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1678 新恒汇 更新日期:2025-09-1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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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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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5-06-11│ 12.80│ 6.82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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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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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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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密度QFN/DFN封装 │ 4.56亿│ 0.00│ 0.00│ 0.00│ ---│ 2028-09-30│
│材料产业化项目 │ │ │ │ │ │ │
├─────────┼──────┼─────┼─────┼─────┼─────┼──────┤
│尚未明确投资方向 │ ---│ ---│ ---│ ---│ ---│ 2028-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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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中心扩建升级项│ 6266.12万│ 0.00│ 0.00│ 0.00│ ---│ 2028-09-30│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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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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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8-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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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铝山东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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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持有公司控股子公司的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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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关联租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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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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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8-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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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山新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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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担任其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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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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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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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8-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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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山新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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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担任其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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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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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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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8-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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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淄博高新区涌泉供水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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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间接持有其股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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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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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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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8-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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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铝山东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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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持有公司控股子公司的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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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关联租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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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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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5-08-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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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山新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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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担任其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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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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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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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8-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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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山新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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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担任其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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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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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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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8-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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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淄博高新区涌泉供水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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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间接持有其股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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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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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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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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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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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新恒汇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8月15日、2025年9月4日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均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
册资本、公司类型、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2025年8月1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
、公司类型、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
16)。
近日,公司已经完成了变更公司类型、注册资本的工商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备案手续
。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资本由17966.66万元变更为23955.5467万元,并取得了由淄博市
行政审批服务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变更后的企业登记信息如下:
1、企业名称:新恒汇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7年12月7日
3、法定代表人:任志军
4、注册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新区中润大道187号
5、注册资本:贰亿叁仟玖佰伍拾伍万伍仟肆佰陆拾柒元整
6、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303MA3F0F162A
8、经营范围:IC卡封装框架、IC卡芯片与模块、集成电路及相关产品、计算机软硬件及
外部设备的设计、研发、生产、销售及技术开发、技术服务;集成电路软件开发;IC卡应用工
程施工;有色金属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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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9│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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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建项目名称:多功能智慧物联仓储中心建设项目
2、投资金额及资金来源:本项目计划投资总额7551.80万元,拟使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部分超募资金7551.80万元。
3、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4、风险提示: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的新项
目在实施过程中,如因国家产业政策变化、宏观经济环境变化、市场需求变化及开发应用成果
不及预期等因素,可能出现新项目实施延期、变更、项目效益不达预期或终止等风险,敬请广
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新恒汇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恒汇”)于2025年8月15日召开第二
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超募资金7551.80万元投资建
设“多功能智慧物联仓储中心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新项目”),新建16000㎡的多功能智
能仓储中心,提高物流效率,降低运营成本,满足公司业务规模增长的需求。公司董事会、监
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
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新恒汇电子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525号)文件批复同意,公司获准向
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988.8867万股,发行价格为12.80元/股,本次发行募
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6657.75万元,扣除发行费用8461.17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
净额为68196.58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5年6月17日对本次发行的
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ZA14610号)。
公司已根据相关规定将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一)项目概述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公司本次计划使用超募资金投资
建设多功能智慧物联仓储中心建设项目,本项目实施主体为新恒汇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建
设期为10个月。该项目是在公司现有主营业务的基础上,为进一步提高仓储及运输能力,降低
成本,提升运营效率,以应对市场和客户需求,促进公司主营业务稳健可持续发展。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多功能智慧物联仓储中心建设项目
2、项目实施主体:新恒汇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3、项目实施地点:山东省淄博市高新区中润大道187号公司厂区内
4、项目建设周期:本项目建设周期为10个月,最终以实际开展情况为准
5、项目投资资金及来源:本项目计划投资总额7551.80万元,拟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
分超募资金7551.80万元。
6、项目投资构成具体如下:
本项目计划总投资额7551.80万元。
7、本项目已经完成投资项目备案程序,环评、安评、规划等相关程序正在
进行,公司将根据规定和要求履行相关程序。
8、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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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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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恒汇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5年8月15
