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1631 壹连科技 更新日期:2026-08-1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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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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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4-11-08│ 72.99│ 10.81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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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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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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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连接组件系列产品│ 5.48亿│ 4.34亿│ 4.34亿│ 80.41│ ---│ 2026-04-30│
│生产溧阳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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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电连接组件系列│ 1.42亿│ 5633.23万│ 5633.23万│ 56.33│ ---│ 2026-04-30│
│产品生产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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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电连接组件系│ 1.39亿│ 6921.01万│ 6921.01万│ 69.21│ ---│ 2026-08-31│
│列产品生产建设项目│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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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6425.79万│ 1794.37万│ 1794.37万│ 35.89│ ---│ 2026-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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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3.00亿│ 2.77亿│ 2.91亿│ 99.9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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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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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5-18 │交易金额(元)│4180.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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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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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浙江壹连电子有限公司22%股权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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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深圳壹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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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浙江近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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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深圳壹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壹连科技")拟以现金方式收购浙江近点电│
│ │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近点")持有的浙江壹连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壹 │
│ │连"、"标的公司"或"目标公司")22%股权,黄兆京持有的浙江壹连8%股权,合计交易对价为│
│ │人民币5700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浙江壹连的股权比例将由70%上升至100%,浙 │
│ │江壹连将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
│ │ 为进一步加强对控股子公司的管理水平,提升决策效率和公司盈利水平,公司拟以现金│
│ │方式收购浙江近点持有的浙江壹连22%的股权,对应注册资本1862万元,交易对价为4180万 │
│ │元;收购黄兆京持有的浙江壹连8%的股权,对应注册资本677.0909万元,交易对价为1520万│
│ │元。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浙江壹连100%股权,浙江壹连将由控股子公司成为全资子公司│
│ │,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未发生变化。 │
│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浙江壹连股权转让的变更登记已办理完毕,已取得乐清市市场监督│
│ │管理局换发的新《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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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5-18 │交易金额(元)│1520.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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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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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浙江壹连电子有限公司8%股权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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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深圳壹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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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黄兆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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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深圳壹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壹连科技")拟以现金方式收购浙江近点电│
│ │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近点")持有的浙江壹连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壹 │
│ │连"、"标的公司"或"目标公司")22%股权,黄兆京持有的浙江壹连8%股权,合计交易对价为│
│ │人民币5700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浙江壹连的股权比例将由70%上升至100%,浙 │
│ │江壹连将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
│ │ 为进一步加强对控股子公司的管理水平,提升决策效率和公司盈利水平,公司拟以现金│
│ │方式收购浙江近点持有的浙江壹连22%的股权,对应注册资本1862万元,交易对价为4180万 │
│ │元;收购黄兆京持有的浙江壹连8%的股权,对应注册资本677.0909万元,交易对价为1520万│
│ │元。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浙江壹连100%股权,浙江壹连将由控股子公司成为全资子公司│
│ │,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未发生变化。 │
│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浙江壹连股权转让的变更登记已办理完毕,已取得乐清市市场监督│
│ │管理局换发的新《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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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3-24 │交易金额(元)│2000.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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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欧元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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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Uniconn Technology Slovakia s.r.│标的类型 │股权 │
│ │o.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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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深圳壹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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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Uniconn Technology Slovakia s.r.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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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一)本次增资的基本情况 │
│ │ 深圳壹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拓展海外市场,加快公司国│
│ │际化发展战略布局,强化公司国际市场竞争力,公司在前期1000万欧元的投资总额基础上,│
│ │拟使用自有资金对全资子公司UniconnTechnologySlovakias.r.o.(即斯洛伐克壹连科技有 │
│ │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斯洛伐克壹连”)新增投资不超过2000万欧元,本次增资完成后,│
│ │斯洛伐克壹连的投资总额将由1000万欧元增加到不超过3000万欧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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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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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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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溧阳市圳阳精密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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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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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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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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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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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浙江近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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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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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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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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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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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厦门海普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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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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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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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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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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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溧阳市圳阳精密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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