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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江控股(600162)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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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600162 香江控股 更新日期:2026-08-1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1998-05-18│ 4.00│ 1.32亿│ ├───────────┼───────────┼───────────┼───────────┤ │配股 │ 2000-08-24│ 7.00│ 1.74亿│ ├───────────┼───────────┼───────────┼───────────┤ │增发 │ 2008-03-06│ 10.32│ 14.79亿│ ├───────────┼───────────┼───────────┼───────────┤ │增发 │ 2015-10-08│ 5.38│ 21.50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5-11-18│ 3.05│ 6709.20万│ ├───────────┼───────────┼───────────┼───────────┤ │增发 │ 2015-12-10│ 6.02│ 23.98亿│ ├───────────┼───────────┼───────────┼───────────┤ │增发 │ 2016-04-26│ 3.98│ 16.50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6-10-28│ 2.14│ 783.24万│ ├───────────┼───────────┼───────────┼───────────┤ │增发 │ 2017-01-23│ 3.98│ 22.95亿│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0-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 319.50│ 267.60│ 人民币│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 ---│ 2884.79│ 58.15│ 人民币│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2-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本次重组现金对价支│ 3.00亿│ ---│ 3.00亿│ 100.00│ ---│ ---│ │付 │ │ │ │ │ │ │ ├─────────┼──────┼─────┼─────┼─────┼─────┼──────┤ │本次重组现金对价支│ 7.00亿│ ---│ 7.00亿│ 100.00│ ---│ ---│ │付 │ │ │ │ │ │ │ ├─────────┼──────┼─────┼─────┼─────┼─────┼──────┤ │偿还银行借款1 │ 7133.00万│ 7133.00万│ 7133.00万│ 100.00│ ---│ ---│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 │ 10.33亿│ 10.33亿│ 10.33亿│ 100.00│ ---│ ---│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 │ 1.02亿│ 1.02亿│ 1.02亿│ 100.00│ ---│ ---│ ├─────────┼──────┼─────┼─────┼─────┼─────┼──────┤ │偿还银行借款2 │ 3.10亿│ 3.10亿│ 3.10亿│ 100.00│ ---│ ---│ ├─────────┼──────┼─────┼─────┼─────┼─────┼──────┤ │长沙项目二期 │ 13.80亿│ 221.00万│ 2.90亿│ ---│ ---│ ---│ ├─────────┼──────┼─────┼─────┼─────┼─────┼──────┤ │长沙项目一期 │ 3.70亿│ 40.00万│ 2.99亿│ ---│ ---│ 2017-12-13│ ├─────────┼──────┼─────┼─────┼─────┼─────┼──────┤ │横琴项目 │ 10.90亿│ 2316.00万│ 7.80亿│ ---│ ---│ 2017-12-28│ ├─────────┼──────┼─────┼─────┼─────┼─────┼──────┤ │南沙项目 │ 2.70亿│ 225.00万│ 1.68亿│ ---│ ---│ 2017-06-23│ ├─────────┼──────┼─────┼─────┼─────┼─────┼──────┤ │偿还银行借款3 │ 6000.00万│ 6000.00万│ 6000.00万│ 100.00│ ---│ ---│ ├─────────┼──────┼─────┼─────┼─────┼─────┼──────┤ │补充流动资金 │ ---│ 11.34亿│ 11.34亿│ ---│ ---│ ---│ ├─────────┼──────┼─────┼─────┼─────┼─────┼──────┤ │增城项目 │ 6.90亿│ ---│ 5.78亿│ ---│ ---│ 2016-10-13│ ├─────────┼──────┼─────┼─────┼─────┼─────┼──────┤ │归还银行借款 │ ---│ 4.42亿│ 4.42亿│ ---│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6-04-11 │ ├──────┼────────────────────────────────────────┤ │关联方 │深圳市金海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的全资股东及其下属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的财务资助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11 │ ├──────┼────────────────────────────────────────┤ │关联方 │深圳市金海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的全资股东及其下属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出售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11 │ ├──────┼────────────────────────────────────────┤ │关联方 │香江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 ├──────┼────────────────────────────────────────┤ │关联关系 │与公司同属同一实际控制人的企业及其下属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出售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11 │ ├──────┼────────────────────────────────────────┤ │关联方 │深圳市金海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的全资股东及其下属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11 │ ├──────┼────────────────────────────────────────┤ │关联方 │香江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 ├──────┼────────────────────────────────────────┤ │关联关系 │与公司同属同一实际控制人的企业及其下属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11 │ ├──────┼────────────────────────────────────────┤ │关联方 │深圳市金海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的全资股东及其下属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租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11 │ ├──────┼────────────────────────────────────────┤ │关联方 │香江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 ├──────┼────────────────────────────────────────┤ │关联关系 │与公司同属同一实际控制人的企业及其下属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租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11 │ ├──────┼────────────────────────────────────────┤ │关联方 │深圳市金海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的全资股东及其下属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租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11 │ ├──────┼────────────────────────────────────────┤ │关联方 │香江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 ├──────┼────────────────────────────────────────┤ │关联关系 │与公司同属同一实际控制人的企业及其下属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租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11 │ ├──────┼────────────────────────────────────────┤ │关联方 │深圳市金海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的全资股东及其下属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11 │ ├──────┼────────────────────────────────────────┤ │关联方 │香江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 ├──────┼────────────────────────────────────────┤ │关联关系 │与公司同属同一实际控制人的企业及其下属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11 │ ├──────┼────────────────────────────────────────┤ │关联方 │深圳市金海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的全资股东及其下属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11 │ ├──────┼────────────────────────────────────────┤ │关联方 │香江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 ├──────┼────────────────────────────────────────┤ │关联关系 │与公司同属同一实际控制人的企业及其下属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11 │ ├──────┼────────────────────────────────────────┤ │关联方 │深圳市金海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的全资股东及其下属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的财务资助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11 │ ├──────┼────────────────────────────────────────┤ │关联方 │深圳市金海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的全资股东及其下属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出售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11 │ ├──────┼────────────────────────────────────────┤ │关联方 │香江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 ├──────┼────────────────────────────────────────┤ │关联关系 │与公司同属同一实际控制人的企业及其下属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出售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11 │ ├──────┼────────────────────────────────────────┤ │关联方 │深圳市金海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的全资股东及其下属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11 │ ├──────┼────────────────────────────────────────┤ │关联方 │香江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 ├──────┼────────────────────────────────────────┤ │关联关系 │与公司同属同一实际控制人的企业及其下属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11 │ ├──────┼────────────────────────────────────────┤ │关联方 │深圳市金海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的全资股东及其下属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租赁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11 │ ├──────┼────────────────────────────────────────┤ │关联方 │香江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 ├──────┼────────────────────────────────────────┤ │关联关系 │与公司同属同一实际控制人的企业及其下属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租赁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11 │ ├──────┼────────────────────────────────────────┤ │关联方 │深圳市金海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的全资股东及其下属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11 │ ├──────┼────────────────────────────────────────┤ │关联方 │香江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 ├──────┼────────────────────────────────────────┤ │关联关系 │与公司同属同一实际控制人的企业及其下属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11 │ ├──────┼────────────────────────────────────────┤ │关联方 │深圳市金海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的全资股东及其下属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11 │ ├──────┼────────────────────────────────────────┤ │关联方 │香江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 ├──────┼────────────────────────────────────────┤ │关联关系 │与公司同属同一实际控制人的企业及其下属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 南方香江集团有限公司 2.76亿 8.43 20.86 2026-07-17 ───────────────────────────────────────────────── 合计 2.76亿 8.43 ───────────────────────────────────────────────── 【质押明细】 ┌────────┬──────────────┬────────┬──────────────┐ │公告日期 │2026-07-17 │质押股数(万股) │1500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11.36 │质押占总股本(%) │4.59 │ ├────────┼──────────────┴────────┴──────────────┤ │股东名称 │南方香江集团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深圳市中小担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6-07-15 │质押截止日 │2028-07-15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6年07月15日南方香江集团有限公司质押了15000.0万股给深圳市中小担小额贷款有 │ │ │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6-01-09 │质押股数(万股) │565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4.28 │质押占总股本(%) │1.73 │ ├────────┼──────────────┴────────┴──────────────┤ │股东名称 │南方香江集团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 ├────────┼──────────────┬────────┬──────────────┤ │质押起始日 │2026-01-07 │质押截止日 │2026-11-30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6年01月07日南方香江集团有限公司质押了5650.0万股给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 │ │公司广州分行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5-12-16 │质押股数(万股) │690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5.22 │质押占总股本(%) │2.11 │ ├────────┼──────────────┴────────┴──────────────┤ │股东名称 │南方香江集团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 ├────────┼──────────────┬────────┬──────────────┤ │质押起始日 │2025-12-12 │质押截止日 │2026-11-30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5年12月12日南方香江集团有限公司质押了6900.0万股给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 │ │公司广州分行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5-03-25 │质押股数(万股) │2450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18.55 │质押占总股本(%) │7.50 │ ├────────┼──────────────┴────────┴──────────────┤ │股东名称 │南方香江集团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 ├────────┼──────────────┬────────┬──────────────┤ │质押起始日 │2025-03-21 │质押截止日 │2026-06-18 │ ├────────┼──────────────┼────────┼──────────────┤ │实际解押日 │2025-05-30 │解押股数(万股) │24500.00 │ ├────────┼──────────────┴────────┴──────────────┤ │质押说明 │2025年03月21日南方香江集团有限公司质押了24500.0万股给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 │ │ │限公司广州分行 │ ├────────┼──────────────────────────────────────┤ │解押说明 │2025年05月30日南方香江集团有限公司解除质押24500.0万股 │ └────────┴──────────────────────────────────────┘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成都香江置│广州市盈泰│ 1.47亿│人民币 │2025-08-08│2028-10-31│连带责任│否 │否 │ │业有限公司│房地产有限│ │ │ │ │担保 │ │ │ │ │公司 │ │ │ │ │ │ │ │ └─────┴─────┴─────┴────┴─────┴─────┴────┴───┴───┘ 【9.重大事项】 ──────┬────────────────────────────────── 2026-07-30│对外担保 ──────┴──────────────────────────────────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累计担保情况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2026年7月28日,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江控股”、“本公司”、“ 公司”或“上市公司”)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平安银行”)签订了 《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江商业向平安银行申请授信32500万元提供连 带责任担保,担保的主债权最高债权本金余额为42250万元,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郑州郑东 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东置业”)为上述授信提供抵押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已于2026年5月29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担保计划 的议案》,该议案担保计划的授权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次年年度股东大 会召开日止。