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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通控股(600179)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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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600179 安通控股 更新日期:2026-08-1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1998-09-22│ 3.91│ 3.74亿│ ├───────────┼───────────┼───────────┼───────────┤ │增发 │ 2016-07-13│ 6.34│ 36.50亿│ ├───────────┼───────────┼───────────┼───────────┤ │增发 │ 2016-08-26│ 7.26│ 6.44亿│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上海安钛科数据科技│ 700.00│ ---│ 70.00│ ---│ ---│ 人民币│ │有限公司 │ │ │ │ │ │ │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1-06-30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集装箱 │ 4.80亿│ ---│ 4.80亿│ 100.00│ ---│ ---│ ├─────────┼──────┼─────┼─────┼─────┼─────┼──────┤ │商务物流网络及管理│ 7000.00万│ ---│ 4040.66万│ 100.00│ ---│ ---│ │系统信息化 │ │ │ │ │ │ │ ├─────────┼──────┼─────┼─────┼─────┼─────┼──────┤ │场站仓储设备及冷链│ 1.50亿│ ---│ 2305.12万│ ---│ ---│ ---│ │仓储设备 │ │ │ │ │ │ │ └─────────┴──────┴─────┴─────┴─────┴─────┴──────┘ 【4.股权转让】 ┌──────┬────────────────┬──────┬────────────────┐ │公告日期 │2025-09-13 │转让比例(%) │10.28 │ ├──────┼────────────────┼──────┼────────────────┤ │交易金额(元)│13.92亿 │转让价格(元)│3.20 │ ├──────┼────────────────┼──────┼────────────────┤ │转让股数(股)│4.35亿 │转让进度 │已完成 │ ├──────┼────────────────┴──────┴────────────────┤ │转让方 │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代表“国新证券-招商银行-国新股票宝33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受让方 │中外运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 │ └──────┴────────────────────────────────────────┘ ┌──────┬────────────────┬──────┬────────────────┐ │公告日期 │2026-01-13 │转让比例(%) │3.92 │ ├──────┼────────────────┼──────┼────────────────┤ │交易金额(元)│5.31亿 │转让价格(元)│3.20 │ ├──────┼────────────────┼──────┼────────────────┤ │转让股数(股)│1.66亿 │转让进度 │已完成 │ ├──────┼────────────────┴──────┴────────────────┤ │转让方 │中国化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 │受让方 │中外运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 │ └──────┴────────────────────────────────────────┘ 【5.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 │2025-09-13 │交易金额(元)│1.25亿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 │交易标的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39000000股(│标的类型 │股权 │ │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92%) │ │ │ ├──────┼────────────────┴──────┴────────────────┤ │买方 │中外运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 │ ├──────┼────────────────────────────────────────┤ │卖方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2025年7月11日,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通控股”、“公司”)持股5%以上 │ │ │股东中外运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外运集运”)与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 │ │司(以下简称“招商港口”)、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新证券”)(代表“│ │ │国新证券-招商银行-国新股票宝33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国新股票宝33号”)│ │ │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招商港口、国新证券(代表“国新股票宝33号”)同意分别将其持│ │ │有的安通控股39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92%)及1785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 │ │22%)无限售流通股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中外运集运。 │ │ │ 1、协议主体 │ │ │ 甲方(出让方): │ │ │ 甲方一:招商港口 │ │ │ 甲方二: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代表“国新证券-招商银行-国新股票宝33号集合资产│ │ │管理计划”) │ │ │ 乙方(受让方):中外运集运 │ │ │ 2、标的股份转让 │ │ │ (1)甲方一及甲方二同意分别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39000000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 │ │ │的0.92%)及178500000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4.22%)无限售流通股(以下简称“标的 │ │ │股份”)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约定受让标的股份。 │ │ │ (2)经协商,双方同意,标的股份的每股转让价格为3.20元;交易总对价等于每股转 │ │ │让价格与标的股份数量的乘积,即696000000元(以下简称“转让价款总额”)。其中,甲 │ │ │方一取得的交易总对价为124800000元,甲方二取得的交易总对价为571200000元。 │ │ │ 本次协议转让交易已于2025年8月26日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合规性确认,并于2025年9│ │ │月11日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过户日期为20│ │ │25年9月10日,过户数量为2175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14%),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 │ │ │通股。 │ └──────┴────────────────────────────────────────┘ ┌──────┬────────────────┬──────┬────────────────┐ │公告日期 │2025-09-13 │交易金额(元)│5.71亿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 │交易标的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178500000股 │标的类型 │股权 │ │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22%) │ │ │ ├──────┼────────────────┴──────┴────────────────┤ │买方 │中外运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 │ ├──────┼────────────────────────────────────────┤ │卖方 │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代表“国新证券-招商银行-国新股票宝33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交易概述 │2025年7月11日,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通控股”、“公司”)持股5%以上 │ │ │股东中外运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外运集运”)与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 │ │司(以下简称“招商港口”)、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新证券”)(代表“│ │ │国新证券-招商银行-国新股票宝33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国新股票宝33号”)│ │ │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招商港口、国新证券(代表“国新股票宝33号”)同意分别将其持│ │ │有的安通控股39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92%)及1785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 │ │22%)无限售流通股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中外运集运。 │ │ │ 1、协议主体 │ │ │ 甲方(出让方): │ │ │ 甲方一:招商港口 │ │ │ 甲方二: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代表“国新证券-招商银行-国新股票宝33号集合资产│ │ │管理计划”) │ │ │ 乙方(受让方):中外运集运 │ │ │ 2、标的股份转让 │ │ │ (1)甲方一及甲方二同意分别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39000000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 │ │ │的0.92%)及178500000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4.22%)无限售流通股(以下简称“标的 │ │ │股份”)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约定受让标的股份。 │ │ │ (2)经协商,双方同意,标的股份的每股转让价格为3.20元;交易总对价等于每股转 │ │ │让价格与标的股份数量的乘积,即696000000元(以下简称“转让价款总额”)。其中,甲 │ │ │方一取得的交易总对价为124800000元,甲方二取得的交易总对价为571200000元。 │ │ │ 本次协议转让交易已于2025年8月26日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合规性确认,并于2025年9│ │ │月11日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过户日期为20│ │ │25年9月10日,过户数量为2175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14%),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 │ │ │通股。 │ └──────┴────────────────────────────────────────┘ 【6.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6-03-24 │ ├──────┼────────────────────────────────────────┤ │关联方 │中外运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资产租赁 │ ├──────┼────────────────┴──────┴────────────────┤ │交易详情 │交易简要内容: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中外运集装箱运输有限公│ │ │司(含其下属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中外运集运”)出租2艘集装箱船舶用于其运作外贸 │ │ │集运市场。本次拟租赁的两艘集装箱船舶分别为安通福州、安通大连,租赁单价预估为2415│ │ │0美元/天(不含税),租赁期限计划为21至23个月,本次交易总金额预计在2.14亿-2.34亿 │ │ │元人民币(不含税,汇率依据2025年12月31日国家外汇管理局人民币汇率中间价100美元=70│ │ │2.88人民币元计算)。 │ │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 │ 本次关联交易事宜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 │ 公司在连续12个月内(按照董事会审议本次船舶租赁议案之前连续12个月计算)发生的│ │ │未经股东会审批与中外运集运及其一致行动人控制的主体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0.23亿—0.│ │ │32亿元,且本次船舶租赁交易总金额预计在2.14亿—2.34亿元,累计金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 │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绝对值5%(约为5.93亿元),但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绝对值│ │ │0.5%(约为0.59亿元)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 │ │ 公司拟向中外运集运出租2艘集装箱船舶用于其运作外贸集运市场。本次拟租赁的两艘 │ │ │集装箱船舶分别为安通福州、安通大连,租赁单价预估为24150美元/天(不含税),租赁期│ │ │限计划为21至23个月,本次交易总金额预计在2.14亿-2.34亿元人民币(不含税,汇率依据2│ │ │025年12月31日国家外汇管理局人民币汇率中间价100美元=702.88人民币元计算)。 │ │ │ (二)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原因 │ │ │ 鉴于安通福州、安通大连两艘船舶的现有租约将于2026年5月陆续到期,为持续提升资 │ │ │产运营效率与收益水平,综合考量2026年新造船信息、市场变化及航线运力需求,公司计划│ │ │将上述两艘船舶继续投入外贸市场运作,同时为了避免因国际形势发生变化导致未来航运市│ │ │场的不确定性,本次租船计划与合适的租家签订中长期合约。本次交易符合公司既定的战略│ │ │规划,有利于提高公司盈利水平,符合当前内外贸市场发展形势。 │ │ │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关联交易的表决情况 │ │ │ 公司于2026年3月20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外运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出租船舶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其中关联董│ │ │事王维、赵春吉回避表决 │ │ │ (四)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 │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四)”对关联法人的认定,中外 │ │ │运集运及其一致行动人系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视同上市公司的关联法人 │ │ │ 鉴于公司在连续12个月内(按照董事会审议本次船舶租赁议案之前连续12个月计算)发│ │ │生的未经股东会审批与中外运集运及其一致行动人控制的主体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0.23亿│ │ │—0.32亿元,且本次船舶租赁交易总金额预计在2.14亿—2.34亿元,累计金额未超过公司最│ │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绝对值5%(约为5.93亿元),但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绝│ │ │对值0.5%(约为0.59亿元),因此本次船舶租赁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 │ │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 │ 二、关联方介绍 │ │ │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 │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四)”对关联法人的认定,中外 │ │ │运集运及其一致行动人系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视同上市公司的关联法人 │ │ │ (二)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 │ │ 1.公司名称:中外运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 │ │ │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6318973953 │ │ │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 │ 4.成立日期:1998年4月24日 │ │ │ 5.注册地点: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杨路707号二层西区217室 │ │ │ 6.法定代表人:赵春吉 │ │ │ 7.注册资本:40000万元人民币 │ │ │ 8.控股股东: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 │ │ 9.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国际班轮运输;海关监管货物仓储服务│ │ │(不含危险化学品、危险货物);国内船舶管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 │ │从事国际集装箱船、普通货船运输,海上国际货物运输代理,航空国际货物运输代理,陆路│ │ │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集装箱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船舶代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集装箱│ │ │租赁服务,集装箱维修,船舶租赁,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报关业务,船│ │ │舶修理,国内船舶代理,国际船舶管理业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 │ │审批的项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 11.经核查,中外运集运资信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 └──────┴────────────────────────────────────────┘ ┌──────┬────────────────────────────────────────┐ │公告日期 │2025-12-30 │ ├──────┼────────────────────────────────────────┤ │关联方 │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其他合并范围内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其他合并范围内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租赁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30 │ ├──────┼────────────────────────────────────────┤ │关联方 │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及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租赁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30 │ ├──────┼────────────────────────────────────────┤ │关联方 │营口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及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租赁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30 │ ├──────┼────────────────────────────────────────┤ │关联方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租赁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30 │ ├──────┼────────────────────────────────────────┤ │关联方 │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其他合并范围内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其他合并范围内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租赁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30 │ ├──────┼────────────────────────────────────────┤ │关联方 │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其他合并范围内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其他合并范围内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30 │ ├──────┼────────────────────────────────────────┤ │关联方 │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及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30 │ ├──────┼────────────────────────────────────────┤ │关联方 │营口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及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30 │ ├──────┼────────────────────────────────────────┤ │关联方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30 │ ├──────┼────────────────────────────────────────┤ │关联方 │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其他合并范围内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其他合并范围内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30 │ ├──────┼────────────────────────────────────────┤ │关联方 │上海港罗东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关联自然人任董事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30 │ ├──────┼────────────────────────────────────────┤ │关联方 │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及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30 │ ├──────┼────────────────────────────────────────┤ │关联方 │营口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及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30 │ ├──────┼────────────────────────────────────────┤ │关联方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30 │ ├──────┼────────────────────────────────────────┤ │关联方 │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其他合并范围内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其他合并范围内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租赁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30 │ ├──────┼────────────────────────────────────────┤ │关联方 │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及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租赁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30 │ ├──────┼────────────────────────────────────────┤ │关联方 │营口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及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租赁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30 │ ├──────┼────────────────────────────────────────┤ │关联方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租赁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30 │ ├──────┼────────────────────────────────────────┤ │关联方 │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其他合并范围内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其他合并范围内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租赁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30 │ ├──────┼────────────────────────────────────────┤ │关联方 │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其他合并范围内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其他合并范围内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30 │ ├──────┼────────────────────────────────────────┤ │关联方 │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及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30 │ ├──────┼────────────────────────────────────────┤ │关联方 │营口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及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30 │ ├──────┼────────────────────────────────────────┤ │关联方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30 │ ├──────┼────────────────────────────────────────┤ │关联方 │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其他合并范围内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其他合并范围内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30 │ ├──────┼────────────────────────────────────────┤ │关联方 │上海港罗东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关联自然人任董事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30 │ ├──────┼────────────────────────────────────────┤ │关联方 │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及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30 │ ├──────┼────────────────────────────────────────┤ │关联方 │营口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及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30 │ ├──────┼────────────────────────────────────────┤ │关联方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 郭东泽 4.86亿 32.72 --- 2018-06-08 郭东圣 2.46亿 16.53 --- 2018-06-16 王强 3866.73万 3.64 --- 2017-09-22 北京宏图昌历投资基金管理 800.00万 0.54 --- 2018-09-29 中心(有限合伙) ───────────────────────────────────────────────── 合计 7.79亿 53.43 ─────────────────────────────────────────────────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安通控股股│泉州一洋集│ 1.00亿│人民币 │2018-03-28│--- │连带责任│否 │否 │ │份有限公司│装箱服务有│ │ │ │ │保证 │ │ │ │、泉州安盛│限公司 │ │ │ │ │ │ │ │ │船务有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 │安通控股股│长城润恒融│ 1406.20万│人民币 │2018-10-08│--- │连带责任│否 │是 │ │份有限公司│资租赁有限│ │ │ │ │保证 │ │ │ │、泉州安通│公司 │ │ │ │ │ │ │ │ │物流有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 【9.重大事项】 ──────┬────────────────────────────────── 2026-08-13│其他事项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8月28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8月28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通港西街156号安通控股大厦5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8月28日至2026年8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转 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 2026-08-13│其他事项 ──────┴──────────────────────────────────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安通控股”)董事会于2026年8月12日分 别收到职工代表董事、总裁楼建强先生与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荣兴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基于 公司未来战略发展规划需要,楼建强先生申请辞去其担任的职工代表董事、总裁、法定代表人 职务,同时辞去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中担任的一切职务(包括法定代表人);荣兴先生申请辞去 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职务,同时辞去在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中担任的一切职务(包括法定代表人 )。同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26年第三次临时会议聘任李骏先生为公司总裁、聘任魏澄 宇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 2026-04-21│增资 ──────┴────────────────────────────────── 已披露增持计划情况:基于对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安通控股” )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安通控股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中外运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中外运集运”)计划自2025年7月15日起12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允许的方式(包 括但不限于协议转让、大宗交易、集中竞价、司法拍卖等直接或间接方式)增持安通控股股份 ,拟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60亿元(含本数),不超过人民币7.20亿元(含本数)。 