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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恒汇(301678)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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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301678 新恒汇 更新日期:2025-06-1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25-06-11│ 12.80│ ---│ └───────────┴───────────┴───────────┴───────────┘ 【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暂无数据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 2025-06-13│其他事项 ──────┴────────────────────────────────── 1、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本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 5年6月13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 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2、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 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3、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 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 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4、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 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 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 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5、本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向已参与网上申购并中签的网上投资者送达获配缴款通知。 根据《新恒汇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发行人和 保荐人(主承销商)于2025年6月12日(T+1日)上午在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5号深业中心 311室主持了新恒汇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摇号抽签仪式。摇号仪式按 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深圳市罗湖公证处代表的监督下进行并公证。 ──────┬────────────────────────────────── 2025-06-13│其他事项 ──────┴────────────────────────────────── 新恒汇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恒汇”、“公司”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 (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 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5〕525号)。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方正承销保荐”或“保荐人(主承销商)”)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 )。 本次发行最终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 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 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 行。 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5988.8867万股,本次发行价 格为人民币12.80元/股。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 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基 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 金”)、企业年金基金和职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 办法》等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称“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和加权 平均数孰低值,故保荐人相关子公司无需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1197.7773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20.00%。 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本次发行的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由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 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和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组成。发行 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最终战略配售股份数 量为598.8886万股,占本次发行股份数量的10.00%;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最终战略配售 股份数量为598.8887万股,占本次发行股份数量的10.00%。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1197.7773万 股,占本次发行总数量的20.00%。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与最终战略配售数量相同,本次发行战略配售未向网下发行进 行回拨。 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3353.8094万股,约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 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70.0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1437.3000万股,约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 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30.00%。 根据《新恒汇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 “《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由于网上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为7958.65220倍,高于100 倍,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将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20%(向上取整 至500股的整数倍,即958.25万股)由网下回拨至网上。回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2395.55 94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总量的50.00%;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2395.5500 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总量50.00%。回拨后本次网上发行中签率为0.0209 420064%,有效申购倍数为4775.09165倍。 ──────┬────────────────────────────────── 2025-06-12│其他事项 ──────┴────────────────────────────────── 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方正承销保荐”或“保荐人(主承销商)” )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 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 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 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5988.8867万股,本次发行价 格为人民币12.80元/股。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未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 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 、企业年金基金和职业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险资金和合格境 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的孰低值,故保荐人相关子公司无需参与本次发行的战 略配售。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1197.7773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20.00%。根据最终确定 的发行价格,本次发行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由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 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和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组成。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 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最终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598.8886万股, 占本次发行股份数量的10.00%;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最终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598.8887 万股,占本次发行股份数量的10.00%。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1197.7773万股,占本次发行总数 量的20.00%。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与最终战略配售数量相同,本次发行战略配售未向网下发行进 行回拨。 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3353.8094万股,约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 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70.0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1437.3000万股,约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 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30.00%。最终网下、网上发行合计数量4791.1094万股,网上及网下最 终发行数量将根据回拨情况确定。发行人于2025年6月11日(T日)利用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定 价初始发行“新恒汇”股票1437.30万股。 本次发行的缴款环节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并于2025年6月13日(T+2日)及时履行缴款义 务: 1、网下获配投资者应根据《新恒汇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于2025年6月13日(T+2日)16:00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 与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认购资金应该在规定时间内足额到账,未在规定时 间内或未按要求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的,该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无效。