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0064 南京高科 更新日期:2025-06-1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1997-04-23│ 7.84│ 3.80亿│
├───────────┼───────────┼───────────┼───────────┤
│配股 │ 1998-08-13│ 10.00│ 2.35亿│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广州农商银行 │ 57400.00│ ---│ ---│ 57400.00│ 720.00│ 人民币│
├─────────┼─────┼─────┼─────┼─────┼──────┼──────┤
│金字火腿 │ 20386.95│ ---│ ---│ 12468.31│ -352.44│ 人民币│
├─────────┼─────┼─────┼─────┼─────┼──────┼──────┤
│栖霞建设 │ 15965.37│ ---│ ---│ 22225.90│ 4620.50│ 人民币│
├─────────┼─────┼─────┼─────┼─────┼──────┼──────┤
│中信证券 │ 12146.10│ ---│ ---│ 47499.59│ 1192.26│ 人民币│
├─────────┼─────┼─────┼─────┼─────┼──────┼──────┤
│南京证券 │ 10601.13│ ---│ ---│ 19924.71│ 301.23│ 人民币│
├─────────┼─────┼─────┼─────┼─────┼──────┼──────┤
│北信源 │ 8904.96│ ---│ ---│ 8761.08│ 1632.23│ 人民币│
├─────────┼─────┼─────┼─────┼─────┼──────┼──────┤
│天士力 │ 5161.91│ ---│ ---│ 2371.26│ 106.26│ 人民币│
├─────────┼─────┼─────┼─────┼─────┼──────┼──────┤
│金埔园林 │ 3515.73│ ---│ ---│ 5142.25│ 65.91│ 人民币│
├─────────┼─────┼─────┼─────┼─────┼──────┼──────┤
│绍兴闰康生物医药股│ 3001.28│ ---│ ---│ 7222.62│ ---│ 人民币│
│权投资合伙企业(有│ │ │ │ │ │ │
│限合伙) │ │ │ │ │ │ │
├─────────┼─────┼─────┼─────┼─────┼──────┼──────┤
│南银转债 │ ---│ ---│ ---│ ---│ 15190.11│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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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暂无数据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5-04-23 │
├──────┼────────────────────────────────────────┤
│关联方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系该行持股5%以上的股东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其他事项 │
├──────┼────────────────┴──────┴────────────────┤
│交易详情 │重要内容提示: │
│ │ 过去12个月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以及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的累│
│ │计次数与金额:截至公告日,公司向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余额为3.5亿元,过去12个 │
│ │月,公司向其支付的贷款利息及发行债券相关费用为1,380.47万元,其向公司支付的房屋租│
│ │赁费用为542.18万元。一、关联交易概述经2025年4月21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
│ │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授权董事长按市场化定价原则在20亿元额度范围内根据公司(含公司 │
│ │控股子公司)实际情况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银行")进行日常关联交易, │
│ │主要包括存贷款、发行债券、房屋租赁等业务。授权有效期(合同签署日)至2026年6月30日 │
│ │。 │
│ │ 此项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由于公│
│ │司系南京银行持股5%以上的股东,此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关联方名称: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 成立时间:1996年2月 │
│ │ 注册资本:1,000,701.70万元 │
│ │ 注册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山大街88号 │
│ │ 法定代表人:谢宁 │
│ │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
│ │承兑和贴现;发行金融债券等。 │
│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南京银行的资产总计25,914.00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股东 │
│ │权益1,885.29亿元;2024年,南京银行实现营业收入502.73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
│ │润201.77亿元。 │
│ │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
│ │ 经公司2024年5月23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授权董事长按市场化定价 │
│ │原则在20亿元额度范围内根据公司(含公司控股子公司)实际情况向南京银行进行借款,授权│
│ │有效期(合同签署日)至2025年6月30日。截至目前,公司(含公司控股子公司)向南京银行借 │
│ │款余额为3.5亿元,未超过授权额度范围。过去12个月,公司向南京银行支付的贷款利息及 │
│ │发行债券相关费用为1,380.47万元,其向公司支付的房屋租赁费用为542.18万元。 │
│ │ 为进一步加强双方合作力度,深化业务协同,同意授权董事长按市场化定价原则在20亿│
│ │元额度范围内根据公司(含公司控股子公司)实际情况与南京银行进行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包│
│ │括存贷款、发行债券、房屋租赁等业务。授权有效期(合同签署日)至2026年6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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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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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新港开发总公司 2991.00万 3.86 --- 2015-11-05
─────────────────────────────────────────────────
合计 2991.00万 3.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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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0-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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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高科股│南京新港开│ 500.00万│人民币 │2013-10-24│2020-10-23│一般担保│是 │是 │
│份有限公司│发总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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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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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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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过去12个月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以及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的累计
次数与金额:截至公告日,公司向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余额为3.5亿元,过去12个月,
公司向其支付的贷款利息及发行债券相关费用为1,380.47万元,其向公司支付的房屋租赁费用
为542.18万元。一、关联交易概述经2025年4月21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董事会同意授权董事长按市场化定价原则在20亿元额度范围内根据公司(含公司控股子公司)
实际情况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银行")进行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包括存贷款
、发行债券、房屋租赁等业务。授权有效期(合同签署日)至2026年6月30日。
此项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由于公司
系南京银行持股5%以上的股东,此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名称: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1996年2月
注册资本:1,000,701.70万元
注册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山大街88号
法定代表人:谢宁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
兑和贴现;发行金融债券等。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南京银行的资产总计25,914.00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股东权
益1,885.29亿元;2024年,南京银行实现营业收入502.73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
1.77亿元。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经公司2024年5月23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授权董事长按市场化定价原
则在20亿元额度范围内根据公司(含公司控股子公司)实际情况向南京银行进行借款,授权有效
期(合同签署日)至2025年6月30日。截至目前,公司(含公司控股子公司)向南京银行借款余额
为3.5亿元,未超过授权额度范围。过去12个月,公司向南京银行支付的贷款利息及发行债券
相关费用为1,380.47万元,其向公司支付的房屋租赁费用为542.18万元。
为进一步加强双方合作力度,深化业务协同,同意授权董事长按市场化定价原则在20亿元
