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0177 雅戈尔 更新日期:2024-11-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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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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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股份 │1180564.97│ ---│ ---│ 648017.00│ 33522.62│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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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银行 │ 16603.28│ ---│ ---│ 20306.12│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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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美股份 │ 8382.12│ ---│ ---│ 17541.75│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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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隆东方 │ 6316.29│ ---│ ---│ 5758.51│ 331.58│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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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迁新材 │ 5163.09│ ---│ ---│ 16250.40│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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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际联合 │ ---│ ---│ ---│ ---│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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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16-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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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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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2O营销平台项目 │ 30.00亿│ 11.73亿│ 11.73亿│ 39.0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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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戈尔珲春服装生产│ 4.48亿│ 1.50亿│ 1.50亿│ 33.40│ ---│ ---│
│基地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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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紫玉花园项目 │ 4.50亿│ 1.79亿│ 1.79亿│ 39.7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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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洲水乡邻里二期项│ 4.00亿│ 3.21亿│ 3.21亿│ 80.35│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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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6.50亿│ 6.50亿│ 6.50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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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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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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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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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的参股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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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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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
│ │ 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遵循市场“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在确保公允│
│ │性的前提下在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银行”)开展日常业务,包括但不限│
│ │于存贷款及购买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产品、基金产品,有利于公司把握与优秀银行的合作│
│ │机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
│ │ 据测算,该项关联交易对公司财务指标影响不大,未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 │
│ │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
│ │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
│ │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
│ │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4年度关联银行业务额度的议案》。 │
│ │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公司与宁波银行│
│ │股份有限公司以不次于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开展存贷款及购买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产│
│ │品、基金产品等业务,系在银行业金融机构正常的资金存放与借贷行为,产品利率均按商业│
│ │原则,关联交易定价公允,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将该议案│
│ │提交董事会审议。 │
│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
│ │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
│ │ 企业名称: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上市) │
│ │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345号 │
│ │ 法定代表人:陆华裕 │
│ │ 注册资本:人民币6603590792元 │
│ │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贴现│
│ │;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从│
│ │事银行卡业务;提供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业务;办理地方财政│
│ │信用周转使用资金的委托贷款业务;外汇存款、贷款、汇款;外币兑换;国际结算,结汇、│
│ │售汇;同业外汇拆借;外币票据的承兑和贴现;外汇担保;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中│
│ │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机关批准的其他业务。 │
│ │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宁波银行│
│ │总资产27116.62亿元,总负债25094.52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权益2011.95亿元;2023 │
│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615.85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55.35亿元。 │
│ │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
│ │ 鉴于: │
│ │ 1、宁波银行为公司的参股公司; │
│ │ 2、公司副总裁刘新宇女士兼任宁波银行董事; │
│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宁波银行为公司关联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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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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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雅戈尔控股有限公司 4700.00万 1.31 --- 2018-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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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4700.00万 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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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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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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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戈尔置业│珠海鹏湾置│ 2.35亿│人民币 │2024-07-21│2027-07-21│连带责任│否 │否 │
│控股有限公│业有限公司│ │ │ │ │担保 │ │ │
│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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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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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5│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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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人:安徽新昊纺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昊纺科”)被担保人:安徽新雅新材
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新材料”)担保金额:新昊纺科本次为安徽新材料提供的担保金
额为2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68000万元,占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73%。
