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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塑股份(301686)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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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301686 中塑股份 更新日期:2026-10-2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26-09-10│ 55.28│ 5.95亿│ └───────────┴───────────┴───────────┴───────────┘ 【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暂无数据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 2026-09-16│其他事项 ──────┴────────────────────────────────── 广东中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塑股份”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股)并在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 下简称“深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证 监许可〔2026〕1631号)。 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 荐人(主承销商)”)。发行人的股票简称为“中塑股份”,股票代码为“301686”。 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 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或非 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1233.2900万股,本次发行价格为 人民币55.28元/股。 本次发行价格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 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 (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和职 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险资金( 以下简称“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孰低值,故保荐人相 关子公司无需参与本次战略配售。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320.6554万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26.00%。 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313.2705万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25.40%。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与最 终战略配售数量的差额7.3849万股回拨至网下发行。 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646.2695万股,占扣除 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70.25%;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273.7500万股,占扣除战略配售 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29.75%。 根据《广东中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公布的 回拨机制,由于网上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为12516.70247倍,高于100倍,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 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将扣除最终战略配售部分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20%(向上取 整至500股的整数倍,即184.0500万股)由网下回拨至网上。回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462 .2195万股,约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50.24%;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457.8 000万股,约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49.76%。回拨后本次网上定价发行的 中签率为0.0133607775%。 本次发行的网上网下认购缴款工作已于2026年9月14日(T+2日)结束。具体情况如下: 一、新股认购情况统计 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深交所和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对本次战略配售、网上及网下发行的新股认购情况进行了 统计,结果如下: (一)战略配售情况 本次发行价格不高于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 报价后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年金基金、保险资金与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 、加权平均数孰低值,故保荐人相关子公司无需参与跟投。 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为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 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战略合作关系或长期合作愿 景的大型企业或其下属企业。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国信资管中塑股份员工参与创业板战 略配售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123.3290万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0.00% 。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最终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189.9415万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5 .40%。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320.6554万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26.00%。 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313.2705万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25.40%。初始战略配售 数量与最终战略配售数量的差额7.3849万股回拨至网下发行。 截至2026年9月4日(T-4日),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已足额缴纳战略配售认购资金。 ──────┬────────────────────────────────── 2026-09-14│其他事项 ──────┴────────────────────────────────── 广东中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塑股份”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股)并在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 下简称“深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证 监许可〔2026〕1631号)。 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 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或非 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人 (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1233.2900万股,本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5.28 元/股。 本次发行价格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 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 (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和职 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险资金( 以下简称“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孰低值,故保荐人相 关子公司无需参与本次战略配售。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由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 产管理计划、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战略合作关系或长期合作愿景的大型企业或其下属企业。 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国信资管中塑股份员工参与创业板战略配售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123.3290万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0.00%。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 最终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189.9415万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5.40%。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320.6554万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26.00%。 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313.2705万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25.40%。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与最 终战略配售数量的差额7.3849万股将回拨至网下发行。 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646.2695万股,约占扣 除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70.25%;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273.7500万股,约占扣除战略 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29.75%。最终网下、网上发行合计数量920.0195万股,网上及网下 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网上、网下回拨情况确定。 根据《广东中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公布的 回拨机制,由于网上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为12516.70247倍,高于100倍,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 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将扣除最终战略配售部分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20%(向上取 整至500股的整数倍,即184.0500万股)由网下回拨至网上。回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462 .2195万股,约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50.24%;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457.8 000万股,约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49.76%。回拨后本次网上定价发行的 中签率为0.0133607775%。 本次发行的缴款环节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并于2026年9月14日(T+2日)及时履行缴款义 务。具体内容如下: 1、网下投资者应根据本公告,于2026年9月14日(T+2日)16:00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 格与初步配售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认购资金应该在规定时间内足额到账,未在规定时间内或未按要求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的, 该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无效。多只新股同日发行时出现前述情形的,该配售对象全部无效。 不同配售对象共用银行账户的,若认购资金不足,共用银行账户的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无效 。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2、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 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本次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10%(向上 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 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 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限售期安排, 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公告所披露的网下限售期安排。 战略配售方面,国信资管中塑股份员工参与创业板战略配售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获配股 票限售期为12个月,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获配股票限售期为18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 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限售期届满后,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对获配股份 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3、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 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 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4、提供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未足额申购以及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 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人(主承销商)将违约情 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下投资者或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在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 的违规次数合并计算。