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0150 中国船舶 更新日期:2025-01-1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中船科技 │ 4398.99│ ---│ ---│ 40275.98│ ---│ 人民币│
└─────────┴─────┴─────┴─────┴─────┴──────┴──────┘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大型LNG船建造能力 │ 3.98亿│ 7565.12万│ 2.21亿│ 55.53│ ---│ ---│
│条件保障项目 │ │ │ │ │ │ │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 2.14亿│ ---│ 4330.53万│ 20.25│ 3427.90万│ ---│
│高端超大型集装箱船│ │ │ │ │ │ │
│舶技术提升及产业化│ │ │ │ │ │ │
│项目 │ │ │ │ │ │ │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 3.98亿│ ---│ ---│ ---│ ---│ ---│
│数字造船创新示范工│ │ │ │ │ │ │
│程项目 │ │ │ │ │ │ │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 5.00亿│ 516.16万│ 5148.09万│ 10.30│ ---│ ---│
│中小型豪华客滚船能│ │ │ │ │ │ │
│力建设项目 │ │ │ │ │ │ │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 4.81亿│ 265.68万│ 4530.48万│ 9.43│ ---│ ---│
│智能制造项目 │ │ │ │ │ │ │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 3.75亿│ 1244.91万│ 4119.26万│ 10.99│ ---│ ---│
│绿色发展建设项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17.50亿│ ---│ 17.50亿│ ---│ ---│ ---│
├─────────┼──────┼─────┼─────┼─────┼─────┼──────┤
│中介机构及其他相关│ 1.50亿│ ---│ 1.49亿│ ---│ ---│ ---│
│费用 │ │ │ │ │ │ │
└─────────┴──────┴─────┴─────┴─────┴─────┴──────┘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06-30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外高桥造船│中国船舶集│ 2.59亿│人民币 │2022-08-30│2024-12-01│连带责任│否 │是 │
│ │团 │ │ │ │ │担保 │ │ │
└─────┴─────┴─────┴────┴─────┴─────┴────┴───┴───┘
【8.重大事项】
──────┬──────────────────────────────────
2024-09-19│其他事项
──────┴──────────────────────────────────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船舶”、“公司”)拟以向中国船舶重工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重工”)全体换股股东发行A股股票的方式换股吸收合并中国重
工(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鉴于本次交易所涉及的审计、估值等工作尚未完成,公司董事会决定暂不召集股东大会审
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公司董事会将根据相关工作进度决定股东大会的具体召开时间,另行公
告股东大会通知,适时召集股东大会审议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和其他需要股东大会审议的议
案。
──────┬──────────────────────────────────
2024-08-28│重要合同
──────┴──────────────────────────────────
合同类型及金额:出口合同。因合同金额涉及商业秘密,根据《公司信息披露暂缓及豁免
管理办法》豁免披露。
合同生效条件:签约生效。
合同履约期限:从签约到交船。
对上市公司当年业绩的影响:江南造船将根据收入准则确认收入,对本公司当期利润不构
成重大影响(以最终审计结果为准)。若本次交易顺利实施,将对公司未来的营业收入和利润
产生一定积极影响,有利于提高公司中长期市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特别风险提示:由于合同履行期较长,合同履行可能受到航运与船舶市场变化等因素影响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
司江南造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江南造船)联合中国船舶工业贸易有限公司与
EasternPacificShippingPte.Ltd.(以下简称“EPS”)旗下单船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签订了
6艘15万立方米乙烷运输船建造合同。具体情况如下:
一、审议程序情况
上述日常经营合同无需经本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合同对方情况
EPS拥有超过60年历史,是一家致力于绿色和技术驱动航运业发展的全球吨位供应商;总
部设在新加坡,拥有6,000多名工作人员,是一家由3,000万载重吨组成的多样化船队,其中包
括集装箱船、化学品船、干散货船、天然气船、汽车船和油轮船,其使命是成为航运业首选的
安全和高效的运输供应商。
三、合同主要条款
1.合同标的:6艘15万立方米乙烷运输船建造合同。
2.合同金额:因合同金额涉及商业秘密,根据《公司信息披露暂缓及豁免管理办法》豁免
披露。
3.支付货币:本合同采用离岸人民币支付。
4.合同签署时间和地点:2024年8月26日,上海。
5.订单交期:在2027年内交付。
6.争议解决方式:伦敦海事仲裁员协会(LMAA)伦敦仲裁。
四、对公司的影响
1.本合同的签订使江南造船成为全球第一家承接15万立方米级超大型乙烷运输船的船厂。
本项目的承接拓展了江南造船液化气运输船的型谱,对于后续推出更多创新产品具有积极作用
。
2.本次承接的15万立方米超大型乙烷运输船是江南造船顺应国际最新乙烷运输船设计理念
、完全自主研发设计、满足目前最新规范规则的气体船,具有可靠、节能、环保等特点,综合
经济性能指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3.由于合同履行期较长,江南造船将根据收入准则确认收入,对本公司当期利润不构成重
大影响(以最终审计结果为准)。若本次交易顺利实施,将对公司未来的营业收入和利润产生
一定积极影响,有利于提高公司中长期市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
2024-08-06│其他事项
──────┴──────────────────────────────────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
质量的意见》(国发〔2020〕14号)、《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
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24〕10号)要求,进一步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增强投资者获得感,
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发展理念,回应证券监管部门专项行动倡议,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在深入分析生产经营、规范治理、投资者回报等方面情况的基础上,制
定了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具体如下:
一、提升经营质量,增强价值创造能力
2023年,公司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顶压前行、克难奋进,价值创造导向更加鲜明,
价值创造能力全面提升,手持订单结构不断改善,“三大造船”指标持续领先,中高端绿色船
型不断涌现,国产首艘大型邮轮“爱达·魔都号”实现交付运营,公司成为目前全球唯一同时
建造船舶工业皇冠上三颗“明珠”的上市公司,多个“全球首型”“国内首艘”以及大额批量
订单加快推动公司从传统制造业向先进制造业跨越升级。
2024年,公司将继续贯彻“三赢”理念,聚焦价值创造,聚焦主责主业,深耕细作、苦练
内功,不断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优化资产结构和业务布局,提升上市公司内在价值。
1.持续深化改革,优化资产结构和业务布局
科学运用上市公司在资本市场的平台功能,做好优质资产和非优势业务的加减法,开展资
产结构和业务布局优化,提升核心竞争力。结合中国船舶集团战略规划和产业布局,用好各类
资本市场工具,聚焦主业主责,不断巩固发展优势,积极打造成为管理卓越、创新活跃、价值
创造能力强的世界一流船舶上市公司,持续为投资者创造价值。
2.深化降本增效,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持续践行“三赢”理念,深入推进“成本工程”,提高产能利用率、净资产收益率等经营
