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0036 招商银行 更新日期:2026-07-2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02-03-27│ 7.30│ 107.43亿│
├───────────┼───────────┼───────────┼───────────┤
│可转债 │ 2004-11-10│ 100.00│ 64.35亿│
├───────────┼───────────┼───────────┼───────────┤
│配股 │ 2010-03-05│ 8.85│ 176.81亿│
├───────────┼───────────┼───────────┼───────────┤
│配股 │ 2013-08-28│ 9.29│ 274.43亿│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16-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永隆银行有限公司 │3208193.70│ ---│ 100.00│3031385.80│ 143408.40│ 人民币│
├─────────┼─────┼─────┼─────┼─────┼──────┼──────┤
│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 600000.00│ ---│ 100.00│ 600000.00│ 89816.60│ 人民币│
│司 │ │ │ │ │ │ │
├─────────┼─────┼─────┼─────┼─────┼──────┼──────┤
│招银国际金融控股有│ 348758.50│ ---│ 100.00│ 348758.50│ 10330.20│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
│招联消费金融有限公│ 100000.00│ ---│ 50.00│ 108158.50│ 6191.50│ 人民币│
│司 │ │ │ │ │ │ │
├─────────┼─────┼─────┼─────┼─────┼──────┼──────┤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 70819.30│ ---│ 55.00│ 88227.40│ 17379.90│ 人民币│
│司 │ │ │ │ │ │ │
├─────────┼─────┼─────┼─────┼─────┼──────┼──────┤
│招商信诺人寿保险有│ 64644.30│ ---│ 50.00│ 141625.80│ 8572.60│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
│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 30667.10│ ---│ 10.00│ 34570.80│ 12060.00│ 人民币│
│司 │ │ │ │ │ │ │
├─────────┼─────┼─────┼─────┼─────┼──────┼──────┤
│中国工商银行 │ 29177.28│ ---│ ---│ 30486.28│ -690.31│ 人民币│
├─────────┼─────┼─────┼─────┼─────┼──────┼──────┤
│交通银行 │ 22546.08│ ---│ ---│ 22627.64│ -396.55│ 人民币│
├─────────┼─────┼─────┼─────┼─────┼──────┼──────┤
│烟台市商业银行股份│ 18962.00│ ---│ 3.77│ 14970.00│ ---│ 人民币│
│有限公司 │ │ │ │ │ │ │
├─────────┼─────┼─────┼─────┼─────┼──────┼──────┤
│中国建设银行 │ 16578.00│ ---│ ---│ 16659.56│ -43.77│ 人民币│
├─────────┼─────┼─────┼─────┼─────┼──────┼──────┤
│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 15500.00│ ---│ 3.75│ 15500.00│ 650.00│ 人民币│
│司 │ │ │ │ │ │ │
├─────────┼─────┼─────┼─────┼─────┼──────┼──────┤
│华能香港资本有限公│ 6631.20│ ---│ ---│ 6872.58│ 241.38│ 人民币│
│司 │ │ │ │ │ │ │
├─────────┼─────┼─────┼─────┼─────┼──────┼──────┤
│香港人寿保险有限公│ 5982.69│ ---│ 16.67│ 11056.35│ 768.35│ 人民币│
│司 │ │ │ │ │ │ │
├─────────┼─────┼─────┼─────┼─────┼──────┼──────┤
│联丰亨人寿保险有限│ 2967.12│ ---│ 6.00│ 2967.12│ ---│ 人民币│
│公司 │ │ │ │ │ │ │
├─────────┼─────┼─────┼─────┼─────┼──────┼──────┤
│银和再保险有限公司│ 1794.81│ ---│ 21.00│ 6726.08│ 91.54│ 人民币│
├─────────┼─────┼─────┼─────┼─────┼──────┼──────┤
│银联控股有限公司 │ 1709.34│ ---│ 13.33│ 6730.53│ 650.49│ 人民币│
├─────────┼─────┼─────┼─────┼─────┼──────┼──────┤
│易办事(香港)有限│ 717.92│ ---│ 2.10│ 717.92│ 106.83│ 人民币│
│公司 │ │ │ │ │ │ │
├─────────┼─────┼─────┼─────┼─────┼──────┼──────┤
│德和保险顾问有限公│ 343.83│ ---│ 8.70│ 961.85│ ---│ 人民币│
│司 │ │ │ │ │ │ │
├─────────┼─────┼─────┼─────┼─────┼──────┼──────┤
│I-Tech Solutions L│ 256.40│ ---│ 50.00│ 256.40│ 221.02│ 人民币│
│imited │ │ │ │ │ │ │
├─────────┼─────┼─────┼─────┼─────┼──────┼──────┤
│银联通宝有限公司 │ 170.93│ ---│ 20.00│ 705.02│ 38.20│ 人民币│
├─────────┼─────┼─────┼─────┼─────┼──────┼──────┤
│专业责任保险代理有│ 69.23│ ---│ 27.00│ 242.64│ 27.61│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
│中人保险经纪有限公│ 48.72│ ---│ 3.00│ ---│ ---│ 人民币│
│司 │ │ │ │ │ │ │
├─────────┼─────┼─────┼─────┼─────┼──────┼──────┤
│香港贵金属交易所有│ 11.62│ ---│ 0.35│ 11.62│ ---│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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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暂无数据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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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5-29 │
├──────┼────────────────────────────────────────┤
│关联方 │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银行授信 │
├──────┼────────────────┴──────┴────────────────┤
│交易详情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
│ │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
│ │ 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 │司(简称本公司)制定的《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和《招商银行股份有│