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2025年7月18日至2026年4月20日,中外运集运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累计增持安通控股183375349股股份,约占安通控股总股本的比例为4.33%,增持金额约为 7.20亿元(不含税费),已达到本次增持事项的增持规模上限,本次增持事项实施完毕。截至 2026年4月20日,中外运集运合计持有安通控股517117671股股份,约占安通控股总股本的比例 为12.22%。 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收到中外运集运出具的《关于计划增持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事项结果告知函》,截至2026年4月20日中外运集运已达到本次增持事项的增持规模上限,本 次增持事项实施完毕。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上述增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二、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 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截至目前,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2.公司已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 2026-04-14│其他事项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4月13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通港西街156号5楼会议室 ──────┬────────────────────────────────── 2026-03-24│资产租赁 ──────┴────────────────────────────────── 交易简要内容: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中外运集装箱运输有限 公司(含其下属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中外运集运”)出租2艘集装箱船舶用于其运作外贸 集运市场。本次拟租赁的两艘集装箱船舶分别为安通福州、安通大连,租赁单价预估为24150 美元/天(不含税),租赁期限计划为21至23个月,本次交易总金额预计在2.14亿-2.34亿元人 民币(不含税,汇率依据2025年12月31日国家外汇管理局人民币汇率中间价100美元=702.88人 民币元计算)。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关联交易事宜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在连续12个月内(按照董事会审议本次船舶租赁议案之前连续12个月计算)发生的未 经股东会审批与中外运集运及其一致行动人控制的主体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0.23亿—0.32亿 元,且本次船舶租赁交易总金额预计在2.14亿—2.34亿元,累计金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净资产的绝对值5%(约为5.93亿元),但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绝对值0.5%(约 为0.59亿元)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向中外运集运出租2艘集装箱船舶用于其运作外贸集运市场。本次拟租赁的两艘集 装箱船舶分别为安通福州、安通大连,租赁单价预估为24150美元/天(不含税),租赁期限计 划为21至23个月,本次交易总金额预计在2.14亿-2.34亿元人民币(不含税,汇率依据2025年1 2月31日国家外汇管理局人民币汇率中间价100美元=702.88人民币元计算)。 (二)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原因 鉴于安通福州、安通大连两艘船舶的现有租约将于2026年5月陆续到期,为持续提升资产 运营效率与收益水平,综合考量2026年新造船信息、市场变化及航线运力需求,公司计划将上 述两艘船舶继续投入外贸市场运作,同时为了避免因国际形势发生变化导致未来航运市场的不 确定性,本次租船计划与合适的租家签订中长期合约。本次交易符合公司既定的战略规划,有 利于提高公司盈利水平,符合当前内外贸市场发展形势。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关联交易的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3月20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 议通过了《关于向中外运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出租船舶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王 维、赵春吉回避表决 (四)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四)”对关联法人的认定,中外运 集运及其一致行动人系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视同上市公司的关联法人 鉴于公司在连续12个月内(按照董事会审议本次船舶租赁议案之前连续12个月计算)发生 的未经股东会审批与中外运集运及其一致行动人控制的主体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0.23亿—0. 32亿元,且本次船舶租赁交易总金额预计在2.14亿—2.34亿元,累计金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净资产的绝对值5%(约为5.93亿元),但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绝对值0.5% (约为0.59亿元),因此本次船舶租赁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 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四)”对关联法人的认定,中外运 集运及其一致行动人系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视同上市公司的关联法人 (二)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中外运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6318973953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成立日期:1998年4月24日 5.注册地点: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杨路707号二层西区217室 6.法定代表人:赵春吉 7.注册资本:40000万元人民币 8.控股股东: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9.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国际班轮运输;海关监管货物仓储服务( 不含危险化学品、危险货物);国内船舶管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从事国 际集装箱船、普通货船运输,海上国际货物运输代理,航空国际货物运输代理,陆路国际货物 运输代理,国内集装箱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船舶代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集装箱租赁服务, 集装箱维修,船舶租赁,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报关业务,船舶修理,国内 船舶代理,国际船舶管理业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11.经核查,中外运集运资信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 2026-03-24│对外担保 ──────┴──────────────────────────────────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累计担保情况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了满足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通控股”或“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 在确保运作规范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未来12个月内,公司拟为下属子公司泉州安通物流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安通物流”)、泉州安盛船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盛船务”)、海南安 盛船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安盛”)以及安通华东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东物流 ”)提供的担保总额度拟定为290000万元人民币(美元担保金额暂依据2025年12月31日国家外 汇管理局人民币汇率中间价100美元=702.88人民币元计算),其中为安通物流提供的担保额度 为150000万元;为安盛船务提供的担保额度为80000万元;为海南安盛提供的担保额度为25000 万元;为华东物流提供的担保额度为35000万元。上述担保的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含抵押 、质押)担保,自公司股东会批准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12个月。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在 上述额度范围内签订担保协议,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管理层在符合规定的被 担保方之间进行调剂分配股东会批准的担保额度。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20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 议通过了《关于未来12个月内预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 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290000.00万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保证(含抵押、质押)担保。 本次担保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计划担保总额仅为公司未来12个月内拟为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担保协议由担 保方、被担保方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协商确定,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具体担保金额 以子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 ──────┬────────────────────────────────── 2026-03-24│其他事项 ──────┴──────────────────────────────────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 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概括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期末 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542022185.70元。