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1683 慧谷新材 更新日期:2026-07-1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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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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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6-03-20│ 78.38│ 11.25亿│
└───────────┴───────────┴───────────┴───────────┘
【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暂无数据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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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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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慧谷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20日召开2025年度
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
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
10)。
近日,公司完成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和《公司章程》备案手续,并取得了广州市市场监督
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营业执照》的基本信息
名称:广州慧谷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167181115941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法定代表人:唐靖
注册资本:陆仟叁佰壹拾壹万陆仟肆佰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9年10月11日
住所: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新业路62号
经营范围:涂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制造
(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合成纤维制造;合成纤维销售;油墨制造(不含危险化
学品);油墨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
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颜料制造;颜料销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
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
的制造);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设备销售;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表面功能材料
销售;橡胶制品制造;橡胶制品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
技术推广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
口;技术进出口;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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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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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631164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11.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
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9.900000元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首发后可出借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
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
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可出借限售股、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
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
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
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2.2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1
.1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6月5日;
本次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6月8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6年6月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6月8日通过股
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首发前限售股。
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5月26日至登记日2026年6月5日),如因自派股
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
与后果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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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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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修改、增加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已通过的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20日(星期三)14:00
2、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黄埔区新业路62号公司会议室,公司现场会议同时提供了远程
视频参会系统。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2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9:15-9:
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
6年5月20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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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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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广州慧谷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
全票赞成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
审议。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期末未
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37626356.27元,母公司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82209252.57元,202
5年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206786397.51元,公司拟以总股本63116400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1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694280
40.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025年度公司未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要约方式实施股份回购。如公司2025年度
利润分配方案获得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现金分红总额预计为人民币69428040元(含
税),占2025年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3.57%。如在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相关公
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
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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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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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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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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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慧谷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一届董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独立董事2026年度津贴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上述
董事薪酬(津贴)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
方案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薪酬方案
1、高级管理人员:
(1)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在公司所担任的岗位职务对应的薪酬政策领取薪酬,不单独领
取高级管理人员津贴。
(2)高级管理人员薪酬采取年薪制,年薪=基本薪酬+绩效薪酬+项目奖金(如有)+中长
期激励收入(如有),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根据公司绩效考核结果发放,项目奖金根
据其负责的具体项目业务情况单独核算,中长期激励收入根据公司相应激励制度规定发放。
2、非独立董事(包括职工代表董事):
(1)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按照其在公司所担任岗位职务对应的薪酬政策领取薪酬
,不单独领取董事津贴。
(2)未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除因履行职务所需的费用由公司承担外,不在公司领
取薪酬,亦不单独领取董事津贴。
3、独立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2026年度津贴标准与2025年度保持一致,均为人民币税前12万元/年。该津
贴涉及的相关个税由公司代扣代缴。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交通费、食宿费及按
《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所需的合理费用据实报销。
三、适用期限
本次董事薪酬(津贴)方案适用期限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新的薪酬
