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0085 同仁堂 更新日期:2025-09-1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1997-05-29│ 7.08│ 3.42亿│
├───────────┼───────────┼───────────┼───────────┤
│配股 │ 2001-02-13│ 11.00│ 2.14亿│
├───────────┼───────────┼───────────┼───────────┤
│配股 │ 2004-09-23│ 11.00│ 3.17亿│
├───────────┼───────────┼───────────┼───────────┤
│可转债 │ 2012-12-04│ 100.00│ 11.76亿│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北京同仁堂(马来西│ ---│ ---│ 60.00│ ---│ ---│ 人民币│
│亚)有限公司 │ │ │ │ │ │ │
├─────────┼─────┼─────┼─────┼─────┼──────┼──────┤
│北京同仁堂(泰文隆│ ---│ ---│ 51.00│ ---│ ---│ 人民币│
│)有限公司 │ │ │ │ │ │ │
├─────────┼─────┼─────┼─────┼─────┼──────┼──────┤
│耀康国际有限公司 │ ---│ ---│ 50.00│ ---│ ---│ 人民币│
├─────────┼─────┼─────┼─────┼─────┼──────┼──────┤
│北京同仁堂福建药业│ ---│ ---│ 49.00│ ---│ ---│ 人民币│
│连锁有限公司 │ │ │ │ │ │ │
├─────────┼─────┼─────┼─────┼─────┼──────┼──────┤
│北京同仁堂(泰国)│ ---│ ---│ 49.00│ ---│ ---│ 人民币│
│有限公司 │ │ │ │ │ │ │
├─────────┼─────┼─────┼─────┼─────┼──────┼──────┤
│北京同仁堂国际(香│ ---│ ---│ 24.00│ ---│ ---│ 人民币│
│港)医疗健康有限公│ │ │ │ │ │ │
│司 │ │ │ │ │ │ │
├─────────┼─────┼─────┼─────┼─────┼──────┼──────┤
│北京同仁堂太原医疗│ ---│ ---│ 49.00│ ---│ ---│ 人民币│
│管理连锁有限责任公│ │ │ │ │ │ │
│司 │ │ │ │ │ │ │
├─────────┼─────┼─────┼─────┼─────┼──────┼──────┤
│北京同仁堂第二中医│ ---│ ---│ 49.00│ ---│ ---│ 人民币│
│医院有限责任公司 │ │ │ │ │ │ │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2-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大兴生产基地建设项│ 11.76亿│ 349.11万│ 10.12亿│ 86.03│ 3.03亿│ ---│
│目 │ │ │ │ │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4-12-31 │
├──────┼────────────────────────────────────────┤
│关联方 │中国北京同仁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重要合同 │
├──────┼────────────────┴──────┴────────────────┤
│交易详情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北京同仁堂科技发展股份│
│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仁堂科技)、北京同仁堂商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仁堂商│
│ │业)拟与中国北京同仁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同仁堂集团)分别签订《“同仁│
│ │堂”品牌使用许可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品牌许可框架协议》),协议期限为三年。 │
│ │ 本次交易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交易事项已经公司│
│ │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 │
│ │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除日常关联交易及已披露的其他关联交易外,过去12个月内,公│
│ │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同仁堂集团或与其他不同关联人之间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关联交易│
│ │未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 │
│ │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不影响公司的经营独立性和持续经营能力,不会造成公司主营业务对│
│ │关联方形成依赖。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一)“同仁堂”商标、字号为同仁堂集团所有,为充分维护各方利益,合理保护国有│
│ │资产价值,同时保障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持续稳定生产经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同仁堂科技、│
│ │同仁堂商业拟与同仁堂集团分别签订《品牌许可框架协议》,协议期限为三年,约定公司、│
│ │同仁堂科技、同仁堂商业及下属使用“同仁堂”品牌的企业(以下简称成员单位)向同仁堂│
│ │集团支付使用“同仁堂”品牌费用相关事宜。 │
│ │ (二)本次交易事项经公司于2024年12月27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 │,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通过。 │
│ │ (三)本次交易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交易事项已│
│ │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
│ │会审议。 │
│ │ (四)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除日常关联交易及已披露的其他关联交易外,过去12个月│
│ │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同仁堂集团或与其他不同关联人之间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关│
│ │联交易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 │
│ │ 二、关联方情况 │
│ │ (一)关联关系 │
│ │ 同仁堂集团持有公司52.45%股权,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二)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
│ │ 1.企业名称:中国北京同仁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 2.成立时间:1992年8月17日 │
│ │ 3.法定代表人:戴小锋 │
│ │ 4.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兴隆街52号 │
│ │ 5.注册资本:72387.00万元人民币 │
│ │ 6.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
│ │ 7.实际控制人: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 │ 8.主营业务:加工、制造中成药及中药饮片;销售中药材、中成药及中药饮片;投资及│
│ │投资管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以下项目限分支机构经营:货物储运、│
│ │药膳餐饮。 │
│ │ 三、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
│ │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
│ │ “同仁堂”商标、字号为同仁堂集团所有,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含成员单位)使用“同│
│ │仁堂”商标、字号,按照协议约定向同仁堂集团支付品牌使用费。 │
│ │ (二)交易标的及许可方式 │
│ │ 《品牌许可框架协议》约定的许可使用标的为同仁堂集团所拥有的“同仁堂”字号及相│
│ │关商标使用权,对于具体许可范围将以签订《“同仁堂”商标字号使用许可授权书》的方式│
│ │进行授权使用。 │
