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0016 民生银行 更新日期:2025-05-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0-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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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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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金融租赁 │ ---│ ---│ 54.96│ ---│ 105200.00│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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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加银基金 │ ---│ ---│ 63.33│ ---│ 22200.00│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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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银国际 │ ---│ ---│ 100.00│ ---│ 48225.97│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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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村镇银行 │ ---│ ---│ ---│ ---│ 13900.00│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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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19-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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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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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其他一级资本 │ 199.75亿│ 199.75亿│ 199.75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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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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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3-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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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大家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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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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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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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3月2│
│ │8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大家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核定大家保险集 │
│ │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大家保险”)及其关联企业集团关联交易额度600亿元(含存 │
│ │量未到期的授信业务,以下金额对应币种均为人民币),其中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310亿元 │
│ │,存款等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预计额度290亿元,额度有效期2年,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 │,原集团关联交易额度(如尚在有效期内)同时失效。在上述集团关联交易额度内,同意核│
│ │定大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家人寿”)金融机构最高授信额度260亿元( │
│ │含存量未到期的授信业务)、支用限额260亿元,额度有效期2年,该金融机构最高授信额度│
│ │生效之日,原综合授信业务批复(如尚在有效期内)同时失效。 │
│ │ 股东会审议: │
│ │ 《关于大家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中所涉及的大家保险及其关联企业│
│ │集团关联交易,需提交本行股东会审议。 │
│ │ 一、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
│ │ 大家保险及其关联企业集团关联交易额度600亿元(含存量未到期的授信业务)占本行2│
│ │024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0.95%,占本行2024年末经审计资本净额的8.39%。根据《中华人民│
│ │共和国公司法》《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
│ │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上述关联交易分别经本行独立董│
│ │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 │
│ │ 在大家保险及其关联企业集团关联交易额度内,大家人寿金融机构最高授信额度260亿 │
│ │元(含存量未到期授信业务),占本行2024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4.75%,占本行2024年末经 │
│ │审计资本净额的3.6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
│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相│
│ │关规定,上述关联交易分别经本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议通过│
│ │后,提交董事会审议批准。 │
│ │ 2025年3月11日,本行独立董事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大家保险集团有限责 │
│ │任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
│ │ 2025年3月11日,本行第九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
│ │关于大家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
│ │ 2025年3月28日,本行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大家保险集团有限责 │
│ │任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将议案中涉及的大家保险及其关联企业集团关联交易提交股│
│ │东会审议。 │
│ │ 二、关联方介绍 │
│ │ 大家人寿持有本行7810214889股股份,持股比例为17.84%,为本行关联法人。大家人寿│
│ │的主要经营范围包括: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各类人身保险业务;上述业务│
│ │的再保险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经原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 │。大家保险直接持有大家人寿99.984%股权,通过大家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间接持有大家 │
│ │人寿0.016%股权。 │
│ │ 大家保险由中国保险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持股98.23%,中国保险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
│ │司为一家国有企业,主要经营范围包括:筹集、管理和运作保险保障基金,监测、评估保险│
│ │业风险,参与保险业务风险处置,管理和处分受偿资产,国务院批准的其他业务;大家保险│
│ │由上海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22%,其实际控制人为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 │
│ │员会;由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持股0.55%,其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
│ │委员会。大家保险的主营业务为投资并持有保险机构和其他金融机构的股份;监督管理控股│
│ │投资企业的各种国内、国际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投资业务及保险资金运用业务;经原│
