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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金证券(600109)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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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600109 国金证券 更新日期:2025-05-3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1993-04-05│ 2.20│ 2200.00万│ ├───────────┼───────────┼───────────┼───────────┤ │增发 │ 2007-02-09│ 6.44│ 4.57亿│ ├───────────┼───────────┼───────────┼───────────┤ │增发 │ 2008-01-25│ 8.47│ 18.31亿│ ├───────────┼───────────┼───────────┼───────────┤ │增发 │ 2012-12-18│ 10.21│ 29.24亿│ ├───────────┼───────────┼───────────┼───────────┤ │可转债 │ 2014-05-14│ 100.00│ 24.66亿│ ├───────────┼───────────┼───────────┼───────────┤ │增发 │ 2015-05-15│ 24.00│ 44.22亿│ ├───────────┼───────────┼───────────┼───────────┤ │增发 │ 2022-04-18│ 8.31│ 57.65亿│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1-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衍生金融资产 │2436823.91│ ---│ ---│ 461.62│ 5301.32│ 人民币│ ├─────────┼─────┼─────┼─────┼─────┼──────┼──────┤ │交易性金融资产 │2100615.80│ ---│ ---│2167917.91│ 57581.19│ 人民币│ ├─────────┼─────┼─────┼─────┼─────┼──────┼──────┤ │其他债权投资 │ 170543.86│ ---│ ---│ 174246.14│ 2904.65│ 人民币│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30745.52│ ---│ ---│ 19606.62│ 14234.01│ 人民币│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2-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资本中介业务投入 │ 20.00亿│ 19.27亿│ 19.27亿│ 100.00│ ---│ ---│ ├─────────┼──────┼─────┼─────┼─────┼─────┼──────┤ │证券投资业务投入 │ 15.00亿│ 15.00亿│ 15.00亿│ 100.00│ ---│ ---│ ├─────────┼──────┼─────┼─────┼─────┼─────┼──────┤ │向全资子公司增资 │ 5.00亿│ 5.00亿│ 5.00亿│ 100.00│ ---│ ---│ ├─────────┼──────┼─────┼─────┼─────┼─────┼──────┤ │信息技术及风控合规│ 5.00亿│ 3.38亿│ 3.38亿│ 100.00│ ---│ ---│ │投入 │ │ │ │ │ │ │ ├─────────┼──────┼─────┼─────┼─────┼─────┼──────┤ │补充营运资金及偿还│ 15.00亿│ 15.00亿│ 15.00亿│ 100.00│ ---│ ---│ │债务 │ │ │ │ │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 上海鹏欣建筑安装工程有限 5500.00万 4.25 --- 2012-06-22 公司 ───────────────────────────────────────────────── 合计 5500.00万 4.25 ─────────────────────────────────────────────────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18-06-30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国金证券股│国金证券( │ 3.0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未知 │未知 │ │份有限公司│香港)有限 │ │ │ │ │担保 │ │ │ │ │公司 │ │ │ │ │ │ │ │ └─────┴─────┴─────┴────┴─────┴─────┴────┴───┴───┘ 【9.重大事项】 ──────┬────────────────────────────────── 2025-05-29│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 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4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 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 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2、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 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纪律处分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6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2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2人次、自律监管措施 24人次、纪律处分1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 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 、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2、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 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3、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为: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人民币柒拾万元,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叁拾万元,年度审计费用合计为人民币壹佰万元整。定价原则为参照市场公允价格由双方协商 确定,本期审计费用与上一期审计费用一致。 ──────┬────────────────────────────────── 2025-05-29│其他事项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6月18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6月18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成证大厦16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6月18日至2025年6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转 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 2025-05-27│其他事项 ──────┴──────────────────────────────────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三期短期融资券已于2025年5月26日发行完毕。 ──────┬────────────────────────────────── 2025-05-23│其他事项 ──────┴──────────────────────────────────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4年10月24日发行了2024年度第六期 短期融资券,发行金额为人民币10亿元,票面利率为2.05%,发行期限为210天,兑付日为2025 年5月22日。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关于2024年度第六期短期融资券发行结果公告》以及2025年5月15日登载于中国货币网(www.c hinamoney.com.cn)、上海清算所网站(www.shclearing.com)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 24年度第六期短期融资券兑付公告》。 2025年5月22日,本公司兑付了该期短期融资券本息共计人民币1011794520.55元。 ──────┬────────────────────────────────── 2025-05-16│其他事项 ──────┴──────────────────────────────────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4年9月12日发行了2024年度第三期 短期融资券,发行金额为人民币10亿元,票面利率为2.03%,发行期限为245天,兑付日为2025 年5月15日。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 于2024年度第三期短期融资券发行结果公告》以及2025年5月8日登载于中国货币网(www.chin amoney.com.cn)、上海清算所网站(www.shclearing.com)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度第三期短期融资券兑付公告》。 2025年5月15日,本公司兑付了该期短期融资券本息共计人民币1013626027.40元。 ──────┬────────────────────────────────── 2025-05-07│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非公开发行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513002538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513002538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5月12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3月11日出具的《关于核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507号)核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国金证券”或“公司”)于2022年5月向共计7名发行对象非公开发行700000000股人民币普 通股(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或“本次非公开发行”),并于2022年5月10日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了股份登记托管手续。其中,成都交子金融 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成都产业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锁定期为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36 个月,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李怡名、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 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锁定期为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根据前述限售期安排,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本次非公开发行锁定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36个月的股份,数量为513002538股,将于2025年5月12日上市流通。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3024359310股增至3724359310股;2024年,公司回 购股份11799800股并全部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公司总股本由3724359310股减至3712559510 股。 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未发生因配股、公积金转增等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 2025-05-01│对外担保 ──────┴────────────────────────────────── 被担保人:国金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资管”)、国金金融控股(香港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金控”)及国金证券(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香港” ),全部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本次预计担保总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担保总额:预计2025年度公司为上述三家子公司提供 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或等值外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净资产比例约2.95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为上述子公司实际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76460.02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特别风险提示:被担保人国金香港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与业务发展需要,快速应对市场变化,丰富融资渠道 ,增强竞争实力,提高其经营效率,公司拟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三家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预 计2025年度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其中: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全资子公司国 金香港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且不可调剂)。具体担保金额、担保 期限、担保方式等内容,由公司与相关合作银行或金融机构在以上额度内共同协商确定,相关 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及尚需履行的决策程序。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 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二〇二五年度担保总额的议 案》,表决结果为: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 议通过。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 2025-05-01│企业借贷 ──────┴────────────────────────────────── 公司拟通过“统借统还”借款方式向相关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财务资 助。