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0206 有研新材 更新日期:2026-08-0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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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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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1999-01-21│ 8.54│ 5.42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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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 │ 2013-04-10│ 9.73│ 5.72亿│
├───────────┼───────────┼───────────┼───────────┤
│增发 │ 2014-01-07│ 11.26│ 12.45亿│
├───────────┼───────────┼───────────┼───────────┤
│增发 │ 2014-01-16│ 11.61│ 3.38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7-12-05│ 5.75│ 4772.5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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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0-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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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 9702.09│ 990.55│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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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 0.00│ -19.23│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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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款项融资 │ ---│ ---│ ---│ 13543.02│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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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 ---│ 3364.77│ ---│ 人民币│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 30312.44│ 2030.97│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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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0-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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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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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英寸硅抛光片产业 │ 5.72亿│ 1095.21万│ 2.07亿│ 103.76│ ---│ ---│
│化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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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端金属靶材产业化│ 1.99亿│ 1095.21万│ 2.07亿│ 103.76│ ---│ ---│
│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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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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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7-15 │交易金额(元)│4.54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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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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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有研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45%股 │标的类型 │股权 │
│ │份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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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中国有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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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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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持有的有研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有研稀土”)45%股份及有研国晶辉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有研国晶辉” │
│ │)51%股权通过非公开协议方式转让给中国有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有研” │
│ │),其中有研稀土45%股份的转让价格为454,249,451.68元、有研国晶辉51%股权的转让价格│
│ │为243,202,559.37元。 │
└──────┴────────────────────────────────────────┘
┌──────┬────────────────┬──────┬────────────────┐
│公告日期 │2026-07-15 │交易金额(元)│2.43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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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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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有研国晶辉新材料有限公司51%股份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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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中国有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
│卖方 │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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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持有的有研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有研稀土”)45%股份及有研国晶辉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有研国晶辉” │
│ │)51%股权通过非公开协议方式转让给中国有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有研” │
│ │),其中有研稀土45%股份的转让价格为454,249,451.68元、有研国晶辉51%股权的转让价格│
│ │为243,202,559.37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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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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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7-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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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国有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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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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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股权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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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持有的有研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有研稀土”)45%股份及有研国晶辉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有研国晶辉” │
│ │)51%股权通过非公开协议方式转让给中国有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有研” │
│ │),其中有研稀土45%股份的转让价格为454,249,451.68元、有研国晶辉51%股权的转让价格│
│ │为243,202,559.37元 │
│ │ 截至目前,中国有研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 │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八次│
│ │专门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将│
│ │根据总体工作安排择机召开股东会,具体详见后续的股东会通知,股东会审议本议案时,关│
│ │联股东中国有研需回避表决 │
│ │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除日常关联交易和股东会批准的关联交易外,过去12个月内公│
│ │司不存在与中国有研及其下属子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
│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情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也未与其他关联方发生交易类│
│ │别相关的交易。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一)基本情况 │
│ │ 为进一步聚焦主业、优化公司整体资源配置,公司拟将持有的有研稀土45%股份及有研 │
│ │国晶辉51%股权以非公开协议方式转让给中国有研,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聚焦集成电路 │
│ │材料核心业务、加快建设世界一流企业。以评估报告评估值为依据,有研稀土45%股份的转 │
│ │让价格为454,249,451.68元、有研国晶辉51%股权的转让价格为243,202,559.37元。本次交 │
│ │易资金来自于中国有研自有资金,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
│ │ (二)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的表决情况 │
│ │ 公司于2026年7月1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 │
│ │有研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45%股份及有研国晶辉新材料有限公司51%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
│ │案》,关联董事艾磊先生、江轩先生、周厚旭先生已回避表决,本议案以同意票4票、反对 │
│ │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
│ │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
│ │ (三)交易生效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程序 │
│ │ 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将根据总体工作安排择机召开股东会,具体详│
│ │见后续的股东会通知,股东会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股东中国有研需回避表决 │
│ │ (四)过去12个月关联交易情况 │
│ │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除日常关联交易和股东会批准的关联交易外,过去12个月内公│
│ │司不存在与中国有研及其下属子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
│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情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也未与其他关联方发生交易类│
│ │别相关的交易。 │
│ │ 二、关联人介绍 │
│ │ (一)关联人关系介绍 │
│ │ 截至目前,中国有研直接持有公司33.09%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
│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
│ │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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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6-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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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国有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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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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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重要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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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1、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有研科 │
│ │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有研”)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双方 │
