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0098 广州发展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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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增发 │ ---│ 8.20│ 9.54亿│
├───────────┼───────────┼───────────┼───────────┤
│首发融资 │ 1997-06-27│ 7.87│ 7.73亿│
├───────────┼───────────┼───────────┼───────────┤
│配股 │ 2000-12-11│ 13.00│ 6.83亿│
├───────────┼───────────┼───────────┼───────────┤
│增发 │ 2012-06-14│ 6.42│ 43.35亿│
├───────────┼───────────┼───────────┼───────────┤
│增发 │ 2021-12-08│ 6.43│ 52.38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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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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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长江电力 │ 120800.00│ ---│ ---│ 269800.00│ 9430.00│ 人民币│
├─────────┼─────┼─────┼─────┼─────┼──────┼──────┤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 84008.75│ ---│ 2.22│ ---│ 1331.87│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 70471.47│ ---│ 14.48│ ---│ 4381.58│ 人民币│
│份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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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红海湾发电有限│ 68743.75│ ---│ 25.00│ ---│ 2609.66│ 人民币│
│公司 │ │ │ │ │ │ │
├─────────┼─────┼─────┼─────┼─────┼──────┼──────┤
│广东珠海金湾液化天│ 47555.64│ ---│ 25.00│ ---│ 5325.67│ 人民币│
│然气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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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能源光明电力有│ 42628.00│ ---│ 35.00│ ---│ 8117.99│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
│广州发展航运有限公│ 31324.85│ ---│ 50.00│ ---│ -1142.50│ 人民币│
│司 │ │ │ │ │ │ │
├─────────┼─────┼─────┼─────┼─────┼──────┼──────┤
│广州港 │ 15129.20│ ---│ ---│ 32400.00│ 390.00│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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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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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LNG应急调峰储 │ 17.00亿│ 1512.29万│ 10.96亿│ 64.50│ ---│ ---│
│气库项目 │ │ │ │ │ │ │
├─────────┼──────┼─────┼─────┼─────┼─────┼──────┤
│广州LNG应急调峰气 │ 6.50亿│ 1.00亿│ 5.32亿│ 81.85│ ---│ ---│
│源站配套码头工程项│ │ │ │ │ │ │
│目 │ │ │ │ │ │ │
├─────────┼──────┼─────┼─────┼─────┼─────┼──────┤
│广州LNG应急调峰气 │ 2.10亿│ 2598.55万│ 1.63亿│ 77.62│ ---│ ---│
│源站配套管线工程(│ │ │ │ │ │ │
│调峰气源站-黄阁门 │ │ │ │ │ │ │
│站段)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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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天然气利用工│ 13.32亿│ 1.47亿│ 13.40亿│ 100.61│ ---│ ---│
│程四期调整工程项目│ │ │ │ │ │ │
├─────────┼──────┼─────┼─────┼─────┼─────┼──────┤
│广州发展从化明珠生│ 4.37亿│ 8409.59万│ 3.74亿│ 85.59│-4818.26万│ ---│
│物医药健康产业园天│ │ │ │ │ │ │
│然气分布式能源站项│ │ │ │ │ │ │
│目 │ │ │ │ │ │ │
├─────────┼──────┼─────┼─────┼─────┼─────┼──────┤
│广汽丰田第四生产线│ 1.00亿│ ---│ 6263.41万│ 62.63│ 694.71万│ ---│
│屋面光伏合同能源管│ │ │ │ │ │ │
│理模式服务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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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小鹏新能源投资│ 7500.00万│ ---│ 7398.58万│ 98.65│ 592.72万│ ---│
│有限公司光伏发电项│ │ │ │ │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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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汽丰田汽车有限公│ 4500.00万│ ---│ 2925.28万│ 65.01│ 378.35万│ ---│
│司第三生产线续建分│ │ │ │ │ │ │
│布式光伏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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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偿还银行借款 │ 6.90亿│ ---│ 6.90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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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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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1-01 │交易金额(元)│5325.35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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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中电建(禄丰)抽水蓄能开发有限公司│标的类型 │股权 │
│ │35%股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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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广州发展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
├──────┼────────────────────────────────────────┤
│卖方 │中电建水电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中电建水电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电开发集团”)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出│
│ │售其持有的中电建(禄丰)抽水蓄能开发有限公司35%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股权”或“禄丰 │
│ │公司”),转让底价5,325.35万元。 │
│ │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属下全资子公司广州发展电力集团有│
│ │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力集团”)拟参与禄丰公司35%股权竞拍。 │
└──────┴────────────────────────────────────────┘
┌──────┬────────────────┬──────┬────────────────┐
│公告日期 │2025-11-01 │交易金额(元)│5322.84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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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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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中电建(富民)抽水蓄能开发有限公司│标的类型 │股权 │
│ │50%股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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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广州发展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
├──────┼────────────────────────────────────────┤
│卖方 │中电建水电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中电建水电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电开发集团”)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出│
│ │售其持有的中电建(富民)抽水蓄能开发有限公司50%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股权”或“富民 │
│ │公司”),转让底价5,322.84万元。 │
