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1636 泽润新能 更新日期:2025-06-0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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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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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5-04-28│ 33.06│ 4.62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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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暂无数据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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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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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
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或“保荐人(主承销商)”)。发行人的股票简称为“泽润新能”,股票
代码为“301636”。
本次发行最终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与网
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
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
量为1596.6956万股,本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3.06元/股。本次发行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公
司股东不进行公开发售股份。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
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
、企业年金基金和职业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险资金和合格境
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加权平均数(以下简称“四个值”)孰低值,故保荐人相关子公司
无需参与本次战略配售。
本次发行不安排向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资产管理计划及其他外部投资者的战
略配售。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保荐人相关子公司无需参与本次战略配售。最终,本次发
行不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初始战略配售股数与最终战略配售股数的差额79.834
7万股回拨至网下发行。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114
1.6456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71.5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455.0500万股,占扣本次发行数
量的28.50%。
根据《江苏泽润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公布
的回拨机制,由于网上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为9683.46544倍,高于100倍,发行人和保荐人(主
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将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20.00%(向上取整至500股的整数倍
,即319.35万股)由网下回拨至网上。回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822.2956万股,占本次发
行总量的51.50%;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774.400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48.50%。回拨后本次
网上定价发行的最终中签率为0.0175741941%,有效申购倍数为5690.16135倍。本次发行的网
上网下认购缴款工作已于2025年4月30日(T+2日)结束。具体情况如下:
一、新股认购情况统计
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深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对本次网上、网下发行的新股认购情况进行了统计,
结果如下:
二、网下比例限售情况
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10%(向上取整
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
,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6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限售期安排,
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公告所披露的网下限售期安排。本次发行中网下比例限售6个月的股份
数量为825843股,约占网下发行总量的10.04%,约占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总量的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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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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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泽润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泽润新能”、“发行人”或“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深圳证
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5〕272号)。
本次发行最终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
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
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
承销保荐”或“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1596.6956万股。本次
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3.06元/股。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
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
、企业年金基金和职业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险资金和合格境
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孰低值,故保荐人相关子公司无需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
配售。本次发行不安排向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资产管理计划及向其他外部投资者
的战略配售。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不参与战略配售。最终,本次发
行不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初始战略配售与最终战略配售股数的差额79.8347万
股将回拨至网下发行。
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1141.6456万股,占本
次发行数量的71.5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455.050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28.50%。最终网
下、网上发行合计数量为1596.6956万股,网上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回拨情况确定。
泽润新能于2025年4月28日(T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初始发行“泽润
新能”股票4550500股。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的发行流程、缴款等环节,并于2025年4月30日(T+2日)及
时履行缴款义务:
1、网下获配投资者应根据《江苏泽润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
板上市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于2025年4月30日
(T+2日)16:00前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认购资金应该在规定时间内足额到账,未在规定时间内或未按要求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的,
该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无效。多只新股同日发行时出现前述情形的,该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
