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0186 莲花控股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增发 │ ---│ 9.45│ 7.30亿│
├───────────┼───────────┼───────────┼───────────┤
│首发融资 │ 1998-06-15│ 7.01│ 6.80亿│
├───────────┼───────────┼───────────┼───────────┤
│增发 │ 2021-07-13│ 2.40│ 9.76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4-11-07│ 1.62│ 214.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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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ST易联众 │ 11485.45│ ---│ ---│ 11843.13│ 736.55│ 人民币│
├─────────┼─────┼─────┼─────┼─────┼──────┼──────┤
│国泰海通现金管家货│ 1399.73│ ---│ ---│ 1399.73│ 0.51│ 人民币│
│币 │ │ │ │ │ │ │
├─────────┼─────┼─────┼─────┼─────┼──────┼──────┤
│证券ETF │ 1059.43│ ---│ ---│ 1054.56│ -80.01│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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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银行 │ 866.04│ ---│ ---│ 696.60│ 1.80│ 人民币│
├─────────┼─────┼─────┼─────┼─────┼──────┼──────┤
│豫光金铅 │ 2.22│ ---│ ---│ 2.35│ 7.09│ 人民币│
├─────────┼─────┼─────┼─────┼─────┼──────┼──────┤
│阿里巴巴-W │ 2.15│ ---│ ---│ 2.58│ 27.66│ 人民币│
├─────────┼─────┼─────┼─────┼─────┼──────┼──────┤
│A500E │ 2.06│ ---│ ---│ 2.40│ 27.35│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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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方精创 │ 1.02│ ---│ ---│ 0.78│ -2.00│ 人民币│
├─────────┼─────┼─────┼─────┼─────┼──────┼──────┤
│广发证券 │ 0.42│ ---│ ---│ 0.44│ 15.95│ 人民币│
├─────────┼─────┼─────┼─────┼─────┼──────┼──────┤
│长亮科技 │ 0.35│ ---│ ---│ 0.31│ -8.11│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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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证券 │ 0.19│ ---│ ---│ 0.17│ 0.00│ 人民币│
├─────────┼─────┼─────┼─────┼─────┼──────┼──────┤
│中国银河 │ 0.16│ ---│ ---│ 0.16│ 0.00│ 人民币│
├─────────┼─────┼─────┼─────┼─────┼──────┼──────┤
│东兴证券 │ 0.12│ ---│ ---│ 0.14│ 0.00│ 人民币│
├─────────┼─────┼─────┼─────┼─────┼──────┼──────┤
│GC001 │ 0.00│ ---│ ---│ 0.00│ 132.73│ 人民币│
├─────────┼─────┼─────┼─────┼─────┼──────┼──────┤
│R-001 │ 0.00│ ---│ ---│ 0.00│ 8.41│ 人民币│
├─────────┼─────┼─────┼─────┼─────┼──────┼──────┤
│GC002 │ 0.00│ ---│ ---│ 0.00│ 0.84│ 人民币│
├─────────┼─────┼─────┼─────┼─────┼──────┼──────┤
│GC007 │ 0.00│ ---│ ---│ 0.00│ 4.80│ 人民币│
├─────────┼─────┼─────┼─────┼─────┼──────┼──────┤
│隆鑫通用 │ 0.00│ ---│ ---│ 0.00│ 2.23│ 人民币│
├─────────┼─────┼─────┼─────┼─────┼──────┼──────┤
│ST加加 │ 0.00│ ---│ ---│ 0.00│ 53.10│ 人民币│
├─────────┼─────┼─────┼─────┼─────┼──────┼──────┤
│香港证券 │ 0.00│ ---│ ---│ 0.00│ 0.00│ 人民币│
├─────────┼─────┼─────┼─────┼─────┼──────┼──────┤
│指南针 │ 0.00│ ---│ ---│ 0.00│ 0.29│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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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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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10万吨商品味精│ 1.60亿│ 0.00│ 1.34亿│ 100.00│ 3.23亿│ ---│
│及5万吨复合调味料 │ │ │ │ │ │ │
│先进技术改造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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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发酵制品项目 │ 5.70亿│ 0.00│ ---│ ---│ ---│ ---│
├─────────┼──────┼─────┼─────┼─────┼─────┼──────┤
│配套生物发酵制品项│ 1.10亿│ 0.00│ ---│ ---│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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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麦面粉系列制品项│ 1.00亿│ 0.00│ 2514.20万│ 25.14│ 186.16万│ ---│
│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2.60亿│ 0.00│ 2.60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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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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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莲泰投资管理中心( 5250.00万 2.93 29.08 2025-10-11
