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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明电子(301682)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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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301682 宏明电子 更新日期:2026-04-2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26-03-16│ 69.66│ 20.38亿│ └───────────┴───────────┴───────────┴───────────┘ 【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暂无数据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 2026-04-25│其他事项 ──────┴────────────────────────────────── 成都宏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在1亿美元( 或其他等值外币)额度内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币种仅限于日常生产经营所涉及的外币币 种,主要外币币种为美元、欧元等。交易品种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等业务或 业务的组合。在授权有效期内任意时点的投资余额不超过1亿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且此 额度在授权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上述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有效期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风险提示: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仅为降低进出口业务所面临的汇率风险,但 仍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金融机构违约风险、操作风险及法律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展2026年 度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本次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具 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1、主要涉及币种及业务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币种仅限于日常生产经营所涉及的外币币种, 主要外币币种为美元、欧元等。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品种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 权等业务或业务的组合。 2、交易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拟使用自有资金在1亿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额度 内滚动操作,即在授权有效期内任意时点的投资余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 额)不超过1亿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且此额度在授权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单笔交易的 存续期超过了额度有效期,则额度有效期限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 3、交易对手 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格的大型商业银行或金融机构。 4、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 5、授信及交割方式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使用银行授信额度,不需要缴纳保证金,到期采用全额交割或 差额交割的方式。 6、决议有效期 上述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随着公司及子公司业务的拓展,存在一定体量的外汇交易,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有较大的 影响,为保证公司持续稳健发展和目标利润的实现,有必要通过外汇资金的衍生产品业务来降 低汇率风险。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仅为降低进出口业务所面临的汇率风险,整体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规模与公司实际进出口业务量、外币资产、外币负债规模相适应,不存在投 机性操作。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日常经营紧密相关,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 ,公司资金使用安排合理,能基于公司外币资产、负债状况以及外汇收支业务情况,进一步提 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公司所面临的外汇汇率、利率波动风险, 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 ──────┬────────────────────────────────── 2026-04-25│其他事项 ──────┴──────────────────────────────────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参照四川省委省政府、上级单位相关考核办法及国有企业三项制度改 革文件精神,结合公司相关制度规定,现对2026年度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汇报如 下: 1、适用对象 2026年度任期内在公司任职且发放报酬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薪酬方案 在公司任职的独立董事按照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薪 酬的议案》领取薪酬,按月发放;担任管理职务且发放薪酬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根据所担 任的管理职务,按照公司《领导班子成员薪酬绩效管理办法》《任期制、契约化管理办法(试 行)》结合年度考核结果领取薪酬。 公司董事及高管薪酬制度符合上市公司准则相关要求,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执行。本方案若与国家后续颁布并生效的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后续修订/制定并生效的《公司章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 制度》的内容冲突时,则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有效的《公司章程》《董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相关规定执行。 3、福利待遇 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且发放薪酬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国家、四川省有关规定参加 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福利,并享受符合国家、省、公司有关规定的车辆等相关补贴,福利 待遇一并纳入薪酬体系统筹管理。 4、其他规定 (1)若涉及岗位变动、离职及退休等特殊情况,薪酬根据岗位任职时间及考核结果予以 兑现。 (2)若存在违反规定自定薪酬、兼职取酬、违规享受福利性待遇等行为的,依照有关规 定给予纪律处分、组织处理,追回违规所得收入且按规定减发或者扣发绩效年薪、任期激励等 收入,并按照“一事一议”方式调减第二年基本年薪基数。 (3)对任期内出现重大失误、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根据承担的责任,按照相关部门 事故认定结论、上级相关制度及公司相关规定,根据扣分情况追索扣回部分或全部已发绩效年 薪、任期激励等。追索扣回亦适用于已离职或退休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 2026-04-25│其他事项 ──────┴────────────────────────────────── 公司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是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 关规定执行,该事项无需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现行会计政策的相 关规定,为客观、公允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5年1-12月的经营成果, 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并根据减值测试结果对可能发 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金额和计入的报告期间 公司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计提2025年1-12月各类减值准备共计9148.10万元 ,具体明细如下表: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本次计提资产减值 金额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二、审议程序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 ──────┬────────────────────────────────── 2026-04-25│其他事项 ──────┴────────────────────────────────── 成都宏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 审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 东净利润为318,721,965.67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86,391,543.10元。公司累计法定盈余公积 已达注册资本的50%,按照《公司法》相关规定,本年未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截至2025年12 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可供股东分配的未分配利润金额为2,518,008,225.47元,母公司报表未 分配利润金额为618,365,403.69元。根据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 2025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618,365,403.69元。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对投资者的持续回报、2025年度公 司经营业绩及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拟以利润分配股权登记 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8.50元(含税),以公司发行上市后的总 股本121,549,358股进行测算,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03,316,954.30元(含税)。本年度不送红 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含本次拟实施的2025年度利润分配,公司本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103,316,954.30元, 占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2.42%。 若公司总股本在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股本总额发生变动,将按照“现金分红总 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 2026-04-25│委托理财 ──────┴──────────────────────────────────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低风险、稳健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 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等。 2、投资金额: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单笔认购产品最长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任一时点最 高余额为不得超过10亿元(含本数)。 