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昊创瑞通(301668)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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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301668 昊创瑞通 更新日期:2025-09-1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25-09-11│ 21.00│ ---│ └───────────┴───────────┴───────────┴───────────┘ 【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暂无数据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 2025-09-12│其他事项 ──────┴────────────────────────────────── 一、网上申购情况 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深交所提供的数据,对本次网上发行的申购情况进行了统计,本 次网上发行有效申购户数为12924016户,有效申购股数为71774471500股,配号总数为1435489 43个,配号起始号码为000000000001,截止号码为000143548943。 二、回拨机制实施、发行结构及网上发行中签率 根据《北京昊创瑞通电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 公布的回拨机制,由于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为10719.00709倍,高于100倍,发行人和 保荐人(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将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 20%(向上取整至500股的整数倍,即4866000股)由网下回拨至网上。回拨后,网下最终发行 数量为12766573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52.48%;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 11562000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47.52%。回拨后本次网上发行的中签 率为0.0161087915%,有效申购倍数为6207.79030倍。 三、网上摇号抽签 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定于2025年9月12日(T+1日)上午在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5号深业中心311室进行摇号抽签,并将于2025年9月15日(T+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公布网上摇号中签结果。 ──────┬────────────────────────────────── 2025-09-10│其他事项 ──────┴────────────────────────────────── 北京昊创瑞通电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昊创瑞通”、“发行人”或“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2790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的 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证监许可〔2025〕1516号)。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或“保荐人(主承销商)”)担任本 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为27900000股,发行股份占本次 发行后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25.36%,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公司股东不进行公开发售股份。 本次发行的股票拟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 本次发行适用于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8号〕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5 号〕),深交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2025年 修订)》(深证上〔2025〕267号)(以下简称“《业务实施细则》”)、《深圳市场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深证上〔2025〕224号),中国证券业协会 发布的《首次公开发行证券承销业务规则》(中证协发〔2023〕18号)、《首次公开发行证券 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中证协发〔2025〕57号),请投资者关注相关规定的变化。 本次发行价格21.00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24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母净利润摊 薄后市盈率为21.02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2025年9月5日(T-4日)发布的“电气机械和器 材制造业(C38)”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22.81倍;低于可比上市公司2024年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母净利润的平均静态市盈率22.70倍,但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 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 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发行人、保荐人(主承销商)特别提请投资者关注以下内容: 1、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 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 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 式进行。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在保荐人(主承销商)处进行;网下发行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 台进行;本次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采用按市值申购定价发行方式进行。 2、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北京昊创瑞通电气设备股份有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规定的剔除规则,在剔除不符 合要求投资者报价的初步询价结果后,将拟申购价格为23.65元/股,且拟申购数量小于800万 股(不含800万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拟申购价格为23.65元/股,拟申购数量等于800万股 ,且申报时间同为2025年9月5日14:41:21:567的配售对象,按照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自动 生成的配售对象顺序从后到前剔除72个配售对象。以上过程共剔除85个配售对象,对应剔除的 拟申购总量为65150万股,占本次初步询价剔除无效报价后拟申购数量总和6438480万股的1.01 19%。剔除部分的配售对象不得参与网下及网上申购。 3、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剩余报价及拟申购数量、 有效认购倍数、发行人基本面、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 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21.00元/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 标询价。 投资者请按此价格在2025年9月11日(T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 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2025年9月11日(T日),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9: 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9:15-11:30,13:00-15:00。 4、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的发行价格为21.00元/股,不超过剔除最高报 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 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基本养 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和职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年金基金” )、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称“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 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加权平均数孰低值21.4600元/股,故保荐人(主承销商)母公司设立 的另类投资子公司长江证券创新投资(湖北)有限公司无需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 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由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组成。参与 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承诺的认购资金已于规定时间内全部汇至保荐人(主承销商)指定的银行账 户。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最终合计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3571 427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2.80%。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5580000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20.00%,最终战略配售数量 为3571427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2.80%。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与最终战略配售数量的差额20085 73股回拨至网下发行。 ──────┬────────────────────────────────── 2025-09-09│其他事项 ──────┴────────────────────────────────── 北京昊创瑞通电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27 90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申请已经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予以注册(证监许可〔20 25〕1516号)。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 荐人(主承销商)”)。 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 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 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 行。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由保荐人相关子公司跟投(如有)和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组成 。如本次发行价格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 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 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和职业 年金基金(以下简称“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险资金(以 下简称“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加权平均数孰低值,保荐人(主承 销商)母公司设立的另类投资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在《北京昊创瑞通电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中披露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配售的股票总量、认购数量、占 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比例以及限售期限等信息。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通过网下初步询价直接确定发行价格,网下不再进行累计 投标询价。