根据该议案的规定,2026年度公司拟对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联营公 司、合营公司的融资提供合计人民币31.1亿元的担保额度。上述担保对象的范围包括:公司与 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之间按股权比例相互提供担保,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之间按股权 比例相互提供担保,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按股权比例为联营、合营公司提供担保( 不含关联方)。担保实际发生时,在预计担保额度范围内,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的控股子公 司可以从其他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中调剂使用,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只能从资产 负债率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中调剂使用。股东大会批准上述担保计划的前提下,在 上述全年担保额度内,单笔不超过20亿元的担保事项,由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由董事长负责 与金融机构签署相应的担保协议;单笔超过20亿元的担保事项,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董事 长签署相关担保协议。 截止目前,香江控股及其子公司新增担保金额总计48150万元,未超过全年最高额度。本 次单笔贷款金额未超过20亿元,公司已召开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本次担保事项。 (二)被担保人失信情况 被担保人香江商业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 (1)合同双方:香江控股(保证人)、平安银行(债权人) (2)担保的主债权最高本金余额:人民币(大写)肆亿贰仟贰佰伍拾万元整 (3)保证期间:从本合同生效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具体授信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 三年 (4)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债务人所应承担的全部债务(包括或有债务)本金及其利息、 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之和。其中债务最高本金余额为等值(折 合)人民币(大写)肆亿贰仟贰佰伍拾万元整;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主 合同的约定计算,并计算至债务还清之日止;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告费、送达费、 鉴定费、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费、财产保全费、强制执行费等。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最高额抵押担保合同》 (1)合同双方:香江控股(抵押人)、平安银行(抵押权人) (2)担保的债权本金最高限额:人民币叁亿贰仟伍佰万元整(大写) (3)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债务人所应承担的全部债务(包括或有债务)本金、利息、罚 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利息、罚息、复利按主合同的约定计算, 并计算至债务还清之日止。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告费、送达费、鉴定费、律师费、 诉讼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费、财产保全费、强制执行费等。 (4)抵押财产:香江控股持有的位于郑州郑东新区商都路的3处物业 3、《最高额抵押担保合同》 (1)合同双方:郑东置业(抵押人)、平安银行(抵押权人) (2)担保的债权本金最高限额:人民币叁亿贰仟伍佰万元整(大写) (3)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债务人所应承担的全部债务(包括或有债务)本金、利息、罚 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利息、罚息、复利按主合同的约定计算, 并计算至债务还清之日止。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告费、送达费、鉴定费、律师费、 诉讼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费、财产保全费、强制执行费等。 ──────┬────────────────────────────────── 2026-07-24│对外担保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2026年7月22日,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江控股”、“本公司”、“ 公司”或“上市公司”)与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番禺支行(以下简称“广州农商银 行”)签订了《保证合同》,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江云瀚向广州农商银行申请流动资金借款10 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的主债权最高债权本金余额为1000万元,不存在反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已于2026年5月29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担保计划 的议案》,该议案担保计划的授权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次年年度股东大 会召开日止。根据该议案的规定,2026年度公司拟对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联营公 司、合营公司的融资提供合计人民币31.1亿元的担保额度。上述担保对象的范围包括:公司与 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之间按股权比例相互提供担保,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之间按股权 比例相互提供担保,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按股权比例为联营、合营公司提供担保( 不含关联方)。担保实际发生时,在预计担保额度范围内,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的控股子公 司可以从其他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中调剂使用,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只能从资产 负债率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中调剂使用。股东大会批准上述担保计划的前提下,在 上述全年担保额度内,单笔不超过20亿元的担保事项,由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由董事长负责 与金融机构签署相应的担保协议;单笔超过20亿元的担保事项,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董事 长签署相关担保协议。 截止目前,香江控股及其子公司新增担保金额总计5900万元,未超过全年最高额度。本次 单笔贷款金额未超过20亿元,公司已召开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本次担保事项。 ──────┬────────────────────────────────── 2026-07-17│重要合同 ──────┴────────────────────────────────── 合同履约风险:本次合同整体期限较长,在履行过程中如遇到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等因素 的影响,有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全部履行或终止的风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取得互联网数据中心业务客户订单。本协议中约定协议服务 期为5年,周期较长,该协议费用支出规模较大且每月需按时付费,对公司资金安全及融资有 一定影响,会增加公司负债与财务成本。此外,如未来国家或项目所在地政府针对数据中心服 务行业提出更为严格的产业政策或技术要求,存在香江云瀚无法取得有关部门的业务许可与批 准,可能出现无法及时提供业务接入的风险。 2026年7月16日,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江控股”、“本公司”或“ 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市香江云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江云瀚”)与中国移动通信 集团宁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移动宁夏公司”)签订了《互联网数据中心业务协议》( 以下简称“协议”、“本协议”),中国移动宁夏公司利用相应的机房设施,以外包出租的方 式为香江云瀚公司提供相关设备的管理服务,以及提供数据库系统或服务器等设备及其存储空 间的出租、通信线路和出口带宽租用和其他应用服务,香江云瀚向中国移动宁夏公司支付费用 ,预计总金额为人民币795646800元,协议期限为5年。 一、审议程序情况 本协议的签订为公司日常经营性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 (二)合同对方当事人情况 1、合同对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宁夏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注册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后海路16号 4、成立日期:2004年01月30日 5、营业期限:2004-01-30至2054-01-30 6、法定代表人:余云峰 7、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是国内主导通信的运营商,是国内第一家在境外上市的通信公司。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宁夏有限公司隶属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是中国移动(香港)有限公司 的全资内地运营子公司。中国移动宁夏公司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 2026-07-17│股权质押 ──────┴────────────────────────────────── 重要内容提示: 南方香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方香江”)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为1320619361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40.41%,本次质押后其累计质押的股份数量为275500000股,占其持股数量的2 0.86%,占本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8.43%。