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0100 同方股份 更新日期:2026-08-0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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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增发 │ ---│ 46.00│ 8.95亿│
├───────────┼───────────┼───────────┼───────────┤
│首发融资 │ 1997-06-12│ 8.28│ 3.39亿│
├───────────┼───────────┼───────────┼───────────┤
│配股 │ 1999-07-09│ 20.00│ 4.66亿│
├───────────┼───────────┼───────────┼───────────┤
│增发 │ 2007-07-26│ 23.20│ 12.29亿│
├───────────┼───────────┼───────────┼───────────┤
│配股 │ 2008-05-16│ 16.00│ 19.19亿│
├───────────┼───────────┼───────────┼───────────┤
│增发 │ 2010-07-15│ 16.32│ 2.75亿│
├───────────┼───────────┼───────────┼───────────┤
│增发 │ 2013-08-09│ 6.92│ 10.91亿│
├───────────┼───────────┼───────────┼───────────┤
│增发 │ 2013-08-14│ 6.92│ 3.50亿│
├───────────┼───────────┼───────────┼───────────┤
│增发 │ 2015-02-13│ 7.18│ 54.58亿│
├───────────┼───────────┼───────────┼───────────┤
│增发 │ 2021-08-12│ 6.46│ 24.92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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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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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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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方康泰 │ 22914.04│ ---│ ---│ 1346.30│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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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电网络 │ 4196.80│ ---│ ---│ 969.56│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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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锋智能 │ 2489.44│ ---│ ---│ 19545.35│ ---│ 人民币│
├─────────┼─────┼─────┼─────┼─────┼──────┼──────┤
│石药集团 │ ---│ ---│ ---│ ---│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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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生制药 │ ---│ ---│ ---│ ---│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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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弘增益回报债券型│ ---│ ---│ ---│ ---│ ---│ 人民币│
│发起式A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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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银行 │ ---│ ---│ ---│ ---│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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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方威视技术股份有│ ---│ ---│ 71.25│ ---│ ---│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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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方知网数字科技有│ ---│ ---│ 100.00│ ---│ ---│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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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方智慧能源有限责│ ---│ ---│ 100.00│ ---│ ---│ 人民币│
│任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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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successInvestmen│ ---│ ---│ 100.00│ ---│ ---│ 人民币│
│tsLimited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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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chnovatorInterna│ ---│ ---│ 36.61│ ---│ ---│ 人民币│
│tionalLimited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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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方人工环境有限公│ ---│ ---│ 100.00│ ---│ ---│ 人民币│
│司 │ │ │ │ │ │ │
├─────────┼─────┼─────┼─────┼─────┼──────┼──────┤
│同方科技创新有限公│ ---│ ---│ 100.00│ ---│ ---│ 人民币│
│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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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方工业有限公司 │ ---│ ---│ 100.00│ ---│ ---│ 人民币│
├─────────┼─────┼─────┼─────┼─────┼──────┼──────┤
│同方创新投资(深圳│ ---│ ---│ 100.00│ ---│ ---│ 人民币│
│)有限公司 │ │ │ │ │ │ │
├─────────┼─────┼─────┼─────┼─────┼──────┼──────┤
│同方科技园有限公司│ ---│ ---│ 100.00│ ---│ ---│ 人民币│
├─────────┼─────┼─────┼─────┼─────┼──────┼──────┤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 ---│ ---│ 19.62│ ---│ ---│ 人民币│
│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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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方全球人寿保险有│ ---│ ---│ 50.00│ ---│ ---│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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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光股份 │ ---│ ---│ ---│ ---│ 11909.67│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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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1-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 24.92亿│ 24.92亿│ 24.92亿│ 100.00│ ---│ ---│
│有息负债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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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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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7-11 │交易金额(元)│1.86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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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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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淮安空港同方水务有限公司100%股权│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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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中核环境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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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清华同方澳门一人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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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同方股份”)拟将全资子公司清华同方澳门一人│
│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方澳门”)持有的全资子公司淮安空港同方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
│ │称“淮安空港水务”)100%股权通过非公开协议方式转让至中核环境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中核环境”),转让价格确定为18,596.01万元人民币。 │
│ │ 本次交易交割完成前公司已收到淮安空港水务780万元借款的本息偿付。截至目前,淮 │
│ │安空港水务已履行国有产权变动登记程序,已办理完成相关工商变更手续,公司不再持有淮│
│ │安空港水务股权,淮安空港水务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范围。 │
