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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维高新(600063)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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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600063 皖维高新 更新日期:2026-03-2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1997-05-12│ 6.15│ 2.92亿│ ├───────────┼───────────┼───────────┼───────────┤ │配股 │ 2000-05-30│ 6.50│ 1.11亿│ ├───────────┼───────────┼───────────┼───────────┤ │增发 │ 2007-07-17│ 13.00│ 2.32亿│ ├───────────┼───────────┼───────────┼───────────┤ │增发 │ 2011-03-04│ 9.16│ 8.89亿│ ├───────────┼───────────┼───────────┼───────────┤ │增发 │ 2015-03-25│ 2.15│ 2.70亿│ ├───────────┼───────────┼───────────┼───────────┤ │增发 │ 2015-03-30│ 5.84│ 1.20亿│ ├───────────┼───────────┼───────────┼───────────┤ │增发 │ 2017-04-18│ 4.65│ 12.79亿│ ├───────────┼───────────┼───────────┼───────────┤ │增发 │ 2022-08-17│ 4.22│ 7.95亿│ ├───────────┼───────────┼───────────┼───────────┤ │增发 │ 2022-08-29│ 4.42│ 1.87亿│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江苏皖维新材料有限│ 80000.00│ ---│ 80.00│ ---│ -62.27│ 人民币│ │公司 │ │ │ │ │ │ │ ├─────────┼─────┼─────┼─────┼─────┼──────┼──────┤ │安徽皖维兴业物资有│ 2800.00│ ---│ 100.00│ ---│ 216.16│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 │安徽皖维可降解膜材│ 2529.85│ ---│ 70.00│ ---│ 15.77│ 人民币│ │料有限公司 │ │ │ │ │ │ │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2-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补充流动资金 │ 1.94亿│ 1.94亿│ 1.94亿│ 100.00│ ---│ ---│ └─────────┴──────┴─────┴─────┴─────┴─────┴──────┘ 【4.股权转让】 ┌──────┬────────────────┬──────┬────────────────┐ │公告日期 │2026-01-30 │转让比例(%) │15.00 │ ├──────┼────────────────┼──────┼────────────────┤ │交易金额(元)│0.0000 │转让价格(元)│0.00 │ ├──────┼────────────────┼──────┼────────────────┤ │转让股数(股)│3.10亿 │转让进度 │进展中 │ ├──────┼────────────────┴──────┴────────────────┤ │转让方 │安徽皖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受让方 │安徽省国有资本运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安徽省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 └──────┴────────────────────────────────────────┘ 【5.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 │2025-12-31 │交易金额(元)│2529.85万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安徽皖维可降解膜材料有限公司70% │标的类型 │股权 │ │ │股权 │ │ │ ├──────┼────────────────┴──────┴────────────────┤ │买方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 │安徽皖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交易概述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协议受让控股股东安徽皖维集团有│ │ │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皖维集团”)持有的安徽皖维可降解膜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可降解膜材料公司”)70%股权,依据经评估的市场价值定价为基础,结合评估基准日后皖 │ │ │维集团向可降解膜材料公司的实缴出资1532万元,交易双方协商一致,确定本次交易对价为│ │ │人民币2529.85万元。 │ └──────┴────────────────────────────────────────┘ 【6.