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0160 巨化股份 更新日期:2026-07-1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1998-06-01│ 5.75│ 4.43亿│
├───────────┼───────────┼───────────┼───────────┤
│配股 │ 2001-08-07│ 10.50│ 3.11亿│
├───────────┼───────────┼───────────┼───────────┤
│增发 │ 2011-09-20│ 18.00│ 15.74亿│
├───────────┼───────────┼───────────┼───────────┤
│配股 │ 2013-12-16│ 4.23│ 16.45亿│
├───────────┼───────────┼───────────┼───────────┤
│增发 │ 2016-09-12│ 10.64│ 31.79亿│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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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甘肃巨化新材料有限│ 322130.73│ ---│ 70.00│ ---│ -2095.06│ 人民币│
│公司 │ │ │ │ │ │ │
├─────────┼─────┼─────┼─────┼─────┼──────┼──────┤
│浙江富浙集成电路产│ 100000.00│ ---│ 6.67│ ---│ ---│ 人民币│
│业发展有限公司 │ │ │ │ │ │ │
├─────────┼─────┼─────┼─────┼─────┼──────┼──────┤
│山东飞源特种材料有│ 10000.00│ ---│ 51.00│ ---│ ---│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
│甘肃巨化矿业有限公│ 7000.00│ ---│ 24.50│ ---│ ---│ 人民币│
│司 │ │ │ │ │ │ │
├─────────┼─────┼─────┼─────┼─────┼──────┼──────┤
│甘肃巨翔氟塑科技有│ 875.00│ ---│ 24.50│ ---│ ---│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
│浙江巨冷科技有限公│ 300.00│ ---│ 14.25│ ---│ ---│ 人民币│
│司 │ │ │ │ │ │ │
├─────────┼─────┼─────┼─────┼─────┼──────┼──────┤
│巨化新能源(玉门)│ ---│ ---│ 70.00│ ---│ -23.74│ 人民币│
│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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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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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10kt/a PVDF项目 │ 5.63亿│ 2362.02万│ 4.90亿│ 86.96│ 5153.69万│ ---│
├─────────┼──────┼─────┼─────┼─────┼─────┼──────┤
│100kt/a聚偏二氯乙 │ 5.35亿│ ---│ 4.19亿│ 100.00│ 1.20亿│ ---│
│烯高性能阻隔材料项│ │ │ │ │ │ │
│目一期 │ │ │ │ │ │ │
├─────────┼──────┼─────┼─────┼─────┼─────┼──────┤
│10kt/a HFC-245fa项│ 3.23亿│ ---│ 1.49亿│ 105.24│ ---│ ---│
│目 │ │ │ │ │ │ │
├─────────┼──────┼─────┼─────┼─────┼─────┼──────┤
│11kt/a氟化学品联产│ ---│ 1717.02万│ 8872.13万│ 101.18│ 289.50万│ ---│
│项目 │ │ │ │ │ │ │
├─────────┼──────┼─────┼─────┼─────┼─────┼──────┤
│23.5kt/a含氟新材料│ 5.42亿│ ---│ 3.93亿│ 72.59│ 614.33万│ ---│
│项目(二期) │ │ │ │ │ │ │
├─────────┼──────┼─────┼─────┼─────┼─────┼──────┤
│高纯电子气体项目(│ 1.46亿│ ---│ ---│ ---│ ---│ ---│
│一期) │ │ │ │ │ │ │
├─────────┼──────┼─────┼─────┼─────┼─────┼──────┤
│高纯电子气体项目(│ 1.20亿│ ---│ ---│ ---│ ---│ ---│
│二期) │ │ │ │ │ │ │
├─────────┼──────┼─────┼─────┼─────┼─────┼──────┤
│含氟特种气体项目 │ 8.00亿│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1.71亿│ 5.40亿│ 19.01亿│ 133.34│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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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3 │
├──────┼────────────────────────────────────────┤
│关联方 │巨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制的子、孙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在关联人的财务公司贷款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3 │
├──────┼────────────────────────────────────────┤
│关联方 │巨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制的子、孙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在关联人的财务公司存款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3 │
├──────┼────────────────────────────────────────┤
│关联方 │浙江巨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制的子、孙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3 │
├──────┼────────────────────────────────────────┤
│关联方 │巨化集团有限公司(含巨化集团有限公司工程有限公司、浙江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等)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3 │
├──────┼────────────────────────────────────────┤
│关联方 │巨化集团公司兴化实业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制的子、孙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3 │
├──────┼────────────────────────────────────────┤
│关联方 │巨化集团有限公司(含浙江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浙江巨化装备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等)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3 │
├──────┼────────────────────────────────────────┤
│关联方 │巨化集团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3 │
├──────┼────────────────────────────────────────┤
│关联方 │浙江巨化物流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制的子、孙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3 │
├──────┼────────────────────────────────────────┤
