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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化(600028)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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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600028 中国石化 更新日期:2024-04-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16-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 22700.00│ ---│ 3.35│ 22700.00│ ---│ 人民币│ │司 │ │ │ │ │ │ │ └─────────┴─────┴─────┴─────┴─────┴──────┴──────┘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13-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武汉80万吨/年乙烯 │ 112.89亿│ 112.89亿│ ---│ ---│ ---│ ---│ │工程项目 │ │ │ │ │ │ │ ├─────────┼──────┼─────┼─────┼─────┼─────┼──────┤ │安庆分公司含硫原油│ 30.00亿│ 30.00亿│ ---│ ---│ ---│ ---│ │加工适应性改造及油│ │ │ │ │ │ │ │品质量升级工程项目│ │ │ │ │ │ │ ├─────────┼──────┼─────┼─────┼─────┼─────┼──────┤ │石家庄炼化分公司油│ 32.73亿│ 32.73亿│ ---│ ---│ ---│ ---│ │品质量升级及原油劣│ │ │ │ │ │ │ │质化改造工程项目 │ │ │ │ │ │ │ ├─────────┼──────┼─────┼─────┼─────┼─────┼──────┤ │榆林-济南输气管道 │ 33.00亿│ 33.00亿│ ---│ ---│ ---│ ---│ │工程项目 │ │ │ │ │ │ │ ├─────────┼──────┼─────┼─────┼─────┼─────┼──────┤ │日照-仪征原油管道 │ 21.00亿│ 21.00亿│ ---│ ---│ ---│ ---│ │及配套工程项目 │ │ │ │ │ │ │ └─────────┴──────┴─────┴─────┴─────┴─────┴──────┘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4-03-25 │ ├──────┼────────────────────────────────────────┤ │关联方 │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高级副总裁任其董事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方提供的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4-03-25 │ ├──────┼────────────────────────────────────────┤ │关联方 │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高级副总裁任其董事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方提供的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4-03-20 │ ├──────┼────────────────────────────────────────┤ │关联方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增发发行 │ ├──────┼────────────────┴──────┴────────────────┤ │交易详情 │中国石化向中国石化集团发行2390438247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 │ │1999999999.94元。相关募集资金已于2024年3月12日汇入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本│ │ │次发行的新增股份已于2024年3月1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 │ │ │毕股份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将于限售期届满后的次一交易日起在上交所主板上市流通交易│ │ │(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 │ │ 新增股份自本次发行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 │ │ 本次发行的股票均由中国石化集团以现金认购,不涉及资产过户情况。 │ │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可以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 │ │变化。 │ │ │ 一、本次发行概况 │ │ │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 │ │ 2023年3月24日,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发行人”或“中国石 │ │ │化”)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石化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 │ │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中国石化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中国石化2023 │ │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关于中国石化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 │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等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简称“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 │ │ │ 2023年4月4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国石化集团”│ │ │)出具的《关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批复》,中国石化集 │ │ │团同意本次发行。 │ │ │ 2023年5月30日,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石化符合向特 │ │ │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中国石化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中│ │ │国石化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等与本次发行相 │ │ │关的议案。 │ │ │ 2023年12月15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简称“上交所”)出具《关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 │ │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意见的通知》,本次发行获得上交所审核通过。 │ │ │ 2024年1月19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同意中 │ │ │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10号), │ │ │同意发行人本次发行的注册申请。 │ │ │ (二)本次发行情况 │ │ │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 │ │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内资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 │ │ 2、发行价格 │ │ │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23年3月27 │ │ │日)。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的交易均价(计算结果 │ │ │向上取整至小数点后两位)。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 │ │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 │ │ │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相应调整│ │ │。 │ │ │ 二、发行结果及对象简介 │ │ │ (一)发行结果 │ │ │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中国石化集团,中国石化集团以现金│ │ │认购本次发行的全部股份,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999999999.94元。本次发行新│ │ │增2390438247股A股股份,将于限售期届满后的次一交易日起在上交所主板上市流通交易( │ │ │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新增股份自本次发行完成之日│ │ │起36个月不得转让。 │ │ │ (二)发行对象简介 │ │ │ 1、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 │ │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中国石化集团,中国石化集团基本情况如下: │ │ │ 企业名称: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 │ │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 │ │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北大街22号 │ │ │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北大街22号 │ │ │ 法定代表人:马永生 │ │ │ 注册资本:32654722.2万人民币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169286X1 │ │ │ 2、发行人与发行对象的关联关系情况 │ │ │ 本次发行对象中国石化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中国│ │ │石化集团以现金方式参与本次发行股票的认购,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已严格遵照法律法规以│ │ │及公司内部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的审批程序。 │ └──────┴────────────────────────────────────────┘ ┌──────┬────────────────────────────────────────┐ │公告日期 │2023-10-27 │ ├──────┼────────────────────────────────────────┤ │关联方 │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控股股东全资拥有的下属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增资 │ ├──────┼────────────────┴──────┴────────────────┤ │交易详情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 │ │ 湖南石化是由中国石化、集团资产公司于2020年2月28日共同出资设立的公司,截至本 │ │ │公告日,中国石化与集团资产公司分别持有湖南石化55%及45%的股权。为进一步提升本公司│ │ │炼化一体化运营水平,提高区域资源统筹优化和配置能力,增强本公司在业务所在地的综合│ │ │竞争力,中国石化及集团资产公司与湖南石化于2023年10月26日签订了《增资协议》,中国│ │ │石化拟以中国石化长岭分公司的炼油化工生产运营相关的净资产向湖南石化增资560033.28 │ │ │万元,并拟以现金向湖南石化增资430000万元,该等现金增资款项计划用于湖南石化的乙烯│ │ │炼化一体化项目建设;集团资产公司拟以集团资产公司巴陵分公司和集团资产公司长岭分公│ │ │司的炼油化工生产运营相关的净资产向湖南石化增资107758.39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湖 │ │ │南石化的注册资本将由300000万元增加至698515.5769万元,中国石化将持有湖南石化75.07│ │ │%的股权,集团资产公司将持有湖南石化24.93%的股权,双方最终认缴的注册资本、持股比 │ │ │例以经备案评估值为基础,并结合评估基准日至资产交割日持续经营期间的审计数据进行调│ │ │整。本次交易完成后,湖南石化仍为中国石化的附属公司。 │ │ │ (二)本次交易的审议程序 │ │ │ 中国石化已于2023年10月25日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体独立非执行董事一致同意本│ │ │次交易。 │ │ │ 中国石化已于2023年10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经全体非关联董事一致│ │ │同意,通过了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中国石化董事会就前述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包│ │ │括马永生、赵东、喻宝才、李永林、吕亮功均予以回避。 │ │ │ (三)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 │ 本公告日前12个月内,本公司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关联交易以及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 │ │对外投资”相关的关联交易(已根据《上市规则》的规定审议披露的除外)未达到本公司最│ │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因此,本次交易无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 │ 三、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一)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 │ │ 本次交易涉及的交易对方为集团资产公司,集团资产公司是石化集团全资拥有的下属公│ │ │司,石化集团是中国石化的控股股东。根据《上市规则》的规定,石化集团及其下属公司是│ │ │中国石化的关联法人,因此,本次增资构成《上市规则》下的关联交易,但不构成本公司的│ │ │重大资产重组。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截至本公告日,集团资产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 │ │ 公司名称: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3-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中国石油化│中安联合煤│ 48.28亿│人民币 │2018-04-01│2031-12-01│连带责任│否 │否 │ │工股份有限│化有限责任│ │ │ │ │担保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 │中国石油化│俄罗斯阿穆│ 37.35亿│人民币 │2021-12-01│2035-12-01│连带责任│否 │否 │ │工股份有限│尔天然气化│ │ │ │ │担保 │ │ │ │公司 │工综合体有│ │ │ │ │ │ │ │ │ │限责任公司│ │ │ │ │ │ │ │ └─────┴─────┴─────┴────┴─────┴─────┴────┴───┴───┘ 【8.重大事项】 ──────┬────────────────────────────────── 2024-03-25│其他事项 ──────┴────────────────────────────────── 每股分配比例:2023年年度末期A股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2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股权登记日2024年7月15日(星期一)当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 如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截至2023年 12月31日,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石化”或“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 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07878483802.37元。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司2023 年年度末期拟以实施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即2024年7月15日(星期一)(简称“股权登记日” )当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进行利润分配。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股权登记日当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2元(含税) 。若根据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的总股本119349251646股计算,2023年年度末期公司合计拟 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3869850329.20元(含税)。加上2023年中期已派发现金股息每股人民币 0.145元(含税),全年股利每股人民币0.345元(含税),前述现金股利对应的现金分红的比 例(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合并报表口径)为68.22%。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公司采 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应视同现金分红,纳入该年度现金分 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2023年度回购A股股份及H股股份支付的总金额分别为人民币81600926 9元及港币1646392242元(均不含交易费用),据此,公司2023年度全年现金分红的比例(包 括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金额,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合并报表口径)为72.1%。 如股权登记日前,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 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 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2024-03-25│其他事项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毕马威会计师 事务所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机构信息 1.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毕马威华振”)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 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2座办公楼8层,总部位于北京。前身为1992年8月18日在北京成立 的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经财政部批准,于2012年7月5日转制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毕马威华振的首席合伙人为邹俊,中国国籍,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于2023年12月31 日,毕马威华振有合伙人234人,注册会计师1121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 册会计师超过260人。 毕马威华振2022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超过人民币4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 币39亿元(包括境内法定证券服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9亿元,其他证券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1 0亿元,证券服务业务收入共计超过人民币19亿元)。毕马威华振2022年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审 计客户家数为80家,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4.9亿元。所服务的上市公司主 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 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房地产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 售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以及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毕马威 华振2022年提供审计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石化”或“ 公司”)属于同行业的客户共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毕马威华振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 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近三年毕马威华振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事项 为:2023年审结债券相关民事诉讼案件,终审判决毕马威华振按2%-3%比例承担赔偿责任(约 人民币270万元),案款已履行完毕。 (3)诚信记录 毕马威华振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 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曾受到一次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涉及四名从业人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行政监管措施并非行政处罚,不影响毕 马威华振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2.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 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简称“毕马威香港”)为一所根据中国香港法律设立的合伙制事务 所,由其合伙人全资拥有。毕马威香港自1945年起在中国香港提供审计、税务和咨询等专业服 务,为众多中国香港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包括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毕马威香港 自成立起即是与毕马威国际相关联的独立成员所全球性组织中的成员。 自2019年起,毕马威香港根据中国香港《会计及财务汇报局条例》注册为公众利益实体核 数师。此外,毕马威香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批准取得在中国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许可 证,并是在USPCAOB(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和JapaneseFinancialServicesAgency( 日本金融厅)注册从事相关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于2023年12月,毕马威香港的从业人员 总数超过2000人。毕马威香港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每年购买职业保险。 中国香港相关监管机构每年对毕马威香港进行独立检查。最近三年的执业质量检查并未发 现任何对毕马威香港的审计业务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承做中国石化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 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基本信息如下: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杨洁,2008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杨洁1998年开始 在毕马威华振执业,199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开始为中国石化提供审计服务。杨 洁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7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何曙,2006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何曙2004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 执业,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开始为中国石化提供审计服务。何曙近三年签署 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份。 国际准则签字注册会计师:何应文,1995年取得中国香港注册会计师资格。何应文1991年 开始在毕马威香港执业,199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开始为中国石化提供审计服务 。何应文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8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邹俊,2003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邹俊1993年开始在毕马威 华振执业,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年开始为中国石化提供审计服务。邹俊近三年 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1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 事处罚、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及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或证券交易所 、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3.独立性 毕马威华振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按照职业道德守则的规 定保持了独立性。 4.审计收费 毕马威华振和毕马威香港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 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 定。中国石化2023年度向毕马威华振和毕马威香港支付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3986.2万元(含内 控审计费)。在公司2024年度审计范围不发生较大变化的情况下,预计2024年度审计费用较20 23年度应无重大变化。有关2024年度的审计费用将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最 终确定。 ──────┬────────────────────────────────── 2024-03-25│其他事项 ──────┴──────────────────────────────────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石化”或“公司”)于2024年3月22日召开第八 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本次计提减 值准备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为客观反映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并基 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所属资产进行了详细的清查、盘点,并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了减 值测试。经测试,2023年度公司计提减值准备合计人民币96.19亿元。 ──────┬────────────────────────────────── 2024-03-20│增发发行 ──────┴────────────────────────────────── 中国石化向中国石化集团发行2390438247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 币11999999999.94元。相关募集资金已于2024年3月12日汇入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发行的新增股份已于2024年3月1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 毕股份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将于限售期届满后的次一交易日起在上交所主板上市流通交易( 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新增股份自本次发行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发行的股票均由中国石化集团以现金认购,不涉及资产过户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可以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 化。 一、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2023年3月24日,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发行人”或“中国石化 ”)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石化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 票条件的议案》《关于中国石化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中国石化2023年度向 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关于中国石化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 交易事项的议案》等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简称“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 2023年4月4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国石化集团”) 出具的《关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批复》,中国石化集团同 意本次发行。 2023年5月30日,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石化符合向特定 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中国石化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中国石 化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 案。 2023年12月15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简称“上交所”)出具《关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意见的通知》,本次发行获得上交所审核通过。 2024年1月19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同意中国 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10号),同意 发行人本次发行的注册申请。 (二)本次发行情况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内资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2、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23年3月27日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的交易均价(计算结果向上 取整至小数点后两位)。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 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 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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