└──────┴────────────────────────────────────────┘
┌──────┬────────────────┬──────┬────────────────┐
│公告日期 │2026-06-10 │交易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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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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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同方工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全部80% │标的类型 │股权 │
│ │股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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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张峻峰、刘佳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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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同方科技创新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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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一、交易概述 │
│ │ 为了加快落实国资委高质量发展的战略要求,推进公司实施战略转型升级和产业结构优│
│ │化调整,进一步整合企业资源,聚焦盈利能力强的主业发展,提高资产运营效率,同方股份│
│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的方式转让全资子公司同方科技创│
│ │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方科创”)持有的同方工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方│
│ │工业信息技术”,现已更名为华腾清创(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全部80%股权。公司于2025 │
│ │年12月10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方科创公开转让│
│ │所持工业信息全部股权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12日披露的《关于全资子│
│ │公司同方科创公开挂牌转让所持同方工业信息技术全部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
│ │44)。 │
│ │ 二、交易进展情况 │
│ │ 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淳中科技”)、淳中科技董事张峻峰先生、淳│
│ │中科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配偶刘佳丽女士共同通过产权交易所摘牌受让了同方科创持│
│ │有的同方工业信息技术的全部80%股权,同方科创与淳中科技、张峻峰先生、刘佳丽女士共 │
│ │同签署了《产权交易合同》。 │
│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权转让事宜已履行国有产权登记程序,已办理完成相关工商│
│ │变更手续,公司不再持有同方工业信息技术股权,同方工业信息技术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财务│
│ │报表范围。 │
└──────┴────────────────────────────────────────┘
【6.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6-06-23 │
├──────┼────────────────────────────────────────┤
│关联方 │中核战略规划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的控股股东之全资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重要合同 │
├──────┼────────────────┴──────┴────────────────┤
│交易详情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控股股东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中核集团”)之全资子公司中核战略规划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战规总院”)于20│
│ │24年6月21日签署了《关于中核核信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委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 │
│ │“《委托管理协议》”、“原协议”),约定战规总院将其全资子公司中核核信信息技术(│
│ │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核核信”)经营管理权委托给公司行使,托管期限自协议生│
│ │效日起两年。目前,原《委托管理协议》已到期,公司与战规总院签署了《委托管理协议之│
│ │补充协议》,将原协议约定的委托管理期限延期至2027年6月20日。公司将根据协议约定收 │
│ │取相应委托管理费用,每年度委托管理费用仍为人民币40万元(含税)。 │
│ │ 本次交易对方为公司控股股东中核集团之全资子公司战规总院,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
│ │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一、交易概述 │
│ │ 为更好地支撑公司发展战略,充分发挥公司的专业管理和运营优势,2024年6月21日, │
│ │公司已与战规总院签署《委托管理协议》,约定战规总院将其全资子公司中核核信经营管理│
│ │权委托给公司行使,托管期限自协议生效日起两年。目前,原《委托管理协议》已到期,20│
│ │26年6月21日,公司与战规总院签署了《委托管理协议之补充协议》,双方同意将原协议约 │
│ │定的委托管理期限延期至2027年6月20日。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
│ │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无需经由董事会│
│ │、股东会审议通过。 │
│ │ 二、交易对方(委托方)基本信息 │
│ │ 本次托管的委托方为战规总院,系公司的控股股东中核集团之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
│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战规总院为公司关联方,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中核战略规划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 │ 公司名称:中核战略规划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 │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MA01QCNU4R │
│ │ 法定代表人:王振清 │
│ │ 成立日期:2020年03月18日 │
│ │ 注册资本:11069.48万元人民币 │
│ │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43号1号楼5层 │
│ │ 经营范围:核工业发展与规划研究、战略研究与咨询;核能经济研究与咨询;企业战略│
│ │规划、企业管理研究与咨询;信息采集处理与技术服务;翻译服务;知识产权服务;软件开│
│ │发;计算机系统服务;标准化服务;质量管理咨询;质量管理评估。(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
│ │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
│ │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 │ 控股股东:公司控股股东中核集团持有其100%股权。 │
│ │ 上述关联方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不存其他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
│ │方面的关联关系。关联方资信良好,为非失信被执行人。 │
└──────┴────────────────────────────────────────┘
┌──────┬────────────────────────────────────────┐
│公告日期 │2026-04-29 │
├──────┼────────────────────────────────────────┤
│关联方 │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单位和其他关联方 │
├──────┼────────────────────────────────────────┤
│关联关系 │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其所属单位和其他关联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保理业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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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9 │
├──────┼────────────────────────────────────────┤
│关联方 │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单位和其他关联方 │
├──────┼────────────────────────────────────────┤
│关联关系 │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其所属单位和其他关联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融资租赁业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9 │
├──────┼────────────────────────────────────────┤
│关联方 │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单位和其他关联方 │
├──────┼────────────────────────────────────────┤
│关联关系 │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其所属单位和其他关联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9 │
├──────┼────────────────────────────────────────┤
│关联方 │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单位和其他关联方 │
├──────┼────────────────────────────────────────┤
│关联关系 │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其所属单位和其他关联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9 │
├──────┼────────────────────────────────────────┤
│关联方 │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单位和其他关联方 │
├──────┼────────────────────────────────────────┤
│关联关系 │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其所属单位和其他关联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保理业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9 │
├──────┼────────────────────────────────────────┤
│关联方 │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单位和其他关联方 │