有限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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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5250.00万 2.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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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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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8-13 │质押股数(万股) │919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50.91 │质押占总股本(%) │5.12 │
├────────┼──────────────┴────────┴──────────────┤
│股东名称 │芜湖市莲泰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
│质押方 │江苏润元科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5-08-11 │质押截止日 │2028-08-11 │
├────────┼──────────────┼────────┼──────────────┤
│实际解押日 │2025-10-09 │解押股数(万股) │9190.00 │
├────────┼──────────────┴────────┴──────────────┤
│质押说明 │2025年08月11日芜湖市莲泰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质押了9190.0万股给江苏润元科│
│ │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2025年10月09日芜湖市莲泰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解除质押9190.0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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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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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1│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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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购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最终
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资金总额为准。回购股份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或自筹资金。
回购股份用途:本次回购的股份拟在未来全部用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
回购股份价格: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6.04元/股(含本数)。回购股份方式: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股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
计划: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在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不存在减持公司股票的计划。若上述人员后续有减持
股份计划,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相关风险提示:
1、若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区间,将产生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
2、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存在可能根据规则
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3、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
限内实施上述用途,则未使用部分股份存在注销的风险;
4、监管部门颁布新的股份回购规范性文件,则存在本次回购方案不符合新的监管规定与
要求,而无法实施或需要调整的风险;
5、公司在实施回购股份期间,受外部环境变化、临时经营需要等因素影响,致使本次回
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筹措到位,可能存在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
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莲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期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本次回购无需
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审议回购方案的时间、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内在投资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
信心,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维护公司股价稳定,树立良好的市场形象,结合公司实际经
营及良好的财务状况,公司拟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
股份。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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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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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业绩预告适用于实现盈利,且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50%以上的情形。
莲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2026年上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24000.00万元至26000.00万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增加7865.2
3万元至9865.23万元,同比增长48.75%至61.1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的净利润20000.00万元至22000.00万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增加3859.7
7万元至5859.77万元,同比增长23.91%至36.31%。
公司算力租赁合同期限较短但对应的折旧年限较长。公司现有算力租赁合同期限普遍较短
,以1年期为主,最长合同期限约为4.4年。同时,算力租赁合同存在提前终止的情况,2025年
度公司提前终止的算力租赁合同金额为122779.99万元。在资产核算方面,公司算力服务器固
定资产折旧年限设定为8年,相比于同行业公司折旧年限较长。
公司算力租赁业务相关固定资产、存货存在持续性减值风险。一方面,公司采购的4000张
加速卡截至目前尚未完成设备组装,且未与下游客户签订销售或算力服务协议,若无法顺利销
售或对外提供算力服务,将面临存货减值风险。
另一方面,受内存行业市场价格大幅波动影响,公司2025年度已对算力相关固定资产计提
减值准备1221.65万元。若未来下游算力市场需求变化、业务开展未达预期,公司存量算力固
定资产仍将存在进一步减值的风险。
公司对外投资存在投资亏损的风险。公司参股企业纽菲斯2026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467.