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6-03-12 │ ├──────┼────────────────────────────────────────┤ │关联方 │安徽皖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关联关系 │控股股东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重要合同 │ ├──────┼────────────────┴──────┴────────────────┤ │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1、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 │ │ │下简称“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本次发行对象为安徽皖维集团有限责任│ │ │公司(以下简称“皖维集团”),系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 │等相关规定,皖维集团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 │ │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 2、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就 │ │ │本次发行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回避表决,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尚需获得国家出资企业(皖维集团│ │ │)的审批同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 │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予以注册后方可实施 │ │ │ 3、2026年3月10日,公司与皖维集团签署《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与安徽皖维│ │ │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以下简称“《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 │ │议》”) │ │ │ 本次发行的详细方案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 │ │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及相关公告 │ │ │ 二、关联关系及关联方介绍 │ │ │ (一)关联关系 │ │ │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皖维集团系公司的控股股东,直接持有公司33.24%的股权,皖维集│ │ │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直接或者间接控制上市公司的法人(或 │ │ │者其他组织)之关联关系的认定,系公司关联法人 │ │ │ (三)股权控制关系 │ │ │ 1、皖维集团股权结构截至本公告出具日,皖维集团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的 │ │ │股权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 │ │ 安徽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徽省国资委”)根据安徽省人│ │ │民政府的授权对本级出资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 │ │ 2、皖维集团重组事项进展 │ │ │ 2025年8月30日,皖维高新接到控股股东皖维集团通知,皖维集团拟与其他省属企业集 │ │ │团筹划重组事项。具体内容详见皖维高新于2025年9月1日披露的《关于间接控股股东拟发生│ │ │变更的提示性公告》(临2025-050)。2025年11月20日,皖维高新接到控股股东皖维集团通│ │ │知,本次收购工作拟通过对皖维集团增资、皖维集团及皖维高新部分股权无偿划转的方式进│ │ │行。重组完成后,皖维集团股权结构将变更为安徽海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海螺│ │ │集团”)控股,安徽省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投资集团”)、安徽省国有资│ │ │本运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国控集团”)参股;省投资集团、省国控集团将持│ │ │有皖维高新一定比例的股份,皖维集团持有皖维高新的股份相应发生变动,但仍为公司控股│ │ │股东;海螺集团将成为皖维高新间接控股股东,但不会导致皖维高新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 │具体内容详见皖维高新于2025年11月21日披露的《关于间接控股股东拟发生变更的进展公告│ │ │》(临2025-069)。2026年1月12日,皖维高新接到控股股东皖维集团通知,本次收购相关 │ │ │事项已经获得安徽省人民政府同意。具体内容详见皖维高新于2026年1月13日披露的《关于 │ │ │间接控股股东拟发生变更的进展公告》(临2026-001)。 │ │ │ 2026年1月29日,本次收购的相关方分别签署《安徽皖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之增资重组 │ │ │协议》《关于安徽皖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无偿划转协议》《关于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 │ │有限公司之国有股份无偿划转协议》。具体内容详见皖维高新于2026年1月30日披露的《关 │ │ │于间接控股股东拟发生变更的进展暨控股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临2026-002)等公│ │ │告内容。 │ │ │ 根据公司于2026年2月6日发布的《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等公告│ │ │,海螺集团拟通过现金增资499,782.05万元的方式持有皖维集团60%的股权,间接控制皖维 │ │ │高新18.24%的股份;省投资集团、省国控集团拟通过无偿划转方式分别取得皖维集团各20% │ │ │的股权、皖维高新各7.50%的股份。省投资集团、省国控集团与海螺集团构成一致行动人, │ │ │从而海螺集团合计拥有皖维高新33.24%的表决权股份。