部无效。不同配售对象共用银行账户的,若认购资金不足,共用银行账户的配售对象获配新股
全部无效。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并按照规范填写备注。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江苏泽润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5年4月30
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
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2、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
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10%(向上取整
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
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
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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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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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江苏泽润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以下简称“《初步询价及推介公
告》”)中规定的剔除规则,在剔除不符合要求投资者报价的初步询价结果后,协商一致将拟
申购价格高于34.80元/股(不含)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拟申购价格为34.80元/股,拟申购数
量为530万股的配售对象且申购时间为2025年4月22日14:54:29:805的配售对象中,按照网下发
行电子平台自动生成的配售对象顺序从后往前排列剔除1个配售对象。以上过程共剔除73个配
售对象,对应剔除的拟申购总量为35320万股,占本次初步询价剔除无效报价后拟申购总量349
7500万股的1.0099%。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及网上申购。具体剔除情况请见“附表:投资者
报价信息统计表”中被标注为“高价剔除”的部分。
2、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剩余报价及
拟申购数量、有效认购倍数、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
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33.06元/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
投标询价。
投资者请按此价格在2025年4月28日(T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
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2025年4月28日(T日),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9:
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9:15-11:30,13:00-15:00。
3、本次发行价格为33.06元/股,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
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基金”)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金”)
、企业年金基金和职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年金基金”)和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
等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称“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
(以下简称“四个值”)孰低值,因此保荐人相关子公司无需参与本次战略配售。本次发行不
安排向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资产管理计划及其他外部投资者的战略配售。根据最
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保荐人相关子公司无需参与本次战略配售。最终,本次发行不向参与战略
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初始战略配售与最终战略配售股数的差额79.8347万股将回拨至网下
发行。
4、限售期安排: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
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
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
日起6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
市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开
始计算。
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限售期安排,
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公告所披露的网下限售期安排。5、自主表达申购意向:网上投资者应
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概括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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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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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泽润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泽润新能”、“发行人”或“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申请已经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5〕272号)。
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如有)(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
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与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
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
式进行。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
人(主承销商)”或“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将通过网下初步询价直接确定发行价格,网下不
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本次拟公开发行新股1596.6956万股,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25.00%,全部为公开发行新
股,公司股东不进行公开发售股份。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79.8347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5.00%,全部为保荐人相关
子公司跟投(如有)。如本次发行价格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
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
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加权平均数孰低值,保荐人相关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参与本次发行的战
略配售。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与初始战略配售数量的差额回拨至网下发行。回拨机制启动前,本
次发行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1061.8109万股,占扣除初始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70.00%;
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455.0500万股,占扣除初始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30.00%。最终网下
、网上发行合计数量为本次发行总数量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网下及网上最终发行数量将根
据回拨情况确定。最终网下、网上发行数量及战略配售情况将在2025年4月30日(T+2日)刊登
的《江苏泽润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
公告》中予以明确。
为了便于投资者了解发行人的有关情况、发展前景和本次发行申购的相关安排,发行人和
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就本次发行举行网上路演,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1、网上路演时间:2025年4月25日(T-1日,周五)14:00-17:00;
2、网上路演网站:全景网(网址:https://rs.p5w.net);
