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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恒汇(301678)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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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301678 新恒汇 更新日期:2026-08-0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25-06-11│ 12.80│ 6.82亿│ └───────────┴───────────┴───────────┴───────────┘ 【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6-06-30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高密度QFN/D FN封装│ 4.56亿│ 4820.51万│ 3.27亿│ 71.73│ 0.00│ 2028-09-30│ │材料产业化项目 │ │ │ │ │ │ │ ├─────────┼──────┼─────┼─────┼─────┼─────┼──────┤ │多功能智慧物联仓储│ 7551.80万│ 2508.68万│ 2890.30万│ 38.27│ ---│ 2026-12-31│ │中心建设项目 │ │ │ │ │ │ │ ├─────────┼──────┼─────┼─────┼─────┼─────┼──────┤ │尚未明确投向 │ 8781.65万│ ---│ ---│ ---│ ---│ ---│ ├─────────┼──────┼─────┼─────┼─────┼─────┼──────┤ │研发中心扩建升级项│ 6266.12万│ 370.01万│ 501.30万│ 8.00│ 0.00│ 2028-09-30│ │目 │ │ │ │ │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6-04-22 │ ├──────┼────────────────────────────────────────┤ │关联方 │中山新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担任其董事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2 │ ├──────┼────────────────────────────────────────┤ │关联方 │中山新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担任其董事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材料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2 │ ├──────┼────────────────────────────────────────┤ │关联方 │淄博高新区涌泉供水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股东实际控制的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材料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2 │ ├──────┼────────────────────────────────────────┤ │关联方 │中铝山东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持有公司控股子公司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关联租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2 │ ├──────┼────────────────────────────────────────┤ │关联方 │中山新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担任其董事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2 │ ├──────┼────────────────────────────────────────┤ │关联方 │中山新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担任其董事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材料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2 │ ├──────┼────────────────────────────────────────┤ │关联方 │淄博高新区涌泉供水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股东实际控制的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材料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2 │ ├──────┼────────────────────────────────────────┤ │关联方 │中铝山东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持有公司控股子公司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关联租赁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02 │ ├──────┼────────────────────────────────────────┤ │关联方 │豪威集成电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西藏智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 │ │有限公司、清控银杏南通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共同实际控制人为其董事长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投资 │ ├──────┼────────────────┴──────┴────────────────┤ │交易详情 │一、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概述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根据公司战略规划及业务发展需要,通过发挥各方优势,拓展市场客户群体,实现产业│ │ │链协同,增强公司综合竞争力,公司拟以人民币10,000万元认购目标公司新增注册资本321.│ │ │8021万元,以本轮增资规模人民币40亿元计算,预计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将持有目标公司0.│ │ │5882%的股权。具体以各方最终签署的协议约定为准。 │ │ │ (二)关联关系说明 │ │ │ 本次投资前,目标公司现有的股东中包含公司关联方北京君正、西藏智通、银杏南通,│ │ │目标公司本次A轮融资的投资人中包括公司关联方豪威集团、北京君正,根据《深圳证券交 │ │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 │ │ │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以及《公 │ │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投资构成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关联交易。 │ │ │ 本次投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 │ │上市。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一)豪威集成电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 关联关系情况说明:公司董事、共同实际控制人虞仁荣先生为豪威集团的董事长、控股│ │ │股东、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豪威集团为│ │ │公司的关联方。本次投资豪威集团以人民币100,000万元认购目标公司新增注册资本3,218.0│ │ │209万元。 │ │ │ (二)西藏智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 │ 关联关系情况说明:公司董事吕大龙先生为西藏智通的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本次│ │ │投资前西藏智通持有目标公司9.5615%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 │ │的相关规定,西藏智通为公司的关联方。 │ │ │ (三)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 │ │ 关联关系情况说明:公司董事、共同实际控制人虞仁荣先生过去十二个月内曾任北京君│ │ │正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北京君正为公司的关联│ │ │方。本次投资前,北京君正持有目标公司0.9562%股权,本次投资北京君正以人民币20,000 │ │ │万元认购目标公司新增注册资本643.6042万元,增资后的持股比例为1.9076%。 │ │ │ (四)清控银杏南通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关联关系情况说明:公司董事吕大龙先生间接控制的企业清控银杏创业投资管理(北京)│ │ │有限公司持有银杏南通1.00%出资份额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本次投资前银杏南通持有目 │ │ │标公司1.9123%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银杏南通 │ │ │为公司的关联方。 │ └──────┴────────────────────────────────────────┘ ┌──────┬────────────────────────────────────────┐ │公告日期 │2026-02-12 │ ├──────┼────────────────────────────────────────┤ │关联方 │任志军、共青城芯材汇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青城芯材家和二期投资合伙企业(│ │ │有限合伙)、淄博齐芯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投资 │ ├──────┼────────────────┴──────┴────────────────┤ │交易详情 │一、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概述 │ │ │ (一)本次投资基本情况 │ │ │ 标的公司对标国际最先进的载板企业,致力于研发和生产FCCSP和FCBGA高端封装载板,│ │ │其中FCCSP技术广泛应用于消费电子以及AIOT物联网内射频、处理器、基带芯片以及SoC、车│ │ │载类芯片等,FCBGA技术主要用于GPU、CPU、ASIC、FPGA等高算力芯片中。 │ │ │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规划,为进一步增强集成电路封装材料领域产业布局及产业协同性,│ │ │公司拟以人民币20,000万元认购标的公司新增注册资本675.45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 │ │将持有标的公司10.53%的股权。 │ │ │ 标的公司拟按照投前估值150,000万元开展B++轮融资,B++轮投资人除公司外,还包括 │ │ │淄博市齐创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齐创产投)及其他潜在意向投│ │ │资人,其中齐创产投以20,000万元认购新增注册资本675.45万元,并已签署了《关于淄博芯│ │ │材集成电路有限责任公司之B++轮投资协议》。 │ │ │ (二)关联交易情况及审议程序 │ │ │ 本次投资前,标的公司的股东中包含公司关联方任志军先生、共青城芯材汇能投资合伙│ │ │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芯材汇能”)、共青城芯材家和二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 │伙)(以下简称“芯材家和”)、淄博齐芯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齐│ │ │芯产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 │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 │ │--交易与关联交易》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投资构成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故本│ │ │次对外投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一)任志军先生,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 │ │ │ (二)共青城芯材汇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关联关系情况说明:芯材汇能的合伙人为任志军先生、吴忠堂先生(公司董事、副总经│ │ │理及财务总监)、朱林先生(公司总经理),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朱林先生。本次投资前芯材│ │ │汇能持有标的公司5.4277%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 │ │ │,芯材汇能为公司的关联方。 │ │ │ (三)共青城芯材家和二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关联关系情况说明:芯材家和的合伙人之一为任志军先生,持有芯材家和78.57%的合伙│ │ │份额。本次投资前芯材家和持有标的公司1.5198%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 │ │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芯材家和为公司的关联方。 │ │ │ (四)淄博齐芯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关联关系情况说明:公司股东淄博高新城市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淄博高新产业投资│ │ │有限公司同受淄博高新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控制,合计持有公司6.26%股份。淄博高新产 │ │ │业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齐芯产投。本次投资前齐芯产投持有标的公司7.6481%股权。根据 │ │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齐芯产投为公司的关联方。 │ └──────┴────────────────────────────────────────┘ ┌──────┬────────────────────────────────────────┐ │公告日期 │2025-08-19 │ ├──────┼────────────────────────────────────────┤ │关联方 │中铝山东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持有公司控股子公司的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关联租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8-19 │ ├──────┼────────────────────────────────────────┤ │关联方 │中山新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担任其董事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8-19 │ ├──────┼────────────────────────────────────────┤ │关联方 │中山新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担任其董事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材料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8-19 │ ├──────┼────────────────────────────────────────┤ │关联方 │淄博高新区涌泉供水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间接持有其股份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材料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8-19 │ ├──────┼────────────────────────────────────────┤ │关联方 │中铝山东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持有公司控股子公司的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关联租赁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8-19 │ ├──────┼────────────────────────────────────────┤ │关联方 │中山新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担任其董事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8-19 │ ├──────┼────────────────────────────────────────┤ │关联方 │中山新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担任其董事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材料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8-19 │ ├──────┼────────────────────────────────────────┤ │关联方 │淄博高新区涌泉供水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间接持有其股份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材料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 淄博高新城市投资运营集团 970.44万 4.05 99.96 2026-06-03 有限公司 ───────────────────────────────────────────────── 合计 970.44万 4.05 ───────────────────────────────────────────────── 【质押明细】 ┌────────┬──────────────┬────────┬──────────────┐ │公告日期 │2026-06-03 │质押股数(万股) │45.00 │ ├────────┼──────────────┼────────┼──────────────┤ │质押占所持股(%) │4.64 │质押占总股本(%) │0.19 │ ├────────┼──────────────┴────────┴──────────────┤ │股东名称 │淄博高新城市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山东龙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6-06-02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6年06月02日淄博高新城市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质押了45.0万股给山东龙信小额贷│ │ │款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6-04-07 │质押股数(万股) │485.44 │ ├────────┼──────────────┼────────┼──────────────┤ │质押占所持股(%) │50.00 │质押占总股本(%) │2.02 │ ├────────┼──────────────┴────────┴──────────────┤ │股东名称 │淄博高新城市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分行 │ ├────────┼──────────────┬────────┬──────────────┤ │质押起始日 │2026-04-03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6年04月03日淄博高新城市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质押了485.435万股给中信银行股 │ │ │份有限公司淄博分行 │ ├────────┼──────────────────────────────────────┤ │解押说明 │--- │ └────────┴──────────────────────────────────────┘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 2026-07-31│其他事项 ──────┴────────────────────────────────── 新恒汇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2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超募资金投资项 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实施主体、超募资金用途不变的情况下,对募投项目“多功能智 慧物联仓储中心建设项目”(以下简称“仓储中心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延期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 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新恒汇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 批复》(证监许可〔2025〕525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988.8867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12.8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76657.75万元,扣 除发行费用8461.17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68196.58万元。