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0000 浦发银行 更新日期:2026-08-1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增发 │ ---│ 8.45│ 24.94亿│
├───────────┼───────────┼───────────┼───────────┤
│增发 │ ---│ 13.64│ 59.08亿│
├───────────┼───────────┼───────────┼───────────┤
│首发融资 │ 1999-09-23│ 10.00│ 39.55亿│
├───────────┼───────────┼───────────┼───────────┤
│增发 │ 2009-09-27│ 16.59│ 148.27亿│
├───────────┼───────────┼───────────┼───────────┤
│增发 │ 2010-10-12│ 13.75│ 391.99亿│
├───────────┼───────────┼───────────┼───────────┤
│增发 │ 2016-03-15│ 16.36│ 163.52亿│
├───────────┼───────────┼───────────┼───────────┤
│增发 │ 2017-08-25│ 11.88│ 148.17亿│
├───────────┼───────────┼───────────┼───────────┤
│可转债 │ 2019-10-25│ 100.00│ 499.12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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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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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星启恒泰企业管│ 620700.00│ ---│ 58.33│ 620700.00│ ---│ 人民币│
│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 │ │ │ │ │
│伙) │ │ │ │ │ │ │
├─────────┼─────┼─────┼─────┼─────┼──────┼──────┤
│国家绿色发展基金股│ 420000.00│ ---│ 7.91│ 435700.00│ ---│ 人民币│
│份有限公司 │ │ │ │ │ │ │
├─────────┼─────┼─────┼─────┼─────┼──────┼──────┤
│国家融资担保基金有│ 200000.00│ ---│ 3.03│ 212200.00│ ---│ 人民币│
│限责任公司 │ │ │ │ │ │ │
├─────────┼─────┼─────┼─────┼─────┼──────┼──────┤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 61200.00│ ---│ 51.00│ 156400.00│ 12100.00│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
│中国信托业保障基金│ 50000.00│ ---│ 4.35│ 69700.00│ 10500.00│ 人民币│
│有限责任公司 │ │ │ │ │ │ │
├─────────┼─────┼─────┼─────┼─────┼──────┼──────┤
│申联国际投资有限公│ 28600.00│ ---│ 16.50│ 67200.00│ ---│ 人民币│
│司 │ │ │ │ │ │ │
├─────────┼─────┼─────┼─────┼─────┼──────┼──────┤
│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 10400.00│ ---│ 3.07│ 230200.00│ 5800.00│ 人民币│
│司 │ │ │ │ │ │ │
├─────────┼─────┼─────┼─────┼─────┼──────┼──────┤
│中国信托登记有限责│ 10000.00│ ---│ 3.33│ 8700.00│ -200.00│ 人民币│
│任公司 │ │ │ │ │ │ │
├─────────┼─────┼─────┼─────┼─────┼──────┼──────┤
│上海人寿保险股份有│ 8000.00│ ---│ 1.33│ ---│ ---│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19-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用于支持业务发展,│ 499.12亿│ ---│ 499.12亿│ 100.00│ ---│ ---│
│在可转债转股后按照│ │ │ │ │ │ │
│相关监管要求用于补│ │ │ │ │ │ │
│充本行核心一级资本│ │ │ │ │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6-06-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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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久事(集团)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主要股东、公司其他关联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银行授信 │
├──────┼────────────────┴──────┴────────────────┤
│交易详情 │交易简要内容:公司拟为东方资产集团核定人民币1092.22亿元的集团综合授信额度,并与 │
│ │其签订资金业务统一交易协议;公司拟为久事集团核定人民币24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
│ │ 东方资产集团、久事集团为公司关联法人,前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前述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 │ 前述关联交易已经董事会风险管理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及│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由公司董事会批准。其中,与东方资产集团的关联交易尚需│
│ │提交股东会审议表决。 │
│ │ 前述关联交易是公司的正常授信、经营业务,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不│
│ │构成重要影响。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上海浦东│
│ │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核定:给予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东方资产集团”)集团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1092.22亿元,授信有效期3年,并与│
│ │其签订《资金业务统一交易协议》,就双方开展的资金类(主要为金融市场类业务)交易进│
│ │行约定,协议有效期3年;给予上海久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久事集团”)综合 │
│ │授信额度人民币245亿元,授信有效期至2026年12月2日。 │
│ │ 根据相关规定,因前述授信单笔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人民币8169.1│
│ │4亿元)1%以上,构成重大关联交易,由公司董事会风险管理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消费 │
│ │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后,提交董事会批准。其中,与东方资产集团│
│ │的关联交易因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以上,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表决。 │
│ │ 2026年6月3日,公司召开董事会风险管理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
│ │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和独立董事2026年第三次会议,同意将前述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
│ │ 2026年6月4日,公司召开董事会2026年第六次会议,审议同意前述交易,并同意将与东│
│ │方资产集团的关联交易提交股东会审议表决。鉴于前述单笔授信金额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
│ │审计净资产的0.5%以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予以披露。 │
│ │ 二、关联关系及关联方介绍 │
│ │ (一)东方资产集团 │
│ │ 鉴于东方资产集团为公司主要股东,根据相关规定,东方资产集团及其子公司为公司关│
│ │联方,公司与其开展授信业务、签订统一交易协议,应执行关联交易相关管理规定。 │
