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1666 大普微 更新日期:2026-04-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26-04-03│ ---│ ---│
└───────────┴───────────┴───────────┴───────────┘
【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暂无数据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
2026-03-26│其他事项
──────┴──────────────────────────────────
截至2025年末,深圳大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拥有11家控股子公司、2家参股公司,并
控制3家合伙企业。
──────┬──────────────────────────────────
2026-03-26│其他事项
──────┴──────────────────────────────────
2025年5月9日,深圳大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在深圳市龙岗区腾
飞路9号创投大厦3501室举行。木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0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10名。会议的召
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深圳大普微电子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
2026-03-26│其他事项
──────┴──────────────────────────────────
深圳大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普微”、“发行人”或“公司”)根据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
会令〔第228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
证监会令〔第20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
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深证上〔2025〕267号)(以
下简称“《业务实施细则》”)、
《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深证上〔2018〕279号)(以下简称
“《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
)》(深证上〔2025〕224号)(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办法(2020年修订)》(深证上〔2020〕343号)(以下简称“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的《首次公开发行证券承销业务规则》
(中证协发〔2023〕18号)、《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中证协发〔2025〕
57号)(以下简称“《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和《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分类评价
和管理指引》(中证协发〔2024〕277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自律规则等文件,以
及深交所有关股票发行上市规则和最新操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
业板上市。
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
“保荐人”或“保荐人(主承销商)”)。
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和网下发行均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以下简称“网下发行电
子平台”)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结算系统进行,请网下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关于初步询价和网下发行的详细内容,
请查阅深交所网站(www.szse.cn)公布的《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方式、发行流程、回拨机制、网上网下申购及缴款、弃购股
份处理等方面,具体内容如下:
1、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
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
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
行。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初步询价及网上、网下发行由主承销商负责组织实施。初步询价及
网下发行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https://eipo.szse.cn)及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
结算平台实施;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进行。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由保荐人相关子公司跟投、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
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以及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组成。发行人为未盈利企
业且为存在表决权差异安排企业,保荐人相关子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
战略配售相关情况见本公告“二、战略配售”。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在《深圳大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中披露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配售的
股票总量、认购数量、占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比例以及持有期限等信息。
2、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通过网下初步询价直接确定发行价格,网下不再进行
累计投标询价。
3、网下发行对象:本次网下发行对象为经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的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
司、期货公司、信托公司、理财公司、保险公司、财务公司、合格境外投资者以及符合一定条
件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机构投资者。4、初步询价:本次发行初步询价时间为2026年3月30
日(T-4日)9:30-15:00。在上述时间内,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可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
平台填写、提交申购价格和拟申购数量。
网下询价开始前一工作日(2026年3月27日,T-5日)上午8:30至初步询价日(2026年3月3
0日,T-4日)当日上午9:30前,网下投资者应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https://eipo.s
zse.cn)提交定价依据并填写建议价格或价格区间,否则不得参与本次询价。网下投资者提交
定价依据前,应当履行内部审批流程。
──────┬──────────────────────────────────
2026-03-26│其他事项
──────┴──────────────────────────────────
