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0048 保利发展 更新日期:2025-01-1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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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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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高速A │ 29343.72│ ---│ ---│ 36594.33│ -413.04│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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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积余 │ 13340.90│ ---│ ---│ 4879.92│ 1125.84│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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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才股份 │ 983.33│ ---│ ---│ 600.92│ 123.19│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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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阳国际 │ 894.04│ ---│ ---│ 0.00│ 91.33│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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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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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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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保利中央公园 │ 10.00亿│ 4481.96万│ 10.18亿│ 101.84│ 3952.2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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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保利堂悦 │ 8.00亿│ 0.00│ 8.00亿│ 100.00│ 82.89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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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保利国际广场 │ 15.00亿│ 0.00│ 13.00亿│ 100.00│ 1717.5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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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保利西雅图 │ 8.00亿│ 0.00│ 8.00亿│ 100.00│ 1.77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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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保利海上五月花│ 13.00亿│ 0.00│ 9.08亿│ 100.00│ -460.51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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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保利西山林语 │ 12.00亿│ 0.00│ 10.05亿│ 83.75│ 1512.38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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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保利罗兰公馆 │ 6.00亿│ 0.00│ 4.86亿│ 81.00│ -460.02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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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保利西江林语 │ 10.00亿│ 0.00│ 10.00亿│ 100.00│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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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保利紫薇花语 │ 6.00亿│ 218.00万│ 4.57亿│ 83.12│ -287.69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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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保利玫瑰花语 │ 6.00亿│ 181.00万│ 3.07亿│ 87.66│ -233.63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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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保利叶语 │ 6.00亿│ 0.00│ 3.85亿│ 96.25│ 613.32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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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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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8-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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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国保利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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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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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重要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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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 │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中国保利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利集团”)拟以不超过10│
│ │亿元现金认购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可转债”)并与│
│ │公司签订了《关于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附条件生效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认购协议》│
│ │,保利集团系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因此保利集团认购本次可转债构成关联交易。该认购事项│
│ │已经公司2024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
│ │事刘平、陈关中、周东利、於骁冬、陈育文、张方斌在董事会审议该事项时回避表决。 │
│ │ 本次发行尚需取得国资有权监管单位批准、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
│ │以下简称“上交所”)审核通过并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 │)同意注册的批复后方可实施,相关事项的审批结果及审批时间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
│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 │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95亿元(含本数),具体发行规模由公司股东大│
│ │会授权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的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本次可转债的发行对象为│
│ │包括保利集团在内的不超过35名(含35名)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规定条件的特定对象,│
│ │特定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可转债。保利集团系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根据《上海证券交│
│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保利集团认购本次可转债构成关联交易。 │
│ │ 2024年8月16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
│ │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关联董事在董事会审议本次发行涉及关联交易相关议案时回避表决。│
│ │董事会召开前,公司独立董事已召开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发行涉及关联交易的相关议案│
│ │。本次发行尚需取得国资有权监管单位批准、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交所审核通过并取│
│ │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方可实施。与本次发行有利害关系的股东将在公司股东大会│
│ │审议相关议案时回避表决。 │
│ │ 公司已于2024年8月16日就本次发行事宜与保利集团签订了《关于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 │
│ │份有限公司附条件生效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认购协议》。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
│ │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保利集团及其他关联方之│
│ │间不存在未经披露的重大关联交易。 │
│ │ 二、关联方介绍 │
│ │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公司名称:中国保利集团有限公司 │
│ │ 成立时间:1993年2月9日 │
│ │ 法定代表人:刘化龙 │
│ │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00128855 │
│ │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1号28层 │
│ │ 注册资本:200000万元人民币 │
│ │ 经营范围:国有股权经营与管理;实业投资、资本运营、资产管理;受托管理;对集团│
│ │所属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实施组织、协调、管理;承办中外合资经营、合作生产;进出口业│
│ │务;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与以上业务相关的投资、咨询、技术服务、信息服务等│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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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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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信保(广州)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保利(横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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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企业、公司联营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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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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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情况 │