│关联方 │衢州市清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制的子、孙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3 │
├──────┼────────────────────────────────────────┤
│关联方 │浙江巨化装备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制的子、孙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3 │
├──────┼────────────────────────────────────────┤
│关联方 │巨化集团(香港)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制的子、孙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3 │
├──────┼────────────────────────────────────────┤
│关联方 │中巨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参股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3 │
├──────┼────────────────────────────────────────┤
│关联方 │浙江巨化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制的子、孙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3 │
├──────┼────────────────────────────────────────┤
│关联方 │浙江巨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制的子、孙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3 │
├──────┼────────────────────────────────────────┤
│关联方 │巨化集团公司兴化实业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制的子、孙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3 │
├──────┼────────────────────────────────────────┤
│关联方 │上海巨化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制的子、孙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3 │
├──────┼────────────────────────────────────────┤
│关联方 │浙江锦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制的子、孙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3 │
├──────┼────────────────────────────────────────┤
│关联方 │浙江歌瑞新材料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制的子、孙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3 │
├──────┼────────────────────────────────────────┤
│关联方 │浙江巨化汉正新材料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制的子、孙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3 │
├──────┼────────────────────────────────────────┤
│关联方 │巨化集团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3 │
├──────┼────────────────────────────────────────┤
│关联方 │巨化集团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燃料和动力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3 │
├──────┼────────────────────────────────────────┤
│关联方 │浙江巨化化工矿业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制的子、孙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3 │
├──────┼────────────────────────────────────────┤
│关联方 │巨化集团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06 │
├──────┼────────────────────────────────────────┤
│关联方 │巨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子、孙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在关联人的财务公司贷款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06 │
├──────┼────────────────────────────────────────┤
│关联方 │巨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子、孙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在关联人的财务公司存款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06 │
├──────┼────────────────────────────────────────┤
│关联方 │浙江巨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衢州市清越环保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子、孙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06 │
├──────┼────────────────────────────────────────┤
│关联方 │巨化集团有限公司(含巨化集团有限公司工程有限公司、浙江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等)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06 │
├──────┼────────────────────────────────────────┤
│关联方 │巨化集团公司兴化实业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子、孙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06 │
├──────┼────────────────────────────────────────┤
│关联方 │巨化集团有限公司(含浙江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浙江巨化装备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等)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06 │
├──────┼────────────────────────────────────────┤
│关联方 │巨化集团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18-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浙江巨化股│浙江晋巨化│ 3000.00万│人民币 │2018-07-10│2019-07-09│连带责任│是 │是 │
│份有限公司│工有限公司│ │ │ │ │担保 │ │ │
├─────┼─────┼─────┼────┼─────┼─────┼────┼───┼───┤
│浙江巨化股│浙江晋巨化│ 2770.00万│人民币 │2018-07-10│2019-07-09│连带责任│否 │是 │
│份有限公司│工有限公司│ │ │ │ │担保 │ │ │
├─────┼─────┼─────┼────┼─────┼─────┼────┼───┼───┤
│浙江巨化股│浙江晋巨化│ 2230.00万│人民币 │2018-07-10│2019-07-09│连带责任│是 │是 │