│ │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属下全资子公司广州发展电力集团有│
│ │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力集团”)拟参与富民公司50%股权竞拍。 │
└──────┴────────────────────────────────────────┘
┌──────┬────────────────┬──────┬────────────────┐
│公告日期 │2025-07-31 │交易金额(元)│5.08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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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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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罗冲围储罐厂地块40540平方米土地 │标的类型 │土地使用权、固定资产 │
│ │及建筑物约5400平方米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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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征地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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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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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向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征地办公室交储罗冲围储罐厂地块40│
│ │540平方米土地及建筑物约5400平方米,预计补偿金额为人民币5.08亿元,具体以征收补偿 │
│ │协议约定为准。 │
│ │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 │ 本事项会计处理及对公司业绩的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的结果为准。 │
│ │ 一、交储事项概述 │
│ │ 为贯彻落实政府决策部署,配合城市建设总体规划,推动罗冲围片区城市更新改造和城│
│ │市空间优化提升,公司拟将罗冲围储罐厂地块(以下简称“罗冲围地块”)交储,广州市白│
│ │云区人民政府征地办公室已出具《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征地办公室关于加快广州湾区新岸│
│ │(罗冲围)片区松溪项 │
│ │ 目(白云区螺涌村、松南村、松北村城中村改造项目)燃气厂地块征收工作的函》。本│
│ │次交储土地及涉及的地上资产补偿总金额预计为人民币5.08亿元(含按时交地奖励款8500万│
│ │元),具体以征收补偿协议约定为准。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
│ │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储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
│ │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二、收储方基本情况本事项收储方为广州市白云│
│ │区人民政府征地办公室,具备本次交易的履约能力,与公司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
│ │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及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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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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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3-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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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广州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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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控股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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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提供节能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3-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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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广州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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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控股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供热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3-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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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广州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全资及控股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销售天然气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3-26 │
├──────┼────────────────────────────────────────┤
│关联方 │广州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控股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提供节能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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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3-26 │
├──────┼────────────────────────────────────────┤
│关联方 │广州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控股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供热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3-26 │
├──────┼────────────────────────────────────────┤
│关联方 │广州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全资及控股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销售天然气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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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1│价格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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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近日收到《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026年第二次动态调整广州市非居民管道燃
气销售价格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穗发改〔2026〕39号),为切实做好天然气保障供应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广东省定价目录(2022年版)》,经市政府同意,根据非居
民管道燃气气源价格与销售价格联动调整机制进行调整。主要内容如下:
一、从2026年7月20日起,广州市非居民管道燃气销售最高限价为4.41元/立方米,不得上
浮,下浮幅度不限。
二、本通知执行期为2026年7月20日至2027年1月19日。
上述价格调整,是对天然气销售价格与气源采购价格联动传导作出的阶段性调整。本次调
整考虑了天然气市场变化,较合理地平衡了供需关系,有利于公司燃气业务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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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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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29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3号发展中心大厦6楼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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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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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10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申请注册并在2025-2027年期间发行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含80亿元)的中期票据。公司于202