募集资金已于2 025年6月17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5年6月17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 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5〕第ZA14610号”《验资报告》。 ──────┬────────────────────────────────── 2026-07-31│其他事项 ──────┴────────────────────────────────── 新恒汇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 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对2026年半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现将具 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为客观、公允反映公司各类资产的价值,公司对截至2026年6月30日(以下称“报告期末 ”)合并报表范围的各项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对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 ──────┬────────────────────────────────── 2026-06-15│其他事项 ──────┴────────────────────────────────── 1、本次股东会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6月15日(星期一)15:00 2、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淄博市高新区中润大道187号新恒汇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4、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 1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15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任志军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等的规定。 ──────┬────────────────────────────────── 2026-06-03│股权质押 ──────┴────────────────────────────────── 新恒汇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淄博高新 城市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城投”)的通知,获悉高新城投对所持有公司部 分股份办理了质押,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质押比例累计达到其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5%以上 。 ──────┬────────────────────────────────── 2026-05-29│其他事项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 2026-05-13│其他事项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13日(星期三)15:00 2、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淄博市高新区中润大道187号新恒汇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4、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 13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3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 2026-04-22│其他事项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5月13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13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6年05月13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5月08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5月8日(星期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 东会,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 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保荐机构工作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山东省淄博市高新区中润大道187号新恒汇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 2026-04-22│其他事项 ──────┴────────────────────────────────── 一、审议程序 新恒汇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分配基准为2025年度,根 据公司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25年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 6124188.58元,2025年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128502858.34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2850285.83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 累计未分配利润为509552010.99元,母公司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512397943.60元。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利润分配 应当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公司2025年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 润为509552010.99元。 2025年度公司经营符合预期,为更好地回报投资者,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2025年度经营情况及考虑未来生产 经营资金需求,公司拟定的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25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23955546 7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19777733.5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若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 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 生变化的,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结果为准。实施上述分配后,公司剩余可供分配利润结转到以后 年度。 公司已于2025年9月17日披露了《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2 1),以2025年6月30日公司的总股本23955546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 民币5.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19777733.5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 综上,本次利润分配后,预计公司2025年度现金分红的总金额为人民币239555467元,占2 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189.94%。 ──────┬────────────────────────────────── 2026-04-22│其他事项 ──────┴────────────────────────────────── 新恒汇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 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或“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由我 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 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 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 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5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300名、注册会计师2523名、从业人员总数9933名,签署 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802名。