│ │于2024年9月20日签署了《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有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之附条件 │
│ │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以下简称“《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
│ │ 2、鉴于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本次发行股票价格及数量调 │
│ │整相关条款,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由7.16元/股调整为7.05元/股,│
│ │发行股票数量由44678771股调整为45375887股,公司就上述调整事项于2025年7月29日与中 │
│ │国有研签署了《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有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
│ │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与《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合称为“原协议”)。 │
│ │ 3、2026年4月23日、2026年5月19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2│
│ │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
│ │及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
│ │ 4、2026年6月12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向│
│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的议案》《关于与特定对象签订<附条 │
│ │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本次发行的定 │
│ │价基准日调整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
│ │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
│ │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发行数量“按照最终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 │
│ │行价格确定,并不超过45375887股,不超过本次发行前甲方总股本的30.00%”,并同意公司│
│ │就本次调整与中国有研签署《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有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之附条│
│ │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二)》(以下简称“《补充协议(二)》”)。 │
│ │ 一、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
│ │ 2024年9月20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发行事项的相关 │
│ │议案,本次发行对象为中国有研。中国有研拟认购金额不超过319900007.18元(含本数),拟│
│ │认购股数为44678771股。同日,公司与中国有研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中│
│ │国有研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
│ │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公司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
│ │ 2025年4月29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 │
│ │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
│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签署〈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 │
│ │公司与中国有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等议案。 │
│ │ 2025年7月29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特定对象签 │
│ │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 │ 鉴于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对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进│
│ │行了调整,公司与中国有研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以对《附条│
│ │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中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发行股票价格调整为7.05元/股,发行股 │
│ │票数量调整为45375887股。 │
│ │ 2026年6月1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 │
│ │发行股票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的议案》《关于与特定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 │
│ │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 │
│ │调整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 │
│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
│ │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发行数量“按照最终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
│ │定,并不超过45375887股,不超过本次发行前甲方总股本的30.00%”,并同意公司就本次调│
│ │整与中国有研签署《补充协议(二)》。 │
│ │ 根据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及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授权,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发│
│ │行价格及发行数量调整无需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 │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亦不构成重组上市。 │
│ │ 二、关联方和关联关系情况 │
│ │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公司名称:中国有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 │ 法定代表人:赵晓晨 │
│ │ 注册资本:320000万元 │
│ │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新外大街2号 │
│ │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
│ │ 经营范围:金属、稀有、稀土、贵金属材料及合金产品、五金、交电、化工和精细化工│
│ │原料及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电池及储能材料、电讯器材、机械电子产品、环保设备、│
│ │自动化设备的生产、研制、销售;信息网络工程的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 │承接金属及制品分析测试;自有房屋和设备的租赁;进出口业务;项目投资;投资管理;广│
│ │告发布。(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 │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 │
│ │ (二)股权关系及控制关系 │
│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国有研是由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资成立的国有独资│
│ │公司。 │
│ │ 三、关联交易标的及定价方式 │
│ │ (一)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
│ │ 本次关联交易的交易标的为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 │
│ │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
│ │ (二)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
│ │ 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
│ │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 │
│ │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
│ │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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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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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国稀土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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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对公司具有重要影响的控股子公司的股东及其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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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借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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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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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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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国稀土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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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对公司具有重要影响的控股子公司的股东及其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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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销售商品及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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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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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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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国稀土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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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对公司具有重要影响的控股子公司的股东及其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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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购买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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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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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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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国有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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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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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借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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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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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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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国有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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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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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销售商品及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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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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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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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国有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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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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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购买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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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