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0178 东安动力 更新日期:2026-07-1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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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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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1998-09-10│ 7.00│ 5.59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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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股 │ 2001-08-06│ 9.00│ 3.51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2-03-22│ 3.75│ 5138.96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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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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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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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东安智悦发动│ 34227.84│ ---│ 60.00│ ---│ 44.28│ 人民币│
│机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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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暂无数据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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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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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河北长安汽车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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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实际控制人控股子公司的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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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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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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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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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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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实际控制人控股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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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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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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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湖南天雁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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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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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购买原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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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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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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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哈尔滨博通汽车部件制造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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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控股股东的全资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购买原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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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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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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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建设工业集团(云南)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原实际控制人控股子公司及其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购买原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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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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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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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成都华川电装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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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控股股东之控股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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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购买原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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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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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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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哈尔滨东安华孚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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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参股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购买原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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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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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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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重庆长安民生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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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实际控制人之控股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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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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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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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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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哈尔滨哈飞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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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控股股东的全资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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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关联租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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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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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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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哈尔滨博通汽车部件制造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控股股东的全资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关联租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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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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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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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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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实际控制人控股子公司及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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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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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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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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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实际控制人控股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购买原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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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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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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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重庆大江杰信锻造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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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原实际控制人之控股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购买原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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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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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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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成都嘉陵华西光学精密机械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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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原实际控制人全资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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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购买原