配售对象被列入限制名单期间,该配售对象不得参与证券交易所各市场 板块相关项目的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网下投资者被列入限制名单期间,其所管理的配售对象 均不得参与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 5、本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向参与网下申购的网下投资者送达获配缴款通知。 ──────┬────────────────────────────────── 2026-09-14│其他事项 ──────┴────────────────────────────────── 广东中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塑股份”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股)并在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 下简称“深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6〕1631号)。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人(主承销商)”)担任本次发 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 本次发行的缴款环节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并于2026年9月14日(T+2日)及时履行缴款义 务: 1、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本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 6年9月14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 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2、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 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3、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 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 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4、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 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1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 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的网上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 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5、本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向已参与网上申购并中签的网上投资者送达获配缴款通知。 根据《广东中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发行 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于2026年9月11日(T+1日)上午在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5号深业 中心311室进行摇号抽签主持了广东中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签摇号仪式 。摇号仪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深圳市罗湖公证处代表的监督下进行并公证。 ──────┬────────────────────────────────── 2026-09-11│其他事项 ──────┴────────────────────────────────── 本次发行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 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或非限售存托凭 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人 (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1233.2900万股,本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5.28 元/股。 本次发行价格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 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企业 年金基金和职业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 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孰低值,故保荐人相关子公司无需参与本次战略配售。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320.6554万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26.00%。最终战略配售 数量为313.2705万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25.40%。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与最终战略配售数量的 差额7.3849万股将回拨至网下发行。 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646.2695万股,约占扣 除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70.25%;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273.7500万股,约占扣除战略 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29.75%。最终网下、网上发行合计数量920.0195万股,网上及网下 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网上、网下回拨情况确定。 中塑股份于2026年9月10日(T日)利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初始发行“中塑 股份”股票273.7500万股。 本次发行的缴款环节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并于2026年9月14日(T+2日)及时履行缴款义 务。 1、网下投资者应根据《广东中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于2026年9月14日(T+2日)16:00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 与初步配售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认购资金应该在规定时间内足额到账,未在规 定时间内或未按要求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的,该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无效。多只新股同日发行 时出现前述情形的,该配售对象全部无效。不同配售对象共用银行账户的,若认购资金不足, 共用银行账户的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无效。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按每只新股 分别缴款。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广东中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创业板上市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6年9月14日 (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 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2、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 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10%(向上取整 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 ,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 为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限售期安排, 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公告所披露的网下限售期安排。战略配售方面,国信资管中塑股份员工 参与创业板战略配售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获配股票限售期为12个月,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 资者获配股票限售期为18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限售期届满后,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关于股份减 持的有关规定。 3、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 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 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4、提供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未足额申购以及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 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人(主承销商)将违约情 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下投资者或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在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 的违规次数合并计算。配售对象被列入限制名单期间,该配售对象不得参与证券交易所各市场 板块相关项目的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网下投资者被列入限制名单期间,其所管理的配售对象 均不得参与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 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 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 、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 、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一、网上申购情况 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供的数据,对本次网上发行的申购情况进行了 统计,本次网上定价发行有效申购户数为14322103户,有效申购股数为34264473000股,配号 总数为68528946个,配号起始号码为000000000001,截止号码为000068528946。 ──────┬────────────────────────────────── 2026-09-09│增发发行 ──────┴────────────────────────────────── 广东中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塑股份”、“发行人”或“公司”)根据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 监会令〔第228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 (证监会令〔第20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 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2026年修订)(深证上〔2026〕552号)(以 下简称“《实施细则》”)、《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 》(深证上〔2025〕224号)(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办法(2020年修订)》(深证上〔2020〕343号)及《深圳市场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深证上〔2018〕279号)(以下简称“《网上发行实施 细则》”),中国证券业协会颁布的《首次公开发行证券承销业务规则》(中证协发〔2023〕 18号)、《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中证协发〔2025〕57号)和《首次公开 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分类评价和管理指引》(中证协发〔2024〕277号)等相关规定以及深交 所有关股票发行上市规则和最新操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 市。 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主承销商 )”或“国信证券”)。 本次初步询价和网下发行均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以下简称“网下发行电子平台 ”)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 结算平台进行,请网下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本次网上 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请网上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网上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 规定。 本次发行价格55.28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25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归属于母公司股 东净利润对应的摊薄后静态市盈率为22.20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2026年9月4日(T-4日) 发布的同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28.53倍,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2025年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前后孰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对应的平均静态市盈率(剔除极端值后)43.15倍,但 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提请投资 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流程、网上网下申购及缴款、弃购股份处理等方面,具体内 容如下: 1、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 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 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 行。 2、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广东中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以下简称“《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规定的剔除规则,在剔除不符合要求投资者报价的初步询价结果后,将拟申购价格高于 55.72元/股(不含55.72元/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将拟申购价格为55.72元/股,且申购数 量低于300万股(不含300万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将拟申购价格为55.72元/股,申购数量 等于300万股,申购时间晚于2026-09-0414:43:34:543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拟申购价格为55. 