│份有限公司│工有限公司│ │ │ │ │担保 │ │ │
├─────┼─────┼─────┼────┼─────┼─────┼────┼───┼───┤
│浙江巨化股│浙江晋巨化│ 2000.00万│人民币 │2018-07-10│2019-07-09│连带责任│是 │是 │
│份有限公司│工有限公司│ │ │ │ │担保 │ │ │
├─────┼─────┼─────┼────┼─────┼─────┼────┼───┼───┤
│浙江巨化股│浙江晋巨化│ 2000.00万│人民币 │2018-06-29│2019-06-28│连带责任│是 │是 │
│份有限公司│工有限公司│ │ │ │ │担保 │ │ │
├─────┼─────┼─────┼────┼─────┼─────┼────┼───┼───┤
│浙江巨化股│浙江晋巨化│ 1842.00万│人民币 │2018-02-09│2019-02-08│连带责任│是 │是 │
│份有限公司│工有限公司│ │ │ │ │担保 │ │ │
└─────┴─────┴─────┴────┴─────┴─────┴────┴───┴───┘
【9.重大事项】
──────┬──────────────────────────────────
2026-07-16│其他事项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7月15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公司大楼二楼视频会议室(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周黎旸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采用现场
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会议的召开及议案表决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2人,出席12人;
2、董事会秘书王笑明出席本次会议;部分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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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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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东会有关情况
1.原股东会的类型和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原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7月15日
二、议案调整的具体内容和原因
公司于2026年7月5日收到合计持有公司53.58%股份的控股股东巨化集团有限公司调整董事
候选人提案的函,因工作统筹调整雷俊、童继红不再担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提名任向欣、郑积林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鉴于上述事项,公司董事会调整选举雷俊、童继红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的议案为提名任向欣、郑积林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2026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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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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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7月15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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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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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刘力先生、
张子学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刘力先生、张子学先生因连续任职已满六年,现申请辞去公
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其担任的相关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务。辞职生效后,刘力先生、张
子学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一)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
规定,刘力先生、张子学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以
及部分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人员构成不符合相关规定,在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新的独立董事前
,刘力先生、张子学先生仍将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职责。公司将尽快完成
董事会的换届选举,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力先生、张子学先生未
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刘力先生、张子学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
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及董事会对刘力先生、张子学先生在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
心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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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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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15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公司大楼二楼视频会议室(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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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企业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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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拟向控股孙公司全球氟化工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全球氟公司”)提供人民币9717.28万元的委托贷款展期(外币折算为人
民币),展期期限两年半,展期贷款年利率与原贷款年利率2.00%保持一致;向全资子公司宁
波巨化化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化工公司”)提供人民币20000.00万元的委托贷款
,贷款期限一年,贷款年利率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适当浮动执
行。
公司董事会九届二十五次会议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向子公司提供
委托贷款的议案》,公司为全球氟公司提供人民币9717.28万元的委托贷款展期事项尚需提交
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本次被资助对象全球氟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70%,为公司控股孙公司,公司间接持有其93.