52万元,当期净利润为-1337.39万元,整体营收规模较小且持续处于亏损状态。对外投资目前
对公司整体经营业绩未构成重大影响,但若各投资标的后续业务开展不及预期,公司将面临相
应投资亏损风险。
公司受限货币资金较多,存在较大规模的对外借款,日常资金周转存在压力。截至2025年
12月31日,公司货币资金总额16.46亿元,其中受限制货币资金4.08亿元,募集资金5.49亿元
。为保障原料战略储备,开展算力租赁业务以及对外投资,公司有较大规模的对外借款,截至
2025年末有息负债8.60亿元。2026年上半年,公司采购原料10.59亿元,对外投资4.78亿元,
截至目前货币资金总额下降至10.51亿元,有息负债9.30亿元,日常资金周转存在压力。
公司味精销售量增速较快但客户规模较小且较为分散。报告期内,公司味精产品收入实现
较快增长主要系销售量增加导致。2025年公司味精销售量达25.42万吨,同比增长28.28%,部
分客户销量显著增加。目前公司味精业务采用经销商模式为主,合作客户数量超过3000家,客
户群体规模较小且较为分散,客户集中度较低,其中前十大客户销售收入占味精总收入仅13.6
3%。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测期间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二)业绩预测情况
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6年上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4000.00万
元至26000.00万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增加7865.23万元至9865.23万元,
同比增长48.75%至61.1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0000.00万
元至22000.00万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增加3859.77万元至5859.77万元,
同比增长23.91%至36.31%。
(三)本次业绩预告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机构审计。
二、上年同期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
2025年半年度公司业绩情况如下:
(一)利润总额:22483.61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134.77万元;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6140.23万元。
(二)每股收益:0.0989元/股。
三、本期业绩预增的主要原因
(一)调味品产品矩阵持续丰富,依托“消费+科技”双轮驱动稳步扩容市场与营收
2026年上半年,公司立足“消费+科技”双轮驱动战略,持续迭代优化调味品产品结构,
加大终端渠道扶持力度,核心主力产品莲花味精终端销量、市场占有率稳步攀升。同时,公司
重点培育酱油、松茸鲜新品系列,依托差异化产品优势打开增量空间,成为拉动营收与利润增
长的核心增量引擎。现阶段酱油、松茸鲜已培育为公司战略级大单品,全品类产品矩阵布局趋
于完备,叠加数字化赋能生产、渠道运营,综合市场竞争实力持续拔高。
(二)线上线下渠道深度融合,落地年轻化品牌升级布局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打通线上、线下渠道链路,双向融合运营能力持续深化。
依托国货消费热潮,贴合新生代消费偏好开展产品创新与场景营销,优化全链路消费体验
。伴随品牌复兴计划落地实施,国货品牌辨识度与认可度持续提高,线上线下渠道联动转化效
率大幅提升,驱动整体营业收入持续增长。
(三)深入推进“123456”运营管理体系实施落地,优本增效提质成效显著报告期内,公
司深入推进“123456”运营管理体系实施落地,持续优化流程管理体系和各类资源配置,提整
体运营管理效能,优本增效和提质增效成效显著,有力增强核心竞争力,为公司中长期高质量
业绩增长筑牢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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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7│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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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标的公司处于大额亏损状态。标的公司未来经营过程中有可能面
临市场风险、政策风险、经营管理风险等,从而可能导致公司投资出现亏损风险。
2、公司主营调味品业务,2025年度公司服务器租赁业务收入占比较小且持续处于亏损状
态,2025年服务器租赁业务收入12187.63万元,占公司营业总收入仅为3.53%,净利润为-2857
.86万元。2025年度存在签订大额合同短期内终止的情况,业务开展不及预期,未来发展存在
不确定性。
3、本次投资占标的公司股份比例较小,对公司整体业务不构成重大影响。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4、经自查,本次交易不存在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实控人共同投资或其他特殊利益安排
的情形。
重要内容提示:
莲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2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杭州莲花科技创新有限
公司(简称“莲花科创”)以现金增资形式对上海阶跃星辰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进行投资,
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本议案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
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本次交易概况
1、本次交易概况
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莲花科创以现金增资形式对上海阶跃星辰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进行
投资,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本次投资的资金全部来源为自有资金。
(二)公司于2026年5月2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
的议案》,同意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莲花科创以现金增资形式对上海阶跃星辰智能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进行投资,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本议案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
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
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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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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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
运作》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莲花控
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设职工代表董事一名。曾彦硕先生的任职资格符
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本次选举
产生的职工代表董事,将与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选举产生的8名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届董
事会,任期与第十届董事会一致。
曾彦硕先生当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
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曾彦硕先生简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曾彦硕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50000股,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
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资格均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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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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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13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河南省项城市颍河路18号公司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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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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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莲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莲花紫星的经营发展需要
,保证莲花紫星的生产经营活动顺利开展,在确保规范运作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2026年
度拟为莲花紫星提供不超过人民币70000万元的担保。提供担保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贷款
、保函、承兑汇票、贸易融资、信用证、履约担保、质量保证、外汇及商品等衍生品交易、保
理及其他授信额度等。
前述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
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和财务管理部具体办理上述担保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签订
担保协议等。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
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该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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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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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
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监管的意见(试行)》等法律法规要求,积极推动公司高质量
发展和投资价值提升,提升投资者回报能力和水平,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莲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按照相关规定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进一步
推动公司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
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公积金
弥补亏损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披露如下:
一、本次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基本情况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
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未分配利润为-718,332,638.44元,盈余公积金为82,922,494.20元,资本
公积金为1,133,933,258.66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
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母公司盈余公积金82,922,494.20元和资本公积金635,410,144.24元,
两项合计718,332,638.44元用于弥补母公司累计亏损。
本次拟用于弥补母公司亏损的资本公积全部来源于股东以货币方式出资形成的股本溢价,
不属于特定股东专享或限定用途的资本公积金。
二、导致亏损的主要原因
司法重整前,由于公司设备老化,历史债务及人员负担较重,公司陷入经营困境和债务危
机,未弥补亏损金额较大。