本次财务资助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6个月。 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属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的审议。 本次财务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实质的控制和影响 ,能够对其业务、资金管理实施有效的风险控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也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为支持公司下属相关控股子公司的经营发展,提升市场竞争力,满足其日常经营所需资金 ,公司拟通过“统借统还”模式向下属相关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借款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0亿元(含),子公司可以分期借入,并按实际借款余额进行管理。 本次财务资助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6个月。同时,为提升 具体财务资助事项决策审批效率,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相关监管意见或建 议前提下,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经营管理层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具体 决定统借统还借款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决定各家子公司借款额度、借款利率、借款期限 、利息结算方式等。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了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属 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经出席董事会会 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 2025-04-25│其他事项 ──────┴────────────────────────────────── 每股分配比例:拟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2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 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本次利润分配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 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发生变动的 ,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0,536,231,218.84元。经公 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司2024年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712,559,51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 股份22,102,002股,即3,690,457,50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20元人民 币(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442,854,900.96元,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发生变动 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此外,公司于2024年4月实施完成了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 回购(以下简称回购并注销),实际回购公司股份11,799,800股,回购使用资金总额为99,993 ,183.0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的股份11,799,800股已全部完成注销。根据《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次回购并注销金额纳入现金分红金额。 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含税)442,854,900.96元,回购并注销金额99,993,183.00元 ,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金额(含税)合计542,848,083.96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净利润的比例32.50%。 ──────┬────────────────────────────────── 2025-04-14│股权回购 ──────┴──────────────────────────────────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5年4月8日,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金证券”)召开第十二 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拟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亿 元(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披露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 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20)。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 股份》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2025年4月1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62.92万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169%,购买的最高 价为人民币8.01元/股,最低价为人民币7.91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5000727.00元( 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 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2025-04-11│其他事项 ──────┴──────────────────────────────────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77号),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获准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面值总额不超过150亿元,批复有效期自同意注册之日起2 4个月内有效,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以分期发行公司债券。 根据《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发行公 告》,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发 行规模不超过15亿元,发行期限为3年期。 本期债券发行价格为每张人民币100元,全部采用网下面向专业投资者簿记建档的方式发 行。 本期债券发行工作已于2025年4月10日结束,实际发行规模12亿元,期限3年,票面利率为 1.98%。 ──────┬────────────────────────────────── 2025-04-09│股权回购 ──────┴────────────────────────────────── 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维护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股票价值的认可,公司将 积极落实股份回购方案,切实履行社会责任,树立良好的市场形象。 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主要内容如下: 1、回购股份的用途:维护公司市场价值及股东权益。 2、回购资金总额: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 )。 3、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 4、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2.91元/股(含)。 5、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 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在未来3个月、6个月均无减持公司股 票的计划。上述主体如未来有减持计划,相关方及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相关风险提示: 1、若本次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 施的风险; 2、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 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 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3、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将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12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出售,并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年内完成出售,若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完成出 售,未实施出售部分股份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 4、如遇有关监管部门对于上市公司股份回购颁布新的规定与要求,则存在导致本次回购 方案不符合新的监管规定与要求,本次回购方案存在无法实施或需要调整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将根据回购股份事 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一)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4月8日,为维护公司市场价值及股东权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同时促 进公司稳定健康发展,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会议,本 议案逐项表决,均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 (二)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提交股东会审议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以及《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上述审议时间、程序等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 份》等相关规定。 (三)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第 二条第二款规定的条件: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回购公司股份的,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低于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 2.连续20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跌幅累计达到20%;3.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低于最近 一年股票最高收盘价格的50%;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第 十一条规定的条件: 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6个月; 2.公司最近1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 原则上应当符合上市条件;公司拟通过回购股份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的,应当符合相关规定; 5.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持续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维护公司市场价值及股东权益, 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同时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发展,公司拟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本次拟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三)拟回购股份的方式 公司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四)回购期限 1、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如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 限提前届满: (1)如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回购股份总金额达到上限时,则本次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 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2)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回购股份总金额达到下限时,则本次 回购方案可自公司经营管理层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3)如公司董事会决定 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回购方案实施期间,若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十个交易日以上的,公司将在股 票复牌后对回购期限顺延,顺延后不得超出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最长期限。 2、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 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2)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在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期限内,若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上述不得回 购期间的相关规定有变化的,则按照最新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相应调整不得回购 的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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