注:目前公司的总股本为3268438122股。 南方香江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市金海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金海马”)、 香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江集团”)、深圳市香江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香江股权”)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为22183258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7.87%,南方香江及其 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含本次)共计275500000股,占其持股数量的12.42%,未达到8 0%。南方香江本次股份质押是为了其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目前南方香江经营和资金情况良好 ,不存在平仓风险。 一、上市公司股份质押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江控股”、“本公司”或“公司”)于2026年 7月15日获悉控股股东南方香江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质押,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2、本次被质押股份未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 ──────┬────────────────────────────────── 2026-07-16│对外担保 ──────┴──────────────────────────────────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累计担保情况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2026年7月15日,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江控股”、“本公司”、“ 公司”或“上市公司”)与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番禺支行(以下简称“广州农商银 行”)签订了《保证合同》,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广香投资向广州农商银行申请流动资金借款49 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的主债权最高债权本金余额为4900万元,不存在反担保,同时 公司全资子公司增城香江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增城香江”)为该笔贷款提供抵押担保 。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已于2026年5月29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担保计划 的议案》,该议案担保计划的授权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次年年度股东大 会召开日止。根据该议案的规定,2026年度公司拟对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联营公 司、合营公司的融资提供合计人民币 31.1亿元的担保额度。上述担保对象的范围包括:公司与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之间按 股权比例相互提供担保,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之间按股权比例相互提供担保,公司及合并 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按股权比例为联营、合营公司提供担保(不含关联方)。担保实际发生时 ,在预计担保额度范围内,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可以从其他控股子公司担保额 度中调剂使用,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只能从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担保 额度中调剂使用。股东大会批准上述担保计划的前提下,在上述全年担保额度内,单笔不超过 20亿元的担保事项,由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由董事长负责与金融机构签署相应的担保协议; 单笔超过20亿元的担保事项,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担保协议。 截止目前,香江控股及其子公司新增担保金额总计4900万元,未超过全年最高额度。本次 单笔贷款金额未超过20亿元,公司已召开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本次担保事项。 (二)被担保人失信情况 被担保人广香投资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企业借款合同》 (1)合同双方:广香投资(借款人)、广州农商银行(贷款人) (2)借款金额额度:人民币(大写)肆仟玖佰万元整 (3)借款期限:为36个月,自2026年7月10日至2029年7月10日止 (4)额度循环方式:不可循环使用 (5)合同生效: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2、《保证合同》 (1)合同双方:香江控股(保证人)、广州农商银行(债权人) (2)担保的主债权本金余额:人民币(大写)肆仟玖佰万元整 (3)保证期间:自主合同约定的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4)保证范围:主合同债务人应承担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利息(包括正常 利息、逾期利息、复利和罚息等)、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债权人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一切费 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等),主合 同被确认无效、被撤销或被解除的情况下主合同债务人应承担的返还贷款及赔偿损失的责任以 及主合同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的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5)保证方式: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 (6)合同生效: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3、《抵押合同》 (1)合同双方:增城香江(抵押人)、广州农商银行(债权人) (2)被担保的主债权:为主合同债务人在乙方办理主合同项下约定业务所形成的债权。 (3)抵押担保的范围:主合同债务人应承担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利息(包 括正常利息、逾期利息、复利和罚息等)、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债权人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 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等) ,主合同被确认无效、被撤销或被解除的情况下主合同债务人应承担的返还贷款及赔偿损失的 责任以及主合同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的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 2026-07-15│其他事项 ──────┴────────────────────────────────── 本次业绩预告适用于净利润为负值的情形。 经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 预计2026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500万元到-1800万元。预计2026半年度 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00万元到-900万元。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6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500万元到- 1800万元。 预计2026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00万元到-900 万元。 (三)本次年度业绩预告数据是财务部门基于自身专业判断进行的初步测算,未经注册会 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 (一)利润总额:-1739.19万元。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984.62万元。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706.59万元。 (二)每股收益:-0.0061元。 三、本期业绩预亏的主要原因 报告期内,受市场、项目竣工验收时间等因素影响,公司2026年半年度营业收入及净利润 较上年同期减少。 对此公司已制定并实施一系列措施,提高项目推进和交付效率,改变销售策略,积极推动 公司房产库存去化。 ──────┬────────────────────────────────── 2026-07-01│其他事项 ──────┴──────────────────────────────────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江控股”、“上市公司”或“公司”)全资子 公司增城香江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增城香江”)近日收到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 第三稽查局下达的《税务处理决定书》(穗税三稽处【2026】78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 一、基本情况 鉴于增城香江2021年度企业所得税已申报缴纳46438267.98元,2022年度企业所得税已申 报缴纳58256732.07元,可用2021年多缴纳税款抵缴2019年度应补企业所得税42470262.40元, 用2021年、2022年多缴纳税款抵缴2020年应补企业所得税13527395.37元,抵缴后,本次检查2 019年度、2020年度的应补税款为0元。 对增城香江2019年度应补缴企业所得税42470262.40元、2020年度应补企业所得税1352739 5.37元,从滞纳税款之日起,至税款上解之日止,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共加 收滞纳金19686985.24元。本次补缴不涉及税务行政处罚,公司将按照税务机关要求补缴滞纳 金。 ──────┬────────────────────────────────── 2026-06-10│对外担保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累计担保情况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2026年6月4日,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江控股”、“本公司”、“公 司”或“上市公司”)与广东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以下简称“华润银行”)签订 了《综合授信合同》,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香江家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香 江家园房地产”)为该笔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及抵押担保,担保的主债权本金最高限额为15 000万元,不存在反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本次成都 香江家园房地产公司为上市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香江控股已 履行内部审议程序。 具体担保协议的签署及担保形式等的确认,由公司经理层负责实施。 (二)被担保人失信情况 被担保人香江控股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综合授信合同》 (1)合同双方:香江控股(被授信人)、华润银行(授信人) (2)授信额度:人民币(大写)叁亿元整,授信额度项下授信敞口额度折合人民币(大写 )壹亿伍仟万元整 (3)授信额度的有效使用期限:自2026年至2029年止 (4)合同生效:经双方盖章后生效。 2、《最高额保证合同》 (1)合同双方:成都香江家园房地产公司(保证人)、华润银行(债权人) (2)担保的主债权本金最高额:人民币壹亿伍仟万元整(大写)。 (3)保证期间: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债权人根据主合同之约定宣 布借款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借款提前到期日之次日起三年。 (4)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主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 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以及实现债权的相关费用;实现债权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 公证费、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合同生效: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3、《最高额抵押合同》 (1)合同双方:成都香江家园房地产公司(抵押人)、华润银行(抵押权人) (2)担保的最高债权额:叁亿元整(大写)。 (3)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 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实现债权和实现抵押权的相关费用;实现债权及抵押权的相关费用包括 但不限于催收费用、公证费、诉讼费(或仲裁费)、保管抵押物的费用、抵押物处置费、过户 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4)抵押财产:成都香江家园房地产公司持有的位于成都香江全球家具建材CBD的物业。 (5)合同生效:经各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 2026-05-30│其他事项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29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广州市番禺区汉溪大道锦绣香江花园会所会议中心五号会议室 ──────┬────────────────────────────────── 2026-04-11│其他事项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29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5月29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广州市番禺区汉溪大道锦绣香江花园会所会议中心五号会议室(五)网络投票的 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29日至2026年5月29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 ,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 :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转 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 2026-04-11│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为19426.12万元(经审计),预计将导致公司2025年合并报 表利润总额减少19426.12万元(经审计)。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香江控股”或“公司”)相关的会计政策,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公司对截至2025年末资产进行全面清查 ,对各类资产的可变现净值、可回收金额进行了充分评估和分析,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 计提减值准备。经过减值测试,公司当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9426.12万元,其中信用减值损失 171.50万元、资产减值损失19254.62万元。 1、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对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金融资产单项评价信用风险,如应收关联方款项;与对方存在 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应收款项;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 款项等。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金融资产外,公司基于共同风险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不同 的组别,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划分为不同组合,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 信用风险。经测试,2025年度公司应收款项信用减值损失171.50万元。 2、资产减值损失 (1)存货跌价损失: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报告期末对存货估计其可 变现净值,根据市场参考价格,按照存货的预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预计将要发生的销售费用以 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可变现净值。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公司 2025年度存货跌价损失18719.08万元。 (2)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报告期末对固定资产 估计其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来确定可收回金额。当其可收 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提取资产减值准备,公司2025年度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535.54 万元。 ──────┬────────────────────────────────── 2026-04-11│对外担保 ──────┴────────────────────────────────── 被担保人名称: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联营公司、合营公司 为满足公司经营需要,2026年度公司拟对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联营公司、合 营公司的融资提供人民币合计31.1亿元的担保额度。 截止目前,公司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况。 本次担保计划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为满足公司2026年度公司经营资金需要,顺利推进融资计划,结合2025年度公司对外担保 情况,2026年度公司拟对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联营公司、合营公司的融资提供合 计人民币31.1亿元的担保额度。上述担保对象的范围包括:公司与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之 间按股权比例相互提供担保,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之间按股权比例相互提供担保,公司及 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按股权比例为联营、合营公司提供担保(不含关联方)。 在股东会批准上述担保计划的前提下,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具体调整全资 子公司之间、非全资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含授权期间新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及附表 未列举但新取得项目的子公司,下同);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需要确定其他联营公司 、合营公司的具体担保额度。担保实际发生时,在预计担保额度范围内,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 %的控股子公司可以从其他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中调剂使用,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 只能从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中调剂使用。 在股东会批准上述担保计划的前提下,在上述全年担保额度内,单笔不超过20亿元的担保 事项,由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由董事长负责与金融机构签署相应的担保协议;单笔超过20亿 元的担保事项,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担保协议。 上述担保计划的授权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次年年度股东会召开日止。 ──────┬────────────────────────────────── 2026-04-11│银行授信 ──────┴────────────────────────────────── 考虑到公司部分银行授信额度将要到期,公司拟在银行授信额度到期后向银行继续申请银 行授信额度。 2026年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43.1亿元的授信额度,授信产品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 款、固定资产贷款、项目开发贷款、商业承兑汇票保贴、内保外贷、土地物业抵押(或股权、 存单质押)贷款等,授信期限最长不超过十五年。 