多只新股同日发行时出 现前述情形的,该配售对象当日获配新股全部无效。不同配售对象共用银行账户的,若认购资 金不足,共用银行账户的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无效。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按 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并按照规范填写备注。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新恒汇电子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 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5年6月13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 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 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2、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 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10%(向上取整 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 ,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 为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限售期安排, 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公告所披露的网下限售期安排。战略配售方面,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 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和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获配股票 限售期为12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限售期届满后, 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3、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 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 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4、提供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未足额申购以及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 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人(主承销商)将违约情 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下投资者或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在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 的违规次数合并计算。配售对象被采取不得参与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列入限制名单期间,该 配售对象不得参与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网下投资者被采取 不得参与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列入限制名单期间,其所管理的配售对象均不得参与证券交易 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 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 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 、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 、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一、网上申购情况 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深交所提供的数据,对本次网上发行的申购情况进行了统计,本 次网上发行有效申购户数为11697285户,有效申购股数为114389708000股,配号总数为228779 416个,配号起始号码为000000000001,截止号码为000228779416。 ──────┬────────────────────────────────── 2025-06-10│其他事项 ──────┴────────────────────────────────── 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剔除无效报价后的初步询价结果,对 所有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所属配售对象的报价按照申报价格由高到低、同一申报价格上按配 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由小到大、同一申报价格同一拟申购数量的按申报时间(申报时间以深圳 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记录为准)由晚到早、同一申报价格同 一拟申购数量同一申报时间上按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自动生成的配售对象顺序从后到前的 顺序排序,剔除报价最高部分配售对象的报价,剔除部分不超过剔除无效报价后所有网下投资 者拟申购总量的3%,本次发行执行3%的最高报价剔除比例。当拟剔除的最高申报价格部分中的 最低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上的申报不再剔除。剔除部分的配售对象不得参 与网下申购。 新恒汇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恒汇”、“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 (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 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5〕525号)。 经发行人和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方正承销保荐”或“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数量5988.8867万股, 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发行人股东不进行老股转让。本次发行的股票拟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 本次发行价格12.80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24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 股东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17.76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2025年6月5日(T-4日)发布的计 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代码C39)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37.99倍,低于同行 业可比上市公司2024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平均静态市盈率 57.86倍,但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 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本次发行适用于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228号],以 下简称“《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5号]), 深交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深证上[2025] 267号,以下简称“《业务实施细则》”)、《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 》(深证上[2025]224号),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的《首次公开发行证券承销业务规则》(中 证协发[2023]18号)、《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中证协发[2025]57号)和 《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分类评价和管理指引》(中证协发[2024]277号),请投资者 关注相关规定的变化。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特别提请投资者关注以下内容: 1、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新恒汇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中约定的剔除规则,在剔除不符合要求的 投资者报价后,将拟申购价格高于13.66元/股(不含13.66元/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将拟 申购价格为13.66元/股、且申购数量小于1700万股(不含)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拟申购价格 为13.66元/股且申购数量等于1700万股的配售对象中,申购时间晚于2025年6月5日14:36:52:9 83(不含)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将拟申购价格为13.66元/股,申购数量等于1700万股,且申 购时间同为2025年6月5日14:36:52:983的配售对象中,按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自动生成的 配售对象顺序从后到前剔除13个配售对象。以上过程共剔除213个配售对象,对应剔除的拟申 购总量为332390万股,占本次初步询价剔除无效报价后拟申购总量11084630万股的2.9987%。 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及网上申购。 2、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剩余报价及拟申购数量、 有效认购倍数、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 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12.80元/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投资者请按此价格在2025年6月11日(T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 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2025年6月11日(T日),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9: 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9:15-11:30,13:00-15:00。 3、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的发行价格为12.80元/股,不超过剔除最高报 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 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基本养 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和职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年金基金” )和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称“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 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孰低值,故保荐人相关子公司无需参与本次战略配售。 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本次发行的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由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 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和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组成。发行 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为平安证券新恒汇员 工参与创业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新恒汇员工资管计划”)。根据最终确 定的发行价格,新恒汇员工资管计划最终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598.8886万股,占本次发行股份 数量的10.00%;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最终获配数量为598.8887万股,占本次发行股份数 量的10.00%。 