├──────┼────────────────────────────────────────┤
│关联关系 │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其所属单位和其他关联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融资租赁业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9 │
├──────┼────────────────────────────────────────┤
│关联方 │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单位和其他关联方 │
├──────┼────────────────────────────────────────┤
│关联关系 │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其所属单位和其他关联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9 │
├──────┼────────────────────────────────────────┤
│关联方 │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单位和其他关联方 │
├──────┼────────────────────────────────────────┤
│关联关系 │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其所属单位和其他关联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9 │
├──────┼────────────────────────────────────────┤
│关联方 │中核环境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股权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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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同方股份”)拟将全资子公司清华同方澳门一人│
│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方澳门”)持有的全资子公司淮安空港同方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
│ │称“淮安空港水务”)100%股权通过非公开协议方式转让至中核环境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中核环境”),转让价格确定为18596.01万元人民币。 │
│ │ 中核环境为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核集团”)的控股子│
│ │公司,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 │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年第二次专门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
│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尚需完成国有产权变动登记、外汇变更│
│ │登记等程序后方可实施。 │
│ │ 公司不存在为拟出表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委托其理财的情况。淮安空港水务尚未偿还│
│ │公司向其提供的780万元股东借款,将在股权交割前完成该笔借款本息的偿付。本次交易完 │
│ │成后,淮安空港水务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
│ │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除日常关联交易和股东会批准的关联交易外,过去12个月内公│
│ │司不存在与中核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占上市公司│
│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情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也未与其他关联方发生交│
│ │易类别相关的交易。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
│ │ 1、本次交易概况 │
│ │ 为进一步聚焦主业、优化公司整体资源配置,公司拟将全资子公司同方澳门持有的全资│
│ │子公司淮安空港水务的100%股权通过非公开协议方式转让至中核集团下属的控股子公司中核│
│ │环境,转让价格以评估报告评估值为依据确定为18596.01万元人民币。 │
└──────┴────────────────────────────────────────┘
┌──────┬────────────────────────────────────────┐
│公告日期 │2026-04-29 │
├──────┼────────────────────────────────────────┤
│关联方 │中核财资管理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控股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重要合同 │
├──────┼────────────────┴──────┴────────────────┤
│交易详情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甲方”)拟与中核财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为“中核财资公司”、“乙方”)续签为期三年的《金融服务协议》,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
│ │于收付款、存款、账户管理、本外币贷款、外汇风险管理与咨询服务等,并同意授权公司经│
│ │营层办理相关事项。由于本次交易对方为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中核集团”)控股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
│ │关联交易。 │
│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 │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
│ │交股东会审议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 │
│ │与中核财资管理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
│ │分享中核集团产业协同效应,同意公司与中核财资公司签署为期三年的《金融服务协议》,│
│ │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收付款、存款、账户管理、本外币贷款、外汇风险管理与咨询服务等│
│ │,并同意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相关事项 │
│ │ 由于本次交易对方为公司控股股东中核集团下属控股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 │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 │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
│公告日期 │2025-12-12 │
├──────┼────────────────────────────────────────┤
│关联方 │中核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下属控股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重要合同 │
├──────┼────────────────┴──────┴────────────────┤
│交易详情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甲方”)拟与中核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 │为“中核财务公司”、“乙方”)签署为期三年的《金融服务协议》,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
│ │于存款服务、结算服务、授信业务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财务公司可从事的其他业│
│ │务。并同意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相关事项。由于本次交易对方为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核工业集│
│ │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核集团”)控股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 │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公司于2025年12月10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
│ │中核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2026年-2028年)>暨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
│ │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分享中核集团产业协同效应,同意公司与中核财务公司签署为期三│
│ │年的《金融服务协议》,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存款服务、结算服务、授信业务及中国银监│
│ │会批准的财务公司可从事的其他业务,并同意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相关事项。 │
│ │ 由于本次交易对方为公司控股股东中核集团下属控股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 │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 │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2-06-30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同方股份有│淮安同方控│ 10.00亿│人民币 │2020-01-01│2036-12-31│连带责任│否 │是 │
│限公司 │源截污工程│ │ │ │ │ │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同方股份有│金湖同方水│ 3.15亿│人民币 │2020-10-28│2034-10-27│连带责任│否 │是 │
│限公司 │污染治理有│ │ │ │ │ │ │ │
│ │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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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方股份有│惠州市同方│ 1.71亿│人民币 │2019-06-06│2034-06-30│连带责任│否 │是 │
│限公司 │水务有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同方股份有│淮安同方盐│ 1.16亿│人民币 │2018-10-25│2034-01-05│连带责任│否 │是 │
│限公司 │化工业污水│ │ │ │ │ │ │ │
│ │处理有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同方股份有│淮安同方水│ 1.05亿│人民币 │2020-08-03│2029-01-31│连带责任│否 │是 │
│限公司、同│务有限公司│ │ │ │ │ │ │ │
│方水务集团│ │ │ │ │ │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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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方股份有│涟水同方水│ 3810.00万│人民币 │2018-10-22│2027-10-14│连带责任│否 │是 │
│限公司 │务有限公司│ │ │ │ │ │ │ │
├─────┼─────┼─────┼────┼─────┼─────┼────┼───┼───┤
│同方股份有│扬州同方水│ 2800.00万│人民币 │2020-02-28│2026-12-29│连带责任│否 │是 │
│限公司、同│务有限公司│ │ │ │ │ │ │ │