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 融资金额为准。 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授信额度内,自主决定以公司自身或下属全资 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其下属子公司的名义与各银行机构签署授信融资的有关法律文件,并授 权公司人员与各银行机构签署上述授信融资项目的有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 质押、抵押等相关申请书、合同、协议书等文件)。本次授信额度及授权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次年年度股东会召开日止。 截止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2025年新增银行授信申请额度总额为149450万元,未超出20 25年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计划。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 议。 ──────┬────────────────────────────────── 2026-04-11│其他事项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05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公司未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 本扣除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已回购的股份数为基数,股权登记日具体日期将在权 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及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已回购的股份 数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额。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度公司(母公司数,下同)实现 净利润307259496.67元,加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597067057.45元,计提盈余公积30725949.67 元,减2024年度现金分红35745648.76元,公司2025年底可供股东分配利润总计为837854955.6 9元,资本公积余额为1561097476.13元,盈余公积余额为415311429.08元。 为使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根据公司目前的资金状况,董事会提出以公司未来实 施利润分配方案时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 币0.05元(含税),共计分配利润16248021.11元。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公司仍有未分配利润821606934.58元,全部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最终实际分配总额以实际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时有权参与本次权益分派的总股数为准计算。 如在本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由于 股份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额。本次 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 2026-01-20│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业绩预告适用于净利润为负值的情形。 经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 预计2025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8000万元到-9800万元。预计2025年度实现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0000万元到-21800万元。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8000万元到-9800 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出现亏损。 预计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0000万元到-21800 万元。 (三)本次年度业绩预告数据是财务部门基于自身专业判断进行的初步测算,未经注册会 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 (一)利润总额:760.01万元。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179.69万元。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309.81万元。 (二)每股收益:0.02元。 三、本期业绩预亏的主要原因 报告期内,受市场、项目竣工验收时间等因素影响,公司2025年度无集中房地产项目交楼 验收,导致房地产销售方面无法集中确认收入,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 四、风险提示 本次业绩预告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基于自身专业判断的初步核算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 审计。公司不存在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 五、其他说明事项 本次业绩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审计机构审计。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 式披露的《2025年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2026-01-09│股权质押 ──────┴────────────────────────────────── 重要内容提示: 南方香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方香江”)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为1320619361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40.41%,本次质押后其累计质押的股份数量为125500000股,占其持股数量的9 .50%,占本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84%。注:目前公司的总股本为3268438122股。 南方香江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市金海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金海马”)、 香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江集团”)、深圳市香江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香江股权”)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为22183258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7.87%,南方香江及其 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含本次)共计125500000股,占其持股数量的5.66%,未达到80 %。南方香江本次股份质押是为了本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目前南方香江经营和资金情况良好, 不存在平仓风险。 一、上市公司股份质押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江控股”、“本公司”或“公司”)于2026年 1月8日获悉控股股东南方香江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质押。 2、本次被质押股份未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 ──────┬────────────────────────────────── 2025-12-16│对外担保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2025年12月12日,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江控股”、“本公司”、“ 公司”或“上市公司”)与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以下简称“华润银行”)签 订了《综合授信合同》,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香江家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 香江家园房地产”)为该笔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及抵押担保,担保的主债权本金最高限额为 6000万元,不存在反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本次成都 香江家园房地产公司为上市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香江控股已 履行内部审议程序。 具体担保协议的签署及担保形式等的确认,由公司经理层负责实施。 ──────┬────────────────────────────────── 2025-12-16│股权质押 ──────┴────────────────────────────────── 南方香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方香江”)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为1320619361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40.41%,本次质押后其累计质押的股份数量为69000000股,占其持股数量的5. 22%,占本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11%。注:目前公司的总股本为3268438122股。 南方香江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市金海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金海马”)、 香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江集团”)、深圳市香江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香江股权”)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为22183258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7.87%,南方香江及其 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含本次)共计69000000股,占其持股数量的3.11%,未达到80% 。