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0119 长江投资 更新日期:2025-01-1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1-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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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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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性金融资产—权│ ---│ ---│ ---│ 9.60│ ---│ 人民币│
│益工具投资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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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性金融资产—业│ ---│ ---│ ---│ 3327.01│ ---│ 人民币│
│绩承诺补偿款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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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性金融资产—结│ ---│ ---│ ---│ 7760.53│ 10.53│ 人民币│
│构性存款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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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款项融资 │ ---│ ---│ ---│ 224.34│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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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权益工具—指定│ ---│ ---│ ---│ 214.57│ ---│ 人民币│
│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 │ │ │ │ │
│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 │ │ │ │ │ │
│收益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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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 249.49│ -53.63│ 人民币│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 │ │ │ │ │
│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 │ │ │ │ │
│的金融资产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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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暂无数据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19-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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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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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发集团长│上海浦东新│ 500.00万│人民币 │2018-02-01│2019-01-31│连带责任│是 │否 │
│江投资实业│区长江鼎立│ │ │ │ │担保 │ │ │
│股份有限公│小额贷款有│ │ │ │ │ │ │ │
│司 │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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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发集团长│上海浦东新│ 480.00万│人民币 │2018-12-26│2019-12-25│连带责任│是 │否 │
│江投资实业│区长江鼎立│ │ │ │ │担保 │ │ │
│股份有限公│小额贷款有│ │ │ │ │ │ │ │
│司 │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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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发集团长│上海浦东新│ 450.00万│人民币 │2018-11-12│2019-11-11│连带责任│是 │否 │
│江投资实业│区长江鼎立│ │ │ │ │担保 │ │ │
│股份有限公│小额贷款有│ │ │ │ │ │ │ │
│司 │限公司 │ │ │ │ │ │ │ │
├─────┼─────┼─────┼────┼─────┼─────┼────┼───┼───┤
│长发集团长│上海浦东新│ 450.00万│人民币 │2018-06-25│2019-06-24│连带责任│是 │否 │
│江投资实业│区长江鼎立│ │ │ │ │担保 │ │ │
│股份有限公│小额贷款有│ │ │ │ │ │ │ │
│司 │限公司 │ │ │ │ │ │ │ │
├─────┼─────┼─────┼────┼─────┼─────┼────┼───┼───┤
│长发集团长│上海浦东新│ 300.00万│人民币 │2018-07-24│2019-07-23│连带责任│是 │否 │
│江投资实业│区长江鼎立│ │ │ │ │担保 │ │ │
│股份有限公│小额贷款有│ │ │ │ │ │ │ │
│司 │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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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发集团长│上海浦东新│ 150.00万│人民币 │2018-07-05│2019-07-04│连带责任│是 │否 │
│江投资实业│区长江鼎立│ │ │ │ │担保 │ │ │
│股份有限公│小额贷款有│ │ │ │ │ │ │ │
│司 │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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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发集团长│上海浦东新│ 40.00万│人民币 │2018-02-07│2019-02-06│连带责任│是 │否 │
│江投资实业│区长江鼎立│ │ │ │ │担保 │ │ │
│股份有限公│小额贷款有│ │ │ │ │ │ │ │
│司 │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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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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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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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业绩预告适用于净利润为负值的情形。
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预计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8804.00万元到-5870.00万元。
预计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7208.00万元到
-4808.00万元。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8804.00万元到
-5870.00万元。
预计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7208.00万元到
-4808.00万元。
(三)公司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
(一)利润总额:1627.06万元。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890.18万元。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944.15万元。
(二)每股收益:0.02元。
三、本期业绩预亏的主要原因
(一)受到市场竞争加剧影响,公司子公司上海长发国际货运有限公司、长江投资(香港
)有限公司、上海世灏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灏国际”)业务收缩,收入下降。
(二)由于市场对沪BH牌照的需求下降,牌照运营资产出租率下降较大,预计可收回金额
低于账面价值,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三)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已就公司与世灏国际的业绩承
诺方之间的仲裁案件出具裁决书。公司根据可执行标的资产的公允价值扣除相关交易费用计量
业绩补偿款的公允价值。因可执行标的资产中世灏国际20%股权的第二次拍卖流拍,预计相关
交易价格下降形成公允价值变动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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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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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申请人陈*伟、曹*帅以被申请人上海长江联合金属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交中
心”)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
第三中级法院”)申请对金交中心进行破产清算。第三中级法院于2023年7月受理申请人陈*伟
、曹*帅对被申请人金交中心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4年11月裁定宣告金交中心破产。具体
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20日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的《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股公司收到法院受理破产清算裁定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2023-019)、于2024年11月28日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
e.com.cn披露的《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法院宣告参股公司破产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2024-032)。
二、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查询得知第三中级法院公告(〔2023〕沪03破
464号)内容如下:
因上海长江联合金属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已按照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分配完毕,故依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条第二款、第三款之规定,本院于2024年12月31
日裁定终结上海长江联合金属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程序。
三、其他说明
由于参股公司金交中心账面净资产为负数,公司账面长期股权投资成本已于2020年度减记
至零。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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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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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投资基金的基本情况
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促进在投资领域的投资布局