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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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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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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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湖南天雁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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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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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购买原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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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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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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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哈尔滨博通汽车部件制造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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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控股股东的全资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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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购买原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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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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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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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建设工业集团(云南)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原实际控制人控股子公司及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购买原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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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26 │
├──────┼────────────────────────────────────────┤
│关联方 │成都华川电装有限责任公司 │
├──────┼────────────────────────────────────────┤
│关联关系 │控股股东之控股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购买原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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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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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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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哈尔滨东安华孚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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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参股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购买原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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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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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26 │
├──────┼────────────────────────────────────────┤
│关联方 │河北长安汽车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实际控制人控股子公司的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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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26 │
├──────┼────────────────────────────────────────┤
│关联方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实际控制人控股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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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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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26 │
├──────┼────────────────────────────────────────┤
│关联方 │湖南天雁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
├──────┼────────────────────────────────────────┤
│关联关系 │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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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购买原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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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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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26 │
├──────┼────────────────────────────────────────┤
│关联方 │哈尔滨博通汽车部件制造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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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控股股东的全资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购买原材料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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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26 │
├──────┼────────────────────────────────────────┤
│关联方 │建设工业集团(云南)股份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实际控制人控股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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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购买原材料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26 │
├──────┼────────────────────────────────────────┤
│关联方 │成都华川电装有限责任公司 │
├──────┼────────────────────────────────────────┤
│关联关系 │控股股东之控股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购买原材料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26 │
├──────┼────────────────────────────────────────┤
│关联方 │哈尔滨东安华孚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参股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购买原材料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0-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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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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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下属控股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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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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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交易内容:根据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需要,为满足│
│ │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加快应收账款周转,优化资产负债结构,2025年,公司拟与中国兵器装│
│ │备集团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兵装保理”)开展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 │
│ │)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交易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
│ │超过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 │
│ │ 本次与兵装保理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构成关联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 │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九届六次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九届十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尚│
│ │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 │ 2025年1月1日至披露日,公司未发生与兵装保理开展的应收账款债权无追索权保理业务│
│ │。公司未与其他关联人发生相同类别的关联交易。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营业收入较上年增长25.88%,预计2026年收入规模将进一步增加│
│ │,随着规模的增加,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增加。为满足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加快应收账款周转│
│ │,优化资产负债结构,2025年,公司拟与兵装保理开展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 │
│ │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交易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
│ │过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 │
│ │ 鉴于兵装保理为公司控股股东中国长安汽车集团下属控股公司,本次与兵装保理开展应│
│ │收账款保理业务构成关联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 │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九届六次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九届十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尚│
│ │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 │ 2025年1月1日至披露日,公司未发生与兵装保理开展的应收账款债权无追索权保理业务│
│ │。公司未与其他关联人发生相同类别的关联交易。 │
│ │ 二、关联人介绍 │
│ │ (一)关联人关系介绍 │
│ │ 兵装保理为公司控股股东中国长安汽车集团下属控股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 │上市规则》的规定,兵装保理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
│ │ 公司名称: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MA01C6N305 │
│ │ 成立时间:2018年05月16日 │
│ │ 法定代表人:张斌 │
│ │ 注册资本:75000万元人民币 │
│ │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车道沟10号院3号科研办公楼706室 │
│ │ 经营范围:为企业提供贸易融资;销售分账户管理;客户资信调查与评估;应收账款管│
│ │理与催收;信用风险担保等服务。 │
│ │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中国长安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
│ │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兵装保理的资产总额为854021.81万元,负债总 │
│ │额为738975.14万元,净资产为115046.68万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6698.49万元,净利│
│ │润6376.03万元。 │
│ │ 经查阅,兵装保理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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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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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预告的具体适用情形: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预计为负值。
预计2026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880万元到-590万元,出现亏损。
预计2026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2600万元到-
2200万元。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6年半年度实现利润总额840万元到1260万元。
预计2026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880万元到-590万元,归母净利润将
出现亏损。
预计2026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2600万元到-
2200万元。
二、上年同期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
