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1666 大普微 更新日期:2026-05-1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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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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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6-04-03│ 46.08│ 18.79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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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暂无数据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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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9 │交易金额(元)│1.30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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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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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苏州大普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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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深圳大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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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苏州大普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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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深圳大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 │
│ │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或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
│ │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苏州大普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苏州大普”)、成都大普微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大普”)、南京大普信息技术│
│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大普”)、浙江大普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大普”│
│ │)以增资或提供借款的方式用于实施“下一代主控芯片及企业级SSD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以 │
│ │及“企业级SSD模组量产测试基地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
│ │ 公司募投项目“下一代主控芯片及企业级SSD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及 │
│ │全资子公司苏州大普、成都大普、南京大普,募投项目“企业级SSD模组量产测试基地项目 │
│ │”的实施主体为全资子公司浙江大普。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拟根据募投项目建│
│ │设安排及资金需求,使用不超过6.1亿元募集资金一次或分次逐步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苏州 │
│ │大普、成都大普、南京大普、浙江大普增资(含出资)或提供借款的方式以实施募投项目,│
│ │金额分别为:成都大普不超过2.4亿元,苏州大普不超过1.3亿元,南京大普不超过2000万元│
│ │,浙江大普不超过2.2亿元。增资(含出资)或借款的进度将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需求推进 │
│ │,借款期限自实际借款之日起至募投项目实施完毕之日止,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可提前还款或│
│ │到期续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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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9 │交易金额(元)│2.40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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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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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成都大普微聚科技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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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深圳大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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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成都大普微聚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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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深圳大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 │
│ │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或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
│ │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苏州大普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苏州大普”)、成都大普微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大普”)、南京大普信息技术│
│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大普”)、浙江大普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大普”│
│ │)以增资或提供借款的方式用于实施“下一代主控芯片及企业级SSD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以 │
│ │及“企业级SSD模组量产测试基地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
│ │ 公司募投项目“下一代主控芯片及企业级SSD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及 │
│ │全资子公司苏州大普、成都大普、南京大普,募投项目“企业级SSD模组量产测试基地项目 │
│ │”的实施主体为全资子公司浙江大普。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拟根据募投项目建│
│ │设安排及资金需求,使用不超过6.1亿元募集资金一次或分次逐步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苏州 │
│ │大普、成都大普、南京大普、浙江大普增资(含出资)或提供借款的方式以实施募投项目,│
│ │金额分别为:成都大普不超过2.4亿元,苏州大普不超过1.3亿元,南京大普不超过2000万元│
│ │,浙江大普不超过2.2亿元。增资(含出资)或借款的进度将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需求推进 │
│ │,借款期限自实际借款之日起至募投项目实施完毕之日止,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可提前还款或│
│ │到期续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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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9 │交易金额(元)│2000.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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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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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南京大普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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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深圳大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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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南京大普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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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深圳大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 │
│ │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或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
│ │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苏州大普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苏州大普”)、成都大普微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大普”)、南京大普信息技术│
│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大普”)、浙江大普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大普”│
│ │)以增资或提供借款的方式用于实施“下一代主控芯片及企业级SSD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以 │
│ │及“企业级SSD模组量产测试基地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
│ │ 公司募投项目“下一代主控芯片及企业级SSD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及 │
│ │全资子公司苏州大普、成都大普、南京大普,募投项目“企业级SSD模组量产测试基地项目 │
│ │”的实施主体为全资子公司浙江大普。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拟根据募投项目建│
│ │设安排及资金需求,使用不超过6.1亿元募集资金一次或分次逐步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苏州 │
│ │大普、成都大普、南京大普、浙江大普增资(含出资)或提供借款的方式以实施募投项目,│
│ │金额分别为:成都大普不超过2.4亿元,苏州大普不超过1.3亿元,南京大普不超过2000万元│
│ │,浙江大普不超过2.2亿元。增资(含出资)或借款的进度将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需求推进 │
│ │,借款期限自实际借款之日起至募投项目实施完毕之日止,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可提前还款或│
│ │到期续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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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9 │交易金额(元)│2.20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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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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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浙江大普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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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深圳大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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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浙江大普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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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深圳大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 │
│ │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或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
│ │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苏州大普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苏州大普”)、成都大普微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大普”)、南京大普信息技术│
│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大普”)、浙江大普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大普”│
│ │)以增资或提供借款的方式用于实施“下一代主控芯片及企业级SSD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以 │
│ │及“企业级SSD模组量产测试基地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
│ │ 公司募投项目“下一代主控芯片及企业级SSD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及 │
│ │全资子公司苏州大普、成都大普、南京大普,募投项目“企业级SSD模组量产测试基地项目 │
│ │”的实施主体为全资子公司浙江大普。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拟根据募投项目建│
│ │设安排及资金需求,使用不超过6.1亿元募集资金一次或分次逐步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苏州 │
│ │大普、成都大普、南京大普、浙江大普增资(含出资)或提供借款的方式以实施募投项目,│
│ │金额分别为:成都大普不超过2.4亿元,苏州大普不超过1.3亿元,南京大普不超过2000万元│
│ │,浙江大普不超过2.2亿元。增资(含出资)或借款的进度将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需求推进 │
│ │,借款期限自实际借款之日起至募投项目实施完毕之日止,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可提前还款或│
│ │到期续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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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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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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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大普微│无锡大普联│ 5000.00万│人民币 │2024-09-27│2029-09-26│连带责任│否 │否 │
│电子股份有│芯科技有限│ │ │ │ │保证 │ │ │
│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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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大普微│大普科技有│ 3000.00万│人民币 │2025-04-01│2030-03-31│连带责任│否 │否 │
│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 │ │ │保证 │ │ │
│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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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大普微│无锡大普联│ 1207.34万│人民币 │2024-10-30│2025-04-22│连带责任│是 │否 │
│电子股份有│芯科技有限│ │ │ │ │保证 │ │ │
│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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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大普微│无锡大普联│ 60.00万│人民币 │2025-03-07│--- │连带责任│否 │否 │
│电子股份有│芯科技有限│ │ │ │ │保证 │ │ │