2020年,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债务危机全面化解,冗员问题基本解决,公司基本面得
到改善,公司的生产经营才开始步入健康可持续发展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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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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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激励计划的实施情况
1、公司于2024年8月30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
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
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
相关事宜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3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2、公司于2024年8月30日召开了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并就本次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等发表了明确意见,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3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
相关公告。
3、公司于2024年8月31日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在公司内部予以公示,名单公示期为不
少于10天,从2024年8月31日至2024年9月9日止。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
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4年9月13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
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4-078
)。
4、2024年9月19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
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
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并于2024年9月20日披露了《关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公告编号:2024-080)。
5、公司于2024年11月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数量的
议案》和《关于向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5年6月25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2023年激
励计划和2024年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50.76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
除限售的33.84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7、2026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
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2024年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50
.76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33.84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二、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失效情况
根据《莲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
定,预留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次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超过12个
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的59.25万份股票期权和3
9.50万股限制性股票自本次激励计划经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超过12个月未明
确激励对象,预留权益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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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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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莲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三
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莲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鉴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规定的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对应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标,董事会同意对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
的33.84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以下简称“本次回购注销”)。
公司本次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3.84万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
将由1,792,764,641股变更为1,792,426,241股,公司注册资本也相应由1,792,764,641元减少
为1,792,426,241元。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凭有
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
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
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
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
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
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
复印件。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河南省项城市颍河路18号证券事务部
2、申报时间:2026年4月23日起45天内8:30-11:30;13:00-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
除外)
3、联系人:证券事务部
4、联系电话:0394-4298666
5、联系邮箱:lhg@mylotushealth.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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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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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注销的股票期权共计50.76万份,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3.84万股,限制性股票
回购价格为1.62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莲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三
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莲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4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鉴于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规定的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解除限售期对应的公
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标,董事会同意对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50.76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以下简称“本次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33.84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以下简称“本次回购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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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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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适用对象
公司2026年度任期内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董事薪酬方案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之日自动失效。高
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之日自动失效。
(三)薪酬方案
1、非独立董事
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1)领取薪酬的: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领取薪酬,薪酬结构主要由基本薪
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额度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全年基本薪酬与
绩效薪酬总额的50%。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不另外领取津贴;
基本薪酬结合区域经济、收入等差异情况、行业薪酬水平、岗位职责和履职情况确定,基
本薪酬按月发放。
绩效薪酬与公司整体经营发展情况及经营业绩挂钩,按公司薪酬管理相关制度进行考评后
决定,实际发放金额以考评结果为准。
中长期激励收入为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效益情况实施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员工持股计
划等激励方式,与公司中长期经营业绩相挂钩、与中长期绩效考核评价结果相联系的收入,具
体方案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等另行确定。
(2)领取津贴的:未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领取津贴,每年12万元(含税)
,自任期开始起按季发放。领取津贴的非独立董事不另外领取薪酬。
2、独立董事
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的津贴为每年12万元(含税),独立董事津贴均按季度发放。
3、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专项奖励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
绩效薪酬额度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全年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
基本薪酬指的是基本年薪,根据所任职位的职责,综合考虑市场薪酬水平等因素确定高级
管理人员的基本报酬,按月平均发放。
绩效薪酬指的是绩效奖金,以公司经营规划和战略发展规划为基础,以年度目标为导向,
根据公司各项经营指标达成情况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履行情况等予以计发。
专项奖励主要指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在完成专项任务和重大创新、重大突破等方面给
予高级管理人员的奖励。
