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1667 纳百川 更新日期:2026-05-0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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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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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5-12-08│ 22.63│ 5.56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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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纳百川(滁州)新能源│ 5.79亿│ 0.00│ 0.00│ 0.00│ 0.00│ 2028-12-31│
│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6│ │ │ │ │ │ │
│0万台套水冷板生产 │ │ │ │ │ │ │
│项目(一期)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1.50亿│ 0.00│ 0.00│ 0.00│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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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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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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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百川新能│纳百川(滁│ 1.5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源股份有限│州)新能源│ │ │ │ │保证 │ │ │
│公司 │科技有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纳百川新能│纳百川(滁│ 1.5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源股份有限│州)新能源│ │ │ │ │保证 │ │ │
│公司 │科技有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纳百川新能│纳百川(滁│ 1.4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源股份有限│州)新能源│ │ │ │ │保证 │ │ │
│公司 │科技有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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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百川新能│纳百川(滁│ 1.3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源股份有限│州)新能源│ │ │ │ │保证 │ │ │
│公司 │科技有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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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百川新能│纳百川(滁│ 1.08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源股份有限│州)新能源│ │ │ │ │保证 │ │ │
│公司 │科技有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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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百川新能│马鞍山纳百│ 5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源股份有限│川热交换器│ │ │ │ │保证 │ │ │
│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纳百川新能│马鞍山纳百│ 5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源股份有限│川热交换器│ │ │ │ │保证 │ │ │
│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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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百川新能│纳百川(滁│ 2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源股份有限│州)新能源│ │ │ │ │保证 │ │ │
│公司 │科技有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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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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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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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其子公司
向相关银行申请融资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预计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
请总计不超过人民币12.5亿元(含)的综合授信额度。在此总额度内,各金融机构之间可根据
实际授信审批情况调剂使用,实行总额控制。授信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
贷款、商业票据开立与贴现、银行保函、保理业务、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具体业务品种
以各金融机构最终审批结果为准。
预计2026年度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以及子公司之间)担保额度不超过10亿元,其中
向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担保对象提供担保的担保额度不超过9亿元,对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
担保对象提供担保的担保额度不超过1亿元。本次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期限内,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在符合要求的担保对象之间进行担保额度的调剂,如在2026年度发生新设
、收购等情形成为公司子公司的,对新设立或收购子公司的担保,也可以在预计担保总额范围
内调剂使用担保额度,但在调剂发生时,对于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
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融资业务发生的融资类
担保(包括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外汇衍生品交易、信用证、保函等业务)以及日常经营发生
的履约类担保。担保种类包括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抵押、质押等。
在上述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以及董事长指定人士
在上述额度内,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办理具体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授权期限为自20
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12个月内。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事项为未来有效期内预计发生的事项,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此次事项经公司
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相关担保协议将在被担保方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借贷时签署,担保协议
主要内容以届时公司及子公司签订的具体合同为准。
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为保证公司生产经营及相关业务的资金需求,公司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
融资授信额度及融资担保计划事宜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符合公司及子公司的日常经营及长远业务发展,相关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
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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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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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百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自有资金
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
提下,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
含本数,下同)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投资
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现金管理产品。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
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
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投资额度。本次现金管理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在
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目的
为了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
全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投资收益。
(二)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为现金管理的
单日最高余额,在授权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
)不应超过投资额度。资金可在此前提下循环投资、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非关联方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投
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现金管理产品。
(四)投资期限
本次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期限内可循环
滚动使用。
(五)有效期限
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六)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及决议有效期内进行投资决策,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
门负责组织实施。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八)资金来源
本次拟投资资金为公司暂时闲置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二、相关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保值增值的原则,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
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
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通过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
水平,为公司及股东创造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
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对现金管理理财产品进行相应会计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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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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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百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因相关议案涉及董事薪酬
,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对议案回避表决,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进行审议
。同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具体情况公
告如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
2025年度,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每人每年7万元(税前),每年度发放一次,在公司担任
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详见
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相关章节。
2025年度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结合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符合公司的考
核要求,符合公司所处的行业及地区的薪酬水平。
二、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所在行业、地区、市场薪酬水平及公司实际经营
情况,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薪酬方案如下:(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董事薪酬方案经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之日止。高
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之日止。
(三)薪酬标准
1、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按照其与公司签署的合同、具体任职岗位、绩效考核结果等领取薪酬,任期内其薪酬主要
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等组成,薪酬按月发放。
2、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每人每年税前7万元人民币。
(四)其他规定
1、上述薪酬(津贴)金额均为税前收入,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津贴)按
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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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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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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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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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计提原因及依据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及纳百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
,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基于谨
