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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普微(301666)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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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301666 大普微 更新日期:2026-08-1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26-04-03│ 46.08│ 18.79亿│ └───────────┴───────────┴───────────┴───────────┘ 【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暂无数据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 │2026-04-29 │交易金额(元)│1.30亿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苏州大普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 │买方 │深圳大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 │苏州大普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深圳大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 │ │ │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或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 │ │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苏州大普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苏州大普”)、成都大普微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大普”)、南京大普信息技术│ │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大普”)、浙江大普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大普”│ │ │)以增资或提供借款的方式用于实施“下一代主控芯片及企业级SSD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以 │ │ │及“企业级SSD模组量产测试基地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 │ │ 公司募投项目“下一代主控芯片及企业级SSD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及 │ │ │全资子公司苏州大普、成都大普、南京大普,募投项目“企业级SSD模组量产测试基地项目 │ │ │”的实施主体为全资子公司浙江大普。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拟根据募投项目建│ │ │设安排及资金需求,使用不超过6.1亿元募集资金一次或分次逐步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苏州 │ │ │大普、成都大普、南京大普、浙江大普增资(含出资)或提供借款的方式以实施募投项目,│ │ │金额分别为:成都大普不超过2.4亿元,苏州大普不超过1.3亿元,南京大普不超过2000万元│ │ │,浙江大普不超过2.2亿元。增资(含出资)或借款的进度将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需求推进 │ │ │,借款期限自实际借款之日起至募投项目实施完毕之日止,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可提前还款或│ │ │到期续借。 │ └──────┴────────────────────────────────────────┘ ┌──────┬────────────────┬──────┬────────────────┐ │公告日期 │2026-04-29 │交易金额(元)│2.40亿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成都大普微聚科技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 │买方 │深圳大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 │成都大普微聚科技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深圳大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 │ │ │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或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 │ │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苏州大普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苏州大普”)、成都大普微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大普”)、南京大普信息技术│ │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大普”)、浙江大普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大普”│ │ │)以增资或提供借款的方式用于实施“下一代主控芯片及企业级SSD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以 │ │ │及“企业级SSD模组量产测试基地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 │ │ 公司募投项目“下一代主控芯片及企业级SSD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及 │ │ │全资子公司苏州大普、成都大普、南京大普,募投项目“企业级SSD模组量产测试基地项目 │ │ │”的实施主体为全资子公司浙江大普。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拟根据募投项目建│ │ │设安排及资金需求,使用不超过6.1亿元募集资金一次或分次逐步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苏州 │ │ │大普、成都大普、南京大普、浙江大普增资(含出资)或提供借款的方式以实施募投项目,│ │ │金额分别为:成都大普不超过2.4亿元,苏州大普不超过1.3亿元,南京大普不超过2000万元│ │ │,浙江大普不超过2.2亿元。增资(含出资)或借款的进度将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需求推进 │ │ │,借款期限自实际借款之日起至募投项目实施完毕之日止,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可提前还款或│ │ │到期续借。 │ └──────┴────────────────────────────────────────┘ ┌──────┬────────────────┬──────┬────────────────┐ │公告日期 │2026-04-29 │交易金额(元)│2000.00万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南京大普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 │买方 │深圳大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 │南京大普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深圳大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 │ │ │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或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 │ │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苏州大普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苏州大普”)、成都大普微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大普”)、南京大普信息技术│ │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大普”)、浙江大普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大普”│ │ │)以增资或提供借款的方式用于实施“下一代主控芯片及企业级SSD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以 │ │ │及“企业级SSD模组量产测试基地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 │ │ 公司募投项目“下一代主控芯片及企业级SSD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及 │ │ │全资子公司苏州大普、成都大普、南京大普,募投项目“企业级SSD模组量产测试基地项目 │ │ │”的实施主体为全资子公司浙江大普。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拟根据募投项目建│ │ │设安排及资金需求,使用不超过6.1亿元募集资金一次或分次逐步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苏州 │ │ │大普、成都大普、南京大普、浙江大普增资(含出资)或提供借款的方式以实施募投项目,│ │ │金额分别为:成都大普不超过2.4亿元,苏州大普不超过1.3亿元,南京大普不超过2000万元│ │ │,浙江大普不超过2.2亿元。增资(含出资)或借款的进度将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需求推进 │ │ │,借款期限自实际借款之日起至募投项目实施完毕之日止,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可提前还款或│ │ │到期续借。 │ └──────┴────────────────────────────────────────┘ ┌──────┬────────────────┬──────┬────────────────┐ │公告日期 │2026-04-29 │交易金额(元)│2.20亿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浙江大普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 │买方 │深圳大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 │浙江大普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深圳大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 │ │ │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或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 │ │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苏州大普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苏州大普”)、成都大普微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大普”)、南京大普信息技术│ │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大普”)、浙江大普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大普”│ │ │)以增资或提供借款的方式用于实施“下一代主控芯片及企业级SSD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以 │ │ │及“企业级SSD模组量产测试基地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 │ │ 公司募投项目“下一代主控芯片及企业级SSD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及 │ │ │全资子公司苏州大普、成都大普、南京大普,募投项目“企业级SSD模组量产测试基地项目 │ │ │”的实施主体为全资子公司浙江大普。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拟根据募投项目建│ │ │设安排及资金需求,使用不超过6.1亿元募集资金一次或分次逐步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苏州 │ │ │大普、成都大普、南京大普、浙江大普增资(含出资)或提供借款的方式以实施募投项目,│ │ │金额分别为:成都大普不超过2.4亿元,苏州大普不超过1.3亿元,南京大普不超过2000万元│ │ │,浙江大普不超过2.2亿元。增资(含出资)或借款的进度将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需求推进 │ │ │,借款期限自实际借款之日起至募投项目实施完毕之日止,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可提前还款或│ │ │到期续借。 │ └──────┴────────────────────────────────────────┘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深圳大普微│无锡大普联│ 5000.00万│人民币 │2024-09-27│2029-09-26│连带责任│否 │否 │ │电子股份有│芯科技有限│ │ │ │ │保证 │ │ │ │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 │深圳大普微│大普科技有│ 3000.00万│人民币 │2025-04-01│2030-03-31│连带责任│否 │否 │ │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 │ │ │保证 │ │ │ │限公司 │ │ │ │ │ │ │ │ │ ├─────┼─────┼─────┼────┼─────┼─────┼────┼───┼───┤ │深圳大普微│无锡大普联│ 1207.34万│人民币 │2024-10-30│2025-04-22│连带责任│是 │否 │ │电子股份有│芯科技有限│ │ │ │ │保证 │ │ │ │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 │深圳大普微│无锡大普联│ 60.00万│人民币 │2025-03-07│--- │连带责任│否 │否 │ │电子股份有│芯科技有限│ │ │ │ │保证 │ │ │ │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 【9.重大事项】 ──────┬────────────────────────────────── 2026-07-15│其他事项 ──────┴──────────────────────────────────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扭亏为盈情形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 ──────┬────────────────────────────────── 2026-06-03│其他事项 ──────┴────────────────────────────────── 深圳大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公司第一届董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6年5月19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 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 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1)。 公司于近日完成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的备案手续,并取得了深圳市市场监 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变更后的工商登记信息 1、名称:深圳大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DAPEY8W 3、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上市) 4、法定代表人:杨亚飞 5、成立日期:2016年4月15日 6、住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黄阁坑社区腾飞路9号创投大厦3501 7、注册资本:人民币436216360元 8、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数据存储技术产品、微电子芯片技术产品、智能系统产 品、机器学习产品、软件产品、硬件产品、大数据产品、云存储产品、信息安全产品、计算机 技术产品、网络技术产品、通信技术及系统集成产品的研发、设计、测试、销售、咨询、服务 ;货物及技术进出口。许可经营项目是:数据存储技术产品、微电子芯片技术产品、智能系统 产品、机器学习产品、软件产品、硬件产品、大数据产品、云存储产品、信息安全产品、计算 机技术产品、网络技术产品、通信技术及系统集成产品的生产。 ──────┬────────────────────────────────── 2026-05-19│其他事项 ──────┴──────────────────────────────────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19日(星期二)下午13: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19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9日的交易时 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 网络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26年5月19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6年5月19日下午15:00。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黄阁坑社区腾飞路9号创投大厦3501大普微 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 2026-04-29│对外担保 ──────┴──────────────────────────────────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大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20 26年度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担保额度,其中为资产负债 率70%以上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2亿元,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 不超过8亿元。以上担保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担保发生额,最终以实际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综合授信、贷款、承兑汇票、信用证、保理、保函、融资租赁等 融资业务以及开展其他日常经营业务提供的履约担保等;担保种类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担保、抵 押担保、质押担保等。 上述担保的额度可在子公司之间进行担保额度调剂,但在调剂发生时,对于资产负债率70 %以上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在上述额度范围内 ,公司及子公司因业务需要办理上述担保范围内的业务,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本次担保额度有效期限为自公司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担保额度在有效期限 范围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担保事项具体事宜,并 由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署上述担保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 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过往协议尚在有效期内的除外),担保协议 的主要内容系子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向供应商采购商品或服务,由此产生的所有订单/协议的 到期应付款项,根据合同相对方要求,由公司向其提供担保,届时将由公司及相关子公司与业 务相关方共同协商确定,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 限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 2026-04-29│其他事项 ──────┴────────────────────────────────── 深圳大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为公司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6年度的审计工 作。