5年12月4日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5】MTN1172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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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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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10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同意公司自取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
易商协会注册通知书之日起24个月内在中国境内滚动发行本金余额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人民币
(含60亿元人民币)的超短期融资券。公司于2025年12月4日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超短期融资券《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5】SCP364号)。公司于2026年5月18日发
行了2026年度第四期超短期融资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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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其他事项
──────┴──────────────────────────────────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10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同意公司自取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
易商协会注册通知书之日起24个月内在中国境内滚动发行本金余额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人民币
(含60亿元人民币)的超短期融资券。公司于2025年12月4日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超短期融资券《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5】SCP36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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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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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
公司质量的意见》要求,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
项行动的倡议》,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发展理念,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
司”)结合自身发展战略等实际情况,制定《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以期
进一步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提升公司质量和股东回报能力。
一、提升经营质量,加快绿色低碳转型
(一)深耕能源主业,推动构建新型能源体系。主动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和区域发展大局,
坚持火风光水等多能并举,提升清洁能源装机占比。积极发展新一代煤电,加快广州珠江电厂
煤电环保替代项目建设,推进存量煤电机组改造升级。有序推进气电建设,建成广州增城旺隆
气电替代项目,根据政策和市场情况适时启动其他天然气发电项目前期工作。高质量发展新能
源,坚持区域化管理、基地化发展、全国性布局,立足打造百万千瓦级基地,推动新能源项目
连片开发。积极寻找参与推进海上风电、西南水风光一体化基地、西北“沙戈荒”风电光伏基
地项目投资机会,谋划布局境外能源项目。
(二)紧扣国家发展战略,培育壮大新兴动能。发挥广州市新能源产业链“链主”企业作
用,发展壮大新能源与新型储能等新兴产业。聚焦电力负荷增长快、系统调节需求迫切区域,
加大新型储能项目投资开发,全面参与建设管理大型抽水蓄能电站项目。顺应能源消费侧发展
新趋势,积极参与绿证、绿电、碳资产等新型绿色权益市场交易,拓展绿色能源资产增值空间
;多元开发“能源+”业务,有序推进广州国际金融城综合能源项目建设,积极打造综合智慧
能源平台,探索发展“源网荷储”一体化、算电协同、绿电直连、建筑+光伏、能源托管、碳
资产管理与交易服务、能效提升综合服务、区域电力生产聚合交易服务、虚拟电厂聚合运营服
务等新业态,深化“新能源+”融合发展模式,推动价值链延伸。
(三)提升盈利能力,夯实能源产供储销体系。深化产业战略协同,将“业务联动、产业
协同”提升至“战略协同”高度,进一步加强煤气电联营,推进新能源、储能一体化联营,增
强全要素全产业链协同发展,实现整体利益最大化。
进一步构建国际国内天然气资源池,建设大湾区天然气供应枢纽,打造百亿级天然气产业
强链,带动形成千亿级产业集群。更好利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加快开拓国内市场
新业务、新区域、新领域,加速打开国际市场,依托香港贸易平台和海南自贸港贸易平台优势
,推动煤炭、天然气贸易取得新突破。
(四)加强精益管理,提升资产运营效率。系统提升产业数智化水平,推动业务与数智技
术深度融合,促进精细化管控、科学化决策和智能化运营。深化“课题管理”“双增双降”“
合理化建议6000”等专项行动,推动单位业务量固定成本费用全面下降。强化落实长协资源,
统筹资源配置调度,深挖燃料成本管控潜力。优化气电、煤电市场化发电策略,增发效益电量
。强化精益运维,提升热电机组运营经济性。推行新能源区域化管理,提升风电、光伏电站运
营效率。
加大“两金”管控和亏损企业治理力度,做好投资动态评估。
(五)坚持以投促产,产业运营与资本运作双轮驱动。
建立健全权责清晰、科学规范、协同高效的“募、投、管、退”的全周期管理制度体系。
推进新能源基础设施公募REITs申报发行工作,盘活新能源基础设施资产。用活用足国家增量
政策,灵活运用多元化融资工具,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等各类政策性资
金支持。搭建天然气交易平台,持续整合产储运销等要素资源。谋划设立战略性创新投资和资
本运作平台,推动投资孵化更多氢能与核聚变能、综合智慧能源等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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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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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5月29日9点30分召开地点:广州市临江大道3号发展中心大厦6楼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2
9日
至2026年5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
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
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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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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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及《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
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方案
(一)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
1.在公司兼任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实际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其年度薪酬根据其个人履职情
况、公司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核定。其年度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组成,其中绩效薪酬
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2.独立董事发放独立董事津贴。根据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关于同意调整公司独立董
事津贴的决议》,每位独立董事的津贴为10万元(税后)。
3.仅担任董事职务、未在公司兼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
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薪酬根据其个人履职情况、公司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核定。
其年度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
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2.基本薪酬根据高级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管理难度、市场价值、个人能力、国内同类可
比市场薪酬水平等因素综合确定。
3.绩效薪酬=绩效薪酬标准×年度薪酬分配系数×(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得分÷100),年度
薪酬分配系数最高不超过1.0。
年度经营业绩考核以年度经营目标为考核基础,根据考核期内公司经济效益、党建工作、
重点专项工作等评价结果和个人履职工作测评情况核定。考核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
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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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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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4月3日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董事会会议的书面通知,
并于2026年4月13日以现场结合视频会议方式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应到会董事6
名,实际到会董事5名,曾志伟董事委托吴宏副董事长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
计工作和2026年度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
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
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
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