立信2025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亿元, 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05亿元。 2025年度立信为770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9.16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 审计客户102家。 ──────┬────────────────────────────────── 2026-04-22│其他事项 ──────┴────────────────────────────────── 新恒汇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 六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2026年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高 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关于公司2026年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 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包括独立董事、职工代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公司董事薪酬方案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至新的薪酬方案审议通过日止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至新的薪酬方案审议通过日止。 三、发放薪酬标准 (一)独立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经参考公司目前所 处行业及地区的上市公司薪酬水平,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每人 税前9万元人民币/年。按月平均发放。 (二)非独立董事(含职工代表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 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薪酬结构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 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在公司担任具体岗位职务并参与 日常经营、管理的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岗位职务领取薪酬,未在公司担任具体岗位职务 的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津贴。 1、基本薪酬:主要根据个人职位、责任、能力、市场薪资行情等因素确定,按月度发放 ; 2、绩效薪酬:按公司经营业绩、个人绩效完成情况核定绩效薪酬,依据考核结果按年度 或月度等方式发放; 3、中长期激励收入:公司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实施股权激励和员工持 股等激励机制。 (三)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考核和薪酬管理,激励和约束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 责地工作,促进公司效益增长和可持续发展,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在综合考 虑公司的实际情况及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和职务贡献等因素后,公司制定的高级管理人员薪 酬方案具体内容如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 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基本薪酬参考 市场同类薪酬标准,按工作岗位、工作成绩、贡献大小及权责相结合等因素确定基本工资薪酬 标准,基本薪酬按月准时发放。 ──────┬────────────────────────────────── 2026-04-07│股权质押 ──────┴────────────────────────────────── 新恒汇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淄博高新 城市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城投”)的通知,获悉高新城投对所持有公司部 分股份办理了质押,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质押比例累计达到其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5%以上 。 ──────┬────────────────────────────────── 2026-04-02│其他事项 ──────┴────────────────────────────────── 新恒汇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4月2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 公告》。 根据公司的总体工作安排,公司董事会决定暂不召开股东会,将择期另行发布召开股东会 的通知,提请股东会审议上述议案。 ──────┬────────────────────────────────── 2026-04-02│对外投资 ──────┴────────────────────────────────── 1、新恒汇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恒汇”)拟以人民币10000万元认 购荣芯半导体(宁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标的公司”或“荣芯半导体”) 新增注册资本321.8021万元,以本轮增资规模人民币40亿元计算,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 有目标公司0.5882%的股权。 2、目标公司现有的股东中包含公司关联方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北京君正”)、西藏智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智通”)、清控银杏南通创业投 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银杏南通”),目标公司本次A轮融资的投资人中 包括公司关联方豪威集成电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豪威集团”)、北京君正, 本次投资构成关联交易。 3、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 决。本次关联交易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无需 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4、相关风险提示:受宏观经济环境、行业周期、目标公司自身发展以及不可抗力等多种 因素影响,存在目标公司未来业绩波动、估值变化导致公司投资收益不及预期甚至出现投资损 失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战略规划及业务发展需要,通过发挥各方优势,拓展市场客户群体,实现产业链 协同,增强公司综合竞争力,公司拟以人民币10000万元认购目标公司新增注册资本321.8021 万元,以本轮增资规模人民币40亿元计算,预计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将持有目标公司0.5882% 的股权。具体以各方最终签署的协议约定为准。 (二)关联关系说明 本次投资前,目标公司现有的股东中包含公司关联方北京君正、西藏智通、银杏南通,目 标公司本次A轮融资的投资人中包括公司关联方豪威集团、北京君正,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以及《公司章 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投资构成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关联交易。 本次投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 市。 ──────┬────────────────────────────────── 2026-02-27│其他事项 ──────┴────────────────────────────────── 1、本次股东会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2月27日(星期五)下午15:00 2、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淄博市高新区中润大道187号新恒汇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4、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2月 27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2月27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 2026-02-12│其他事项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2月27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2月27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6年02月27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2月13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2月13日(星期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 东会,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 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保荐机构工作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山东省淄博市高新区中润大道187号新恒汇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 2026-02-12│其他事项 ──────┴────────────────────────────────── 1、交易目的:为有效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新恒汇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经营的影响,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不做无实际需求的投机性交易,不进 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衍生品交易。 