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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城大通(600067)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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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600067 冠城新材 更新日期:2024-11-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亨得利 │ 4332.31│ ---│ ---│ 1843.08│ ---│ 人民币│ ├─────────┼─────┼─────┼─────┼─────┼──────┼──────┤ │台积电 │ 2317.99│ ---│ ---│ 2353.23│ 159.69│ 人民币│ ├─────────┼─────┼─────┼─────┼─────┼──────┼──────┤ │百度 │ 1768.18│ ---│ ---│ 1109.24│ ---│ 人民币│ ├─────────┼─────┼─────┼─────┼─────┼──────┼──────┤ │恒大物业 │ 730.66│ ---│ ---│ 90.08│ ---│ 人民币│ ├─────────┼─────┼─────┼─────┼─────┼──────┼──────┤ │复星医药 │ 619.49│ ---│ ---│ 241.31│ ---│ 人民币│ ├─────────┼─────┼─────┼─────┼─────┼──────┼──────┤ │京东集团-SW │ 591.23│ ---│ ---│ 358.26│ 10.27│ 人民币│ ├─────────┼─────┼─────┼─────┼─────┼──────┼──────┤ │中金公司 │ 478.55│ ---│ ---│ 283.94│ ---│ 人民币│ ├─────────┼─────┼─────┼─────┼─────┼──────┼──────┤ │世茂集团 │ 458.90│ ---│ ---│ 72.28│ ---│ 人民币│ ├─────────┼─────┼─────┼─────┼─────┼──────┼──────┤ │潍柴动力 │ 278.80│ ---│ ---│ 204.53│ 21.17│ 人民币│ ├─────────┼─────┼─────┼─────┼─────┼──────┼──────┤ │快手-W │ 263.75│ ---│ ---│ 105.30│ ---│ 人民币│ ├─────────┼─────┼─────┼─────┼─────┼──────┼──────┤ │中国建材 │ 229.09│ ---│ ---│ 107.33│ ---│ 人民币│ ├─────────┼─────┼─────┼─────┼─────┼──────┼──────┤ │世茂服务 │ 181.43│ ---│ ---│ 28.11│ ---│ 人民币│ ├─────────┼─────┼─────┼─────┼─────┼──────┼──────┤ │金力永磁 │ 180.41│ ---│ ---│ 58.29│ ---│ 人民币│ ├─────────┼─────┼─────┼─────┼─────┼──────┼──────┤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 │ 179.83│ ---│ ---│ 230.91│ ---│ 人民币│ ├─────────┼─────┼─────┼─────┼─────┼──────┼──────┤ │意瑞奇 │ 80.80│ ---│ ---│ 72.08│ 2.88│ 人民币│ └─────────┴─────┴─────┴─────┴─────┴──────┴──────┘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16-06-30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冠城大通蓝郡项目A1│ 17.61亿│ 1.81亿│ 13.46亿│ 76.41│ ---│ ---│ │/B/C/D区 │ │ │ │ │ │ │ └─────────┴──────┴─────┴─────┴─────┴─────┴──────┘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0-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冠城大通股│常熟志诚房│ 3100.00万│人民币 │2017-10-16│2020-01-08│连带责任│是 │是 │ │份有限公司│地产开发有│ │ │ │ │担保 │ │ │ │ │限公司 │ │ │ │ │ │ │ │ └─────┴─────┴─────┴────┴─────┴─────┴────┴───┴───┘ 【8.重大事项】 ──────┬────────────────────────────────── 2024-11-14│其他事项 ──────┴────────────────────────────────── 变更后的股票证券简称:冠城新材,股票证券代码“600067”保持不变 证券简称变更日期:2024年11月19日 一、公司董事会审议变更证券简称的情况 冠城大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5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 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公司证券简称的议案》,同意公司将证券简称 由“冠城大通”变更为“冠城新材”,证券代码“600067”保持不变。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 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冠城大通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变更证券简称的公告》(编号:临2024-055)。 二、公司证券简称变更的原因 近年来,公司持续推进去地产化经营战略,已于2024年7月11日公告将持有的房地产开发 业务相关资产及负债转让至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指定的关联公司)。同时,我司在电磁线 领域深耕多年,历史悠久、技术实力雄厚,生产规模、科技研发水平及品牌影响力均居行业前 列。根据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公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结果,公司所属行业分类已变更为“C38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公司分别于2024年10月11日、2024年10月29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 六次(临时)会议、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经营范 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随后公司完成了相关工商变更手续及《公司章程》备案,并取 得由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公司名称由“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变更 为“冠城大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同时调整了公司经营范围。 鉴于公司发展战略上已经确定以研发、生产、销售电力、电子、电机等相关新材料为未来 主营业务方向,为更加客观、准确、全面地反映公司经营现状、发展战略和品牌形象,使证券 简称与公司全称相匹配,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将公司证券简称由“冠城大通”变更为 “冠城新材”。 三、公司证券简称变更的实施 经公司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办理,公司证券简称将于2024年11月19日起由“冠城大 通”变更为“冠城新材”,公司证券代码“600067”保持不变。 ──────┬────────────────────────────────── 2024-11-07│其他事项 ──────┴────────────────────────────────── 变更后的公司证券简称:冠城新材 证券代码“600067”保持不变 本次证券简称变更事项以上海证券交易所最终核准为准,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一、审议变更证券简称的情况 冠城大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5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 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公司证券简称的议案》,同意公司将证券简称 由“冠城大通”变更为“冠城新材”,证券代码“600067”保持不变。 二、关于变更证券简称的理由 近年来,公司持续推进去地产化经营战略,已于2024年7月11日公告将持有的房地产开发 业务相关资产及负债转让至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指定的关联公司)。同时,我司在电磁线 领域深耕多年,历史悠久、技术实力雄厚,生产规模、科技研发水平及品牌影响力均居行业前 列。