│方水务集团│ │ │ │ │ │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同方股份有│金湖同方水│ 2710.00万│人民币 │2018-10-30│2026-02-15│连带责任│否 │是 │
│限公司 │务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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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方股份有│淮安同方水│ 2185.00万│人民币 │2015-08-28│2023-04-28│连带责任│否 │是 │
│限公司 │务有限公司│ │ │ │ │ │ │ │
├─────┼─────┼─────┼────┼─────┼─────┼────┼───┼───┤
│同方股份有│同方水务集│ 1290.00万│人民币 │2020-08-25│2027-05-25│连带责任│否 │是 │
│限公司、涟│团有限公司│ │ │ │ │ │ │ │
│水同方水务│ │ │ │ │ │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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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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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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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8月18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8月18日9点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王庄路1号清华同方科技大厦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8月18日至2026年8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转
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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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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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方股份”或“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韩泳江先生提
交的书面报告,工作调动原因申请辞去同方股份董事长、董事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召集人、科
技创新委员会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
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韩泳江先生的离任不会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
定人数,不会影响董事会运作和公司正常经营,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韩泳江
先生已按公司相关规定做好交接工作,不存在其他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离任后将不在公司
担任其他职务,将继续担任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核集团”)副总经济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韩泳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
韩泳江先生任职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为公司高质量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公司董
事会对韩泳江先生的辛勤工作及做出的重要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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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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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业绩预告具体适用情形:净利润为负值。
2、同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2026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的净利润-18000万元到-10000万元,将出现亏损。
3、公司预计2026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3100
0万元到-23000万元。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6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8000万
元到-10000万元,将出现亏损。
2、预计2026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31000万
元到-23000万元。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保险合同》(财会(2020)20号)(以下简称“
新保险合同准则”),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于2025年1月1日开始执行新保险合同准则,并
根据要求重述2025半年度财务数据,具体情况参见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发布的《同方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8)。三、本期业绩预亏的主要原因局
的投入,海外市场逆势增长,公共安全、数智产业等主业拓展势头良好。高压电源、探测器等
核心元器件取得自主突破,安检大模型、核行业大模型实现迭代升级,自主导航式安检装备、
空箱查验四足机器人等创新产品相继上市,在安保、口岸、交通、数字化及新基建领域实现市
场突破,有力支撑交通枢纽、数字政务及新基建领域安全运行。
期,暂未达到收入确认条件;公司所属智慧能源业务,受宏观经济环境影响,行业市场竞
争加剧,该板块上半年营业收入同比出现下滑;部分参股单位持有的金融资产因公允价值波动
影响出现亏损,共同导致上半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出现亏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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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3│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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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控股股东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核集团”)之全资子公司中核战略规划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战规总院”)于20
24年6月21日签署了《关于中核核信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委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
《委托管理协议》”、“原协议”),约定战规总院将其全资子公司中核核信信息技术(北京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核核信”)经营管理权委托给公司行使,托管期限自协议生效日起
两年。目前,原《委托管理协议》已到期,公司与战规总院签署了《委托管理协议之补充协议
》,将原协议约定的委托管理期限延期至2027年6月20日。公司将根据协议约定收取相应委托
管理费用,每年度委托管理费用仍为人民币40万元(含税)。
本次交易对方为公司控股股东中核集团之全资子公司战规总院,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一、交易概述
为更好地支撑公司发展战略,充分发挥公司的专业管理和运营优势,2024年6月21日,公
司已与战规总院签署《委托管理协议》,约定战规总院将其全资子公司中核核信经营管理权委
托给公司行使,托管期限自协议生效日起两年。目前,原《委托管理协议》已到期,2026年6
月21日,公司与战规总院签署了《委托管理协议之补充协议》,双方同意将原协议约定的委托
管理期限延期至2027年6月20日。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
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无需经由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通过。
二、交易对方(委托方)基本信息
本次托管的委托方为战规总院,系公司的控股股东中核集团之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战规总院为公司关联方,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中核战略规划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中核战略规划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MA01QCNU4R
法定代表人:王振清
成立日期:2020年03月18日
注册资本:11069.48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43号1号楼5层
经营范围:核工业发展与规划研究、战略研究与咨询;核能经济研究与咨询;企业战略规
划、企业管理研究与咨询;信息采集处理与技术服务;翻译服务;知识产权服务;软件开发;
计算机系统服务;标准化服务;质量管理咨询;质量管理评估。(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
,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
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控股股东:公司控股股东中核集团持有其100%股权。
上述关联方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不存其他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
面的关联关系。关联方资信良好,为非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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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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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6年4月29日披露了公司2025年度报告和2
026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发展规
划等情况,公司计划于2026年6月4日下午参加由控股股东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举办的集体
投资者交流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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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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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同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方股份”或
“公司”)于近日召开了职工大会,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职工大会的相关程
序。
经职工大会审议通过,选举付永杰先生(简历后附)为公司职工董事,任期自本次职工大