和发展,于2018年1月26日签署合伙协议,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16500.00万元,作为有限合
伙人参与设立杭州长誉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或“投资基金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月27日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
om.cn披露的《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出资设立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
告编号:临2018—006)。
杭州长誉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投资基金召开2019年度全体合伙人会议,经全体
合伙人一致同意,同意投资基金全体合伙人同比例减少实缴出资,合计减资金额12006.00万元
,公司通过该次减资收回投资4402.2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2月13日在《上海证
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基
金减资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39)。
二、投资基金的进展情况
目前合伙企业所投项目上海世灏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暂无法退出,且退出时间存在较大不确
定性,因此近日投资基金召开2024年度全体合伙人会议,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将投资基金
存续期延长2年(本次延长期为主要退出期),并在本次延长的2年存续期期间内不收取基金管
理费。投资基金延长存续期后存续期限共为9年,延期后的到期日为2026年12月17日。若合伙
企业后续在到期前完成所投项目的退出,经合伙人会议作出决议,可提前终止合伙企业存续期
限进入清算。
三、本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基金本次延长存续期,符合基金的实际运作情况,有助于已投项目的有序退出,符合合伙
人利益,本次变更对公司经营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将密切关注基金的后续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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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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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申请人陈*伟、曹*帅以被申请人金交中心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
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第三中级法院”)申请对金交中心进行破产清算。后金
交中心收到第三中级法院的《民事裁定书》(〔2023〕沪03破464号),第三中级法院受理申
请人陈*伟、曹*帅对被申请人金交中心的破产清算申请。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20日
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参股公司收到法院受理破产清算裁定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19)。
二、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查询得知第三中级法院公告(〔2023〕沪03破
464号)内容如下:
本院根据陈*伟的申请,于2023年7月10日裁定受理上海长江联合金属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破
产清算一案。经管理人查明,上海长江联合金属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已严重资不抵债,且明显资
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本院于20
24年11月25日裁定宣告上海长江联合金属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破产。
三、其他说明
由于金交中心账面净资产为负数,公司账面长期股权投资成本已于2020年度减记至零。为
了维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严格按照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
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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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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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投资公司”或“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九届三次董事
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长江投资公司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聘请上会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上会”)原名上海会计师事务所,于19
80年筹建,1981年元旦正式成立。1998年12月按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要求,改
制为有限责任公司制的会计师事务所。2013年12月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改制为上会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威海路755号25层。
执业资质: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编号31000008);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
许可证(证书号32);首批获准从事金融相关审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资质,批准文号:银发(
2000)358号;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会员资格;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
案证书等相关资质。
是否曾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是。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张晓荣。
截至2023年末,上会拥有合伙人108名,注册会计师506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的注册会计师179名。
3.业务信息
2023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7.0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4.64亿元,证券业务收入2.11亿
元。
2023年度共向68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收费总额0.69亿元,涉及行业包括采矿业
;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房地产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公共环保;建筑业;农林牧渔。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3年末,上会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为0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0
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
当年,下同)上会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诉讼案件一项,2021年已审结,
系中州期货有限公司民事诉讼案件,已执行完毕。
5.诚信记录
上会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4次、自律监管措
施0次、纪律处分0次。1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
管理措施3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
(二)项目信息
(1)项目合伙人从业经历:
项目合伙人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池溦女士,199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3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1995年开始在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原上海会计师事务所)执业。
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多年,参与过多家上市公司年度审计。近三年作为签字会计师,为兰生股份
、思源电气等多家上市公司提供服务,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2)签字注册会计师从业经历: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吴萍女士,202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
21年开始在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多年,参与过多家上
市公司和新三板年度审计,近三年为思源电气、恒寿柚果等多家上市公司、新三板公司提供服
务,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3)质量控制复核人从业经历:
质量控制复核人唐家波先生,200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证
券服务业务从业年限14年,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拟上市公司的年报审计提供过服务,具备相
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未在其他单位兼职。近三年为今创集团、潍坊亚星等多家上市公司提供服
务,本年度之前没有为本公司提供过审计服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场
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四)审计收费
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的总费用为人民币
96.50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人民币72.5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4
万元。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较上年无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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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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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
《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近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缪琼灏女士、
庄骐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职工监事。
本次选举产生的两位职工监事将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三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职工监事任期与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任期一致,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
至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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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8│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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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种类: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银行保本
