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guwang.cn-查股网.中国
查股网.CN
 
同仁堂(600085)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查询个股重大事项(输入股票代码):

资本运作☆ ◇600085 同仁堂 更新日期:2025-05-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北京同仁堂(马来西│ ---│ ---│ 60.00│ ---│ ---│ 人民币│ │亚)有限公司 │ │ │ │ │ │ │ ├─────────┼─────┼─────┼─────┼─────┼──────┼──────┤ │北京同仁堂(泰文隆│ ---│ ---│ 51.00│ ---│ ---│ 人民币│ │)有限公司 │ │ │ │ │ │ │ ├─────────┼─────┼─────┼─────┼─────┼──────┼──────┤ │耀康国际有限公司 │ ---│ ---│ 50.00│ ---│ ---│ 人民币│ ├─────────┼─────┼─────┼─────┼─────┼──────┼──────┤ │北京同仁堂福建药业│ ---│ ---│ 49.00│ ---│ ---│ 人民币│ │连锁有限公司 │ │ │ │ │ │ │ ├─────────┼─────┼─────┼─────┼─────┼──────┼──────┤ │北京同仁堂(泰国)│ ---│ ---│ 49.00│ ---│ ---│ 人民币│ │有限公司 │ │ │ │ │ │ │ ├─────────┼─────┼─────┼─────┼─────┼──────┼──────┤ │北京同仁堂国际(香│ ---│ ---│ 24.00│ ---│ ---│ 人民币│ │港)医疗健康有限公│ │ │ │ │ │ │ │司 │ │ │ │ │ │ │ ├─────────┼─────┼─────┼─────┼─────┼──────┼──────┤ │北京同仁堂太原医疗│ ---│ ---│ 49.00│ ---│ ---│ 人民币│ │管理连锁有限责任公│ │ │ │ │ │ │ │司 │ │ │ │ │ │ │ ├─────────┼─────┼─────┼─────┼─────┼──────┼──────┤ │北京同仁堂第二中医│ ---│ ---│ 49.00│ ---│ ---│ 人民币│ │医院有限责任公司 │ │ │ │ │ │ │ └─────────┴─────┴─────┴─────┴─────┴──────┴──────┘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2-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大兴生产基地建设项│ 11.76亿│ 349.11万│ 10.12亿│ 86.03│ 3.03亿│ ---│ │目 │ │ │ │ │ │ │ └─────────┴──────┴─────┴─────┴─────┴─────┴──────┘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4-12-31 │ ├──────┼────────────────────────────────────────┤ │关联方 │中国北京同仁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重要合同 │ ├──────┼────────────────┴──────┴────────────────┤ │交易详情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北京同仁堂科技发展股份│ │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仁堂科技)、北京同仁堂商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仁堂商│ │ │业)拟与中国北京同仁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同仁堂集团)分别签订《“同仁│ │ │堂”品牌使用许可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品牌许可框架协议》),协议期限为三年。 │ │ │ 本次交易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交易事项已经公司│ │ │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 │ │ │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除日常关联交易及已披露的其他关联交易外,过去12个月内,公│ │ │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同仁堂集团或与其他不同关联人之间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关联交易│ │ │未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 │ │ │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不影响公司的经营独立性和持续经营能力,不会造成公司主营业务对│ │ │关联方形成依赖。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一)“同仁堂”商标、字号为同仁堂集团所有,为充分维护各方利益,合理保护国有│ │ │资产价值,同时保障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持续稳定生产经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同仁堂科技、│ │ │同仁堂商业拟与同仁堂集团分别签订《品牌许可框架协议》,协议期限为三年,约定公司、│ │ │同仁堂科技、同仁堂商业及下属使用“同仁堂”品牌的企业(以下简称成员单位)向同仁堂│ │ │集团支付使用“同仁堂”品牌费用相关事宜。 │ │ │ (二)本次交易事项经公司于2024年12月27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 │,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通过。 │ │ │ (三)本次交易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交易事项已│ │ │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 │ │会审议。 │ │ │ (四)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除日常关联交易及已披露的其他关联交易外,过去12个月│ │ │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同仁堂集团或与其他不同关联人之间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关│ │ │联交易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 │ │ │ 二、关联方情况 │ │ │ (一)关联关系 │ │ │ 同仁堂集团持有公司52.45%股权,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二)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 │ │ 1.企业名称:中国北京同仁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 2.成立时间:1992年8月17日 │ │ │ 3.法定代表人:戴小锋 │ │ │ 4.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兴隆街52号 │ │ │ 5.