3、参加人员:发行人管理层主要成员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相关人员。本次发行的招股
意向书全文及相关资料可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
中证网,网址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网址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网址www.st
cn.com;证券日报网,网址www.zqrb.cn;经济参考网,网址www.jjckb.cn;金融时报网,www
.financialnews.com.cn;中国日报网,www.chinadaily.com.cn)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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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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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子公司、参股公司简要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共有4家子公司,不存在参股公司或分公司。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
注销子公司、参股公司或分公司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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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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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投资者关系的主要安排
为了切实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充分保障
投资者依法享有获取公司信息、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等权利,公司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及《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了
《公司章程(草案)》《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制度,充分维护了投
资者的相关利益。
(一)信息披露制度和流程
为规范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已按照《公司
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
规范性文件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制度,以保障投资者及时
、真实、准确、完整地获取公司相关资料和信息。
公司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规定了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及一般要求、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部门及其负责人的职责、信息披露的内容、信息披露的程序、信息披露的保密措施等内容,对
公司的信息披露作出了制度性的安排,可以有效地保障投资者能够及时、准确、完整地获取公
司信息。
公司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规定了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原则和目的、投资者关系管理的
内容与方式、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组织机构与职责等内容,为更好地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作出了
制度性的安排,为投资者行使权利创造了条件。本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后,公司将严格按照上述
法律、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规定,
认真履行公司的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公告公司在涉及重要生产经营、重大投资、重大财务决策
等方面的事项,包括公布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确保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
时性,保证投资者能够公开、公平、公正地获取相关信息。
(二)投资者沟通渠道的建立情况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事务及投资者关系工作。公司设置了联系电话、网站、传真
、电子邮箱等与投资者沟通的渠道。通过信息披露与交流,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
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本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后,公司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关于信息披露的有关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地报送及披露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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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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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逐项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
创业板上市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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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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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2025年4月28日(T日),其中,网下申购时间
为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9:15-11:30,13:00-15:00。投资者在2025年4月28日(T日)
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2、所有拟参与本次初步询价且符合相关投资者条件的网下投资者,须按照相关要求在202
5年4月21日(T-5日)中午12:00前在申万宏源承销保荐网下投资者平台(https://ipo-jxc.sw
hysc.com)完成注册、配售对象选择、签署承诺函及询价资格核查申请材料上传。
3、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如有)
、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与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股股份或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
的方式进行。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初步询价及网上网下发行由保荐人(主承销商)负责组织
实施。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https://eipo.szse.cn)及中国结
算深圳分公司登记结算平台实施;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进
行。
本次发行不安排向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资产管理计划及其他外部投资者的战
略配售。如本次确定的发行价格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
及剔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基金”)、全国社
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金”)、企业年
金基金和职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
保险资金(以下简称“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孰低值
,本次发行的保荐人相关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跟投主体为申银万
国创新证券投资有限公司(参与跟投的保荐人(主承销商)母公司设立的另类投资子公司,以
下简称“申万创新投”)。
战略配售相关情况详见本公告“二、战略配售”。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在《江苏泽润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中披露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配售
的股票总量、认购数量、占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比例以及持有期限等信息。
4、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通过网下初步询价直接确定发行价格,网下不再进行
累计投标询价。
5、网下发行对象:本次网下发行对象为经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的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