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零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控股子公司新昊纺科的全资子公司安徽新材料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以下简称“民生银行合肥分行”)签署《综合授信合同》,授信额度为2000万元,期限为一
年。新昊纺科与民生银行合肥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上述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上述事项属
于控股子公司互保,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新昊纺科已履行内部审议程序。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安徽新雅新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81328031265Y
成立时间:2015年1月29日
注册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巢湖市安徽居巢经济开发区前进路西段1号
法定代表人:徐志武
注册资本:2亿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
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生物基材料制造;合成纤维制造;纤维素纤维原料及纤维制
造;产业用纺织制成品制造;纺纱加工;棉花加工;面料印染加工;面料纺织加工;劳动保护
用品生产;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生产;服装辅料制造;服装辅料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针
纺织品销售;棉花收购;棉、麻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仪器仪表销售;住房租
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服装、服饰检验、整理服务;票据信息咨询服
务;报关业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许可
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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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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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半年度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以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
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
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2024年半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182852509.23元(未经审计)。截至2024年6月30日,
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27231359286.20元(未经审计)。
公司董事会提出以下利润分配预案:以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
的总股本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截至审议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董事会召
开日,公司总股本为4623441902股,以此为基数计算,共派发现金红利462344190.20元(含税
),占2024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4.79%。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也不以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在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利润分配预案后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股权
激励授予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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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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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第一季度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以2024年第一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确定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
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
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2024年第一季度利润分配方案
2024年第一季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579683034.87元(未经审计)。截至2024年3月31日
,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27939910762.84元(未经审计)。公司董事会提出以下利润分配预案:
以2024年第一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
10元(含税);截至审议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董事会召开日,公司总股本为4623441902股,以
此为基数计算,共派发现金红利462344190.20元(含税)。本季度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
在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利润分配预案后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股权
激励授予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4年8月20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利润分配的议案》,该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
配政策。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属于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策的权限范围并在有效期内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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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20│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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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人:安徽新昊纺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昊纺科”)
被担保人:安徽新雅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新材料”)
担保金额:新昊纺科本次为安徽新材料提供的担保金额为2000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705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80%。
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零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控股子公司新昊纺科的全资子公司安徽新材料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巢湖分行(以
下简称“交通银行巢湖分行”)申请远期信用证开证额度2000万元,期限为一年。新昊纺科与
交通银行巢湖分行签署《保证合同》,为上述开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限为主债务
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的规定,上述事项属于控股子公司互保,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新昊纺科已履
行内部审议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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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10│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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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回购股份概况
公司于2020年9月1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21日、2020年9月29日披露的《关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临2020-047)和《关于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2020-050)。
2021年3月12日,公司决定对回购股份的用途进行变更,由“用于实施公司股权激励计划
”变更为“用于实施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其中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回购
股份数量不超过8000万股。除该项内容修改外,回购方案中其他内容均不作变更。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2021年3月13日披露的《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17)
。
2021年8月3日,公司完成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199999999股,使用资金总额1439007
759.81元(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5日披露的《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
份变动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51)。
二、回购股份使用情况
2021年5月26日,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的68324928股公司股票以非交易过户形式过户
至公司第一期核心管理团队持股计划账户,过户价格为5.00元/股,过户股数为68324928股。
公司于2021年6月4日披露了《关于第一期核心管理团队持股计划实施进展暨完成股票非交易过
户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45)。
2021年6月7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的股份登记手续,以5.00元/股的价格向758名激励对象授予登记限制性股票126314000股,
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9日披露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46)。
三、本次注销库存股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并
于2024年5月22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库
存股的议案》,同意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剩余股份5361071股,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
库存股注销相关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2024年5月23日披露的《关于注销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库存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13)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
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17)。
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就本次注销库存股事项履行了通知债权人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2024年5月23日披露的《关于注销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库存股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