│ │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本公司给予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简称招银│
│ │金租)人民币920亿元的同业授信额度占本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末法人口径资本净额1%以上 │
│ │,上述授信额度需由董事会关联交易管理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
│ │后,提交董事会批准,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 │ 2026年5月20日,本公司召开第十三届董事会关联交易管理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第 │
│ │四次会议,全体委员审议并同意将《关于与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董│
│ │事会审议。 │
│ │ 2026年5月20日,本公司召开第十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全体独立董事 │
│ │审议并同意将《关于与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
│ │ 2026年5月28日,本公司召开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应参会董事13人,实 │
│ │际参会董事1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
│ │程》等有关规定。关联董事钟德胜回避表决,本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12票同│
│ │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
│ │: │
│ │ (1)给予招银金租同业授信额度人民币920亿元,授信期限2年。 │
│ │ (2)本笔同业授信额度为并表授信额度,包括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招银国际金融控 │
│ │股有限公司、招商永隆银行有限公司、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招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等公│
│ │司)给予招银金租的授信额度。 │
│ │ (3)对招银金租的同业授信额度提用按照本公司授信审批意见执行,不得违反公允性 │
│ │原则。 │
│ │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
│ │ 2024年6月14日,本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同意给予招银金租同业授 │
│ │信额度人民币920亿元,授信期限2年。截至2026年4月30日,根据实际经营需要,该笔授信 │
│ │额度已使用折人民币498.56亿元。 │
│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
│ │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
│ │ 本公司持有招银金租100%股权,招银金租构成本公司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监管口径的│
│ │关联方。 │
│ │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
│ │ 招银金租是国务院批准试点设立的首批5家银行系金融租赁公司之一,成立于2008年3月│
│ │28日,是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法定代表人雷财华,其经营总部和注册地均为上海市,注册资│
│ │本人民币180亿元,经营范围包括:融资租赁业务(含融资租赁业务项下的一般进出口贸易 │
│ │);转让和受让融资租赁资产;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业务;接受承租人的租赁保证金;同业│
│ │拆借;向金融机构借款;境外借款;租赁物变卖及处理业务;经济咨询;在境内保税地区设│
│ │立项目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为控股子公司、项目公司对外融资提供担保;租赁资产证券│
│ │化业务;基础类衍生产品交易(仅限于远期类、期权类、掉期类等三类基础类衍生产品交易│
│ │)等业务。 │
│ │ 截至2025年末,招银金租总资产人民币3252.98亿元,总负债人民币2842.16亿元,净资│
│ │产人民币410.82亿元;2025年,招银金租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218.29亿元,净利润人民币44│
│ │.07亿元。 │
│ │ 截至2026年3月末,招银金租总资产人民币3347.73亿元,总负债人民币2930.41亿元, │
│ │净资产人民币417.32亿元;2026年1季度,招银金租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51.95亿元,净利润│
│ │人民币7.91亿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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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5-12-23 │
├──────┼────────────────────────────────────────┤
│关联方 │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第一大股东的控股股东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银行授信 │
├──────┼────────────────┴──────┴────────────────┤
│交易详情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
│ │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
│ │ 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 │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6号——商业银行信息│
│ │披露特别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
│ │司)制定的《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
│ │易管理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本公司给予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招商局集团)人民币│
│ │1650亿元的集团综合授信额度占本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末法人口径资本净额1%以上,其中给│
│ │予招商局集团纳入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规则下的本公司关联方的累计授信额度 │
│ │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0.5%以上但未达到5%,上述授信额度需由董事会关联交易管│
│ │理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后,提交董事会批准,无需提交股东会│
│ │审议。 │
│ │ 2025年12月11日,本公司召开第十三届董事会关联交易管理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第│
│ │二次会议,全体委员审议并同意将《关于与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关联交易项目的议案》提交│
│ │董事会审议。 │