中长期激励收入为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效益情况实施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员工持股计
划等激励方式,与公司中长期经营业绩相挂钩、与中长期绩效考核评价结果相联系的收入,具
体方案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等另行确定。
基本年薪和绩效奖金的区间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执行,董事会授权董事长以岗位为基础,
以能力为依据,结合高管分工等因素进行差异化定薪。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身兼多职的,在经营
单位有任职的,不重复享受基本年薪和绩效奖金、专项奖励。
(四)其他规定
1、上述薪酬均为税前薪酬,其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2、鉴于年度审
计报告于次年4月底前进行审议,故年度绩效薪酬在公司经审计的年度报告经董事会审议并披
露后计算发放。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
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4、同时担任多个岗位的,根据主要岗位绩效以及相关岗位贡献领取相应薪酬。
5、除上述薪酬方案外,公司可以根据经营情况和市场情况,针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采
取中长期激励措施,包括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等,具体方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由公司另行
确定。
6、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董事薪酬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
方可生效,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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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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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13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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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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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天健”)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日期:2011年7月18日组织形式:特
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首席合伙人:钟建国截至202
5年12月31日,天健拥有合伙人250人,注册会计师2363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
册会计师人数954人。天健2025年度业务收入总额为29.88亿元(经审计,下同),其中,审计
业务收入为26.01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15.47亿元。2024年天健上市公司(含A、B股)审计客
户家数为756家,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
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
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农、
林、牧、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综合,住宿和餐饮业,卫生和社会工作等,审
计收费总额为7.35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57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
保险。截至2025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
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
》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
况。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本所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
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和纪律处分5次,未受到刑事处罚。11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
为受到行政处罚15人次、监督管理措施63人次、自律监管措施42人次、纪律处分23人次,未受
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成员信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质量控制复核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
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及项目合伙人、质量控制复核人、签字注册会计师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人民币95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40万元
(含税),2025年度审计费用合计135万元(含税)。公司董事会基于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
业情况、审计工作的复杂程度、审计业务具体工作量及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等多方面因素,与
天健进行协商确定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人民币95万元(含税),较上期审计费用未发
生变化;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40万元(含税),较上期审计费用未发生变化;2026年度
审计费用合计135万元(含税)。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层依据市场原则及具体工作量在合理水平内与天健协
商调整审计费用及签署相关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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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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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
审议。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
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
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718332638.44元。
因公司2025年度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数,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经公司
董事会研究决定202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公司未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鉴于2025年度期末公司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负值,因此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202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公司2025年度母公司报表期末
未分配利润为负数,不符合现金分红的条件。为保证公司的正常经营和稳健发展的资金需求,
保障公司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拟定了2025年度拟
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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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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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告期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影响经营业绩的主要因素
1.经营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345233.9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0.45%;利润总额39452
.4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2.0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0911.94万元,较上年同期
增长52.59%。
2.财务状况说明
公司报告期末总资产为362274.88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0.4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
有者权益为196220.8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5.6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为1.0
9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5.71%。
3.影响经营业绩的主要因素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业绩增长的原因主要系:(1)2025年度,公司经营发展和深化改革
均取得新的显著成效,消费+科技“双轮驱动”发展格局已经成型。
公司主业基础稳固,氨基酸调味品收入保持稳健增长,同时鸡精、松茸鲜、酱油等新产品
快速放量,成为拉动收入增长的重要力量;线上与线下全渠道协同发力,进一步扩大了销售规
模。(2)“莲花”品牌深耕基础调味品领域40余年,具备高知名度与美誉度。2023年以来,
公司通过国货品牌优势,品牌强势回归,为新品导入提供动能。新零售业务中,多款新产品表
现优异。(3)内部管理方面,公司持续落实优本增效措施,并通过员工持股计划有效激发团
队动力,共同支撑了整体盈利能力的增强与高质量发展。
(二)上表中有关项目增减变动幅度达30%以上的主要原因
1.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345233.9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0.45%;营业利润39554.39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2.04%;利润总额39452.4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2.01%;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0911.9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2.5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的净利润2
29591.5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5.57%。基本每股收益0.17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1.6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6.35%,较上年同期增加4个百分点。
2.以上变动主要系:(1)销售规模上升,营业收入增长,其中线上销售收入涨幅明显;
(2)持续深化改革,运营效率得到提升;(3)优本增效,产品利润率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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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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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2026年第一季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13500.00万元至15500.00万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增加3399.9