│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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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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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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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大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20
26年度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担保额度,其中为资产负债
率70%以上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2亿元,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
不超过8亿元。以上担保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担保发生额,最终以实际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综合授信、贷款、承兑汇票、信用证、保理、保函、融资租赁等
融资业务以及开展其他日常经营业务提供的履约担保等;担保种类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担保、抵
押担保、质押担保等。
上述担保的额度可在子公司之间进行担保额度调剂,但在调剂发生时,对于资产负债率70
%以上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在上述额度范围内
,公司及子公司因业务需要办理上述担保范围内的业务,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本次担保额度有效期限为自公司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担保额度在有效期限
范围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担保事项具体事宜,并
由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署上述担保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
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过往协议尚在有效期内的除外),担保协议
的主要内容系子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向供应商采购商品或服务,由此产生的所有订单/协议的
到期应付款项,根据合同相对方要求,由公司向其提供担保,届时将由公司及相关子公司与业
务相关方共同协商确定,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
限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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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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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大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为公司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6年度的审计工
作。本次续聘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规定。本议案尚需提
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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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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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大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
第十七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相关资产
计提减值准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为真实、准确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根据《企业会
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类资产
进行了全面清查及资产减值测试,并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相应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范围和总金额
2025年度,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合计2747.8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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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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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造成的不良影响,公司及
子公司拟基于生产经营相关实际需求,与银行等金融机构适度开展总金额不超过1亿美元或等
值其他货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人民币和其他掉期业务
、外汇期权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或其组合等。
2、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开展外
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规定,该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3、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将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
从事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但也会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履约风险、
操作风险、法律风险等,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相关风险。
一、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情况概述
1、交易目的
深圳大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主营业务开展过程中涉及部分海外业
务且以外币结算,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造成的不良影响
,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降低汇率波动风险,公司及子公司拟与银行等
金融机构适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2、交易金额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1
亿美元或等值其他货币,在交易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
相关金额)将不超过上述额度;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
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1,000万美
元或其等值其他货币。交易期限为自公司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前述额度在交易
期限内可以循环使用。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具体
运作和管理,并由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代理人负责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
3、交易方式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对方为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
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具体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
人民币和其他掉期业务、外汇期权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或其组合等。
4、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拟用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为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开展外汇
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公司编制的《关于2026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作为上述议案附件,与上述议案一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
意见。本次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规定,该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
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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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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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大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
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公告如下: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
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的授信额度。授信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
资金借款、项目贷款、贸易融资、票据贴现、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应收账款保理等。上
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
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本次申请授信额度及授权期限自公司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授信额度在授信
期限内可循环使用。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
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授信相关文件。同时,授权公司财务部具
体办理上述综合授信业务的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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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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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大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
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保证资金流动性及安全性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闲置
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使用期限自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
其有效期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发展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闲置
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可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2、投资金额及期限
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使用期限自年度股东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其有效期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安
全性高、流动性好的委托理财产品。在额度及其有效期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
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
组织实施和管理。
4、资金来源
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
5、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和子公司与提供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6、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
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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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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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大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拟定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
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了《关于确认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拟定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
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届时关联股东需对该议案回避
表决。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予以确
认,具体薪酬情况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同日披露的《2025年年度报
告》之“第四节公司治理”之“六、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中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
酬情况”。
二、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1、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在公司或子公司兼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或子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
照公司及子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公司不再另行支付董事津贴。未在公
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董事津贴。
独立董事采用津贴制,独立董事2026年度津贴标准为人民币10万元/年(税前),按季度
发放。
2、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考
核后领取薪酬。具体由基本薪酬和绩效奖金构成,基本薪酬按月发放,公司可考虑职位、责任
、能力、市场薪资水平等因素对高级管理人员基本薪酬情况进行调整;绩效奖金部分根据公司
经营成果及其任职考核情况予以评定和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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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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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大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就本次股东会的相关事
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
(三)本次股东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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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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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深圳大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
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为-480671689.10元,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272203834.23元。截至2025年12月31
日,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余额为-1071463118.63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余额为-576858676.79
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大普微电子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鉴于公司2025年末合并资产负债表、母公司资产负债表的未分配
利润均为负值,不具备利润分配条件,且综合考虑公司当前业务发展情况及后续日常经营发展
对资金的需求,公司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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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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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新股认购情况统计
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参与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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