40%的股权,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委托贷款的基本情况
为更好支持控股子公司、孙公司(以下简称“下属公司”)发展,保障下属公司生产经营
及项目建设需要,同时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降低公司整体融资成本,根据公司及下
属公司2026年度资金预算,公司拟向全球氟公司提供人民币9717.28万元的委托贷款展期(外
币折算为人民币),向全资子公司宁波化工公司提供人民币20000.00万元的委托贷款。
(二)内部决策程序
2026年4月21日,公司董事会九届二十五次会议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关于向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公司为全球氟公司提供人民币9717.28万元的委托贷款
展期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三)提供委托贷款的原因
本次向上述下属公司提供委托贷款额度的主要目的,是在确保本公司自身正常运营的情况
下,支持下属公司的正常运营,有助于缓解下属公司资金压力,保障下属公司生产经营流动性
、归还到期债务及海外运营需要,有利于提高本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降低公司整体融资
成本。不会影响本公司正常业务开展。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本事项不属于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三、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与巨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委托贷款委托合同》,合同主要内容为:公司
2026年度拟通过巨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向宁波化工公司提供人民币20000.00万元的委托贷
款,贷款期限一年,贷款年利率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适当浮动
执行。资金用途主要为宁波化工公司项目建设资金需求。截止至本公告披露日,《委托贷款委
托合同》尚未签署。公司拟与巨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及全球氟公司签订《委托贷款展期协
议》,合同主要内容为:向全球氟公司提供人民币9717.28万元的委托贷款展期(外币折算为
人民币),展期期限两年半,展期贷款年利率与原贷款年利率2.00%保持一致。资金用途主要
为满足全球氟公司未来年度正常运营资金需求。全球氟公司另一股东按其持股比例,以同等条
件向全球氟公司提供贷款展期。截止至本公告披露日,《委托贷款展期协议》尚未签署。
根据公司与巨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巨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与浙江巨化股
份有限公司之金融服务合作协议》相关条款约定,巨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不收取委托贷款
手续费用及其他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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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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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由原华普天健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
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
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
刘维。
2、人员信息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33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07人,其
中8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4年度收入总额为251025.8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3486
2.94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23764.58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518家上市公司2024年
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62047.52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
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
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
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
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383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亿元
,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
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
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
)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
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
、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4次、自律处分1次。101名
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4次
(共2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9次、纪律处分10次、自律处分1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陈芳,200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
21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巨化股份、杭齿前进、浙数文化等多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王旭,201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业务,2006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万通智控、巨化股份等多家上市公
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胡成,202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业务,2016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合肥城建、巨化股份等上市公司审
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周丽娟,200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
务,2023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长青股份、歌力思等多家上市
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均未因
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
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
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三)审计收费
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
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支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审计费用237.6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207.6万元;内
部控制审计及其他鉴证费用共计30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对公司审计时发生的餐费直接由
本公司承担,未列入本报告的财务审计费用。公司2024年度审计费用为216万元,2025年度审
计费用较2024年度审计费用增加21.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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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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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基本情况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本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九届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拟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属于低风险型产品,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
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进行相关事宜的推进,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现
金管理事宜受到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因素影响,收益率将
产生波动,理财收益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利
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金额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单日最高余额上限10亿元(含)。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单日最高额度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产的比例为4.25%。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投资、滚动使用,但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
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得超过上述额度。
(三)资金来源
闲置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投资的标的为在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国债逆回购品种以及
在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以及基金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
风险等级低、流动性好的(本外币)理财产品。本投资受托方为银行、券商、信托公司、资产
管理公司以及基金管理公司等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目前尚未确定具体的受托方。为
防范风险,公司将严格选择产品的受托方。公司预计受托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
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五)投资期限
上述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