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拟定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 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负值,因此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三、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负但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说明2019年,公司及两 家全资子公司(泉州安通物流有限公司和泉州安盛船务有限公司)因经营困境陆续进入重整程 序,由于两家子公司资产价值已无法覆盖相应的负债,因此母公司对这两家子公司的股权投资 进行了全额减值处理,在合并层面对其计提减值进行抵消。2020年12月,公司及两家全资子公 司完成了司法重整,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49.79亿元,合并报表未 分配利润为-13.07亿元。2022年至2025年期间,公司经营情况较好,公司控股子公司合计分别 向母公司分红24.97亿元、4.05亿元、0亿元和5.00亿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未 分配利润为-15.42亿元,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46.43亿元,由于母公司2025年度期末未分配 利润仍为负数,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 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仍未满足现金分红的条件。因此,公司董事会拟 定的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 未来,公司将积极采取措施持续优化业务结构,推进精细化管理,进一步完善风险管理体 系,以提高公司的整体盈利能力,改善母公司的财务状况,尽快实现未分配利润转正,增强投 资者回报能力。 ──────┬────────────────────────────────── 2026-03-24│其他事项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 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或“致同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 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1年【前身是北京会计师事务所,2011年12月22日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转制 为特殊普通合伙,2012年更名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244人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361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 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400人。 2024年度业务收入:261427.45万元 2024年度审计业务收入:210326.95万元 2024年度证券业务收入:48240.27万元 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97家 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 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2024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38558.97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9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2024年末职业风险基金1877.29万元。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 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19次、自律监管 措施13次和纪律处分3次。8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 监督管理措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11次和纪律处分6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殷雪芳,199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 始在致同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6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施旭锋,201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 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6份 。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宋智云,201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2017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份。 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也未受到证券交易 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 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三)审计收费 2026年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48万元(含税),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110万元,内部控制审 计20万元,IT审计18万元。与2025年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48万元(含税)持平。审计费用的确 定系在充分考虑公司业务规模、审计范围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及 投入的工作量,同时本次审计费用包含了审计人员在审计期间的食宿、差旅费用等综合因素的 基础上与公司协商确定的。 ──────┬────────────────────────────────── 2026-03-24│其他事项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4月13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4月13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东海街道通港西街156号安通控股大厦5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4月13日至2026年4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转 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 2026-03-24│银行授信 ──────┴──────────────────────────────────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具体如下: 根据公司未来12个月的发展规划和资金使用的安排,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 申请综合授信业务,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美元授信金额暂依据2025年12月31日国家 外汇管理局人民币汇率中间价100美元=702.88人民币元计算)。授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贷款、 承兑汇票、贴现、信用证、保理等,综合授信业务的担保方式为信用、保证、抵押、质押等。 提供授信的金融机构主要为银行、租赁等金融机构。授信期限及金融机构审批的授信额度以实 际签订的合同为准;授信期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根据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 同时,董事会拟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自该议案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在授权额度范围和有 效期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同时由公司财务中心负责具体实施。 ──────┬────────────────────────────────── 2026-03-24│委托理财 ──────┴──────────────────────────────────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为了 提高公司现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额度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选择适当的时机,购买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的低风险理财 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情况 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可以提 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资产回报率,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金额 根据公司的资金状况,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 (三)资金来源 本次理财资金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为控制风险,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银行销售的安全性较高、流 动性较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的低风险理财产品。本次委托理财资金投资的产品不得用于 质押,不涉及证券投资,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证券投资为目的的银行 理财。 (五)投资期限 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50亿元投资额度内,各投资主体资金 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20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选择适当的时机,投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银行销售的 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同时,在上述额度范围 内授权公司财务中心负责具体实施购买理财产品的业务,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全权代表公司签 署购买理财产品业务的有关合同、协议等各项法律文件,并办理相关手续。 ──────┬────────────────────────────────── 2026-03-24│其他事项 ──────┴──────────────────────────────────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了更好地激励管理团队,进一步做大做强 公司业务,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公司相关制度,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后,董事会拟定了 2026年度公司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议案适用对象:在公司领取薪酬的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本议案适用期限: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三、薪酬方案 (一)公司董事的薪酬方案 1.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薪酬 公司不设非独立董事津贴,公司董事长王维先生、董事侯进平先生、赵春吉先生、朱秋燕 女士、洪冬青先生均不在公司领取薪酬;职工董事楼建强先生以其担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岗位确 定薪酬。 2.独立董事的津贴 2026年度公司独立董事刘清亮先生、刘巍先生、黄呈南先生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5000元 (税前)。 ──────┬────────────────────────────────── 2026-03-07│资产出售 ──────┴──────────────────────────────────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全资子公司泉州安盛船务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安盛船务”)所拥有的海速6、海速7两艘自有集装箱船舶分别出售给JIPENGSHIPMANA GEMENTCO.,LIMITED和福建吉鹏船务有限公司。上述标的资产的预计出售总价为987万美元(不 含税),其中:海速6船舶预计售价为481万美元(不含税),海速7船舶预计售价为506万美元 (不含税,含税价为571.78万美元)。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 议。 本次交易尚需交易相关方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款项支付、资产交割等手续,合同在履行过程 中如果遇到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有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全部履行或终止的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1.本次交易概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安盛船务所拥有的海速6、海速7两艘自有船舶,因船龄较大,对比同级别 船型存在油耗偏高、船况较差、船舶的管理成本相对较大的情形。为优化船舶配置,降低运营 成本,公司拟将海速6、海速7两艘集装箱船舶分别出售给JIPENGSHIPMANAGEMENTCO.,LIMITED 和福建吉鹏船务有限公司。上述标的资产的预计出售总价为987万美元(不含税),其中:海 速6船舶预计售价为481万美元(不含税),海速7船舶预计售价为506万美元(不含税,含税价 为571.78万美元)。 经公司财务中心初步核算,若本次交易成功实施,预计将产生人民币2414.03万元的税后 资产处置收益,连同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公司在本次董事会审议前连续12个月内处置 部分资产的处置收益累计将达到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汇率按2025年12月31日1美元=7.0288人民币元计算 (二)公司董事会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3月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处置老旧集装箱船舶的议案》。(三)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处置老旧集装箱船舶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本次处置老旧集装箱船舶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2026-01-31│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本期业绩预告适用于实现盈利,且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50%以上的情形。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2025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净利润约为10.00亿元至12.00亿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增加约3.90亿元至5.90亿元,同比增 加约63.93%至96.72%。 公司预计2025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约为8.91亿元 至10.91亿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增加约4.28亿元至 6.28亿元,同比增加约92.44%至135.64%。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公司财务中心初步核算,预计2025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约为10.0 0亿元至12.00亿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增加约3.90亿元至 5.90亿元,同比增加约63.93%至96.72%。 2.预计2025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约为8.91亿元至 10.91亿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增加约4.28亿元至6.28亿元,同比增加约92.44%至135.64%。 本期业绩预增的主要原因 1.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加强精细化管理,深化推进降本增效等工作,运营效率得到进一 步提升,公司内贸计费箱量和集装箱平均运价较上年同期都实现了增长。 2.报告期内,公司抓住外贸市场集装箱船舶租金上行的机遇,继续通过对外期租模式将部 分船舶投入外贸集运市场,也实现了较好的效益。 综合上述主要因素影响,公司2025年年度业绩较上年同期实现较大幅度上涨。 ──────┬────────────────────────────────── 2026-01-16│其他事项 ──────┴──────────────────────────────────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1月15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通港西街156号5楼会议室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并对该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本次股东 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王维先生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 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9人; 2、公司董事会秘书兼副总裁荣兴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 ──────┬────────────────────────────────── 2026-01-13│其他事项 ──────┴────────────────────────────────── 2025年7月11日,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通控股”、“公司”)持股5%以 上股东中外运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外运集运”)与中国化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中化资管”)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中化资管同意将其持有的安通控股829089 8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593%)无限售流通股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中外运集运,每股 转让价格为3.20元,交易总对价265308761.60元。 本次协议转让交易已于2025年12月9日取得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国资委”)出具的《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东非公开协议转让所持 股份有关事项的批复》(国资产权〔2025〕522号),国资委同意中化资管将所持公司8290898 8股股份协议转让给中外运集运持有。 本次协议转让交易于2025年12月29日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合规性确认,于2026年1月12 日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过户日期为2026年1 月9日,过户数量为8290898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593%),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 本次协议转让不触及要约收购,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一、协议转让前期基本情况 2025年7月11日,中外运集运与中化资管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中化资管同意将其持有 的安通控股8290898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593%)无限售流通股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 中外运集运,每股转让价格为3.20元,交易总对价265308761.60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 年7月12日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37)。 公司于2025年12月25日收到股东通知,中外运集运与中化资管的《股份转让协议》取得了 国资委出具的《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东非公开协议转让所持股份有 关事项的批复》(国资产权〔2025〕522号),国资委同意中化资管将所持公司82908988股股 份协议转让给中外运集运持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26日披露的《关于股东股份协 议转让取得国务院国资委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0)。 