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27900000股,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5.36%,全部为公开发行新 股,公司股东不进行公开发售股份。本次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110000000股。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5580000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20.00%。 其中,保荐人相关子公司跟投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数量的5.00%,即不超过1395000股(如 本次发行价格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 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加权 平均数孰低值,保荐人(主承销商)母公司设立的另类投资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参与本次发 行的战略配售);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认购数量合计不超过本次发行数量的15.00%,即 不超过4185000股,且认购金额合计不超过7500.00万元。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与初始战略配售数 量的差额部分将回拨至网下发行。 回拨机制启动前,本次发行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15624000股,占扣除初始战略配售数量后 发行数量的70.0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6696000股,占扣除初始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3 0.00%。最终网下、网上发行合计数量为本次发行总数量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网下及网上 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回拨情况确定。最终网下、网上发行数量及战略配售情况将在2025年9月1 5日(T+2日)刊登的《北京昊创瑞通电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中予以明确。 为了便于投资者了解发行人的有关情况、发展前景和本次发行申购的相关安排,发行人和 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定于2025年9月10日(T-1日)举行网上路演,敬请广大投资者 关注。 一、网上路演网址:全景路演(https://rs.p5w.net); 二、网上路演时间:2025年9月10日(T-1日,周三)9:00-12:00; 三、参加人员:发行人董事会及管理层主要成员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相关人员。 本次发行的招股意向书全文及相关资料可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网站(巨潮资讯 网,网址www.cninfo.com.cn;中证网,网址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网址www.cnstock. com;证券时报网,网址www.stcn.com;证券日报网,网址www.zqrb.cn;经济参考网,网址ww w.jjckb.cn;中国金融新闻网,网址www.financialnews.com.cn;中国日报网,网址cn.china daily.com.cn)查阅。 ──────┬────────────────────────────────── 2025-08-28│其他事项 ──────┴────────────────────────────────── 一、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仔细阅读本招股意向书正文内容 ,并特别关注以下重要事项。 (二)发行人及相关方作出的重要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已承诺,若出现公司上市当年及之后第二年、 第三年较上市前一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母净利润下滑50%以上等情形的,延长其届时所持 股份锁定期限。本公司提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以及本次发行的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等作出的重要承诺以及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具体承诺事项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之“第十二节附件”之“四、与投资者保护相关的承诺” 。 (一)募集资金投向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募集资金到位后扣除发行费用将用于下 列项目的投资建设: 若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不能满足上述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 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募集资金投入的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等使用 安排,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上述投资项目预计投 资总额,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履行法定程序后对超过部分予以适 当使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根据上述投资项目的实际需要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的 ,募集资金到位后可按照相关规定置换先行投入的资金。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确定依据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系公司综合考虑未来发展战略、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发展情况、市 场竞争状况、下游市场需求等因素综合确定,系对公司主营业务的进一步发展和深化,符合国 家产业政策与公司未来发展战略要求,项目的实施将有助于增强公司的竞争力,保持和提高市 场地位,促进公司主营业务的快速发展。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审慎分析,董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符合产业发展趋势和国家产业政策,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而且公司具 有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的人才储备、生产技术、管理经验和市场基础等条件,公司实施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有可行性。 一、报告期内发行人公司治理存在的缺陷及改进情况 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之前,公司治理结构相对简单,尚未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治理制 度体系,未明确制定和实施关联交易审议程序。 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后,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立了由股 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组成的公司治理架构,形成了权力机构、决策机构、 监督机构和管理层之间权责明确、运作规范的相互协调和相互制衡机制。在整体变更为股份公 司时,公司未聘请独立董事并成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2023年3月,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选举 了包括独立董事在内的新一届董事会成员,并成立了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同时制定了相关制度 ,进一步完善了公司治理。 一、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和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根据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发行及上市完成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 由本次发行及上市后登记在册的新老股东共享。 (一)销售合同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履行完毕的、正在履行和将要履行的合同金额在2。 二、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为以自身债务为基础的担保提供反担保的情况。 2021年12月3日,河北上博与北京首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担保人)签订了《信用反担保 合同》,约定河北上博以连带保证的方式为北京首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信用反担保,前述 反担保涉及的债务为发行人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方庄支行签订的《小企业借款合 同》,借款金额为1000.00万元,截至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前述反担保相关债务已归还。 2022年7月22日,发行人与北京诚信佳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签订了《反担保合同》,约定发 行人向北京诚信佳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前述反担保涉及的债务为发行人与中国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丰台支行签订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400.00万元,截至招股 意向书签署日,前述反担保相关债务已归还。 2022年12月21日,河北上博与北京首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担保人)签订了《信用反担保 合同》,约定河北上博以连带保证的方式为北京首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信用反担保,前述 反担保涉及的债务为发行人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方庄支行签订的《小企业借款合 同》,借款金额为1000.00万元,截至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前述反担保相关债务已归还。 二、查阅时间和地点 查阅时间:工作日的上午9:30-11:30,下午2:00-5:00 查阅地点:公司及保荐机构的住所 ──────┬────────────────────────────────── 2025-08-28│其他事项 ──────┴────────────────────────────────── 北京昊创瑞通电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昊创瑞通”、“发行人”或“公司”)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证监会令〔第228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 办法》(证监会令〔第20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颁布的《深圳证 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深证上〔2025〕267 号)(以下简称“《业务实施细则》”)、《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 2018年修订)》(深证上〔2018〕279号)(以下简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深圳 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深证上〔2025〕224号)(以下 简称“《网下发行实施细则》”),中国证券业协会颁布的《首次公开发行证券承销业务规则 》(中证协发〔2023〕18号)、《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中证协发〔2025 〕57号)(以下简称“《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分类评 价和管理指引》(中证协发〔2024〕277号)等相关规定,以及深交所有关股票发行上市规则 和最新操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本次初步询价和网下发行均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以下简称“网下发行电子平台 ”)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 结算平台进行,请网下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关于初步询价和网下发行的详细内容,请查阅 深交所网站(www.szse.cn)公布的《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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