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公司相关审计业务主要由立信广东分所承办。立信广东分所成立于2011年6月7日,系立信
在国内设立的分支机构,位于广州市天河区林和西路9号耀中广场B座11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为91440101581859795Y,已取得广东省财政厅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证书》(证书编
号:310000064401)。立信广东分所自成立以来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2.人员信息
截至2025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300名、注册会计师2523名、从业人员总数9933名,签署
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802名。
3.业务规模
立信2025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
入15.05亿元。2025年度立信为770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9.16亿元,同行业
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0家。截至2025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
累计赔偿限额为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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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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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分配比例: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拟每股派发现
金红利人民币0.35元(含税,下同),其中:2025年中期已派发现金红利每股0.10元,2025年
末期拟派发现金红利每股0.25元。
公司已于2025年12月12日完成2025年中期权益分派。2025年末期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
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
股权登记日前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
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期末未
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0882327626.01元,母公司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524699319.64元
。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
3.50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227052743.35元(含税)。其中,已于2025年12月12
日派发中期现金股利每10股1.00元,共已派发现金股利350586498.10元。本次末期现金股利拟
每10股派发2.50元,共拟派发末期现金红利876466245.25元。2025年公司现金分红总额占公司
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2.90%。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
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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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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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10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同意公司自取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
易商协会注册通知书之日起24个月内在中国境内滚动发行本金余额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人民币
(含60亿元人民币)的超短期融资券。公司于2025年12月4日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超短期融资券《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5】SCP364号)。
公司于2026年4月2日发行了2026年度第二期超短期融资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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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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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离任的公告
一、董事离任情况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董事李光先生的书
面辞职报告,李光先生因达到退休年龄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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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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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10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同意公司自取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
易商协会注册通知书之日起24个月内在中国境内滚动发行本金余额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人民币
(含60亿元人民币)的超短期融资券。公司于2025年12月4日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超短期融资券《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5】SCP364号)。 公司于2026年2月3日
发行了2026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具体情况如下: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第一期超短融资券发行的有关文件已刊登在上海清算
所网站(http://www.shclearing.com)和中国货币网(http://www.chinamoney.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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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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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证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三期超短期融资券(债券简称:25广州发展
SCP003,债券代码:012581145.IB)兑付工作的顺利进行,方便投资者及时领取兑付资金,现
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发行人: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债项名称: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三期超短期融资券
3.债项简称:25广州发展SCP003
4.债项代码:012581145.IB
5.发行金额:人民币8亿元
6.发行期限:270天
7.本计息期债券利率:1.71%
8.本期应兑付本息金额:人民币810119452.05元
9.到期兑付日:2026年2月9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二、兑付办法
托管在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的债券,其兑付资金由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
公司划付至债券持有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债券付息日或到期兑付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划付资
金的时间相应顺延。债券持有人资金汇划路径变更,应在兑付前将新的资金汇划路径及时通知
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因债券持有人资金汇划路径变更未及时通知银行间市场清算
所股份有限公司而不能及时收到资金的,发行人及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不承担由此
产生的任何损失。
三、本次兑付相关机构
1.发行人: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郭晓川
联系方式:020-37850365
2.主承销商: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冯宁卓
联系方式:010-66635929
3.托管机构:银行间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联系部门:运营部
联系人:谢晨燕、陈龚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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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7│价格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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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近日收到《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026年第一次动态调整广州市非居民管道燃
气销售价格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穗发改〔2026〕1号),为切实做好天然气保障供应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广东省定价目录(2022年版)》,经市政府同意,根据非居
民管道燃气气源价格与销售价格联动调整机制进行调整。主要内容如下:
一、从2026年1月20日起,广州市非居民管道燃气销售最高限价从4.47元/立方米调整为4.