二、协议转让完成股份过户登记 公司于2026年1月12日收到股东中外运集运的通知,中外运集运与中化资管上述协议转让 已于2025年12月29日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合规性确认,并于2026年1月12日取得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过户日期为2026年1月9日,过户数量为 8290898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593%),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本次股份协议转让过户 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 ──────┬────────────────────────────────── 2025-12-26│股权转让 ──────┴──────────────────────────────────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安通控股”)于2025年7月11日收到股东 中外运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外运集运”)出具的《关于持有安通控股股份有限 公司权益变动情况及后续增持计划的通知》,中外运集运于2025年7月11日与中国化工资产管 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化资管”)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中化资管同意将其持有的安通 控股8290898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593%)无限售流通股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中外运 集运,每股转让价格为3.20元,交易总对价265308761.60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1 2日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37)。 近日,公司收到了股东中外运集运的通知,中外运集运与中化资管的《股份转让协议》取 得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出具的《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安通 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东非公开协议转让所持股份有关事项的批复》(国资产权〔2025〕52 2号),国资委同意中化资管将所持公司82908988股股份协议转让给中外运集运持有。 中外运集运与中化资管于2025年7月11日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已经双方的国资监管有 权主体批准并生效。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 2025-12-09│对外担保 ──────┴──────────────────────────────────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通控股”或“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召开了第2 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预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同意2025年度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260000.00万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保证(含抵 押、质押)(在上述额度内,管理层可以在符合规定的被担保方之间进行调剂分配股东大会批 准的担保额度)。其中,公司为安通华东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东物流”)提供不超过 50000.00万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保证(含抵押、质押)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6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 为了满足华东物流集装箱建设项目的资金和融资需求,公司拟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总担 保额度范围内从海南安盛船务有限公司的剩余额度中调剂5000.00万元用于向华东物流提供担 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2025年12月8日,公司召开了总裁办公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 度内部调剂的议案》,同意公司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总担保额度范围内从海南安盛船务有限 公司的剩余额度中调剂5000.00万元用于向华东物流提供担保。 本次担保额度调剂在前述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之内,且调剂对象为资产负债率70 %以下全资子公司间的相互合理调剂,无需重新履行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程序。上述调剂前后 ,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度不变。 ──────┬────────────────────────────────── 2025-11-28│其他事项 ──────┴──────────────────────────────────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10月29日和2025年11月14日召 开了第九届董事会2025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和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注册地址变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10月30日、2025年 11月1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 cn/)的《第九届董事会2025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7)和《2025年 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71)。 公司已于近日完成了上述关于注册地址及《公司章程》修改的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并取得 了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新《营业执照》,本次工商登记变更完成后,公司的登记信息 如下: 1.名称: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302007028474177 3.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4.住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通港西街156号安通控股大厦 5.法定代表人:楼建强 6.注册资本:肆拾贰亿叁仟壹佰伍拾贰万陆仟玖佰柒拾玖圆整 7.成立日期:1998年10月30日 8.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投资咨询服务,货物运输,货物运输代理,仓储服务(危险品除 外),船舶管理服务,物流配送、包装服务、咨询,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涉及前 置许可、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 2025-11-15│其他事项 ──────┴──────────────────────────────────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1月14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通港西街156号5楼会议室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并对该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本次股东 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王维先生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 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董事会秘书兼副总裁荣兴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 ──────┬────────────────────────────────── 2025-10-30│其他事项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11月14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 ──────┬────────────────────────────────── 2025-09-24│其他事项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9月23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通港西街156号5楼会议室 ──────┬────────────────────────────────── 2025-09-24│其他事项 ──────┴──────────────────────────────────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通控股”或“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 为确保董事会工作平稳有序衔接,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本公司进行了董事会的换届选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于 2025年9月23日召开了第二届职工代表大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以下简称“职工代表大会”) 。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认真审议,会议一致同意并选举楼建强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职工代 表董事(楼建强先生简历详见附件)。楼建强先生将与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的八名董事共同组 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与第九届董事会一致。特此公告。 附件: 楼建强先生,男,1967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研 究员级高级经济师。历任中国银行江西省分行职员;深圳中航集团进出口管理部副经理;江南 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江南证券有限公司总裁;深圳中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HK.001 61)总裁助理兼上海天马微电子副总经理;香港莱蒙鹏源国际集团有限公司集团(HK.03688) 副总裁;深圳中航集团副总裁兼深圳中航商贸有限公司董事长;招商安通物流管理有限公司董 事;安通控股副董事长、董事长。