本次发行的初始战略配售的发行数量为1197.7773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20.00%。本次 发行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1197.7773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20.00%。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 数量与最终战略配售数量相同,本次发行战略配售未向网下发行进行回拨。 ──────┬────────────────────────────────── 2025-06-10│其他事项 ──────┴────────────────────────────────── 1、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新恒汇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以下简称“《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规定的剔除规则,在剔除不符合要求投资者报价的初步询价结果后,协商一致将拟申购价格 高于13.66元/股(不含)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拟申购价格为13.66元/股、且申购数量小于17 00万股(不含)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拟申购价格为13.66元/股且申购数量等于1700万股的配 售对象中,申购时间晚于2025年6月5日14:36:52:983(不含)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拟申购价 格为13.66元/股,申购数量等于1700万股,且申购时间同为2025年6月5日14:36:52:983的配售 对象中,按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自动生成的配售对象顺序从后到前剔除13个配售对象。以 上过程共剔除213个配售对象,对应剔除的拟申购总量为332390万股,占本次初步询价剔除无 效报价后拟申购总量11084630万股的2.9987%。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及网上申购。具体剔除 情况请见附表“初步询价报价情况”中被标注为“高价剔除”的部分。 2、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剩余报价及拟申购数量、 有效认购倍数、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 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12.80元/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投资者请按此价格在2025年6月11日(T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 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2025年6月11日(T日),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9: 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9:15-11:30,13:00-15:00。 3、本次发行的价格为12.80元/股,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 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 公募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 “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和职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年金基金”)和符合《保险资金运 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称“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 和加权平均数孰低值,故保荐人相关子公司无需参与本次战略配售。 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最终为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 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以及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参与战略配售 的投资者认购资金已于规定时间内全部汇至保荐人(主承销商)指定的银行账户。 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为平安证券 新恒汇员工参与创业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新恒汇员工资管计划”)。根 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新恒汇员工资管计划最终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598.8886万股,占本次 发行数量的10.00%;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最终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598.8887万股,占本 次发行股份数量的10.00%。 综上,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1197.7773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20.00%。根据最 终确定的价格,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1197.7773万股,占本次发行总数量的20.00%。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与最终战略配售数量相同,本次发行战略配售未向网下发行进行回 拨。 4、限售期安排: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 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10%(向上取整 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 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 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开始计算。 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限售期安排, 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公告所披露的网下限售期安排。 战略配售方面,新恒汇员工资管计划和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获配股票限售期为12个 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限售期届满后,参与战略配 售的投资者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5、自主表达申购意向: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概括委托证券公司代其 进行新股申购。 6、本次发行回拨机制:网上、网下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网 上申购情况于2025年6月11日(T日)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 节。回拨机制的启动将根据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确定。 7、网下投资者应根据《新恒汇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下 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于2025年6月13 日(T+2日)16:00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初步配售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 2025-06-09│其他事项 ──────┴────────────────────────────────── 新恒汇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恒汇”、“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 (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 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5〕525号)。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方正承销保荐”或“保荐人(主承销商)”)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 )。 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 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 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方正承销保荐将通过网下初步询价直接确定发行价格,网下 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本次拟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5988.8867万股,占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25.00%,全部为公开 发行新股,公司股东不进行公开发售股份。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23955.5467万股。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1197.7773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20.00%。其中,保 荐人相关子公司初始跟投数量为本次发行数量的5.00%,即299.4443万股(如本次发行价格超 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公募基金、社保 基金、养老金、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加权平均数孰低值, 保荐人相关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 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预计认购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数量的10.00%, 即598.8886万股,且认购金额不超过10000.00万元;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合计认购金额 不超过10000.00万元。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与初始战略配售数量的差额将根据回拨机制规定的原 则回拨至网下发行。 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3353.8094万股,约占扣除初始战略配售数量后发 行数量的70.0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1437.30万股,约占扣除初始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 的30.00%。最终网下、网上发行合计数量为本次发行总数量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网上及网 下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回拨情况确定。最终网下、网上发行数量及战略配售情况将在2025年6 月13日(T+2)刊登的《新恒汇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下发行 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中予以明确。 为便于投资者了解发行人的有关情况和本次发行的相关安排,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 )将就本次发行举行网上路演,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1、网上路演时间:2025年6月10日(T-1日)14:00-17:00; 2、网上路演网站:全景网(网址:https://rs.p5w.net); 3、参加人员:发行人管理层主要成员及保荐人(主承销商)相关人员。 本次发行的招股意向书全文及相关资料可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www. cninfo.com.cn;中证网,网址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网址www.cnstock.com;证券时 报网,网址www.stcn.com;证券日报网,网址www.zqrb.cn)查询。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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