│ │中国银保监会批准的保险业务;经原中国银保监会及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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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3-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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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核定民生置业有限公司、民生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北京长融和银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鸿│
│ │泰鼎石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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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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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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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5年3月24 │
│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民生置业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参股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核定│
│ │民生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置业”)及其控股、参股子公司2025年度关联交易预算│
│ │金额人民币61.65亿元(以下金额对应币种均为人民币)。 │
│ │ 本次关联交易议案按相关规定无需提交本行股东会审议。 │
│ │ 上述关联交易是本行基于正当商业目的开展的正常业务,对本行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
│ │况无重大不利影响。 │
│ │ 一、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
│ │ 2025年民生置业及其控股、参股子公司关联交易预算金额合计61.65亿元,占本行2023 │
│ │年末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1.1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 │
│ │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
│ │法》的相关规定,2025年度民生置业及其控股、参股子公司关联交易预算需分别经独立董事│
│ │专门会议、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批准。 │
│ │ 2025年3月11日,本行独立董事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民生置业有限公司及 │
│ │其控股、参股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
│ │ 2025年3月11日,本行第九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
│ │关于民生置业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参股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
│ │审议。 │
│ │ 2025年3月24日,本行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民生置业有限公司及其 │
│ │控股、参股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
│ │ 董事会表决情况: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不涉及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
│ │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 │,本行独立董事曲新久、温秋菊、宋焕政、杨志威、程凤朝、刘寒星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
│ │上述关联交易属于本行正常业务,交易方案符合一般商业原则以及本行上市地有关法律法规│
│ │及监管部门的要求,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要求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
│ │公司章程》《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及其他制度规定,交易公允,│
│ │没有发现存在损害本行及本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
│ │ 二、关联方介绍 │
│ │ (一)民生置业 │
│ │ 民生置业成立于2009年9月16日,系由本行工会委员会全资出资成立,注册地址:河南 │
│ │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1号(民生银行大厦)2层0204室,注册资本5000万元。根据《│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按照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认定民生│
│ │置业为本行关联方。 │
│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民生置业资产总额26.23亿元,负债总额12.11亿元。2024年度实│
│ │现总收入7.91亿元,实现净利润-0.42亿元(未经审计)。 │
│ │ (二)民生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民生科技”) │
│ │ 民生科技成立于2018年4月26日,由民生置业出资成立,持股比例为100%,注册地址: │
│ │北京市顺义区马坡镇顺安南路6号,注册资本20000万元。根据《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按照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认定民生科技为本行关联方。 │
│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民生科技资产总额3.67亿元,负债总额2.75亿元。2024年度实现│
│ │营业收入5.93亿元,实现净利润0.07亿元(未经审计)。 │
│ │ (三)北京长融和银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长融和银”) │
│ │ 长融和银成立于2016年1月12日,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马坡镇顺安南路6号,注册资│
│ │本10000万元,实收资本1000万元。股权结构为北京民生创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民生置业 │
│ │全资孙公司)持股比例100%。根据《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
│ │,按照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认定长融和银为本行关联方。 │
│ │ 2024年度,长融和银营业收入人民币0万元,实现净利润-0.73万元(未经审计)。 │
│ │ (四)鸿泰鼎石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鸿泰鼎石”) │
│ │ 鸿泰鼎石成立于2015年3月17日,股东为:本行信用卡中心工会委员会、民生(北京) │
│ │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民生置业全资子公司)、北京睿韬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和深圳前海民商投│
│ │资管理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东路2号院2号楼1701、1702、1801、│
│ │1802室,注册资本5000万元。根据《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
│ │,按照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认定鸿泰鼎石为本行关联方。 │
│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鸿泰鼎石资产总额1.57亿元,负债总额1.10亿元。2024年度实现│
│ │营业收入2.73亿元,实现净利润-0.18亿元(未经审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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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5-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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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北京长融和银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民生置业有限公司、民生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鸿泰鼎│
│ │石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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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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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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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于2024年5 │