根据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公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结果,公司所属行业分类已变更为“C38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2024年10月,公司名称由“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冠城 大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并完成工商变更手续及《公司章程》备案,同时调整了公司经营 范围。鉴于公司发展战略上已经确定以研发、生产、销售电力、电子、电机等相关新材料为未 来主营业务方向,为更加客观、准确、全面地反映公司经营现状、发展战略和品牌形象,使证 券简称与公司全称相匹配,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证券简称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向上海证券 交易所申请将公司证券简称由“冠城大通”变更为“冠城新材”,证券代码“600067”保持不 变。 ──────┬────────────────────────────────── 2024-11-07│其他事项 ──────┴────────────────────────────────── 冠城大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整体业务发展规划,鉴于全 资下属公司苏州冠城宏业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冠城宏业”)目前已无实际经营业务, 公司于2024年11月5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注销全资 下属公司苏州冠城宏业房地产有限公司的议案》,拟对冠城宏业进行注销,并授权公司管理层 及其授权人士办理与本次注销相关具体事宜。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注销全资下属公 司事项在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注销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注销的全资下属公司基本情况 1、冠城宏业基本情况 公司全称:苏州冠城宏业房地产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77658508241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丁玉清 注册资本:13000万元 注册地址: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春旺路8号(咏春工业坊内) 成立时间:2004年8月24日 经营范围:按叁级标准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商品房销售,租赁及售后服务;室内装 修设计、施工;建筑机械设备租赁;商品房销售代理、策划及信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2024-11-01│其他事项 ──────┴────────────────────────────────── 冠城大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 别于2024年10月11日、2024年10月29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2024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 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14日、2024年10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上的公告。 近日,公司完成了相关工商变更手续及(公司章程》备案,并取得由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 局换发的营业执照》,相关工商登记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000158166190Y 名称:冠城大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法定代表人:韩孝煌 注册资本:壹拾叁亿玖仟壹佰陆拾陆万捌仟柒佰叁拾玖圆整 成立日期:1988年4月3日 住所:福州市开发区快安延伸区创新楼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金属丝绳及其制品制 造;金属丝绳及其制品销售;电线、电缆经营;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金属 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压延加工;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模具制造; 模具销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 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电线、电缆制造。 ──────┬────────────────────────────────── 2024-10-31│其他事项 ──────┴──────────────────────────────────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胡超先生证券账户因操作失误,于 2024年10月28日买入公司股票合计1,900股,违反了窗口期不得买入公司股票以及短线交易的 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披露如下: 一、违规买入公司股票的基本情况 2024年10月28日,公司独立董事胡超先生证券账户因操作失误买入公司股票1,900股,买 入均价2.74元/股,成交金额5,206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胡超先生共持有公司股票15,200股 ,占公司总股份的0.001%。 因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于2024年10月30日披露,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国证监会(上市公 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的规定:“上市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上市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不得买卖本公司 股票”。由于胡超先生证券账户于2024年7月买卖本公司股票(详见公司2024年7月22日披露的 公告),本次新买入公司股票也构成短线交易。 经核查,上述股票交易系胡超先生委托他人管理账户操作失误导致,虽然在公司披露季度 报告前的敏感期内发生,但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谋求利益的情形。 二、本次事项的处理及补救措施 公司知悉此事后高度重视,及时调查了解相关情况,胡超先生亦积极配合、主动纠正。本 次事项的处理情况及补救措施如下: 1、经与胡超先生核实,本次买入公司股票行为是其证券账户委托他人管理,在批量买入 几只其他股票的时候,操作失误一并买入冠城大通股票,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谋求利 益的情形。同时,胡超先生承诺目前持有的公司股票15,200股将自即日起自愿锁定12个月不予 减持。由于本次买入股票均价高于2024年7月股票卖出价格,本次短线交易不存在获得收益情 况。 2、胡超先生已认识到了本次违规事项的严重性,进行了深刻反省,并就本次行为向公司 及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同时承诺将进一步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严格管理自身股票 账户,勤勉履行自身义务,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关规定, 自觉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3、胡超先生确认:本次股票交易后,胡超先生及其直系亲属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不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不是本公司前十名自然人股东,不影响其在本公司担任独立董 事的独立性。 4、公司董事会向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以及全体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一步强调了相关法律法规,同时要求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及其 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以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一步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 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学习,严格遵 守有关规定,杜绝此类事项的再次发生。 ──────┬────────────────────────────────── 2024-08-07│对外担保 ──────┴────────────────────────────────── 被担保人名称:被担保人福建邵武创鑫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邵武创鑫”)为冠城 大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控股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福建创鑫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为邵武创鑫向福建邵武农村 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最高限额不超过1500万元的借款提供担保,同时,邵武创鑫以其 名下部分土地及房屋为前述借款提供抵押担保。 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含下属控股公司)已实际为邵武 创鑫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4532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特别风险提示: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邵武创鑫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福建创鑫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福建创鑫”)将为邵武创鑫向福建邵武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最高限额不超 过1500万元的借款提供担保,同时,邵武创鑫以其名下部分土地及房屋为前述借款提供抵押担 保。前述借款期限不超过三年,担保具体开始时间、担保期限、实际担保方式和担保金额,将 以公司根据董事会审议通过内容签署的具体担保协议为准。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江苏大通、邵武创鑫提供担 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邵武创鑫向银行申请借款提供担保。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 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为下属控股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司于2024年8月6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福建 创鑫为邵武创鑫提供担保的议案》,在原担保的基础上追加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建创鑫为邵武创 鑫提供担保,同时邵武创鑫以其名下部分土地及房屋提供抵押担保。 ──────┬────────────────────────────────── 2024-07-27│其他事项 ──────┴──────────────────────────────────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及公司股票价值的判断,公司对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进行延期,存续期原为108个月,自2015年7月27日至2024年7月27日,现将存续期在原定终止 日基础上延长12个月,即至2025年7月27日止。 本次延期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公司股票不再设锁定期。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六次持有人会议、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临 时)会议审议通过。 一、公司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5年7月9日、2015年7月27日召开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和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冠城大通 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5年7月10日 、2015年7月2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公告)。 截至2016年1月19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认购的“中融资产-融信9号资产管理计划 ”通过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展股票收益互换交易已买入本公司股票29640531股,成交均 价约为人民币7.77元/股。根据《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 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锁定期为12个月,为2016年1月19日至2017年1月18日。 2018年6月13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 股计划延期及变更事项。本次延期后的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开立专用证券账户作为直接持股主 体,存续期在原定终止日基础上延长至2020年7月27日止。后经历次延期,公司第一期员工持 股计划现存续期为2015年7月27日至2024年7月27日止。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现持有公司股票6480000股,占公司现时总 股本的0.47%。 二、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修订及存续期延长情况 根据《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2023年修订版)》的规定,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终止、存续期的延长和提前终止需经持有人会议及公司董事会审议通 过方可实施。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将于2024年7月27日到期,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 及公司股票价值的判断,公司对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延期。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 续期原为108个月,自2015年7月27日至2024年7月27日,现将存续期在原定终止日基础上延长1 2个月,即至2025年7月27日止,并修订为《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2024年修订版)》。根据《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2023年 修订版)》,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为12个月,自公司公告标的股票过户至资管计划 名下之日起算,即2016年1月19日至2017年1月18日。截至目前,该股票锁定期已届满。本次延 期后,公司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上述公司股票不再设锁定期。 ──────┬────────────────────────────────── 2024-07-23│重要合同 ──────┴────────────────────────────────── 重要内容提示: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22日与先登高科电气股份有限 公司现有股东签署《先登高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框架协议》,拟收购先登高科电气股 份有限公司55%股份。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将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在签署正式《股份转让协议》前履行相应 的审议程序。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签署的《股份转让框架协议》仅为框架性协议,具体事项在实施过程 中存在变动的可能,尚需进一步协商、推进和落实,且能否达成合作并签署正式股份转让协议 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一)为充分利用公司在电磁线行业的技术、资源等优势,扩大产能,做大做强公司电磁 线业务,公司于2024年7月22日与先登高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先登高科”或“目 标公司”)现有股东签署《先登高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框架协议》(以下简称“《股 份转让框架协议》”或“协议”),拟收购先登高科55%股份,具体如下:(1)久立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自然人周志江、湖州宇兴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湖州良时股权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共持有目标公司57.4456%的股份,公司拟收购其中47.4456%股份;(2)自 然人干胤杰、湖州睿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湖州诚勋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共持有目标公司42.5544%的股份,公司拟收购其中7.5544%的股份。