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0004 白云机场 更新日期:2025-05-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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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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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银行 │ 7800.00│ ---│ ---│ 13656.84│ 745.31│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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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航控股 │ 22.86│ ---│ ---│ 7.33│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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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1-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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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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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31.87亿│ 7.93亿│ 31.95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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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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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0-31 │交易金额(元)│4.74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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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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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白云区机场路向云东街权属土地约2.│标的类型 │土地使用权 │
│ │14万㎡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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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广州市土地开发中心收储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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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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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交广州市土地开发中心收储公司位│
│ │于白云区机场路向云东街权属土地约2.14万㎡,所得补偿金额约4.74亿元。 │
│ │ 一、交易概述 │
│ │ 2024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交储老机场│
│ │城市更新项目公司权属土地的议案》,同意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与广州市土地开│
│ │发中心签署《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储补偿协议》,收储面积21433㎡,收储补偿金额474,205,1│
│ │25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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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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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1-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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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广东省机场集团物流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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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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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重要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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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除非文义载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
│ │ 上市公司/本公司指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
│ │ 集团公司/机场集团指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 │ 集团物流指广东省机场集团物流有限公司,系集团公司控股子公司 │
│ │ 根据《民用航空安全检查工作手册》规定,集团物流货邮安检队伍整建制转移到本公司│
│ │,集团物流向本公司进行人员移交和业务移交,本公司向集团物流收取安检业务服务费,协│
│ │议期间服务费金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9900万元(含税)。 │
│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根据《民用航空安全检查工作手册》第三条规定,民航安检机构应当作为专门部门依法│
│ │组织开展民航安检工作,直接对设立民航安检机构的运输机场公司、公共航空运输企业负责│
│ │”。现隶属于集团物流的货邮安检队伍需整建制转移到本公司,集团物流向本公司进行人员│
│ │移交和业务移交,本公司向集团物流收取安检业务服务费,协议期间服务费金额上限不超过│
│ │人民币9900万元(含税)。 │
│ │ 为确立货邮案件业务专项工作事宜的法律关系、明确责任范围,本公司拟与集团物流签│
│ │订《货邮安检业务专项工作协议》。 │
│ │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至本次│
│ │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本公司与同一关联人以及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交易类别相关的│
│ │关联交易未达到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 │
│ │ 二、关联方介绍 │
│ │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
│ │ 本次交易对方为集团物流,系机场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机场集团是本公司控股股东,截│
│ │至2024年12月31日,持有本公司股份1353744552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57.20%。本次公司│
│ │与集团物流签订《货邮安检业务专项工作协议》,构成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 │
│ │ 关联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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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2-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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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广东机场安保服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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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的全资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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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重要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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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为加强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安全保卫、治安防范和秩序管控能力,确保过港旅客安全、顺利出│
│ │行,公司拟委托广东机场安保服务有限公司提供辅警服务,按照240人人数上限进行辅警人 │
│ │员配置,服务费用预计不超过2606.63万元。 │
│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 │ 除非文义载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
│ │ 上市公司/本公司指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
│ │ 集团公司/机场集团指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 │ 机场安保公司指广东机场安保服务有限公司,系集团公司全资子公司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为加强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安全保卫、治安防范和秩序管控能力,确保过港旅客安全、顺│
│ │利出行,按照国家及广东省关于辅警管理的相关规定以及民航局公安局《进一步加强民航公│
│ │安机关警力配备的通知》(〔2014〕847号)和《关于印发〈民用机场公安机关警力配备标 │
│ │准〉的通知》(〔2009〕54号),并参照同类机场的辅警配备情况,结合白云机场实际,拟│
│ │委托机场安保公司提供辅警服务,总费用预计不超过2606.63万元。 │
│ │ 为确立安保服务事宜的法律关系、明确责任范围,公司拟与机场安保公司签订2025年1 │
│ │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的《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安保服务协议》(下称“《安保协议》”) │
│ │,由机场安保公司具体负责提供安保服务工作。 │