│ │月29日审议通过了《关于民生置业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参股子公司2024年度关联交易预算的│
│ │议案》,同意民生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置业”)及其控股、参股子公司2024年度│
│ │与本行及附属机构(以下简称“本集团”)发生各项关联交易预算总金额人民币55.29亿元 │
│ │(以下金额如无特指,其币种均为人民币)。 │
│ │ 本次关联交易预算议案按相关规定无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 │
│ │ 上述交易不涉及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的情况。 │
│ │ 上述关联交易是本行基于正当商业目的开展的正常业务,对本行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
│ │况无重大不利影响。 │
│ │ 一、关联交易审议程序 │
│ │ 2024年民生置业及其控股、参股子公司拟与本集团发生关联交易预算金额合计55.29亿 │
│ │元,占本行2023年末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1.04%,占本行2024年一季度末未经审计资本净额 │
│ │比例为0.8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上海 │
│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民生置业及其控股、参股子公司2024年度关联交易预算需分别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
│ │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批准。 │
│ │ 2024年5月15日,本行独立董事2024年第四次会议对《关于民生置业有限公司及其控股 │
│ │、参股子公司2024年度关联交易预算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
│ │提交董事会审议。 │
│ │ 2024年5月15日,本行第八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
│ │《关于民生置业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参股子公司2024年度关联交易预算的议案》,并同意将│
│ │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
│ │ 2024年5月29日,本行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民生置业有限公司 │
│ │及其控股、参股子公司2024年度关联交易预算的议案》。 │
│ │ 董事会审议《关于民生置业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参股子公司2024年度关联交易预算的议│
│ │案》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不涉及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
│ │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 │,本行独立董事曲新久、温秋菊、宋焕政、杨志威、程凤朝、刘寒星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
│ │上述关联交易属于本行正常业务,交易方案符合一般商业原则以及本行上市地有关法律法规│
│ │及监管部门的要求,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要求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
│ │公司章程》《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及其他制度规定,交易公允,│
│ │没有发现存在损害本行及本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
│ │ 二、2024年度关联交易预算额度和前次预算执行情况 │
│ │ 民生置业及其控股、参股子公司2024年度拟与本集团发生关联交易预算和前次关联交易│
│ │预算及执行情况如下: │
│ │ (一)民生置业 │
│ │ 1.2024年,民生置业拟与本集团发生授信类关联交易金额预计2亿元。 │
│ │ 2.2024年,民生置业拟与本集团发生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金额预计38.24亿元,包括股权 │
│ │转让交易及资产托管业务、物业管理服务、第三方支付服务、外包服务、销售服务、餐饮服│
│ │务、会议服务、票务代理、个性化旅游业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存款及其他符合经营范围│
│ │的关联交易。 │
│ │ 3.前次非授信类关联交易的预算和执行情况 │
│ │ 民生置业2023年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预算金额25.72亿元,实际发生金额10.52亿元。 │
│ │ (二)民生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民生科技”) │
│ │ 1.2024年,民生科技拟与本集团发生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金额预计11.20亿元,包括软件 │
│ │开发、咨询等科技服务、租用本行办公场地及其他符合经营范围的关联交易。 │
│ │ 2.前次非授信类关联交易的预算和执行情况 │
│ │ 民生科技2023年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预算金额8.83亿元,实际发生金额8.64亿元。 │
│ │ (三)北京长融和银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长融和银”)1.2024年,长融│
│ │和银拟与本集团发生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金额预计1亿元,包括资产转让项目合作及其他符合 │
│ │经营范围的关联交易。 │
│ │ 2.前次非授信类关联交易的预算和执行情况 │
│ │ 长融和银2023年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预算金额6.50亿元,实际发生金额2.36亿元。 │
│ │ (四)鸿泰鼎石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鸿泰鼎石”)1.2024年,鸿泰鼎石│
│ │拟与本集团发生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金额预计为2.85亿元,包括清收服务、房租及物业费及其│
│ │他符合经营范围的关联交易。 │
│ │ 2.前次非授信类关联交易的预算和执行情况 │
│ │ 鸿泰鼎石2023年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预算金额5.5亿元,实际发生金额2.04亿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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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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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8.03亿 4.12 100.00 2023-05-31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2.71亿 2.90 99.27 2021-04-22
泛海国际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6.04亿 1.38 100.00 2023-01-19
东方集团有限公司 3500.00万 0.08 100.00 2020-12-23
中国泛海国际投资有限公司 823.75万 0.02 0.27 2020-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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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37.21亿 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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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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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3-05-31 │质押股数(万股) │3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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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0.20 │质押占总股本(%) │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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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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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方 │霍尔果斯嗨游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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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3-05-26 │质押截止日 │2026-05-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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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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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说明 │2023年05月26日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质押了360.0万股给霍尔果斯嗨游网络科技 │