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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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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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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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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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深圳会买酒贸易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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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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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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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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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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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深圳市金泰科环保线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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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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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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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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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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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厦门海普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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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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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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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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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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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浙江近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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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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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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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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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深圳市王星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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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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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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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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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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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深圳市王星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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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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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或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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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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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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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深圳市王星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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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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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接受关联人提供 │
│ │ │ │的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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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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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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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深圳市王星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田王星、田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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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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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担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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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深圳壹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壹连科技")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 │
│ │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
│ │度及提供担保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
│ │议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
│ │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
│ │ 一、授信及担保情况的概述 │
│ │ 为提高公司资金营运能力,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及子公司拟│
│ │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400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品类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 │
│ │款、长期借款、固定资产贷款、并购贷款、项目开发贷款、供应链融资、银行承兑汇票、商│
│ │业承兑汇票、保函、国内买方保理、商票贴现、信用证、应收账款质押贷款、抵押贷款等,│
│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具体的综合授信额度、品类、期限及其│
│ │他条款要求最终以公司及子公司与各金融机构签订的协议为准,该授信项下额度可循环使用│
│ │,公司在该授信额度内同意接受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 │
│ │ 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王星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王星 │
│ │实业")、实际控制人田王星、田奔为上述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担保额度总额不超过人 │
│ │民币170000.00万元,不收取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提供反担保,实际担保金额视公司实 │
│ │际资金需求确定。 │
│ │ 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公司拟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3│
│ │0000.00万元。其中,公司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150000.00 │
│ │万元,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80000.00万元。 │
│ │ 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
│ │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为便于实施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
│ │项,公司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批准的授信范围内与金融机构办理上述综合授信额度│
│ │申请事宜,并签署相应法律文件。授权有效期与上述额度有效期一致。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涉及的关联方王星实业为公司控股股东,田王星、田奔为公司实际控│
│ │制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星实业、田王星、田奔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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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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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浙江近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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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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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收购兼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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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一、交易概述 │
│ │ (一)交易基本情况 │
│ │ 为进一步加强对控股子公司的管理水平,提升决策效率和公司盈利水平,公司拟以现金│
│ │方式收购浙江近点持有的浙江壹连22%的股权,对应注册资本1,862万元,交易对价为4,180 │
│ │万元;收购黄兆京持有的浙江壹连8%的股权,对应注册资本677.0909万元,交易对价为1,52│
│ │0万元。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浙江壹连100%股权,浙江壹连将由控股子公司成为全资子 │
│ │公司,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未发生变化。 │
│ │ (二)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浙江近点作为浙江壹连股东,与公司存在经济往来,主要系浙江壹连租赁浙江近点房产│
│ │所支付的租金及水电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基│
│ │于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浙江近点为公司关联方,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
│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 (三)审议情况 │
│ │ 公司于2026年4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控股子 │
│ │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 │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
│ │》等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 │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
│ │ (一)浙江近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 │ 浙江近点持有浙江壹连22%股权,是公司的关联方,其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产 │