│ │ 2025年12月11日,本公司召开第十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全体独立董事│
│ │审议并同意将《关于与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关联交易项目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
│ │ 2025年12月22日,本公司召开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应参会董事15人,实际│
│ │参会董事15人。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等有关规定。关联董事缪建民、石岱、邓仁杰、江朝阳、朱立伟回避表决,本公司第十三│
│ │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招商局集团有限公│
│ │司关联交易项目的议案》,同意: │
│ │ (1)给予招商局集团的集团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1650亿元(含2024年6月给予招商局集│
│ │团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1300亿元),授信期限3年。 │
│ │ (2)本笔集团综合授信额度为并表授信额度,包括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招银国际金 │
│ │融控股有限公司、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招商永隆银行有限公司、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招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等公司)给予招商局集团的集团综合授信额度。 │
│ │ (3)对招商局集团的集团综合授信额度提用按照本公司授信审批意见执行,不得违反 │
│ │公允性原则。 │
│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
│ │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
│ │ 截至本公告日期,招商局集团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比例为29.97%,是本公司第一大股东│
│ │的控股股东,向本公司派驻了董事缪建民、石岱、邓仁杰、江朝阳、朱立伟,因此招商局集│
│ │团构成本公司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口径的关联方。 │
│ │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
│ │ 招商局集团是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国资委)监管的国有重要骨干企业│
│ │之一,该公司前身轮船招商局创立于1872年中国晚清洋务运动时期。目前,招商局集团经营│
│ │总部设于香港,注册地为北京市,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69亿元,法定代表人为缪建民。经营 │
│ │范围包括:水陆客货运输及代理、水陆运输工具、设备的租赁及代理、港口及仓储业务的投│
│ │资和管理;海上救助、打捞、拖航;工业制造;船舶、海上石油钻探设备的建造、修理、检│
│ │验和销售;钻井平台、集装箱的修理、检验;水陆建筑工程及海上石油开发工程的承包、施│
│ │工及后勤服务;水陆交通运输设备及相关物资的采购、供应和销售;交通进出口业务;金融│
│ │、保险、信托、证券、期货行业的投资和管理;投资管理旅游、酒店、饮食业及相关的服务│
│ │业;房地产开发及物业管理、咨询业务;石油化工业务投资管理;交通基础设施投资及经营│
│ │;境外资产经营;开发和经营管理深圳蛇口工业区、福建漳州开发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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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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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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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2026年6月25日
(二)本次会议召开的地点:中国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五楼
会议室
(四)表决方式和本次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本公司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其中网络投
票仅适用于A股股东)。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香港联
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根据《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董事会半数以上董事推举,石岱董事主
持了本次会议并担任会议主席。
(五)本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等的列席情况
1.本公司在任董事13人,列席11人,缪建民非执行董事和邓仁杰非执行董事因其他公务未
列席本次会议。
2.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3.北京市君合(深圳)律师事务所、史密夫斐尔律师事务所、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等中介机构代表和董事会邀请的其他人士列席了本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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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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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近日在全国银行间
债券市场发行了“2026年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第二期)(债券通)”
(简称本期债券)。
本期债券于2026年6月11日簿记建档,并于2026年6月15日完成发行。
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人民币200亿元,前5年票面利率为1.99%,每5年调整一次,在第5年
及之后的每个付息日附发行人有条件赎回权。
本期债券募集的资金将依据适用法律和监管机构的批准,补充本公司的其他一级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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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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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6月25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股权登记日:2026年6月17日
会议方式:现场会议、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其中网络投票仅适用于A股股东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其
中网络投票仅适用于A股股东。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6月25日上午9点30分