(一)利润总额:794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92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6113万元。
(二)每股收益:0.0167元。
三、本期业绩预亏的主要原因
(一)主营业务因素:公司持续优化公司产品结构,本期新能源产品销量同比大幅增长,
经营性利润同比改善,但受原材料价格上涨、产品降价等因素的影响,主营业务仍然亏损。
(二)非经常性损益因素:本期资产处置收益较上年同期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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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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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13日,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收到公
司总会计师王向坤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王向坤先生因工作变动,申请辞去总会计师职务
,辞职后不在公司继续任职。
──────┬──────────────────────────────────
2026-07-0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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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2026年二季度,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新市场开发共获
取8家企业(基于保密协议约定,客户名称不便披露)的12项新市场《定点协议》,全新开发
客户3家。
上述项目预计生命周期为5-10年,总销量预计接近100万台,其中,涉及新能源新市场项
目3项,规划销量预计10万台。公司将严格按照双方约定的协议、新市场项目进度,完成产品
搭载、产品供应等工作。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签署上述《定点协议》,巩固了公司在传统动力、新能源混动、AT等领域行业的市场
地位,对公司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上述项目预计对公司未来年度的营业收入和经营效益产生积
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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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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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6月26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东安动力办公楼304会议室
──────┬──────────────────────────────────
2026-06-24│其他事项
──────┴──────────────────────────────────
2026年6月23日,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收到公
司董事王国强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王国强先生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退休,申请辞去董事
及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不在公司继续任职。
──────┬──────────────────────────────────
2026-06-18│其他事项
──────┴──────────────────────────────────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股东依法行使职权,确保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
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须
知:一、董事会在召集并召开股东会的过程中,应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坚持公开、公平、公正
原则,以维护股东合法权益,确保会议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在会议召开前十分钟办理签到登记手续,为保证股
东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依法出席会议的公司股东(或其授权代表)、董事、董事会秘书
、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和董事会邀请的参会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士入
场。
对干扰股东会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
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三、股东(或其授权代表)参加股东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
并认真履行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全体出席会议人员应以维护股东合法权益,
确保大会正常秩序,提高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四、股东发言时应首先报告姓名和所持公司股份数,并由主持人安排发言。每位股东发言
时间最好不超过5分钟,发言内容限定为与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有直接关系的内容,发言应言
简意赅。
五、本次股东会采用会议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公司将同时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网络方式重复
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本次股东会采用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进行表决,出席会议的股东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每
一股份享有一份表决权,特请各位股东及其授权代表准确填写表决票。
七、股东及其授权代表应按照填票规则进行表决票的填写,不作任何符号视为弃权,不按
规定作符号的视为弃权。
八、本次会议在网络投票完毕后,根据网络投票和现场会议投票情况合并统计计算最终表
决结果。
九、参会须知仅适用于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开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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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3│资产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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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东安动力”)拟通过产权交易所
以挂牌出售方式转让公司位于山东德州的闲置房产及土地,首次挂牌价格为1504.86万元,根
据相关法律规定,如首次挂牌期满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的,延期或降低转让底价、变更受让条
件后重新挂牌出售,新的转让底价不低于评估结果的90%,出售价格以实际成交价为准。
本次出售资产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出售资产事项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出售资产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次出售资产事项尚需履行公开挂牌转让程序,交易能否达成存在不确定性。
一、交易概述
为盘活存量资产,聚焦主业,公司拟通过产权交易所以挂牌出售方式转让公司位于山东德
州的闲置房产及土地,首次挂牌价格为
1504.86万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如首次挂牌期满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的,延期或降低
转让底价、变更受让条件后重新挂牌出售,新的转让底价不低于评估结果的90%,出售价格以
实际成交价为准。公司于2026年6月2日召开了九届二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德
州房产及土地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本次出售公司位于山东德州的闲置房产及土地将在产权交易所以公开挂牌转让方式进行,
目前尚未确定受让方,交易对方的情况将以最终的受让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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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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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6月26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6月26日14点
召开地点:东安动力办公楼304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6月26
日至2026年6月2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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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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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东安动力”)于2026年6月2日召
开九届二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薪酬方案》,根据《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东安动力公司章程》《东安动力经理层成员薪酬管理办法》《东安动力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
案,关联董事靳松回避表决,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2026年度任期内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方案
1.非独立董事
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按照其所担任的职务,依据其具体任职岗位、履职评价结果等因
素领取薪酬。
2.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薪酬(津贴):每人每年8万元人民币(含税),自任期开始起每半年发放一次
。
3.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公司经理层成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规定,依据其与公司签署的劳
动合同、具体任职岗位、绩效考核结果等领取薪酬。
公司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中长期激励等构成。绩效年薪占年
度薪酬(基本年薪与绩效年薪之和)的比例为65%。当年度绩效考核薪酬待年度考核评价结果
确定后再进行年度薪酬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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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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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会计
师事务所”)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0日召开九届二十
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
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年12月22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NO0014469截至2025年末,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从
业人员超过六千人,其中合伙人244名,注册会计师136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
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26.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1.03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4.82亿元。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97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
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3.86亿元;2024年年报挂牌公司客户166家,审计收费4156.24万元;本
公司制造业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9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
024年末职业风险基金1877.29万元。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19次
、自律监管措施13次和纪律处分3次。8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
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11次和纪律处分6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郑建利,200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在致同执业
,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近三年共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份,签署新三板公司审计
报告1份。
3
签字注册会计师:汪丽娜,201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9年开始在致同执业,2016年开始
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近三年共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涛,200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
01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份。
2.诚信记录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项目合伙人郑建利、签字注册会计师汪丽娜、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涛
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
、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签字注册会计师汪丽娜、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涛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
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项目合伙人郑建利受到证
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措施1次,未受到行业协会等其他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
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服务收费是基于审计业务的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
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的专业技能等因素,由双方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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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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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权融资决策效率,根据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6
年4月10日召开九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
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
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本次授权事宜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授权事宜具体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和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