│ │权、业务、资产、债权、人员等方面无关联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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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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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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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壹连科│浙江壹连 │ 1000.00万│人民币 │2025-12-12│2029-06-25│连带责任│否 │否 │
│技股份有限│ │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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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壹连科│浙江壹连 │ 1000.00万│人民币 │2025-12-12│2029-06-19│连带责任│否 │否 │
│技股份有限│ │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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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壹连科│浙江壹连 │ 1000.00万│人民币 │2024-10-31│2027-10-31│连带责任│否 │否 │
│技股份有限│ │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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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壹连科│浙江壹连 │ 900.00万│人民币 │2025-04-22│2029-11-27│连带责任│否 │否 │
│技股份有限│ │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深圳壹连科│浙江壹连 │ 900.00万│人民币 │2025-04-22│2029-05-28│连带责任│否 │否 │
│技股份有限│ │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深圳壹连科│浙江壹连 │ 800.00万│人民币 │2025-02-26│2029-03-01│连带责任│否 │否 │
│技股份有限│ │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深圳壹连科│浙江壹连 │ 700.00万│人民币 │2025-02-26│2029-03-03│连带责任│否 │否 │
│技股份有限│ │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深圳壹连科│浙江壹连 │ 600.00万│人民币 │2025-04-22│2029-10-27│连带责任│否 │否 │
│技股份有限│ │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深圳壹连科│浙江壹连 │ 600.00万│人民币 │2025-02-26│2029-09-28│连带责任│否 │否 │
│技股份有限│ │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深圳壹连科│浙江壹连 │ 500.00万│人民币 │2024-09-02│2027-09-25│连带责任│否 │否 │
│技股份有限│ │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深圳壹连科│浙江壹连 │ 500.00万│人民币 │2024-09-02│2027-09-25│连带责任│否 │否 │
│技股份有限│ │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深圳壹连科│浙江壹连 │ 500.00万│人民币 │2025-04-22│2029-11-14│连带责任│否 │否 │
│技股份有限│ │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深圳壹连科│浙江壹连 │ 500.00万│人民币 │2025-04-22│2029-09-28│连带责任│否 │否 │
│技股份有限│ │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深圳壹连科│浙江壹连 │ 439.07万│人民币 │2025-04-22│2029-04-28│连带责任│否 │否 │
│技股份有限│ │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深圳壹连科│浙江壹连 │ 400.00万│人民币 │2025-04-22│2029-10-13│连带责任│否 │否 │
│技股份有限│ │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深圳壹连科│浙江壹连 │ 400.00万│人民币 │2025-04-22│2029-05-07│连带责任│否 │否 │
│技股份有限│ │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深圳壹连科│浙江壹连 │ 300.00万│人民币 │2025-04-22│2029-11-28│连带责任│否 │否 │
│技股份有限│ │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深圳壹连科│浙江壹连 │ 300.00万│人民币 │2025-02-26│2029-08-01│连带责任│否 │否 │
│技股份有限│ │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深圳壹连科│浙江壹连 │ 300.00万│人民币 │2025-04-22│2029-07-04│连带责任│否 │否 │
│技股份有限│ │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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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壹连科│浙江壹连 │ 300.00万│人民币 │2025-04-22│2029-06-23│连带责任│否 │否 │
│技股份有限│ │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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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壹连科│浙江壹连 │ 100.00万│人民币 │2025-04-22│2029-05-23│连带责任│否 │否 │
│技股份有限│ │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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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壹连科│浙江壹连 │ 100.00万│人民币 │2025-04-22│2029-11-07│连带责任│否 │否 │
│技股份有限│ │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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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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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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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深圳壹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分别于2026年4月27日、2026年5月2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
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
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已于近日完成上述工商变更登记和《公司章程》备案手续,
并取得了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登记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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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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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壹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
规定,公司开展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
公司于2026年7月31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和表决,一致同意选举黄敏
女士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简历详见附件)。
黄敏女士将与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的非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
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上述职工代表董事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和条件。本次换届选举完成后,公司董事
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
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附件:
第六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黄敏女士,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8年6月至2019年11月,
任深圳市侨云电子有限公司品质经理;2019年11月至2022年2月,任深圳壹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品质经理;2021年9月至2024年7月,任肇庆市冠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监事;2022年3月至今,任深
圳壹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厂长:2025年12月至今,任深圳壹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职工代表董
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黄敏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深圳侨友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间接持有公司股份;除此之外,与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
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
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
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
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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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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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壹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3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就本次股东会的相关事项
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三)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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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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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6月26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6月2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26日的交易时
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
网络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26年6月26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6年6月26日下午15:00。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燕罗街道燕川社区大华路1号公司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会议、通讯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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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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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壹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9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
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深圳壹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6〕137号)。深交所对公司报送的向不特定对象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申请文件齐备,决定予以受理。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批复后方可实施。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
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最终能否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批复及
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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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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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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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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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深圳壹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或“壹连科技”)造成的不良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
增强财务稳健性,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5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自有资金与具有相
关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但
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等或上述产品的组
合。