2、交易工具和品种:包括但不限于外汇远期交易、外汇掉期交易、外汇期权交易、结构 性远期交易、利率掉期交易、货币互换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 3、交易场所:公司拟与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业务,本次外汇业 务交易对方不涉及关联方。 4、交易金额:公司计划在总额度不超过5000万美元(含本数)或等值人民币的范围内开 展外汇衍生品业务,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 将不超过已审议额度。 5、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6年2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保荐机构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对本次 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6、风险提示:公司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合法、安全、有效、审慎的原则,以规 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但是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仍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 、履约风险及其他可能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2026年2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 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经营发展,使用自有资金开展总额度不超过5000万美元( 含本数)或等值人民币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保荐机构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本议案尚需 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开展外汇衍生品投资的目的 为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公司所面临的外汇汇率、利率波 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不做无实际需求的投机性交易,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 汇衍生品交易。 (二)外汇衍生品投资的额度及授权有效期 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开展总额度不超过5000万美元(含本数)或等值人民币的外汇衍生品 投资,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将不超过已审 议额度。 投资额度有效期及授权期限自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上述投资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若实际发生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 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但该笔交易额度纳入下一个审批有效期计 算。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依据公司相关管理制度具体实施外汇衍生品交易业 务方案,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 (三)外汇衍生品投资的交易方式 1、交易业务品种: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外汇远期交易、外汇 掉期交易、外汇期权交易、结构性远期交易、利率掉期交易、货币互换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 合。 2、交易涉及的币种: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仅限于与公司实际经营业务所使 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主要外币为美元。 3、交易对手:公司拟与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业务,本次外汇业 务交易对方不涉及关联方。 (四)外汇衍生品投资的资金来源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不存在直接或间接使用募集资金 或银行信贷资金从事该业务的情形。 二、审议程序 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公司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该事项不属于关 联交易,无需履行关联交易表决程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 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2026-02-12│其他事项 ──────┴────────────────────────────────── 1、交易目的:新恒汇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有效降低大宗商品市场 风险,对冲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公司本次拟增加期权套期保值业务, 充分利用期货期权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减少因原材料价格波动造成的产品成本波动,进一步 降低公司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提升公司整体抵御风险能力,增强财务稳健性。 2、交易品种:在场内及场外市场交易的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黄金、白银、铜等期货及 期权合约。 3、交易场所:只限于境内合法运营的机构。 4、交易金额:开展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不含期 货标的实物交割款项),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在有效期限内 ,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将不超过上述额度。 5、已履行的审议程序: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事项尚 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6、风险提示: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存在固有的市场、政策、技术等风险,公司将 积极落实管控制度和风险防范措施,审慎执行套期保值操作,提醒投资者充分关注投资风险。 公司于2026年2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期权套期 保值业务交易方式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公司现有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情况 2025年12月1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期 货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将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及订单规模,确定套期保值的数量规模,开 展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不含期货标的实物交割款项),任一交 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在有效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 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将不超过上述额度,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内有效,上述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以循环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19日披露于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新恒汇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 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 (二)本次增加的期权套期保值业务交易方式的原因及内容 随着公司营业规模增长,公司的黄金、白银、铜等原材料采购需求增加,为满足业务发展 和市场变化的需要,以及规避原料价格波动风险,公司拟新增开展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品 种为在场内及场外市场交易的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黄金、白银、铜期权合约。本次公司套期 保值业务除了增加场内期权交易品种外,同时增加场外期权交易品种,系场外期权的交易要素 更加灵活,公司可以根据采购和销售情况来定制与经营相匹配的个性化合约,更加符合公司生 产经营的套保需求。