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8月5日通以专人送
达或书面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其中监事祁耀亮
先生、王保增先生通过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于胜武先生召集并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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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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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新恒汇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
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二、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分配基准为2025年半年度,根据公司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公司2025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8954488.51元,2025年
半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89746586.59元。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605010330.25元,母公司报表可供分
配利润为606269691.18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利润分配应当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
,公司2025年半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05010330.25元。
2025年半年度公司经营符合预期,为更好地回报投资者,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2025年半年度经营情况及考虑
未来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公司拟定的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25年6月30日的总股
本239555467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
股利人民币119777733.5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若利润分配方案
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
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结果为准。实施上述分配后,公司剩余可供分配利润
结转到以后年度。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具备合法
性、合规性、合理性。同时,该方案严格遵循了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
司现金分红》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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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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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新股认购情况统计
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深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对本次战略配售、网上及网下发行的新股认购情况进
行了统计,结果如下:
(一)战略配售情况
本次发行价格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
报价后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
和加权平均数孰低值,故保荐人相关子公司无需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1197.7773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20.00%。
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本次发行的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由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
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和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组成。
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为平安证券
新恒汇员工参与创业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新恒汇员工资
管计划最终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598.8886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0.00%;其他参与战略配售
的投资者最终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598.8887万股,占本次发行股份数量的10.00%。本次发行初
始战略配售数量与最终战略配售数量相同,本次发行战略配售未向网下发行进行回拨。
(二)网上新股认购情况
1、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股):23850522
2、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金额(元):305286681.60
3、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数量(股):104978
4、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金额(元):1343718.40
(三)网下新股认购情况
1、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股):23955594
2、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的金额(元):306631603.20
3、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数量(股):0
4、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的金额(元):0
二、网下比例限售情况
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10%(向上取整
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
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
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开始计算。
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限售期安排,
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公告所披露的网下限售期安排。
本次发行中网下比例限售6个月的股份数量为2398321股,约占网下发行总量的10.01%,约
占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总量的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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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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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本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
5年6月13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
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2、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
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3、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
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
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4、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
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
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
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5、本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向已参与网上申购并中签的网上投资者送达获配缴款通知。
根据《新恒汇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发行人和
保荐人(主承销商)于2025年6月12日(T+1日)上午在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5号深业中心
311室主持了新恒汇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摇号抽签仪式。摇号仪式按
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深圳市罗湖公证处代表的监督下进行并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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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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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恒汇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恒汇”、“公司”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
(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
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5〕525号)。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方正承销保荐”或“保荐人(主承销商)”)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
)。
本次发行最终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
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
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
行。
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5988.8867万股,本次发行价
格为人民币12.80元/股。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
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基
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
金”)、企业年金基金和职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
办法》等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称“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和加权
平均数孰低值,故保荐人相关子公司无需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1197.7773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20.00%。
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本次发行的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由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
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和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组成。发行
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最终战略配售股份数
量为598.8886万股,占本次发行股份数量的10.00%;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最终战略配售
股份数量为598.8887万股,占本次发行股份数量的10.00%。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1197.7773万
股,占本次发行总数量的20.00%。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与最终战略配售数量相同,本次发行战略配售未向网下发行进
行回拨。
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3353.8094万股,约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
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70.0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1437.3000万股,约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
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30.00%。
根据《新恒汇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
“《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由于网上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为7958.65220倍,高于100
倍,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将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20%(向上取整
至500股的整数倍,即958.25万股)由网下回拨至网上。回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2395.55
94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总量的50.00%;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2395.5500
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总量50.00%。回拨后本次网上发行中签率为0.0209
420064%,有效申购倍数为4775.09165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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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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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方正承销保荐”或“保荐人(主承销商)”
)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
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
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
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5988.8867万股,本次发行价
格为人民币12.80元/股。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未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
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
、企业年金基金和职业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险资金和合格境
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的孰低值,故保荐人相关子公司无需参与本次发行的战
略配售。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1197.7773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20.00%。根据最终确定
的发行价格,本次发行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由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
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和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组成。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
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最终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598.8886万股,
占本次发行股份数量的10.00%;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最终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598.8887
万股,占本次发行股份数量的10.00%。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1197.7773万股,占本次发行总数
量的20.00%。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与最终战略配售数量相同,本次发行战略配售未向网下发行进
行回拨。
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3353.8094万股,约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
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70.0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1437.3000万股,约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
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30.00%。最终网下、网上发行合计数量4791.1094万股,网上及网下最
终发行数量将根据回拨情况确定。发行人于2025年6月11日(T日)利用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定
价初始发行“新恒汇”股票1437.30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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