注册资本:72387.00万元人民币 │ │ │ 6.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 │ │ 7.实际控制人: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 │ 8.主营业务:加工、制造中成药及中药饮片;销售中药材、中成药及中药饮片;投资及│ │ │投资管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以下项目限分支机构经营:货物储运、│ │ │药膳餐饮。 │ │ │ 三、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 │ │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 │ │ “同仁堂”商标、字号为同仁堂集团所有,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含成员单位)使用“同│ │ │仁堂”商标、字号,按照协议约定向同仁堂集团支付品牌使用费。 │ │ │ (二)交易标的及许可方式 │ │ │ 《品牌许可框架协议》约定的许可使用标的为同仁堂集团所拥有的“同仁堂”字号及相│ │ │关商标使用权,对于具体许可范围将以签订《“同仁堂”商标字号使用许可授权书》的方式│ │ │进行授权使用。 │ │ │ 未经同仁堂集团授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含成员单位)不得擅自使用同仁堂集团商标│ │ │、字号。同仁堂集团可以将许可使用标的再许可第三方使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含成员单│ │ │位)不得许可任何第三方使用。同仁堂集团有权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含成员单位)使用许│ │ │可品牌的行为进行监督。 │ │ │ (三)交易类别 │ │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分别与同仁堂集团就使用“同仁堂”品牌签订《品牌许可框架协议》│ │ │。 │ │ │ (四)定价政策及收费标准 │ │ │ 1.定价政策 │ │ │ 经各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充分考虑不同经营业态的主体对于“同仁堂”│ │ │商标字号使用情况,以及“同仁堂”品牌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带来的商业利益等因素,综合│ │ │考虑并参考不高于同类品牌的市场公允收费标准,按照不同主体的实际使用情况适用不同费│ │ │率。其中:同仁堂科技及其成员单位(指其使用“同仁堂”品牌的下属全资、控股子企业,│ │ │下同)按照收费基数的0.3%支付年度品牌使用费;同仁堂商业及其成员单位按照收费基数的│ │ │0.2%支付年度品牌使用费;北京同仁堂国药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企业暂不需缴纳品牌许可费│ │ │用;除前述主体外,本公司母公司及本公司下属其他使用“同仁堂”品牌的成员单位按照收│ │ │费基数的0.3%支付年度品牌使用费。 │ │ │ 2.收费基数 │ │ │ 收费基数以各单位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收入扣减未使用“同仁堂”品牌企业的营业收入及│ │ │相关关联方收入贡献后计算。 │ │ │ (五)结算支付方式 │ │ │ 品牌使用费的支付方式为按照协议约定,按会计年度支付给同仁堂集团。 │ │ │ (六)协议有效期 │ │ │ 协议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 │ └──────┴────────────────────────────────────────┘ ┌──────┬────────────────────────────────────────┐ │公告日期 │2024-12-31 │ ├──────┼────────────────────────────────────────┤ │关联方 │中国北京同仁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资产租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北京同仁堂商业│ │ │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仁堂商业)拟向中国北京同仁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含│ │ │其附属企业,不含本公司合并范围,以下简称同仁堂集团)承租物业,用于满足生产经营及│ │ │日常办公需求,年度租金合计不超过2000万元;公司拟向同仁堂集团出租物业,以提高公司│ │ │部分闲置物业经营能力,年度租金合计不超过500万元。 │ │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十│ │ │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 │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除日常关联交易及已披露的其他关联交易外,过去12个月内,公│ │ │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同仁堂集团或与其他不同关联人之间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关联交易│ │ │未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一)2025年,公司及同仁堂商业拟向同仁堂集团承租物业,用于满足生产经营及日常办│ │ │公需求,年度租金合计不超过2000万元;公司拟向同仁堂集团出租物业,以提高公司部分闲│ │ │置物业经营能力,年度租金合计不超过500万元。 │ │ │ (二)本次交易事项经公司于2024年12月27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 │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通过。 │ │ │ (三)本次交易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交易事项已经│ │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 │审议。 │ │ │ (四)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除日常关联交易及已披露的其他关联交易外,过去12个月内│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同仁堂集团或与其他不同关联人之间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关联│ │ │交易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 │ │ │ 二、关联方情况 │ │ │ (一)关联关系 │ │ │ 同仁堂集团持有公司52.45%股权,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二)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 │ │ 1.企业名称:中国北京同仁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 2.成立时间:1992年8月17日 │ │ │ 3.法定代表人:戴小锋 │ │ │ 4.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兴隆街52号 │ │ │ 5.