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发行股票的种类、数量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融资
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
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
(三)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
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含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
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产品认购的
,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
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
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四)定价方式、价格区间和限售期
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
交易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
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
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
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
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
相应调整。最终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将根据询价结果由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
发行对象属于《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
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
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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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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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完善和健全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科学、持续、稳定
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投资者,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的理念,公司
董事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
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
8年)股东回报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条本规划的制定原则
本规划的制定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条款的规定,充分考虑
和听取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独立董事的意见,重视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的可
持续发展需要,保持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第二条本规划制定的考虑因素
公司致力于实现平稳、健康和可持续发展,本规划是在综合分析企业经营发展实际情况、
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
状况、发展所处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银行信贷及融资环境等情况,平衡股东的短期利益
和长期回报。
第三条未来三年(2026-2028年)的股东回报规划
(一)利润分配的方式
公司利润分配可以采用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许可的其他方式。公司优
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
。
(二)现金分红的条件:
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为正值且经营性净现金流量为正值,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者
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实施现金分红不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2.公司累计可供分配的利润为正值。
3.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
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
分红政策:(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
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
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3)公司发
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
比例最低应达到20%。
(三)分配股票股利的条件:在保证公司股本规模和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基于回报投
资者和分享企业价值的考虑,当公司股票估值处于合理范围内,公司可以发放股票股利。
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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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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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九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
《公司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公司对期末资
产进行了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确认资产及信用减值损失7569.46万元,存货跌价转销463
5.99万元。共计减少本期利润2933.4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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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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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0日召开九届二十
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对外捐赠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预计
2026年度对外捐赠额度合计人民币20万元,捐赠用于集团公司统一定点帮扶,该议案无需提交
公司股东会审议。董事会将授权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负责相关对外捐赠事项的具体实施,
本次对外捐赠额度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底。
一、捐赠事项基本情况
公司多年来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参与公益事业,主动把企业发展同社会民生项目发展融为
一体,实现企业与社会的和谐共赢。2025年度,公司向集团公司统一定点帮扶单位云南省泸西
县捐赠20万元,其中本部及子公司哈尔滨东安汽车发动机制造有限公司各10万元。
2026年4月10日公司召开九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对外捐赠额度
预计的议案》,同意2026年度公司继续做好结对帮扶工作捐赠20万元,其中本部及子公司哈尔
滨东安汽车发动机制造有限公司各10万元。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2
围内负责公司及子公司实施捐赠相关事项,本次对外捐赠额度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至2026年底。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捐赠事项无需提交股
东会审议;该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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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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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分配比例
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11元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
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为加大投资者回报力度,分享经营成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授权董
事会,在授权范围内经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可进行中期(半年度、三季度或春
节前)分红,分红金额上限不超过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0%。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本次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授权安排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
东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报
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229312799.97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度拟以实施权益
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
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11元(含税)。截
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66476161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131237.77
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5131237.77元;未实施股份回购,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
合计5131237.77元,占本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40.98%。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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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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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2026年一季度,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新市场开发共获
取13家企业(基于保密协议约定,客户名称不便披露)的31项新市场《定点协议》,全新开发
客户4家。
上述项目预计生命周期为5-10年,总销量预计280万台,其中,涉及新能源新市场项目6项
,规划销量预计260万台。公司将严格按照双方约定的协议、新市场项目进度,完成产品搭载
、产品供应等工作。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签署上述《定点协议》,巩固了公司在传统动力、新能源混动、AT等领域行业的市场
地位,对公司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上述项目预计对公司未来年度的营业收入和经营效益产生积
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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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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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3月27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公司办公楼304会议室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陈笠宝先生主持,会议对议案进行了审议,并以记名投票
表决方式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它有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列席3人,王国强董事、史景明独立董事、WEICAI(蔡蔚)独立董事
、韩东平独立董事因工作原因未能列席;2.公司5名高管人员及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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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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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股东依法行使职权,确保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
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须
知:
一、董事会在召集并召开股东会的过程中,应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坚持公开、公平、公正
原则,以维护股东合法权益,确保会议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在会议召开前十分钟办理签到登记手续,为保证股
东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依法出席会议的公司股东(或其授权代表)、董事、董事会秘书
、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和董事会邀请的参会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士入
场。对干扰股东会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
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三、股东(或其授权代表)参加股东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
并认真履行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全体出席会议人员应以维护股东合法权益,
确保大会正常秩序,提高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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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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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3月27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3月27日15点
召开地点:东安动力办公楼304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3月27日至2026年3月2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转
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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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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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2月份发动机及变速器产销数据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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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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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24日,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收到公