2.本次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
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规定,本次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
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3.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
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但在开展外汇套期
保值业务过程中仍存在一定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汇率波动风险、内部控制风险、信
用风险、预测风险等,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1、投资目的
随着公司全球化业务布局的进一步深入和海外业务的拓展,公司外汇收支规模亦同步增长
。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
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增强财务稳健性,公司及子公司拟与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
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满足正常生
产经营需要,公司将合理安排资金,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
2、交易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总额度不超过1,5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在授
权期限内上述额度可循环使用,但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
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述总额度。
3、交易方式
本次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对手为境内外具有相关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格的银行等金
融机构,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
率期权等或上述产品的组合。
4、交易期限
本次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
述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上述外汇套期保值
业务相关事宜。
5、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来源均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或银行
信贷资金。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6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
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1,5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自有资
金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
在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本次事项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无需提交股东
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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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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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公司收到股东长江晨道出具的《关于减持深圳壹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实施完成
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日,股东长江晨道本次减持计划已完成。
一、其他相关说明
1、股东长江晨道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
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依法依规减持公司股份。
2、股东长江晨道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严格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及相关承诺,本
次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影响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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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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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20日(星期三)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2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的交易时
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
网络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下午15:00。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燕罗街道燕川社区大华路1号公司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会议、通讯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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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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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壹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0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
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28),公
司定于2026年05月20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
2026年05月0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
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为了提高决策效率,节约会议成本,公司股东、实际控制
人田奔先生提议将上述议案以临时提案的方式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提交了《关
于提请增加2025年年度股东会临时提案的函》。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单独或者合
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可以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
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经董事会核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田奔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7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66%。
田奔先生提出增加临时提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
定,持股数量、持股比例符合提交临时提案的资格,且该临时提案的内容属于股东会职权,有
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因此,董事会同意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
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前次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和《深圳壹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
除了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原股东会通知中的召开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等事项不变。
现将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相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一、股东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5月20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20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6年05月20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5月13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凡是2026年05月20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
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燕罗街道燕川社区大华路1号公司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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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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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壹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壹连科技”)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
信额度及提供担保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
会议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
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授信及担保情况的概述
为提高公司资金营运能力,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及子公司拟向
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400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品类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
长期借款、固定资产贷款、并购贷款、项目开发贷款、供应链融资、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
汇票、保函、国内买方保理、商票贴现、信用证、应收账款质押贷款、抵押贷款等,以上授信
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具体的综合授信额度、品类、期限及其他条款要求
最终以公司及子公司与各金融机构签订的协议为准,该授信项下额度可循环使用,公司在该授
信额度内同意接受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
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王星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王星实
业”)、实际控制人田王星、田奔为上述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担保额度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70000.00万元,不收取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提供反担保,实际担保金额视公司实际资金
需求确定。
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公司拟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300
00.00万元。其中,公司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150000.00万元
,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80000.00万元。
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
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为便于实施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
公司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批准的授信范围内与金融机构办理上述综合授信额度申请事
宜,并签署相应法律文件。授权有效期与上述额度有效期一致。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涉及的关联方王星实业为公司控股股东,田王星、田奔为公司实际控制
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星实业、田王星、田奔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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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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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风险提示:
1、项目建设初期在市场开拓、运营管理等方面需要一定的时间进行建设和完善,在后续
经营管理过程中可能面临行业政策、经济环境、市场竞争等方面的不确定因素,存在一定的管
理、运营和市场风险。
2、由于项目建设周期较长,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受上述不确定因素的综合影响,可能面
临未能按期建设完成、未能达到预期收益的风险。本次对外投资能否达到预期效果存在不确定
性。投资协议中的项目投资金额、项目建设周期等为预估值,尚存在不确定性,不代表公司对
未来业绩的承诺,公司将根据经营计划、资金情况及协议条款分步实施。
3、本项目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本年度现金流及相关财务等构成重大不利影响,项目建成后
对公司业绩的影响将视项目开展情况以及未来市场情况而定。本次对外投资能否达到预期效果
存在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本项目投资协议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即可签署,公司董事会授
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对外投资协议的签订及其他相关事宜。深圳壹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对外投资并签订投资协议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进一步拓宽产业布局,持续优化产能区域分布与生产规模,促进公司的中长期战略规划
落地,公司拟与盐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项目投资协议》及《投资合作协议
》(以下简称“投资协议”),计划投资建设智能电连接系统项目,项目总投资10亿元,分三
期实施:一期自2026年5月至2028年12月,预计投资约2.3亿元,计划租赁盐城市盐都区盐渎路
南、振兴路西约6.2万平方米厂房建设生产线;二期自2029年1月至2030年12月,追加投资约1.