│ │ 1、交易情况概述 │
│ │ 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参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
│ │,将控股子公司信保(广州)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参股公司保利(横琴)资本管理有限│
│ │公司担任基金管理人的有限合伙企业及相关主体认定为公司关联方。相关有限合伙企业与公│
│ │司合作开发项目,相应发生的共同投资、向合作项目公司提供股东借款或对等调用富余资金│
│ │等业务,可能构成关联交易。 │
│ │ 2、2023年度关联交易审议及执行情况 │
│ │ 按照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与关联合伙企业及相关主体开展关联交│
│ │易的议案》,同意公司2023年度与关联合伙企业及相关主体发生共同投资等关联交易金额不│
│ │超过420亿元。 │
│ │ 3、2024年度关联交易审议情况 │
│ │ 2024年4月20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合伙企业及相 │
│ │关主体开展关联交易的议案》,结合经营需要,同意公司2024年度与关联合伙企业及相关主│
│ │体发生共同投资等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420亿元。因保利(横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与公司 │
│ │同受中国保利集团有限公司实质控制、公司部分董事兼任信保(广州)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
│ │司的董事,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刘平、陈关中、周东利、於骁冬、陈育文、张│
│ │方斌回避表决。相关关联交易尚须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 │
│ │ 二、主要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
│ │ 公司控股企业信保(广州)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联营企业保利(横琴)资本管理有│
│ │限公司均为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担任下属有限合伙企业的基金管理人,按照合伙协议等│
│ │履行投资管理等职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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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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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佛山南海祁禹置业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万科房地产有限公司、佛山市茂兴房地产开发有│
│ │限公司、佛山市南海区万扬房地产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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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合营企业、公司联营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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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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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情况 │
│ │ 1、交易情况概述 │
│ │ 因管理需要,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派部分高级管理│
│ │人员担任部分合作项目公司的董事或高管,部分合营联营企业因此成为公司关联方。在项目│
│ │开发过程中,公司对相关合营联营企业提供的担保、股东借款或对等调用富余资金等构成关│
│ │联交易。 │
│ │ 2、2023年度关联交易审议及执行情况 │
│ │ 按照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与公司高管兼任董事的关联合营联营企│
│ │业的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2023年度与关联合营联营企业开展担保及资金调用合计金│
│ │额不超过110亿元。 │
│ │ 3、2024年度关联交易审议情况 │
│ │ 2024年4月20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公司高管兼任董事 │
│ │的关联合营联营企业的关联交易的议案》,结合经营需要,预计2024年度与关联合营联营企│
│ │业开展担保及资金调用合计金额不超过110亿元。 │
│ │ 相关关联交易尚须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 │
│ │ 二、主要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
│ │ 主要关联方名称:佛山南海祁禹置业有限公司 │
│ │ 关联关系:合营企业 │
│ │ 主要关联方名称:佛山市顺德区万科房地产有限公司 │
│ │ 关联关系:合营企业 │
│ │ 主要关联方名称:佛山市茂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 关联关系:联营企业 │
│ │ 主要关联方名称:佛山市南海区万扬房地产有限公司 │
│ │ 关联关系:联营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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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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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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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公司《关于本公司获得房地产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9)披露以来,公司新增
加房地产项目6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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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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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1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
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4年9月5日召开2024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授权董事会
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
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
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及其他相关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
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2024年第11次临
时董事会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方案(修订稿)的议案》,同意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中的发行对象进行
调整,调整后,中国保利集团有限公司不再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内容如
下:
1、债券利率
本次修订前:
“本次可转债的票面利率采用竞价方式确定,具体票面利率确定方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
权公司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的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国家政策、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况与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保利集团不参与本次发行的竞价过程,但承诺接受其他发行对象申购竞价结果,并与其他
发行对象以相同价格与相同利率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本次修订后:
“本次可转债的票面利率采用竞价方式确定,具体票面利率确定方式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
公司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的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国家政策、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
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2、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本次修订前:
“本次可转债的具体发行方式将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与保荐
机构(主承销商)根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协商确定。本次可转债发行对象为包括中国保利
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利集团”)在内的不超过35名(含35名)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条件的特定对象。其中,保利集团拟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向特定
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
除保利集团以外的其他发行对象范围为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
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信托公司、财务公司、合格境外机
构投资者以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机构投资者。其中,证券投资
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两只
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若发
行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对发行对象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除保利集团外的其他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后,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在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与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竞价方式确定。
本次可转债的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并以相同价格与相同利率认购本次发行的可转债。”
本次修订后:
“本次可转债的具体发行方式将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与保荐
机构(主承销商)根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协商确定。本次可转债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
含35名)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条件的特定对象。
本次可转债的发行对象范围为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证券
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信托公司、财务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以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机构投资者。其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
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产品
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若发行时法律
、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对发行对象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次可转债的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同意注册后,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在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与保荐机构(主承销