41元/立方米,不得上浮,下浮幅度不限。
二、本通知执行期为2026年1月20日至2026年7月19日。
上述价格调整,是对天然气销售价格与气源采购价格联动传导作出的阶段性调整。本次调
整考虑了天然气市场变化,较合理地平衡了供需关系,有利于公司燃气业务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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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6│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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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项目名称:秀山龙凤坝光伏发电(二期)项目。
投资金额:总投资为人民币58330万元。
风险提示:项目尚未建成投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为优化公司新能源产业布局,在西南地区打造新能源百万基地,助推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
展,公司属下全资子公司广州发展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新能源集团”)拟投资建
设秀山龙凤坝光伏发电(二期)项目(简称“秀山二期项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12月15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
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秀山龙凤坝光伏发电(二期)项目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次投资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
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2022年2月,新能源集团与重庆市秀山县人民政府签订《投资开发协议》,协议约定由秀
山县政府协助新能源集团在当地投资建设光伏项目。为推进项目开发,新能源集团于2023年2
月在当地设立项目公司秀山县穗发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秀山穗发新能源公司”),首
期注册资本金为3200万元。秀山龙凤坝光伏发电(一期)项目于2025年5月29日并网投产,装
机容量为50MW/65.78MWp。
秀山二期项目位于重庆市秀山县,距离秀山一期项目约14公里。项目规划装机容量为150M
W/205MWp,并新建一座110kV升压站,采用“农(林)光互补”模式建设。项目已取得项目备
案证及电网接入批复。
根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总投资58330万元,资本金占总投资的20%为11666万元,
按相关参数测算具有较好的经济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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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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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5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
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80亿元人民币(含80亿元人民币)中期票据以及不超过60亿元人民币(含
60亿元人民币)超短期融资券等事项。公司于近日收到交易商协会出具的两份《接受注册通知
书》,同意接受公司注册金额为80亿元的中期票据及注册金额为60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注册。
《接受注册通知书》主要内容如下:
一、中期票据《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5〕MTN1172号)
1.公司中期票据注册金额为80亿元,注册额度自《接受注册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年内有
效。
2.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中期票据。
二、超短期融资券《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5〕SCP364号)
1.公司超短期融资券注册金额为60亿元,注册额度自《接受注册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年
内有效。
2.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
公司后续将结合《接受注册通知书》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办理发
行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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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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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证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二期超短期融资券(债券简称:25广州发展
SCP002,债券代码:012580642.IB)兑付工作的顺利进行,方便投资者及时领取兑付资金,现
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发行人: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债项名称: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二期超短期融资券
3.债项简称:25广州发展SCP002
4.债项代码:012580642.IB
5.发行金额:人民币10亿元
6.起息日:2025年3月13日
7.发行期限:260天
8.债券余额:人民币10亿元
9.本计息期债项利率:2.03%
10.本息兑付日:2025年11月28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11.本期应偿付本息金额:人民币1014460273.97元
二、兑付相关事宜
托管在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的债券,其兑付资金由发行人在规定时间之前划付
至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指定的收款账户后,由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在兑
付日划付至债券持有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债券兑付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划付资金的时间相应
顺延。债券持有人资金汇划路径变更,应在兑付前将新的资金汇划路径及时通知银行间市场清
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因债券持有人资金汇划路径变更未及时通知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
司而不能及时收到资金的,发行人及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损
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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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1│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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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电建水电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电开发集团”)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
出售其持有的中电建(禄丰)抽水蓄能开发有限公司35%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股权”或“禄丰
公司”),转让底价5325.35万元。
本次竞拍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批准。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竞拍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竞拍为公开竞拍,能否成功存在不确定性。
一、交易概述
(一)基本情况
为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优化公司产业结构,拓展公司能源业务板块新领域,提高可再
生能源、绿色低碳能源占比,公司属下全资子公司广州发展电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
力集团”)拟参与禄丰公司35%股权竞拍。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中电建(禄丰)抽水蓄能开发有限
公司35%股权的议案》,同意电力集团以不高于经备案的资产评估报告价值5379.99万元收购水
电开发集团所持有的禄丰公司35%股权,并根据产权交易所公告及相关规则完成进场交易,后
续根据工程建设需要按股比逐步注资。
(三)公司本次竞拍禄丰公司35%股权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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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1│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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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电建水电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电开发集团”)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