召开地点:中国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五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6月25日
至2026年6月2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
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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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9│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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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简称本公司)制定的《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关联交易管理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本公司给予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简称招银金租)
人民币920亿元的同业授信额度占本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末法人口径资本净额1%以上,上述授
信额度需由董事会关联交易管理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后,提交董
事会批准,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026年5月20日,本公司召开第十三届董事会关联交易管理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第四
次会议,全体委员审议并同意将《关于与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董事会
审议。
2026年5月20日,本公司召开第十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全体独立董事审
议并同意将《关于与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6年5月28日,本公司召开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应参会董事13人,实际
参会董事1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关联董事钟德胜回避表决,本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12票同意、0
票反对和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
(1)给予招银金租同业授信额度人民币920亿元,授信期限2年。
(2)本笔同业授信额度为并表授信额度,包括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招银国际金融控股
有限公司、招商永隆银行有限公司、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招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等公司)
给予招银金租的授信额度。
(3)对招银金租的同业授信额度提用按照本公司授信审批意见执行,不得违反公允性原
则。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2024年6月14日,本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同意给予招银金租同业授信
额度人民币920亿元,授信期限2年。截至2026年4月30日,根据实际经营需要,该笔授信额度
已使用折人民币498.56亿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本公司持有招银金租100%股权,招银金租构成本公司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监管口径的关
联方。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招银金租是国务院批准试点设立的首批5家银行系金融租赁公司之一,成立于2008年3月28
日,是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法定代表人雷财华,其经营总部和注册地均为上海市,注册资本人
民币180亿元,经营范围包括:融资租赁业务(含融资租赁业务项下的一般进出口贸易);转
让和受让融资租赁资产;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业务;接受承租人的租赁保证金;同业拆借;向
金融机构借款;境外借款;租赁物变卖及处理业务;经济咨询;在境内保税地区设立项目公司
开展融资租赁业务;为控股子公司、项目公司对外融资提供担保;租赁资产证券化业务;基础
类衍生产品交易(仅限于远期类、期权类、掉期类等三类基础类衍生产品交易)等业务。
截至2025年末,招银金租总资产人民币3252.98亿元,总负债人民币2842.16亿元,净资产
人民币410.82亿元;2025年,招银金租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218.29亿元,净利润人民币44.07
亿元。
截至2026年3月末,招银金租总资产人民币3347.73亿元,总负债人民币2930.41亿元,净
资产人民币417.32亿元;2026年1季度,招银金租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51.95亿元,净利润人民
币7.91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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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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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离任的基本情况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或招商银行)董事会收到本公司执行董事、行长王良
先生的辞任函。王良先生因年龄原因,向本公司董事会提请辞去执行董事、董事会战略与可持
续发展委员会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行长、《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
》第3.05条项下的授权代表(简称授权代表)等职务。王良先生的辞任自2026年4月30日起生
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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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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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离任的基本情况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董事会收到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李朝鲜先生的辞
任函。李朝鲜先生因个人原因,向本公司董事会请辞独立非执行董事职务,一并辞去董事会关
联交易管理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委员的职务。李朝鲜先生的辞任自2026年4月28日起生效。
李朝鲜先生已确认与本公司董事会无不同意见,也无与其辞任有关的其他事项需要提请本
公司股东和债权人注意。
本公司董事会对李朝鲜先生在任职期间为本公司作出的贡献给予高度评价并致以衷心的感
谢。
二、董事离任对本公司的影响
李朝鲜先生的离任不会导致本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李朝鲜先生已按照本公司相
