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1678 新恒汇 更新日期:2026-02-2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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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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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5-06-11│ 12.80│ 6.82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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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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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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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密度QFN/DFN封装 │ 4.56亿│ 0.00│ 0.00│ 0.00│ ---│ 2028-09-30│
│材料产业化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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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明确投资方向 │ ---│ ---│ ---│ ---│ ---│ 2028-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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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中心扩建升级项│ 6266.12万│ 0.00│ 0.00│ 0.00│ ---│ 2028-09-30│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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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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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2-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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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任志军、共青城芯材汇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青城芯材家和二期投资合伙企业(│
│ │有限合伙)、淄博齐芯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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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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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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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一、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概述 │
│ │ (一)本次投资基本情况 │
│ │ 标的公司对标国际最先进的载板企业,致力于研发和生产FCCSP和FCBGA高端封装载板,│
│ │其中FCCSP技术广泛应用于消费电子以及AIOT物联网内射频、处理器、基带芯片以及SoC、车│
│ │载类芯片等,FCBGA技术主要用于GPU、CPU、ASIC、FPGA等高算力芯片中。 │
│ │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规划,为进一步增强集成电路封装材料领域产业布局及产业协同性,│
│ │公司拟以人民币20,000万元认购标的公司新增注册资本675.45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
│ │将持有标的公司10.53%的股权。 │
│ │ 标的公司拟按照投前估值150,000万元开展B++轮融资,B++轮投资人除公司外,还包括 │
│ │淄博市齐创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齐创产投)及其他潜在意向投│
│ │资人,其中齐创产投以20,000万元认购新增注册资本675.45万元,并已签署了《关于淄博芯│
│ │材集成电路有限责任公司之B++轮投资协议》。 │
│ │ (二)关联交易情况及审议程序 │
│ │ 本次投资前,标的公司的股东中包含公司关联方任志军先生、共青城芯材汇能投资合伙│
│ │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芯材汇能”)、共青城芯材家和二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 │伙)(以下简称“芯材家和”)、淄博齐芯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齐│
│ │芯产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 │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
│ │--交易与关联交易》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投资构成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故本│
│ │次对外投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一)任志军先生,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 │
│ │ (二)共青城芯材汇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关联关系情况说明:芯材汇能的合伙人为任志军先生、吴忠堂先生(公司董事、副总经│
│ │理及财务总监)、朱林先生(公司总经理),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朱林先生。本次投资前芯材│
│ │汇能持有标的公司5.4277%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 │
│ │,芯材汇能为公司的关联方。 │
│ │ (三)共青城芯材家和二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关联关系情况说明:芯材家和的合伙人之一为任志军先生,持有芯材家和78.57%的合伙│
│ │份额。本次投资前芯材家和持有标的公司1.5198%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
│ │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芯材家和为公司的关联方。 │
│ │ (四)淄博齐芯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关联关系情况说明:公司股东淄博高新城市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淄博高新产业投资│
│ │有限公司同受淄博高新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控制,合计持有公司6.26%股份。淄博高新产 │
│ │业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齐芯产投。本次投资前齐芯产投持有标的公司7.6481%股权。根据 │
│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齐芯产投为公司的关联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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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8-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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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铝山东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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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持有公司控股子公司的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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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关联租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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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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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8-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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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山新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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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担任其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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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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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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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8-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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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山新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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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担任其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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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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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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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8-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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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淄博高新区涌泉供水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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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间接持有其股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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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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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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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8-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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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铝山东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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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持有公司控股子公司的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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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关联租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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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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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8-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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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山新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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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担任其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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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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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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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8-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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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山新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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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担任其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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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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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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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8-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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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淄博高新区涌泉供水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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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间接持有其股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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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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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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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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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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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2月27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2月27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6年02月27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2月13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2月13日(星期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