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公司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调整后的 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有效期仍为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内有效(即2026年12月18日止);公司本次开展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期限为自2026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12月18日止。如上述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单笔交易的 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但该笔交易额度纳入下一 个审批有效期计算。 (三)调整后的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1、交易目的 公司开展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旨在降低贵金属市场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成本的影响 ,黄金、白银、铜是公司生产产品的重要原材料,为有效降低大宗商品市场风险,对冲主要原 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公司本次拟增加期权套期保值业务,充分利用期货期权 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减少因原材料价格波动造成的产品成本波动,进一步降低公司原材料价 格波动风险,提升公司整体抵御风险能力,增强财务稳健性。 2、交易金额 本次公司拟在前期审议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额度及授权期限内,新增开展期权套期保值业 务,严禁以逐利为目的的任何投机交易。公司将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及订单规模,确定套 期保值的数量规模,开展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不含期 货标的实物交割款项),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在有效期限内 ,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将不超过上述额度。 3、资金来源 公司将利用自有资金进行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4、交易方式 公司拟开展的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涉及的交易品种包括在场内及场外市场交易的,与公 司生产经营直接相关的黄金、白银、铜期货及期权合约,严禁以逐利为目的的任何投机交易。 本次公司套期保值业务除了增加场内期权交易品种外,同时增加场外期权交易品种,系场外期 权的交易要素更加灵活,公司可以根据采购和销售情况来定制与经营相匹配的个性化合约,更 加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套保需求。 5、交易期限 公司调整后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有效期仍为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即2026年12月18日止);公司本次开展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期 限为自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12月18日止。在授权有效期内额度可 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员审批日常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 方案,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如上述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 ,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但该笔交易额度纳入下一个审批有效期计算。 ──────┬────────────────────────────────── 2026-02-12│对外投资 ──────┴────────────────────────────────── 1、新恒汇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恒汇”)拟以人民币20000万元认 购淄博芯材集成电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淄博芯材”或“标的公司”)新增注册资本67 5.45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标的公司10.53%的股权。 2、标的公司现有的股东中包含任志军先生、共青城芯材汇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芯材汇能”)、共青城芯材家和二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芯 材家和”)、淄博齐芯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齐芯产投”)为公司关联 方,本次投资构成关联交易。 3、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 决。本次关联交易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无需 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4、相关风险提示:受宏观经济环境、产业发展情况、市场需求变化、企业经营管理以及 不可抗力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淄博芯材未来经营和收益情况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对外投资收 益可能存在不及预期的风险。 (一)本次投资基本情况 标的公司对标国际最先进的载板企业,致力于研发和生产FCCSP和FCBGA高端封装载板,其 中FCCSP技术广泛应用于消费电子以及AIOT物联网内射频、处理器、基带芯片以及SoC、车载类 芯片等,FCBGA技术主要用于GPU、CPU、ASIC、FPGA等高算力芯片中。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规划,为进一步增强集成电路封装材料领域产业布局及产业协同性,公 司拟以人民币20000万元认购标的公司新增注册资本675.45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 有标的公司10.53%的股权。 标的公司拟按照投前估值150000万元开展B++轮融资,B++轮投资人除公司外,还包括淄博 市齐创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齐创产投)及其他潜在意向投资人, 其中齐创产投以20000万元认购新增注册资本675.45万元,并已签署了《关于淄博芯材集成电 路有限责任公司之B++轮投资协议》。 ──────┬────────────────────────────────── 2025-12-19│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目的:新恒汇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给 公司带来的经营风险,保持经营业绩持续、稳定,拟利用期货工具的套期保值功能,根据生产 经营计划择机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2、交易品种:与公司生产经营有直接关系的黄金、白银、铜等期货品种。 3、交易场所:只限于境内合法运营的期货交易所。 4、交易金额:预计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不含期货标 的实物交割款项),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在有效期限内 ,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将不超过上述额度。 5、已履行的审议程序: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本事项在 董事会的审议权限范围内,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6、风险提示: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存在固有的市场、政策、技术等风险,公司将积极落实 管控制度和风险防范措施,审慎执行套期保值操作,提醒投资者充分关注投资风险。 公司于2025年12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期货套期 保值业务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情况概述 (一)开展期货套期保值的目的 公司生产所需主要材料为黄金、白银、铜等原材料。2025年以来,随着地缘政治与关税风 险升级,推动市场避险情绪升温,同时由于工业需求的增长,黄金、白银、铜三类金属价格大 幅上涨,并首次在同一年度同步刷新历史纪录。由于原材料的价格波动直接影响公司的经营业 绩,为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给公司带来的经营风险,保持经营业绩持续、稳定,公司拟继续利 用期货工具的套期保值功能,根据生产经营计划择机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公司进行套期保 值的数量原则上不得超过实际生产经营计划确定的现货交易数量。 (二)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基本情况 1、交易品种:与公司生产经营有直接关系的黄金、白银、铜等期货品种。 2、交易场所:只限于境内合法运营的期货交易所。 3、交易金额: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及订单规模,确定套期保值的数量规模,加 上一定的风险波动金,预计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不含期货 标的实物交割款项),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在有效期限 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将不超过上述额度。 4、资金来源: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者银行信贷资金。 