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0019 宝钢股份 更新日期:2026-05-0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增发 │ ---│ 5.12│ 254.19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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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00-11-20│ 4.18│ 77.03亿│
├───────────┼───────────┼───────────┼───────────┤
│增发 │ 2017-03-01│ 4.60│ 260.02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7-12-22│ 3.99│ 6.66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8-12-18│ 3.99│ 3817.11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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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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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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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钢铁有限公司│ 900000.00│ ---│ 49.00│ ---│ -11800.00│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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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特宝海钢铁公司 │ 723000.00│ ---│ 50.00│ ---│ -1400.00│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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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钢钢管(马鞍山) │ 308000.00│ ---│ 100.00│ ---│ ---│ 人民币│
│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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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宝钢汽车板有限│ 176000.00│ ---│ 100.00│ ---│ 25200.00│ 人民币│
│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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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焦煤 │ 94200.00│ ---│ ---│ 35600.00│ 1400.00│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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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新能源 │ 20500.00│ ---│ ---│ ---│ 900.00│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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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暂无数据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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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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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宝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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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同受一公司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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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重要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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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本次交易简要内容 │
│ │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宝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 │“财务公司”)于2023年4月30日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将于2026年4月30日到期。为持续│
│ │优化公司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及结算成本,公司拟与财务公司续签《金│
│ │融服务协议》,涉及开展的金融服务业务主要为结算、存款、贷款、票据承兑和贴现、保函│
│ │、结售汇等业务。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公司与财务公司于2023年4月30日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将于2026年4月30日到期。为│
│ │持续优化公司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及结算成本,公司拟与财务公司续签│
│ │《金融服务协议》,有效期3年,涉及开展的金融服务业务主要为结算、存款、贷款、票据 │
│ │承兑和贴现、保函、结售汇等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财务公司可从事的业务。在协议│
│ │有效期内,公司在财务公司每日最高存款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50亿元;每日最高综合授信用 │
│ │信业务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50亿元。 │
│ │ 财务公司与公司同受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宝武”)控制,财务│
│ │公司为公司关联方,前述交易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本次交易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 │ 二、《金融服务协议》主要内容 │
│ │ 甲方:宝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 │ 乙方: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
│ │ (一)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金融服务: │
│ │ 1、结算服务。 │
│ │ 2、存款服务。 │
│ │ 3、信贷服务。 │
│ │ 4、其他金融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票据承兑、保函、承销债券、财务顾问、保险代理、 │
│ │外汇结售汇、委托贷款等。 │
│ │ (二)协议主体范围 │
│ │ 本协议所指乙方为乙方及其并表子公司(不含上市公司)。 │
│ │ (三)定价原则及交易限额 │
│ │ 1、结算服务。甲方向乙方提供各项结算服务收取的费用,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收费价 │
│ │格指导要求,按市场化原则由双方自行协商。 │
│ │ 2、存款服务。甲方向乙方提供存款服务时,存款利率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同 │
│ │期同类存款利率厘定,原则上不低于中国国内四大国有银行同期同类平均存款利率。本协议│
│ │有效期内,乙方在甲方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原则上不高于人民币250亿元。 │
│ │ 3、信贷服务。甲方向乙方提供贷款、票据承兑、票据贴现等信贷业务给予优惠的信贷 │
│ │利率及费率,原则上不高于乙方从国内主要中资商业银行取得的同类同期同档次信贷利率及│
│ │费率水平。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在甲方的每日综合授信用信余额原则上不高于人民币250 │
│ │亿元。 │
│ │ 4、其他金融服务。甲方向乙方提供其它金融服务时,应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由甲、 │
│ │乙双方按市场化原则协商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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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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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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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市值管理》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2025年估值提升计
划实施成效、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自身战略规划,公司对《估值提升计划》进行了完善,旨在
通过提升经营质量、优化资源配置及夯实投资价值,切实保障投资者回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
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估值提升计划暨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概述:宝钢股份将围绕提升经营质量、增加投资
者回报、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加强投资者沟通、坚持规范运作、强化“关键少数”责任、推
进股权激励、推进ESG管理等方面展开,增强投资者信心,维护全体股东利益,推动公司资本
市场表现合理反映公司内在价值。
相关风险提示:本估值提升计划暨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不代表公司对业绩、股价、
重大事件等任何指标或事项的承诺。公司业绩及二级市场表现受到宏观形势、行业政策、市场
情况等诸多因素影响,相关目标的实现情况存在不确定性。
一、估值提升计划的触发情形及审议程序