司、期货公司、信托公司、理财公司、保险公司、财务公司、合格境外投资者以及符合一定条
件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机构投资者。一般机构投资者和个人投资者不得参与本次网下询价
及配售。
6、初步询价:本次初步询价时间为2025年4月22日(T-4日)的9:30-15:00。在上述时间
内,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可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提交拟
申购价格和拟申购数量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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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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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保荐代表人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江苏泽润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指派具体负责推荐的保荐代表人为彭奕洪和李佳丽。
保荐代表人彭奕洪的保荐业务执业情况:2004年保荐制实施以来,作为项目协办人参与西
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002287.SZ)深交所主板(原深交所中小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项目,作为项目成员参与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0905.SH)上交所主
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0353.SZ)深交所创业板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
除本项目外,目前签署的已获得注册批复企业共1家,为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603026.SH)上交所主板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项目。彭奕洪先生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
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保荐代表人李佳丽的保荐业务执业情况:2004年保荐制实施以来,作为项目协办人参与吉
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688378.SH)上交所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
作为项目成员参与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0353.SZ)深交所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项目。除本项目外,目前无签署的已申报在审企业。李佳丽女士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
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二)本次证券发行项目协办人及其他项目组成员
1、项目协办人
本次证券发行项目协办人为欧阳维濂。
2、项目组其他成员
本次证券发行项目组其他成员为:郎佃伟、刘敬远、高子涵、伍子豪、聂选骥、朱卓安、
刘翼、宋成程、王可、陈宇元。
(三)本次证券发行项目组通讯方式
本次证券发行项目组的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5层,联系
电话:010-88013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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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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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具体负责推荐的保荐代表人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江苏泽润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指派具体负责推荐的保荐代表人为彭奕洪和李佳丽。
保荐代表人彭奕洪的保荐业务执业情况:2004年保荐制实施以来,作为项目协办人参与西
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002287.SZ)深交所主板(原深交所中小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项目,作为项目成员参与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0905.SH)上交所主
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0353.SZ)深交所创业板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除本项目外,目前签署的已获得注册批复企业共1家,为石大胜华新
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3026.SH)上交所主板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项目。彭奕洪先生在
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
保荐代表人李佳丽的保荐业务执业情况:2004年保荐制实施以来,作为项目协办人参与吉
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688378.SH)上交所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
作为项目成员参与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0353.SZ)深交所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项目。除本项目外,目前无签署的已申报在审企业。李佳丽女士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
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二、本次证券发行项目协办人及其他项目组成员
(一)项目协办人
本次证券发行项目协办人为欧阳维濂。
(二)项目组其他成员
本次证券发行项目组其他成员为:郎佃伟、刘敬远、高子涵、伍子豪、聂选骥、朱卓安、
刘翼、宋成程、王可、陈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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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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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演变情况
(一)主营业务基本情况
公司是一家专注于新能源电气连接、保护和智能化技术领域,专业提供光伏组件接线盒产
品一体化解决方案的高新技术企业及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自设立以来,公司始终
紧跟全球太阳能光伏组件的技术发展路线,通过持续技术创新和产品研发,致力于为下游行业
和客户提供安全、可靠、高效、智能的光伏组件接线盒系列产品。
公司秉承技术驱动、市场导向的理念,通过多年的技术积累,在国内外光伏组件接线盒领
域确立了较为突出的行业地位和品牌形象,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形成自主研发的境内专利10
1项,其中发明专利27项,形成境外发明专利4项。
公司参与了光伏组件接线盒国家标准GB/T37410-2019《地面用太阳能光伏组件接线盒技术
条件》的制定,担任中国光伏行业协会会员单位、亚洲光伏产业协会理事单位、江苏省光伏产
业协会理事单位。公司Z8X产品为全球首个取得TUV莱茵35A认证的光伏组件接线盒,ZS产品为
中国大陆首款通过TUV莱茵认证的智能接线盒产品,Z8S产品为中国大陆首个取得TUV莱茵认证
的三分体智能接线盒,Z8H产品为全球首个通过国家光伏质检中心CPVT深蓝海洋认证的接线盒
产品,Z8C产品为行业首个两部件结构接线盒,是国内电气连接点最少的晶硅组件三分体接线
盒,荣获―光能杯‖2021年度单品、2022年―质胜中国‖光伏零部件接线盒优胜奖、“光能杯
”2023最具影响力场景化产品,入围全美顶级光伏产品名录。
凭借自身设计开发、品质管控和服务响应的综合优势,公司与客户A、Maxeon、客户B、客
户C、Sonnenkraft等国际知名光伏组件企业,TCL中环、阿特斯、协鑫集成、亿晶光电、润阳
股份、赛拉弗、大恒能源、海泰新能、中清光伏等国内领先的光伏组件厂商建立了良好的合作
关系,最终产品广泛应用于海内外太阳能光伏电站。
公司利用在光伏组件接线盒领域的技术储备,近两年加快了对新能源汽车连接和保护的功
能嵌件产品的研发和生产技术布局。公司已经与骆驼集团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成为其新能源汽
车辅助电源电池盒的重要供应商,与武汉嘉晨合作成为其BDU电池盒供应商。公司通过骆驼集
团向宝马、奔驰、小鹏、蔚来等多家整车厂商供应新能源汽车辅助电源电池盒。小鹏车型、蔚
来车型项目辅助电源电池盒已向骆驼集团量产供应,宝马车型项目、奔驰车型项目的辅助电源
电池盒及武汉嘉晨的首款BDU电池盒已进入中批量试产阶段。此外,公司致力于新能源汽车三
电系统核心部件中的电气连接与保护产品的开发与布局,新能源汽车连接和保护的功能嵌件产
品业务未来有望成为公司新的增长点。
(二)主要产品基本情况
公司当前主要产品为光伏组件接线盒。根据其是否包含智能芯片模块,光伏组件接线盒可
分为通用接线盒和智能接线盒。通用接线盒不包含智能芯片,主要功能包括连接、自动保护功
能;智能接线盒通过智能芯片实现更为多样的功能,属于组件级电力电子技术,除了连接、自
动保护功能外,还能够对光伏组件实现发电效率智能优化、智能关断、智能监控等精细化控制
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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