│ │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10月,注册地北京市,法定代表人梁强,│
│ │注册资本人民币6824278.6326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100007109254543,营业范围为│
│ │:收购、受托经营金融机构不良资产,对不良资产进行管理、投资和处置;债权转股权,对│
│ │股权资产进行管理、投资和处置;对外投资;买卖有价证券;发行金融债券、同业拆借和向│
│ │其它金融机构进行商业融资;破产管理;财务、投资、法律及风险管理咨询和顾问;资产及│
│ │项目评估;经批准的资产证券化业务、金融机构托管和关闭清算业务;非金融机构不良资产│
│ │业务;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
│ │ (二)久事集团 │
│ │ 公司于2025年12月底不再设立监事会,久事集团(持公司股份不足5%)原委派的人选不│
│ │再担任公司监事。根据相关规定,因上述事项发生未满十二个月,久事集团及其子公司仍为│
│ │公司关联方,公司与其开展授信业务应执行关联交易相关管理规定。 │
│ │ 上海久事(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87年12月,注册地上海市,法定代表人过剑飞,注│
│ │册资本人民币600亿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1000013221297X9,营业范围为:利用国内 │
│ │外资金,城市交通运营、基础设施投资管理及资源开发利用,土地及房产开发、经营,物业│
│ │管理,体育与旅游经营,股权投资、管理及运作,信息技术服务,汽车租赁,咨询业务。 │
│ │ 三、关联交易定价政策 │
│ │ 前述关联交易按照合规、公平原则协商订立具体交易条款,公司对前述关联方按照不优│
│ │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且不接受本公司股权作为质押,不为其融资行为担保,│
│ │但其以银行存单、国债提供足额反担保除外。 │
└──────┴────────────────────────────────────────┘
┌──────┬────────────────────────────────────────┐
│公告日期 │2025-12-27 │
├──────┼────────────────────────────────────────┤
│关联方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百联集团有限公司、浦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浦银理│
│ │财有限责任公司、浦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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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主要股东的控股股东、其他关联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银行授信 │
├──────┼────────────────┴──────┴────────────────┤
│交易详情 │重要内容提示: │
│ │ 交易简要内容:公司拟为信达资产集团、百联集团、浦银金租、浦银理财、浦银国际分│
│ │别核定人民币1098.92亿元、人民币160亿元、人民币275亿元、人民币148.7亿元、港币135.│
│ │01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
│ │ 信达资产集团、百联集团、浦银金租、浦银理财、浦银国际为公司关联法人,前述交易│
│ │构成关联交易。 │
│ │ 前述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 │ 前述关联交易已经董事会风险管理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及│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由公司董事会批准。其中,与信达资产集团的关联交易需提│
│ │交股东会审议表决。 │
│ │ 前述关联交易是公司的正常授信业务,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不构成重│
│ │要影响。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上海浦东│
│ │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核定:给予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信达资产集团”)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1098.92亿元,授信有效期3年;给予百联│
│ │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联集团”)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160亿元,授信有效期1年;给│
│ │予浦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银金租”)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275亿元,授 │
│ │信到期日为2026年11月17日;给予浦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浦银理财”)综合授│
│ │信额度人民币148.7亿元,授信到期日为2026年9月30日;给予浦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以下│
│ │简称“浦银国际”)综合授信额度港币135.01亿元,授信到期日2026年12月2日。 │
│ │ 根据相关规定,因前述授信单笔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人民币7363.2│
│ │9亿元)1%以上,构成重大关联交易,由公司董事会风险管理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消费 │
│ │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后,提交董事会批准。其中,与信达资产集团│
│ │的关联交易因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以上,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表决。 │
│ │ 2025年12月25日,公司召开董事会2025年第十次风险管理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消费│
│ │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和独立董事2025年第七次会议,同意将前述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
│ │ 2025年12月25日,公司召开董事会2025年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同意前述交易,并同意将│
│ │与信达资产集团的关联交易提交股东会审议表决。 │
│ │ 鉴于前述单笔授信金额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5%以上,根据《上海证券│
│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予以披露。 │
│ │ 二、关联关系及关联方介绍 │
│ │ (一)信达资产集团 │
│ │ 鉴于信达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主要股东,其控股股东信达资产集团及其子公司为公司关│
│ │联方,公司与其开展授信业务,应执行关联交易相关管理规定。 │
│ │ (二)百联集团 │
│ │ 百联集团为公司主要股东,百联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公司与其开展授信│
│ │业务,应执行关联交易相关管理规定。 │
│ │ 百联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5月,注册地上海市,法定代表人叶永明,注册资本人 │
│ │民币10亿元,社会统一信用代码为91310000749599465B,营业范围为:国有资产经营,资产│
│ │重组,投资开发,国内贸易(除专项审批外),生产资料,企业管理,房地产开发,食品销│
│ │售。 │
│ │ (三)浦银金租 │
│ │ 浦银金租系公司投资并控股的子公司,为公司可施加重要影响的关联方,公司与其开展│
│ │授信等业务,应遵照关联交易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
│ │ 浦银金租成立于2012年4月,注册地上海市,法定代表人为王鹏,注册资本人民币64.04│
│ │亿元,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310000594713509P,公司持有其69.564%的股份。浦银金租的 │
│ │营业范围为:融资租赁业务;转让和受让融资租赁资产;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业务;接受承│
│ │租人的租赁保证金;吸收非银行股东三个月(含)以上定期存款;同业拆借;向金融机构借│