慎性原则,公司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了相应的减值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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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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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纳百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
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
”)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1、基本信息
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时间:2011年7月18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首席合伙人:钟建国
是否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是
2、人员信息
天健经审计的2025年年度收入总额为29.88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6.01亿元,证券期货
业务收入15.47亿元。天健共承担756家上市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7.35亿元
。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
公共设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牧
、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采矿业,金融业,交
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综合,卫生和社会工作等行业。天健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
审计客户家数为578家。天健已按照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
件的相关规定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5年12月31日,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
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责任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
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天健近三年存在执业
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上述案件已完结,且
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天健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5、诚信记录天健近三年
(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
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5次,未受到刑事处罚。11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
罚15人次、监督管理措施63人次、自律监管措施42人次、纪律处分2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戴维,201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
12年开始在天健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永创智能(证
券代码:603901)、安科瑞(证券代码:300286)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签字注册会计师
:孙佳松,202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0年开始在天
健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思创智联(证券代码:300078)等
上市公司审计报告。项目质量复核人:姜波,201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
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天健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过
纳芯微(证券代码:688052)、景兴纸业(证券代码:002067)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
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
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
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2、审计
费用情况
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105万元(含税),其中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15万元。
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
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经审核,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
格,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要求。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
遵守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为公司提供了较好的审
计服务,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综合考虑其审计工作
质量、服务水平以及对公司业务的熟悉程度等情况,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天健为公司20
26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
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为公
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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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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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116696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
现金红利人民币1.0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规定的可能
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纳百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
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表决通过
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分配基准:2025年度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6649716.85元,母公司2025年度实现净利润为69749811.29元。根据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2025年
度公司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共计6974981.13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90908819.61元,减去报
告期内实施的权益分派0元,2025年末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380583555.33元,母公司报表未
分配利润为227805241.29元。按照母公司与合并报表可分配利润数孰低的原则,2025年末可供
分配利润为227805241.29元。
为积极回报股东,与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在保证公司正
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前提下,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11669600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要约方式实施的股份回购。
预计本年度现金分红总额为11166960.00元,占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的11.55%。
若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预案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因股权激励行权、股份回购等原
因发生变动的,将依照实施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的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比
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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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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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百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21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及2026年2月6日召开的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
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同意公司结合实际情况,
对注册资本、公司类型进行变更,并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股东会同意授权公司
管理层或其授权代表办理本次公司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
别于2026年1月22日、2026年2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02)、《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
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4)、《2026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07)等相关公告。
一、工商变更登记情况
近日,公司已完成了上述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和《公司章程》备案手续,并取得了浙江省
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变更后的《营业执照》信息如下:
名称:纳百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329668332179W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成立日期:2007年10月29日
注册资本:壹亿壹仟壹佰陆拾陆万玖仟陆佰元
法定代表人:陈荣贤
住所:浙江省泰顺县月湖工业区分泰路59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批发
;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电池零配件生产;模具制造;模具销售;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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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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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百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已经届满。公司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纳百
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公
司第二届董事会由6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职工代表董事1名。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
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直接进入董事会。
公司于2026年2月6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同意选举张里扬先生为公
司第二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简历详见附件)。张里扬先生将与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会选举产生的3名非独立董事和2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第二届董事会,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张里扬先生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有关职工代表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张里
扬先生当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
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
附件:张里扬先生简历
张里扬先生,1993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2015年5月至今,历任公司技术部技术员、研发部产品工程师、项目研发部项目经理、项
目研发部资深项目经理、项目研发部副部长、项目研发部部长、项目研发部研发副总监,2023
年1月至2025年7月,任公司监事,2025年8月至今,任公司职工董事。现任公司职工董事、项
目研发部研发副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里扬先生通过员工股权激励平台温州纳百川科技开发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15万股。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拟聘任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
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
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
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
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及风
险,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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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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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二、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26年2月6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2月6日9:15-
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
6年2月6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滁州市中新苏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河北路1777号。
(三)会议召集人:纳百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四)投票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
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荣贤先生。
(六)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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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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