5、期限及授权: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决议有效期内,上 述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依据公司制度的规定具体实施期货套 期保值业务方案,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 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但该笔交易额度纳入下一个审批有效期计算。 二、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12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期货套期 保值业务的议案》。该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编制的《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作为附件, 一并提交前述会议审议通过。 本事项在董事会的审议权限范围内,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2025-09-12│其他事项 ──────┴────────────────────────────────── 一、基本情况 新恒汇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8月15日、2025年9月4日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均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 册资本、公司类型、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2025年8月1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 、公司类型、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 16)。 近日,公司已经完成了变更公司类型、注册资本的工商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备案手续 。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资本由17966.66万元变更为23955.5467万元,并取得了由淄博市 行政审批服务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变更后的企业登记信息如下: 1、企业名称:新恒汇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7年12月7日 3、法定代表人:任志军 4、注册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新区中润大道187号 5、注册资本:贰亿叁仟玖佰伍拾伍万伍仟肆佰陆拾柒元整 6、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303MA3F0F162A 8、经营范围:IC卡封装框架、IC卡芯片与模块、集成电路及相关产品、计算机软硬件及 外部设备的设计、研发、生产、销售及技术开发、技术服务;集成电路软件开发;IC卡应用工 程施工;有色金属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 2025-08-19│对外投资 ──────┴────────────────────────────────── 1、新建项目名称:多功能智慧物联仓储中心建设项目 2、投资金额及资金来源:本项目计划投资总额7551.80万元,拟使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部分超募资金7551.80万元。 3、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4、风险提示: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的新项 目在实施过程中,如因国家产业政策变化、宏观经济环境变化、市场需求变化及开发应用成果 不及预期等因素,可能出现新项目实施延期、变更、项目效益不达预期或终止等风险,敬请广 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新恒汇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恒汇”)于2025年8月15日召开第二 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超募资金7551.80万元投资建 设“多功能智慧物联仓储中心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新项目”),新建16000㎡的多功能智 能仓储中心,提高物流效率,降低运营成本,满足公司业务规模增长的需求。公司董事会、监 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 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新恒汇电子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525号)文件批复同意,公司获准向 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988.8867万股,发行价格为12.80元/股,本次发行募 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6657.75万元,扣除发行费用8461.17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 净额为68196.58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5年6月17日对本次发行的 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ZA14610号)。 公司已根据相关规定将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一)项目概述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公司本次计划使用超募资金投资 建设多功能智慧物联仓储中心建设项目,本项目实施主体为新恒汇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建 设期为10个月。该项目是在公司现有主营业务的基础上,为进一步提高仓储及运输能力,降低 成本,提升运营效率,以应对市场和客户需求,促进公司主营业务稳健可持续发展。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多功能智慧物联仓储中心建设项目 2、项目实施主体:新恒汇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3、项目实施地点:山东省淄博市高新区中润大道187号公司厂区内 4、项目建设周期:本项目建设周期为10个月,最终以实际开展情况为准 5、项目投资资金及来源:本项目计划投资总额7551.80万元,拟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 分超募资金7551.80万元。 6、项目投资构成具体如下: 本项目计划总投资额7551.80万元。 7、本项目已经完成投资项目备案程序,环评、安评、规划等相关程序正在 进行,公司将根据规定和要求履行相关程序。 8、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2025-08-19│其他事项 ──────┴──────────────────────────────────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恒汇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5年8月15 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8月5日通以专人送 达或书面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其中监事祁耀亮 先生、王保增先生通过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于胜武先生召集并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 2025-08-19│其他事项 ──────┴────────────────────────────────── 一、审议程序 新恒汇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 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二、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分配基准为2025年半年度,根据公司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公司2025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8954488.51元,2025年 半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89746586.59元。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605010330.25元,母公司报表可供分 配利润为606269691.18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利润分配应当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 ,公司2025年半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05010330.25元。 2025年半年度公司经营符合预期,为更好地回报投资者,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2025年半年度经营情况及考虑 未来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公司拟定的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25年6月30日的总股 本239555467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 股利人民币119777733.5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若利润分配方案 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 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结果为准。实施上述分配后,公司剩余可供分配利润 结转到以后年度。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具备合法 性、合规性、合理性。同时,该方案严格遵循了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 司现金分红》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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