关管理规定做好工作交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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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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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于2017年12月非公开发行2.75亿股境内优先股(简
称本次优先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75亿元,优先股简称“招银优1”,优先股代码3600
28。
本公司已披露了日期为2026年4月9日的《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优先股全部赎回及摘
牌的公告》。本公司已于2026年4月15日向2026年4月1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
海分公司(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次优先股股东足额支付本次优先股票面金额及
2025年12月18日至2026年4月14日持有期间的股息,共计人民币278.22亿元,赎回本公司全部
已发行的本次优先股。
根据中登上海分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优先股已于2026年4月15日注销。本公司本次优先
股的赎回及摘牌已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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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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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近日在全国银行间
债券市场发行了“2026年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第一期)(债券通)”
(简称本期债券)。
本期债券于2026年4月10日簿记建档,并于2026年4月14日完成发行。
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人民币300亿元,前5年票面利率为2.05%,每5年调整一次,在第5年
及之后的每个付息日附发行人有条件赎回权。
本期债券募集的资金将依据适用法律和监管机构的批准,补充本公司的其他一级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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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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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股代码:360028
优先股简称:招银优1
后交易日:2026年4月13日(星期一)
赎回登记日:2026年4月14日(星期二)
停牌起始日:2026年4月14日(星期二)
赎回股份注销日:2026年4月15日(星期三)
赎回款发放日:2026年4月15日(星期三)
终止挂牌日:2026年4月15日(星期三)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于2017年12月非公开发行2.75亿股境内优先股(简
称本次优先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75亿元,优先股简称“招银优1”,优先股代码3600
28。有关本次优先股的赎回信息如下:一、本次优先股赎回履行的程序
本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2017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及2017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非公开发行境内优先股方案的议案》,本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招商银行境内优先股董事授权的议案》,同意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
授权相关董事共同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框架与原则下,全权办理宣派和支付全部优先股股息
、与赎回优先股相关的所有事宜等相关事宜。本公司相关董事已签署《关于全额赎回招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招银优1”境内优先股并派发相应股息的决定》,同意本公司在取得国家金融
监督管理总局批准后,按照本次优先股募集说明书约定的赎回价格全部赎回本次优先股并派发
相应股息。本公司已收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对本公司赎回本次优先股无异议的答复。
二、本次优先股赎回方案
(一)有关日期
最后交易日:2026年4月13日(星期一)
赎回登记日:2026年4月14日(星期二)
停牌起始日:2026年4月14日(星期二)
赎回股份注销日:2026年4月15日(星期三)
赎回款发放日:2026年4月15日(星期三)
终止挂牌日:2026年4月15日(星期三)
(二)赎回规模
本公司拟赎回本次优先股合计2.75亿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总金额人民币275亿元。
(三)赎回价格
本次优先股的赎回价格为本次优先股的票面金额加当期应计股息。应计股息的计算公式为
:IA=B×i×t/365
IA:指本公司宣告赎回的公告日的计息年度应计股息;
B:指优先股股东持有的将被赎回的优先股票面总金额;
i:指优先股当年股息率;
t:指计息天数,即2025年12月18日至2026年4月15日期间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
(四)赎回时间
2026年4月15日。
三、本次优先股停牌的提示
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拟申请2026年4月14日对本次优先股停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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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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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安永华明)
安永会计师事务所(简称安永香港)
(一)机构信息
1.国内会计师事务所:安永华明
(1)基本信息
安永华明于1992年9月成立,2012年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
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
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安永华明的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截至2025年末,
安永华明拥有合伙人249人,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逾1700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
的执业注册会计师逾1500人,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逾550
人。
安永华明2024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总收入人民币57.1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54.