5万元至5399.95万元,同比增长33.66%至53.4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的净利润13500.00万元至15500.00万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增加3481.7
1万元至5481.71万元,同比增长34.75%至54.72%。
(一)业绩预测期间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
(二)业绩预测情况
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500.
00万元至15500.00万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增加3399.95万元至5399.95万
元,同比增长33.66%至53.4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3500.
00万元至15500.00万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增加3481.71万元至5481.71万
元,同比增长34.75%至54.72%。
三、本期业绩预增的主要原因
2026年第一季度,公司通过持续优化完善产品结构,强化终端渠道赋能,莲花味精等主力
产品在终端市场的销售规模和占有率持续提升,同时酱油、松茸鲜等新产品系列持续发力,促
进整体规模和效益保持高增长态势。酱油和松茸鲜产品系列已成为公司战略大单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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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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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莲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三
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莲花健康产业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3年激励计划”)《莲花控股股
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4年激励计划”)的相关
规定,鉴于公司2023年激励计划3名激励对象因2024年度个人业绩考核得分低于60分、1名激励
对象因病身故、1名激励对象与公司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后已离职,其个人层面可行权比例
和可解除限售比例均为0%,2024年激励计划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辞职,董事会同意对前
述激励对象合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44.25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3
4.25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5-084)。
公司于2025年10月31日披露《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85),就本次回购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事宜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接到
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
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截至申报期届满之日,公司未收到任何公司债权人向
公司提出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要求。
(三)本次注销股票期权数量、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及价格
本次注销的股票期权共计44.25万份,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4.25万股。2023年激励
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1.69元/股,2024年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1.62元/股。
(四)回购注销安排
公司已经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开立了股份回购专用账户,并
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上述6人所涉34.25万股限制性股票的回
购注销手续,预计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将于2026年2月13日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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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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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授予日:2023年9月25日
2、行权数量:155.25万份
3、行权人数:58人
4、行权价格:3.38元/份
5、行权方式:集中行权
6、股票来源:公司2022年5月24日至2023年5月23日期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的公司
股份。
7、行权安排: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第二个行权期为自2025年9月25日后的
首个交易日起至2026年9月25日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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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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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
三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5年9月16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
.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现将
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或“本计划”)最新实施进展情况
公告如下: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及数量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内已回购的莲花控股A股普通股股
票。
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
截至2025年7月31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24967600股,占
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1.39%,成交最高价为6.05元/股,成交最低价为4.29元/股,支付总
金额为人民币124849586.63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通过非交易过户方式过户的股份数量为8850000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
本的0.49%,均来源于上述回购股份。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股份过户情况
1、账户开立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了公司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专用账户,证券账户名称为“莲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
计划”。
2、认购情况
根据公司《莲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下简称“《员工持
股计划(草案)》”),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员工自筹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02.05万元,公司提
取的专项激励基金总额为人民币1003.40万元。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际认购的资金总额为2805.45万元,实际认购金额未超过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的拟认购额度上限。公司员工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于员工合法薪酬、自筹
资金、公司提取的专项激励基金和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公司不存在以任何方式向
持有人提供垫资、担保、借贷等财务资助的情况。
3、非交易过户情况
2026年1月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下发的《证券过户登
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8850000股股票已于2026年1月7日非交易过
户至“莲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专户,过户价格为3.17元/股,过户
股份共计885000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49%。至此,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已完成
股票非交易过户,该部分股票将按照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约定予以锁定,解锁时点分别为自公司
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12个月,到期解锁的标的股票比
例为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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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7│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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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莲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控股孙公司浙江莲花紫星智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莲花紫星”)与EⅫ公司签署《产品
销售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经双方确认,EⅫ公司向莲花紫星提供4000块加速卡产
品及服务,合同总价为人民币2亿元。
风险提示:
1、根据合同约定,本合同第一期货款为合同总金额的60%,公司已支付第一期货款1.2亿
元,截至目前产品尚未交付。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存在法律、法规、政策、技术、市场等方
面不确定性或风险,若合同无法正常履行,存在大额预付款无法收回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签订相关算力租赁合同,此次采购产品能否实现对外租赁
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莲花紫星若取消订单、中止履行或拒收货物,需向EⅫ公司支付相当于订单金额30%的
违约金。但是EⅫ公司若未按本合同及订单约定交付产品,违约金累计不超过逾期交付产品金
额的5%。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
重组。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
议。
一、合同签订的基本情况及审议程序
(一)合同签订的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孙公司莲花紫星已与EⅫ公司签署《产品销售合同》。经双方确认,EⅫ公司向莲
花紫星提供4000块加速卡产品及服务,采购单价为人民币5万元,合同总价为人民币2亿元。
(二)审议程序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孙公司签订采购合同的议案》。
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名称:EⅫ公司
2、注册地址:上海市
3、主营业务: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计算机系统集成;计算机软件开发;计算机软
硬件科技领域内的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电子产品销售。
4、与公司的关系:EⅫ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产权、资产、债权债务、人
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
