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0059 古越龙山 更新日期:2025-04-0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3-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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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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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古越龙山创业投│ 3000.00│ ---│ 96.67│ ---│ -9.84│ 人民币│
│资基金合伙企业(有│ │ │ │ │ │ │
│限合伙)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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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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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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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酒产业园项目(一 │ 9.50亿│ 3.63亿│ 9.70亿│ 102.11│ ---│ ---│
│期)工程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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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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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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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部分产品包装及配方优化调整,为进一步提高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品牌力和竞争力,结合目前产品市场供需状况,经公司研究并审慎考虑后决定
,对公司部分重点产品的销售价格进行调整:彩包花雕(加饭)系列黄酒产品提价幅度为2%-5
%,清醇三年系列黄酒产品提价幅度为4%-8%,部分坛酒系列黄酒产品提价幅度为8%-9%,部分
五年陈系列黄酒产品提价幅度为5%-12%,部分青花醉产品提价幅度为2%-5%,女儿红桶装酒系
列黄酒产品提价幅度为3%-5%,女儿红老酒系列黄酒产品提价幅度为2%-5%。
新价格自2025年4月22日起按各产品调价通知执行。
本次上调部分重点产品销售价格有助于提升黄酒品类的市场价值认同,但对公司未来经营
业绩产生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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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8│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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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
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对
募投项目追加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36991.00万元对公司募投项目“黄
酒产业园项目(一期)工程”追加投资。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
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131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长江保荐”)采用代销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0301
8248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9.31元,共计募集资金95909.99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667.
28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95242.71万元,由主承销商长江保荐于2021年4月16日汇入本公司募集
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
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82.20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94960.51万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
报告》(天健验〔2021〕15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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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8│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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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召开第十届董
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利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
不超过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1年)、低风险的稳健型
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该类资金可以单笔或分笔进行单次或累计滚动购买不超过一年期的
稳健型理财产品。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
下,充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稳健型理财产品,以增加公司
投资收益。
2、投资额度
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在限定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投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1年)、低风险的稳健型理财产品。
4、资金来源
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阶段性的闲置自有资金。
自公司2024年董事会年度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董事会年度会议召开之日止。
6、实施方式
为提高资金投资效率,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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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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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
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调整为战略与ESG委
员会的议案》《关于补选第十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等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为提升公司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管理水平,增强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经
董事会慎重研究,决定将原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调整为“董事会战略
与ESG委员会”,在原有职责基础上增加ESG管理等职责,并将原《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调整为《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实施细则》,后续将对该实施细则进行修订。本次调整仅
就该委员会名称和职权进行调整,其组成及成员职位、任期等不变。
二、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公司董事会正常运行,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马川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附简历),本项议案
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以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如当选,任期与本届董事会成员一致。
公司提名委员会审议情况:召开十届三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
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形成书面意见如下
:
本次会议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以及选举的程序等进行了详细阐述和确认,程序规
范,符合《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章制度的
有关规定。经核查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马川先生的职业、学历和详细的工作经历,均不存在《公
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
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
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任职资格合法合规。被提名人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相关监督、协调、管
理能力,能够胜任相关职责的要求,其任职资格均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基于上述意见,同意董事会提名马川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
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就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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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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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0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
,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
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356915310.37元。经
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
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0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
本911542413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72923393.04元(含税)。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
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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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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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参与投资产业投资基金概述
为进一步深耕和传播绍兴黄酒的品牌文化,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23年1月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古越
龙山绍兴酒发展基金的议案》,与杭州大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头投资”)开展
合作,通过设立产业基金的方式,开展产业投资。基金规模3000万元,公司作为发起人,负责
向基金出资人民币2900万元,占基金规模96.6667%;大头投资作为基金管理人(GP),出资10
0万元,占基金规模3.3333%。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7日披露的《古越龙山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
共同成立投资基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3)。
2023年4月17日、5月19日,公司与大头投资签署了《杭州古越龙山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及《补充协议》。杭州古越龙山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于2023年3月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公司实缴出资500万元,大头投资实缴出资17.24万元,
于2023年5月25日获得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产品编码:SZY707。
详见公司于4月18日披露的临2023-015公告、5月24日披露的临2023-022公告、5月29日披露
的临2023-024公告。
公司于2025年1月2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参与投资设
立产业投资基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参与投资设立产业投资基金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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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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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10月31日
收到控股股东中国绍兴黄酒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酒集团”)通知函,黄酒集团拟通过
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A股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增持计划”)。本次增
持计划的实施期限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增持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不超过人
民币1.5亿元。
本次增持计划不设价格区间,黄酒集团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
实施增持计划。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目前尚无法预判的其他风险因素导致增
持计划的实施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2024年10月31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黄酒集团的通知函,计划自本公告之日起6个月
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中国绍兴黄酒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
2.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种类:公司无限售流通股A股。
3.增持主体已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本次增持前,黄酒集团持有公司股份334624117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36.71%。
4.前12个月内增持计划披露及实施情况:无。
5.前6个月内减持情况:无。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增持目的:基于对目前资本市场形势的认识及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坚定信心,切
实维护股东利益和增强投资者的信心。
2.增持金额:本次拟增持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
3.增持价格:本次增持不设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的二级市场波动情况,择机实
施增持计划。
4.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自本公告日起6个月内。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公司股票存
在停牌情形的,增持期限可予以顺延,届时将及时通知是否顺延实施。
5.增持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6.资金来源:增持资金为黄酒集团自有资金与专项贷款相结合的方式,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绍兴分行(简称“工商银行绍兴分行”)与黄酒集团于2024年10月31日签署了《上市
公司股东增持借款合同》。
7.相关承诺:增持主体承诺本次增持计划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
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增持主体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增持计
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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