南方香江本次股份质押是为了本公司的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目前南方香江经营和资金情况 良好,不存在平仓风险。 一、上市公司股份质押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江控股”、“本公司”或“公司”)于2025年 12月15日获悉控股股东南方香江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质押。 ──────┬────────────────────────────────── 2025-12-11│对外担保 ──────┴──────────────────────────────────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2025年12月9日,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江控股”、“本公司”、“ 公司”或“上市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 )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江商业向浦发银行申请流动资金借款5500 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的主债权最高债权本金余额为5500万元,不存在反担保,同时公 司控股股东南方香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方香江”)为该笔贷款提供股票质押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已于2025年5月19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担保计划 的议案》,该议案担保计划的授权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次年年度股东大 会召开日止。根据该议案的规定,2025年度公司拟对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联营公 司、合营公司的融资提供合计人民币 32.2亿元的担保额度。上述担保对象的范围包括:公司与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之间按 股权比例相互提供担保,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之间按股权比例相互提供担保,公司及合并 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按股权比例为联营、合营公司提供担保(不含关联方)。担保实际发生时 ,在预计担保额度范围内,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可以从其他控股子公司担保额 度中调剂使用,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只能从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担保 额度中调剂使用。股东大会批准上述担保计划的前提下,在上述全年担保额度内,单笔不超过 20亿元的担保事项,由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由董事长负责与金融机构签署相应的担保协议; 单笔超过20亿元的担保事项,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担保协议。 截止目前,香江控股及其子公司新增担保金额总计62950万元,未超过全年最高额度。本 次单笔贷款金额未超过20亿元,公司已召开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本次担保事项。 ──────┬────────────────────────────────── 2025-11-15│对外担保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2025年11月,为满足番禺锦江公司的发展需要,番禺锦江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 州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申请贷款。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江控 股”、“本公司”、“公司”或“上市公司”)持有番禺锦江公司51.0007%的股权,按持股比 例为其提供贷款本金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04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不存在反担保。同时,公 司控股子公司广州大瀑布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大瀑布”)、番禺锦江公司对该 笔贷款提供抵押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已于2025年5月19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担保计划 的议案》,该议案担保计划的授权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次年年度股东大 会召开日止。根据该议案的规定,2025年度公司拟对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联营公 司、合营公司的融资提供合计人民币32.2亿元的担保额度。上述担保对象的范围包括:公司与 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之间按股权比例相互提供担保,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之间按股权 比例相互提供担保,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按股权比例为联营、合营公司提供担保( 不含关联方)。担保实际发生时,在预计担保额度范围内,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的控股子公 司可以从其他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中调剂使用,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只能从资产 负债率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中调剂使用。股东大会批准上述担保计划的前提下,在 上述全年担保额度内,单笔不超过20亿元的担保事项,由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由董事长负责 与金融机构签署相应的担保协议;单笔超过20亿元的担保事项,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董事 长签署相关担保协议。 截至目前,香江控股及其子公司新增担保金额总计57450万元,未超过全年最高额度。本 次单笔贷款金额未超过20亿元,公司已召开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本次担保事项。 ──────┬────────────────────────────────── 2025-11-15│其他事项 ──────┴──────────────────────────────────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1月14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广州市番禺区番禺大道锦绣香江花园会议中心五号会议室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由公司副董事长修山 城先生主持会议。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8人,副董事长修山城先生、董事范菲女士现场出席本次会议 ;董事长翟美卿女士、董事刘根森先生、董事翟栋梁先生、独立董事陈锦棋先生、独立董事甘 小月女士及独立董事庞磊先生视频出席本次会议;2、公司在任监事4人,出席4人,公司监事 陈昭菲女士、监事张柯先生、监事刘静女士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监事黄杰辉先生视频出席本次 会议;3、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吴光辉先生现场出席本次会议;部分高管的列席本次会 议。 ──────┬────────────────────────────────── 2025-10-30│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勤 华永”)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 的方式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的议案》及《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等议案,同意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其报酬拟授权公司经理 层讨论决定,聘期一年。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德勤华永的前身是1993年2月成立的沪江德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02年更名为德 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2年9月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德勤华永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222号30楼。 德勤华永具有财政部批准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并经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批准,获准 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德勤华永已根据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 务备案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进行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德勤华永过去二十多年来 一直从事证券期货相关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2.人员信息 德勤华永的首席合伙人为唐恋炯先生,2024年末合伙人人数为204人,从业人员5616人, 注册会计师1169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270人。 3.业务规模 德勤华永2024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为人民币38.9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 币33.5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6.60亿元。德勤华永为61家上市公司提供2024年年报审 计服务,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1.97亿元。德勤华永所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主要行业为制造 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德勤 华永提供审计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与本公司同行业客户共5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德勤华永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人民币2亿元,符合相关规定。