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付永杰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
,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
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以及证券交易
所的惩戒和公开谴责,亦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因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
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
不存在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本次选举职工董事工作完成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以及由职
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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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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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21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王庄路1号清华同方科技大厦会议室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由董事长韩泳江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列席5人,独立董事侯志勤女士、孙汉虹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列席本
次会议,独立董事刘俊勇先生列席本次会议。
2、董事会秘书张园园女士列席了本次会议;
3、其他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4、候选独立董事魏龙先生、李舟军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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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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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
质量的意见》要求,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
动的倡议》,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保护投资者利益,树立良好资本市场形象,同方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制定了公司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具体方案
如下:
一、强化战略引领,擘画发展新蓝图
2026年,公司将深度融入国家战略大局与中核集团产业体系,以“十五五”规划为指引,
坚决落实“数智技术与核技术创新融合的高科技企业”战略定位,制定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实
施路径,在对公共安全、数智产业及智慧能源三个主干产业制定专项规划的同时,积极布局战
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重点项目,推动公司战略更加清晰,主业更加聚焦、发展更加持续、
现代化产业体系更加健全、科技创新底蕴更加夯实,为“十五五”良好开局奠定坚实基础,推
动公司迈向更高质量的发展新阶段。
二、聚焦主责主业,多措并举提升经营质效
(一)聚力拓局谋发展,经营质效水平不断提升
公司将深耕主业优质赛道、优化业务结构,剥离退出低毛利、低效益等业务,有效盘活存
量资产、优化资源配置,集中资源聚焦高价值主业发展,坚定做强做优做大公共安全、数智产
业、智慧能源三大主干业务,锚定稳增长目标不动摇;持续加大市场开发力度,统筹国内国际
资源,抢抓重点行业机遇,系统布局国际市场,健全海外业务支撑体系,市场开发取得新成效
。进一步健全市场化经营与科技创新激励机制,不断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公司核心竞
争力,巩固核心赛道市场地位,全面加强高质量稳增长,推动公司不断提升经营质效。
(二)导入卓越绩效模式,多维度推进提质增效目标
将卓越绩效理念和模式导入生产经营主要环节,持续健全完善经营管理体系,持续强2
化市场开发体系建设,建立市场开发系统的数字化转型试点,推动重大项目协同机制的建
设,实现有机联动,充分发挥协同效能,助推产业业务拓展;加强项目精细化管理能力提升,
紧盯在执行项目,确保关键节点按计划达成,项目高质量交付;全面深化财务提质增效工作,
常态化推进精细化成本费用管控,健全成本管控体系,从严把控各项非生产性开支,持续提升
盈利空间与资产运营效率,不断提升经营管理水平;积极稳妥推进结构调整,围绕公司核心产
业推动投资并购工作,打牢高质量投资并购基础。
(三)立足三大主业,培育产业增长新曲线
围绕公共安全、数智产业、智慧能源三大核心主业,推动从传统业务向更高附加值的新兴
领域跨越:公共安全产业依托辐射成像技术、加速器核心元器件,重点拓展智能选矿、新能源
电池检测、核安保一体化等新赛道,推动传统安检业务向泛核技术应用领域延伸;数智产业依
托华知大模型深化AI与知识融合,拓展数据要素、数据治理等业务,推动传统知识服务向平台
经济延伸,加快培育“知识+AI+数据”的平台型新业态;智慧能源产业依托能源管控技术和产
品,重点推进工业零碳化、核能综合利用、零碳园区等新业务,强化“源网荷储”一体化和综
合能源服务能力建设,积极推动传统优势业务转型突破。公司积极探索基于X射线检测、高能
短脉冲激光器、数智产业等技术优势和产业生态,探索向高端医疗装备、低空经济、平台经济
等方向延伸拓展,大力发展第二增长曲线,打造可持续发展的业务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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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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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同方股份”)拟将全资子公司清华同方澳门一
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方澳门”)持有的全资子公司淮安空港同方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淮安空港水务”)100%股权通过非公开协议方式转让至中核环境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中核环境”),转让价格确定为18596.01万元人民币。
中核环境为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核集团”)的控股子公
司,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年第二次专门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尚需完成国有产权变动登记、外汇变更登记
等程序后方可实施。
公司不存在为拟出表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委托其理财的情况。淮安空港水务尚未偿还公
司向其提供的780万元股东借款,将在股权交割前完成该笔借款本息的偿付。本次交易完成后
,淮安空港水务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除日常关联交易和股东会批准的关联交易外,过去12个月内公司
不存在与中核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情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也未与其他关联方发生交易类别
相关的交易。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1、本次交易概况
为进一步聚焦主业、优化公司整体资源配置,公司拟将全资子公司同方澳门持有的全资子
公司淮安空港水务的100%股权通过非公开协议方式转让至中核集团下属的控股子公司中核环境
,转让价格以评估报告评估值为依据确定为18596.01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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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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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甲方”)拟与中核财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为“中核财资公司”、“乙方”)续签为期三年的《金融服务协议》,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
于收付款、存款、账户管理、本外币贷款、外汇风险管理与咨询服务等,并同意授权公司经营
层办理相关事项。由于本次交易对方为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
核集团”)控股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
易。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
股东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与
中核财资管理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分享
中核集团产业协同效应,同意公司与中核财资公司签署为期三年的《金融服务协议》,服务内
容包括但不限于收付款、存款、账户管理、本外币贷款、外汇风险管理与咨询服务等,并同意
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相关事项
由于本次交易对方为公司控股股东中核集团下属控股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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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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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公司根据业务经营发展需要,为保障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各项经营业务顺利开展,公司及下
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在2026年拟继续相互提供担保,相互提供担保的公司范围包括当前公司合
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控股子公司以及本次担保额度有效期内新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
本次预计新增担保额度1.46亿元。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担保
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2026年开展担保业务;同意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
长或总裁按照经批准的担保计划执行具体担保事项,包括为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存
续和新增债务融资提供担保、公司担保项下的融资机构选择及融资期限设定等,并签署所需文
件,授权期限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相关担保议
案之日止。本次担保预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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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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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