57亿元(含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23.69亿元)。安永华明2024年度A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
计155家,收费总额人民币11.89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
售业,采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其中,安永华明2024年度A股金融业上
市公司审计客户有27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安永华明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
和全部分所。安永华明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
币2亿元。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
(3)诚信记录
安永华明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3次、自律监
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1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
监督管理措施4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行业惩戒1次和纪律处分0次;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个
人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各1次,不涉及审计项目的执业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
述事项不影响安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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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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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全年每股现金分红人民币2.016元(含税),扣除已派发的2025年度中期
现金股息后,本次每股现金分红人民币1.003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本公司普通股总股本为基数,具体股权登
记日期将在分红派息实施公告中明确。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待本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
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本行或招商银行)母公司报
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5919.19亿元。本公司董事会同意按照2025年度本公司经安永华
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中国会计准则合并报表口径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的
净利润人民币1438.74亿元的不低于30%的比例进行现金分红,具体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有关规定,按照经审计的本公司2025年度净利润人民币
1361.84亿元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人民币136.18亿元。
2.根据财政部《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照本公司承担风险和损失的
资产期末余额1.5%差额计提一般准备人民币76.88亿元。
3.根据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商业银行表外业务风险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风险准备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按照本公司
2025年度公募基金托管费收入的2.5%计提公募基金托管业务风险准备金人民币0.62亿元。
4.以届时实施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的A股与H股总股本为基数,向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派发
现金股息,全年每股现金分红2.016元(含税),扣除已派发的2025年度中期现金股息后,本
次每股现金分红1.003元(含税),以人民币计值和宣布,以人民币向A股股东支付,以港币或
人民币向H股股东支付。港币实际派发金额按照股东会召开日前一周(包括股东会当日)中国
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兑换港币平均基准汇率计算。其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
5.2025年度,本公司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普通股总股本25219845601股,以此计算合计全年派发现金
红利约人民币508.43亿元(含税),扣除已派发的2025年度中期现金股息后,本次拟派发现金
红利约人民币252.96亿元(含税)(因四舍五入,中期分红与本次分红合计数与全年分红总额
尾数略有差异)。2025年度本公司全年现金分红比例为35.34%(即现金分红占合并报表中归属
于本行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本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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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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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于2017年12月非公开发行2.75亿股境内优先股(简
称本次优先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75亿元,优先股简称“招银优1”,优先股代码3600
28。
本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2017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及2017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非公开发行境内优先股方案的议案》,本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招商银行境内优先股董事授权的议案》,同意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
授权相关董事共同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框架与原则下,全权办理宣派和支付全部优先股股息
、与赎回优先股相关的所有事宜等相关事宜。本公司执行董事、行长王良及非执行董事朱立伟
已签署《关于全额赎回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银优1”境内优先股并派发相应股息的决定
》,同意本公司在取得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后,按照本次优先股募集说明书约定的赎回
价格全部赎回本次优先股并派发相应股息。
本公司已收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对本公司赎回本次优先股无异议的答复。
本公司拟于2026年4月15日全额赎回本次优先股。
本公司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本次优先股发行文件的规定,向相关监管机构办理其他申请
手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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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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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所载2025年度主要财务数据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或本行)初步核
算的集团口径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数据以本公司最终披露的2025年度报告财务
数据为准,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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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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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离任的基本情况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董事会收到本公司非执行董事孙云飞先生的辞任函
。孙云飞先生因年龄原因,向本公司董事会请辞非执行董事、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
委员职务。孙云飞先生的辞任自2025年12月30日起生效。
孙云飞先生已确认与本公司董事会无不同意见,也无与其辞任有关的其他事项需要提请本
公司股东和债权人注意。
本公司董事会对孙云飞先生在任职期间为本公司作出的贡献给予高度评价并致以衷心的感
谢。
二、董事离任对本公司的影响
孙云飞先生的离任不会导致本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孙云飞先生已按照本公司相
关管理规定做好工作交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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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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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13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本
行或招商银行)普通股总股本为基数,A股现金红利发放日预计为2026年1月16日前后,有关详