3、特别风险提示:尽管公司拟进行理财的产品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品种,但 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 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成都宏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 及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利益回报,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资金使用和保障公 司资金流动性、安全性的前提下,根据公司《理财管理办法》(宏总经财〔2024〕185号)规 定,编制2026年度自有资金理财方案,具体公告如下: 一、2026年理财方案概况 1、理财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资金使用和保障公司资金流动性、安全性的前提下,提高闲置 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及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利益回报。 2、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的自有资金。 3、理财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单笔认购产品 最长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任一时点最高余额(含前述 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为不得超过10亿元(含本数)。 4、理财品种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低风险、稳健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款、通知存 款、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等。 5、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决议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6、关联关系 公司与理财产品的发行主体无关联关系。 7、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2026-04-14│其他事项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 2026-03-20│其他事项 ──────┴────────────────────────────────── 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 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或“保荐人(主承销商)”)。发行人的股票简称为“宏明电子”,股票 代码为“301682”。 本次发行最终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与网 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 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 量为3038.7340万股,本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9.66元/股。本次发行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公 司股东不进行公开发售股份。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 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 、企业年金基金和职业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险资金和合格境 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加权平均数(以下简称“四个值”)孰低值,故保荐人相关子公司 无需参与本次战略配售。 本次发行不安排向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资产管理计划及其他外部投资者的战 略配售。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保荐人相关子公司无需参与本次战略配售。最终,本次发 行不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初始战略配售股数与最终战略配售股数的差额151.93 67万股回拨至网下发行。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21 72.734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71.5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866.0000万股,占扣本次发行 数量的28.50%。 根据《成都宏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公布的回 拨机制,由于网上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为10438.49296倍,高于100倍,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 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将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20.00%(向上取整至500股的整数倍,即6 07.7500万股)由网下回拨至网上。回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1564.9840万股,占本次发行 总量的51.50%;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1473.750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48.50%。回拨后本次 网上定价发行的最终中签率为0.0163030223%,有效申购倍数为6133.83199倍。本次发行的网 上网下认购缴款工作已于2026年3月18日(T+2日)结束。具体情况如下:一、新股认购情况统 计 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深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对本次网上、网下发行的新股认购情况进行了统计, 结果如下: 二、网下比例限售情况 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30%(向上取整 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 ,7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30%的股份限售期为6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限售期安排, 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公告所披露的网下限售期安排。本次发行中,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股份 数量为15649100股,其中网下比例限售6个月的股份数量为4700297股,占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 股份数量的30.04%;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股数740股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其中222股的 限售期为6个月,占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股数的30.00%。本次网下发行共有4700519股的限售期 为6个月,占网下发行总量的30.04%,占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总量的15.47%。 ──────┬────────────────────────────────── 2026-03-18│其他事项 ──────┴────────────────────────────────── 成都宏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明电子”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 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5〕2917 号)。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的缴款环节,并于2026年3月18日(T+2日)及时履行缴款义 务,具体内容如下: 1、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本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 6年3月18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 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人(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 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或“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2、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 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 露。 3、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 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4、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 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 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 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5、本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向已参与网上申购并中签的网上投资者送达获配缴款通知。 根据《成都宏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发行人 和保荐人(主承销商)于2026年3月17日(T+1日)上午在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5号深业中 心311室主持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发行摇号中签仪式。摇号仪式按照公开 、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摇号过程及结果在深圳市罗湖公证处代表的监督下进行并公证。 ──────┬────────────────────────────────── 2026-03-18│其他事项 ──────┴────────────────────────────────── 本次发行最终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 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或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 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 承销保荐”或“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3038.7340万股,本次发 行价格为人民币69.66元/股。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 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全国社会保障 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企业年金基金和职业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 规定的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下简称“四个值”)孰低 值,故保荐人相关子公司无需参与本次战略配售。 本次发行不安排向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资产管理计划及其他外部投资者的战 略配售。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保荐人相关子公司无需参与本次战略配售。最终,本次发 行不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初始战略配售与最终战略配售股数的差额151.9367万 股将回拨至网下发行。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2172 .734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71.5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866.000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 的28.50%。 