本次续聘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规定。本议案尚需提 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 2026-04-29│其他事项 ──────┴────────────────────────────────── 深圳大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 第十七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相关资产 计提减值准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为真实、准确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根据《企业会 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类资产 进行了全面清查及资产减值测试,并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相应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范围和总金额 2025年度,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合计2747.86万元。 ──────┬────────────────────────────────── 2026-04-29│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1、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造成的不良影响,公司及 子公司拟基于生产经营相关实际需求,与银行等金融机构适度开展总金额不超过1亿美元或等 值其他货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人民币和其他掉期业务 、外汇期权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或其组合等。 2、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开展外 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规定,该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3、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将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 从事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但也会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履约风险、 操作风险、法律风险等,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相关风险。 一、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情况概述 1、交易目的 深圳大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主营业务开展过程中涉及部分海外业 务且以外币结算,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造成的不良影响 ,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降低汇率波动风险,公司及子公司拟与银行等 金融机构适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2、交易金额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1 亿美元或等值其他货币,在交易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 相关金额)将不超过上述额度;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 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1,000万美 元或其等值其他货币。交易期限为自公司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前述额度在交易 期限内可以循环使用。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具体 运作和管理,并由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代理人负责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 3、交易方式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对方为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 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具体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 人民币和其他掉期业务、外汇期权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或其组合等。 4、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拟用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为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开展外汇 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公司编制的《关于2026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作为上述议案附件,与上述议案一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 意见。本次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规定,该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 会审议。 ──────┬────────────────────────────────── 2026-04-29│银行授信 ──────┴────────────────────────────────── 深圳大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 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公告如下: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 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的授信额度。授信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 资金借款、项目贷款、贸易融资、票据贴现、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应收账款保理等。上 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 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本次申请授信额度及授权期限自公司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授信额度在授信 期限内可循环使用。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 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授信相关文件。同时,授权公司财务部具 体办理上述综合授信业务的相关手续。 ──────┬────────────────────────────────── 2026-04-29│委托理财 ──────┴────────────────────────────────── 深圳大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 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保证资金流动性及安全性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闲置 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使用期限自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 其有效期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发展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闲置 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可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2、投资金额及期限 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使用期限自年度股东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其有效期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安 全性高、流动性好的委托理财产品。在额度及其有效期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 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 组织实施和管理。 