│ │款;境外借款;租赁物变卖及处理业务;经济咨询;在境内保税地区设立项目公司开展融资│
│ │租赁业务;为控股子公司、项目公司对外融资提供担保;基础类衍生产品交易业务(仅限于│
│ │远期、期权、掉期等三类基础类衍生产品交易)。 │
│ │ (四)浦银理财 │
│ │ 浦银理财系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可施加重要影响的关联方,公司与其开展授信│
│ │等业务,应遵照关联交易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
│ │ 浦银理财成立于2022年1月,注册地上海市,法定代表人为李桦,注册资本人民币50亿 │
│ │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10000MA7GTQK786,公司持有其100%的股份。浦银理财营业范围│
│ │为:向不特定社会公众公开发行理财产品,对受托的投资者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面向合格│
│ │投资者非公开发行理财产品,对受托的投资者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理财顾问和咨询服务;│
│ │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
│ │ (五)浦银国际 │
│ │ 浦银国际系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可施加重要影响的关联方,公司与其开展授信│
│ │等业务,应遵照关联交易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
│ │ 浦银国际2015年3月在香港正式开业。浦银国际拥有香港证监会颁发的第一类“证券交 │
│ │易”、第四类“就证券提供意见”、第六类“就机构融资提供意见”、第九类“资产管理”│
│ │、保荐上市及证券经纪业务等受规管活动许可。浦银国际以服务客户跨境投融资需求为主,│
│ │依托境内市场和营销管道,为客户提供包括上市保荐、收购兼并、证券承销、财务顾问、投│
│ │资管理、企业融资顾问、公募及私募资产管理、证券交易等综合化、多元化的金融服务,实│
│ │现投资银行业务与商业银行业务的联动和互补。 │
│ │ 三、关联交易定价政策 │
│ │ 前述关联交易按照合规、公平原则协商订立具体交易条款,公司对前述关联方授信按照│
│ │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且不接受本公司股权作为质押,不为其融资行为担│
│ │保,但其以银行存单、国债提供足额反担保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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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5-08-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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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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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主要股东及其控股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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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银行授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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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交易简要内容: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为上海国际集团有│
│ │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国际集团”)核定人民币35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
│ │ 上海国际集团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 │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董事会风险管理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 │)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由公司董事会批准,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 │ 本次关联交易是公司的正常授信业务,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不构成重│
│ │要影响。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核定│
│ │:给予上海国际集团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350亿元,授信有效期1年。因单笔交易金额占公司│
│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以上,达4.75%,构成重大关联交易。该笔交易由公司董事会风险 │
│ │管理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后,提交董│
│ │事会批准,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 │ 2025年8月26日,公司召开董事会风险管理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委 │
│ │员会)2025年第七次会议和独立董事2025年第五次会议,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 │ 2025年8月26日,公司召开董事会2025年第八次会议,审议并同意给予上海国际集团综 │
│ │合授信额度人民币350亿元,授信有效期为1年。鉴于公司核定的上海国际集团的单笔授信金│
│ │额已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5%以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
│ │予以披露。 │
│ │ 二、关联方及关联关系介绍 │
│ │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
│ │ 截至6月30日,上海国际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合并持有公司29.09%的股份,因此上海国 │
│ │际集团应认定为公司主要股东,上海国际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方,公司与其开│
│ │展授信业务,应遵照关联交易相关管理规定。 │
│ │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
│ │ 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4月,注册地为上海市,法定代表人周杰,注册资 │
│ │本人民币300亿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10000631757739E。公司经营范围:以金融为主 │
│ │、非金融为辅的投资,资本运作与资产管理,金融研究,社会经济咨询。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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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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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相关监管机构批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上海
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期小型微型企业贷款专项金融债券”(以下简称“本期
债券”),并在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完成债券的登记、托管。
本期债券于2026年7月22日簿记建档,2026年7月24日发行完毕,发行总规模为人民币300
亿元、3年期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利率1.56%。
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将依据适用法律和监管部门的批准,专项用于发放小型微型企业贷款
