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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投资(600119)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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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600119 长江投资 更新日期:2024-05-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1-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交易性金融资产—权│ ---│ ---│ ---│ 9.60│ ---│ 人民币│ │益工具投资 │ │ │ │ │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业│ ---│ ---│ ---│ 3327.01│ ---│ 人民币│ │绩承诺补偿款 │ │ │ │ │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结│ ---│ ---│ ---│ 7760.53│ 10.53│ 人民币│ │构性存款 │ │ │ │ │ │ │ ├─────────┼─────┼─────┼─────┼─────┼──────┼──────┤ │应收款项融资 │ ---│ ---│ ---│ 224.34│ ---│ 人民币│ ├─────────┼─────┼─────┼─────┼─────┼──────┼──────┤ │其他权益工具—指定│ ---│ ---│ ---│ 214.57│ ---│ 人民币│ │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 │ │ │ │ │ │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 │ │ │ │ │ │ │收益 │ │ │ │ │ │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 249.49│ -53.63│ 人民币│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 │ │ │ │ │ │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 │ │ │ │ │ │的金融资产 │ │ │ │ │ │ │ └─────────┴─────┴─────┴─────┴─────┴──────┴──────┘ 【2.项目投资】 暂无数据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19-06-30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长发集团长│上海浦东新│ 500.00万│人民币 │2018-02-01│2019-01-31│连带责任│是 │否 │ │江投资实业│区长江鼎立│ │ │ │ │担保 │ │ │ │股份有限公│小额贷款有│ │ │ │ │ │ │ │ │司 │限公司 │ │ │ │ │ │ │ │ ├─────┼─────┼─────┼────┼─────┼─────┼────┼───┼───┤ │长发集团长│上海浦东新│ 480.00万│人民币 │2018-12-26│2019-12-25│连带责任│是 │否 │ │江投资实业│区长江鼎立│ │ │ │ │担保 │ │ │ │股份有限公│小额贷款有│ │ │ │ │ │ │ │ │司 │限公司 │ │ │ │ │ │ │ │ ├─────┼─────┼─────┼────┼─────┼─────┼────┼───┼───┤ │长发集团长│上海浦东新│ 450.00万│人民币 │2018-06-25│2019-06-24│连带责任│是 │否 │ │江投资实业│区长江鼎立│ │ │ │ │担保 │ │ │ │股份有限公│小额贷款有│ │ │ │ │ │ │ │ │司 │限公司 │ │ │ │ │ │ │ │ ├─────┼─────┼─────┼────┼─────┼─────┼────┼───┼───┤ │长发集团长│上海浦东新│ 450.00万│人民币 │2018-11-12│2019-11-11│连带责任│是 │否 │ │江投资实业│区长江鼎立│ │ │ │ │担保 │ │ │ │股份有限公│小额贷款有│ │ │ │ │ │ │ │ │司 │限公司 │ │ │ │ │ │ │ │ ├─────┼─────┼─────┼────┼─────┼─────┼────┼───┼───┤ │长发集团长│上海浦东新│ 300.00万│人民币 │2018-07-24│2019-07-23│连带责任│是 │否 │ │江投资实业│区长江鼎立│ │ │ │ │担保 │ │ │ │股份有限公│小额贷款有│ │ │ │ │ │ │ │ │司 │限公司 │ │ │ │ │ │ │ │ ├─────┼─────┼─────┼────┼─────┼─────┼────┼───┼───┤ │长发集团长│上海浦东新│ 150.00万│人民币 │2018-07-05│2019-07-04│连带责任│是 │否 │ │江投资实业│区长江鼎立│ │ │ │ │担保 │ │ │ │股份有限公│小额贷款有│ │ │ │ │ │ │ │ │司 │限公司 │ │ │ │ │ │ │ │ ├─────┼─────┼─────┼────┼─────┼─────┼────┼───┼───┤ │长发集团长│上海浦东新│ 40.00万│人民币 │2018-02-07│2019-02-06│连带责任│是 │否 │ │江投资实业│区长江鼎立│ │ │ │ │担保 │ │ │ │股份有限公│小额贷款有│ │ │ │ │ │ │ │ │司 │限公司 │ │ │ │ │ │ │ │ └─────┴─────┴─────┴────┴─────┴─────┴────┴───┴───┘ 【8.重大事项】 ──────┬────────────────────────────────── 2024-04-23│其他事项 ──────┴────────────────────────────────── 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投资”或“公司”)2023年度将不 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其他形式的分配; 鉴于公司2023年度业绩盈利但期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负数,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 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其他形式的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八届二十六次董事会会议、八届十三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 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利润为8901767.95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财务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718318768.8 4元。 鉴于母公司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负,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或其他形式的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规定,鉴于公司2023 年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负值,不满足利润分配条件的实际情况,结合公司2024年经营计划和 资金需求,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 其他形式的分配。 ──────┬────────────────────────────────── 2024-04-23│其他事项 ──────┴────────────────────────────────── 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八届二 十六次董事会会议以及八届十三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长江投资公司关于2023年度计提 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相关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为真实、准确、公允地反映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根据《企业 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并财务 报表范围内的相关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根据减值测试结果,拟 对公司及相关子公司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资产相应计提减值准备 。 