(一)信息披露制度和流程
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等制定了《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从信息披露的一般要求、信息披露的内容
、信息披露的程序、信息披露管理与职责、信息披露的保密措施和责任追究等方面对信息披露
进行了明确规定。
根据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信息,
应当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充分披露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信息,揭示可能
产生的重大风险,不得有选择地披露部分信息,不得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
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重大信息,确保所有投资者可以平等获
取信息,不得向单个或部分投资者透露或泄露;除依法需要披露的信息之外,公司可以自愿披
露与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关的信息,但不得与依法披露的信息相冲突,不得误导
投资者。
(二)投资者沟通渠道的建立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增进
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提升公司投资价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定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确
立了合规性原则、平等性原则、主动性原则、诚实守信原则等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根据《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工作的主要职责包括:(1)拟定投资者关系
管理制度,建立工作机制;(2)组织与投资者沟通联络的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3)组织及
时妥善处理投资者咨询、投诉和建议等诉求,定期反馈给公司董事会以及管理层;(4)管理
、运行和维护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相关渠道和平台;(5)保障投资者依法行使股东权利;(6)
配合支持投资者保护机构开展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相关工作;(7)统计分析公司投资者的
数量、构成以及变动等情况;(8)开展有利于改善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其他活动。
董事会秘书担任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除非得到明确授权并经过培训,公司其他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应避免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代表公司发言。董事会办公室是投资者关系管
理工作的职能部门,在全面深入了解公司运作和管理、经营状况、发展战略等情况下,负责策
划、安排和组织各类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和日常事务。
(三)未来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的规划
本次发行上市后,公司将持续完善投资者关系管理及相关的制度措施,以保障公司与投资
者实现良好的沟通,为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在获取公司信息、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
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方面提供制度保障;同时,公司将主动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建议,实现公司
与投资者之间的双向沟通,形成良性互动,从而达到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实现公司整体利益最
大化和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的目标。
──────┬──────────────────────────────────
2026-03-26│其他事项
──────┴──────────────────────────────────
根据《证券法》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
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
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致投资者的声明
一、公司上市的目的
大普微践行“为AI时代定义先进存储”的使命愿景,专注于数据中心企业级SSD,是业内
领先、国内极少数具备数据中心企业级SSD“主控芯片+固件算法+模组”全栈自研能力并实现
批量出货的半导体存储产品提供商。随着全球AI、云计算、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快速发
展,国家对于关键信息基础设施核心部件的自主可控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AI、云计算、大
数据等数据中心应用场景,确保数据处理的安全性、可靠性和高效性变得尤为重要,满足AI发
展对前沿存储创新产品的需求也日益迫切。企业级SSD是国家信息基础设施关键核心部件,中
国作为全球第二大企业级SSD市场,当前主要市场份额仍被国际厂商所占据,国产化需求日益
强烈。完整的国产企业级SSD自主可控产业生态既是保障供应链安全的核心要素,亦是驱动国
内半导体产业发展的重要动力。国产企业级SSD的发展,能够减少对外部技术的依赖,增强国
内产业的竞争力,同时也有助于提升国家信息安全水平。在此背景下,国内企业正加大研发投
入,推动技术创新,实现企业级SSD核心技术的自主可控和市场份额提升。报告期内,大普微
凭借技术优势在业内领先发布了多款高竞争力的数据中心企业级SSD产品,广泛覆盖下游数据
中心应用场景,品牌影响力持续提升。但国际龙头企业依托较早的长期布局,在经营规模、品
牌影响力以及重要客户市占率等方面具有较强竞争优势。通过本次上市,大普微将持续加大创
新项目研发投入,推动新一代数据中心企业级SSD的技术突破和经营规模的持续扩大,积极把
握AI、云计算、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升级的机会,为增强国家半导体存储行业的自主
创新能力贡献力量。
公司所处的企业级SSD行业具有研发难度高、开发周期长、技术迭代快等特征,涵盖复杂
的主控芯片和固件算法技术研发、产品测试和市场适应性等多个环节,对专业化人才团队要求
极高。公司需要进一步强化具备深厚的技术背景,对芯片设计、存储技术、数据处理和系统架
构有深入理解的人才团队,以迅速响应不断变化的市场需求,及时推出符合市场发展趋势的产
品,持续巩固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
2026-03-26│其他事项
──────┴──────────────────────────────────
2025年5月24日,深圳大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在深圳市龙岗区腾
飞路9号创投大厦3501室举行,全体股东一致认可会议的通知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股东共58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92594724股(其中,A类股份(特别表决权股份)65612400股,B类股份32698
232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本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召开,会议合法有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议案十一、议案三不适用
特别表决权,每一A类股(特别表决权股份)享有的表决权数量应当与每一B类股的表决权数量相
同;其余议案及事项适用特别表决权,每一A类股(特别表决权股份)享有的表决权数量为每一B类
股的表决权数量的10倍。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