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1658 首航新能 更新日期:2025-03-2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2.项目投资】 暂无数据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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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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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
“保荐人”或“保荐人(主承销商)”)。
本次发行最终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与网上向
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
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发行人股票简称为“首航新能”,股票代码为“301658”。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4123.7114万股,发行价格为
人民币11.80元/股。本次发行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公司股东不进行公开发售股份。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
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基金”)、全国社会保
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金”)、企业年金基
金和职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险
资金(以下简称“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加权平均数的孰低值,故
保荐人相关子公司无需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164.9484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4.00%。本次发行不
安排向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资产管理计划及向其他外部投资者的战略配售。根据
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保荐人相关子公司不参与战略配售。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与最终
战略配售数量的差额164.9484万股回拨至网下发行。
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3331.9614万股,占扣
除初始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80.8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791.75万股,占扣除初始战略
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19.20%。根据《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由于网上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为9332.45286倍,高于10
0倍,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将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
发行股票数量的20.00%(向上取整至500股的整数倍,即824.75万股)由网下回拨至网上。回
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2507.2114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60.80
%;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1616.50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39.20%。回
拨后本次网上定价发行的最终中签率为0.0218772048%,申购倍数为4570.96786倍。
本次发行的网上、网下认购缴款工作已于2025年3月26日(T+2日)结束,具体情况如下:
一、新股认购情况统计
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缴款情况以及深交所和中国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对本次战略配售
情况、网上、网下发行的新股认购情况进行了统计,结果如下:
二、网下比例限售情况
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10%(向上取整
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
,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
为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限售期安排,
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公告所披露的网下限售期安排。
本次发行中网下比例限售6个月的股份数量为2509105股,约占网下发行总量的10.01%,约
占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总量的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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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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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4123.7
114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
称“深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
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5〕273号)。
本次发行最终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与网上向
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
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保
荐人”或“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4123.7114万股,本次发行
价格为人民币11.80元/股。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
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基金”)、全国社会保
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金”)、企业年金基
金和职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险
资金(以下简称“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加权平均数的孰低值,故
保荐人相关子公司无需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164.9484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4.00%。
本次发行不安排向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资产管理计划及向其他外部投资者的
战略配售。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保荐人相关子公司不参与战略配售。本次发行初始战略
配售数量与最终战略配售数量的差额164.9484万股回拨至网下发行。
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本次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3331.9614万股,
约占扣除初始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80.8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791.75万股,约占扣除
初始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19.20%。
根据《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以
下简称“《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由于网上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为9332.45286倍,高
于100倍,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将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
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20.00%(向上取整至500股的整数倍,即824.75万股)由网下回拨至网上
。回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2507.2114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总量的6
0.80%;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1616.50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总量的39.20%
。回拨后本次网上定价发行的最终中签率为0.0218772048%,申购倍数为4570.96786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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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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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航新能”、“发行人”或“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4123.7114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
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5〕273号)。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保荐人”或“保荐人(主承销商
)”)担任保荐人(主承销商)。
本次发行的缴款环节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并于2025年3月26日(T+2日)及时履行缴款义
务:
1、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本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
5年3月26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
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国泰君安包销。
2、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
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
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3、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
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4、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
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
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的网上申 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
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5、本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向已参与网上申购并中签的网上投资者送达获配缴款通知。
根据《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本
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于2025年3月25日(T+1日)上午在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5号
深业中心311室主持了首航新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中签摇号仪式。摇号仪式按照公开
、公平、公正的原则在深圳市罗湖公证处代表的监督下进行并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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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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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网上申购情况
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供的数据,对本次网上发行的申购情况进行了
统计,本次网上定价发行有效申购户数为11967474户,有效申购股数为73889695500股,配号
总数147779391个,配号起始号码为000000000001,截止号码为000147779391。
二、回拨机制实施、发行结构及网上发行中签率
根据《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公布
的回拨机制,由于网上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为9332.45286倍,高于100倍,发行人和保荐人(主
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将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20.00%(向
上取整至500股的整数倍,即824.75万股)由网下回拨至网上。
回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2507.2114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
的60.80%;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1616.50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39.