│ │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至本次│
│ │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以及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交易类别相关的关│
│ │联交易未达到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 │
│ │ 二、关联方介绍 │
│ │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
│ │ 本次交易对方为机场安保公司,系机场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机场集团是本公司控股股东│
│ │,截至2024年11月30日,持有本公司股份135374455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7.20%(含转融│
│ │通股份数)。 │
│ │ 本次公司与机场安保公司签订《安保协议》,构成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关联人符合《│
│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
│ │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
│ │ 机场安保公司:住所: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288号机场公安局办公大楼5楼;法定│
│ │代表人:谢锦程;成立于1993年3月17日;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仟万元;公司类型为有限责 │
│ │任公司(法人独资)。 │
│ │ 机场安保公司拥有保安服务许可证、保安培训许可证、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
│ │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GB/T2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等资质。主营业务:门卫、 │
│ │巡逻、守护、区域秩序维护、随身护卫、安全检查、安全技术防范、安全风险评估;安全技│
│ │术防范设备设计、安装、咨询、维修;摄影;批发和零售贸易(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
│ │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 三、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
│ │ (一)交易标的 │
│ │ 本次关联交易标的为机场安保公司提供的辅警服务,类别为接受劳务。 │
│ │ (二)关联交易价格确定的原则和方法 │
│ │ 按照国家及广东省关于辅警管理的相关规定以及民航局公安局《进一步加强民航公安机│
│ │关警力配备的通知》(〔2014〕847号)和《关于印发〈民用机场公安机关警力配备标准〉 │
│ │的通知》(〔2009〕54号),参照同类机场的辅警配备情况及广州市、深圳市同级别辅警经│
│ │费标准,结合白云机场实际,按照240人人数上限进行辅警人员配置,服务费用预计不超过2│
│ │606.63万元,服务期间辅警减员不再招聘,对应核减新旧辅警人数上限,并据实结算费用。│
│ │本次交易不存在损害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或者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况。 │
│ │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
│ │ (一)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条款 │
│ │ 1.机场安保公司提供白云机场红线范围内每周7日,每天24小时全天候的机场安全保卫 │
│ │、治安、秩序管控等有偿安全防范服务,保障机场各区域的安全。 │
│ │ 2.本协议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服务期间,若安保公司完成模式创新│
│ │工作,则协议相应终止。 │
│ │ 3.机场安保公司在协议期内按照240人人数上限进行辅警人员配置,服务费用预计不超 │
│ │过2606.63万元。具体费用将根据每月实际在岗人数据实结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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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7-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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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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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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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增发发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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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省机场管理集│
│ │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机场集团”)发行不超过207792207股A股股票(含本数),且募集│
│ │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60000.00万元。机场集团拟以现金方式全额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 │
│ │行的全部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或“本次交易”),并与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 │
│ │的股份认购协议》。 │
│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六│
│ │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就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召│
│ │开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发行尚需获得履行国有资产监│
│ │督管理职责的主体批准、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审核│
│ │通过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
│ │ 公司拟向机场集团发行不超过207792207股A股股票(含本数),且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 │人民币160000.00万元(含人民币160000.00万元)。 │
│ │ 本次发行的详细方案请见公司于2024年7月13日在上交所网站公告的《广州白云国际机 │
│ │场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等相关公告。 │
│ │ 2024年7月12日,公司与机场集团签署《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与广州白云国际 │
│ │机场股份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认购协议》),协议主│
│ │要条款请见本公告“五、股份认购协议的主要内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
│ │ 公司2024年7月1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发行的 │
│ │相关议案,关联董事已就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召开第七届董事会│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尚需获得履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职责的主│
│ │体批准、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交所审核通过和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 │
│ │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机场集团之间的关联交易累计金额达到30│
│ │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交易已履行了公司董事会、股东│
│ │大会审议程序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决策程序。 │
│ │ 二、关联方介绍 │
│ │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
│ │ 截至本公告日,机场集团持有上市公司1353744552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7.20%,│
│ │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一)项的规 │
│ │定,机场集团为公司关联方。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1.机场集团的基本信息 │
│ │ 公司名称: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 │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 │ 住所: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282号 │
│ │ 法定代表人:蔡治洲 │
│ │ 注册资本:350000万元 │
│ │ 经营范围:航空器起降服务;旅客过港服务;安全检查服务;应急求援服务;航空地面│
│ │服务;客货销售代理、航空保险销售代理服务;飞机维修工程,保税物流业务,停车场、仓│
│ │储、物流配送、货邮处理、客货地面运输等服务;通用航空服务,航油设施建设与运营,航│
│ │空运输技术协作中介、航空信息咨询及航空运输业务有关的其他服务。(以下项目由分支机│
│ │构经营,涉及专项审批的业务须凭许可证经营):工程设计与建设,民航业务培训;餐饮,│
│ │制作、发布代理各类广告,酒店,酒店管理;酒吧,商品批发与零售(含食品、烟、酒);│
│ │医疗健康及其相关产业,休闲健身娱乐活动(含游泳池、健身室、乒乓球室、桌球室、棋牌│
│ │室);桑拿;美容、美发、洗衣;照相及冲晒;接纳文艺演出;免税店、房地产开发,土地 │
│ │、物业、设备设施租赁,物业管理,汽车运输服务;汽车及机电设备维修,装修装饰;房屋│
│ │和线路管道维修,软件开发与销售。互联网信息服务,股权投资和投资管理,园林绿化、保│
│ │洁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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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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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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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分配比例:拟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57元(含税),不转增。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
,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本次利润分配不会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