东会,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
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保荐机构工作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山东省淄博市高新区中润大道187号新恒汇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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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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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交易目的:为有效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新恒汇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经营的影响,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不做无实际需求的投机性交易,不进
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衍生品交易。
2、交易工具和品种:包括但不限于外汇远期交易、外汇掉期交易、外汇期权交易、结构
性远期交易、利率掉期交易、货币互换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
3、交易场所:公司拟与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业务,本次外汇业
务交易对方不涉及关联方。
4、交易金额:公司计划在总额度不超过5000万美元(含本数)或等值人民币的范围内开
展外汇衍生品业务,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
将不超过已审议额度。
5、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6年2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保荐机构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对本次
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6、风险提示:公司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合法、安全、有效、审慎的原则,以规
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但是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仍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
、履约风险及其他可能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2026年2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
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经营发展,使用自有资金开展总额度不超过5000万美元(
含本数)或等值人民币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保荐机构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本议案尚需
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开展外汇衍生品投资的目的
为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公司所面临的外汇汇率、利率波
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不做无实际需求的投机性交易,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
汇衍生品交易。
(二)外汇衍生品投资的额度及授权有效期
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开展总额度不超过5000万美元(含本数)或等值人民币的外汇衍生品
投资,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将不超过已审
议额度。
投资额度有效期及授权期限自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上述投资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若实际发生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
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但该笔交易额度纳入下一个审批有效期计
算。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依据公司相关管理制度具体实施外汇衍生品交易业
务方案,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
(三)外汇衍生品投资的交易方式
1、交易业务品种: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外汇远期交易、外汇
掉期交易、外汇期权交易、结构性远期交易、利率掉期交易、货币互换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
合。
2、交易涉及的币种: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仅限于与公司实际经营业务所使
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主要外币为美元。
3、交易对手:公司拟与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业务,本次外汇业
务交易对方不涉及关联方。
(四)外汇衍生品投资的资金来源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不存在直接或间接使用募集资金
或银行信贷资金从事该业务的情形。
二、审议程序
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公司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该事项不属于关
联交易,无需履行关联交易表决程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
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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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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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交易目的:新恒汇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有效降低大宗商品市场
风险,对冲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公司本次拟增加期权套期保值业务,
充分利用期货期权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减少因原材料价格波动造成的产品成本波动,进一步
降低公司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提升公司整体抵御风险能力,增强财务稳健性。
2、交易品种:在场内及场外市场交易的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黄金、白银、铜等期货及
期权合约。
3、交易场所:只限于境内合法运营的机构。
4、交易金额:开展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不含期
货标的实物交割款项),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在有效期限内
,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将不超过上述额度。
5、已履行的审议程序: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事项尚
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6、风险提示: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存在固有的市场、政策、技术等风险,公司将
积极落实管控制度和风险防范措施,审慎执行套期保值操作,提醒投资者充分关注投资风险。
公司于2026年2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期权套期
保值业务交易方式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公司现有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情况
2025年12月1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期
货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将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及订单规模,确定套期保值的数量规模,开
展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不含期货标的实物交割款项),任一交
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在有效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
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将不超过上述额度,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内有效,上述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以循环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19日披露于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新恒汇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
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
(二)本次增加的期权套期保值业务交易方式的原因及内容
随着公司营业规模增长,公司的黄金、白银、铜等原材料采购需求增加,为满足业务发展
和市场变化的需要,以及规避原料价格波动风险,公司拟新增开展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品
种为在场内及场外市场交易的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黄金、白银、铜期权合约。本次公司套期
保值业务除了增加场内期权交易品种外,同时增加场外期权交易品种,系场外期权的交易要素
更加灵活,公司可以根据采购和销售情况来定制与经营相匹配的个性化合约,更加符合公司生
产经营的套保需求。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公司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调整后的
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有效期仍为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内有效(即2026年12月18日止);公司本次开展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期限为自2026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12月18日止。如上述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单笔交易的
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但该笔交易额度纳入下一
个审批有效期计算。
(三)调整后的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1、交易目的
公司开展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旨在降低贵金属市场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成本的影响
,黄金、白银、铜是公司生产产品的重要原材料,为有效降低大宗商品市场风险,对冲主要原
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公司本次拟增加期权套期保值业务,充分利用期货期权
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减少因原材料价格波动造成的产品成本波动,进一步降低公司原材料价
格波动风险,提升公司整体抵御风险能力,增强财务稳健性。
2、交易金额
本次公司拟在前期审议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额度及授权期限内,新增开展期权套期保值业
务,严禁以逐利为目的的任何投机交易。公司将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及订单规模,确定套
期保值的数量规模,开展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不含期
货标的实物交割款项),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在有效期限内
,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将不超过上述额度。
3、资金来源
公司将利用自有资金进行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4、交易方式
公司拟开展的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涉及的交易品种包括在场内及场外市场交易的,与公
司生产经营直接相关的黄金、白银、铜期货及期权合约,严禁以逐利为目的的任何投机交易。
本次公司套期保值业务除了增加场内期权交易品种外,同时增加场外期权交易品种,系场外期
权的交易要素更加灵活,公司可以根据采购和销售情况来定制与经营相匹配的个性化合约,更
加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套保需求。
5、交易期限
公司调整后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有效期仍为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即2026年12月18日止);公司本次开展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期
限为自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12月18日止。在授权有效期内额度可
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员审批日常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
方案,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如上述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
,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但该笔交易额度纳入下一个审批有效期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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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2│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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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恒汇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恒汇”)拟以人民币20000万元认
购淄博芯材集成电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淄博芯材”或“标的公司”)新增注册资本67
5.45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标的公司10.53%的股权。
2、标的公司现有的股东中包含任志军先生、共青城芯材汇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芯材汇能”)、共青城芯材家和二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芯
材家和”)、淄博齐芯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齐芯产投”)为公司关联
方,本次投资构成关联交易。
3、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
决。本次关联交易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无需
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4、相关风险提示:受宏观经济环境、产业发展情况、市场需求变化、企业经营管理以及
不可抗力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淄博芯材未来经营和收益情况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对外投资收
益可能存在不及预期的风险。
(一)本次投资基本情况
标的公司对标国际最先进的载板企业,致力于研发和生产FCCSP和FCBGA高端封装载板,其
中FCCSP技术广泛应用于消费电子以及AIOT物联网内射频、处理器、基带芯片以及SoC、车载类
芯片等,FCBGA技术主要用于GPU、CPU、ASIC、FPGA等高算力芯片中。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规划,为进一步增强集成电路封装材料领域产业布局及产业协同性,公
司拟以人民币20000万元认购标的公司新增注册资本675.45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
有标的公司10.53%的股权。
标的公司拟按照投前估值150000万元开展B++轮融资,B++轮投资人除公司外,还包括淄博
市齐创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齐创产投)及其他潜在意向投资人,
其中齐创产投以20000万元认购新增注册资本675.45万元,并已签署了《关于淄博芯材集成电
路有限责任公司之B++轮投资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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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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