出售其持有的中电建(富民)抽水蓄能开发有限公司50%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股权”或“富民
公司”),转让底价5322.84万元。
本次竞拍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批准。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竞拍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竞拍为公开竞拍,能否成功存在不确定性。
一、交易概述
(一)基本情况
为践行国家战略,落实“双碳”目标构建新型电力系统,锁定优质抽水蓄能项目资源,促
进公司产业转型升级和协同2
发展,公司属下全资子公司广州发展电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力集团”)拟参与
富民公司50%股权竞拍。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属下全资子公司广州发展电力集团
有限公司拟签订投资开发合作意向协议的议案》,以经备案的资产评估报告价值为基础,通过
公开挂牌方式摘牌富民公司50%股权。
(三)公司本次竞拍富民公司50%股权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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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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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
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若公司
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为积极贯彻落实上市公司监管指引要求,推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和《
估值提升计划》相关工作,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发展理念,增强分红稳定性、持续性和可
预期性,增加分红频次,切实增强投资者获得感,在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保证公司正常
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拟实施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551017439.92元。经公
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三季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份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
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1元(含税
)。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3505864981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50586498.10元(含
税),占2025年前三季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6.24%。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
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根据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授权安排,本次利润分配方
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审核并发表如下意见: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平衡考虑了对股东的合理现金
分红与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
求,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和未来发展的需要,未发现损害公司
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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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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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决策与信息披露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
,相关事项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30日披露的《广州发
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025年8月30日,公司披露了《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
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截至本次债权申报截止日(2025年10月13日),公司未收到债权人
对此议案提出异议的情况,也未收到债权人向公司提出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要求。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依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6名
激励对象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正常退休、1名激励对象因担任公司企业负责人职务不能持有公司
限制性股票,1名激励对象2024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不称职,上述8人均不再具备激励对象
资格及条件,根据《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简称
“《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对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
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另有2名激励对象2024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根据《广州发
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简称“《考核办法
》”)的相关规定,公司对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按70%给予解除限售
,剩余30%将由公司进行回购注销。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人员、数量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核心骨干员工10人,合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441887股。本
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剩余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0股。
(三)回购注销安排
公司已经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开立了股份回购专用账户,并
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递交了本次回购注销相关申请。
预计本次限制性股票于2025年10月30日完成注销,公司后续将依法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
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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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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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证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债券简称:25广州发展
SCP001,债券代码:012580201.IB)兑付工作的顺利进行,方便投资者及时领取兑付资金,现
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发行人: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
3.债券简称:25广州发展SCP001
4.债券代码:012580201.IB
5.发行金额:人民币10亿元
6.发行期限:270天
7.本计息期债券利率:1.78%
8.本期应偿付本息金额(元):人民币1013167123.29元
9.到期兑付日:2025年10月13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
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二、兑付办法
托管在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的债券,其兑付资金由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
公司划付至债券持有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债券付息日或到期兑付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划付资
金的时间相应顺延。债券持有人资金汇划路径变更,应在兑付前将新的资金汇划路径及时通知