(津贴)方案审议通过之日止;本次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适用期限自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新的薪酬方案审议通过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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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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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广州慧谷新材料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
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的审计费用由公司管理层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本事项尚需
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
成立日期:1981年(工商登记:2011年12月22日)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号赛特广场五层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NO0014469截至2025年末,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从
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244名,注册会计师136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
册会计师超过400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业务收入26.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1.0
3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82亿元。2024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97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
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3.86亿元;2024年年报挂牌公司客户166家,主要行业包括制
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文化、体
育和娱乐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审计收费4156.24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3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
024年末职业风险基金1877.29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符合相关规定。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行政监管措施19次
、自律监管措施13次和纪律处分3次。执业人员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81名执业
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6次、行政监管措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11次、纪律处分6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李旭佳,201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
始在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
报告6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区志豪,202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
年开始在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
计报告1份。
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龙传喜,199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1999年开始在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份,复核IPO审计报告3
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3份。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
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
、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
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不存在可能影响
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费用
具体的审计费用由公司管理层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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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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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
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的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不包括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
险投资。
2.投资金额: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
3.特别风险提示:虽然投资产品属于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
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
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广州慧谷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一届董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现将相关
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概况
1、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提
高公司及子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好的投资回报。
2、投资额度
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
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经审议投资
额度。
3、投资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自有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4、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5、投资品种
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
人等专业理财机构的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不包括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
6、实施方式
公司拟授权公司及子公司管理层负责理财产品购买业务的具体实施,在额度范围及授权期
限内行使具体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金融机构、确定具
体投资产品、签署相关合同协议、办理资金划转等操作,由财务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
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针对可能发生的投资风险,公司及子公司
拟定如下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及子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信誉良好、风控措施严密、有能力保障
资金安全的金融机构所发行的理财投资产品,在安全可控的范围内提高收益。
2、公司及子公司财务部将设专人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
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出现异常情况时,应及时通报公司内审部、公司
董事会,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
3、公司及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情况由公司内审部人员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购买理财产
品的进展情况、盈亏情况、风险控制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切实做好事前审核
、事中监督和事后审计。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相关审议程序
《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已经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及
第一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此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不涉及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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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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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的股票简称为“慧谷新材”,股票代码为“301683”。
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
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及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
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人民币78.38元/股,发行股份数量为157791
00股,全部为新股发行,无老股转让。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
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基金”)、全国社会保
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金”)、企业年金基
金和职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险
资金(以下简称“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的孰低值,故
保荐人相关子公司无需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2366865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5.00%,最终战略配售数量
为703036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4.46%。初始战略配售与最终战略配售股数的差额1663829股
回拨至网下发行。
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11052564股,约占扣除
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73.31%;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4023500股,约占扣除最终
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26.69%。
根据《广州慧谷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公
布的回拨机制,由于网上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为11600.68721倍,高于100倍,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将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20%(向上取整至500
股的整数倍,即3015500股)由网下回拨至网上。回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8037064股,约