5、EⅫ公司资信状况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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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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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2月9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河南省项城市颍河路18号公司会议室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会议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李
厚文先生主持本次股东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1人,列席11人,公司全体董事均出席了本次会议;
2、董事会秘书顾友群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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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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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天健”)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
兴财光华”)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莲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原聘任的年审机构中兴财光华已连续9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证公司审计
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公允性,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
有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发展及对审计服务的需求,公司拟聘任天健为2025年度财务报告
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
了充分沟通,中兴财光华对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年7月18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
首席合伙人:钟建国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天健拥有合伙人241人,注册会计师23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
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904人。
天健2024年度业务收入总额为29.69亿元(经审计,下同),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5.63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14.65亿元。2024年天健上市公司(含A、B股)审计客户家数为756家,
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
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租赁和
商务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农、林、牧、渔业,文
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综合,住宿和餐饮业,卫生和社会工作等,审计收费总额为7.35
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57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
保险。截至2024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
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
》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
况。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本所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
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6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
受到行政处罚12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2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4人次、纪律处分13人次,未受到
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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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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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莲花控股”或“公司”)于2025年11月21日召开了第
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核销部分长期应收款项的议案》,同意公司根
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依法合规、规范操作的原则,对公司及下
属子公司河南莲花食贸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莲花食贸”)部分长期应收款项进
行核销。现将本次核销应收款项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核销部分长期应收款项的概况
为真实、公允反映公司财务状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公司对经
营过程中长期挂账追收无果的应收款项进行了清查,现拟对公司及莲花食贸总计817351741.07
元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进行核销,本次核销的长期应收款项不涉及与关联方相关的应收款项。
二、本次核销部分长期应收款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核销的817351741.07元长期应收款项在以前年度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因此不会对公
司2025年度损益产生影响。本次核销的长期应收款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会计政策的要求,不
涉及与关联方相关的应收款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对所有核销明细建立备查账目,做到账销案存,保留以后可能用以追索的资料。另外
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对上述长期应收款项采取委托专业机构清收或公开转让等方式,以
充分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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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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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1,807,50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1,807,50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11月26日。
莲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三
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
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及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3年8月10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
事宜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日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健全公司激励机制,增强公司员工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有利于公司
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2023年8月10日,公司监事会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
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
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
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列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
均符合相关法律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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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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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12月9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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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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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62035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62035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11月14日。
莲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三
十三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及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3年8月10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
事宜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日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健全公司激励机制,增强公司员工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有利于公司
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2023年8月10日,公司监事会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
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
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
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列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
均符合相关法律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3、2023年8月11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莲花健康产业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2023年8
月11日,公司在内部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予以公示,名单公示期为2023年8月11日至2023
年8月20日,公示时间不少于10日。2023年8月24日,公司监事会出具《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
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
