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guwang.cn-查股网.中国
查股网.CN
 
莲花健康(600186)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查询个股重大事项(输入股票代码):

资本运作☆ ◇600186 莲花健康 更新日期:2024-04-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3-06-30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年产10万吨商品味精│ 1.60亿│ ---│ 1.34亿│ 83.97│ ---│ ---│ │及5万吨复合调味料 │ │ │ │ │ │ │ │先进技术改造项目 │ │ │ │ │ │ │ ├─────────┼──────┼─────┼─────┼─────┼─────┼──────┤ │生物发酵制品项目 │ 5.70亿│ ---│ ---│ ---│ ---│ ---│ ├─────────┼──────┼─────┼─────┼─────┼─────┼──────┤ │配套生物发酵制品项│ 1.10亿│ ---│ ---│ ---│ ---│ ---│ │目 │ │ │ │ │ │ │ ├─────────┼──────┼─────┼─────┼─────┼─────┼──────┤ │小麦面粉系列制品项│ 1.00亿│ 267.66万│ 267.66万│ 2.68│ ---│ ---│ │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2.60亿│ 0.00│ 2.60亿│ 100.00│ ---│ ---│ └─────────┴──────┴─────┴─────┴─────┴─────┴──────┘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 2024-03-15│其他事项 ──────┴────────────────────────────────── (一)本次注销及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 根据《激励计划》第八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之“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 发生变化的处理”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辞退裁员而离职,自情况发生之日起,其已 获授但尚未行权的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 限售,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回购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的规定处理,且激励对象在离职前应缴纳完毕其因股权激励而产生的个人所得税”;“激励 对象如因出现以下情形之一导致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的,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 得行权,由公司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 进行回购并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处理:……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 公司已授予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中,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1名激 励对象经公司监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担任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根据《管 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规定,离职或担任公司监事的激励对象已不符合有关激励对象的要 求,公司决定对上述4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65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已获授但尚 未解除限售的65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及价格 本次注销的股票期权共计65万份、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共计65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 格为1.69元/股,回购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资金总额为1098500.00元。 ──────┬────────────────────────────────── 2024-03-15│股权回购 ──────┴──────────────────────────────────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莲花健康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14日召开了第九届董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 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莲花健康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已授予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中,3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1名激励对象担任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董事会 决定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65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1.69元/股。 公司本次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共计65万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 1793901141股变更为1793251141股,公司注册资本也相应由1793901141元减少为1793251141元 。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凭有 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 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 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 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 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 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 复印件。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河南省周口市项城市东方办事处孙营村颖河路西、纬二十六路南 莲花健康新区证券事务部 2、申报时间:2024年3月15日起45天内8:30-11:30;13:00-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 除外) 3、联系人:证券事务部 4、联系电话:0394-4298666 5、联系邮箱:lhg@mylotushealth.com ──────┬────────────────────────────────── 2024-03-15│其他事项 ──────┴────────────────────────────────── 变更后的公司中文名称:莲花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后的公司英文名称:LotusCo.,Ltd. 变更后的公司简称:莲花股份 本次拟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事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莲花健康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14日召开了第九届董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的议案》,同意公司拟变更 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 ──────┬────────────────────────────────── 2023-12-28│重要合同 ──────┴────────────────────────────────── 莲花健康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莲花健康”或“公司”)拟收购马来西亚籍 自然人LOOSIEWKIM(吕秀金)(以下简称“吕秀金”)、KEESEOKCHEAN(纪淑贞)(以下简称 “纪淑贞”)持有的AJINORIKIMSG(MALAYSIA)SDNBHD(味之力(马来西亚)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味之力”或“标的公司”)不少于50%的股权,收购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公司控股子 公司。