,对应收款项、预付款项、合同资产、存货、其他流动资产、无形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固定
资产、在建工程等计提了资产减值准备。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为客观反映公司报告期内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在充分参考年度审计机
构的审计意见的基础上,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对合并范围内各公司所属资产进行了减值
测试,并根据减值测试结果对其中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相应计提了减值准备。根据《企业会计
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2025年度计提各类资产减值准备人民币44031.8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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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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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21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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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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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5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
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
025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495005722.72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948824943.24元。
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
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5元(含税)。截至2025年12
月31日,公司总股本3350297713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股利150763397.09元(含税),
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0.46%。公司2025年度不送股,亦不进行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
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
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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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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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1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北京同方吉兆科技有限公司对外债权处置事项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20日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北京同方吉兆科技有限公司对外
债权处置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40)。
近日公司收到北京同方吉兆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方吉兆”)通知,重整方案由债
权人表决通过并经法院裁定执行,同方吉兆受让的股份已划转到户。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对外债权处置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同方吉兆作为设备供应商目前对债务人存在债权11,764.44万元未收回,
同方吉兆于2021年1月、2022年8月和2023年8月三次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因无可执行财产,
法院对此债权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债务人拟通过司法重整方式解决债务问题,经管理人初步确
认,同方吉兆债权为21,819.41万元(包括本金11,764.44万元,本期新增逾期利息10,054.97
万元)。
同方吉兆已参与债务人司法重整债权人会议表决,并在保证同方吉兆公平受偿权益下同意
重整计划草案,根据重整草案,同方吉兆债权受偿金额约9,823.73万元,其中以现金方式受偿
1,135.97万元,以债务人公司股权受偿8,687.76万元(占重整后债务人公司股权比例约为4.57
%,最终以工商变更登记为准)。
二、债权处置事项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市中院”)已召开第一次
债权人会议和出资人组会议,表决通过了重整计划草案。北京市中院已裁定批准该重整计划。
同方吉兆最终确认的债权受偿金额为9,846.62万元,其中公司已收到以现金方式受偿的1,135.
97万元,以债务人公司股权受偿8,710.65万元(占重整后债务人公司股权比例约为4.57%),
并于近日完成股权工商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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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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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业绩预告具体适用情形:实现盈利,且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50%以上。
2、同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2025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净利润45000万元到55000万元,与上年同期(2024年年度报告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增加30
938万元到40938万元,同比增长220.02%到291.14%;与上年同期(2024年度重述后的财务数据
)相比,将增加-3220万元到6780万元,同比增长-6.68%到14.06%。
3、公司预计2025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25000万
元到35000万元,与上年同期(2024年年度报告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增加121349万元到131
349万元;与上年同期(2024年度重述后的财务数据)相比,将增加87190万元到97190万元。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5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5000万元到
55000万元,与上年同期(2024年年度报告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增加30938万元到40938万
元,同比增长220.02%到291.14%;与上年同期(2024年度重述后的财务数据)相比,将增加-3
220万元到6780万元,同比增长-6.68%到14.06%。
2、预计2025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25000万元到
35000万元,与上年同期(2024年年度报告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增加121349万元到131349
万元;与上年同期(2024年度重述后的财务数据)相比,将增加87190万元到97190万元。
(三)本次业绩预告情况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保险合同》(财会(2020)20号)(以下简称“
新保险合同准则”),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于2025年1月1日开始执行新保险合同准则,并
根据要求重述2024年度财务数据,具体情况参见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发布的《同方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38)。
(一)重述前数据(2024年年度报告法定披露数据)
1、利润总额:25119.09万元。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4061.60万元。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96348.59万元。
2、每股收益:0.0420元。
(二)重述后数据
1、利润总额:59277.47万元。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8219.98万元。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62190.21万元。
2、每股收益:0.1439元。
2024年度重述后的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本期业绩预增的主要原因
(一)2025年是公司“高质量发展年”,报告期内,公司科学谋划未来发展定位,推动战
略规划、科技创新、数字化转型、国际化经营等重点任务取得明显成效。公司强化人工智能创
新驱动,进一步推动核心技术与AI技术融合,科技创新水平持续增强,核心竞争力实现提升,
毛利率水平同比增长;公司强化整体协同,全面开拓国内外市场,重点业务领域巩固市场领先
地位,国际市场实现逆势突破;公司加速推进数字化转型和数字产业化相关工作,并服务和支
撑中核集团数字核工业建设;公司治理效能有效提升,通过深化卓越绩效模式,推动提升精细
化管理水平,费用管控取得实效,公司整体产业利润同比实现增长。
(二)报告期内,公司参股企业投资收益实现同比提升,其中同方全球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因执行新保险合同准则及经营业绩实现同比增长,公司对其按照权益法核算的投资收益较上年
同期实现同比增加。
综合以上因素影响,公司本年预计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金额约45000万元到5
5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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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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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2月29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王庄路1号清华同方科技大厦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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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7│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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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简要内容:为进一步加快实施产业结构优化调整,盘活资产,整合企业资源,提高资
产运营效率,同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同方股份”)拟通过产权交易所公开
挂牌的方式转让全资子公司同方科技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方科技园”)所持上海翠能光