重组前后,皖维高新的控股股东为皖│ │ │维集团,实际控制人为安徽省国资委,未发生变更。 │ │ │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上述股权变更尚需完成经营者集中审查、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合规审│ │ │查确认以及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股份过户登记手续等事项 │ │ │ (四)关联方主营业务情况 │ │ │ 皖维集团是安徽省内重要的化工、化纤、建材、新材料联合制造企业,产地分布于安徽│ │ │、广西、内蒙古、山东等地,其控制的核心子公司皖维高新主营业务为聚乙烯醇(PVA)及 │ │ │其衍生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 │ │ (六)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 │ │ 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zhixing/)、国家企业信用│ │ │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 │ │china.gov.cn/)等网站,皖维集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 └──────┴────────────────────────────────────────┘ ┌──────┬────────────────────────────────────────┐ │公告日期 │2025-12-31 │ ├──────┼────────────────────────────────────────┤ │关联方 │安徽皖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的控股股东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收购兼并 │ ├──────┼────────────────┴──────┴────────────────┤ │交易详情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协议受让控股股东安徽皖维集团有│ │ │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皖维集团”)持有的安徽皖维可降解膜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可降解膜材料公司”)70%股权,依据经评估的市场价值定价为基础,结合评估基准日后皖 │ │ │维集团向可降解膜材料公司的实缴出资1,532万元,交易双方协商一致,确定本次交易对价 │ │ │为人民币2,529.85万元 │ │ │ 安徽皖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是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公司33.24%的股份。根据《上海证│ │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九届十七次董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 │ │议通过,其中关联董事吴福胜、毛献伟、向学毅回避表决,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 │ │议 │ │ │ 截至本次交易,过去12个月内,除日常关联交易外,本公司未与皖维集团及其他关联方│ │ │发生过类似交易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 │ │ 1、本次交易概况 │ │ │ 2024年1月15日,公司召开九届一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新建2万吨/年 │ │ │生物质聚乙烯醇水溶膜生产线项目的议案》,决定投资建设年产2万吨生物质PVA水溶膜生产│ │ │线,项目采用分期建设,其中一期新建1万吨/年产能。截至目前,一期项目已进入试生产阶│ │ │段。 │ │ │ 可降解膜材料公司注册资本为3500万元,其中皖维集团以2450万元现金认缴出资,占注│ │ │册资本70%的比例;枣庄赛优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评估值617万元的设备认缴出资,占注册│ │ │资本17.63%的比例;自然人顾思阳以433万元现金认缴出资,占注册资本12.37%的比例。公 │ │ │司拟受让皖维集团持有的可降解膜材料公司 70%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资产”)。 │ │ │ 本次收购是公司加速PVA水溶膜业务落地、抢占市场先机的最优选择,具体表现在: │ │ │ (1)行业技术壁垒高,自主突破难度较大。国内PVA水溶膜产业虽有一定发展基础,但在│ │ │高分子材料改性、成膜工艺优化及降解性能精准控制等核心技术领域,与国际先进水平仍存│ │ │在显著差距。考虑到PVA水溶膜技术开发难度较大,公司若独立攻关更高性能的水溶膜产品 │ │ │,可能面临技术瓶颈,需投入大量资金和优质资源,且短期内难以取得突破性进展。 │ │ │ (2)可降解膜材料公司技术成熟,快速补齐业务短板。为加速PVA水溶膜产业布局,发挥│ │ │控股股东战略支撑作用,皖维集团于2025年6月联合枣庄赛优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实控 │ │ │人顾思阳,共同出资组建可降解膜材料公司。该公司聚焦PVA水溶膜核心技术研发与产品迭 │ │ │代,同步与皖维高新协同开展改性PVA树脂技术开发,目前已熟练掌握熔融挤出造粒、吹膜 │ │ │及溶液流延成膜等关键工艺,成功开发多款适配终端需求的改性PVA树脂原料,实现薄膜厚 │ │ │度、水溶温度可控等核心技术突破,可直接弥补公司在高端水溶膜产品研发与规模化生产上│ │ │的核心短板。 │ │ │ (3)可降解膜材料公司市场成型,降低拓展成本与风险。可降解膜材料公司的PVA水溶薄│ │ │膜产品兼具优良水溶性、可生物降解性与阻隔性,已广泛应用于日化、农业、医疗等核心领│ │ │域,成功开发立白、纳爱斯、乐居等头部客户,产品远销海内外市场,“皖维”品牌在可降│ │ │解膜领域的知名度与客户认可度已初步建立。收购完成后,公司可直接借助现有客户资源与│ │ │销售渠道快速实现产能释放与效益转化,降低市场拓展的时间成本与经营风险。 │ │ │ (4)产业链协同效应显著,优化内部资源配置。可降解膜材料公司经营稳健、产品供不 │ │ │应求,预计其向皖维高新采购改性PVA树脂原料的规模将逐月增加。通过本次收购,一方面 │ │ │可减少关联交易、避免同业竞争,提升资源配置效率;另一方面能完善“PVA原料—改性材 │ │ │料—终端制品”全产业链闭环布局,形成从上游原料到下游终端的一体化竞争优势,加速生│ │ │物基材料产业化进程,强化业务集中管控能力。 │ │ │ (5)契合政策战略导向,筑牢长期发展根基。本次收购高度契合国家“双碳”战略及环 │ │ │保产业政策导向,顺应可降解材料替代传统塑料的市场趋势。从长期来看,随着环保政策收│ │ │紧与市场需求持续释放,可降解膜材料公司将成为公司稳定的利润增长点,进一步提升公司│ │ │整体盈利能力、抗风险能力与行业话语权,为公司长远战略规划提供坚实支撑。 │ │ │ 本次交易价格以评估基准日的评估值为定价依据,为确保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经双方友│ │ │好协商,联合聘请安徽中联国信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联国信”)对标的资│ │ │产进行价值评估。中联国信以2025年8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经过必要的评估程序,出具了 │ │ │《资产评估报告》[皖中联国信评报字(2025)第292号],标的资产净资产账面价值为969.24 │ │ │万元,评估值为997.85万元,评估价值和账面价值相比增加 28.61 万元,增值率 2.95%。 │ │ │ 以该评估值为基础,结合评估基准日后皖维集团向可降解膜材料公司的实缴出资1,532 │ │ │万元,约定本次交易对价为2,529.85万元。公司于2025年12月30日与皖维集团签署了《股权│ │ │转让协议》。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19-06-30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安徽皖维高│内蒙古蒙维│ 2.22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未知 │未知 │ │新材料股份│科技有限责│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任公司 │ │ │ │ │ │ │ │ └─────┴─────┴─────┴────┴─────┴─────┴────┴───┴───┘ 【9.重大事项】 ──────┬────────────────────────────────── 2026-03-20│对外投资 ──────┴────────────────────────────────── 投资标的名称:20MW/80MWh用户侧储能系统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或“项目”)。 投资金额:本项目总投资8681.90万元。 相关风险提示:本次投资新项目可能会受到国家政策、法律法规、行业宏观环境等多方面 因素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 建议》,对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作出系统部署,提出“以碳达峰碳中和为牵引,协 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筑牢生态安全屏障,增强绿色发展动能”。安徽紧紧抓住国 家能源战略转型升级的有利时机,加快转变电力产业发展方式,推动能源电力绿色低碳、清洁 高效发展。在此背景下,开展储能电站建设,可有效提升工业园区电力系统调节能力,推进以 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构建,推动配套产业水平提升。 公司本次对外投资行为不属于关联交易,亦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行为。 ──────┬────────────────────────────────── 2026-03-20│吸收合并 ──────┴────────────────────────────────── 一、概述 安徽皖维皕盛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皖维皕盛)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主要从 事PVB中间膜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产品覆盖建筑级、汽车级、光伏级、装饰级、防弹级等全 系列PVB材料,广泛应用于安全玻璃、建筑幕墙、汽车制造、光伏封装等领域。鉴于皖维皕盛 产品生产所使用的原材料主要为公司生产的聚乙烯醇缩丁醛(PVB)树脂,与公司构成了内部 关联交易,在日常经营活动中增加了管理环节和交易成本。为降低交易成本、减少管理层级、 提升公司管理水平,同时进一步整合公司新材料产品的研发资源与生产规模,公司九届十九次 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吸收合并安徽皖维皕盛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决定以2025年 12月31日为基准日,公司以吸收合并的方式合并皖维皕盛。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公司作为合 并方继续存续,被合并方皖维皕盛依法解散并注销。 本次吸收合并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2026-03-20│对外投资 ──────┴────────────────────────────────── 投资标的名称:出资组建“合肥中试新材料有限公司”暨参与建设合肥市化工新材料中试 基地。 投资金额:合肥中试新材料有限公司(暂定名)注册资本为2045万元人民币,安徽居巢经 济开发区投资有限公司以货币出资1227万元,持有合肥中试新材料有限公司60%股权;公司以 经评估的69.63亩土地使用权作价818万元出资,持有合肥中试新材料有限公司40%股权。 相关风险提示:本次投资可能面临产业政策变动风险,且中试项目盈利周期长、收益不确 定,存在投资回报慢、现金流不及预期的风险。 (一)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中试基地是衔接科研与产业化的核心载体,实验室阶段的技术参数在放大至产业化规模时 常出现偏差,亟需通过中试找到适配参数,实现“人机料法环测”全要素匹配。