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 重组。 风险提示: (一)本次签订的《收购意向书》目前处于协议草签阶段,《收购意向书》并非正式具有 约束力的协议,为签署各方达成的初步意向及部分共识,后续交易能否实施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 (二)本次交易能否签订正式的收购相关协议或合同需要由各方在完成尽调、审计、评估 等收购所需的前置工作后进一步协商,相关事项存在不确定性;(三)如签订正式的收购相关 协议或合同,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能否通过相关决策和审批程序具有不确定性; (四)如完成收购标的公司,对公司的业绩影响也存在不确定性,可能存在公司与标的公 司在企业文化、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方面的整合不达预期的风险; (五)因收购海外项目系公司重大发展战略,公司将根据有关监管部门的意见及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若相应决策和审批未能通过,此次 交易将面临无法实施或交割的风险。 一、交易基本情况 (一)本次收购意向书签署的基本情况 基于公司扩大品牌国际影响力的全球化发展战略需求,公司于2023年12月27日与标的公司 股东吕秀金、纪淑贞签署了《收购意向书》,公司拟利用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子公司以现金方式 受让标的公司股权、向标的公司增资并对标的公司现有工厂的产能进行扩建。受让完成后,公 司预计将持有标的公司合计不少于50%的股权,标的公司将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本次交易实 际金额需要根据法律尽职调查和审计、评估结果,由各方另行协商确定。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 重组,本次签订的意向书仅为公司与交易对方达成的初步收购意向,本次交易能否达成尚存在 不确定性。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LOOSIEWKIM(吕秀金),马来西亚籍自然人,持有标的公司49%股权。 吕秀金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 关系。 2.KEESEOKCHEAN(纪淑贞),马来西亚籍自然人,持有标的公司51%股权,为标的公司法 定代表人。纪淑贞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 在关联关系。 二、意向书主要内容 甲方:莲花健康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1:LOOSIEWKIM(吕秀金) 乙方2:KEESEOKCHEAN(纪淑贞) 丙方:AJINORIKIMSG(MALAYSIA)SDNBHD(味之力(马来西亚)有限公司) 乙方1与乙方2合称为“乙方”,上述任何一方单独称为“一方”,合称为“各方”。 第一条本意向书的宗旨及地位 1.本意向书旨在对截至意向书签署之日,各方就标的公司收购事宜已达成的全部意向作出 概括性表述,及对有关收购方式及价格等方案进行初步约定,以积极推动标的公司收购事宜的 顺利实施。 2.在对标的公司收购时,本意向书各方和/或相关各方应在本意向书所作出的初步约定的 基础上,分别就有关股权转让、增资、资产移交、债务清偿及转移、公司内部治理、股东权利 等具体事项签署一系列协议和/或其他法律文件。届时签署的该等协议和/或其他法律文件生效 后将构成各方和/或相关各方就有关具体事项达成的最终协议,并取代本意向书的相应内容及 各方之间在此之前就相同议题所达成的口头的或书面的各种建议、陈述、保证、承诺、意向书 、谅解备忘录、协议和合同。 3.在签署正式协议时,各方应指定各自律师事务所和律师代表,保证收购行为在规定的法 律框架内进行。 第二条收购方式 1.经沟通,甲方拟利用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子公司,受让乙方持有的标的公司股权、向标 的公司增资并对标的公司现有工厂的产能进行扩建(前述股转、增资合称为“收购”)。完成 前述步骤后,甲方预计将持有标的公司合计不少于50%的股权,标的公司将成为甲方的控股子 公司。 2.支付方式:甲方拟通过向乙方和/或标的公司支付现金的方式,完成对标的公司的收购 。 第三条收购价格 1.各方同意,最终收购价格将以甲方对标的公司的尽职调查情况、审计及评估结果为基础 。由各方协商确定并在正式的收购协议中明确。 2.甲方向乙方支付的股权转让款及甲方向标的公司支付的增资款的支付时间节点与付款方 式由甲方、乙方1及乙方2另行协商确定。 第四条收购资金用途 1.就甲方对标的公司的增资款,标的公司应根据其届时股东会或董事会的决定,按照中国 上市公司监管要求使用。 为免疑义,仅为本意向书之目的,本意向书提及的“中国”均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包括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 2.就甲方向乙方支付的股权转让款,乙方应按照适用法的规定使用。甲方不对乙方的资金 使用问题承担任何责任。 ──────┬────────────────────────────────── 2023-12-28│其他事项 ──────┴────────────────────────────────── 本次延期的募投项目名称:(1)年产10万吨商品味精及5万吨复合调味料先进技术改造项 目;(2)小麦面粉系列制品项目。年产10万吨商品味精及5万吨复合调味料先进技术改造项目 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由2023年12月31日延期至2024年6月30日,小麦面粉系列制品项目的预 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由2023年12月31日延期至2024年12月31日。 本次拟终止的募投项目名称:(1)生物发酵制品项目;(2)配套生物发酵制品项目。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部分募投项目终止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尚 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莲花健康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 批复》(证监许可[2020]3345号)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股)股票413977186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4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9 3545246.40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17642470.75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7590 2775.65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 了《验资报告》(中兴财光华审验字(2021)第215004号)。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 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 2023-12-27│其他事项 ──────┴────────────────────────────────── 莲花健康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9月27日召开的第九届董 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指定总裁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议案》,指定由公司总裁曹 家胜先生代行公司董事会秘书职责,代行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即代行 期限至2023年12月27日止。 因代行期限将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公司董事会秘书空缺时 间超过3个月的,董事长应当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故此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由公司董事 长李厚文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直至公司正式聘任董事会秘书止。公司将按照《公司章程 》及有关规定,积极推进董事会秘书的遴选及聘任工作。 ──────┬────────────────────────────────── 2023-12-01│其他事项 ──────┴────────────────────────────────── 一、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12月11日 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提案人:芜湖市莲泰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2.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23年11月24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或者合计持有10.06%股份的股东 芜湖市莲泰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在2023年11月29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 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 .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11月29日收到控股股东芜湖市莲泰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关于 提请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审议事项的临时提案的函》,提请公司于2023年12月11日 召开的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审议《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莲花健康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莲花健康产 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0年2月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单独或者合 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 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内容。 芜湖市莲泰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18050952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6 %,系公司控股股东,提请增加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提议符合上述规定。新增提案属于股东大 会职权范围,公司董事会审核后同意将上述提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临时提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 ──────┬────────────────────────────────── 2023-11-30│其他事项 ──────┴────────────────────────────────── 当事人: 莲花健康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A股证券简称:莲花健康,A股证券代码:600186; 李厚文,莲花健康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曹家胜,莲花健康产业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时任总经理(代行董事会秘书)。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关于对莲花健康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 具警示函及责令公开说明措施的决定》(〔2023〕65号)、《关于对李厚文、曹家胜采取出具 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3〕66号)查明的事实及相关公告,结合本所前期监管问询及公司 对问询函的回复情况,莲花健康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信息披露方面,有 关责任人在职责履行方面存在以下违规事项。 2023年9月28日,公司披露《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采购合同的公告》,未及时、充分提示 交付期限不明确、交易价格存在不确定性、履约保障措施不足、资金筹集具有不确定性、尚无 运营资质等风险。经监管问询,公司于2023年10月12日披露《关于对公司有关签订采购合同有 关事项的问询函回复的公告》称,采购资金来源之一为金融机构授信且正在审批的授信额度充 足。该回复内容与授信资金用途受限、无法用于支付算力服务器采购款的实际情况不符。 2023年10月18日,公司在上证e互动及官网、微信公众号新闻稿中称“H800算力服务器同 步完成下单”,将“如期交付330台算力服务器”,与实际情况不符;相关配图显示“杭州莲 花科技创新有限公司智算中心”铭牌和“LHKC莲花科创”字样,但相关算力机房与液冷机柜所 有权、使用权不属于公司及下属公司,图片信息易误导投资者。 2023年11月,公司通过上证e互动及官网、微信公众号新闻稿发布的算力服务器交付进展 信息,未准确、完整说明交付数量、交付内容、交付型号、交付主体等情况。 公司通过官网、微信公众号等方式持续发布上述事项相关信息,但在发布时点、具体内容 方面与公司公告披露不一致。同时,结合现场核查发现的实际业务开展情况看,公司前期论证 相关采购合同属于日常经营相关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的依据不充分,与 事实情况存在较大出入。此外,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不完善,算力服务器采购相 关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存在遗漏和错误。 综上,算力业务属于市场高度关注的热点概念,但公司未按程序审慎、充分论证跨界开展 算力业务并签订大额采购合同的条件和可行性,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不完整,未能客观、谨 慎、充分提示相关业务推进中可能存在的不确定性风险,未合理明确市场预期,对投资者决策 可能产生误导。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 规则》)第1.4条、第2.1.1条、第2.1.4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第7.5.3条、第7.5.4条等有关规定。 责任人方面,根据行政监管措施的认定,公司时任董事长李厚文作为公司主要负责人和信 息披露第一责任人,公司时任总经理(代行董事会秘书)曹家胜作为信息披露事务的具体负责 人,未能勤勉尽责,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其行为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第2.1.2条、 第4.3.1条、第4.3.5条、第4.4.2条等有关规定及其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 承诺书》中作出的承诺。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3.2.2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 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有关规定,我部作出如下监管措施决定: 对莲花健康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时任董事长李厚文、时任总经理(代行董事会秘书) 曹家胜予以监管警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请你公司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以下简称董监高人员)采取有效措施对相关违规事项进行整改,并结合本决定书指出 的违规事项,就公司信息披露及规范运作中存在的合规隐患进行深入排查,制定4 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切实提高公司信息披露和规范运作水平。请你公司在收到本决定书后 1个月内,向本所提交经全体董监高人员签字确认的整改报告。 你公司及董监高人员应当举一反三,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规范运作,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董监高人员应当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促使公司规范运作,并保证公司按规则披露所有重 大信息。 ──────┬────────────────────────────────── 2023-11-30│其他事项 ──────┴────────────────────────────────── 2023年11月29日,莲花健康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莲花健康”或“公司”) 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3〕65号《关于对莲花健康 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及责令公开说明措施的决定》及〔2023〕66号《关于对 李厚文、曹家胜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书”),现将内容公告如下: (一)“莲花健康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经查,莲花健康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莲花健康或公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一、通过非法定信息披露渠道发布重要信息 2023年8月26日起,公司通过官网、“莲花健康”、“莲花科创”微信公众号提前发布跨 界开展算力业务信息、持续发布算力服务器采购进展信息。公司通过非法定信息披露渠道发布 重要信息,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八条规定。 二、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不完整、不及时 1.算力服务器采购合同风险提示不及时、不充分,信息披露不准确。2023年9月28日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采购合同的公告》,未及时、充分提示交付期限不明确、交易价格存在 不确定性、履约保障措施不足、资金筹集具有不确定性、尚无运营资质等风险。10月12日公司 《关于对公司有关签订采购合同相关事项的问询函回复的公告》,称采购资金来源之一为金融 机构授信且正在审批的授信额度充足,与授信资金用途受限、无法用于支付算力服务器采购款 的实际情况不符。 2.算力服务器交付进展信息披露不准确。2023年10月18日,公司在上证e互动及官网、微 信公众号新闻稿中称“H800算力服务器同步完成下单”,将“如期交付330台算力服务器”, 与实际情况不符。2023年11月,公司通过上证e互动及官网、微信公众号新闻稿发布的算力服 务器交付进展信息,未准确、完整说明交付数量、交付内容、交付型号、交付主体等情况。 3.部分信息存在诱导性宣传。2023年10月18日,公司官网、微信公众号新闻稿配图显示“ 杭州莲花科技创新有限公司智算中心”铭牌和“LHKC莲花科创”字样,但相关算力机房与液冷 机柜所有权、使用权不属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图片信息易误导投资者。 以上行为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第五条规定。 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及采取的措施 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上述《决定书》后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就《决定书》相关问 题逐项核查、落实,公司及相关人员将认真吸取教训,根据河南证监局的要求积极整改,切实 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强化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提高信息披露质量与规范运作水平,促 进公司健康稳定和可持续发展,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注意投资风险。 ──────┬────────────────────────────────── 2023-11-24│对外担保 ──────┴────────────────────────────────── 被担保人名称:浙江莲花紫星智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莲花紫星”)。 莲花紫星为莲花健康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莲花健康”或“公司”)全资子 公司杭州莲花科技创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莲花科创”)控股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为莲花紫星担保金额为人民币60000万 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莲花科创不存在对莲花紫星的担保余额。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公司无对外逾期担保。 特别风险提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包括本次担保在内,本公司实际对外担保金额约占20 22年本公司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42.48%。 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莲花紫星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同意其向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浙江稠银”)融资,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莲花科创拟为莲花紫星向浙江稠银申请综合授信提供 担保,本次担保总额为人民币60000万元,担保期限为3年。莲花紫星参股股东杭州星临科技有 限责任公司按其所享有的权益提供同等比例担保。 截至目前,莲花紫星尚未与浙江稠银签署授信合同,最终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以实际 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11月23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 公司为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该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2023-11-17│其他事项 ──────┴────────────────────────────────── 2023年11月14日,公司收到周口中院(2023)豫16执恢90号之一《执行通知书》,主要内容 如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第二百六十条、《最高人民法 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条规定以及本院裁定批准你公 司的重整计划规定,责令你单位立即履行下列义务: (1)履行上述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即向申请执行人清偿36844948.37元; (2)负担案件执行费104244.95元。” ──────┬────────────────────────────────── 2023-10-28│其他事项 ──────┴────────────────────────────────── 股权激励权益登记日:2023年10月24日 股票期权登记数量及行权价格:795万份,3.38元/份 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及授予价格:795万股,1.69元/股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莲花健康产业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激励 计划”)规定,莲花健康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3年10月24日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办理完成本激励计划的 权益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权益授予情况 (一)本激励计划权益授予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3年9月2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数量的议案》 和《关于向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进 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关法律意见书。 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和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确定2023年 9月25日为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74名激励对象授予795万份股票期权 及795万股限制性股票,行权价格为3.38元/份,授予价格为1.69元/股。本激励计划标的股票 来源为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的公司股份。 (二)实际授予数量与拟授予数量的差异情

www.chaguwang.cn & ddx.gubit.cn 查股网提供数据 商务合作广告联系 QQ:7678714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