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0165 ST宁科 更新日期:2025-06-1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1998-04-27│ 5.00│ 2.16亿│
├───────────┼───────────┼───────────┼───────────┤
│配股 │ 2001-02-06│ 9.00│ 1.90亿│
├───────────┼───────────┼───────────┼───────────┤
│增发 │ 2011-07-01│ 7.02│ 5.48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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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2-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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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新材 │ 49000.00│ ---│ 80.00│ ---│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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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12-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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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3万吨特种钢丝 │ 9870.00万│ 5044.00万│ 9870.00万│ 100.00│ 442.44万│ ---│
│绳技改项目后续投资│ │ │ │ │ │ │
├─────────┼──────┼─────┼─────┼─────┼─────┼──────┤
│偿还银行贷款 │ 1.61亿│ 0.00│ 1.61亿│ 100.00│ 570.57万│ ---│
├─────────┼──────┼─────┼─────┼─────┼─────┼──────┤
│补充流动资金 │ 2.88亿│ 0.00│ 2.88亿│ 100.00│ 916.28万│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4-12-28 │
├──────┼────────────────────────────────────────┤
│关联方 │上海中能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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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其他事项 │
├──────┼────────────────┴──────┴────────────────┤
│交易详情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科生物或公司)整体债│
│ │务规模为18.05亿元、其中逾期债务总规模为16.02亿元,涉诉债务规模为18.24亿元,除子 │
│ │公司宁夏华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辉环保)及其全资子公司宁夏天福活性│
│ │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天福)的银行账户外,公司、宁夏新日恒力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恒力国贸)及华辉环保活性炭分公司大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虽宁夏中科生物│
│ │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新材)银行账户已全部解冻,但公司目前严重缺乏用于偿│
│ │债的资金和流动资产,结合目前债务风险巨大的情况,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面临严重的负面影│
│ │响,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具备破产原因。 │
│ │ 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7954.15万元,亏损同比增 │
│ │加25931.67万元;2024年前三季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
│ │-45686.02万元,亏损同比增加24463.52万元;2024年三季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
│ │资产为-34976.52万元,期末净资产为负。 │
│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存在因借款合同纠纷、股权转让合同纠纷、买卖合同│
│ │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委托合同纠纷等产生的多起诉讼,│
│ │鉴于部分诉讼案件处于审结未履行阶段、审结未履行完毕阶段、未审结阶段、立案受理尚未│
│ │开庭阶段,目前无法准确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
│ │ 上海中能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中能)持有公司股份200000000 │
│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20%。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海中能质押股份数为200000000股,且 │
│ │已被冻结,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00%。 │
│ │ 2024年12月26日,控股股东上海中能与公司签订了《债务豁免协议》,现将相关情况公│
│ │告如下: │
│ │ 一、债务豁免情况概述 │
│ │ 2021年12月28日,宁科生物与广东鸿俊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鸿俊”)签订《│
│ │借款协议》,向广东鸿俊借款50000万元人民币,借款期限为3年,借款年利率为6%;2023年│
│ │6月16日,双方签订《借款协议之补充协议》,将借款期限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 │
│ │ 2024年12月26日,宁科生物控股股东上海中能与广东鸿俊签署《债权转让协议》,约定│
│ │广东鸿俊对债务人宁科生物享有的50000万元借款本金及截至协议签订日利息的债权所对应 │
│ │的全部权利合法转让给上海中能,并通知了宁科生物。 │
│ │ 为妥善解决控股股东上海中能与公司的债权债务问题,支持公司发展,减轻公司债务压│
│ │力,改善公司资产情况,提升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上海中能决定豁免宁科生物的前述债务,│
│ │并于2024年12月26日与公司签订了《债务豁免协议》,豁免金额为559589041.10元,其中本│
│ │金50000万元、利息59589041.10元。 │
│ │ 以上债务豁免为单方面、不附带任何条件、不可变更、不可撤销之豁免,豁免后上海中│
│ │能不以任何方式要求公司承担或履行上述已被豁免债务的任何责任或义务。此举符合公司和│
│ │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一)关联人基本情况 │
│ │ 企业名称:上海中能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 │ 法定代表人:虞建明 │
│ │ 注册资本:165000万人民币 │
│ │ 注册时间:2007年10月25日 │
│ │ 注册地址:上海市嘉定区众仁路399号1幢B区609室 │
│ │ 主营业务范围:实业投资,建设工程,商务咨询,电力、电站成套设备、自动化装置、│
│ │机电设备、机械设备、环保设备、建筑材料、化工原料及产品(除毒及危险品)、电线电缆│
│ │、金属材料、电子产品、燃料油、家用电器、照明设备、厨卫设备、五金及五金配件的销售│
│ │,从事货物或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批发非实物方式:预包装食品(不含熟食卤味、冷冻冷藏│
