025-09-10│--- │是 │否 │
│技股份有限│子有限公司│ │ │ │ │ │ │ │
│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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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壹连科│浙江壹连电│ 900.00万│人民币 │2025-04-22│2026-04-21│--- │否 │否 │
│技股份有限│子有限公司│ │ │ │ │ │ │ │
│公司 │ │ │ │ │ │ │ │ │
├─────┼─────┼─────┼────┼─────┼─────┼────┼───┼───┤
│深圳壹连科│浙江壹连电│ 800.00万│人民币 │2025-02-26│2026-02-26│--- │否 │否 │
│技股份有限│子有限公司│ │ │ │ │ │ │ │
│公司 │ │ │ │ │ │ │ │ │
├─────┼─────┼─────┼────┼─────┼─────┼────┼───┼───┤
│深圳壹连科│浙江壹连电│ 800.00万│人民币 │2024-03-18│2025-03-18│--- │是 │否 │
│技股份有限│子有限公司│ │ │ │ │ │ │ │
│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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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壹连科│宁德壹连电│ 736.49万│人民币 │2022-11-18│2027-11-23│连带责任│否 │否 │
│技股份有限│子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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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壹连科│浙江壹连电│ 700.00万│人民币 │2025-02-26│2026-02-26│--- │否 │否 │
│技股份有限│子有限公司│ │ │ │ │ │ │ │
│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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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壹连科│浙江壹连电│ 500.00万│人民币 │2024-09-25│2025-09-25│--- │否 │否 │
│技股份有限│子有限公司│ │ │ │ │ │ │ │
│公司 │ │ │ │ │ │ │ │ │
├─────┼─────┼─────┼────┼─────┼─────┼────┼───┼───┤
│深圳壹连科│浙江壹连电│ 500.00万│人民币 │2024-09-25│2025-09-25│--- │是 │否 │
│技股份有限│子有限公司│ │ │ │ │ │ │ │
│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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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壹连科│浙江壹连电│ 500.00万│人民币 │2024-09-25│2025-09-25│--- │是 │否 │
│技股份有限│子有限公司│ │ │ │ │ │ │ │
│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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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壹连科│浙江壹连电│ 500.00万│人民币 │2024-05-23│2029-05-22│--- │否 │否 │
│技股份有限│子有限公司│ │ │ │ │ │ │ │
│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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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壹连科│浙江壹连电│ 500.00万│人民币 │2024-09-25│2025-09-25│--- │否 │否 │
│技股份有限│子有限公司│ │ │ │ │ │ │ │
│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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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壹连科│浙江壹连电│ 439.07万│人民币 │2025-04-22│2026-04-21│--- │否 │否 │
│技股份有限│子有限公司│ │ │ │ │ │ │ │
│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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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壹连科│浙江壹连电│ 400.00万│人民币 │2025-04-22│2026-04-21│--- │否 │否 │
│技股份有限│子有限公司│ │ │ │ │ │ │ │
│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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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壹连科│浙江壹连电│ 300.00万│人民币 │2025-04-22│2026-04-21│--- │否 │否 │
│技股份有限│子有限公司│ │ │ │ │ │ │ │
│公司 │ │ │ │ │ │ │ │ │
├─────┼─────┼─────┼────┼─────┼─────┼────┼───┼───┤
│深圳壹连科│浙江壹连电│ 200.00万│人民币 │2024-03-18│2025-03-18│--- │是 │否 │
│技股份有限│子有限公司│ │ │ │ │ │ │ │
│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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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壹连科│浙江壹连电│ 100.00万│人民币 │2025-04-22│2026-04-21│--- │否 │否 │
│技股份有限│子有限公司│ │ │ │ │ │ │ │
│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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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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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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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发行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说明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经公司董事会对公司的实际情况逐项自查,认为公司各项条件满足现行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具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条件。
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6年。
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
。
1、年利息计算
计息年度的利息(以下简称“年利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
券票面总金额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
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1)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债发
行首日。
(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
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
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3)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
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
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债,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4)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七)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自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
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债券持有人对转股或者不转股有选择权,并于转股的次日成为公司股
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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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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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壹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壹连科技”)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募集资金不超过120000.00万元(含本数)(以下简
称“本次发行”)。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
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
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24]10号)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关于首发及再融资、
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相关文件的规
定,公司就本次发行对普通股股东权益和即期回报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结合实
际情况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
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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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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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完善和健全深圳壹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续、稳定、科学的分红
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投资者,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的理念,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文件的要求以及《
深圳壹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公司制订了《深圳壹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
以下简称“本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制定本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分析企业经营发展实际情况、股东要求和意愿、社
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
况、发展所处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银行信贷及债权融资环境等情况,建立对投资者持续
、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制定本规划的原则
本规划的制定应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相关利润分配规定的前提下,充分考
虑和听取独立董事和社会公众股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意见,根据现实的经营发展和资金需求
状况平衡公司短期利益和长期发展,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兼顾对股东合理的
投资回报,实施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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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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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壹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一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深圳壹连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规范公司
运营,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鉴于公司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根据
相关要求,公司对最近五年是否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进行了自查。
现将自查情况公告如下:
经自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处罚或采
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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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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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壹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就本次股东会的相关
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三)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1月21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01月21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
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1月21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
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
场投票、网络投票或其他表决方式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
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1月14日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凡是2026年01月14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
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燕罗街道燕川社区大华路1号公司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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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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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2月25日(星期四)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2月2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5日的交易时
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
网络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25年12月25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12月25日下午15:00。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燕罗街道燕川社区大华路1号公司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会议、通讯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卓祥宇先生;
7、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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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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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壹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0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二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
方式并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变更公司募投项目“宁德电连接组件系列产品生产建
设项目”的实施地点,同步调整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和内部投资结构;同意调整公司募投项目“
电连接组件系列产品生产溧阳建设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情况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壹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
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107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
633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72.9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
191926700.0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80634981.59元。上述募
集资金已于2024年11月14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4】51
8Z0128号)。公司及子公司依照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并与专户银
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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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0│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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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壹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壹连科技”)于2025年12月05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
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保证资金流动性及安
全性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该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均可使用,在上述额度及其有效期范围内,资金可
循环滚动使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为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发展资金需求
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可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
的回报。
2、投资金额及期限: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0万元(含本数)的
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该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均可使用,在上述额度
及其有效期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
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
4、实施方式:在上述额度及其有效期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
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实施事宜。
5、资金来源: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
6、信息披露: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要求,对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相关情
况予以披露。
二、审议程序
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已经公司2025年12月0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
二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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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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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壹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就本次股东会的相关
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三)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25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5日9
: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5年12月25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
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
场投票、网络投票或其他表决方式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
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18日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凡是2025年12月18日(星期四)下午收市时在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
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燕罗街道燕川社区大华路1号公司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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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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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2025年10月14日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152.66万股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49.93元/股
深圳壹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
“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的授权,公司于2025年10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相
关议案,同意并确定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日为2025年10月14日,向符合授予条
件的215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授予152.66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49.93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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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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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壹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二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授予数量的议案》等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对公司20
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授予数量进行了
调整。本次调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5年9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案》。
(二)2025年9月28日至2025年10月8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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