个月,在此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
二、审议程序
2026年4月21日,公司董事会九届二十五次会议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
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单日最高
余额上限10亿元(含)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单个现金管理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范围内对相关事项进行审
核并签署有关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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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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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累计担保情况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巨化贸易(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贸易公司”)提供担保
额度不超过1000.00万美元;为控股子公司浙江晋巨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晋巨公司”)
、全球氟化工工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全球氟工厂公司”)分别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1075.6万元、19440万元;为控股子公司甘肃巨化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甘肃巨化公司
”)新增提供项目建设银行融资担保额度530180.00万元(担保期限8-12年)。
本次合计担保金额600695.60万元人民币和1000.00万美元。
(二)内部决策程序
2026年4月21日,公司董事会九届二十五次会议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金融机构)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其中将为控股子公司甘肃巨化公
司、全球氟工厂公司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事项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本次担保额度仅为公司预计为子公司提供的最高担保额
度。在该担保额度内,公司将根据实际发生的担保进展披露相应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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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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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鉴于目前公司海外业务收入占公司营业总收入的比例较大,主要采用美元进行结算,且当
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影响。
基于此,公司及子公司拟继续通过外汇衍生品交易工具的套期保值功能,降低汇率波动对
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促进公司产品拓展国际市场。
(二)交易金额
根据公司及分子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在任何时点
交易余额不超过美元20000万元,该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保证金:根据金融机构要求,公司开展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需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方
式为占用金融机构综合授信额度或直接缴纳,到期采用本金交割或差额交割等方式。
(三)资金来源
本公司自有资金,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业务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
1、主要涉及币种及业务品种
只限于从事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结算外币,主要是美元、欧元等,交易以正常的本外
币收支业务为背景,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投资金额和投资期限与实际业务需求相匹配,合
理安排使用资金。
2、交易对手和品种
公司将选择具备资质且信用度较高的商业银行开展远期外汇合约等衍生品交易业务。公司
及子公司拟开展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是为满足正常生产经营需要,交易品种包括远期结售汇业
务、人民币外汇掉期业务和期权等保值业务,不做投机性的交易操作。
(五)交易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九届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授权公司总经理或授权代理人
在上述额度内负责签署相关协议,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等外汇避险业务的
具体办理事宜。
二、审议程序
本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九届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
审议。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交易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
交易操作,但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仍存在一定风险。具体如下:1、汇率市场风险:在汇率波
动较大的情况下,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可能会带来较大公允价值波动;若市场价格优于操作时
锁定价格,将造成汇兑损失风险。
2、信用风险:不合适的交易方选择可能引发公司购买外汇衍生品的履约风险。
3、流动性风险:不合理的外汇衍生品购买会引发资金的流动性风险。
4、操作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高,可能会由于操作人员未及
时、充分地理解衍生品信息,或未按规定程序进行操作而造成一定风险。
(二)风险措施
为应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上述风险,公司采取包括但不限于下列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遵循套期保值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交易,在签订合
约时严格按照公司预测的收汇期、付汇期和金额进行交易,所有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等外汇
避险业务均有正常的贸易背景。
2、以出口交易为基础,严禁超过公司正常收汇规模的远期外汇交易。
3、进行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业务只允许与具有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
构进行交易,不得与前述金融机构之外的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交易。
4、加强应收账款的风险管控,严控逾期应收账款和坏账,减少预测风险;匹配国际采购
业务,让财务报表呈现自然对冲,减少风险敞口。
5、严格内部审批流程,对具体的业务操作进行规范。公司所有远期外汇交易操作由财务
部根据情况提出申请,并严格按照公司的内部控制流程进行审核、批准。
6、建立远期外汇交易台帐。公司财务部专人负责对远期外汇交易、实际结售汇情况进行
统计,登记台帐。
7、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分析会议,加强汇率市场和业务分析研究。
8、建立内部监督制度。公司内部控制与审计部负责对交易流程、内容是否符合董事会授
权情况进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并将结果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汇报。
9、建立健全业务管理和风险控制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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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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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15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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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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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6年1月29日,向全体股东实施了按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8元(含税)的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本次拟再向全体股东按每
股派发现金红利0.38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
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
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
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6年中期分红授权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
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783228877.44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601716635.92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共计可供股东
分配的利润为4618241092.19元。经董事会九届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司2025年度拟以实施权
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具体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拟以2025年末的总股份数2699746081股为基数,按每股派发现金红
利0.38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025903510.78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以后
年度。本年度不采用股票股利分配方式,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公司已于2026年1月向全体股东实施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8元(含税)的2025年前三季
度分红方案,派发现金股利485954294.58元(含税);合并计算,2025年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
额(包括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现金分红)为1511857805.36元(含税),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9.96%。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