根据《成都宏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 称“《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由于网上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为10438.49296倍,高于1 00倍,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将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 发行股票数量的20.00%(向上取整至500股的整数倍,即607.7500万股)由网下回拨至网上。 回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1564.984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51.50%;网上最终发行数量 为1473.750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48.50%。回拨后本次网上定价发行的最终中签率为0.016 3030223%,有效申购倍数为6133.83199倍。 ──────┬────────────────────────────────── 2026-03-17│其他事项 ──────┴────────────────────────────────── 本次发行最终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 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 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 承销保荐”或“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3,038.7340万股。本次 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9.66元/股。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 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全国社会保 障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企业年金基金和职业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 等规定的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孰低值,故保荐人相关子公 司无需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本次发行不安排向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资产管 理计划及向其他外部投资者的战略配售。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不参 与战略配售。最终,本次发行不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初始战略配售与最终战略 配售股数的差额151.9367万股将回拨至网下发行。 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2,172.7340万股,占本 次发行数量的71.5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866.000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28.50%。最终网 下、网上发行合计数量为3,038.7340万股,网上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回拨情况确定。 宏明电子于2026年3月16日(T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初始发行“宏明 电子”股票866.0000万股。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的发行流程、缴款等环节,并于2026年3月18日(T+2日)及 时履行缴款义务: 1、网下获配投资者应根据《成都宏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 市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于2026年3月18日(T+2 日)16:00前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认购资金应该在规定时间内足额到账,未在规定时 间内或未按要求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的,该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无效。多只新股同日发行时出 现前述情形的,该配售对象当日获配新股全部无效。不同配售对象共用银行账户的,若认购资 金不足,共用银行账户的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无效。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按 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并按照规范填写备注。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成都宏明电 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 ,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6年3月18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 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 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2、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 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30%(向上取整 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 ,7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30%的股份限售期为6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限售期安排, 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公告所披露的网下限售期安排。 3、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 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 露。 4、提供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 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人(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 协会备案。网下投资者或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在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违规次数合并 计算。配售对象被采取不得参与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列入限制名单期间,该配售对象不得参 与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网下投资者被采取不得参与网下询 价和配售业务、列入限制名单期间,其所管理的配售对象均不得参与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 关项目的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 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 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 、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 、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一、网上申购情况 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深交所提供的数据,对本次网上发行的申购情况进行了统计,本 次网上定价发行有效申购户数为12,935,635户,有效申购股数为90,397,349,000股,配号总数 为180,794,698个,配号起始号码为000000000001,截止号码为000180794698。 ──────┬────────────────────────────────── 2026-03-13│其他事项 ──────┴────────────────────────────────── 成都宏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明电子”、“发行人”或“公司”)根据《证 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8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 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深证上〔2025〕267号)(以下简称“《业务 实施细则》”)、《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深证上〔2018〕279号 )(以下简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 (2025年修订)》(深证上〔2025〕224号)(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实施细则》”)、《首 次公开发行证券承销业务规则》(中证协发〔2023〕18号)、《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 管理规则》(中证协发〔2025〕57号)(以下简称“《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和《首次公 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分类评价和管理指引》(中证协发〔2024〕277号)等相关法律法规、 监管规定及自律规则等文件,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股票发行上市规则和最新操作指引等有 关规定,组织实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或“保荐人(主承 销商)”)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 本次初步询价和网下发行均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 台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结 算平台进行,请网下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本次网上发 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请网上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网上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 定。 本次发行价格69.66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24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 股东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33.61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2026年3月10日(T-4日)发布的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代码C39)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65.16倍,低于同 行业可比上市公司2024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平均静态市盈 率74.90倍,但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 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定价、发行流程、网上网下申购缴款及限售期设置等方面, 具体内容如下: 1、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成都宏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以下简称“《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中规定的剔除规则,在剔除不符合要求投资者报价的初步询价结果后,协商一致将拟申购 价格高于71.00元/股(不含)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拟申购价格为71.00元/股,且拟申购数量 小于550万股(含)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以上过程共剔除145个配售对象,对应剔除的拟申购 总量为75080万股,占本次初步询价剔除无效报价后拟申购总量7468840万股的1.0052%。剔除 部分不得参与网下及网上申购。具体剔除情况请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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