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53.31%;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7039000股,约占扣
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46.69%。回拨后本次网上发行的中签率为0.0150807605
%,有效申购倍数为6630.96534倍。本次发行的网上、网下认购缴款工作已于2026年3月24日(
T+2日)结束。
一、新股认购情况统计
主承销商根据深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
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对本次战略配售、网上、网下发行的新股认购情况进行了统计。
二、网下比例限售情况
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10%(向上取整
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
,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
为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限售期安排,
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公告所披露的网下限售期安排。本次发行中网下比例限售6个月的股份
数量为810414股,约占网下发行总量的10.08%,约占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总量的5.14%。
三、主承销商包销情况
网上、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股数全部由主承销商包销,本次主承销商包销股份的数量为55
175股,包销金额为4324616.50元,包销股份的数量约占总发行数量的比例为0.35%。
2026年3月26日(T+4日),主承销商将包销资金与战略配售、网上、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
的资金扣除保荐承销费后一起划给发行人,发行人将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交股份登记申请
,将包销股份登记至主承销商指定证券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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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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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本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
6年3月24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
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由主承销商包销。
2、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
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3、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
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广州慧谷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慧谷新材”或“发行
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人(主
承销商)”或“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
披露。
4、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
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
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
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
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5、本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向已参与网上申购并中签的网上投资者送达获配缴款通知。
根据《广州慧谷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于2026年3月23日(T+1日)上午在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5号深业中心31
1室主持了广州慧谷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摇号中签仪式。摇号
仪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深圳市罗湖公证处代表的监督下进行并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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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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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慧谷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慧谷新材”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
(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
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5〕2918号)。
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
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及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
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人
(主承销商)”或“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15779100股,发行价格为人民
币78.38元/股。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
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基金”)、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金”)、
企业年金基金和职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
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称“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的
孰低值,故保荐人相关子公司无需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
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为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
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即“中信证券资管慧谷新材员工参与创业板战略配
售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和“中信证券资管慧谷新材员工参与创业板战略配售2号集合资产管
理计划”,以下简称“慧谷员工资管计划”)。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慧谷员工资管计划
最终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703036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4.46%。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2366865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5.00%,最终战略配售数量
为703036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4.46%。初始战略配售与最终战略配售股数的差额1663829股
回拨至网下发行。
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11052564股,约占扣除
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73.31%;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4023500股,约占扣除最终
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26.69%。战略配售回拨后的最终网下、网上发行合计数量为15
076064股,网上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网上、网下回拨情况确定。
根据《广州慧谷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
以下简称“《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由于网上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为11600.68721倍
,高于100倍,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将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
行股票数量的20%(向上取整至500股的整数倍,即3015500股)由网下回拨至网上。回拨后,
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8037064股,约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53.31%;网上
最终发行数量为7039000股,约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46.69%。
回拨后本次网上发行的中签率为0.0150807605%,有效申购倍数为6630.96534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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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3│其他事项
──────┴──────────────────────────────────
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
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及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
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人
(主承销商)”或“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78.38元/股,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
15779100股。
本次发行价格未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
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企业
年金基金和职业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
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的孰低值,故保荐人相关子公司无需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
。
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为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
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即“中信证券资管慧谷新材员工参与创业板战略配
售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和“中信证券资管慧谷新材员工参与创业板战略配售2号集合资产管
理计划”,以下简称“慧谷员工资管计划”)。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慧谷员工资管计划
最终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703036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4.46%。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2366865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5.00%,最终战略配售数量
