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0094 大名城 更新日期:2025-08-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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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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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1996-07-02│ 2.33│ 2.17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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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1997-06-24│ 7.04│ 2.71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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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股 │ 2000-08-23│ 9.00│ 5.54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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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 │ 2011-06-15│ 2.23│ 23.18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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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 │ 2014-09-19│ 6.00│ 29.60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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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 │ 2016-09-08│ 10.35│ 47.61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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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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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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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航远洋 │ 3798.00│ ---│ ---│ ---│ -669.38│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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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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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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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城永泰东部温泉旅│ 29.60亿│ 877.29万│ 27.44亿│ 92.71│ -177.72万│ 2025-06-30│
│游新区一期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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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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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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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深圳市华创生活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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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其最终控制人系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控股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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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房租出租租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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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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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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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深圳市华创生活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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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其最终控制人系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控股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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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物业服务、居间服务│
│ │ │ │等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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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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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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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深圳市华创生活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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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其最终控制人系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控股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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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房租出租等租赁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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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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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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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深圳市华创生活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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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其最终控制人系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控股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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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物业服务、居间服务│
│ │ │ │等劳务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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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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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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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名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俞培俤、陈华云、俞锦、俞凯、俞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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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亲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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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企业借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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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重要内容提示: │
│ │ 1、公司控股股东名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含下属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俞培俤先 │
│ │生及其关联人,以持有的资金向公司提供财务资金支持,总计年度新增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0│
│ │亿元。 │
│ │ 2、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名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应收公司期末余额80096.33万元。 │
│ │ 3、本次交易构成公司关联交易,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
│ │ 一、关联交易概况 │
│ │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股东名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含下属子公司)(以下简称“名城控股集团”),为支持公司整体业务发展需要,与公司│
│ │实际控制人俞培俤先生及其关联自然人等,共同作为资金借出方,公司(含合并范围内各级│
│ │子公司)作为资金借入方,共同签署《财务资金支持框架协议》。各资金借出方拟以持有的│
│ │资金向公司提供年度财务资金支持,总计年度新增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有效期自公司│
│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
│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上述交易事项构成公司关联交易。 │
│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名城控股集团及其关联人应收公司期末余额80096.33万元,占公│
│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绝对值的7.64%。 │
│ │ 二、关联方介绍 │
│ │ 1、名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 注册资本:1000万美元 │
│ │ 成立日期:1986年1月15日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00611305823J │
│ │ 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马尾镇江滨东大道68-8号福州名城城市广场7#楼40层02│
│ │室(自贸试验区内) │
│ │ 法定代表人:俞丽 │
│ │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总部管理;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代理代办服务;│
│ │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五金产│
│ │品批发;针纺织品销售;服装服饰批发;非居住房地产租赁;运输设备租赁服务(除依法须│
│ │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在《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
│ │禁止外商投资的领域开展经营活动) │
│ │ 股权结构:名城控股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9.52%股份,利伟集团有限公司为 │
│ │名城控股集团唯一股东,持有其100%股份,俞培俤先生为利伟集团的实际控制人。 │
│ │ 2、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自然人 │
│ │ 俞培俤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华云女士、俞锦先生、俞凯先生、俞丽女士分别为俞│
│ │培俤先生的配偶、儿子及女儿。 │
│ │ 3、截止本公告日4月26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自然人合计持有公司92│
│ │5519761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8.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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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9-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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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福建数产名商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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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本公司持股44%的参股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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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重要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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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交易概述: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建名城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名城数字”)基于算力│
│ │业务发展需要,向福建数产名商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算公司”)采购先进计算技术│
│ │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算力和存储服务,设备的调通和测试等算力集群,服务费用总额合计为│
│ │759296020元,双方将根据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限按月分期支付。 │
│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的交易定价方法客观、公允,且公司对关联方智算公司拥有44%的权 │
│ │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
│ │不利影响,此类交易对公司整体业务暂不会导致公司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
│ │ 智算公司投资建设位于福州长乐的智算中心项目,现已高标准完成首期智算中心的建设│
│ │工作,首期智算中心配备NvidiaH800服务器,通过Nvlink互联技术,提供约2000P的算力。 │
│ │名城数字是智算中心的业务拓展及专业运营和管理的服务提供方,此次交易标志着公司在智│
│ │算中心项目的首期投资将实现落地并投入运营。本报告期内此项业务尚未产生任何收入。敬│
│ │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 │ 本次交易需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
│ │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
│ │ (一)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
│ │ 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建名城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名城数字”、交易乙方)与福│
│ │建数产名商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算公司”,交易甲方)签署《先进计算技术服务项│
│ │目合同》。名城数字基于算力服务业务发展需要,向智算公司采购先进计算技术服务,以开│
│ │展相关运营工作;本合同所采购先进计算技术服务,具体包括但不限于算力和存储服务,设│
│ │备的调通和测试,账号开通及运行等算力集群;本合同服务费用总额合计为759296020元, │
│ │服务期限85个月,双方将根据合同约定按月分期支付。 │
│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过3年,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相关规定 │
│ │,公司将每3年根据规定重新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 │
│ │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
│ │ 2024年9月13日召开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 │