注册资本:72387.00万元人民币 │ │ │ 6.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 │ │ 7.实际控制人: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 │ 8.主营业务:加工、制造中成药及中药饮片;销售中药材、中成药及中药饮片;投资及│ │ │投资管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以下项目限分支机构经营:货物储运、│ │ │药膳餐饮。 │ └──────┴────────────────────────────────────────┘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 2025-04-09│战略合作 ──────┴────────────────────────────────── 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大力开展国潮出海业务战略部署,助力中医药文化全球传播,北京同 仁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控股孙公司北京同仁堂国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同仁堂国药)与中免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免国际)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以下简称 本协议),本协议仅为合作意向性协议,后续双方将根据实际需要签署具体合作协议以明确合 作事宜并深化双方合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免国际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香港湾仔告士打道108号光大中心16层 商业登记号:20392459 成立时间:1996年11月21日 注册资本:3208183030.00港币 股东情况:中国旅游集团中免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为601888.SH)全资子公司中免集 团(海南)运营总部有限公司持股100%。 主营业务:中免国际主要从事免税品批发与零售业务。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中免国际(合并口径)经审计的资产总额 为人民币2629991.97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2100392.63万元;2024年度营业总收入为人民币37 14680.62万元,归母净利润为人民币170282.25万元。 (二)本协议已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以及尚待满足的条件 本协议为双方友好磋商达成的战略合作协议,不涉及具体交易金额和具体交易事项,无需 提交本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二、本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目标 同仁堂国药与中免国际视彼此为重要合作伙伴,将充分发挥各自领域的优势,通过本协议 涉及的合作实现共同发展、利益最大化。 双方建立合作机制,实现资源整合,促进互利共赢。双方努力创造条件,将最具竞争力的 优势资源投入到合作当中,共同致力于拓展同仁堂国药的海外市场,重点拓展“一带一路”沿 线国家及东南亚地区。 (二)合作内容 1.在现有海南免税、会员购、香港市内免税店合作渠道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国内、海外渠 道及产品合作范围。 2.双方共同探索同仁堂活络油、中式抗衰老系列等产品于中免渠道专供版本的合作。 3.双方共同探索中式养生餐饮类创新业态合作,结合双方合作意愿,适时推进国内及海外 门店合作。 4.双方发挥各自优势,探索以国潮出海为主题展开业务、产品、文化多维度合作。 (三)合作机制 1.高层互访。双方建立高层领导定期会晤机制和日常沟通协调机制,协调合作过程中的重 大事项,推进本协议的执行与深化。 2.业务合作。双方各自指定相关领导及下属公司承担日常联络工作,负责加强协商与衔接 构建定期磋商机制,在不违反相关保密规定的前提下,加强信息与成果共享,统一行动策略, 推动双方合作向纵深发展。 ──────┬────────────────────────────────── 2025-04-04│其他事项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 环)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时间:中审众环始创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 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 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中审众环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 2013年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166号长江产业大厦17-18层截止2023年 12月31日,中审众环合伙人216人,注册会计师124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 会计师716人。中审众环2023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215466.65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85127 .83万元,证券业务收入56747.98亿元。2023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201家,主要行业包括 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总额26115. 39万元,其中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 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中审众环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自律监管措施1 次,纪律处分1次,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1次。从业执业人员在中审众环最近 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33名从业执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6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人次 、纪律处分4人次、行政监管措施28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郝国敏先生,200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2014年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 审计报告10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侯书涛先生,201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2014年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 告3家。 