│ │)(限分支机构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为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29.2%的股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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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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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新日股权投资股份有限 2.00亿 29.20 100.00 2023-07-04
公司
上海中能企业发展(集团)有 2.00亿 29.20 100.00 2023-07-04
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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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4.00亿 5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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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19-06-30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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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新日恒│宁夏恒力盛│ 2000.00万│人民币 │2012-07-26│2019-06-07│连带责任│否 │是 │
│力钢丝绳股│泰房地产开│ │ │ │ │担保 │ │ │
│份有限公司│发有限公司│ │ │ │ │ │ │ │
├─────┼─────┼─────┼────┼─────┼─────┼────┼───┼───┤
│宁夏新日恒│宁夏恒力盛│ 2000.00万│人民币 │2012-07-26│2019-06-07│连带责任│否 │是 │
│力钢丝绳股│泰房地产开│ │ │ │ │担保 │ │ │
│份有限公司│发有限公司│ │ │ │ │ │ │ │
├─────┼─────┼─────┼────┼─────┼─────┼────┼───┼───┤
│宁夏新日恒│宁夏恒力盛│ 1700.00万│人民币 │2013-04-25│2019-06-07│连带责任│否 │是 │
│力钢丝绳股│泰房地产开│ │ │ │ │担保 │ │ │
│份有限公司│发有限公司│ │ │ │ │ │ │ │
├─────┼─────┼─────┼────┼─────┼─────┼────┼───┼───┤
│宁夏新日恒│宁夏恒力盛│ 1700.00万│人民币 │2013-04-25│2019-06-07│连带责任│否 │是 │
│力钢丝绳股│泰房地产开│ │ │ │ │担保 │ │ │
│份有限公司│发有限公司│ │ │ │ │ │ │ │
├─────┼─────┼─────┼────┼─────┼─────┼────┼───┼───┤
│宁夏新日恒│宁夏恒力盛│ 1650.00万│人民币 │2013-11-15│2019-06-07│连带责任│否 │是 │
│力钢丝绳股│泰房地产开│ │ │ │ │担保 │ │ │
│份有限公司│发有限公司│ │ │ │ │ │ │ │
├─────┼─────┼─────┼────┼─────┼─────┼────┼───┼───┤
│宁夏新日恒│宁夏恒力盛│ 1650.00万│人民币 │2013-11-15│2019-06-07│连带责任│否 │是 │
│力钢丝绳股│泰房地产开│ │ │ │ │担保 │ │ │
│份有限公司│发有限公司│ │ │ │ │ │ │ │
├─────┼─────┼─────┼────┼─────┼─────┼────┼───┼───┤
│宁夏新日恒│宁夏恒力盛│ 1150.00万│人民币 │2014-03-21│2019-06-07│连带责任│否 │是 │
│力钢丝绳股│泰房地产开│ │ │ │ │担保 │ │ │
│份有限公司│发有限公司│ │ │ │ │ │ │ │
├─────┼─────┼─────┼────┼─────┼─────┼────┼───┼───┤
│宁夏新日恒│宁夏恒力盛│ 1150.00万│人民币 │2014-03-21│2019-06-07│连带责任│否 │是 │
│力钢丝绳股│泰房地产开│ │ │ │ │担保 │ │ │
│份有限公司│发有限公司│ │ │ │ │ │ │ │
├─────┼─────┼─────┼────┼─────┼─────┼────┼───┼───┤
│宁夏新日恒│宁夏恒力盛│ 750.00万│人民币 │2013-12-12│2019-06-07│连带责任│否 │是 │
│力钢丝绳股│泰房地产开│ │ │ │ │担保 │ │ │
│份有限公司│发有限公司│ │ │ │ │ │ │ │
├─────┼─────┼─────┼────┼─────┼─────┼────┼───┼───┤
│宁夏新日恒│宁夏恒力盛│ 750.00万│人民币 │2013-10-11│2019-06-07│连带责任│否 │是 │
│力钢丝绳股│泰房地产开│ │ │ │ │担保 │ │ │
│份有限公司│发有限公司│ │ │ │ │ │ │ │
├─────┼─────┼─────┼────┼─────┼─────┼────┼───┼───┤
│宁夏新日恒│宁夏恒力盛│ 750.00万│人民币 │2013-08-30│2019-06-07│连带责任│否 │是 │
│力钢丝绳股│泰房地产开│ │ │ │ │担保 │ │ │
│份有限公司│发有限公司│ │ │ │ │ │ │ │
├─────┼─────┼─────┼────┼─────┼─────┼────┼───┼───┤
│宁夏新日恒│宁夏恒力盛│ 750.00万│人民币 │2013-10-11│2019-06-07│连带责任│否 │是 │
│力钢丝绳股│泰房地产开│ │ │ │ │担保 │ │ │
│份有限公司│发有限公司│ │ │ │ │ │ │ │
├─────┼─────┼─────┼────┼─────┼─────┼────┼───┼───┤
│宁夏新日恒│宁夏恒力盛│ 750.00万│人民币 │2013-12-12│2019-06-07│连带责任│否 │是 │
│力钢丝绳股│泰房地产开│ │ │ │ │担保 │ │ │
│份有限公司│发有限公司│ │ │ │ │ │ │ │
├─────┼─────┼─────┼────┼─────┼─────┼────┼───┼───┤
│宁夏新日恒│宁夏恒力盛│ 750.00万│人民币 │2013-08-30│2019-06-07│连带责任│否 │是 │
│力钢丝绳股│泰房地产开│ │ │ │ │担保 │ │ │
│份有限公司│发有限公司│ │ │ │ │ │ │ │
├─────┼─────┼─────┼────┼─────┼─────┼────┼───┼───┤
│宁夏新日恒│宁夏恒力盛│ 550.00万│人民币 │2014-05-30│2019-06-07│连带责任│否 │是 │
│力钢丝绳股│泰房地产开│ │ │ │ │担保 │ │ │
│份有限公司│发有限公司│ │ │ │ │ │ │ │
├─────┼─────┼─────┼────┼─────┼─────┼────┼───┼───┤
│宁夏新日恒│宁夏恒力盛│ 550.00万│人民币 │2014-05-30│2019-06-07│连带责任│否 │是 │
│力钢丝绳股│泰房地产开│ │ │ │ │担保 │ │ │
│份有限公司│发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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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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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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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长离任情况
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胡春海先生的辞职报告,
胡春海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14日披露的《关于董事
长离任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72)。
二、增补非独立董事情况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于2025年6月13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以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
议案》,拟增补符杰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股东会审议。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符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