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因债券持有人资金汇划路径变更未及时通知银行间市场清算
所股份有限公司而不能及时收到资金的,发行人及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不承担由此
产生的任何损失。
三、本次兑付相关机构
1.发行人: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郭晓川
联系方式:020-37850365
2.主承销商: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袁善超
联系方式:010-66635929
3.托管机构:银行间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联系部门:运营部
联系人:谢晨燕、陈龚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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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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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解锁股数为7115017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7115017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9月22日。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
解除限售期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和《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简称“《考核办法》”)相关规定,公司2021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决策程序及实施情况
1.2021年4月2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广州发展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广州发展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
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1年4月2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广州发展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广州发展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监事会对
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3.2021年5月13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1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自2021年4月7日至2021年4月1
6日期间,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收
到一封匿名反馈意见的信件,监事会对相关情况进行了认真核实。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次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广州发
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4.2021年6月30日,公司收到《关于同意广州发展集团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
批复》(穗国资批〔2021〕59号),广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原则同意公司实施2021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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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30│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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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按3.00元/股
的回购价格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4418
87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
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
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
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
内行使上述权利的,公司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将按照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应当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
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包括:公司债权人可
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
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
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
,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债权人可以采用现场、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申报。
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申报地址:广州市临江大道3号发展中心3204申报时间:自2025年8月30日至2025年10月13
日(工作日8:30-12:00,14:00-17:00)
联系人:投资者关系部
联系电话:020-37850968
传真号码:020-37850938
电子邮箱:600098@gdg.com.cn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传真方
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
,申报日以公司收到电子邮件日为准,请在电子邮件标题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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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30│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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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441887股;
本次回购价格:3.00元/股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以现场结合视频会议方式召开第九届董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按3.00元
/股的回购价格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441887股。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
鉴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6名激励对象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正常退休、1名
激励对象因担任公司企业负责人职务不能持有公司限制性股票,1名激励对象2024年度个人绩
效考核结果为不称职,上述8人均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及条件。根据《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对上述人员持有的已获授但
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417405股进行回购注销。另有2名激励对象2024年度个人绩效考
核结果为基本称职,根据《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
法》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对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按70%给予解除限售
,剩余30%(即24482股)由公司进行回购注销。综上,本次拟回购注销股数共441887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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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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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估值提升计划的触发情形及审议程序:自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广州发展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连续12个月每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个会计年
度经审计的每股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市值管