额度范围内根据公司(含公司控股子公司)实际情况与南京银行进行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包括存
贷款、发行债券、房屋租赁等业务。授权有效期(合同签署日)至2026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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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3│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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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担保人名称:南京高科置业有限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南京高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南京宁燕置业有限公司、南京科奥置业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本次为南京高科置业有限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南京高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南京宁燕
置业有限公司、南京科奥置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公司控股子公司南京高科置业有限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为公司
向其提供的担保提供等额反担保。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截至目前,公司无对外逾期担保。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存在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况,敬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保障控股子公司的资金需求,推动公司经营持续稳健发展,根据控股子公司的实际生产
经营情况和发展要求,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南京高科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科置业”)
、全资子公司南京高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科建设”)提供担保,同时拟授权高
科置业为其下属两家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
(二)本次担保的决策程序
此次为部分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已经2025年4月21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由于高科置业、高科建设、宁燕置业、科奥置业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负债率均超过
70%,该事项还将提交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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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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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公司债务结构,为业务发展提供良好的资金保障,根据
中国人民银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向中
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30亿元,以下简称“综合注册
额度”)的中期票据,期限不超过10年(含10年),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拟发行中期票据的发行方案
1、发行人: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2、发行规模:拟注册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30亿元),具体发行规模将以公
司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的金额为准;
3、发行期限:拟注册的中期票据期限不超过10年(含10年),具体发行期限将根据公司
的资金需求以及市场情况确定;
4、发行日期: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有效期内一次
性或分期发行;
5、发行利率:根据各期发行时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市场情况确定,以簿记建档的结果最终
确定;
6、募集资金用途:募集资金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要求使用(包括但不限于偿还
银行贷款、偿还债务融资工具、补充流动资金、用于项目建设资金、用于权益投资或基金出资
等);7、发行对象: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者除外)
;
8、决议有效期:本次发行中期票据事宜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相关决议在本次发行
中期票据的注册及存续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二、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事宜
为更好的把握中期票据发行时机,提高融资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
全权办理本次中期票据发行如下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政策及公司股东会及董事会决议,制定和
实施本次中期票据发行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综合注册额度项下分期注册发行安排、根据
情况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分期注册中期票据发行的时机、品种、金额、期限、期数、利率、资
金用途以及聘任相应承销机构、信用评级机构、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办理必要手续等具体事宜;
2、如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法律法规规定需要提交股东会决议的事项外
,可依据相关政策对具体发行方案进行调整;
3、签署、修改、补充发行中期票据必备的文件;
4、根据适用的监管政策进行信息披露;
5、办理与上述中期票据注册发行有关的其他事宜。
上述授权的有效期限自股东会作出决议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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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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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值提升计划的触发情形及审议程序:公司2024年1月至2024年12月连续12个月每个交易
日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经公司第十
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制定本次估值提升计划暨“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以下简
称“估值提升计划暨行动方案”)。
估值提升计划暨行动方案概述:主要举措包括:优化产业结构,加快转型发展;增进沟通
互信,传递公司价值;提升价值回报,共享发展成果。
相关风险提示:本估值提升计划暨行动方案仅为公司行动计划,不代表公司对业绩、股价
、重大事件等任何指标或事项的承诺。公司业绩及二级市场表现受到宏观形势、行业政策、市
场情况等诸多因素影响,相关目标的实现情况存在不确定性。为进一步推动公司可持续高质量
发展,切实履行上市公司责任,维护全体股东利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
号——市值管理》要求,并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
专项行动的倡议》,特制定《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估值提升计划暨“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
方案》。
一、估值提升计划的触发情形及审议程序
(一)触发情形
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股票已连续12个月每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最近
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即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4月26日每日收盘价均低于2022年经
审计每股净资产(9.57元),2024年4月27日至2024年12月31日每日收盘价均低于2023年经审
计每股净资产(10.14元),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市值管理》,公司应当制定
上市公司估值提升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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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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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30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5月30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30日
至2025年5月3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转
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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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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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
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会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
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
润为人民币12,791,290,611.56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
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
总股本1,730,339,644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19,101,893.20元(含税)。本年度