情将在分红派息实施公告中进一步明确和公布。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本公司于2025年12月29日召开的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了《关于实施
2025年度中期利润分配的议案》,同意:
(一)根据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阅的本公司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
告,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法人口径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5742.04亿元,2025年半年
度合并口径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729.55亿元,据此按35%的比例计算本次
中期利润分配现金分红金额。
(二)中期利润分配现金分红派发对象为截至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行全体A股股东及H
股股东。
(三)以股权登记日的A股与H股总股本为基数,向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息,每
股现金分红1.013元(含税),以人民币计值和宣布,以人民币向A股股东支付,以港币向H股
股东支付。港币实际派发金额按照董事会召开日(2025年12月29日)前一周(含董事会召开日
)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兑换港币平均基准汇率计算(即1港元兑人民币0.9056元)。H股
股东将获宣派股息为每股约1.118595港元(含税)。
(四)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普通股总股本25219845601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
金红利约人民币255.48亿元(含税),现金分红比例为35.02%(即现金分红占合并报表中归属
于本行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
本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已经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中期利润分配计划的议案》并同意
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批准的各项内容具体实施本次利润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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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3│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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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简称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6号——商业银行信息披露
特别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制
定的《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实
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本公司给予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招商局集团)人民币1650亿元的
集团综合授信额度占本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末法人口径资本净额1%以上,其中给予招商局集团
纳入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规则下的本公司关联方的累计授信额度占本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0.5%以上但未达到5%,上述授信额度需由董事会关联交易管理与消费者权益保
护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后,提交董事会批准,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025年12月11日,本公司召开第十三届董事会关联交易管理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第二
次会议,全体委员审议并同意将《关于与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关联交易项目的议案》提交董事
会审议。
2025年12月11日,本公司召开第十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全体独立董事审
议并同意将《关于与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关联交易项目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5年12月22日,本公司召开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应参会董事15人,实际参
会董事15人。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关联董事缪建民、石岱、邓仁杰、江朝阳、朱立伟回避表决,本公司第十三届董事
会第九次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关联交
易项目的议案》,同意:
(1)给予招商局集团的集团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1650亿元(含2024年6月给予招商局集团
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1300亿元),授信期限3年。
(2)本笔集团综合授信额度为并表授信额度,包括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招银国际金融
控股有限公司、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招商永隆银行有限公司、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招
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等公司)给予招商局集团的集团综合授信额度。
(3)对招商局集团的集团综合授信额度提用按照本公司授信审批意见执行,不得违反公
允性原则。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截至本公告日期,招商局集团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比例为29.97%,是本公司第一大股东的
控股股东,向本公司派驻了董事缪建民、石岱、邓仁杰、江朝阳、朱立伟,因此招商局集团构
成本公司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口径的关联方。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招商局集团是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国资委)监管的国有重要骨干企业之
一,该公司前身轮船招商局创立于1872年中国晚清洋务运动时期。目前,招商局集团经营总部
设于香港,注册地为北京市,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69亿元,法定代表人为缪建民。经营范围包
括:水陆客货运输及代理、水陆运输工具、设备的租赁及代理、港口及仓储业务的投资和管理
;海上救助、打捞、拖航;工业制造;船舶、海上石油钻探设备的建造、修理、检验和销售;
钻井平台、集装箱的修理、检验;水陆建筑工程及海上石油开发工程的承包、施工及后勤服务
;水陆交通运输设备及相关物资的采购、供应和销售;交通进出口业务;金融、保险、信托、
证券、期货行业的投资和管理;投资管理旅游、酒店、饮食业及相关的服务业;房地产开发及
物业管理、咨询业务;石油化工业务投资管理;交通基础设施投资及经营;境外资产经营;开
发和经营管理深圳蛇口工业区、福建漳州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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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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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股代码:360028
优先股简称:招银优1
每股优先股派发现金股息人民币3.62元(含税)
最后交易日:2025年12月16日(星期二)
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17日(星期三)
除息日:2025年12月17日(星期三)
股息派发日:2025年12月18日(星期四)
一、境内优先股股息派发方案的审议情况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2017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
议及2017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非公开发行境内优先股方案的议
案》,本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招商银行境内优先股董事授权的议案》
,同意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相关董事共同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框架与原则下,全
权办理宣派和支付全部优先股股息等相关事宜。2025年12月1日,王良董事和朱立伟董事共同
签署《关于全额派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银优1”第八个计息年度股息的决定》,同意
本次境内优先股(优先股代码:360028,优先股简称:招银优1)股息派发方案。
二、境内优先股股息派发方案
1.派息金额:按照招银优1票面股息率3.62%计算,每股优先股派发现金股息人民币3.62元
(含税),合计派发人民币9.955亿元(含税)。
2.发放对象:截至2025年12月17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招银优1全体股东。
3.扣税情况:每股税前发放现金股息人民币3.62元。根据国家税法的有关规定:
(1)持有招银优1的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居民企业股东(含机构
投资者),其现金股息所得税由其自行缴纳,本公司向其每股优先股实际派发现金股息人民币
3.62元。