指标。强化成本动态监测和过程管控,深入推进业务和财务有效链接,持续提升民品成本竞争
力和盈利水平。
3.规范资金使用,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认真贯彻监管部门关于募集资金监管和中国船舶集团关于资金管理的各项要求,完善募集
资金存储、使用、变更、监督和责任追究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系统
梳理募投项目现状,加强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监测,不断挖掘项目潜力,提高项目结余资金使用
效率,及时依法披露资金使用情况。
二、增加投资者回报,共享高质量发展成果
公司始终重视对投资者的投资回报,坚持“长期、稳定、可持续”的股东价值回报机制,
合理运用现金分红等方式,与投资者共享发展成果。近年来,公司利润分配均不低于当年实现
归母净利润的30%,2021-2023年度,公司分红金额占当年度实现归母净利润的比例更是分别达
到62.75%、52.04%、30.25%,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
2024年,公司将牢固树立回报股东意识,密切关注市场对公司价值的评价,积极提升投资
者回报能力和水平,让股东切实感受公司的发展成果,为稳市场、强信心积极贡献力量。
1.加强市值管理,维护股东权益
树立尊重市场规律、客观务实的科学市场价值观,重视公司在资本市场表现,重点关注公
司股价与公司价值之间的差距,依法依规探索运用股份回购、控股股东增减持和现金分红等多
种市场化举措,推动公司市场价值与内在价值相匹配,进一步增进市场认同。积极研究公司市
值变化与资本运作的联动手段,引导股东长期投资,合理选择减持方式,控制减持规模和节奏
,降低市场影响,维护股东权益。
2.完善利润分配,保障股东收益
坚持长期稳定的分红政策,在满足公司章程中有关分红政策的基础上,提高利润分配的稳
定性、及时性和可预期性,避免资金长期闲置。综合考虑行业形势、资金需求和经营发展等因
素,探索制定中长期分红或股份回购规划。积极探索一年多次分红等方式,切实保障股东收益
权,提升投资者信心,共享公司高质量发展成果,提升公司形象和市场价值。
──────┬──────────────────────────────────
2024-06-07│其他事项
──────┴──────────────────────────────────
一、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6月18日
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提案人:中国船舶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2.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24年4月27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或者合计持有50.42%股份的股东
中国船舶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在2024年6月6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
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主要内容为: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对公司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并出
具审计报告,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396万元(含审计期间交通食宿费用)。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续聘会计
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公司已于2024年6月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会前,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
2024-06-07│其他事项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6日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预案》和《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
机构的议案》。本公司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为公
司2024年度的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396.00万元(含
审计期间交通食宿费用),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内部控制审计
费用60.00万元(含审计期间交通食宿费用)。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1年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NO0014469
截至2023年末,致同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225名,注册会计师1364名,签署过
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致同2023年度业务收入27.0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2.0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5.02亿元
。2023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57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
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
额3.55亿元;2023年年报挂牌公司客户163家,审计收费3529.17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
审计客户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3年末职业
风险基金815.09万元。
致同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0次、自律监管措
施3次和纪律处分1次。3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
管理措施10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和纪律处分1次。
──────┬──────────────────────────────────
2024-04-27│其他事项
──────┴──────────────────────────────────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
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为准确、客观地反映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按照《
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及所属企业于年末对相关资产及手持合同进
行了减值测试。按测试及测算的结果,2023年度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亏损合同损失(以下
统称为“资产减值准备”)共计人民币2.99亿元。
──────┬──────────────────────────────────
2024-04-27│其他事项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2元(含税),不派发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
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2957396962.72元,截至2023年12
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874578938.00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年
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有关分配方案(以下简称“本
方案”)如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2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
日,公司总股本4472428758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894485751.60元(含税),
占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0.25%,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
。公司本年度不派发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
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