4、资金来源 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 5、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和子公司与提供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6、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 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2026-04-29│其他事项 ──────┴────────────────────────────────── 深圳大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拟定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 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了《关于确认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拟定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 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届时关联股东需对该议案回避 表决。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予以确 认,具体薪酬情况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同日披露的《2025年年度报 告》之“第四节公司治理”之“六、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中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 酬情况”。 二、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1、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在公司或子公司兼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或子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 照公司及子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公司不再另行支付董事津贴。未在公 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董事津贴。 独立董事采用津贴制,独立董事2026年度津贴标准为人民币10万元/年(税前),按季度 发放。 2、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考 核后领取薪酬。具体由基本薪酬和绩效奖金构成,基本薪酬按月发放,公司可考虑职位、责任 、能力、市场薪资水平等因素对高级管理人员基本薪酬情况进行调整;绩效奖金部分根据公司 经营成果及其任职考核情况予以评定和发放。 ──────┬────────────────────────────────── 2026-04-29│其他事项 ──────┴────────────────────────────────── 深圳大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就本次股东会的相关事 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 (三)本次股东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 2026-04-29│其他事项 ──────┴────────────────────────────────── 一、审议程序 深圳大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 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为-480671689.10元,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272203834.23元。截至2025年12月31 日,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余额为-1071463118.63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余额为-576858676.79 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大普微电子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鉴于公司2025年末合并资产负债表、母公司资产负债表的未分配 利润均为负值,不具备利润分配条件,且综合考虑公司当前业务发展情况及后续日常经营发展 对资金的需求,公司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 ──────┬────────────────────────────────── 2026-04-10│其他事项 ──────┴────────────────────────────────── 一、新股认购情况统计 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缴款情况以及深交所和中国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对本次战略配售 情况、网上、网下发行的新股认购情况进行了统计,结果如下: (一)战略配售情况 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由保荐人相关子公司跟投、发行人的高级 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以及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 者组成。证裕投资最终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130.8649万股,占本次发行股份数量的3.00%(发 行人为未盈利企业且为存在表决权差异安排企业,保荐人相关子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参与本次发 行的战略配售);大普微员工资管计划最终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260.4166万股,占本次发行股 份数量的5.97%;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最终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481.1512万股,占本次 发行股份数量的11.03%。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872.4327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20%。 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872.4327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20%。初始战略配售股数 与最终战略配售股数相同,本次发行战略配售无需向网下发行进行回拨。 截至2026年3月30日(T-4日),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已足额按时缴纳认购资金。初始缴 款金额超过最终获配股数对应金额的多余款项,保荐人(主承销商)已于2026年4月10日(T+4 日)之前,依据缴款原路径退回。 ──────┬────────────────────────────────── 2026-04-08│其他事项 ──────┴────────────────────────────────── 深圳大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普微”、“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4362.1636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 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 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6〕97号)。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保荐人”或“保荐人(主承销商 )”)担任保荐人(主承销商)。 本次发行的缴款环节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并于2026年4月8日(T+2日)及时履行缴款义 务: 1、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本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 6年4月8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 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国泰海通包销。 2、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 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 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3、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 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4、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 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 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的网上申1 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 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5、本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向已参与网上申购并中签的网上投资者送达获配缴款通知。 ──────┬────────────────────────────────── 2026-04-07│其他事项 ──────┴────────────────────────────────── 本次发行最终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 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 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 行。