理》有关规定,属于应当制定估值提升计划的情形。本估值提升计划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估值提升计划概述:公司以进一步提高公司质量和高质量发展为基础,为提升公司投资价
值和股东回报能力,结合公司战略规划及业务发展,从经营提升、优化治理结构、并购重组、
股权激励、现金分红、投资者关系管理、信息披露、股份回购及股东增持等八个方面制定估值
提升计划。
相关风险提示:本估值提升计划仅为公司行动计划,不代表公司对业绩、股价、重大事件
等任何指标或事项的承诺。公司业绩及二级市场表现受到宏观形势、行业政策、市场情况等诸
多因素影响,相关目标的实现情况存在不确定性。
一、估值提升计划的触发情形及审议程序
(一)触发情形
公司股票自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连续12个月每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个
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即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4月7日每日
收盘价均低于2023年末经审计每股净资产7.22元,2025年4月8日至2025年6月30日每日收盘价
均低于2024年末经审计每股净资产7.53元。属于《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市值管理》要
求制定估值提升计划的情形。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州发展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估值提升计划》(以下简称“估值提升计划”)。
二、估值提升计划的具体内容
公司以进一步提高公司质量和高质量发展为基础,为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和股东回报能力,
结合公司战略规划及业务发展,制定估值提升计划。具体如下:
(一)架构保障
强化董事会提升公司质量战略管理行为,制定长期目标,不断提升公司投资价值。设立市
值管理领导小组,董事长为组长。设立市值管理工作小组,协调市值管理相关工作,协调上下
内外关系。
(二)经营提升
围绕“建设成为国内领先的绿色低碳综合智慧能源企业集团”的战略目标,公司着力价值
创造,增强核心功能和核心竞争力,锚定“一利五率”经营指标和“一增一稳四提升”总体目
标,持续提升产业链供应链支撑和带动能力,实现业绩增长和可持续发展。
1.发挥综合能源体系优势,提升经营质效稳增长。围绕国家“双碳”战略目标和加快构
建新型能源体系及新型电力系统工作部署,巩固和提升综合能源供应服务体系优势,提升综合
能源服务、产业链增值服务、技术服务能力,持续强链延链补链。进一步夯实稳增长基础,加
强精益管理,持续降本增效,保持经营业绩稳步增长。
2.着力重点领域投资,增厚盈利长效提升ROE。锚定绿色低碳综合智慧能源关键领域,持
续推进燃气管网、高效火电、质优风光储等项目建设,增强清洁煤电和高效气电产业链的韧性
和竞争力。聚焦新质生产力转型升级,加快推动新型储能、抽水蓄能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落
地。发挥大产业链联营优势,提升项目盈利能力和整体盈利能力。
3.优化业务布局,加快向外发展。围绕“深耕华南、优拓全国、走向海外”战略布局,
优化多元产业版图,持续拓展市场边界,寻找海外投资机会,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功能。深化
内外部联动协作,深化政企、国企合作,加快推进新能源、综合智慧能源、储能等产业集群建
设。
4.深化创新驱动引领,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聚焦能源关键领域,健全完善技术研发创
新体系,优化创新资源配置。重点推进综合智慧能源、储能、氢能等技术应用及成果转化,积
极发展智慧能源、数智化电厂和综合能源服务等新业态,搭建能源与数智化深度融合新模式。
5.进一步优化资产结构,提升资产质量。持续推进能源领域专业化整合,综合战略价值
和回报水平因素提升资产质量,优化资源配置和资产结构,增强资产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不断提升资产质量精细化动态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产能利用率和价值创造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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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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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为真实、准确反映公司2025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和2025年上半年经营成果,根据《企业
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相关资产进行减值
测试,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32799.67万元,包括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
程、使用权资产及其他非流动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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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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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7115017
股,约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20%;
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174名;
公司将在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前,披露限制性股票解锁上市公告。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
个解除限售期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和《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
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简称“《考核办法》”)相关规定,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决策程序及实施情况
1.2021年4月2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广州发展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广州发展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
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1年4月2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广州发展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广州发展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监事会对
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3.2021年5月13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1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自2021年4月7日至2021年4月1
6日期间,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收
到一封匿名反馈意见的信件,监事会对相关情况进行了认真核实。
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
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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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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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拟向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征地办公室交储罗冲围储罐厂地块40540平方米土地及建
筑物约5400平方米,预计补偿金额为人民币5.08亿元,具体以征收补偿协议约定为准。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事项会计处理及对公司业绩的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的结果为准。
一、交储事项概述
为贯彻落实政府决策部署,配合城市建设总体规划,推动罗冲围片区城市更新改造和城市
空间优化提升,公司拟将罗冲围储罐厂地块(以下简称“罗冲围地块”)交储,广州市白云区
人民政府征地办公室已出具《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征地办公室关于加快广州湾区新岸(罗冲
围)片区松溪项目(白云区螺涌村、松南村、松北村城中村改造项目)燃气厂地块征收工作的
函》。本次交储土地及涉及的地上资产补偿总金额预计为人民币5.08亿元(含按时交地奖励款
8500万元),具体以征收补偿协议约定为准。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
重组。
本次交储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二、收储方基本情况
本事项收储方为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征地办公室,具备本次交易的履约能力,与公司不
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及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
斜的其他关系。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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