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翠能”)100%股权。本次转让的挂牌价格参照经中国核工业
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核集团”)评估备案后的评估价值为基础确定,最终按照产权交
易所达成的摘牌金额形成交易价格。
本次转让目前尚未确定交易对象,暂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2025年第七次投资决策委员会(以下简称“投委会”)审议批准,无需
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转让标的的评估结果已履行完中核集团评估备案程序,尚需履行产
权交易所正式挂牌程序。
本次交易通过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方式进行,交易是否能够完成存在不确定性,交易对象
、交易价格、交易完成时间等均存在不确定性,特此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1、本次交易概况
为进一步加快产业结构优化调整,盘活资产,整合企业资源,提高资产运营效率,公司全
资子公司同方科技园拟通过公开挂牌方式转让所持有的上海翠能100%股权。以2025年5月31日
为基准日,上海翠能100%股权经审计的净资产账面价值-1564.56万元,评估价值为1720.43万
元,评估增值3284.99元,增值率为209.96%。上述评估报告已取得中核集团评估备案表。本次
挂牌价格参照上述备案后的评估价值,最终按照产权交易所达成的摘牌金额形成交易价格。
(二)公司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的表决情况
公司2025年第七次投委会审议了本次交易相关议案。经与会委员审议,会议一致通过《关
于同方科技园公开转让所持上海翠能全部股权的议案》。
(三)交易生效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程序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2025年第七次投委会审议批准,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转让标
的的评估结果已履行完中核集团评估备案程序,尚需履行产权交易所正式挂牌程序。
本次交易通过公开挂牌方式进行,受让方与最终交易价格均存在不确定性,尚不确定是否
会触及关联交易,如触及关联交易,将根据公司有关规定履行相关审议程序。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本次交易对方将在产权交易所以公开挂牌转让方式征集产生,交易对方尚无法确定,最终
以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程序确定的交易对方为准。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和交易进展情况,及时
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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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2│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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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甲方”)拟与中核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
称为“中核财务公司”、“乙方”)签署为期三年的《金融服务协议》,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
于存款服务、结算服务、授信业务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财务公司可从事的其他业务
。并同意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相关事项。由于本次交易对方为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核工业集团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核集团”)控股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于2025年12月10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
核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2026年-2028年)>暨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为进
一步拓宽融资渠道,分享中核集团产业协同效应,同意公司与中核财务公司签署为期三年的《
金融服务协议》,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存款服务、结算服务、授信业务及中国银监会批准的
财务公司可从事的其他业务,并同意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相关事项。
由于本次交易对方为公司控股股东中核集团下属控股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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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2│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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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简要内容:为进一步加快实施产业结构优化调整,整合企业资源,提高资产运营效率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同方股份”)拟通过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的方式
转让全资子公司同方科技创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方科创”)持有的同方工业信息技术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工业信息”)80%股权。本次转让的挂牌价格参照经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中核集团”)评估备案后的评估价值为基础确定,最终按照产权交易所达成
的摘牌金额形成交易价格。
本次转让目前尚未确定交易对象,暂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批准,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转让标
的的评估结果已履行完中核集团评估备案程序,尚需履行产权交易所正式挂牌程序。
风险提示:本次交易通过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方式进行,交易是否能够完成存在不确定性
,交易对象、交易价格、交易完成时间等均存在不确定性,特此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一、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1、本次交易概况
为进一步加快产业结构优化调整,整合企业资源,提高资产运营效率,公司全资子公司同
方科创拟通过公开挂牌方式转让持有的工业信息80%股权。以2024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工业
信息100%股权经审计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为15064.07万元,评估价值17021.60万元,评估增值19
57.53万元,增值率为12.99%。上述评估报告已取得中核集团评估备案表。按照持股比例80%计
算,归属于同方科创的股东权益为13617.28万元。本次挂牌价格参照上述备案后的评估价值,
最终按照产权交易所达成的摘牌金额形成交易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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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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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12月29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2月29日13点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王庄路1号清华同方科技大厦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2月29日至2025年12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转
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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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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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1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北京同方吉兆科技有限公司对外债权处置事项的议案》。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对外债权处置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同方吉兆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方吉兆”)作为设备供应商向
中广传播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广传播”)提供发射机、天馈线、监控系统等各类设备
,目前尚余债权11764.44万元未收回,同方吉兆于2021年1月、2022年8月和2023年8月三次向
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因无可执行财产,法院对此债权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中广传播已资不抵债、失去清偿能力,拟通过司法重整方式解决债务问题,2025年9月9日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了中广传播重整案件,同方吉兆申报债权21819.41万元(经管理
人初步确认,包括本金11764.44万元,本期新增逾期利息10054.97万元)。
同方吉兆拟参与中广传播债权人会议表决并在保证同方吉兆公平受偿权益下同意《中广传
播集团有限公司、中广热点云科技有限公司实质合并重整计划草案》(以下简称“中广传播重
整草案”),根据重整草案,“债权人10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债权部分,按照50%比例现金清
偿;债权人超过100万元的债权部分,按照5%现金+约40%中广传播股权的方式进行清偿,剩余
未获清偿部分予以豁免”,同方吉兆债权受偿金额约9823.73万元,其中以现金方式受偿1135.9
7万元,以中广传播股权方式受偿8687.76万元(占重整后中广传播股权比例约为4.57%,最终
以工商变更登记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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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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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9月25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王庄路1号清华同方科技大厦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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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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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同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