司董事刘旭东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刘旭东先生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退休,申请辞去董事
职务,辞职后不在公司继续任职。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刘旭东先生离任,不会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
法定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公司董事
会将按照法定程序尽快完成董事聘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旭东先生不持有公司股票,不存
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刘旭东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刘旭东先生
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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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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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12日,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收到公
司副总经理宫永明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变动,宫永明先生申请辞去副总经理职务
。宫永明先生辞职后将在公司继续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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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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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预告适用情形:实现盈利,且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50%以上。
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5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283万元,与
上年同期相比,将增加710万元,同比增加123.79%。
预计2025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5,619万元,与上
年同期相比,将增加878万元。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5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283万元,与
上年同期相比,将增加710万元,同比增加123.79%。
预计2025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5,619万元,与上
年同期相比,将增加87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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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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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1月16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东安动力办公楼304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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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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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2025年4季度,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新市场开发共获
取2家企业(基于保密协议约定,客户名称不便披露)的3项新市场《定点协议》,全部为全新
开发客户。
上述项目预计生命周期为5-10年,总销量预计30万台,其中,涉及新能源新市场项目2项
,规划销量预计20万台。公司将严格按照双方约定的协议、新市场项目进度,完成产品搭载、
产品供应等工作。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签署上述《定点协议》,巩固了公司在传统动力、新能源混动、AT等领域行业的市场
地位,对公司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上述项目预计对公司未来年度的营业收入和经营效益产生积
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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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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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1月16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1月16日15点
召开地点:东安动力办公楼304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网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
年1月15日至2026年1月16日
投票时间为:2026年1月15日15:00至1月16日15:00(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
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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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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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经国务院批准,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安动力”)
间接控股股东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实施存续分立,分立为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
存续企业,以下简称“兵器装备集团”)和中国长安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新设企业,以下简称
“中国长安汽车”)。分立前兵器装备集团所持公司控股股东辰致汽车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辰致集团”)100%股权分立至中国长安汽车。分立完成后,中国长安汽车间接持有东
安动力50.93%的股份,成为东安动力间接控股股东。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25年2月10日披露的
《关于控股股东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于2025年6月5日披露的
《关于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重组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1)、于2025年
7月29日披露的《关于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重组进展暨公司控股股东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25-049)、于2025年7月30日披露的《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收
购报告书》等公告文件。
二、权益变动情况
2025年11月27日,公司接到辰致集团通知,辰致集团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营
业执照。原兵器装备集团直接持有的辰致集团100%股权已分立至中国长安汽车。
本次股权变更登记手续完成后,中国长安汽车通过辰致集团间接持有公司237593000股股
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0.93%),成为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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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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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7日召开九届十
一次董事会议、2025年5月23日召开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
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以下简称“本项目”)
,聘用期为一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8日披露的《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22)。
近日,公司收到致同发来的《关于变更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审计项
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变更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的情况
致同原指派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付俊惠女士、签字注册会计师冀辉娟女士、质量
控制复核人王涛先生为公司提供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鉴于工作调整,致同
指派郑建利先生作为本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指派汪丽娜女士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
王涛先生仍作为本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二、新任审计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的信息
1.基本信息
新任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郑建利先生,200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在致
同执业,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近三年共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份,签署新三板公
司审计报告1份。
新任签字注册会计师汪丽娜女士,201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9年开始在致同执业,201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近三年共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份。
2.诚信记录
签字注册会计师汪丽娜女士、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王涛先生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
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项目合伙人郑建利受到证券交易所
自律监管措施1次,未受到行业协会等其他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本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郑建利先生、签字注册会计师汪丽娜女士与质量控制复核
人王涛先生均按照职业道德守则的规定保持了独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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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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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内容:根据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需要,为满
足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加快应收账款周转,优化资产负债结构,2025年,公司拟与中国兵器装
备集团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兵装保理”)开展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
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交易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
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
本次与兵装保理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构成关联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九届六次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九届十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
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025年1月1日至披露日,公司未发生与兵装保理开展的应收账款债权无追索权保理业务。
公司未与其他关联人发生相同类别的关联交易。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营业收入较上年增长25.88%,预计2026年收入规模将进一步增加,
随着规模的增加,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增加。为满足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加快应收账款周转,优
化资产负债结构,2025年,公司拟与兵装保理开展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应收账
款保理业务。交易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授权期
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
鉴于兵装保理为公司控股股东中国长安汽车集团下属控股公司,本次与兵装保理开展应收
账款保理业务构成关联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九届六次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九届十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
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025年1月1日至披露日,公司未发生与兵装保理开展的应收账款债权无追索权保理业务。
公司未与其他关联人发生相同类别的关联交易。
二、关联人介绍
(一)关联人关系介绍
兵装保理为公司控股股东中国长安汽车集团下属控股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的规定,兵装保理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MA01C6N305
成立时间:2018年05月16日
法定代表人:张斌
注册资本:75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车道沟10号院3号科研办公楼706室
经营范围:为企业提供贸易融资;销售分账户管理;客户资信调查与评估;应收账款管理
与催收;信用风险担保等服务。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中国长安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兵装保理的资产总额为854021.81万元,负债总额
为738975.14万元,净资产为115046.68万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6698.49万元,净利润63
76.03万元。
经查阅,兵装保理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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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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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11月14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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