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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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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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业绩预告适用于实现盈利,且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50%以上的情形。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为35.40亿元到39.40亿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15.80亿元到19.80亿元,同比增长80%到10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事项后,预计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为35.14亿元到3
9.14亿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16.11亿元到20.11亿元,同比增长85%到106%。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5.40亿元到
39.40亿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15.80亿元到19.80亿元,同比增长80%到101%。
2、预计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35.14亿元到39
.14亿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16.11亿元到20.11亿元,同比增长85%到106%。
(三)本次业绩预计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一)利润总额:249730.37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95953.49万元;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90332.40万元。
(二)每股收益:0.73元。
三、本期业绩预增的主要原因
公司本期业绩大幅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公司核心产品氟制冷剂价格持续恢复性上涨,以及
公司主要产品产销量稳定,导致主营业务毛利上升、利润增长。
1、第三代氟制冷剂(HFCs)自2024年起实行生产配额制,经过两年的运行,厂库和渠道
库存消化较为充分,且下游需求旺盛,叠加行业生态、竞争秩序持续改善,HFCs作为功能性制
剂、“刚需消费品”属性与全球“特许经营”商业模式的“基因”的逐步形成,产品价格持续
恢复性上涨,毛利大幅上升。
2、公司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主动作为、乘势而上”总基调,克服生产经营季节
性、产品市场结构性矛盾等影响因素,主动应变求变,紧紧把握市场主动,强管理、拓市场、
优结构,实现主要生产装置稳定生产、产销量稳定,为公司提质、增效奠定坚实基础。
3、为真实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本公司全资子公司衢州巨化锦纶有
限责任公司的环己酮、己内酰胺和丁酮肟生产装置,进行减值测试并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32
088.96万元,列入2025年度损益。详见同日披露的临2026-03号《巨化股份董事会九届二十三
次(通讯方式)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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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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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现金红利0.18元
差异化分红送转:否
一、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25年12月23日的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分配方案
1.发放年度:2025年前三季度
2.分派对象: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3.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2699746081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8元
(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485954294.58元。
四、分配实施办法
1.实施办法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
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
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
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自行发放对象
公司控股股东巨化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浙江巨化投资有限公司所持股份的现金红利由
公司自行发放。
3.扣税说明
(1)对于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实施上市公
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及《关于上市公司
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的有关规定,个人及
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
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0.18元;对个人持股1年以内(含1年)的,公司暂
不扣缴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8元,待其转让股票时,中国结算上海分
公司将根据股东持股期限计算实际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其资金账户中扣收
并划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于次月5个工作日内划付公司,公司在收到
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具体实际税负为:股东的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
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20%;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
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10%。
(2)对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由本公司根据国家
税务总局颁布的《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
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的规定,按照10%的税率统一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税后每
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人民币0.162元。如相关股东认为其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需要享受税
收协定(安排)待遇的,可按照规定在取得股息、红利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3)对于香港市场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投资公司A股股票(“沪股通”),其现金
红利将由公司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按股票名义持有人账户以人民币派发,扣税根据《财政
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4]81号)执行,按照10%的税率代扣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62
元。
(4)对于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公司将不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由纳税人按税法
规定自行缴纳企业所得税,实际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8元(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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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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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8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
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
调整利润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截止2025年9月30日,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3,248,112,323.66元,母公司净利润81,831,461.80元。截至2025年9月30日,母
公司未分配利润2,844,481,876.24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为了认真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理念,增强投资者回报与获得感,推动公司《2025年“提
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落地见效,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
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回报规划》,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和投资者合理投
资回报,结合公司实际,经董事会决议,拟定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8元
(含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的总股份数为2,699,746,081股,以此计算拟派发现金股利
485,954,294.58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采用股票股利分配方式,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
应调整利润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董事会九届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
该预案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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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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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会秘书刘云华先
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调整,刘云华先生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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