,推动小型微型企业业务稳健、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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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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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6月26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莲花路168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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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5│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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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简要内容:公司拟为东方资产集团核定人民币1092.22亿元的集团综合授信额度,并
与其签订资金业务统一交易协议;公司拟为久事集团核定人民币24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东方资产集团、久事集团为公司关联法人,前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前述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前述关联交易已经董事会风险管理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及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由公司董事会批准。其中,与东方资产集团的关联交易尚需提交
股东会审议表决。
前述关联交易是公司的正常授信、经营业务,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不构
成重要影响。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上海浦东发展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核定:给予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东方资产集团”)集团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1092.22亿元,授信有效期3年,并与其签订《
资金业务统一交易协议》,就双方开展的资金类(主要为金融市场类业务)交易进行约定,协
议有效期3年;给予上海久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久事集团”)综合授信额度人民
币245亿元,授信有效期至2026年12月2日。
根据相关规定,因前述授信单笔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人民币8169.14
亿元)1%以上,构成重大关联交易,由公司董事会风险管理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消费者权
益保护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后,提交董事会批准。其中,与东方资产集团的关联
交易因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以上,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表决。
2026年6月3日,公司召开董事会风险管理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2026年第四次会议和独立董事2026年第三次会议,同意将前述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6年6月4日,公司召开董事会2026年第六次会议,审议同意前述交易,并同意将与东方
资产集团的关联交易提交股东会审议表决。鉴于前述单笔授信金额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净资产的0.5%以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予以披露。
二、关联关系及关联方介绍
(一)东方资产集团
鉴于东方资产集团为公司主要股东,根据相关规定,东方资产集团及其子公司为公司关联
方,公司与其开展授信业务、签订统一交易协议,应执行关联交易相关管理规定。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10月,注册地北京市,法定代表人梁强,注
册资本人民币6824278.6326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100007109254543,营业范围为:收
购、受托经营金融机构不良资产,对不良资产进行管理、投资和处置;债权转股权,对股权资
产进行管理、投资和处置;对外投资;买卖有价证券;发行金融债券、同业拆借和向其它金融
机构进行商业融资;破产管理;财务、投资、法律及风险管理咨询和顾问;资产及项目评估;
经批准的资产证券化业务、金融机构托管和关闭清算业务;非金融机构不良资产业务;国务院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二)久事集团
公司于2025年12月底不再设立监事会,久事集团(持公司股份不足5%)原委派的人选不再
担任公司监事。根据相关规定,因上述事项发生未满十二个月,久事集团及其子公司仍为公司
关联方,公司与其开展授信业务应执行关联交易相关管理规定。
上海久事(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87年12月,注册地上海市,法定代表人过剑飞,注册
资本人民币600亿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1000013221297X9,营业范围为:利用国内外资
金,城市交通运营、基础设施投资管理及资源开发利用,土地及房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
体育与旅游经营,股权投资、管理及运作,信息技术服务,汽车租赁,咨询业务。
三、关联交易定价政策
前述关联交易按照合规、公平原则协商订立具体交易条款,公司对前述关联方按照不优于
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且不接受本公司股权作为质押,不为其融资行为担保,但其
以银行存单、国债提供足额反担保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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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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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6月26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6月26日9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莲花路1688号(近田林路)
地铁交通:9号线漕河泾开发区站、12号线虹梅路站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6月26日至2026年6月2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转
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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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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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号召,全面提升公司治理水平、经营
质量与股东回报能力,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共享公司发展成果,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制定了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以务实举措推
动提质增效常态化、回报机制长效化。
具体内容如下:
一、全力服务金融强国建设,高效赋能实体经济发展
(一)聚焦国家战略,扎实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公司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
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及历次全会精神,深刻把握金融的政治性、人民性
,锚定国家“十五五”规划纲要,将做好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
融“五篇大文章”作为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与推动自身战略转型的着力点,加力支持国家
重大战略、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优化信贷资源配置,精准支持新质生产力发