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竞价方式确定。
本次可转债的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并以相同价格与相同利率认购本次发行的可转债。”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根据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调整无需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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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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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持计划基本情况: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保利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利集团”)计
划自2023年12月12日起12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A股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人
民币2.5亿元,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
增持计划实施结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保利集团根据增持计划累计增持公司A股股份279
8.01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23%,累计增持金额26099.21万元,已超过增持计划金额区间
下限,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届满并已实施完毕。
公司近日收到实际控制人保利集团《关于增持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计划实
施期限届满暨增持计划完成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及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公司实际控制人保利集团计划自2023
年12月12日起12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A股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5
亿元,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具体内容详见《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
增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5)。
二、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截至2024年12月12日,保利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本公司股份共计2798.0
1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23%,累计增持金额26099.21万元,已超过增持计划金额区间下限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届满并已实施完毕。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保利集团直接持有公司股
份335087645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2.80%;与其全资子公司保利南方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控
股股东)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846962318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40.49%。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毕
后,保利集团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63067789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3.03%;与保利南方集团有限
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874942462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4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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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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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出具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4〕MTN1178
号),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获准注册中期票据,注册金额为
50亿元,注册额度自《接受注册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年内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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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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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公司《关于本公司获得房地产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3)披露以来,公司新增
加房地产项目6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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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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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
会出具的两份《接受注册通知书》,同意接受公司中期票据注册,注册额度自《接受注册通知
书》落款之日起2年内有效。
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及有关规定要求,在注册有效期内择机发行上述债务融资工具,并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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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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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
”)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天职国际自2020年担任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已连续为公司服务4年。综合考虑公
司发展需要、会计师事务所人员安排及工作计划等情况,公司拟将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
制审计机构变更为立信。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
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
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
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278人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2533人,从业人员总数1073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
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693人
2023年度业务总收入:50.01亿元
2023年度审计业务收入:35.16亿元
2023年度证券业务收入:17.65亿元
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691家
2023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8.32亿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3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
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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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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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出具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2〕CP179号
),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获准注册短期融资券,注册金额为
25亿元,注册额度自《接受注册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年内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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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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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出具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3〕MTN1157
号),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获准注册中期票据,注册金额为
50亿元,注册额度自《接受注册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年内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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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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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公司《关于本公司获得房地产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7)披露以来,公司新增
加房地产项目4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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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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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8日收到上海证券交
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沪市主板上市
公司发行证券申请的通知》(上证上审(再融资)[2024]231号)。上交所依据相关规定对公
司报送的沪市主板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的募集说明书及相关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该项申请
文件齐备,符合法定形式,决定予以受理并依法进行审核。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上交
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
情况,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理性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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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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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公司《关于本公司获得房地产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8)披露以来,公司新增
加房地产项目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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