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1633 港迪技术 更新日期:2025-05-2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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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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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4-10-25│ 37.94│ 4.50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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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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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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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迪技术生产制造基│ 1.93亿│ 5809.11万│ 5809.11万│ 37.49│ ---│ 2026-12-31│
│地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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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迪技术研发中心建│ 1.55亿│ 2613.04万│ 2613.04万│ 26.51│ ---│ 2026-12-31│
│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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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迪智能研发中心建│ 1.21亿│ 1365.79万│ 1365.79万│ 17.87│ ---│ 2026-12-31│
│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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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销服运营中心建│ 8650.68万│ 1157.46万│ 1157.46万│ 16.41│ ---│ 2026-12-31│
│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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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1.00亿│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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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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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1-13 │交易金额(元)│7000.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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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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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武汉港迪智能技术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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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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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武汉港迪智能技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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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11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
│ │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
│ │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7000.0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武汉港迪智能技 │
│ │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迪智能")进行增资,用于实施"港迪智能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 │ 本次增资完成后,港迪智能的注册资本将增加至10000.00万元,公司仍持有其100%的股│
│ │权。 │
│ │ 近日,公司已向全资子公司武汉港迪智能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迪智能”)完成│
│ │增资,港迪智能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和备案手续,并取得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
│ │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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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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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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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武汉合盛聚赢投资有限公司、武汉聚贤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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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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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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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一、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概述 │
│ │ (一)基本情况 │
│ │ 为满足公司未来战略发展需要,强化竞争力,拓展产品市场,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
│ │发展及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与合盛聚赢、聚贤投资共同出资设立武汉港迪高│
│ │压变频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
│ │ 港迪科技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0.00万元,其中公司拟认缴出资人民币1,100.00万元,│
│ │占港迪科技注册资本的55%;聚贤投资拟认缴出资人民币600.00万元,占港迪科技注册资本 │
│ │的30%;合盛聚赢拟认缴出资人民币300.00万元,占港迪科技注册资本的15%。 │
│ │ (二)关联关系 │
│ │ 本次对外投资的共同出资方合盛聚赢、聚贤投资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向爱国、│
│ │徐林业、范沛、顾毅控制的企业。其中,聚贤投资为公司总经理李小松、副总经理谢鸣、副│
│ │总经理黄铭、副总经理王俊、监事陈康持有份额的合伙企业,合盛聚赢为聚贤投资的执行事│
│ │务合伙人。 │
│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合盛聚赢、│
│ │聚贤投资系公司关联方,公司本次交易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
│ │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
│ │ (一)合盛聚赢 │
│ │ 公司名称:武汉合盛聚赢投资有限公司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15MAEAQT0W46 │
│ │ 法定代表人:向爱国 │
│ │ 出资额:1,000.00万元人民币 │
│ │ 成立时间:2025年2月25日 │
│ │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 │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庙山办事处阳光创谷政务服务中心301-11 │
│ │ (二)聚贤投资 │
│ │ 公司名称:武汉聚贤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15MAEDCCD13N │
│ │ 执行事务合伙人:合盛聚赢 │
│ │ 出资额:610.00万元人民币 │
│ │ 成立时间:2025年3月21日 │
│ │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
│ │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庙山办事处阳光创谷政务服务中心301-12 │
│ │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
│ │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
│ │ 合伙人构成:合盛聚赢持有份额为1.00%;周景持有份额为19.50%;曾国庆持有份额为1│
│ │9.50%;李小松持有份额为13.33%;谢鸣持有份额为13.33%;王俊持有份额为13.33%;罗育 │
│ │红持有份额为6.67%;黄铭持有份额为6.67%;陈康持有份额为6.67% │
│ │ 经营情况:由于聚贤投资系新设立企业,暂无相关经营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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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2-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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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武汉港迪电气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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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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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支付租金及水电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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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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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2-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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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武汉港迪电气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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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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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商品(含授权使用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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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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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2-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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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江苏苏港智能装备产业创新中心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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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任其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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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商品(含授权使用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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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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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2-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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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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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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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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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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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2-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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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江苏苏港智能装备产业创新中心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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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任其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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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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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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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2-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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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武汉港迪电气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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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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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采购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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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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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2-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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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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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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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商品(含授权使用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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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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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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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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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港迪技│港迪智能 │ 7288.99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术股份有限│ │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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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港迪技│港迪智能 │ 5393.95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术股份有限│ │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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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港迪技│港迪智能 │ 1203.4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术股份有限│ │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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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港迪技│港迪智能 │ 762.02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术股份有限│ │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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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港迪技│港迪智能 │ 0.0000│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术股份有限│ │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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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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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4│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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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授信金额: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和
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拟合计向各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5000.00万元的综
合授信额度,实际融资金额在总授信额度内,以公司及子公司与银行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
2、本次担保预计额度:公司在上述授信最高额度内为子公司提供向银行申
请的授信额度担保,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5000.00万元。
3、被担保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含未来新设或新增合并范围
内子公司)。
4、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5、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6、本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的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结合上年度授信额度使用情况,公司及子公司
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含)人民币85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用于办理包括但不限于
流动资金贷款(含抵押、信用、担保贷款等)、非流动资金贷款(含抵押、信用、担保贷款等
)、项目贷款、保函、承兑汇票、信用证、融资租赁等融资品种的综合授信业务。
具体授信额度和期限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最终核定为准,上述授信的额度在预计范围内,于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内可循环使用。以上授信额度
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在总授信额度内,以公司及子公司与银行实际发生
的融资金额为准。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保障子公司日常经营需要的融资正常开展,公司在上述授信最高额度内为子公司提供向
银行申请的授信额度担保,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5000.00万元。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按
其持股比例提供同等担保。
在前述预计担保总额度范围内,各主体之间(含未来新设或新增合并范围内子公司)的担
保额度可以调剂使用,其中为资产负债率70%及以上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可以调剂至资产
负债率70%以下的子公司;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得调剂至资产负债
率70%及以上的子公司;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对同一授信业务提供的担
保额度不重复计算;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得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该额度于20
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内可循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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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4│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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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
1、投资标的名称:武汉港迪高压变频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核准登记为准,以下简称“目标公司”或“港迪科技”)。2、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拟与武汉合盛聚赢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盛聚赢”)、武汉聚贤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聚贤投资”)共同出资2,000.00万元人民币设立目标公
司,其中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出资1,100.00万元,占目标公司注册资本的55.00%。本次投资完成
后,目标公司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3、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
的重大资产重组。
4、本次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二
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及关联监事均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发表了
明确同意意见。本次投资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本次对外投资事项目前处于筹备阶段,尚未正式签署《股东协议》,暂
未完成工商注册手续,实施过程可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未来战略发展需要,强化竞争力,拓展产品市场,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发
展及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与合盛聚赢、聚贤投资共同出资设立武汉港迪高压变
频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港迪科技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0.00万元,其中公司拟认缴出资人民币1,100.00万元,占
港迪科技注册资本的55%;聚贤投资拟认缴出资人民币600.00万元,占港迪科技注册资本的30%
;合盛聚赢拟认缴出资人民币300.00万元,占港迪科技注册资本的15%。
(二)关联关系
本次对外投资的共同出资方合盛聚赢、聚贤投资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向爱国、徐
林业、范沛、顾毅控制的企业。其中,聚贤投资为公司总经理李小松、副总经理谢鸣、副总经
理黄铭、副总经理王俊、监事陈康持有份额的合伙企业,合盛聚赢为聚贤投资的执行事务合伙
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合盛聚赢、聚
贤投资系公司关联方,公司本次交易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交易各方均以货币方式出资,按照1元/注册资本
的出资价格认缴目标公司的注册资本。本次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由交易各方充分
沟通、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公允、合理。本次共同投资不会对公司财务和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不存在利用目标公司为关联方牟取属于上市公司的商业机会的情形,不存在利用本次合作向任
何主体进行利益输送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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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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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续聘会计师
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
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
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
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
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
宜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
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4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
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
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
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本所履行能力产生任
何不利影响。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
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纪律处分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67名从业人员近
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2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2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4人次、纪律处分
1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从业经历:项目合伙人和第一签字注册会计师章天赐,2009年成为注册
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起至今开始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
为裕同科技、三友联众、奥康国际、宝立食品、东南电子、彩蝶实业等上市公司签署或复核审
计报告。
(2)签字注册会计师从业经历:第二签字注册会计师张晓丹,201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
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起至今开始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为奥康国
际等上市公司签署或复核审计报告。
(3)质量控制复核人从业经历:质量控制复核人管金明,201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0年起至今开始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为嘉华股份、
数字人、国子软件、申昊科技、久祺股份等上市公司签署或复核审计报告。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
罚,不存在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不存在受
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项目合伙人、签字注
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审计收费
公司2024年度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27.36万元(不含税),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03.77
万元(不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3.59万元(不含税)。2025年审计费用根据会计师事务
所提供审计服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5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
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包括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
议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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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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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薪酬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在公司任职并领取薪酬的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5年度
三、薪酬标准: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实际工作绩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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