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保 荐人”或“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4,362.1636万股,发行价格 为人民币46.08元/股。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 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 、企业年金基金和职业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险资金和合格境 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加权平均数孰低值。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872.4327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20.00%。根据最终确 定的发行价格,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由保荐人相关子公司跟投、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 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以及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组成。保荐人 相关子公司跟投最终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130.8649万股,占本次发行股份数量的3.00%(发行 人为未盈利企业且为存在表决权差异安排企业,保荐人相关子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参与本次发行 的战略配售);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最终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 260.4166万股,占本次发行股份数量的5.97%;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最终战略配售股份 数量为481.1512万股,占本次发行股份数量的11.03%。最终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872.4327万股 ,占本次发行数量的20.00%,初始战略配售股数与最终战略配售股数相同,本次发行战略配售 无需向网下发行进行回拨。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 2,791.8309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80.0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69 7.9000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20.00%。最终网下、网上发行合计数 量3,489.7309万股,网上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网上、网下回拨情况确定。 ──────┬────────────────────────────────── 2026-04-02│其他事项 ──────┴────────────────────────────────── 深圳大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普微”、“发行人”或“公司”)根据《证 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8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5号〕,以下简称“《注册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深证上〔2025〕26 7号,以下简称“《业务实施细则》”)、《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 (深证上〔2018〕279号,以下简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深证上〔2025〕224号,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实 施细则》”)、《首次公开发行证券承销业务规则》(中证协发〔2023〕18号,以下简称“《 承销业务规则》”)、《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中证协发〔2025〕57号, 以下简称“《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和《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分类评价和管理指 引》(中证协发〔2024〕277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自律规则等文件,以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有关股票发行上市规则和最新操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组织实 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请投资者关注相关规则的变化。 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 “保荐人”或“保荐人(主承销商)”)。 截至《深圳大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意向书》(以 下简称“《招股意向书》”)公告日,大普微尚未盈利且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风险,敬请投资 者关注。 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 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与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 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在保荐人(主承销商)处进行;本次初步询价和网下发行均通过深交 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以下简称“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结算平台进行,请网下投资者认真阅读本 公告及《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本次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请网上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网上发行实施 细则》等相关规定。 本次发行价格46.08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24年摊薄后静态市销率为20.89倍,低于同行业 可比公司2024年静态市销率平均水平,但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 做出投资。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流程、网上网下申购及缴款、回拨机制、中止发行及弃购股 份处理等方面的规定,具体内容如下: 1、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深圳大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以下简称“《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规定的剔除规则,在剔除不符合要求投资者报价的初步询价结果后,协商一致将拟申购 价格高于51.38元/股(不含51.38元/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将申购价格为51.38元/股,拟 申购数量小于1400万股(不含1400万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将申购价格为51.38元/股,拟 申购数量等于1400万股,且申购时间晚于2026年3月30日14:49:12:152(不含2026年3月30日 14:49:12:152)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以上过程共剔除451个配售对象,剔除的拟申购总 量为302540.00万股,占本次初步询价剔除无效报价后拟申购数量总和10126350万股的2.9877% 。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及网上申购。具体剔除情况请见“附表:初步询价报价情况”中被标 注为“高价剔除”的部分。 2、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剩余报价及拟申购数量、 有效认购倍数、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 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46.08元/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投资者请按此价格在2026年4月3日(T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 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2026年4月3日(T日),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9:3 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9:15-11:30,13:00-15:00。 3、本次发行价格为46.08元/股,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 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基金”)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金”) 、企业年金基金和职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 等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称“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 孰低值。 