为703036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4.46%。初始战略配售与最终战略配售股数的差额1663829股
回拨至网下发行。
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11052564股,约占扣除
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73.31%;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4023500股,约占扣除最终
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26.69%。战略配售回拨后的最终网下、网上发行合计数量为15
076064股,网上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网上、网下回拨情况确定。
慧谷新材于2026年3月20日(T日)利用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初始发行“慧谷新材”股
票4023500股。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的缴款环节,并于2026年3月24日(T+2日)及时履行缴款义
务:
1、网下获配投资者应根据《广州慧谷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
业板上市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于2026年3月24日(T+2日)16:00前,按最终确定的
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认购资金应该在规定时间内足额到账,未
在规定时间内或未按要求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的,该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无效。多只新股同日
发行时出现前述情形的,该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无效。不同配售对象共用银行账户的,若认
购资金不足,共用银行账户的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无效。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
请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并按照规范填写备注。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广州慧谷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6年3月2
4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
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由主承销商包销。
2、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
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10%(向上取整
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
,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
为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限售期安排,
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公告所披露的网下限售期安排。
战略配售方面,慧谷员工资管计划及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获配股票限售期为12个月
,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限售期届满后,参与战略配售
的投资者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3、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
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
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4、提供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网下申购或者未足额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
投资者未按照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按时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
担违约责任,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下投资者或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在
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违规次数合并计算。配售对象被列入限制名单期间,该配售
对象不得参与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网下投资者被列入限制
名单期间,其所管理的配售对象均不得参与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网下询价和配售
业务。
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
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
、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
、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一、网上申购情况
主承销商根据深交所提供的数据,对本次网上发行的申购情况进行了统计,本次网上发行
有效申购户数为12656746户,有效申购股数为46675365000股,配号总数为93350730个,配号
起始号码为000000000001,截止号码为00009335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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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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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发行人和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
”、“保荐人(主承销商)”或“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数量15779100股,占
本次发行后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25.00%,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发行人股东不进行老股转让
。本次发行的股票拟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本次发行价格78.38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24年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对应的摊薄后市盈率为34.91倍,低于中证指
数有限公司2026年3月16日(T-4日)发布的“C26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最近一个月平
均静态市盈率35.59倍,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2024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对应的静态市盈率的算术平均值67.27倍,但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
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
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特别提请投资者关注以下内容:
1、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
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及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
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
行。本次网下发行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本次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采
用按市值申购定价发行方式进行。2、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广州慧谷新
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以下简称“
《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规定的剔除规则,在剔除不符合要求的投资者报价后,协商一致
将拟申购价格高于79.83元/股(不含)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拟申购价格为79.83元/股的配售
对象中,拟申购数量低于500万股(不含500万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拟申购价格为79.83
元/股,拟申购数量为500万股的配售对象且申购时间为2026年3月16日13:16:32:691的配售对
象中,按照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自动生成的委托序号从后往前排列剔除6个配售对象。剔除部分
不得参与网下及网上申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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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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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慧谷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慧谷新材”、“发行人”或“公司”)根
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8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
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深证上〔2025〕267号)(以下简称“
《业务实施细则》”)、《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深证上〔2018〕
279号)(以下简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
施细则(2025年修订)》(深证上〔2025〕224号)(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实施细则》”)
、《首次公开发行证券承销业务规则》(中证协发〔2023〕18号)以及《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
下投资者管理规则》(中证协发〔2025〕57号)(以下简称“《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等
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自律规则等文件,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有
关股票发行上市规则和最新操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人(主承销商)”或“主承销商
”)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在保荐人(主承销商)处进行,初步询价和网下发行均通过深交所网
下发行电子平台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
司”)登记结算平台进行,请网下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本次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请网上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深交所发布的《网
上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本次发行价格78.38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24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归属于母公司股
东净利润对应的摊薄后市盈率为34.91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2026年3月16日(T-4日)发