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0.09%。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
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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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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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衡”)
(2)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0000831585821
(4)首席合伙人:郭澳
(5)成立日期:2013年11月4日
(6)注册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106号1907室
(7)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注册会计师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财政资金项目
预算绩效评价服务;财务咨询;税务服务;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
许可的培训)(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人员信息:截至2024年末,天衡拥有合伙人85人,注册会计师386人,其中签署过证
券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227人。
(9)财务信息及客户情况:天衡2024年度业务收入总额为52937.55万元(人民币,下同
),审计业务收入为46009.42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15518.61万元。天衡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
计客户数量为95家,审计收费总额为9271.16万元,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
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
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与公司同行业(房地产业)的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2024年末,天衡计提职业风险基金2445.10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0.0
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
讼中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6次、自律监管措
施6次和纪律处分0次。3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涉及
6人)、监督管理措施9次(涉及19人)、自律监管措施6次(涉及13人)和纪律处分0次。
(二)项目信息
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合伙人):胡学文先生,1999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00年
开始在天衡执业,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
/复核的上市公司为11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侯永贞女士,202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2023年开始在天衡执业,2024年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1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杨贤武先生,200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
计,2007年开始在天衡执业,未为本公司提供质控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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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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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客观、真实反映公司资产价值、财务状况及经营情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
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基于谨慎性的原则,经减值测试评估,公司控股子公司南京高科置业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高科置业”)(公司持股比例为80%)对紫尧星院项目、迈上品院项目、紫
星荣院一层含底跃房源计提减值准备63258万元,公司控股孙公司南京高科时代开发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高科时代”)(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高科城市发展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96%)对
紫麟景院项目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3893万元,合计7715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相关方法和依据
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方法:期末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原则计价:年末在对存货进行
全面盘点的基础上,对于存货因遭受毁损、全部或部分陈旧过时或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等原因,
预计其成本不可收回的部分,提取存货跌价准备。
确定可变现净值的具体依据:对于期末已完工房地产项目结存的开发产品,以估计售价减
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应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对于期末未完工房地产项目开发成
本,以估计售价减去至计划完工后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应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
值。估计售价按照近期销售均价或周边类似开发物业产品的市场销售价格结合项目自身定位、
品质及销售计划综合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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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4│股权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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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控股股东南京新港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6010832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
4.74%;本次解除冻结股份87806393股,占原冻结股份的38.34%;剩余被冻结股份数量1411936
07股,占其所持股份的23.49%。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根据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查询的相关信息,获悉公司控股股东南京新港开发有限公
司所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冻结已被解除。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解除冻结股份的原冻结情况
2022年11月29日,南京新港开发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的229000000股股份因平安信托有限
责任公司与季昌群、南京新港开发有限公司保证合同纠纷一案被冻结。2024年12月,广东省高
级人民法院判决季昌群、南京新港开发有限公司向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偿付本息及律师费共
计1570410962.67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等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1日
披露的临2022-046号《南京高科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和2024年12月1日
披露的临2024-042号《南京高科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的进展公告》。
二、本次部分股份解除冻结情况
上述事项中南京新港开发有限公司已按照终审判决清偿了部分款项,涉及的被冻结的本公
司部分股份已解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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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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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25日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30亿元)的中期票据。2023年7月28日,中国银行间市
场交易商协会接受公司中期票据注册。根据中市协注[2023]MTN811号《接受注册通知书》,公
司中期票据注册金额为30亿元,注册额度自通知书落款之日(2023年8月7日)起2年内有效,
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中期票据。 根据自身资金计划安排和银行间市场情况,公
司于2025年1月9日在全国银行间市场发行了2025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募集资金于2025年1月1
3日全额到账。发行结果如下:
本次中期票据发行的有关文件详见中国货币网(www.chinamoney.com.cn)和上海清算所
网站(www.shclearing.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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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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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概述
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9月11日召开的第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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