(2)其他招银优1股东现金股息所得税的缴纳,根据相关规定执行。若派息前相关税法规
定变动,以最新规定为准。
三、境内优先股派息具体实施日期
1.最后交易日:2025年12月16日(星期二)
2.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17日(星期三)
3.除息日:2025年12月17日(星期三)
4.股息发放日:2025年12月18日(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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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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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述批复,本公司筹建的招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获准开业,本公司将按照有关规
定和程序前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工商注册登记手续,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所有工
作准备就绪后依照有关规定完成招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的开业工作。
招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0亿元,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设立招银
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后,本公司将通过专业化开展市场化债转股业务,深化产融协同与集团
协同,服务实体经济;同时积极开展股权投资试点业务,赋能科技创新,进一步提升本公司综
合化经营能力,全面推动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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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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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席风险官离任的基本情况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董事会收到本公司首席风险官钟德胜先生的辞任函
。钟德胜先生因工作原因,向本公司董事会提请辞去首席风险官职务。钟德胜先生的上述辞任
自2025年10月31日起生效,具体情况如下:钟德胜先生已确认与本公司董事会无不同意见,也
无与其辞任首席风险官有关的其他事项需要提请本公司股东和债权人注意。
本公司董事会对钟德胜先生在担任首席风险官期间为本公司作出的贡献给予高度评价并致
以衷心的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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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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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或招商银行)于2025年9月3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第十二届监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通知,于10月29日以书面传签方式召开会议。会议应表决监事
6名,实际表决监事6名,总有效表决票为6票。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并出具如下意见:
(一)本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招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和本公司相关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
(二)本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证券交易
所的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反映本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
(三)截至本意见出具前,未发现参与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
规定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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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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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或招商银行)于2025年7月2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第十二届监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通知,于8月29日在深圳蛇口培训中心召开会议。会议由杨盛
监事主持,应参会监事6名,实际参会监事6名,总有效表决票为6票。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25年中期行长工作报告》。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本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并出具如下意见:
(一)本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招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和本公司相关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
(二)本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真实、准确、完整反映本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
(三)截至本意见出具前,未发现参与2025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
定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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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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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应表决监事6名,实际表决监事6名,总有效表决票为6票。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反洗钱与制裁合规政策(第三版)》。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第七版)》。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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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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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离任的基本情况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董事会收到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田宏启先生的辞
任函。田宏启先生因担任独立非执行董事职务已满六年,向本公司董事会请辞独立非执行董事
职务,一并辞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关联交易管理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委
员的职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田宏启先生的辞
任将自本公司股东大会选举新任独立非执行董事,并于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新任独立非
执行董事任职资格以填补其空缺后生效。在此之前,田宏启先生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招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继续履行独立非执行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责。
田宏启先生已确认与本公司董事会无不同意见,也无与其辞任有关的其他事项需要提请本
公司股东和债权人注意。
本公司董事会对田宏启先生在任职期间为本公司作出的贡献给予高度评价并致以衷心的感
谢。
二、董事离任对本公司的影响
田宏启先生的离任不会导致本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田宏启先生将按照本公司相
关管理规定做好工作交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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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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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副行长离任的基本情况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董事会收到本公司副行长王小青先生的辞任函。王
小青先生因工作原因,向本公司董事会提请辞去副行长职务。王小青先生的辞任自2025年8月4
日起生效。
王小青先生已确认与本公司董事会无不同意见,也无与其辞任有关的其他事项需要提请本
公司股东和债权人注意。
本公司董事会对王小青先生在任职期间为本公司作出的贡献给予高度评价并致以衷心的感
谢。
二、副行长离任对本公司的影响
王小青先生已按照本公司相关管理规定做好工作交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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