72元/股,申购数量等于300万股,申购时间同为2026-09-0414:43:34:543的配售对象中,按深 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自动生成的配售对象顺序从后到前剔除17个配售对象。以上剔除的拟申 购总量为98140万股,占本次初步询价剔除无效报价后拟申购总量3277410万股的2.9944%。剔 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及网上申购。具体剔除情况请见附表“初步询价报价情况”中被标注为“ 高价剔除”的部分。 3、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剩余报价及拟申购数量、 有效认购倍数、发行人基本面及其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 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55.28元/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 价。 投资者请按此价格在2026年9月10日(T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 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2026年9月10日日(T日),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 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9:15-11:30,13:00-15:00。 4、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的发行价格为55.28元/股,本次发行价格不超 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 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和职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 “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称“保险资金” )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下简称“四个值”)孰低值,故保荐人 相关子公司无需参与本次战略配售。 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为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 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战略合作关系或长期合作愿 景的大型企业或其下属企业。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国信资管中塑股份员工参与创业板战 略配售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123.3290万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0.00% 。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最终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189.9415万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5 .40%。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320.6554万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26.00%。 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313.2705万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25.40%。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与最 终战略配售数量的差额7.3849万股将回拨至网下发行。 ──────┬────────────────────────────────── 2026-09-09│其他事项 ──────┴────────────────────────────────── 广东中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塑股份”、“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 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6〕1631号)。 经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 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数量为1233.2900万股,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发行 人股东不进行老股转让。本次发行的股票拟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 本次发行价格55.28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25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归属于母公司股 东净利润对应的摊薄后静态市盈率为22.20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2026年9月4日(T-4日) 发布的同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28.53倍,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2025年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前后孰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对应的平均静态市盈率(剔除极端值后)43.15倍,但 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提请投资 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本次发行适用于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8号〕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5 号〕),深交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2026年 修订)》(深证上〔2026〕552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深证上〔2018〕279号)、《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 行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深证上〔2025〕224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投资者适 当性管理实施办法(2020年修订)》(深证上〔2020〕343号),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 “证券业协会”)发布的《首次公开发行证券承销业务规则》(中证协发〔2023〕18号)、《 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中证协发〔2025〕57号)和《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 下投资者分类评价和管理指引》(中证协发〔2024〕277号),请投资者关注相关规定的变化 。 发行人、保荐人(主承销商)特别提请投资者关注以下内容: 1、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 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 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 行。初步询价和网下发行由保荐人(主承销商)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组织实施;网上发行通 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2、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广东中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规定的剔除规则,在剔除不符合要求 投资者报价的初步询价结果后,将拟申购价格高于55.72元/股(不含55.72元/股)的配售对象 全部剔除;将拟申购价格为55.72元/股,且申购数量低于300万股(不含300万股)的配售对象 全部剔除;将拟申购价格为55.72元/股,申购数量等于300万股,申购时间晚于2026-09-0414: 43:34:543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拟申购价格为55.72元/股,申购数量等于300万股,申购时间 同为2026-09-0414:43:34:543的配售对象中,按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自动生成的配售对象 顺序从后到前剔除17个配售对象。以上剔除的拟申购总量为98140万股,占本次初步询价剔除 无效报价后拟申购总量3277410万股的2.9944%。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及网上申购。 3、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剩余报价及拟申购数量、 有效认购倍数、发行人基本面及其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 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55.28元/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 价。 投资者请按此价格在2026年9月10日(T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 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2026年9月10日(T日),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9: 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9:15-11:30,13:00-15:00。 4、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的发行价格为55.28元/股,本次发行价格不超 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 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和职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 “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称“保险资金” )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下简称“四个值”)孰低值,故保荐人 相关子公司无需参与本次战略配售。 ──────┬────────────────────────────────── 2026-09-08│其他事项 ──────┴────────────────────────────────── 广东中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1233.2900万 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 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6〕1631号)。 本次发行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 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或非限售存托凭 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主承销商)” 或“国信证券”)将通过网下初步询价直接确定发行价格,网下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1233.29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25.00%,全部为公开发行新 股,公司股东不进行公开发售股份。本次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4933.1495万股。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的发行数量为320.6554万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26.00%。其中, 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预计认购数量不 超过本次发行数量的10.00%,即不超过123.3290万股,且认购金额不超过8320.00万元;保荐 人相关子公司跟投(如本次发行价格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 数,剔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基本养老保 险基金、企业年金基金和职业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险资金和 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孰低值,保荐人相关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参与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初始比例为本次发行数量的5.00%,即61.6645万股。其他参与战略配售 的投资者合计认购金额不超过10500.00万元。最终战略配售比例和金额将在确定发行价格后确 定。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与初始战略配售数量的差额部分将回拨至网下发行。 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638.8846万股,占扣除初始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 量的70.0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273.7500万股,占扣除初始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30.0 0%。最终网下、网上发行合计数量为本次发行总数量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网上及网下最终 发行数量将根据回拨情况确定。最终网下、网上发行数量及战略配售情况将在2026年9月14日 (T+2日)刊登的《广东中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下发行 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中予以明确。 为了便于投资者了解发行人的有关情况、发展前景和本次发行申购的相关安排,发行人和 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国信证券定于2026年9月9日(T-1日)举行网上路演,敬请广 大投资者关注。 一、网上路演网址:全景路演(https://rs.p5w.net) 二、网上路演时间:2026年9月9日(T-1日,周三)14:00-17:00 三、参加人员:发行人管理层主要成员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相关人员。 本次发行的招股意向书全文及相关资料可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ww w.cninfo.com.cn;中证网,网址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网址www.cnstock.com;证券 时报网,网址www.stcn.com;证券日报网,网址www.zqrb.cn;经济参考网,网址www.jjckb.c n;中国金融新闻网,网址www.financialnews.com.cn;中国日报网,网址www.chinadaily.co m.cn)查阅。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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