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4、2023年8月30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
事宜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与公
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相关的议案。
5、2023年9月25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
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23年股票期权与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日,独立董事就本
次调整及本次授予发表独立意见,同意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3年9月25日,向74名激
励对象授予795.00万份股票期权,向74名激励对象授予795.00万股限制性股票。
6、2023年9月25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
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23年股票期权与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
次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及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在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
调整程序合法、合规。本次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所规定的激
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7、2024年3月14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股票
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已授予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中,
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1名激励对象经公司监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担任公司第
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根据《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规定,离职或担任公司监事
的激励对象已不符合有关激励对象的要求,公司决定对上述4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6
5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65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8、2024年3月14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
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已对不再具备激励资格的激励对象、拟注
销的股票期权和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由于激励对象不再具备激励资
格,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对3名因离职、1名因被选举担任公司监事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的激励
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65万份股票期权和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65万股限制性股
票进行注销和回购注销。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
股票的原因、数量、回购价格以及资金来源等合法合规,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激励计划》的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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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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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股票期权行权条件成就说明和具体安排
1、授予日:2024年7月22日
2、行权数量:49.535万份
3、行权人数:18人
4、行权价格:3.48元/份
5、行权方式:集中行权
6、股票来源:公司2022年5月24日至2023年5月23日期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的公司
股份。
7、行权安排: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第一个行权期为自2025年7月22日后的
首个交易日起至2026年7月22日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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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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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及第
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公司董事会后期将办理前述已满足行权条件部分股票期权
的行权及满足解除限售条件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手续。
本次符合股票期权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61人,达到行权条件首次授予部分的行权数量为
180.75万份(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实际登记数量为准);符合解除限
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61名,首次授予部分的解除限售数量为180.75万股(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实际登记数量为准)。
本次股票期权行权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宜尚需向有关机构申请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行
权和解除限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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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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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3年激励计划注销及回购注销的原因
根据2023年激励计划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已授予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
中,3名激励对象因2024年度个人业绩考核得分低于60分、1名激励对象因病身故、1名激励对
象与公司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后已离职,其个人层面可行权比例和可解除限售比例均为0%,
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和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
票不予行权和解除限售,公司决定对上述5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14.25万份股票期权
进行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4.25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二)2024年激励计划注销及回购注销的原因
根据2024年激励计划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已授予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
中,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辞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
权和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予行权和解除限售,公司决定对上述1名激励对象
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30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0万股限制性股票进
行回购注销。
(三)本次注销股票期权数量、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及价格本次注销的股票期权共
计44.25万份,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4.25万股。2023年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
1.69元/股,2024年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1.62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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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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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莲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三
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莲花健康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莲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
关规定,鉴于公司2023年激励计划3名激励对象因2024年度个人业绩考核得分低于60分、1名激
励对象因病身故、1名激励对象与公司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后已离职,其个人层面可行权比
例和可解除限售比例均为0%,2024年激励计划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辞职,董事会同意对
前述激励对象合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44.25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
的34.25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以下简称“本次回购注销”)。公司本次拟回购注销
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4.25万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1793107141股变更为1
792764641股,公司注册资本也相应由1793107141元减少为1792764641元。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凭有
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
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
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
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
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
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
复印件。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河南省项城市颍河路18号证券事务部
2、申报时间:2025年10月31日起45天内8:30-11:30;13:00-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
除外)
3、联系人:证券事务部
4、联系电话:0394-4298666
5、联系邮箱:lhg@mylotushealth.com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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