│ │第九届董事局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先进计算技术服务采购的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 │》。该项议案经全体董事(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该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
│ │ 2024年9月1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先进 │
│ │计算技术服务采购的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局审议。 │
│ │ 本次交易对方智算公司为本公司持股44%的参股公司,本公司监事梁婧同时担任智算公 │
│ │司的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关联方认定的规定,智算公司构成公│
│ │司关联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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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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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20亿 4.84 50.85 2022-09-03
福州东福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1.16亿 4.69 --- 2019-05-01
俞锦 9950.00万 4.02 80.39 2024-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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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3.35亿 1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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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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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6-07 │质押股数(万股) │46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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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37.17 │质押占总股本(%) │1.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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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俞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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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方 │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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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4-06-05 │质押截止日 │2027-05-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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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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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说明 │2024年06月05日俞锦质押了4600.0万股给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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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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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3-11-10 │质押股数(万股) │2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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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16.16 │质押占总股本(%) │0.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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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俞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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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方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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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3-11-08 │质押截止日 │2026-08-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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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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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说明 │2023年11月08日俞锦质押了2000.0万股给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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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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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0-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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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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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大名城│杭州弘招城│ 8300.00万│人民币 │2019-03-04│2021-12-31│连带责任│否 │是 │
│企业股份有│房地产开发│ │ │ │ │担保 │ │ │
│限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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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大名城│杭州北隆房│ 4200.00万│人民币 │2019-05-29│2021-05-28│连带责任│否 │是 │
│企业股份有│地产开发有│ │ │ │ │担保 │ │ │
│限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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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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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9│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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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注销回购公司A股股份39902000股,相应减少
公司总股本和注册资本,并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做相应修改。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购方案及实施情况
公司继2021年、2022年实施第一次和第二次回购股份计划和后,2022年7月18日公司第八
届董事局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启动第三
次回购股份计划。
截止2022年10月16日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A股股
份39902000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1.61%,交易的总金额为129995006.94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用途为“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回购股份将按照规定予以注
销及出售,其中拟用于减少注册资本的注销及用于二级市场出售的股份数额,分别不超过本次
回购股份总数额的二分之一。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2022-058号、2022-060号、2022-085号临时公告。
二、回购股份注销原因
截止目前,本次回购股份39902000股未进行注销及二级市场出售,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
用证券账户(证券账户:B884876787)。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
回购股份》,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等文件规定,已回购股份应当在回
购实施完成后三年内按照回购方案规定的用途进行转让,未按照披露用途转让的,应当在三年
期限届满前注销。
三、回购股份注销后股本变化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股份39902000股全部予以注销后,将相应减少公司总股本39902000股,减少公司
注册资本39902000.00元;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2324950045股,公司注册
资本变更为2324950045.00元。
本次拟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债务履
行能力及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本次回购股
份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仍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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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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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已启用新的办公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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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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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10日召开第九届董
事局第十六次会议、2025年5月7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回购
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对已回购的55997900股A股股份进行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
资本。上述内容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已完成回购股份注销减少注册资本工商登记手续及《公司章程》备案,公司总
股本变更为2364852045股,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2364852045.00元。公司取得上海市市场监督
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登记信息具体如下:
名称: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6073563962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上市)
法定代表人:俞锦
注册资本:人民币236485.2045万
成立日期:1996年7月18日
住所:上海市闵行区红松东路1116号1幢5楼A区
经营范围:房地产综合开发,建造、销售商品房;物业管理,物业租赁;公共基础设施开
发与建设;建筑装饰安装工程;从事新能源科技领域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
转让,新能源汽车的销售;生产、加工、销售生物制品、农药及中间体(限分支机构经营)、
药品原料及制剂(限分支机构经营)、保健品(限分支机构经营)、新型建材、包装材料、现
代通讯信息新材料及相关器件;上述产品的研究开发、技术咨询和售后服务;经营进出口业务
。(涉及配额、许可证或国家专项管理的,应凭证经营或按国家有关规定另行报批)。【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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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4│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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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25年6月24日注销公司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回购的公司A股股份55,997,900股。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2
,420,849,945股变更为2,364,852,045股。
一、本次注销回购股份的决策程序与信息披露
2025年4月10日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十六次会议和2025年5月7日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公司将对已回购55,997,900股
股份进行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公司发布《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
》、《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等公告。截至申报期间届满之日,
公司未收到债权人申报债权要求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书面文件。上述内容见公司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信息披露报纸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注销回购股份情况及后续安排
本次拟注销的回购股份经公司第八届董事局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回购用途为“为维护
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回购股份将按照规定予以注销及出售,其中拟用于减少注册资
本的注销及用于二级市场出售的股份数额,分别不超过本次回购股份总数额的二分之一。2022
年6月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A股股份55,997,900股。已
回购股份55,997,900股未用于注销及出售,一直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证券账户号:
B884876787)。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
回购股份》,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对于回购的股份未按照
披露用途转让,按有关规定在3年持有期限届满前注销。据此,公司拟注销前述已回购的股份5
5,997,900股,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55,997,900.00元。经申请,公司于2025年6月24日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注销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回购股份,总计55
,997,900股。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将依法办理相应的公司章程修改、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手
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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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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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目的及背景: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甲
方”)为推进新战略发展目标,完善公司在新质生产力领域的投资布局,基于公司与福州新区
航空城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发公司”、“乙方”)、中航金城无人系统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中航金城”、“丙方”)签订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约定,与乙方、丙方共
同签署《合作协议》并设立合资公司,在福州新区共同投资建设“低空城际智慧枢纽机场”项
目。
投资标的名称:福建城际低空机场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资公司”,已完成工商注
册登记)投资金额: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各方同意,合资公司注册成立时的
出资比例为:公司认缴出资额660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66%;航发公司认缴出资额
340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34%。合资公司由公司控股并表。为了尽快推进“低空城
际智慧枢纽机场”项目的建设工作,各方同意合资公司由本公司与航发公司先行注册设立,中
航金城作为“低空城际智慧枢纽机场”项目全过程的技术支持方,为项目的规划、设计以及建
设工作提供全方位的技术支持。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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