(一)触发情形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股票连续12个月每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其最近一
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即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4月25日
每日收盘价变动区间为6.45元/股至7.55元/股,均低于2023年经审计每股净资产9.06元;2025
年4月26日至2025年12月31日每日收盘价变动区间为6.47元/股至7.76元/股,均低于2024年经
审计每股净资产9.12元,属于《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市值管理》规定的长期破净情形。
(二)审议程序
2026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宝钢股份2026年估值
提升计划暨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估值提升计划暨提质增效重回报行
动方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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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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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21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5月21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宝山区富锦路885号宝钢股份技术中心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21日至2026年5月2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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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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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1.公司货币类金融衍生品交易主要针对开展进出口业务产生的结算敞口及开展低成本外币
融资形成的债务敞口,规避汇率波动风险。
随着公司及境内外控股子公司海外业务的不断拓展,外汇收支规模、融资需求同步增长,
收支结算币别、期限的不匹配,外币资本金自决策至实际出资的时间差、外币融资汇率及利率
的波动均形成风险敞口。受国际政治、经济形势等因素影响,汇率和利率波动幅度不断加大,
市场风险明显增加。为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利率风险,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根据具体业务需要
,通过外汇衍生品交易适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与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基于外币资产、
负债状况以及外汇收支业务实际情况开展。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进行适当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能够提高积极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
,更好地规避汇率风险、利率风险,增强财务稳健性。
2.公司商品类金融衍生品交易均为针对实际经营中的成本锁定、利润锁定或库存套保,规
避相应原材料或商品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料资源包含铁矿石、燃料油、镍、焦煤、焦炭、锌、锡、铜、锰硅
、硅铁、动力煤等,产成品包含热轧卷板等,这些原料资源和商品的价格与对应的期货品种具
有高度相关性。受外部环境因素影响,上述原料资源及商品价格波动明显。原料资源及商品价
格的大幅波动对公司平稳盈利带来一定的压力。在公司资金可有效支撑及谨慎控制规模的前提
下,通过开展商品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规避价格波动风险,能够提高应对市场价格波动风险的
能力,增强生产经营的稳健性。
(二)交易金额
1.2026年公司匹配收、付汇或外币债务期限,开展多币种交叉远期(币种包括人民币、美
元、欧元、日元、澳元等)及利率掉期折合额度不超107.4亿美元。
2.2026年对公司生产经营涉及的主要期货商品开展套期保值,并根据采购或销量的一定比
例拟定2026年度套保最大额度:铁矿石不超522万吨、燃料油不超10万吨、热轧卷板不超328万
吨、镍不超4900吨、焦煤不超133.3万吨、焦炭不超9万吨、锌不超10.89万吨、锡不超3177吨
、铜不超1200吨、锰硅不超2.19万吨、硅铁不超1.1万吨、动力煤不超15.5万吨。在此范围内
实施日常业务套保工作。
公司在授权期内严格执行董事会授权的金融衍生品业务,包含且不限于交易的范围、品种
、额度及期限,授权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规模不超过审议额度,并结合自身资金状况及信用
额度,审慎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持有合约价值控制在合理范围。
(三)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四)交易方式
1.交易品种:公司开展货币类金融衍生品业务的品种仅限于与公司经营相关的外币汇率及
利率;开展商品类金融衍生品业务的品种仅限于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原料资源铁矿石、燃料
油、镍、焦煤、焦炭、锌、锡、铜、锰硅、硅铁、动力煤以及产成品热轧卷板。
2.交易工具:公司拟开展交易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为远期业务、掉期(互换)业务、期
货等金融工具,公司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均以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及价格风险为目的,严
禁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金融衍生品交易。
3.交易场所:交易场所为境内/外的场内或场外。场内为期货交易所;场外远期及掉期的
交易对手仅限于经营稳健、资信良好,具有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五)交易期限
本次授权的金融衍生品交易规模有效期至董事会审议的新的授权为止,且持仓期限不超过
12个月或实货合同规定期限。
二、审议程序
公司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金融衍生品
操作计划、交易授权及2025年金融衍生品开展情况的议案》。
本次金融衍生品交易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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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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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日常经营过程中存量资金的收益、备付期间融资到期兑付,在保证资金安全性、流
动性、不影响主营业务正常开展的前提下,公司适当开展委托理财业务。
(二)投资金额
根据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投资计划,结合公司当前资金结余情况,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
子公司拟以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20亿元(折合)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内
,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投资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委托理财的收益进行委托理财再
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述额度。
(三)资金来源
公司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闲置资金,不使用募集资金、银行贷款资金进行投资
。
(四)投资方式
公司将选择资信状况及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合格专业理财机构
作为受托方,包括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委托理财资金用于投资市场信
用级别较高、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风险可控的金融工具,包括但不限于国内大型商业银行
(含其理财子公司)及华宝信托、华宝投资等资信良好的金融机构发行的稳健型银行理财、券
商理财、信托理财等理财产品,产品风险等级仅限于中低风险。除华宝信托、华宝投资外,本
公司与其他受托方不构成关联关系。华宝信托、华宝投资为公司控股股东宝武集团下属的金融
类子公司,关联交易情况在公司半年报和年报中定期披露。
(五)投资期限
公司委托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以一年内为主。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了《关于2026年
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26年度预算的议案
》和《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通过《关于2026年度预算的议案》
,全体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预算议案授权公司开展任
意时点余额不超过220亿元(折合)的委托理财业务。
关联交易议案授权公司与宝武集团下属金融类子公司开展资产委托管理业务任意时点余额
不超过8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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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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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股利0.18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
)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
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
中期末可供分配利润40302331613.55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
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派发2025年下半年现金股利0.18元/
股(含税)。本次公司2025年下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2025年下半年现金股利0.18元(含税),以截至2026年3月31
日的总股本21377312092股为基数(已扣除公司回购账户中的股份404772657股),预计分红总
额3847916176.56元(含税),占合并报表2025年下半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70.39%。实