布的“C26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35.59倍,低于同行业可比
公司2024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对应的静态市盈率的算术
平均值67.27倍,但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流程、网上网下申购及缴款、弃购股份处理等方面,具体内
容如下:
1、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
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
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
行。
2、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广州慧谷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以下简称“《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规定的剔除规则,在剔除不符合要求投资者报价的初步询价结果后,协商一致将拟申购价格高
于79.83元/股(不含)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拟申购价格为79.83元/股的配售对象中,拟申购
数量低于500万股(不含500万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拟申购价格为79.83元/股,拟申购数
量为500万股的配售对象且申购时间为2026年3月16日13:16:32:691的配售对象中,按照网下发
行电子平台自动生成的委托序号从后往前排列剔除6个配售对象。以上过程共剔除353个配售对
象,对应剔除的拟申购总量为130960万股,约占本次初步询价剔除不符合要求投资者报价后拟
申购数量总和4375250万股的2.9932%。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及网上申购。具体剔除情况请见
“附表:配售对象初步询价报价情况”中被标注为“高价剔除”的部分。
3、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剩余报价及拟申购数量、有效认购倍
数、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
,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78.38元/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投资者请按此价格在2026年3月20日(T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
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2026年3月20日(T日),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09:3
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09:15-11:30,13:00-15:00。
4、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的发行价格为78.38元/股,本次发行的价格不超过剔除最
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
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基
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和职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年金基
金”)、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称“保险资金”)和合格
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的孰低值,故保荐人相关子公司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
司无需参与本次战略配售。
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为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
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即“中信证券资管慧谷新材员工参与创业板战略配
售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和“中信证券资管慧谷新材员工参与创业板战略配售2号集合资产管
理计划”,以下简称“慧谷员工资管计划”或“员工资管计划”)。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
,慧谷员工资管计划最终战略配售股份数量合计703036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4.46%。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2366865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5.00%,最终战略配售数量
为703036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4.46%。初始战略配售与最终战略配售股数的差额1663829股
将回拨至网下发行。
5、限售期安排: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
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10%(向上取整
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
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
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开始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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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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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人(主承销商)”或“主承销
商”)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的广州慧谷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
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5〕2918号)。
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
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
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通过网下初步询价直接确定发行价格,网下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15779100股,占本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的25.00%,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
,公司股东不进行公开发售股份。本次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63116400股。
本次发行的初始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2366865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5.00%。其中,发行
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预计认购数量不超过
1577910股,不超过本次发行数量的10.00%,且预计认购金额不超过5510.40万元;保荐人相关
子公司跟投(如本次发行价格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剔
除最高报价后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
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孰低值,保荐人相关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
初始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788955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5.00%。最终战略配售比例和金额将在
确定发行价格后确定。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与初始战略配售数量的差额部分将回拨至网下发行。
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9388735股,约占扣除初始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
量的70.0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4023500股,约占扣除初始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30.00
%。最终网下、网上发行合计数量为本次发行总数量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网上及网下最终
发行数量将根据回拨情况确定。
最终网下、网上发行数量及战略配售情况将在2026年3月24日(T+2日)刊登的《广州慧谷
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中予
以明确。
为了便于投资者了解发行人的有关情况和本次发行的相关安排,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就本
次发行举行网上路演。
1、网上路演时间:2026年3月19日(T-1日,周四)14:00-17:00;
2、网上路演网站:全景路演(网址:https://rs.p5w.net);
3、参加人员:发行人管理层主要成员及保荐人(主承销商)相关人员。
本次发行的《广州慧谷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意
向书》全文及相关资料可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
证券时报网,网址www.stcn.com;中证网,网址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网址www.cnsto
ck.com;证券日报网,网址www.zqrb.cn;经济参考网,网址www.jjckb.cn;中国金融新闻网
,网址www.financialnews.com.cn;中国日报网,网址cn.chinadaily.com.cn)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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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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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州慧谷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GuangzhouHumanNewMaterialScienceandTechnologyCo.,Ltd.统一社会信用代
码:914401167181115941
注册资本:47337300.00元
法定代表人:唐靖
有限公司成立日期:1999年10月11日
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日期:2023年11月28日
注册地址: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新业路62号
邮政编码:511356
联系电话:020-32222636
传真号码:020-32222928-6026
互联网网址:http://www.humanchem.com
电子信箱:zhengquan2023@humanchem.com
二、发行人主营业务
公司是一家专注于高分子材料领域,基于自主研发驱动的平台型功能性涂层材料企业,致
力于成为全球领先的功能性材料科技创新引领者。
公司主营业务为功能性树脂和功能性涂层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以分子结构设计为技
术原点,深耕核心功能性树脂的关键技术研发与产业化应用,构建起功能性树脂与功能性涂层
材料两大技术平台,构筑起核心竞争壁垒。公司依托功能性树脂和涂层材料双技术平台的整合
协作,紧密结合国民经济的发展脉络及关键材料需求图谱,成功开发具备光学调控、导电导热
、力学增强、防腐耐候等多元特性的涂层材料体系,已形成面向家电、包装、新能源、电子四
大下游应用场景的“1+1+N”产业布局体系,致力于社会和产业链的可持续发展,不断培育新
质生产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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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2│增发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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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