告编号:临2024-018)。至今公示期已满45天,期间公司未收到债权人对本次注销库存股事项
提出异议,也未收到债权人向公司提出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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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29│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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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人:雅戈尔置业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戈尔置业”)
被担保人:珠海鹏湾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鹏湾置业”)
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雅戈尔置业拟为珠海鹏湾置业在中国工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的贷款展期继续担保,本次提供的担保金额为
23500万元。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实际为珠海鹏湾置业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35
00万元,将于2024年7月20日到期。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835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净资产的比例为2.13%。
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零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被担保方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基本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雅戈尔置业持有珠海鹏湾置业50%股权。因珠海金湾项目开发需要,珠海
鹏湾置业向工商银行申请贷款,该贷款将于2024年7月20日到期,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
0月1日披露的《对外担保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53)。因珠海金湾项目开发计划发生变
化,为满足其经营发展需要,珠海鹏湾置业拟向工商银行申请对项目贷款进行展期至2026年12
月20日,展期金额为47000万元。雅戈尔置业拟按照持股比例50%为珠海鹏湾置业上述贷款展期
金额中的对应比例即23500万元本金及其利息等费用继续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
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
(二)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4年6月2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担保的议
案》,同意全资子公司雅戈尔置业对珠海鹏湾置业提供总额度不超过235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
证担保,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署并执行的担保合同或银行批复为准。
因被担保人珠海鹏湾置业资产负债率超过70%,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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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3│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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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雅戈尔时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
会第七次会议,于2024年5月22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回购
专用证券账户库存股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库存股
应当在三年内按照依法披露的用途进行转让,未按照披露用途转让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注销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5,361,071股库存股留存期限将于2024年8月2日届满。根据公司
实际情况,基于上述原因,公司拟对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5,361,071股库存股予以注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披露的《关于注销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库存股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2024-013)、《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14))。
本次库存股份注销手续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减少5,361,071股,由4,628,802,973股减至
4,623,441,902股;注册资本减少5,361,071元,由4,628,802,973元减少至4,623,441,902元。
公司将于注销完成后履行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程序。根据公司于2024年5月22日召开的2023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的《关于注销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库存股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
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股份
注销相关手续、章程备案等事宜。公司管理层将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办理上述股份注销相关
手续、章程备案等各项必需事宜。
二、通知债权人的相关信息
由于公司本次注销库存股涉及公司股份总数及注册资本的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凭
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如未在规定期
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
定继续履行。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包括: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
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
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
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
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
件及复印件。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4年5月23日起45日内(工作日:8:30-11:00,13:00-17:00)
2、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鄞县大道西段2号
3、联系人:公司证券部曹先生、林女士
4、联系电话:0574-56198177
5、邮箱:ir@youngor.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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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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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遵循市场“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在确保公允性
的前提下在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银行”)开展日常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存
贷款及购买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产品、基金产品,有利于公司把握与优秀银行的合作机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据测算,该项关联交易对公司财务指标影响不大,未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4年度关联银行业务额度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公司与宁波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以不次于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开展存贷款及购买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产品、
基金产品等业务,系在银行业金融机构正常的资金存放与借贷行为,产品利率均按商业原则,
关联交易定价公允,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
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上市)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345号
法定代表人:陆华裕
注册资本:人民币6603590792元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贴现;
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
行卡业务;提供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业务;办理地方财政信用周
转使用资金的委托贷款业务;外汇存款、贷款、汇款;外币兑换;国际结算,结汇、售汇;同
业外汇拆借;外币票据的承兑和贴现;外汇担保;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中国人民银行
和国家外汇管理机关批准的其他业务。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宁波银行总
资产27116.62亿元,总负债25094.52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权益2011.95亿元;2023年度
实现营业收入615.85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55.35亿元。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鉴于:
1、宁波银行为公司的参股公司;
2、公司副总裁刘新宇女士兼任宁波银行董事;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宁波银行为公司关联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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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30│企业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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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部分项目由公司与合作方共同设立项目公司进行合作开发。公司拟对部分合营、联营
项目公司按持股比例提供财务资助,新增资助金额合计不超过30000万元,资助期限自2023年
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
近十二个月,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4350万元,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0.11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参股公司的财务资助余额为54860.60万元。
一、提供财务资助情况概述
2024年度,为保障合作项目的顺利推进,公司拟继续对部分合营、联营项目公司按持股比
例提供财务资助。
2024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提供财务
资助的议案》,同意对部分合营、联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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