│ │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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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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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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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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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以来,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
根本宗旨,保持战略定力,持续夯实基础,积极进取、精细管理,以“强客群、优结构、控风
险、促增收”为工作主线,推动经营业绩稳步改善。
一季度,本行资产负债结构不断优化,存贷款规模稳健增长,净息差稳中改善,营业收入
同比增长超过7%,其中净利息收入与净非利息收入均实现同比正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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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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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3
月28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大家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核定大家保险集
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大家保险”)及其关联企业集团关联交易额度600亿元(含存量
未到期的授信业务,以下金额对应币种均为人民币),其中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310亿元,存
款等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预计额度290亿元,额度有效期2年,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原集
团关联交易额度(如尚在有效期内)同时失效。在上述集团关联交易额度内,同意核定大家人
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家人寿”)金融机构最高授信额度260亿元(含存量未到
期的授信业务)、支用限额260亿元,额度有效期2年,该金融机构最高授信额度生效之日,原
综合授信业务批复(如尚在有效期内)同时失效。
股东会审议:
《关于大家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中所涉及的大家保险及其关联企业集
团关联交易,需提交本行股东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大家保险及其关联企业集团关联交易额度600亿元(含存量未到期的授信业务)占本行202
4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0.95%,占本行2024年末经审计资本净额的8.39%。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国民生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上述关联交易分别经本行独立董事专门会
议、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
在大家保险及其关联企业集团关联交易额度内,大家人寿金融机构最高授信额度260亿元
(含存量未到期授信业务),占本行2024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4.75%,占本行2024年末经审计
资本净额的3.6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上述关联交易分别经本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
事会审议批准。
2025年3月11日,本行独立董事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大家保险集团有限责任
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5年3月11日,本行第九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大家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5年3月28日,本行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大家保险集团有限责任
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将议案中涉及的大家保险及其关联企业集团关联交易提交股东会
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
大家人寿持有本行7810214889股股份,持股比例为17.84%,为本行关联法人。大家人寿的
主要经营范围包括: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各类人身保险业务;上述业务的再
保险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经原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大家
保险直接持有大家人寿99.984%股权,通过大家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间接持有大家人寿0.016
%股权。
大家保险由中国保险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持股98.23%,中国保险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
为一家国有企业,主要经营范围包括:筹集、管理和运作保险保障基金,监测、评估保险业风
险,参与保险业务风险处置,管理和处分受偿资产,国务院批准的其他业务;大家保险由上海
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22%,其实际控制人为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由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持股0.55%,其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大
家保险的主营业务为投资并持有保险机构和其他金融机构的股份;监督管理控股投资企业的各
种国内、国际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投资业务及保险资金运用业务;经原中国银保监会批
准的保险业务;经原中国银保监会及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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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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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银行”或“本行”)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10号——市值管理》相关规定,并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
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本行制定了《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估值提升计划
暨“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以下简称“《2025年估值提升计划暨行动方案》”)。《
2025年估值提升计划暨行动方案》已经本行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行《2025
年估值提升计划暨行动方案》围绕经营业绩、资产质量、分红政策、公司治理、投资者关系管
理、信息披露、投资者利益保护以及鼓励主要股东长期投资和自愿增持等方面,切实推动本行
投资价值提升。
《2025年估值提升计划暨行动方案》仅为本行行动计划,不代表本行对业绩、股价、重大
事件等任何指标或事项的承诺。本行业绩及二级市场表现受到宏观形势、行业政策、市场情况
等诸多因素影响,相关目标的实现情况存在不确定性。
(一)触发情形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本行股票已连续12个月每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最近一个
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其中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3月28日
每日收盘价均低于2022年经审计每股净资产(11.53元),2024年3月29日至2024年12月31日每
日收盘价均低于2023年经审计每股净资产(12.10元),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
市值管理》,属于应当制定估值提升计划的情形。
(二)审议程序
2025年3月28日,本行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中国民生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2025年估值提升计划暨“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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