5亿元;三期投资根据前两期的建设进度、政策与市场环境等情况另行商议。项目将由协议签
署后新设立的项目公司负责实施建设。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
次对外投资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
议前已经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
,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协议对方名称:盐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单位性质:地方政府机构
失信被执行人说明:盐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关系说明:
盐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三、对外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投资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盐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甲方”)乙方:深圳壹连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定,本着平等、
自愿、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达成如下投资协议:
1、乙方在甲方境内成立项目公司;
2、项目总投资10亿元,投资建设智能电连接系统项目,生产FPC(柔性线路板)、CCS(
电芯连接组件)等产品。项目分三期实施,一期投资约2.3亿元(2026年5月-2028年12月),
租赁甲方境内振兴路西、盐渎路南厂房,建筑面积约6.2万平方米(具体面积以厂房租赁协议
为准);二期增加投资约1.5亿元(2029年1月-2030年12月);三期根据一二期建设进度由甲
乙双方另行商议,可征地自建,征地协议另行商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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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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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壹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企
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及要求,对公司2025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
清查以及充分的评估和分析,根据减值测试结果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为真实准确地反映
公司的财务、资产和经营状况,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各类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预付款项、其他应收款、存货、合同资产、债权投资、长期股权投
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无形资产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各项资产减值的
可能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判断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确定需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
。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计入的报告期间
经过对2025年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后,公司2025年度
计提各项减值准备3979.85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审批程序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是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执行,已经公
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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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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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壹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
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
司2026年度的审计工作。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企业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
(5)执行事务合伙人/首席合伙人:刘维
(6)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合伙人233名、注册
会计师1507名,其中8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7)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251025.80万元,
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34862.94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23764.58万元。2024年度为518家上市公司
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
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审计收费总
额62047.52万元,其中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38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
限额不低于2.5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
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容诚特普”)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
%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特普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
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3、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
、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4次、自律处分1次。
10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
政处罚4次(共2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9次、纪律处分10次、自律处分1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胡乃鹏,200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业务,2005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7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宋公正,2026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2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业务,2026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为壹
连科技、博盈特焊等上市公司提供服务。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邬晓磊,2014年成为中国注册
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审计工作。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
近三年签署过万泰生物、继峰股份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宋公正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邬晓磊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
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项目合伙人胡乃鹏近三年因执业
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
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如下:
胡乃鹏于2023年度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由深圳证监局
给予警示函。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和《中国注册
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的情形。
4、审计费用
公司2025年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20.00万元,定价原则未发生变化。对
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6年度审计费用定价将依据其业务规模、所处行业、
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因素,由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管理层根据2026年公司审计工作量和市场
价格水平等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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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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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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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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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壹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二十七次会议,审议《关于确认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拟定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基于谨
慎性,全体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将直接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审议通过《关于确认高
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拟定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
度》等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业绩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制定了公司
2026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本次董事薪酬方案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公司董事会审
议通过后生效,直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后自动失效。适用期间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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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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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深圳壹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
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14432794.
24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和任意盈余公积总额共计22885329.84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357
905583.56元,减去当年分配的2024年度现金红利78355354.80元,实际可供分配利润为371097
693.16元。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1109155642.15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
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2025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71097693.16元
经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状况、未来业务发展需要以及股东投资回报情况,公司拟定2025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现有总股本91414580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元
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9141458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
转增4股,合计转增36565832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由91414580股增加至127980412股(最终
股数以转增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实际登记确认的数据为准)。公司剩
余未分配利润用于公司经营发展及后续分配。
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则以实
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为基数,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和转增股
本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每股现金分红比例和每股转增比例。
本次利润分配后,公司2025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91414580元(含税),占2025年度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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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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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壹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壹连科技”)拟以现金方式收购浙江