展,全力护航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助力加快建设金融强国。
(二)立足上海优势,坚定支持长三角一体化和上海“五个中心”高质量建设。发挥总部
在上海的区位禀赋,公司将长三角一体化国家战略与上海“五个中心”建设深度耦合,将长三
角区域机构经营定位为全行核心增长极、资源配置高地、模式创新策源地。积极发挥上海金融
旗舰作用,为上海“五个中心”建设全力提供金融支撑。围绕上海重大产业布局与国资国企改
革,强化对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等先导产业全周期支持,助力上海实体经济发展。
加强与各类金融要素市场及同业机构的战略协同,积极参与金融市场改革创新,丰富多层次金
融市场产品供给,全力服务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依托集团化与多平台跨境协同优势,不断
升级跨境金融综合服务体系,持续推动自贸金融业务创新,赋能实体企业“走出去”。完善航
运金融产品体系和创新服务模式,为上海打造全球航运资源配置枢纽提供坚实保障。强化科技
金融专业能力,持续优化面向科技企业全生命周期的综合金融服务体系,融合共建科创生态圈
,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
(三)深耕区域布局,聚焦新兴支柱产业赋能。公司将持续深化“金箭”区域策略,推动
长三角、粤港澳、京津冀、长江经济带等区域的重点分支机构加速发展,通过机制重构、赋能
提能、特色深耕,打造区域金融服务标杆。坚持产业优先、研究先行,深化细化产业行业地图
,助力传统产业的转型升级、战略新兴产业和未来支柱产业的蓄势赋能,通过“商行+投行+生
态”服务体系,构建“纵横一体化”产业服务模式,推进纵向区域内链式深耕、横向跨区域产
业联动,推动金融资源精准投向先进制造、科技创新、绿色低碳、战略新兴产业等关键领域,
全面提升金融赋能产业高质量发展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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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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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于1992年8月18日在北京成立,2012年7月5日获财政部批准转制
为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制企业,更名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毕马威华振”),2012年7月10日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于2012年8月1日正式运营。
毕马威华振总所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2座办公楼8
层。毕马威华振的首席合伙人为邹俊,中国国籍,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截至2025年12月
31日,毕马威华振有合伙人247人,注册会计师1412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
注册会计师超过330人。毕马威华振2024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超过人民币41亿元,其中审
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40亿元(包括境内法定证券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9亿元,其他证券业务
收入超过人民币1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共计超过人民币19亿元)。毕马威华振2024年上市公司
年报审计客户家数为127家,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总额约为人民币6.82亿元。这些上市
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
务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采矿业,批发和零售业,农、林、牧
、渔业,住宿和餐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卫生和社会工作,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
理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毕马威华振2024年为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
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毕马威华振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
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近三年毕马威华振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此期间审结债券相关民事诉讼案件,终审判决毕马威华振按2%-3%比例承担赔偿责任(约人民
币460万元),案款已履行完毕。
3.诚信记录
近三年,毕马威华振及其从业人员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
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毕马威华振和四名从业人员曾受到地方证监局出具警示函的
行政监管措施一次;两名从业人员曾受到行业协会的自律监管措施一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前述事项不影响毕马威华振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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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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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股代码:360008
优先股简称:浦发优2
每股优先股派发现金股息人民币3.80元(含税)
最后交易日:2026年3月9日(星期一)
股权登记日:2026年3月10日(星期二)
除息日:2026年3月10日(星期二)
股息发放日:2026年3月11日(星期三)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优先股二期(以下简称“浦发优2
”,代码360008)股息发放议案,已经公司2026年2月12日召开的董事会审议通过。现将具体
实施事项公告如下:一、浦发优2派息方案
1.发放金额:本次股息发放的计息起始日为2025年3月11日,按照浦发优2第三个股息率调
整期的票面股息率3.80%计算,每股发放现金股息人民币3.80元(含税),合计人民币5.70亿
元(含税)。
2.发放对象:截至2026年3月1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浦发优2股东。
二、派息具体实施日期
1.最后交易日:2026年3月9日(星期一)
2.股权登记日:2026年3月10日(星期二)
3.除息日:2026年3月10日(星期二)
4.股息发放日:2026年3月11日(星期三)
三、派息实施方法
1.全体浦发优2股东的股息由公司自行发放。
2.对于持有浦发优2的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居民企业股东(含机
构投资者),其现金股息所得税由其自行缴纳,每股实际发放现金股息人民币
3.80元。其他股东股息所得税的缴纳,根据相关规定执行。
四、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1-6361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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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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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1月23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莲花路1688号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需审议议案进行投票表决,表决方式符合
《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为忠先生主持。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3人,出席13人;
2、本次会议审议的董事候选人出席会议;