现主要任职:鑫一润供应链管理(上海)有限公司董事长; 江西鑫润航达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2022年1月6日至今担任安通控股总裁;2022年1月2 8日至今担任安通控股职工代表董事。 楼建强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 份的其他股东及公司现任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惩戒。 ──────┬────────────────────────────────── 2025-09-13│其他事项 ──────┴────────────────────────────────── 2025年7月11日,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通控股”、“公司”)持股5%以 上股东中外运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外运集运”)与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招商港口”)、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新证券”)(代表“国 新证券-招商银行-国新股票宝33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国新股票宝33号”)签署 《股份转让协议》,招商港口、国新证券(代表“国新股票宝33号”)同意分别将其持有的安 通控股39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92%)及1785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22%)无 限售流通股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中外运集运。本次协议转让交易已于2025年8月26日取 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合规性确认,并于2025年9月11日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 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过户日期为2025年9月10日,过户数量为217500000股(占公司 股份总数的5.14%),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 本次协议转让不触及要约收购,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一、协议转让前期基本情况 2025年7月11日,中外运集运分别与中国化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化资管” )、招商港口及国新证券(代表“国新股票宝33号”)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中化资管、 招商港口及国新证券(代表“国新股票宝33号”)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以每股转让价格为3. 20元分别将其持有的安通控股8290898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96%)、39000000股(占公司 股份总数的0.92%)及1785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22%)无限售流通股通过协议转让的 方式转让给中外运集运,转让股份合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1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 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 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37)等相关披露文件。 二、协议转让完成股份过户登记 公司于2025年9月12日收到中外运集运的通知,招商港口、国新证券(代表“国新股票宝3 3号”)的转让交易已于2025年8月26日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合规性确认,并于2025年9月11 日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过户日期为2025年9 月10日,过户数量为2175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14%),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本 次股份协议转让过户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 ──────┬────────────────────────────────── 2025-09-06│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9月23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9月23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通港西街156号5楼会议室(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 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9月23日至2025年9月2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 2025-09-04│其他事项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9月3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通港西街156号5楼会议室 ──────┬────────────────────────────────── 2025-08-19│其他事项 ──────┴──────────────────────────────────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15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为贯彻落实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的要求,进一步改 善和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提升治理效能,完善公司治理水平,根据《公司法》《关于新<公司 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 求,公司于2025年7月28日召开了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取消监 事会并重新制定<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组 织架构,监事会的职权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鉴于此,公司董事会对公司的组织架构 进行了调整,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公司组织架构调整后的具体实施及进一步优化等相关 事宜。 ──────┬────────────────────────────────── 2025-08-19│其他事项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9月3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9月3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通港西街156号安通控股大厦5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9月3日 至2025年9月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 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 2025-08-19│其他事项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1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 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或“致同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 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1年【前身是北京会计师事务所,2011年12月22日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转制 为特殊普通合伙,2012年更名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239人截至2024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359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400人。 2024年度业务收入:261427.45万元 2024年度审计业务收入:210326.95万元2024年度证券业务收入:48240.27万元2024年度 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97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 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2024年度上市公 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38558.97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9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4年末职 业风险基金1877.29万元。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 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15次、自律监管 措施11次和纪律处分0次。5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1次、 监督管理措施16次、自律监管措施10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殷雪芳,199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 始在致同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7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施旭锋,201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 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6份 。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宋智云,201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2017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份。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 服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 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 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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