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及影响公司规范运作的情形,
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
的要求。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如下提名建议:
(一)符杰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未处于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定的市场禁入期、三年内未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处于证券交易
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期间、三年内未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
。
(二)本次董事会增补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程序合法、有效,被提名人的任职资格
、专业经验、职业操守和兼职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并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
(三)同意将《关于增补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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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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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6月27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6月27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议室(五)网络投票的系
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6月27日
至2025年6月2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转
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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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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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动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业务发展,结合长链二
元酸市场需求、优化生产工艺及产品品种结构,增强长链二元酸产品市场竞争力,公司控股子
公司宁夏中科生物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新材)拟对现有长链二元酸生产线实施“
年产11万900吨生物发酵产品技改项目”(以下简称:技改项目)。公司于2025年6月10日召开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实施“年产11万900吨生物发酵产品技改项
目”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概况
(一)为了丰富产品系列、提高产品竞争力和适应市场需求,并进一步优化公司未来的竞
争格局,加快公司产业升级,依托公司现有技术及产业基础,中科新材拟使用自筹资金,对现
有长链二元酸生产线实施技改项目,计划投资总额10012.30万元。
(二)本次技改项目实施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
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本次技改项目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技改项目不属于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
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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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3│诉讼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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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整体债务规模为
21.64亿元、其中逾期债务总规模为18.10亿元,涉诉债务规模为12.60亿元,除子公司宁夏华
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辉环保)及其全资子公司宁夏天福活性炭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宁夏天福)的银行账户外,公司及宁夏新日恒力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
力国贸)大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虽宁夏中科生物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新材)银
行账户已全部解冻,但公司目前严重缺乏用于偿债的资金和流动资产,结合目前债务风险巨大
的情况,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面临严重的负面影响,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具
备破产原因。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审结阶段。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涉案的金额:贷款本金及利息合计578,537,158.34元,自2024年8月1日至本判决确定的还
款之日的利息、罚息、复利、诉讼费、保全费、公告费等。对上市公司损益的影响:公司抗辩
主张的《最高额质押合同》对公司不发生效力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公司无需承担担
保责任,因此不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存在因借款合同纠纷、股权转让合同纠纷、买卖合同纠
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委托合同纠纷等产生的多起诉讼,鉴于
部分诉讼案件处于审结未履行阶段、审结未履行完毕阶段、未审结阶段、立案受理尚未开庭阶
段,目前无法准确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广东南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棠支行(以下简称:广东南粤银行海
棠支行)作为原告向广东省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了《民事起诉状》,对十一名被告提起诉
讼,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7日披露的《重大诉讼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174)
。
公司收到广东省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2024)粤08民初106号,广
东省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上述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作出判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
1日披露的《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51)。
二、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5年5月22日收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25)粤民终132