3、公司高级管理层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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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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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召开了第四届职工代表大会第
八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选举赵万兵先生连任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任期与新一届董事会一致。
赵万兵先生简历及相关信息如下:
赵万兵,男,1970年出生,工商管理硕士。曾任共青团上海市委员会研究室副主任,上海
市金融工作党委组织处(宣传处、统战处)处长,上海市金融办金融稳定处处长,上海市金融
办副主任,上海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上海市金融工作局)副局长。现任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职工代表董事、工会委员会主席。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赵万兵先生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与公司亦不存在利益冲突。除上述简历信息外,赵万兵
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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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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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1月23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1月23日9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莲花路1688号(近田林路)
地铁交通:9号线漕河泾开发区站、12号线虹梅路站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1月23日至2026年1月2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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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7│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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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简要内容:公司拟为信达资产集团、百联集团、浦银金租、浦银理财、浦银国际分别
核定人民币1098.92亿元、人民币160亿元、人民币275亿元、人民币148.7亿元、港币135.01亿
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信达资产集团、百联集团、浦银金租、浦银理财、浦银国际为公司关联法人,前述交易构
成关联交易。
前述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前述关联交易已经董事会风险管理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及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由公司董事会批准。其中,与信达资产集团的关联交易需提交股
东会审议表决。
前述关联交易是公司的正常授信业务,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不构成重要
影响。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上海浦东发展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核定:给予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信达资产集团”)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1098.92亿元,授信有效期3年;给予百联集团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百联集团”)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160亿元,授信有效期1年;给予浦银金融
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银金租”)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275亿元,授信到期日为202
6年11月17日;给予浦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浦银理财”)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148
.7亿元,授信到期日为2026年9月30日;给予浦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银国际”
)综合授信额度港币135.01亿元,授信到期日2026年12月2日。
根据相关规定,因前述授信单笔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人民币7363.29
亿元)1%以上,构成重大关联交易,由公司董事会风险管理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消费者权
益保护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后,提交董事会批准。其中,与信达资产集团的关联
交易因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以上,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表决。
2025年12月25日,公司召开董事会2025年第十次风险管理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消费者
权益保护委员会)和独立董事2025年第七次会议,同意将前述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5年12月25日,公司召开董事会2025年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同意前述交易,并同意将与
信达资产集团的关联交易提交股东会审议表决。
鉴于前述单笔授信金额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5%以上,根据《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予以披露。
二、关联关系及关联方介绍
(一)信达资产集团
鉴于信达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主要股东,其控股股东信达资产集团及其子公司为公司关联
方,公司与其开展授信业务,应执行关联交易相关管理规定。
(二)百联集团
百联集团为公司主要股东,百联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公司与其开展授信业
务,应执行关联交易相关管理规定。
百联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5月,注册地上海市,法定代表人叶永明,注册资本人民
币10亿元,社会统一信用代码为91310000749599465B,营业范围为:国有资产经营,资产重组
,投资开发,国内贸易(除专项审批外),生产资料,企业管理,房地产开发,食品销售。
(三)浦银金租
浦银金租系公司投资并控股的子公司,为公司可施加重要影响的关联方,公司与其开展授
信等业务,应遵照关联交易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浦银金租成立于2012年4月,注册地上海市,法定代表人为王鹏,注册资本人民币64.04亿
元,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310000594713509P,公司持有其69.564%的股份。浦银金租的营业
范围为:融资租赁业务;转让和受让融资租赁资产;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业务;接受承租人的
租赁保证金;吸收非银行股东三个月(含)以上定期存款;同业拆借;向金融机构借款;境外
借款;租赁物变卖及处理业务;经济咨询;在境内保税地区设立项目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
为控股子公司、项目公司对外融资提供担保;基础类衍生产品交易业务(仅限于远期、期权、
掉期等三类基础类衍生产品交易)。
(四)浦银理财
浦银理财系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可施加重要影响的关联方,公司与其开展授信等
业务,应遵照关联交易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浦银理财成立于2022年1月,注册地上海市,法定代表人为李桦,注册资本人民币50亿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10000MA7GTQK786,公司持有其100%的股份。浦银理财营业范围为:
向不特定社会公众公开发行理财产品,对受托的投资者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面向合格投资者
非公开发行理财产品,对受托的投资者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理财顾问和咨询服务;经国务院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五)浦银国际
浦银国际系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可施加重要影响的关联方,公司与其开展授信等
业务,应遵照关联交易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浦银国际2015年3月在香港正式开业。浦银国际拥有香港证监会颁发的第一类“证券交易
”、第四类“就证券提供意见”、第六类“就机构融资提供意见”、第九类“资产管理”、保
荐上市及证券经纪业务等受规管活动许可。浦银国际以服务客户跨境投融资需求为主,依托境
内市场和营销管道,为客户提供包括上市保荐、收购兼并、证券承销、财务顾问、投资管理、
企业融资顾问、公募及私募资产管理、证券交易等综合化、多元化的金融服务,实现投资银行
业务与商业银行业务的联动和互补。
三、关联交易定价政策
前述关联交易按照合规、公平原则协商订立具体交易条款,公司对前述关联方授信按照不
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且不接受本公司股权作为质押,不为其融资行为担保,
但其以银行存单、国债提供足额反担保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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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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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相关监管机构批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全国银行
间债券市场发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期金融债券”(以下简称“本期
债券”),并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完成债券的登记、托管。
本期债券于2025年12月10日簿记建档,12月12日发行完毕,发行总规模为人民币200亿元
,期限为3年期。按利率类型分为两个品种,品种一为固定利率债券,发行规模125亿元,票面
利率1.85%;品种二为浮动利率债券,发行规模75亿元,票面利率挂钩1年期LPR下浮112BPs,
首期票面利率1.88%。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将依据适用法律和主管部门的批准,用于满足公司资产负债配置需要,
充实资金来源,优化负债期限结构,促进业务的稳健发展。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将优先用于对批
发零售、住宿餐饮、文化旅游、教育培训、健康养老等消费服务行业的信贷投放等,助力提振
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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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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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股代码:360003
优先股简称:浦发优1
每股优先股派发现金股息人民币4.27元(含税)
最后交易日:2025年12月1日(星期一)
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2日(星期二)
除息日:2025年12月2日(星期二)
股息发放日:2025年12月3日(星期三)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优先股一期(以下简称“浦发优1
”,代码360003)股息发放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11月25日召开的董事会审议通过。现将具体
实施事项公告如下:
一、浦发优1派息方案
1.发放金额:本次股息发放的计息起始日为2024年12月3日,按照浦发优1第三个股息率调
整期的票面股息率4.27%计算,每股发放现金股息人民币4.27元(含税),合计人民币6.405亿
元(含税)。
2.发放对象:截至2025年12月2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浦发优1股东。
二、派息具体实施日期
1.最后交易日:2025年12月1日(星期一)
2.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2日(星期二)
3.除息日:2025年12月2日(星期二)
4.股息发放日:2025年12月3日(星期三)
三、派息实施方法
1.全体浦发优1股东的股息由公司自行发放。
2.对于持有浦发优1的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居民企业股东(含机
构投资者),其现金股息所得税由其自行缴纳,每股实际发放现金股息人民币4.27元。其他股
东股息所得税的缴纳,根据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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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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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相关监管机构批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全国银行
间债券市场发行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期二级资本债券”(以下简称
“本期债券”),并在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完成债券的登记、托管。
本期债券于2025年11月17日簿记建档,2025年11月19日发行完毕,发行总规模为人民币20
0亿元,分为两个品种,其中品种一为10年期固定利率债券,发行规模为人民币165亿元,票面
利率为2.17%,在第5年末附有条件的发行人赎回权;品种二为15年期固定利率债券,发行规模
为人民币35亿元,票面利率为2.40%,在第10年末附有条件的发行人赎回权。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将依据适用法律和监管部门的批准,用于补充公司二级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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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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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相关监管机构批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全国银行
间债券市场发行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期绿色金融债券”(以下简称
“本期债券”),并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完成债券的登记、托管。
本期债券于2025年11月11日簿记建档,2025年11月13日发行完毕,发行总规模为人民币20
0亿元,为3年期固定利率,票面利率为1.73%。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将依据适用法律和监管部门
的批准,专项用于《绿色金融支持项目目录(2025年版)》规定的绿色产业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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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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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期兑付数量:1629180张
到期兑付总金额:人民币179209800元
兑付资金发放日:2025年10月28日
可转债摘牌日:2025年10月28日
一、浦发转债的发行上市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857号)核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公开发行了50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浦发转债”),