际分红以在派息公告中确认的股权登记日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
按照每股现金0.18元(含税)进行派发。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已于2025年9月24日派发2025年上半年现
金分红总额2565277451.04元,占合并报表2025年上半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2.58%。
综上,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6413193627.60元,占2025年
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61.99%。
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404772657股,不参与本次
利润分配。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因回购股份等致使总股本发
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
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公司2025年下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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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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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4月24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宝山区富锦路885号宝钢股份技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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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9│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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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交易简要内容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宝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财务公司”)于2023年4月30日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将于2026年4月30日到期。为持续优化
公司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及结算成本,公司拟与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
协议》,涉及开展的金融服务业务主要为结算、存款、贷款、票据承兑和贴现、保函、结售汇
等业务。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与财务公司于2023年4月30日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将于2026年4月30日到期。为持
续优化公司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及结算成本,公司拟与财务公司续签《金
融服务协议》,有效期3年,涉及开展的金融服务业务主要为结算、存款、贷款、票据承兑和
贴现、保函、结售汇等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财务公司可从事的业务。在协议有效期内
,公司在财务公司每日最高存款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50亿元;每日最高综合授信用信业务余额
不超过人民币250亿元。
财务公司与公司同受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宝武”)控制,财务公
司为公司关联方,前述交易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本次交易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金融服务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宝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一)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金融服务:
1、结算服务。
2、存款服务。
3、信贷服务。
4、其他金融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票据承兑、保函、承销债券、财务顾问、保险代理、外
汇结售汇、委托贷款等。
(二)协议主体范围
本协议所指乙方为乙方及其并表子公司(不含上市公司)。
(三)定价原则及交易限额
1、结算服务。甲方向乙方提供各项结算服务收取的费用,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收费价格
指导要求,按市场化原则由双方自行协商。
2、存款服务。甲方向乙方提供存款服务时,存款利率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同期
同类存款利率厘定,原则上不低于中国国内四大国有银行同期同类平均存款利率。本协议有效
期内,乙方在甲方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原则上不高于人民币250亿元。
3、信贷服务。甲方向乙方提供贷款、票据承兑、票据贴现等信贷业务给予优惠的信贷利
率及费率,原则上不高于乙方从国内主要中资商业银行取得的同类同期同档次信贷利率及费率
水平。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在甲方的每日综合授信用信余额原则上不高于人民币250亿元。
4、其他金融服务。甲方向乙方提供其它金融服务时,应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由甲、乙
双方按市场化原则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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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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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4月24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4月24日15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宝山区富锦路885号宝钢股份技术中心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4月24日至2026年4月2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转
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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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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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于2025年11月13日召开宝钢股份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批准了该项议案。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29日、2025年11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
com.cn)发布的临2025-054、临2025-055、临2025-060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德勤华永出具的《关于变更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审计报告签字
注册会计师的函》,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情况
德勤华永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的审计机构,原指派顾嵛平先生(项
目合伙人)、庞用先生为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现因顾嵛平先生内部工作调整,指派庞用先生
接替顾嵛平先生作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项目的项目合伙人,指派熊欣女士为项目签字注册会计
师。变更后的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庞用先生(项目合伙人)和熊欣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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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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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于2025年11月13日召开宝钢股份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批准了该项议案。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29日、2025年11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
com.cn)发布的临2025-054、临2025-055、临2025-060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德勤华永出具的《关于变更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审计质量控制
复核人的函》,德勤华永根据审计项目安排,将2025年度审计项目的质量控制复核人由倪敏先
生变更为徐斌先生。现就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质量控制复核人变更情况
德勤华永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的审计机构,原指派倪敏先生为质量
控制复核人,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现因倪敏先生工作调整,德勤华永指派徐斌先生接替倪敏
先生作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项目的质量控制复核人,继续完成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
部控制审计相关工作。变更后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质量控制复核人为徐
斌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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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6│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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