交易各方将聘请共同 认可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对目标公司截止2024年6月30日的财务情况进行审计。本次交易价格, 将依据第三方机构的审计及评估结果再协商确定。预计在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先登高 科55%股份,久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持有先登高科10%股份,自然人干胤杰、湖州睿杰股权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湖州诚勋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将合计持有目标公司35% 股份。 (二)先登高科位于浙江省湖州市,是一家专业从事各类电磁线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的国 家级绿色工厂。若本次交易顺利达成,将有利于增强公司在电磁线领域综合实力,提高市场占 有率,提升行业竞争地位。 (三)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预计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 重大资产重组。 (四)本次签署的《股份转让框架协议》仅为框架性协议,各方尚未签订正式股份转让协 议,公司将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在签署正式《股份转让协议》前履行相应 的审议程序。 ──────┬────────────────────────────────── 2024-07-22│其他事项 ──────┴──────────────────────────────────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胡超先生的证券账户于2024年7月2 日至2024年7月17日期间,通过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买卖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现将有关事项披露如下: 一、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基本情况 胡超先生证券账户于2024年7月2日至2024年7月17日期间买卖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截止至本公告披露日,胡超先生共持有公司股票133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0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相关规定,上述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构成短线交易。根 据(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 ,构成违规减持,未尽到交易报备及预披露责任。 二、本次事项的处理及补救措施 公司知悉此事后高度重视,及时调查了解相关情况,胡超先生亦积极配合、主动纠正。本 次事项的处理情况及补救措施如下: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短线交易产生的收益应收归公司所 有。在知悉上述违规买卖公司股票情况后,胡超先生立即主动向公司报告了违规事实,并向公 司上缴前述违规交易获得的全部收益。 2、经与胡超先生核实,其因工作繁忙,股票账户由其朋友代为管理,胡超先生对其朋友 操作其股票账户的行为并不知情。该证券账户上述买卖股票行为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 谋求利益的情形。同时,胡超先生承诺目前持有的公司股票13300股将自买入时间起自愿锁定1 2个月不予减持。胡超先生已认识到了本次违规事项的严重性,进行了深刻反省,并就本次行 为向公司及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同时承诺将进一步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严格管理 自身股票账户,勤勉履行自身义务,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 关规定,自觉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3、胡超先生确认:本次股票交易后,胡超先生及其直系亲属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不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不是本公司前十名自然人股东,不影响其在本公司担任独立董 事的独立性。 4、公司董事会向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以及全体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一步强调了相关法律法规,同时要求持有上市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 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以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一步加强对(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 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学习,严 格遵守有关规定,杜绝此类事项的再次发生。 ──────┬────────────────────────────────── 2024-06-28│其他事项 ──────┴────────────────────────────────── 鉴于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已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6月26日召开第五届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葛翠虹女士为公司 第十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监事共同组成公 司第十二届监事会,任期三年。 ──────┬────────────────────────────────── 2024-06-28│其他事项 ──────┴──────────────────────────────────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27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同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 )会议、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长、各专门 委员会成员、第十二届监事会主席,并聘任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具体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一)董事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4年6月27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 事的议案》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监事的议案》,选举韩孝煌先生、薛黎曦女士、刘华女士担任 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周到先生、胡超先生担任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以上人员任期均为三年。 二)董事长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情况 公司于2024年6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关于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 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选举韩孝煌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长,并产生了公司第十二届董事 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具体如下: 投资决策及战略发展委员会:韩孝煌先生、刘华女士、胡超先生,其中韩孝煌先生为召集 人; 审计委员会:周到先生、薛黎曦女士、胡超先生,其中周到先生为召集人;提名委员会: 胡超先生、韩孝煌先生、周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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