《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425866473.20元。经
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
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57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
本2366718283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71574770.43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40.13%。公司2024年度未实施股份回购;本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
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
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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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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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二审上诉阶段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为原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
涉案的金额:410433612.57元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本次上诉尚在审理过程当中,截至目前,本案对广
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利润尚未造成实质性影响。公司将根据案
件进展情况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基本情况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二号
航站区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二号航管公司”)近日收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
“省高院”)《应诉通知书》((2025)粤民终1051号),有关应诉情况说明如下:(一)上
诉当事人
上诉人:广州德高空港广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高空港”)被上诉人:二号航管公司
(二)上诉事由
德高空港因经营合同纠纷起诉二号航管公司,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4)粤
01民初1738号民事判决书,驳回德高空港全部诉讼请求(详见公司2025年3月5日于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子公司收到民事判决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
)。德高空港因不服上述判决,向省高院提起上诉。经审查,省高院决定受理该上诉案件。
(三)上诉请求
1、依法撤销(2024)粤01民初1738号民事判决书,改判被上诉人赔偿上诉人损失4098288
69元;
2、判令一审法院退回多收的案件受理费604743.57元;
3、依法判令本案一审、二审的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
二、本次上诉判决情况
截至目前,该案件尚在审理过程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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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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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参股公司股权回购权基本情况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于2020年与广东省机
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机场集团”)签订《资产置换协议》,机场集团以所持有的
广东空港航合能源有限公司100%的股权以及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白云机场铂尔曼大酒
店、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白云机场航湾澳斯特精选酒店相应的经营性资产及负债与公
司所持有的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航空物流服务有限公司(现广东省机场集团物流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物流公司”)51%的股权进行资产置换,差额部分由上市公司以现金补足(以下简称“
本次资产置换”)。
本次资产资产安排中,机场集团同意,自本次资产置换交割之日起五年内,上市公司享有
一次回购物流公司股权的权利,即上市公司有权要求机场集团将本次资产置换取得的全部物流
公司股权(对应同等金额的注册资本金额,包括在此基础上进行配股、转增、折股等所取得的
股权)按届时评估结果为基础确定的价格转让给上市公司。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11月28日公司
《关于公司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6)、2019年12月27日公司《20
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31)和2020年4月16日公司《关于资
产置换关联交易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5)。
二、不行使回购权的主要原因
公司决定不行使对物流公司股权回购权的主要原因如下:
1.本次资产置换的原因之一是公司梳理并剥离物流公司的货运业务控制权,聚焦客运主业
。公司基于主营业务计划,没有行使回购权重新控股物流公司的商业需求。
2.公司当前面临白云机场三期扩建工程投运的资金压力,行使回购权所需的资金规模可能
影响三期扩建工程相关资产与服务顺利运营。
3.在聚焦主业、三期扩建工程投运的背景下,资金用于三期扩建工程运营可产生的回报预
计高于行使回购权的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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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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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搬迁至新办公地址,变更前
后的情况如下:
一、公司办公地址变更情况
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联系地址、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同时变更。
二、公司投资者联系方式变更情况
鉴于公司办公地址发生变更,公司投资者联系地址相应变更为“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东南工
作区空港南横四路综合服务大楼一区”,除上述办公地址变更外,公司投资者联系电话、邮箱
等均保持不变,具体为:
联系地址: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东南工作区空港南横四路综合服务大楼一区
邮政编码:510470
投资者联系电话:020-36063593/36063595
电子邮箱:600004@gdairport.com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以上变更,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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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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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2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
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段冬生先生为
公司董事会秘书,待其取得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证明后正式履职(详见公司2025年
1月22日披露的《关于变更董事会秘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
近日,段冬生先生参加了上海证券交易所2025年第1期主板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
,并取得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证明,其董秘任职备案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段冬生先
生自任职备案审核通过之日起正式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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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5│诉讼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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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仲裁)阶段:判决阶段
上市公司子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二号
航站区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二号航管公司”)近日收到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
书》((2024)粤01民初1738号),现将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4年12月1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子公司收到民事判决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4
),德高空港因经营合同纠纷起诉二号航管公司,案件编号为(2024)粤01民初1738号,该案
具体情况如下:
2017年5月,德高广告(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高上海”)与二号航管公司签订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二号航站楼及GTC广告媒体建设经营合同》(以下简称《经营合同》)(
详见公司2017年5月25日披露的《关于签订二号航站楼及GTC广告媒体建设经营合同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7-028)。
2017年10月,德高上海在广州设立全资子公司广州德高空港广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
高空港”“原告”)。2018年德高上海、德高空港与二号航管公司签署三方协议,约定由德高
空港执行本案所涉《经营合同》。
因德高空港认为二号航站楼入驻航司情况与《经营合同》签署时的预期情况存在差异导致
原告广告营收损失,向被告致函提出减租或采取替代补偿方案的申请未获得同意,原告就《经
营合同》的履行争议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请求内容为:
1.请求被告向原告支付《广州白云机场二号航站楼及GTC广告媒体建设经营合同》项下违
约金人民币504508881元;
2.请求被告向原告支可预期的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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