根据中审众环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为谢卉女士,1998年成为中国注 册会计师,2000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最近三年签署了 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上述人员近三年未发现其存在不良诚信记录,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况,未受到 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 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审众环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 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5年度审计费用拟定为256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8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76 万元。审计费用与上一年度持平。 ──────┬────────────────────────────────── 2025-04-04│其他事项 ──────┴──────────────────────────────────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紧扣核心任务,特制定《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重点围绕经营 效能增强、投资价值提升,明确以稳定投资者回报为任务,以新质生产力培育为支撑,以规范 公司治理为基础,以压实“关键少数”责任为保障,多措并举、综合施策,切实推动公司质量 、效益和规模协同提升,为股东创造更多价值。具体内容如下: 一、聚焦主业,夯实高质量发展根基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在药政法规日益严格、市场环境愈发严峻的形势下 ,公司将继续锚定发展目标,保持高质量发展的战略定力,以研发、采购、生产、销售等全链 条的深度协同为支撑,强化主业核心竞争力,全力保障“三大发展战略”的扎实推进,确保各 项任务目标高质量完成。因时因势精准施策,做好物料的合理储备与协调调配,科学排产,优 化库存结构,增强供应链韧性,高效对接市场需求;持续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强化全过程质量 管控,严格落实原料管理、生产把控、不合格品处理以及产品溯源全流程管控,构建严密的质 量管理闭环,守牢质量红线,持续擦亮同仁堂金字招牌;全方位巩固既有优势市场,拓展空白 与半空白市场潜力,立足品种特性与地域差异制定“一品一策”营销策略,打造精准营销格局 ,为市场拓展与品牌升级注入强劲动力;聚焦精细化管理,强化内部协同,实现内部优势互补 与资源共享,深化业财数据融合,提升运营效率与决策的科学性、准确性;坚持底线思维,强 化风险识别、评估、监测预警和应对机制,提升风险管理能力,筑牢高质量发展根基。 二、回报股东,共享高质量发展成果 健康、稳定的股东回报是企业与投资者建立长期信任关系的重要基石,2025年,公司将继 续坚持以投资者为中心的发展理念,通过科学合理的利润分配政策和持续稳定的股东回报机制 ,为股东创造长期、稳定、可持续的价值回报,持续增强股东的获得感和对公司未来发展的长 期信心。公司将密切关注政策导向,积极响应监管要求,结合自身所处的行业特点和发展阶段 ,在综合考虑年度盈利状况、战略发展规划、现金流量状况、未来资金需求及股东意愿的前提 下,合理制定利润分配方案,确保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为股东带来合理的投资回 报,实现公司价值与股东利益的共创、共享。 三、创新驱动,激发高质量发展动能 2025年,公司将在巩固既有重点研发领域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内外协同的创新管理机制 ,完善科研项目从立项到落地的全流程管控,聚焦关键核心技术难题,积极探索高效解决方案 ,加速科研成果向实际生产力的转化,以创新驱动赋能市场营销,提升产品竞争力。紧跟数智 化发展进程,加速推进生产基地的数字化改造与转型升级,通过实施生产线的智能化升级、改 扩建项目,推动科技与生产深度融合,提升生产环节的自动化、信息化和数字化水平,实现生 产效率的提升与产品质量的稳定保障。紧扣碳达峰行动方案要求,全力推动能源管理与绿色转 型,着力耗电设备升级改造、终端用能设备电气化水平和绿电开发利用率提升等工作,推动能 源消费结构绿色调整;坚持减碳控污、降本增效原则,严控高耗能、高污染项目投资,加强资 源节约与循环利用,助力公司绿色、高效、可持续发展。 ──────┬────────────────────────────────── 2025-04-04│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总股本如 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 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期 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8386175950.07元,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804841930. 31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 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含税)。截至 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371470262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685735131.00元 (含税),占2024年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44.93%。 2024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1371470262.00元,占本年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89.86%。 公司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总股本如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 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2025-03-21│其他事项 ──────┴──────────────────────────────────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获悉,公司控股孙公司北京同仁堂国药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同仁堂国药)收到香港中医药管理委员会签发的《中成药注册证明书》,准许将 “金钗石斛散【同仁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以下简称香港)出售。现将相 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药品基本情况 药品名称:金钗石斛散【同仁堂】

www.chaguwang.cn & ddx.gubit.cn 查股网提供数据 商务合作广告联系 QQ:7678714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