5号,其中一名一审被告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但上诉人未在规定时间内预交二审
案件受理费,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本案按上诉人自动撤回上诉处理,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一审判决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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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3│诉讼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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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整体债务规模为
19.96亿元、其中逾期债务总规模为18.10亿元,涉诉债务规模为18.38亿元,除子公司宁夏华
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辉环保)及其全资子公司宁夏天福活性炭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宁夏天福)的银行账户外,公司及宁夏新日恒力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
力国贸)大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虽宁夏中科生物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新材)银
行账户已全部解冻,但公司目前严重缺乏用于偿债的资金和流动资产,结合目前债务风险巨大
的情况,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面临严重的负面影响,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具
备破产原因。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执行结案。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执行人。
涉案的金额:借款本金及支付利息合计110117937.20元、自2023年4月26日至本判决确定
的还款之日的利息、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等。
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公司持有宁夏黄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黄河银行)的股份已于2024年抵债完毕,对公司利润产生的影响已计入2024年经审计的年度
报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存在因借款合同纠纷、股权转让合同纠纷、买卖合同纠
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委托合同纠纷等产生的多起诉讼,鉴于
部分诉讼案件处于审结未履行阶段、审结未履行完毕阶段、未审结阶段、立案受理尚未开庭阶
段,目前无法准确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黄河银行作为原告向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以下
简称:兴庆区人民法院)提交了《民事起诉状》,对被告上海中能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中科新材、恒力国贸等相关责任主体提起诉讼,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30日
披露的《重大诉讼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28)。
公司收到兴庆区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2023)宁0104民初6506号、(2023)宁
0104民初6515号、(2023)宁0104民初6572号、(2023)宁0104民初6864号,兴庆区人民法院
对上述资金借款合同纠纷作出判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9日披露的《关于重大诉
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66)。
公司收到兴庆区人民法院发来的传票、《执行通知书》及《执行裁定书》【(2024)宁01
04执3304号、(2024)宁0104执3308号、(2024)宁0104执3310号、(2024)宁0104执3313号
】等相关法律文书,兴庆区人民法院对上述资金借款合同纠纷作出裁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
别于2024年3月8日、3月14日披露的《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06、
临2024-008)。
公司收到兴庆区人民法院送达的《执行裁定书》(2024)宁0104执3304、3308、3310、33
13号之一,兴庆区人民法院对上述资金借款合同纠纷作出裁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
月16日披露的《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26)。
公司收到兴庆区人民法院送达的《执行裁定书》(2024)宁0104执3308号之二,兴庆区人
民法院对上述资金借款合同纠纷作出裁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26日披露的《关于
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96)。
公司收到兴庆区人民法院送达的《执行裁定书》(2024)宁0104执3308号之三,兴庆区人
民法院对上述资金借款合同纠纷作出裁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6日披露的《关于重
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137)。
公司收到兴庆区人民法院送达的《执行结案通知书》(2024)宁0104执3304号、(2024)
宁0104执3313号及《执行裁定书》(2024)宁0104执3308号之四、(2024)宁0104执3310号之
二,兴庆区人民法院对上述资金借款合同纠纷作出裁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21日
披露的《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及结果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141)。
公司持有的黄河银行150万股的股份已过户至黄河银行名下,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
月23日披露的《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0)。
公司收到兴庆区人民法院送达的《执行结案通知书》(2025)宁0104执恢157号,兴庆区
人民法院对上述资金借款合同纠纷作出裁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12日披露的《关
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37)。
二、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5年5月9日收到兴庆区人民法院送达的《执行结案通知书》(2025)宁0104执恢
703号,(2023)宁0104民初6864号民事判决书已执行完毕,予以结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本次诉讼案件已全部执行完毕并结案。
三、本次诉讼的执行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公司持有黄河银行的股份已于2024年抵债完毕,对公司利润产生的影响已计入2024年经审
计的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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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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