20%。回拨后本次网上定价发行的最终中签率为0.0218772048%,申购倍数为4570.96786倍。
三、网上摇号抽签
保荐人(主承销商)与发行人定于2025年3月25日(T+1日)上午在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5号深业中心311室进行摇号抽签,并将于2025年3月26日(T+2日)公布摇号中签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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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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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发行最终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
与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
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初步询价和网下发行由保荐人(主承销商)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组织实施;网上发行通
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2、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以下简称“《初步询价及推介公
告》”)规定的剔除规则,在剔除不符合要求投资者报价的初步询价结果后,协商一致将拟申
购价格高于12.38元/股(不含12.38元/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拟申购价格为12.38元/股、
申购数量等于1500万股且申购时间同为2025年3月19日14:38:50:110的配售对象中,按照深交
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自动生成的配售对象顺序从后到前剔除5个配售对象。以上过程共剔除70
个配售对象,剔除的拟申购总量为94140万股,占本次初步询价剔除无效报价后拟申购数量总
和9304400万股的1.0118%。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及网上申购。具体剔除情况请见《深圳市首
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
》”)“附表:初步询价报价情况”中被标注为“高价剔除”的部分。
3、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剩余报价及拟申购数量、
有效认购倍数、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
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11.80元/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投资者请按此价格在2025年3月24日(T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
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2025年3月24日(T日),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9:
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9:15-11:30,13:00-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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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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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航新能”、“发行人”或“公司”)根据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8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5号],以下简称“《注册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深证上[2023]100号,以下简称“
《业务实施细则》”)、《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深证上[2018]27
9号,以下简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
则(2023年修订)》(深证上[2023]110号,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实施细则》”)、《首次
公开发行证券承销业务规则》(中证协发[2023]18号,以下简称“《承销业务规则》”)、《
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中证协发[2024]237号,以下简称“《网下投资者
管理规则》”)和《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分类评价和管理指引》(中证协发[2024]27
7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自律规则等文件,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
所”)有关股票发行上市规则和最新操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
业板上市。
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
“保荐人”或“保荐人(主承销商)”)。
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与网上向持有
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
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初步询价和网下发行均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以下简称“网下发行电子平台
”)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
结算平台进行,请网下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本次网上
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请网上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网上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
规定。
本次发行适用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管理办法
》(证监会令[第208号])、《注册办法》(证监会令[第205号]),深交所发布的《业务实施
细则》(深证上[2023]100号)、《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深证上[2018]279号)、《网下发行
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深证上[2023]110号),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证券业协
会”)发布的《承销业务规则》(中证协发[2023]18号)、《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中证协
发[2024]237号)和《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分类评价和管理指引》(中证协发[2024]2
77号),请投资者关注相关规定的变化。
本次发行价格11.80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23年扣非前后孰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摊
薄后市盈率为15.88倍,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2023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
东净利润的平均静态市盈率23.24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2025年3月19日(T-3日)发布的
同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19.26倍,但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
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
,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流程、网上网下申购及缴款、回拨机制、中止发行及弃购股
份处理等方面的规定,具体内容如下:
1、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以下简称“《初步询价及推介公
告》”)规定的剔除规则,在剔除不符合要求投资者报价的初步询价结果后,协商一致将拟申
购价格高于12.38元/股(不含12.38元/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拟申购价格为12.38元/股、
申购数量等于1500万股且申购时间同为2025年3月19日14:38:50:110的配售对象中,按照深交
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自动生成的配售对象顺序从后到前剔除5个配售对象。以上过程共剔除70
个配售对象,剔除的拟申购总量为94140万股,占本次初步询价剔除无效报价后拟申购数量总
和9304400万股的1.0118%。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及网上申购。具体剔除情况请见“附表:初
步询价报价情况”中被标注为“高价剔除”的部分。
2、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剩余报价及拟申购数量、
有效认购倍数、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
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11.80元/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投资者请按此价格在2025年3月24日(T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
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2025年3月24日(T日),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9:
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9:15-11:30,13:00-15:00。
3、本次发行价格为11.80元/股,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
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基金”)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金”)
、企业年金基金和职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
等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称“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
孰低值,故保荐人相关子公司无需参与本次战略配售。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164.9484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4.00%。
本次发行不安排向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资产管理计划及向其他外部投资者的
战略配售。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保荐人相关子公司不参与战略配售。本次发行初始战略
配售数量与最终战略配售数量的差额164.9484万股回拨至网下发行。
本次发行最终采用网下发行和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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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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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首航新能”、“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4123.7114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5〕273号)。
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如有)(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
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
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
进行。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主承销商
)”)将通过网下初步询价直接确定发行价格,网下不再进行累计投标。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4123.7114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10.00%,全部为公开发行新
股,公司股东不进行公开发售股份。本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41237.1135万股。
本次发行不安排向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资产管理计划及其他外部投资者的战
略配售。本次发行战略配售仅为保荐人相关子公司跟投(如有),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164.94
84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4%(如本次发行价格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
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和合格
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加权平均数孰低值,保荐人相关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参与本次
发行的战略配售)。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与初始战略配售数量的差额将根据回拨机制规定的原则
回拨至网下发行。
回拨机制启动前,本次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3167.0130万股,约占扣除初始战略配售数量
后发行数量的80.0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791.75万股,约占扣除初始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
量的20.00%。最终网下、网上发行合计数量为本次发行总数量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网下及
网上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回拨情况确定。最终网下、网上发行数量及战略配售情况将在2025年
3月26日(T+2日)刊登的《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中予以明确。
为了便于社会公众投资者了解发行人的基本情况、发展前景和本次发行申购的相关安排,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就本次发行举行网上路演。
1、网上路演时间:2025年3月21日(T-1日,周五)14:00-17:00;
2、网上路演网址:全景路演(网址:https://rs.p5w.net);
3、参加人员:发行人管理层主要成员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相关人员。
拟参与本次申购的投资者,请阅读2025年3月14日(T-6日)登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
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中证网,网址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网址www.
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网址www.stcn.com;证券日报网,网址www.zqrb.cn;经济参考网
,网址www.jjckb.cn;中国金融新闻网,网址www.financialnews.com.cn;中国日报网,网址
www.chinadaily.com.cn)上的招股意向书全文及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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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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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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