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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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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国有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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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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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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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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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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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国稀土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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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对公司具有重要影响的控股子公司的股东及其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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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销售商品及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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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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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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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国稀土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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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对公司具有重要影响的控股子公司的股东及其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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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购买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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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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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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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国有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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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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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销售商品及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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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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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5 │
├──────┼────────────────────────────────────────┤
│关联方 │中国有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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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购买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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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5 │
├──────┼────────────────────────────────────────┤
│关联方 │中国有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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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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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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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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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3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发
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根据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授权,本次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根据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公司2026年上半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为183333652.78元,截至2026年6月30日,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266762017.83
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6年半年度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
润。
公司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3元(含税)。截
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为846553332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6401793.28元
(含税),占公司2026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9.86%。本次利润分配不
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送红股。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
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6年8月4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了《有研新材2026年半年
度利润分配方案》,同意将《有研新材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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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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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
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范围内截
至目前的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对存在减值事项的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含信用减
值损失,下同)。根据减值测试结果,在2026年1-3月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基础上,公司2026年4
-6月计提和转回各项减值准备合计4,781.36万元,转销各项减值准备合计3,510.9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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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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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8月4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2号D座中国有研大厦18层有研新材大
会议室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长艾磊先生主持,会议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列席7人。
2、公司董事会秘书杨阳女士出席会议并作会议记录;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谷雨女士
列席现场会议;公司副总经理庞欣先生、曹波先生列席现场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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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31│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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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集成电路用高纯溅射靶材二期扩建项目
项目预计投资额:4.86亿元
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
会审议
风险提示:项目建设可能存在进度、产能及收益不及预期的风险;项目建成后,面对更为
激烈的市场竞争格局,行业风险和运营风险仍是该项目需重点关注和防范的。敬请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随着全球半导体产业复苏与扩张驱动,半导体靶材需求继续增长,公司现有德州基地铜系
、钽系靶材产能已接近饱和,预计将出现明显产能缺口,无法满足国内外头部客户的订单需求
。为此,公司计划推出“集成电路用高纯溅射靶材二期扩建项目”,进一步优化产品结构,新
增高纯铜系靶、钽靶、钛靶高端靶材产能30,000块/年,实现高端靶材规模化量产,提高关键
材料国产化率,助力公司建设世界一流靶材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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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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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8月4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8月4日11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2号D座中国有研大厦18层有研新材大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8月4日至2026年8月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转
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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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5│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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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持有的有研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有研稀土”)45%股份及有研国晶辉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有研国晶辉”
)51%股权通过非公开协议方式转让给中国有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有研”)
,其中有研稀土45%股份的转让价格为454,249,451.68元、有研国晶辉51%股权的转让价格为24
3,202,559.37元
截至目前,中国有研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八次专
门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将根据
总体工作安排择机召开股东会,具体详见后续的股东会通知,股东会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股东
中国有研需回避表决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除日常关联交易和股东会批准的关联交易外,过去12个月内公司
不存在与中国有研及其下属子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情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也未与其他关联方发生交易类别相关
的交易。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聚焦主业、优化公司整体资源配置,公司拟将持有的有研稀土45%股份及有研国
晶辉51%股权以非公开协议方式转让给中国有研,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聚焦集成电路材料
核心业务、加快建设世界一流企业。以评估报告评估值为依据,有研稀土45%股份的转让价格
为454,249,451.68元、有研国晶辉51%股权的转让价格为243,202,559.37元。本次交易资金来
自于中国有研自有资金,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二)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的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7月1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有
研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45%股份及有研国晶辉新材料有限公司51%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艾磊先生、江轩先生、周厚旭先生已回避表决,本议案以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通过。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战略委员
会审议通过。
(三)交易生效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程序