近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近点”)持有的浙江壹连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浙江壹连”、“标的公司”或“目标公司”)22%股权,黄兆京持有的浙江壹连8%股权,合计
交易对价为人民币5700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浙江壹连的股权比例将由70%上升至1
00%,浙江壹连将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一)交易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对控股子公司的管理水平,提升决策效率和公司盈利水平,公司拟以现金方
式收购浙江近点持有的浙江壹连22%的股权,对应注册资本1862万元,交易对价为4180万元;
收购黄兆京持有的浙江壹连8%的股权,对应注册资本677.0909万元,交易对价为1520万元。交
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浙江壹连100%股权,浙江壹连将由控股子公司成为全资子公司,公司合
并报表范围未发生变化。
(二)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浙江近点作为浙江壹连股东,与公司存在经济往来,主要系浙江壹连租赁浙江近点房产所
支付的租金及水电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基于实
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浙江近点为公司关联方,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控股子公
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
事项在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浙江近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300759074398B
法定代表人:胡远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注册地址:浙江省乐清经济开发区纬五路187号
成立时间:2004年3月18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元器件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
;集成电路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
: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
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注册资本:4708.05万元
股权结构: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
浙江近点持有浙江壹连22%股权,是公司的关联方,其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产权
、业务、资产、债权、人员等方面无关联关系。
是否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否。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收购方):深圳壹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1(转让方1):浙江近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2(转让方2):黄兆京
(以下将乙方1、乙方2合称乙方或转让方)
丙方(目标公司):浙江壹连电子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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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4│增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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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增资标的名称:UniconnTechnologySlovakias.r.o.增资金额:2000万欧元
(一)本次增资的基本情况
深圳壹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拓展海外市场,加快公司国际
化发展战略布局,强化公司国际市场竞争力,公司在前期1000万欧元的投资总额基础上,拟使
用自有资金对全资子公司UniconnTechnologySlovakias.r.o.(即斯洛伐克壹连科技有限责任
公司,以下简称“斯洛伐克壹连”)新增投资不超过2000万欧元,本次增资完成后,斯洛伐克
壹连的投资总额将由1000万欧元增加到不超过3000万欧元。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次增资事项已经公司2026年3月2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相关内部制度对投资权限的规定,
本次增资事宜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
理本次增资的具体事宜。
本次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
重组情形。
二、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UniconnTechnologySlovakias.r.o.
2、注册资本:本次增资前,公司对斯洛伐克壹连的投资总额为1000万欧元,注册资本为3
00万欧元。
3、成立时间:2024年2月
4、经营范围:动力电池精密连接组件、新能源汽车高低压线束、各类电连接元器件、电
控系统组件的研制、开发、设计、生产和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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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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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壹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107号),深圳壹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于2024年11月2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聘请招商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担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法定持续督导期至2027年12月31日止
。公司于2025年12月30日、2026年1月21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等相
关议案。根据发行需要,公司聘请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担任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保荐机构,并签订了相关的保荐协议,其持续督导期间自保荐协议
生效之日起至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两个完整会计年
度。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
保荐机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由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完成原保荐机构尚未完
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因此,公司依据相关规定终止与招商证券的保荐协议,国泰海通承接招商
证券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招商证券不再履行相应的持续督导职责。
附件:保荐代表人简历
刘怡平先生,国泰海通投资银行部执行董事,保荐代表人,中国注册会计师,管理学学士
。先后参与了首航新能IPO、圣元环保IPO、天元股份IPO、铭利达IPO、中复神鹰IPO、华立股
份非公开项目、科顺股份可转债等项目的运作与发行,以及多家公司的改制、上市辅导工作。
刘怡平先生在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执业记录
良好。曾参与锐迈科技新三板推荐挂牌项目,以及多家公司的改制、上市辅导工作。莫君燕女
士在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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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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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2月12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2月12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2月12日的交易时
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
网络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26年2月12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6年2月12日下午15:00。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燕罗街道燕川社区大华路1号公司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会议、通讯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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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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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深圳壹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壹连科技”)股东长江晨道(湖北)
新能源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长江晨道”)持有公司股份6175908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6.76%),计划在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828291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00%。
近日,公司收到股东长江晨道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
如下:
减持计划内容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公司股份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增加的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
4、减持股份数量和比例:计划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1828291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若公司在拟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将对拟减持股份数量进
行相应调整。
本次减持主体均系已通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的创业投资基金,根据《上市公司
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
股份实施细则》(以下合称“减持特别规定”),长江晨道可适用减持特别规定中的减持规定
,具体如下:截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日,长江晨道对公司的投资期限已满36个月不满48个
月,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任意连续6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
本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任意连续60个自然日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
5、减持期间:自减持计划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2026年3月5日至2026
年6月4日)。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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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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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壹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01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就本次股东会的相关
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三)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2月12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2月12日9
: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6年02月12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
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
场投票、网络投票或其他表决方式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
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2月09日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凡是2026年02月09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
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燕罗街道燕川社区大华路1号公司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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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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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壹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总投资规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增加募投项目“电连接组件系列产品生产溧阳建设项目”的总投资