根据最终确定的价格,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最终为保荐人相关子公司跟投、发行人的高 级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以及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 资者。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认购资金已于规定时间内全部汇至保荐人(主承销商)指定的银 行账户。 保荐人相关子公司跟投由国泰君安证裕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证裕投资”)实施。发 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为海富通大普微员 工参与创业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大普微员工资管计划”)。根据最终确 定的价格,证裕投资最终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130.8649万股,占本次发行股份数量的3.00%( 发行人为未盈利企业且为存在表决权差异安排企业,保荐人相关子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参与本次 发行的战略配售);大普微员工资管计划最终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260.4166万股,占本次发行 股份数量的5.97%;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最终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481.1512万股,占本 次发行股份数量的11.03%。 ──────┬────────────────────────────────── 2026-04-02│增发发行 ──────┴────────────────────────────────── 深圳大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普微”、“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4362.1636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申请已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6〕97号)。 经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 保荐人”或“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数量为4362.1636万股,占发行后 总股本的10%,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发行人股东不进行老股转让。本次发行的股票拟在深交 所创业板上市。 截至《深圳大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意向书》(以 下简称“《招股意向书》”)公告日,大普微尚未盈利且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风险,敬请投资 者关注。 本次发行价格46.08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24年摊薄后静态市销率为20.89倍,低于可比上 市公司2024年年静态市销率平均水平,但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 策。截止2026年3月30日(T-4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 造业(C39)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63.25倍。 本次发行适用于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8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5号]),深交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 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深证上[2025]267号)、 《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深证上[2025]224号)、 《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深证上[2018]279号),中国证券业协会 (以下简称“证券业协会”)发布的《首次公开发行证券承销业务规则》(中证协发[2023]18 号)、《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中证协发[2025]57号))和《首次公开发 行证券网下投资者分类评价和管理指引》(中证协发[2024]277号),请投资者关注相关规定 的变化。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特别提请投资者关注以下内容: 1、本次发行最终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 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与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 的方式进行。 初步询价和网下发行由保荐人(主承销商)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组织实施;网上发行通 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2、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深圳大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以下简称“《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规定的剔除规则,在剔除不符合要求投资者报价的初步询价结果后,协商一致将拟申购 价格高于51.38元/股(不含51.38元/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将申购价格为51.38元/股,拟 申购数量小于1400万股(不含1400万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将申购价格为51.38元/股,拟 申购数量等于1400万股,且申购时间晚于2026年3月30日14:49:12:152(不含2026年3月30日14 :49:12:152)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以上过程共剔除451个配售对象,剔除的拟申购总量为302 540万股,占本次初步询价剔除无效报价后拟申购数量总和万股的2.9877%。剔除部分不得参与 网下及网上申购。 3、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剩余报价及拟申购数量、 有效认购倍数、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 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46.08元/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投资者请按此价格在2026年4月3日(T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 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2026年4月3日(T日),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9:3 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9:15-11:30,13:00-15:00。 4、本次发行价格为46.08元/股,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 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基金”)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金”) 、企业年金基金和职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 等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称“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 孰低值。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872.4327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20.00%。 根据最终确定的价格,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最终为保荐人相关子公司跟投、发行人的高 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以及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 资者组成,保荐人相关子公司跟投最终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130.8649万股,占本次发行股份数 量的3.00%(发行人为未盈利企业且为存在表决权差异安排企业,保荐人相关子公司按照相关 规定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最终战 略配售股份数量为260.4166万股,占本次发行股份数量的5.97%;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 最终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481.1512万股,占本次发行股份数量的11.03%。参与战略配售投资者 最终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872.4327万股,占本次发行股份数量的20.00%。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 售数量与最终战略配售数量相同,本次发行战略配售无需向网下发行进行回拨。 ──────┬────────────────────────────────── 2026-04-01│增发发行 ──────┴────────────────────────────────── 深圳大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大普微”、“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4362.1636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申请已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6〕97号)。 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 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 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主承销商 )”)将通过网下初步询价直接确定发行价格,网下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4362.1636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10.00%,全部为公开发行新 股,公司股东不进行公开发售股份。本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43621.6360万股。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872.4327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20.00%。 其中,保荐人相关子公司初始跟投数量为本次发行数量的5.00%,即218.1081万股(发行 人为未盈利企业且为存在表决权差异安排企业,保荐人相关子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参与本次发行 的战略配售);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预计认购金额不超过12000万元,且认购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股份数量的10.00%,即不超过436 .2163万股;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认购金额不超过27000万元。最终战略配售比例和金额 将在确定发行价格后确定,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与初始战略配售数量的差额将根据回拨机制规定 的原则回拨至网下发行。 回拨机制启动前,本次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2791.8309万股,约占扣除初始战略配售数量 后发行数量的80.0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697.9000万股,约占扣除初始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 数量的20.00%。最终网下、网上发行合计数量为本次发行总数量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网下 及网上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回拨情况确定。最终网下、网上发行数量及战略配售情况将在2026 年4月8日(T+2日)刊登的《深圳大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中予以明确。 为了便于社会公众投资者了解发行人的基本情况、发展前景和本次发行申购的相关安排,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就本次发行举行网上路演。 1、网上路演时间:2026年4月2日(T-1日,周四)14:00-17:00; 2、网上路演网址:全景路演(网址:https://rs.p5w.net/); 3、参加人员:发行人管理层主要成员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相关人员。 拟参与本次申购的投资者,请阅读2026年3月26日(T-6日)登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 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中证网,网址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网址www. 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网址www.stcn.com;证券日报网,网址www.zqrb.cn);经济参考 网,网址www.jjckb.cn;金融时报,网址www.financialnews.com.cn;中国日报网,网址www. chinadaily.com.cn)上的招股意向书全文及相关资料。 ──────┬────────────────────────────────── 2026-03-26│其他事项 ──────┴────────────────────────────────── 截至2025年末,深圳大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拥有11家控股子公司、2家参股公司,并 控制3家合伙企业。 ──────┬────────────────────────────────── 2026-03-26│其他事项 ──────┴────────────────────────────────── 2025年5月9日,深圳大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在深圳市龙岗区腾 飞路9号创投大厦3501室举行。木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0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10名。会议的召 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深圳大普微电子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 2026-03-26│其他事项 ──────┴────────────────────────────────── 深圳大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普微”、“发行人”或“公司”)根据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 会令〔第228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 证监会令〔第20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 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深证上〔2025〕267号)(以 下简称“《业务实施细则》”)、 《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深证上〔2018〕279号)(以下简称 “《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 )》(深证上〔2025〕224号)(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办法(2020年修订)》(深证上〔2020〕343号)(以下简称“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的《首次公开发行证券承销业务规则》 (中证协发〔2023〕18号)、《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中证协发〔2025〕 57号)(以下简称“《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和《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分类评价 和管理指引》(中证协发〔2024〕277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自律规则等文件,以 及深交所有关股票发行上市规则和最新操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 业板上市。 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 “保荐人”或“保荐人(主承销商)”)。 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和网下发行均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以下简称“网下发行电 子平台”)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结算系统进行,请网下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关于初步询价和网下发行的详细内容, 请查阅深交所网站(www.szse.cn)公布的《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方式、发行流程、回拨机制、网上网下申购及缴款、弃购股 份处理等方面,具体内容如下: 1、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 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 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 行。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初步询价及网上、网下发行由主承销商负责组织实施。初步询价及 网下发行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https://eipo.szse.cn)及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 结算平台实施;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进行。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由保荐人相关子公司跟投、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 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以及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组成。发行人为未盈利企 业且为存在表决权差异安排企业,保荐人相关子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 战略配售相关情况见本公告“二、战略配售”。