理财等低风险、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投资金额:在任意时点进行委托理财的交易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含1500万美
元或其他等值货币,均含本数),在此额度内可滚动使用。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长江投资公司”)于2024年5月27日召开八届二十八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长江
投资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本着严格控制风险的原则,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的评估、筛选,购买
低风险、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尽管本次授权投资产品属于低风险保本类型,但金融市场受宏
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类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最大限度控制投资风险
。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充分利用公司闲置的自有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增加公司现金资产
收益,在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规合法、确保日常经营资金不受影响的前提下,根据公司资金
的闲置情况,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计划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
(二)投资金额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合计投资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含15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货币,均含
本数),在此额度内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超过上述投资额度。
(三)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拟投资品种为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银行保
本理财等低风险、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五)投资期限
本次授权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5月27日召开八届二十八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长江投资公司使
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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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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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投资”或“公司”)2023年度将不
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其他形式的分配;
鉴于公司2023年度业绩盈利但期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负数,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
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其他形式的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八届二十六次董事会会议、八届十三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
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利润为8901767.95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财务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718318768.8
4元。
鉴于母公司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负,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或其他形式的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规定,鉴于公司2023
年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负值,不满足利润分配条件的实际情况,结合公司2024年经营计划和
资金需求,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
其他形式的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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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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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八届二
十六次董事会会议以及八届十三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长江投资公司关于2023年度计提
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相关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为真实、准确、公允地反映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根据《企业
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并财务
报表范围内的相关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根据减值测试结果,拟
对公司及相关子公司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资产相应计提减值准备
。
2023年度公司对各项资产共计提减值准备10443702.9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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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0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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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监事会将于20
24年4月8日任期届满,鉴于公司新一届董事会候选人、监事会候选人的提名工作尚待完成,为
保证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相关工作的连续性及稳定性,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将延
期进行,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及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亦相应顺延。
在公司新一届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完成之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监事会、董事
会各专门委员会全体成员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继续履行相应的职责和义务。
公司将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尽快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并及时履行相应的信
息披露义务。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延期换届不会对公司正常运营产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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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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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
总经理李乐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其工作调整,李乐先生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辞职后
,李乐先生仍担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职务。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李乐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
生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乐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亦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公司董事会对李乐先生在公司担任总经理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
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公司于2024年3月14日召开了八届二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长江投资公司关于
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议案》,因工作需要,经公司控股股东长江经济联合发展(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推荐、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同意聘任陈建霖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总
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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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15│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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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种类: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银行保本
理财等低风险、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投资金额:在任意时点进行委托理财的交易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含不超过20
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货币,均含本数),在此额度内可滚动使用。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4年3月14日召开八届二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长江投资公司使用闲置自
有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本着严格控制风险的原则,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的评估、筛选,购买
低风险、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尽管本次授权投资产品属于低风险保本类型,但金融市场受宏
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类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最大限度控制投资风险
。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充分利用公司闲置的自有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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