金额;同意增加募投项目“新能源电连接组件系列产品生产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以及公司规章制度,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壹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
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107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
票1633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72.9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
币1191926700.0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80634981.59元。上
述募集资金已于2024年11月14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4〕
518Z0128号)。公司及其子公司依照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并与专
户银行、保荐机构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三、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总投资规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基本情况及原因
(一)电连接组件系列产品生产溧阳建设项目
1、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总投资规模的原因
本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溧阳壹连电子有限公司,实施地点为溧阳市。
公司将位于溧阳市沙涨大道913号的自建厂房作为本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同时,公司在
溧阳市原先布局的电连接组件产品生产线中,部分生产场地性质为租赁用地,部分位于自有用
地溧阳市金港路118号,与公司募投项目用地均存在一定空间距离。考虑到租赁生产场地存在
租金上涨、租约期限不稳定等潜在风险,且当前生产场地分布较为分散,不利于生产资源的集
约化调配与统筹,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公司生产运营管理难度。为进一步优化公司整体生产布局
,提高土地与厂房综合利用效率,更好地满足公司产品生产规模扩大及产线升级改造的发展需
求,经公司审慎研究论证,公司决定将上述电连接组件产品生产线搬迁至位于溧阳市沙涨大道
913号的厂房,纳入本募投项目。鉴于此,公司经过严谨的市场研究和可行性论证,拟将本募
投项目的总投资规模由原规划的54811.44万元增加至59304.31万元,其中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
规模保持不变仍为54000.00万元,增加的投资额以自有资金支付。
2、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总投资规模情况
公司根据自身经营情况和战略发展的规划与布局,结合实际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及实施地
点情况,经审慎分析和认真研究,为了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的利益,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募
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用途都不发生变更的基础上,对募投项目总投资规模进行调整。
(二)新能源电连接组件系列产品生产建设项目
1、增加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原因
本募投项目原租赁宜宾市三江新区长江工业园C7厂房作为项目实施地点,募投项目推进过
程中,随着技术方案的细化落地与市场需求的持续提升,原C7厂房的空间规模与功能布局已难
以满足项目全流程建设及未来规模化生产的需要。为适配项目建设需求,加快项目实施落地,
经审慎考虑,公司在项目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及募集资金用途均不发生变更的基础上
,拟增加本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
2、增加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情况
公司拟增加租赁宜宾市三江新区长江工业园C1厂房、C13厂房作为本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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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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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1月21日(星期三)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1月21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月21日的交易时
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
网络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26年1月21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6年1月21日下午15:00。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燕罗街道燕川社区大华路1号公司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会议、通讯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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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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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发行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说明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经公司董事会对公司的实际情况逐项自查,认为公司各项条件满足现行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具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条件。
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6年。
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
。
1、年利息计算
计息年度的利息(以下简称“年利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
券票面总金额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
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1)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债发
行首日。
(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
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
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3)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
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
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债,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4)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七)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自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
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债券持有人对转股或者不转股有选择权,并于转股的次日成为公司股
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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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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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壹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壹连科技”)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募集资金不超过120000.00万元(含本数)(以下简
称“本次发行”)。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
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
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24]10号)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关于首发及再融资、
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相关文件的规
定,公司就本次发行对普通股股东权益和即期回报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结合实
际情况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
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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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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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完善和健全深圳壹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续、稳定、科学的分红
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投资者,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的理念,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文件的要求以及《
深圳壹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公司制订了《深圳壹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
以下简称“本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制定本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分析企业经营发展实际情况、股东要求和意愿、社
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
况、发展所处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银行信贷及债权融资环境等情况,建立对投资者持续
、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制定本规划的原则
本规划的制定应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相关利润分配规定的前提下,充分考
虑和听取独立董事和社会公众股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意见,根据现实的经营发展和资金需求
状况平衡公司短期利益和长期发展,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兼顾对股东合理的
投资回报,实施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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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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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壹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一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深圳壹连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规范公司
运营,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鉴于公司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根据
相关要求,公司对最近五年是否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进行了自查。
现将自查情况公告如下:
经自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处罚或采
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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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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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壹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就本次股东会的相关
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三)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1月21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01月21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
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1月21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
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
场投票、网络投票或其他表决方式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
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1月14日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凡是2026年01月14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
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燕罗街道燕川社区大华路1号公司会议室。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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