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
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
行。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初步询价及网上、网下发行由保荐人(主承销商)负责组织实施。
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
(https://eipo.szse.cn)及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结算平台实施;网上发行通过深交
所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进行。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由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
产管理计划和保荐人相关子公司跟投(如有)组成。如本次发行价格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
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公募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
金(以下简称“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和职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年金基金”)、符合
《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称“保险资金”)与合格境外投资者资
金报价中位数、加权平均数孰低值,本次发行的保荐人相关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参与本次发
行的战略配售。战略配售相关情况见本公告“二、战略配售的相关安排”。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在《广州慧谷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中披露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配
售的股票总量、认购数量、占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比例以及持有期限等信息。
2、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通过网下初步询价直接确定发行价格,网下不再进行
累计投标询价。
3、网下发行对象:经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的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信托
公司、财务公司、保险公司、合格境外投资者及符合一定条件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机构投
资者。
4、初步询价:本次发行初步询价时间为2026年3月16日(T-4日)9:30-15:00。在上述时
间内,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可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填写、提交申购价格和拟申购数
量。
网下询价开始前一工作日(2026年3月13日,T-5日)上午8:30至初步询价日(2026年3月1
6日,T-4日)当日上午9:30前,网下投资者应当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提交定价依据,
并填写建议价格或价格区间,否则不得参与本次询价。网下投资者提交定价依据前,应当履行
内部审批流程。
参与本次发行初步询价的网下投资者可以为其管理的多个配售对象分别填报不同的报价,
每个报价应当包含配售对象信息、每股价格和该价格对应的拟申购股数。同一网下投资者的不
同报价不得超过三个,且最高报价不得高于最低报价的120%。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
报价应当包含每股价格和该价格对应的拟申购股数,同一配售对象只能有一个报价。相关申报
一经提交,不得全部撤销。因特殊原因需要调整报价的,应当重新履行定价决策程序,在深交
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填写说明改价理由、改价幅度的逻辑计算依据、之前报价是否存在定价依
据不充分及(或)定价决策程序不完备等情况,并将改价依据及(或)重新履行定价决策程序
等资料存档备查。
网下投资者申购价格的最小变动单位为0.01元,初步询价阶段网下配售对象最低拟申购数
量设定为40万股,拟申购数量最小变动单位设定为10万股,即网下投资者指定的配售对象的拟
申购数量超过40万股的部分必须是10万股的整数倍,每个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不得超过500
万股。
本次网下发行每个配售对象的申购股数上限为500万股,约占网下初始发行数量的53.26%
。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应严格遵守行业监管要求,加强风险控制和合规管理,审慎
合理确定申购价格和拟申购数量。网下投资者应当结合行业监管要求、资产规模等合理确定申
购金额,不得超资产规模申购,保荐人(主承销商)有权认定超资产规模的申购为无效申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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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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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上市目的
慧谷新材是一家专注于高分子材料领域,基于自主研发驱动的平台型功能性涂层材料企业
,致力于成为全球领先的功能性材料科技创新引领者。自设立以来,公司以分子结构设计为技
术原点,深耕核心功能性树脂的关键技术研发与产业化应用,构建起功能性树脂与功能性涂层
材料两大技术平台,已形成面向家电、包装、新能源、电子四大下游应用场景的“1+1+N”产
业布局体系。
通过本次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公司将依托资本市场的资源优势,进一步夯实平台型研发体
系能力,持续完善功能性树脂与涂层材料技术平台建设,精准响应下游客户在关键材料方面的
差异化、国产化及本地化需求,为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材料支撑和创新解决方案。同时,
募集资金的有效投入将助力公司加快新质产能布局,提升技术创新能力,持续培育具有高附加
值和技术壁垒的新质生产力。
通过本次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公司将建立更加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
水平与运营效率,增强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能力,为实现可持续发展、提升综合竞争优势以及
持续创造股东与社会价值奠定基础。
二、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健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要求,构建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公司制定并逐步完善了包括《公司章程》《股东会议
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在内的多项治理制度,明确了
股东会、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在公司治理结构中的职责分工与协作机制,形成了权责明晰、决
策科学、监督有力、运作高效的治理体系。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健全,有效保障了各治理主体
的规范运作和有序制衡,进一步提升了公司整体治理能力和治理效能。
三、本次融资的必要性及募集资金使用规划
公司规划本次募集资金用于清远慧谷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年产13万吨环保型涂料及树脂扩
建项目、清远慧谷新材料研发中心项目、慧谷新材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的项目建设投入,并补
充流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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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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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信息披露制度和流程
广州慧谷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中国证监会及深交
所关于信息披露的有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自公司上市
之日起正式实施。公司于创业板上市后将严格按照该制度进行信息披露。该制度就信息披露的
基本原则、信息披露的审批程序、定期报告的披露、临时报告的披露、应披露的交易、其他重
大事件的披露、其他应披露的事项、责任与处罚等内容作出了明确规定。
(二)投资者沟通渠道的建立情况
公司设置了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主管负责人为董事会秘书
。为确保与投资者沟通渠道畅通,为投资者依法参与公司决策管理提供便利条件,董事会秘书
将负责接待投资者来访,回答投资者咨询,向投资者提供公司披露的资料等。
(三)未来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的规划
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透明度。
公司将不断提高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专业性,加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促进公司
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互动关系,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努力实现公
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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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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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发行人子公司情况
1、清远慧谷
清远慧谷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以下主要财务数据包括在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审计的合并报表范围内):
2、香港慧谷
香港慧谷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以下主要财务数据包括在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审计的合并报表范围内):
3、珠海慧谷
(二)发行人分公司情况
1、上海慧谷
(三)发行人参股公司情况
截至本说明出具日,发行人无参股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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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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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人”或“本机构”)及其保荐代表
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
有关业务规则,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
则出具本发行保荐书,并保证发行保荐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本发行保荐书中如无特
别说明,相关用语具有与《广州慧谷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
市招股意向书》中相同的含义。
目录
一、保荐人名称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一、推荐意见
中信证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规的规定,对发行人进行了
充分的尽职调查,由内核会议进行了集体评审,认为:发行人具备《公司法》《证券法》《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条
件,同意对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予以保荐。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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