德勤华永近三 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近三年,德勤华永及其从业人员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 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德勤华永曾受到行政处罚一次,受到证券监管机构 的行政监管措施两次;十七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各一次,四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监管措施 各一次,五名从业人员受到自律监管措施各一次;一名2021年已离职的前员工,因个人行为于 2022年受到行政处罚,其个人行为不涉及审计项目的执业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 述事项并不影响德勤华永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蔡建斌,自2007年加入德勤华永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 专业服务工作,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蔡建斌先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逾20年,曾为多 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专业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质量控制复核人庞甜女士,自2005年加入德勤华永,长期从事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 业服务工作,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庞甜女士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20年,曾参与多 家上市公司的审计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周小珠,自2014年加入德 勤华永,长期从事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周 小珠女士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10年,曾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专业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 任能力。 2、诚信记录 以上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 管理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德勤华永及以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 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2025年度审计服务的收费是以德勤华永合伙人及其他各级别员工在本次工作中所耗费的时 间成本为基础并考虑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风险等因素而确定。 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人民币193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66万元,合计人民币259万 元(含税),与2024年度审计费用相比略有下降。 ──────┬────────────────────────────────── 2025-09-20│对外担保 ──────┴──────────────────────────────────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累计担保情况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2025年9月19日,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江控股”、“本公司”、“ 公司”或“上市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签订 了《保证合同》,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江商业向交通银行申请流动资金借款13000万元提供连 带责任担保,担保的主债权最高债权额为15600万元,不存在反担保。同时,公司全资子公司 郑州郑东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州郑东”或“郑州置业”)、长沙香江商贸物流城开发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香江”)分别与交通银行签订了《保证合同》与《抵押合同》,为 该笔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与抵押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已于2025年5月19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担保计划 的议案》,该议案担保计划的授权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次年年度股东大 会召开日止。根据该议案的规定,2025年度公司拟对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联营公 司、合营公司的融资提供合计人民币 32.2亿元的担保额度。上述担保对象的范围包括:公司与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之间按 股权比例相互提供担保,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之间按股权比例相互提供担保,公司及合并 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按股权比例为联营、合营公司提供担保(不含关联方)。担保实际发生时 ,在预计担保额度范围内,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可以从其他控股子公司担保额 度中调剂使用,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只能从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担保 额度中调剂使用。股东大会批准上述担保计划的前提下,在上述全年担保额度内,单笔不超过 20亿元的担保事项,由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由董事长负责与金融机构签署相应的担保协议; 单笔超过20亿元的担保事项,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担保协议。 截止目前,香江控股及其子公司新增担保金额总计37050万元,未超过全年最高额度。本 次单笔贷款金额未超过20亿元,公司已召开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本次担保事项。 (二)被担保人失信情况 被担保人香江商业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保证合同》(一) (1)合同双方:香江控股(保证人)、交通银行(债权人) (2)担保的主债权最高债权额:人民币(大写)壹亿伍仟陆佰万元整 (3)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分别计算。每一笔债务项下 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 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4)保证范围: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 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 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合同生效: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2、《保证合同》(二) (1)合同双方:郑州置业(保证人)、交通银行(债权人) (2)担保的主债权最高债权额:人民币(大写)壹亿伍仟陆佰万元整 (3)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分别计算。每一笔债务项下 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 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4)保证范围: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 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 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合同生效: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3、《保证合同》(三) (1)合同双方:长沙香江(保证人)、交通银行(债权人) (2)担保的主债权最高债权额:人民币(大写)壹亿伍仟陆佰万元整 (3)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分别计算。每一笔债务项下 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 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4)保证范围: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 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 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合同生效: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4、《抵押合同》(一) (1)合同双方:郑州置业(抵押人)、香江商业(债务人)、交通银行(抵押权人) (2)最高额抵押:抵押人为抵押权人与债务人在2025年9月1日至2030年9月1日期间签订的 全部主合同提供抵押担保,抵押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币种及大写金额):人民币壹亿叁仟万圆 整。 (3)抵押物:位于郑州市郑东新区商都路22号E1号楼、E3号楼4套仓储物流物业。 (4)合同生效:经各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5、《抵押合同》(二) (1)合同双方:长沙香江(抵押人)、香江商业(债务人)、交通银行(抵押权人) (2)最高额抵押:抵押人为抵押权人与债务人在2025年9月1日至2030年9月1日期间签订的 全部主合同提供抵押担保,抵押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币种及大写金额):人民币壹亿叁仟万圆 整。 (3)抵押物:位于长沙市开福区秀峰街道84773.35平方米商业用地。 (4)合同生效:经各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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