│ │ 未经同仁堂集团授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含成员单位)不得擅自使用同仁堂集团商标│
│ │、字号。同仁堂集团可以将许可使用标的再许可第三方使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含成员单│
│ │位)不得许可任何第三方使用。同仁堂集团有权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含成员单位)使用许│
│ │可品牌的行为进行监督。 │
│ │ (三)交易类别 │
│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分别与同仁堂集团就使用“同仁堂”品牌签订《品牌许可框架协议》│
│ │。 │
│ │ (四)定价政策及收费标准 │
│ │ 1.定价政策 │
│ │ 经各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充分考虑不同经营业态的主体对于“同仁堂”│
│ │商标字号使用情况,以及“同仁堂”品牌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带来的商业利益等因素,综合│
│ │考虑并参考不高于同类品牌的市场公允收费标准,按照不同主体的实际使用情况适用不同费│
│ │率。其中:同仁堂科技及其成员单位(指其使用“同仁堂”品牌的下属全资、控股子企业,│
│ │下同)按照收费基数的0.3%支付年度品牌使用费;同仁堂商业及其成员单位按照收费基数的│
│ │0.2%支付年度品牌使用费;北京同仁堂国药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企业暂不需缴纳品牌许可费│
│ │用;除前述主体外,本公司母公司及本公司下属其他使用“同仁堂”品牌的成员单位按照收│
│ │费基数的0.3%支付年度品牌使用费。 │
│ │ 2.收费基数 │
│ │ 收费基数以各单位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收入扣减未使用“同仁堂”品牌企业的营业收入及│
│ │相关关联方收入贡献后计算。 │
│ │ (五)结算支付方式 │
│ │ 品牌使用费的支付方式为按照协议约定,按会计年度支付给同仁堂集团。 │
│ │ (六)协议有效期 │
│ │ 协议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 │
└──────┴────────────────────────────────────────┘
┌──────┬────────────────────────────────────────┐
│公告日期 │2024-12-31 │
├──────┼────────────────────────────────────────┤
│关联方 │中国北京同仁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资产租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北京同仁堂商业│
│ │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仁堂商业)拟向中国北京同仁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含│
│ │其附属企业,不含本公司合并范围,以下简称同仁堂集团)承租物业,用于满足生产经营及│
│ │日常办公需求,年度租金合计不超过2000万元;公司拟向同仁堂集团出租物业,以提高公司│
│ │部分闲置物业经营能力,年度租金合计不超过500万元。 │
│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十│
│ │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 │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除日常关联交易及已披露的其他关联交易外,过去12个月内,公│
│ │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同仁堂集团或与其他不同关联人之间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关联交易│
│ │未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一)2025年,公司及同仁堂商业拟向同仁堂集团承租物业,用于满足生产经营及日常办│
│ │公需求,年度租金合计不超过2000万元;公司拟向同仁堂集团出租物业,以提高公司部分闲│
│ │置物业经营能力,年度租金合计不超过500万元。 │
│ │ (二)本次交易事项经公司于2024年12月27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 │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通过。 │
│ │ (三)本次交易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交易事项已经│
│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 │审议。 │
│ │ (四)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除日常关联交易及已披露的其他关联交易外,过去12个月内│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同仁堂集团或与其他不同关联人之间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关联│
│ │交易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 │
│ │ 二、关联方情况 │
│ │ (一)关联关系 │
│ │ 同仁堂集团持有公司52.45%股权,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二)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
│ │ 1.企业名称:中国北京同仁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 2.成立时间:1992年8月17日 │
│ │ 3.法定代表人:戴小锋 │
│ │ 4.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兴隆街52号 │
│ │ 5.注册资本:72387.00万元人民币 │
│ │ 6.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
│ │ 7.实际控制人: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 │ 8.主营业务:加工、制造中成药及中药饮片;销售中药材、中成药及中药饮片;投资及│
│ │投资管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以下项目限分支机构经营:货物储运、│
│ │药膳餐饮。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
2025-09-10│其他事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9月9日召开第
三届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会议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王继雄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
十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继雄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和证
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况。
王继雄先生,1984年出生,研究生学历,政工师。曾任中国北京同仁堂(集团)有限责任
公司综合办公室(督查办公室)主任,本公司监事。现任本公司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
──────┬──────────────────────────────────
2025-08-12│其他事项
──────┴──────────────────────────────────
(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邸淑兵
先生辞去公司董事长及董事职务,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邸淑兵先生已
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做好离任交接工作,其离任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其辞任
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邸淑兵先生在任职公司董事长等职务期间勤勉尽责、恪尽
职守,在推进公司深化改革,增强市场竞争力,实现高质量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公司
及董事会对邸淑兵先生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稳健发展付出的辛勤努力及无私付出,诚挚致谢!