日召开了职工大会,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职工大会的相关程序。经职工大会
审议通过,选举付永杰先生(简历后附)为公司职工董事,任期自本次职工大会通过之日起至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付永杰先生由原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职工董事,调整为公
司第九届董事会职工董事,董事会构成人员不变。付永杰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到过中
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的惩戒和公开谴责,亦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
法机关立案侦查或因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
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
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本次选举职工董事工作完成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以及由职
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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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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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
中和”)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8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选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结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及对未
来审计服务的需求,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及证监会联合发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
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相关规定,经履行相关程序,公司拟选聘
信永中和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内容如下:一、拟聘用会计师
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9人,注册会计师1780人。签署过证券
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700人。
信永中和2024年度业务收入为40.54亿元(含统一经营),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5.87亿
元,证券业务收入为9.76亿元。2024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83家,收费总额4
.71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
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批发和零售业
,建筑业,采矿业,租赁和商务服务,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公司同行业(制造业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4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
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
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
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0次。5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
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10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孙彤女士,199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
司审计,2008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
的上市公司超过8家。
拟担任质量复核合伙人:宗承勇先生,2003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9年开始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2004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
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8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么爱翠女士,2017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2011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
公司3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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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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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9月25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9月25日13点30分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王庄路1号清华同方科
技大厦会议室(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9月2
5日
至2025年9月2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
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
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
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
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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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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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对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存货等
计提了资产减值准备。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为客观反映公司报告期内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
则》对合并范围内各公司所属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根据减值测试结果对其中存在减值迹象
的资产相应计提了减值准备。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2025年半年度计提各类
资产减值准备人民币8053.6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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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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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
质量的意见》要求,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
动的倡议》,突出“三个作用”,发挥“三个排头兵”,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上市公司
高质量发展和投资价值提升,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同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结合自身发展战略和经营情况,制定了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具体方案如下:
一、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夯实规范发展根基
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规章制度,不断健全法人治理结构
,构建权责清晰、有效制衡的治理体系。目前,公司已形成由股东会、董事会、董事会专业委
员会和经营管理层组成的完善治理架构,明确了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管理层的权
责边界,确保运作规范、协调高效。公司根据监管新规及自身发展需要,完成了公司章程及“
三重一大”相关制度的修订,进一步细化了权责范围与工作流程,显著提升了公司治理及规范
运作水平。
公司将持续优化治理机制,推动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落深落实,优化公司治理主体的运
作机制,继续强化权责法定、权责透明、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治理机制,提升决策的科学性
与效率。一是进一步厘清各治理主体的权责边界,动态优化调整权责清单,健全完善重大经营
管理事项决策、董事会授权决策机制,促进不同治理主体良性互动。二是突出效率效果导向,
不断调整生产关系与管理关系,优化调整组织架构,提升公司治理的整体效能。三是强化并充
分发挥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的职能作用,提升决策科学性与专业性。
四是充分落实董事会职权,加强董事会履职能力建设,强化董事会决议和授权事项的督导
落实,实现决策与执行闭环衔接。
二、强化战略引领,聚焦主责主业发展
一是紧紧把握国家政策,谋篇布局“十五五”,强化战略引领,突出规划的战略导向和引
导作用,抢抓产业发展新机遇。二是聚焦主业经营,推动核技术应用、数字信息、智慧能源、
成果转化等核心产业快速发展,主动出击开拓市场,深入调研客户需求,优化产品与服务供给
结构,提升市场响应速度与供给能力,持续扩大市场份额。三是追求突出主业竞争力和引领力
的收入,坚持战略导向的有效投资,集中资源投向主业关键领域与核心环节,不断增强主业的
核心竞争力与规模效应,实现具有稳定现金流的利润,为实现高质量发展打好产业基础。
三、提高经营质效,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
一是加强管理降本增效,提高经济效益水平。纵深推进降本增效,以挖潜节流为手段,从
生产、采购、运营等全流程入手,细化成本管控指标,优化流程设计,降低单位运营成本。加
大减负提质力度,清理非核心业务与低效资产,聚焦核心能力建设,提升整体运营效率。加快
资产周转速度,减少资金占用,维护产业链上下游资金良性循环,保障公司合法权益。着力提
升人力资源效能,优化人才结构,完善激励机制,充分激发员工创造力与战斗力。二是以卓越
绩效贯标为契机,系统提升经营管理质效。将卓越绩效的理念方法充分运用于“十五五”规划
编制、组织管理大纲制定、本部能力建设、产业体系建设、重大科研布局、数字化转型发展、
战新项目培育、深化改革等各领域重点工作中,切实提升“统筹、引领、监管、督导、服务”
五大能力,推动经营质效和管理效能全面提升,增强核心功能,提高核心竞争力。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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