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总额人民币500亿元,期限6年。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
书〔2019〕247号文同意,公司500亿元可转债于2019年11月15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债券简称“浦发转债”,债券代码“110059”。
公司于2025年9月16日、9月18日、9月20日及10月18日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网站(www.spdb.com.c
n)分别披露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浦发转债”到期兑付暨摘牌的第一次
提示性公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浦发转债”到期兑付暨摘牌的第二次提
示性公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浦发转债”到期兑付暨摘牌的第三次提示
性公告》以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浦发转债”到期兑付暨摘牌的公告》,
相关兑付事项如下:
1.兑付登记日:2025年10月27日
2.兑付的对象:截至2025年10月27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浦发转债全体持有人。
3.兑付本息金额:人民币110元/张(含税)
4.兑付资金发放日:2025年10月28日
(一)转股情况
浦发转债自2020年5月4日起进入转股期,截至2025年10月27日,累计已有人民币49837082
000元浦发转债转为公司普通股,累计转股股数为3953757903股,占浦发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
行普通股股份总额的13.4701%;未转股的浦发转债金额为人民币162918000元,占浦发转债发
行总量的比例为0.3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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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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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转债到期日和兑付登记日:2025年10月27日
兑付本息金额:人民币110元/张(含税)
兑付资金发放日:2025年10月28日
可转债摘牌日:2025年10月28日
可转债最后交易日:2025年10月22日
可转债最后转股日:2025年10月27日
自2025年10月23日至2025年10月27日,浦发转债持有人仍可以依据约定的条件将浦发转债
转换为公司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857号)核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公开发行了50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浦发转债”),
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总额人民币500亿元,期限6年。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
书〔2019〕247号文同意,公司500亿元可转债于2019年11月15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债券简称“浦发转债”,债券代码“110059”。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浦东
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
),现将浦发转债到期兑付摘牌事项公告如下:
一、兑付方案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以本次发
行的可转债的票面面值的110%(含最后一期年度利息)的价格向投资者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
债。浦发转债到期合计兑付人民币110元/张(含税)。
二、可转债停止交易日
浦发转债将于2025年10月23日开始停止交易,10月22日为浦发转债最后交易日。在停止交
易后、转股期结束前(即自2025年10月23日至2025年10月27日),浦发转债持有人仍可以依据
约定的条件将浦发转债转换为公司股票。
三、兑付债权登记日(可转债到期日)
浦发转债到期日和兑付登记日为2025年10月27日,本次兑付的对象为截止2025年10月27日
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
公司”)登记在册的浦发转债全体持有人。
四、兑付本息金额与兑付资金发放日
浦发转债到期兑付本息金额为人民币110元/张,兑付资金发放日为2025年10月28日。
五、兑付办法
浦发转债的本金和利息将由中登上海分公司通过托管证券商划入浦发转债相关持有人资金
账户。
六、可转债摘牌日
自2025年10月23日起,浦发转债将停止交易。自2025年10月28日起,浦发转债将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摘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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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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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简要内容: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为上海国际集团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国际集团”)核定人民币35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上海国际集团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董事会风险管理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由公司董事会批准,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是公司的正常授信业务,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不构成重要
影响。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核定:给
予上海国际集团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350亿元,授信有效期1年。因单笔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1%以上,达4.75%,构成重大关联交易。该笔交易由公司董事会风险管理与关
联交易控制委员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后,提交董事会批准,
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025年8月26日,公司召开董事会风险管理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
会)2025年第七次会议和独立董事2025年第五次会议,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5年8月26日,公司召开董事会2025年第八次会议,审议并同意给予上海国际集团综合
授信额度人民币350亿元,授信有效期为1年。鉴于公司核定的上海国际集团的单笔授信金额已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5%以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予以披
露。
二、关联方及关联关系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截至6月30日,上海国际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合并持有公司29.09%的股份,因此上海国际
集团应认定为公司主要股东,上海国际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方,公司与其开展授
信业务,应遵照关联交易相关管理规定。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4月,注册地为上海市,法定代表人周杰,注册资本
人民币300亿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10000631757739E。公司经营范围:以金融为主、非
金融为辅的投资,资本运作与资产管理,金融研究,社会经济咨询。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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