为进一步落实 国家及安徽省、合肥市关于新材料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战略部署,加快公司科技创新成果转化, 完善“基础研究—技术开发—中试放大—产业化”全链条创新体系,提升公司在化工新材料领 域的核心竞争力与行业地位,促进安徽省化工新材料产业高质量快速发展,经公司研究决定, 公司拟出资组建合肥中试新材料有限公司(暂定名,以下简称“中试公司”),并以此为主体 参与建设合肥市化工新材料中试基地。 中试公司注册资本为2045万元人民币,安徽居巢经济开发区投资有限公司以货币出资1227 万元,持有中试公司60%股权;公司以经评估的69.63亩土地使用权作价818万元出资,持有中 试公司40%股权。 本项目围绕公司及合肥市化工新材料产业发展需求,聚焦聚乙烯醇(PVA)、聚乙烯醇缩 丁醛(PVB)、特种功能膜材料、可降解高分子材料、高端精细化学品等优势领域,建设集中 试研发、工艺放大、检测验证、成果转化、产业孵化于一体的综合性中试平台,打通科技成果 从实验室到产业化的关键环节,助力合肥市乃至全省打造国内领先的化工新材料产业集群。 安徽居巢经济开发区投资有限公司负责中试公司资金统筹、建设期融资及政府关系协调; 公司负责提供土地及水、电等公用工程配套;中试公司负责中试基地设计、建设、招商、运营 、维护及资产管理等工作。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3月17日,公司召开的九届十九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资组建“合肥中 试新材料有限公司”暨参与建设合肥市化工新材料中试基地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所涉及的投资金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总额10%(含10%), 属于《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一条第1款所规定的董事会投资决策权限范围。 公司于2026年3月18日与安徽居巢经济开发区投资有限公司签署了《合资合作协议》。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行为。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合肥中试新材料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登记机关最终核准名称为准)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资本及注册地址:2045万元人民币;安徽省合肥市巢湖市亚父街道中科大英才创 新创业基地6号综合办公楼 4、经营范围: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型 膜材料制造;新型膜材料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工程管理服务;园区管理服务; 企业管理咨询;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会议及展览服务(出国办展须经相关部门审批);专用化 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高性能纤维及复合 材料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新型催化材料及助剂销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 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生物基材料制造;生 物基材料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化工产品生产(不 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新材料技术研发;工程塑料及 合成树脂制造;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 或限制的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出资方式及出资比例:安徽居巢经济开发区投资有限公司以货币出资1227万元,持有 中试公司60%股权;公司以经评估的69.63亩土地使用权作价818万元出资,持有中试公司40%股 权。 公司本次对外投资行为不属于关联交易,亦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行为。 ──────┬────────────────────────────────── 2026-03-20│其他事项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2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现金分红总 额不变的原则,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调整分配比例。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主要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年审注册会计师张扬、张运楼审计,并出具天健审 字[2026]5-5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以合并报表口径计算,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母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433994145.52元,根据《公司章程》和有关规定,按10%提取盈余公积3367646 3.43元,加上合并报表年初未分配利润3238794150.63元,扣除年度内已分配2024年度股利289 675302.86元,合并报表年末未分配利润为3349436529.86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62302 7216.1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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