2023年度公司对各项资产共计提减值准备10443702.98元。 ──────┬────────────────────────────────── 2024-04-03│其他事项 ──────┴────────────────────────────────── 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监事会将于20 24年4月8日任期届满,鉴于公司新一届董事会候选人、监事会候选人的提名工作尚待完成,为 保证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相关工作的连续性及稳定性,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将延 期进行,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及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亦相应顺延。 在公司新一届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完成之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监事会、董事 会各专门委员会全体成员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继续履行相应的职责和义务。 公司将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尽快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并及时履行相应的信 息披露义务。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延期换届不会对公司正常运营产生影响。 ──────┬────────────────────────────────── 2024-03-15│其他事项 ──────┴────────────────────────────────── 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 总经理李乐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其工作调整,李乐先生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辞职后 ,李乐先生仍担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职务。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李乐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 生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乐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亦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公司董事会对李乐先生在公司担任总经理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 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公司于2024年3月14日召开了八届二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长江投资公司关于 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议案》,因工作需要,经公司控股股东长江经济联合发展(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推荐、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同意聘任陈建霖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总 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 2024-03-15│委托理财 ──────┴────────────────────────────────── 投资种类: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银行保本 理财等低风险、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投资金额:在任意时点进行委托理财的交易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含不超过20 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货币,均含本数),在此额度内可滚动使用。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4年3月14日召开八届二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长江投资公司使用闲置自 有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本着严格控制风险的原则,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的评估、筛选,购买 低风险、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尽管本次授权投资产品属于低风险保本类型,但金融市场受宏 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类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最大限度控制投资风险 。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充分利用公司闲置的自有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增加公司现金资产 收益,在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规合法、确保日常经营资金不受影响的前提下,根据公司资金 的闲置情况,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计划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 (二)投资金额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合计投资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含不超过2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货币 ,均含本数),在此额度内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超过上述投资额度。 (三)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拟投资品种为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银行保 本理财等低风险、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五)投资期限 本次授权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3月14日召开八届二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长江投资公司使 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2024-01-18│其他事项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非公开发行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5787037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5787037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1月24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为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投资”或“ 公司”)2020年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限售股。 (一)股票发行的核准情况 2020年9月28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了《关于核 准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404号) 。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向长江经济联合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联合 集团”)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7870370股新股。 (二)股份登记情况 公司已于2021年1月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本次非公开 发行新增股份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 ──────┬────────────────────────────────── 2023-12-13│其他事项 ──────┴────────────────────────────────── 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陈 铭磊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其工作调整,陈铭磊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和审计 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陈铭磊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陈铭磊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 常运作和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陈铭磊先生的辞职 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铭磊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亦不存 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公司董事会对陈铭磊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 表示衷心感谢! 公司于2023年12月12日召开了八届二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长江投资公司关于 董事变更的议案》,经公司控股股东长江经济联合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推荐、经公司董 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提名王志东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 期自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对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提名程序无异议。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 ──────┬────────────────────────────────── 2023-11-27│仲裁事项 ──────┴────────────────────────────────── 案件所处的仲裁阶段:仲裁终局裁决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申请人及被申请人 涉案的金额:82869419.55元 公司将持续关注后续进展情况并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仲裁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仲裁案一:根据公司与业绩承诺方孔令菊、舟山晟膳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 下简称“舟山晟膳”)等签订的《关于上海世灏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之投资协议》(以下简称“ 《投资协议》”)及《<关于上海世灏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之投资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 “《补充协议》”)约定及经审计的上海世灏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承诺期业绩完成情况,业绩承 诺方应补偿公司业绩补偿款80419900元(已扣除应向舟山晟膳支付的股权转让款)。公司此前 已就上述补偿及相关的资金占用费、律师费及财产保全担保费等事宜向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 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以下简称“上海国仲”)提出仲裁申请。审理过程中,舟山晟 膳在本案中提出仲裁反请求,请求公司向舟山晟膳支付股权转让款33270100元及违约金等。该 仲裁案于2021年12月15日组成仲裁庭,于2022年10月23日下午在上海国仲开庭审理。 仲裁案二:公司向上海国仲提起的仲裁案被受理后,孔令菊、舟山晟膳及舟山晟笙投资管 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舟山晟笙”)亦向上海国仲提起仲裁(《仲裁申请书》 ),主张新冠疫情构成导致原定2020年业绩目标无法完成的情势变更事由,请求将2020年业绩 目标从人民币7900万元变更为人民币2583.7420万元。该仲裁案于2022年6月8日组成仲裁庭, 于2022年10月23日下午在上海国仲开庭审理。 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报》及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 :临2021-046、临2022-013、临2022-019)以及《长江投资2021年年度报告》《长江投资2022 年年度报告》“业绩承诺事项”段落。 二、仲裁裁决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上海国仲寄送的[2023]沪贸仲裁字第1625号及第1626号《裁决书》,裁决 结果如下。 仲裁案一,裁决如下: (一)第一被申请人孔令菊、第二被申请人舟山晟膳连带向申请人长江投资支付2020年度 业绩补偿款人民币86393727.33元; (二)第一被申请人孔令菊、第二被申请人舟山晟膳连带向申请人支付资金占用损失,其 计算方式为:以人民币86393727.33元为基数,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 市场报价利率(LPR),自2021年9月10日起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 (三)第一被申请人孔令菊、第二被申请人舟山晟膳连带赔偿申请人长江投资为本案支出 的律师费人民币540750元、财产保全担保费人民币46406.88元、财产保全费人民币3500元; (四)对申请人长江投资的其他仲裁请求不予支持; (五)本案申请人仲裁请求仲裁费人民币640201元,由申请人长江投资承担30%即人民币1 92060.30元,由被申请人孔令菊、舟山晟膳方承担70%即人民币448140.70元,鉴于申请人长江 投资业已全额预缴仲裁请求仲裁费,故第一被申请人孔令菊、第二被申请人舟山晟膳应向申请 人长江投资支付仲裁费人民币448140.70元; (六)申请人长江投资向第二被申请人舟山晟膳支付股权转让款人民币33270100元; (七)申请人长江投资向第二被申请人舟山晟膳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计算方式为:以人 民币33270100元为基数,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 自2021年9月8日起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八)申请人长江投资向第二被申请人舟山晟膳赔 偿其为本案支出的律师费损失人民币240000元; (九)本案第二被申请人舟山晟膳仲裁反请求仲裁费人民币326720元,由申请人长江投资 承担80%即人民币261376元,由第二被申请人舟山晟膳承担20%即人民币65344元,鉴于第二被 申请人舟山晟膳业已全额预缴仲裁反请求仲裁费,故申请人长江投资应向第二被申请人舟山晟 膳支付仲裁费人民币261376元。 对于上述裁决所涉款项,当事方应于本裁决作出之日起15日内向对方支付完毕。本裁决为 终局裁决,自作出之日起生效。 ──────┬────────────────────────────────── 2023-11-22│其他事项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投资公司”或“公司”)于2023年11月20日召开八届二十二次 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长江投资公司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聘请上会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情况如 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上会”)原名上海会计师事务所,于19 80年筹建,1981年元旦正式成立。