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0182 S佳通 更新日期:2025-12-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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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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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1999-04-12│ 3.36│ 3.86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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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2-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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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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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ITI TIRE FUJIAN │ 150.00│ ---│ 51.00│ ---│ ---│ 人民币│
│(SINGAPORE)PTE.L│ │ │ │ │ │ │
│TD.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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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暂无数据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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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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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通轮胎股│福建佳通轮│ 2.0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是 │
│份有限公司│胎有限公司│ │ │ │ │担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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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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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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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28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
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根据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公
司前三季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21688271.95元。截止2025年9月3
0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03212594.68元。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
九次会议决议,2025年度中期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
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28元(含税)。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
总股本3400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95200000.00元(含税),占公司20
25年度前三季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78.23%,占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母
公司2025年9月末未分配利润的92.24%。
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
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
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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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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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会
秘书叶琼丽女士递交的书面辞呈,叶琼丽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根
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叶琼丽女士的辞呈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职
后叶琼丽女士不再担任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任何职务。公司对叶琼丽女士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
的贡献表示感谢。
为保证董事会工作的正常运行,公司于2025年6月13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指定财务总监暂时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指定财务总监任
德元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务,代行职责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公司已对叶
琼丽女士分管的工作进行了妥善安排,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相关工作及生产经营产生影响。公
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尽快完成董事会秘书的选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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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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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
司2024年度审计费用及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事宜》,同意续聘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4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20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关东店北街1号2幢13层首席合伙人:吕江
上年度末(2024年末)合伙人数量:99人上年度末(2024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350人
上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30人最近一年(2024年度)收入
总额(经审计):32267.90万元最近一年(2024年度)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26948.44万
元最近一年(2024年度)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13143.51万元上年度(2024年末)上市公
司审计客户家数:30家上年度(2024年末)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33家上年度(2024年末
)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上年度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3410.21万元上年度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2024年)年末数:6485.12万元能承担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
任,职业风险基金计提、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存在因职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
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近三年,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
、行政监管措施12次、自律处分0次。3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
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36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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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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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且兼顾流动性的理财产品,仅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
款、大额存单、以及大额可转让存单等。
投资金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为人民币20000万元(含
本数),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投资额度有效期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
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述额度,单笔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上述额
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
会议、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购买的产品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
好的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
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一)投资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资金利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和资金使用情况,在
保障公司日常经营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实现资金管理效益最大化。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公司资金使用安排
合理。
(二)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为人民币20000万元(含本数),在
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投资额度有效期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
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述额度,单笔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上述额度自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三)资金来源
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
(四)现金管理方式
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等的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的理财产品进行审慎评估
。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回报相对较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
(仅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以及大额可转让存单等)。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和决议的有效期内,根据实际情况签署相关文
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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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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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分配比例,2024年前三季度已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2元(含税),本次拟
再向全体股东按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59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
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公司”)(母公司)2024年度实现税后利润199717390.23元。本公司拟按母公司2024年
度实现税后利润提取法定盈余公积9172849.83元(提取后法定盈余公积余额为170000000.00元
,占本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加上2024年期初母公司未分配利润321338278.34元,减
去2024年内已分配利润金额200600000.00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
分配利润为311282818.7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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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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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
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阅了《关于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
险事宜》,为保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权益,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
营风险,促进相关责任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保障公司和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拟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公司全体
董事、监事作为受益人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责任险的具体方案
1、投保人: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
1)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2)在保险期限内,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曾经任职、现任职及今后的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
3、赔偿限额: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
4、保费总额:具体以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金额为准
5、保险期限:36个月
为提高决策效率,拟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董事、监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责任保险购买的相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被保险人员范围;保险公司;确定
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
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监高责任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重
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意见:公司此次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有利于完善公司风险控制体
系,促进相关责任人员充分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同时有利于保障公司和投资者的权益。相关
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未发现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
将该事宜提交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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