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在《深圳大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中披露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配售的 股票总量、认购数量、占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比例以及持有期限等信息。 2、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通过网下初步询价直接确定发行价格,网下不再进行 累计投标询价。 3、网下发行对象:本次网下发行对象为经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的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 司、期货公司、信托公司、理财公司、保险公司、财务公司、合格境外投资者以及符合一定条 件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机构投资者。4、初步询价:本次发行初步询价时间为2026年3月30 日(T-4日)9:30-15:00。在上述时间内,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可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 平台填写、提交申购价格和拟申购数量。 网下询价开始前一工作日(2026年3月27日,T-5日)上午8:30至初步询价日(2026年3月3 0日,T-4日)当日上午9:30前,网下投资者应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https://eipo.s zse.cn)提交定价依据并填写建议价格或价格区间,否则不得参与本次询价。网下投资者提交 定价依据前,应当履行内部审批流程。 ──────┬────────────────────────────────── 2026-03-26│其他事项 ──────┴────────────────────────────────── (一)信息披露制度和流程 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等制定了《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从信息披露的一般要求、信息披露的内容 、信息披露的程序、信息披露管理与职责、信息披露的保密措施和责任追究等方面对信息披露 进行了明确规定。 根据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信息, 应当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充分披露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信息,揭示可能 产生的重大风险,不得有选择地披露部分信息,不得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 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重大信息,确保所有投资者可以平等获 取信息,不得向单个或部分投资者透露或泄露;除依法需要披露的信息之外,公司可以自愿披 露与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关的信息,但不得与依法披露的信息相冲突,不得误导 投资者。 (二)投资者沟通渠道的建立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增进 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提升公司投资价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定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确 立了合规性原则、平等性原则、主动性原则、诚实守信原则等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根据《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工作的主要职责包括:(1)拟定投资者关系 管理制度,建立工作机制;(2)组织与投资者沟通联络的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3)组织及 时妥善处理投资者咨询、投诉和建议等诉求,定期反馈给公司董事会以及管理层;(4)管理 、运行和维护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相关渠道和平台;(5)保障投资者依法行使股东权利;(6) 配合支持投资者保护机构开展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相关工作;(7)统计分析公司投资者的 数量、构成以及变动等情况;(8)开展有利于改善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其他活动。 董事会秘书担任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除非得到明确授权并经过培训,公司其他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应避免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代表公司发言。董事会办公室是投资者关系管 理工作的职能部门,在全面深入了解公司运作和管理、经营状况、发展战略等情况下,负责策 划、安排和组织各类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和日常事务。 (三)未来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的规划 本次发行上市后,公司将持续完善投资者关系管理及相关的制度措施,以保障公司与投资 者实现良好的沟通,为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在获取公司信息、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 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方面提供制度保障;同时,公司将主动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建议,实现公司 与投资者之间的双向沟通,形成良性互动,从而达到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实现公司整体利益最 大化和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的目标。 ──────┬────────────────────────────────── 2026-03-26│其他事项 ──────┴────────────────────────────────── 根据《证券法》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 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 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致投资者的声明 一、公司上市的目的 大普微践行“为AI时代定义先进存储”的使命愿景,专注于数据中心企业级SSD,是业内 领先、国内极少数具备数据中心企业级SSD“主控芯片+固件算法+模组”全栈自研能力并实现 批量出货的半导体存储产品提供商。随着全球AI、云计算、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快速发 展,国家对于关键信息基础设施核心部件的自主可控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AI、云计算、大 数据等数据中心应用场景,确保数据处理的安全性、可靠性和高效性变得尤为重要,满足AI发 展对前沿存储创新产品的需求也日益迫切。企业级SSD是国家信息基础设施关键核心部件,中 国作为全球第二大企业级SSD市场,当前主要市场份额仍被国际厂商所占据,国产化需求日益 强烈。完整的国产企业级SSD自主可控产业生态既是保障供应链安全的核心要素,亦是驱动国 内半导体产业发展的重要动力。国产企业级SSD的发展,能够减少对外部技术的依赖,增强国 内产业的竞争力,同时也有助于提升国家信息安全水平。在此背景下,国内企业正加大研发投 入,推动技术创新,实现企业级SSD核心技术的自主可控和市场份额提升。报告期内,大普微 凭借技术优势在业内领先发布了多款高竞争力的数据中心企业级SSD产品,广泛覆盖下游数据 中心应用场景,品牌影响力持续提升。但国际龙头企业依托较早的长期布局,在经营规模、品 牌影响力以及重要客户市占率等方面具有较强竞争优势。通过本次上市,大普微将持续加大创 新项目研发投入,推动新一代数据中心企业级SSD的技术突破和经营规模的持续扩大,积极把 握AI、云计算、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升级的机会,为增强国家半导体存储行业的自主 创新能力贡献力量。 公司所处的企业级SSD行业具有研发难度高、开发周期长、技术迭代快等特征,涵盖复杂 的主控芯片和固件算法技术研发、产品测试和市场适应性等多个环节,对专业化人才团队要求 极高。公司需要进一步强化具备深厚的技术背景,对芯片设计、存储技术、数据处理和系统架 构有深入理解的人才团队,以迅速响应不断变化的市场需求,及时推出符合市场发展趋势的产 品,持续巩固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 2026-03-26│其他事项 ──────┴────────────────────────────────── 2025年5月24日,深圳大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在深圳市龙岗区腾 飞路9号创投大厦3501室举行,全体股东一致认可会议的通知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股东共58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92594724股(其中,A类股份(特别表决权股份)65612400股,B类股份32698 232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本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召开,会议合法有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议案十一、议案三不适用 特别表决权,每一A类股(特别表决权股份)享有的表决权数量应当与每一B类股的表决权数量相 同;其余议案及事项适用特别表决权,每一A类股(特别表决权股份)享有的表决权数量为每一B类 股的表决权数量的10倍。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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