1998年12月按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要求,改 制为有限责任公司制的会计师事务所。2013年12月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改制为上会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威海路755号25层。 执业资质: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编号31000008);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 许可证(证书号32);首批获准从事金融相关审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资质,批准文号:银发( 2000)358号;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会员资格;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 案证书等相关资质。 是否曾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是。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张晓荣。 截至2022年末,上会拥有合伙人97名;注册会计师人472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 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36名。 3.业务信息 上会2022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7.40亿元;2022年度审计业务收入4.60亿元;2022年度证 券业务收入1.85亿元。 上会2022年度共向55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总额0.63亿元,涉及行业包 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 邮政业;房地产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文化、体育 和娱乐业;公共环保;建筑业;农林牧渔。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财会〔 2012〕2号)的规定,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不得低 于8000万元。截至2022年末,上会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300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为76 .64万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 2021年已审结的案件1项,系中州期货有限公司民事诉讼案件,已执行完毕。 5.诚信记录 上会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3次、自律监管措 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 管理措施3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 (二)项目信息 (1)项目合伙人从业经历: 项目合伙人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池溦女士,199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3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1995年开始在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多年, 参与过多家上市公司年度审计。近三年作为签字会计师,为兰生股份、思源电气等多家上市公 司提供服务。 (2)签字注册会计师从业经历: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吴萍女士,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加入上会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多年,参与过多家上市公司和新三板年度审计,为北 特科技、苏氧股份等多家上市公司、新三板公司提供服务。 (3)质量控制复核人从业经历: 质量控制复核人方志刚先生,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澳洲注册会计师,1998年起从事审计 工作,2004年成为执业注册会计师并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近年作为项目合伙人签署了多家 上市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重大资产改组专项审计报告等。2020年1月加入上会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主要从事质控工作,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上述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 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 律处分。 (四)审计收费 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的总费用为人民币96.50万元。其中,财务报 告审计费用为人民币72.5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4万元。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 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的总费用较上年度增加8.5万元。 ──────┬────────────────────────────────── 2023-07-20│其他事项 ──────┴────────────────────────────────── 被申请人:上海长江联合金属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交中心”)。为公司参股 公司,公司持有金交中心40%股份。 申请人:陈*伟、曹*帅 裁定类型:破产清算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由于金交中心账面净资产为负数,公司账面长期股权投资成本已于20 20年减记至零。本次法院受理金交中心破产清算事项将不会对公司未来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产 生重大影响。 近日,公司参股公司金交中心收到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第三中级法院” )的《民事裁定书》(〔2023〕沪03破464号),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概述 (一)申请人基本情况 申请人1:陈*伟,男,1977年9月1日生,汉族,住所地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柳北区。 申请人2:曹*帅,男,1985年2月4日生,汉族,住所地为山东省单县蔡堂镇。 (二)被申请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上海长江联合金属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5324242225P 3.注册地址:上海市长宁区定西路650号6246室 4.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5.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6.法定代表人:蒋良德 7.成立日期:2014年12月18日 8.经营范围:为金属、化工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 、易制毒化学品)、矿产品(除专控)、煤炭的现货交易提供场所及相关配套服务;销售金属 及金属材料(除专控)、金银制品、石油石化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 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煤炭制品;实业投资,投资咨询,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 电信、金融业务),计算机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工艺品设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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