二、选举新任董事长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8月1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
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选举张朝华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新任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根据《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张朝华女士自当选为公司董事长之日起,
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法定代表人的工商变更登记等事项。
──────┬──────────────────────────────────
2025-08-12│其他事项
──────┴──────────────────────────────────
(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孙恺先
生辞去公司董事职务,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孙恺先生已按照公司相关
规定做好离任交接工作,其离任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孙恺先生的辞任报告
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尽快完成新任董事的补选工作。
孙恺先生在任职公司董事等职务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为公司的高质量发展做出了重
要贡献,公司及董事会对此表示衷心感谢。
二、董事的补选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8月1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第十届董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预案》,同意选举
王兴武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届
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关于召开股东会的信息将另行公告。
王兴武先生最近三年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部门行政处
罚的情形,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和《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
司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
三、调整部分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8月1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对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
会、法治建设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张朝华(主任委员)、乔延江、王钊。
法治建设委员会:陈加富(主任委员)、王钊、唐智强。
提名委员会:王桂华(主任委员)、王钊、潘宝侠。
上述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
日止。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不变。
──────┬──────────────────────────────────
2025-07-15│其他事项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7月14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崇外大街42号同仁堂大厦5层会议室
──────┬──────────────────────────────────
2025-07-09│其他事项
──────┴──────────────────────────────────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常务副总经理张春友先生提交的辞
任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北京同仁堂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张春友先生已按照相关规定做好离任交接工作,其离任不会对公
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其辞任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张春友先生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公司及董事会对张春友先生
在任职期间为公司的高质量发展所做出的重要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
2025-06-06│其他事项
──────┴──────────────────────────────────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预案》《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
议案》。
──────┬──────────────────────────────────
2025-05-27│其他事项
──────┴──────────────────────────────────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支机构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同仁堂制药
厂(以下简称同仁堂制药厂)收到加拿大卫生部核准签发的《产品许可证(三类)》,同仁堂
制药厂产品苏合香丸获得加拿大产品注册。公司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产品注册许可基本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同仁堂制药厂就上述产品研发投入累计约305万元(金额未经审计)。
──────┬──────────────────────────────────
2025-04-09│战略合作
──────┴──────────────────────────────────
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大力开展国潮出海业务战略部署,助力中医药文化全球传播,北京同
仁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控股孙公司北京同仁堂国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同仁堂国药)与中免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免国际)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以下简称
本协议),本协议仅为合作意向性协议,后续双方将根据实际需要签署具体合作协议以明确合
作事宜并深化双方合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免国际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香港湾仔告士打道108号光大中心16层
商业登记号:20392459
成立时间:1996年11月21日
注册资本:3208183030.00港币
股东情况:中国旅游集团中免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为601888.SH)全资子公司中免集
团(海南)运营总部有限公司持股100%。
主营业务:中免国际主要从事免税品批发与零售业务。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中免国际(合并口径)经审计的资产总额
为人民币2629991.97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2100392.63万元;2024年度营业总收入为人民币37
14680.62万元,归母净利润为人民币170282.25万元。
(二)本协议已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以及尚待满足的条件
本协议为双方友好磋商达成的战略合作协议,不涉及具体交易金额和具体交易事项,无需
提交本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二、本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目标
同仁堂国药与中免国际视彼此为重要合作伙伴,将充分发挥各自领域的优势,通过本协议
涉及的合作实现共同发展、利益最大化。
双方建立合作机制,实现资源整合,促进互利共赢。双方努力创造条件,将最具竞争力的
优势资源投入到合作当中,共同致力于拓展同仁堂国药的海外市场,重点拓展“一带一路”沿
线国家及东南亚地区。
(二)合作内容
1.在现有海南免税、会员购、香港市内免税店合作渠道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国内、海外渠
道及产品合作范围。
2.双方共同探索同仁堂活络油、中式抗衰老系列等产品于中免渠道专供版本的合作。
3.双方共同探索中式养生餐饮类创新业态合作,结合双方合作意愿,适时推进国内及海外
门店合作。
4.双方发挥各自优势,探索以国潮出海为主题展开业务、产品、文化多维度合作。
(三)合作机制
1.高层互访。双方建立高层领导定期会晤机制和日常沟通协调机制,协调合作过程中的重
大事项,推进本协议的执行与深化。
2.业务合作。双方各自指定相关领导及下属公司承担日常联络工作,负责加强协商与衔接
构建定期磋商机制,在不违反相关保密规定的前提下,加强信息与成果共享,统一行动策略,
推动双方合作向纵深发展。
──────┬──────────────────────────────────
2025-04-04│其他事项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
环)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时间:中审众环始创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
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
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中审众环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
2013年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166号长江产业大厦17-18层截止2023年
12月31日,中审众环合伙人216人,注册会计师124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
会计师716人。中审众环2023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215466.65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85127
.83万元,证券业务收入56747.98亿元。2023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201家,主要行业包括
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总额26115.
3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