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将根据总体工作安排择机召开股东会,具体详见
后续的股东会通知,股东会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股东中国有研需回避表决
(四)过去12个月关联交易情况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除日常关联交易和股东会批准的关联交易外,过去12个月内公司
不存在与中国有研及其下属子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情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也未与其他关联方发生交易类别相关
的交易。
二、关联人介绍
(一)关联人关系介绍
截至目前,中国有研直接持有公司33.09%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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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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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
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
的议案》,公司决定终止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
简称“上交所”)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文件。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基本情况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披露了《有研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等相关公告。
《关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议
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修订稿)的议案》等议案。限公司沪市主板上
市公司发行证券申请的通知》(上证上审(再融资)〔2025〕238号),上交所依据相关规定
对公司报送的沪市主板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的募集说明书及相关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该项
申请文件齐备,符合法定形式,决定予以受理并依法进行审核。
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上审(再融资)〔2025〕248号)(
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上交所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申请文件进
行了审核,并提出了问询问题。
认真研究和逐项回复,并披露了《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回复和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更新的提示性公告》等相关文件
。
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交易所审核意见》,认为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符合
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十三次会议、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
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二、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原因
自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公布以来,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积极推进各
项工作。现综合考虑当前资本市场环境变化、公司实际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等诸多因素,经与
各方充分沟通及审慎分析后,公司决定终止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向上交
所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文件。
公司将持续密切关注资本市场动态,后续根据自身发展需要合理运用多种资本市场工具,
助力公司长期健康发展。
三、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各项业务均正常开展,本次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
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7月6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
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
,同意公司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文件。根据公司2024年年度
股东大会及2025年年度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上述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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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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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6月30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2号D座中国有研大厦18层有研新材大
会议室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长艾磊先生主持,会议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6人,列席6人,其中独立董事吴玲女士,独立董事陈磊先生及独立董事
王国平先生以腾讯会议形式参会
2、公司董事会秘书杨阳女士出席会议并作会议记录;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谷雨女士
列席现场会议;公司副总经理曹波先生列席现场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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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3│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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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有研
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有研”)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双方
于2024年9月20日签署了《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有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
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以下简称“《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2、鉴于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本次发行股票价格及数量调整
相关条款,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由7.16元/股调整为7.05元/股,发行
股票数量由44678771股调整为45375887股,公司就上述调整事项于2025年7月29日与中国有研
签署了《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有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之补充协议》(与《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合称为“原协议”)。
3、2026年4月23日、2026年5月19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及
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4、2026年6月12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的议案》《关于与特定对象签订<附条件生
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
日调整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
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发行数量“按照最终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
并不超过45375887股,不超过本次发行前甲方总股本的30.00%”,并同意公司就本次调整与中
国有研签署《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有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
协议之补充协议(二)》(以下简称“《补充协议(二)》”)。
一、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2024年9月20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发行事项的相关议
案,本次发行对象为中国有研。中国有研拟认购金额不超过319900007.18元(含本数),拟认购
股数为44678771股。同日,公司与中国有研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中国有研
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公司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2025年4月29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签署〈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与
中国有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等议案。
2025年7月29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特定对象签订<
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鉴于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对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进行
了调整,公司与中国有研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以对《附条件生
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中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发行股票价格调整为7.05元/股,发行股票数量
调整为45375887股。
2026年6月1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的议案》《关于与特定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
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调整为
“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
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发行数量“按照最终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并不超过
45375887股,不超过本次发行前甲方总股本的30.00%”,并同意公司就本次调整与中国有研签
署《补充协议(二)》。
根据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及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授权,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发行
价格及发行数量调整无需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亦不构成重组上市。
二、关联方和关联关系情况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国有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晓晨
注册资本:320000万元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新外大街2号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经营范围:金属、稀有、稀土、贵金属材料及合金产品、五金、交电、化工和精细化工原
料及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电池及储能材料、电讯器材、机械电子产品、环保设备、自动
化设备的生产、研制、销售;信息网络工程的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承接金
属及制品分析测试;自有房屋和设备的租赁;进出口业务;项目投资;投资管理;广告发布。
(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
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股权关系及控制关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国有研是由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资成立的国有独资公
司。
三、关联交易标的及定价方式
(一)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的交易标的为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
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二)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
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
日股票交易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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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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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有研新材”或“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汪礼敏
先生的辞职报告,汪礼敏先生因工作原因,辞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相关职务。汪礼
敏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相关职务期间勤勉尽责,为全面提升管理水平,改
善经营业绩,规范运营,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重要作用。在此对汪礼敏先生为公司发展所做
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汪礼敏先生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后,公司董事人数将不满足《公司章程》
规定的7名人数要求,公司于2026年6月12日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选举周厚旭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会议同意选举周厚旭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
事会董事,任期自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董事简历如下:
周厚旭,男,汉族,1974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毕业于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工
商管理专业,正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曾任有研总院财务部主任,有研集团财务金融部总
经理,有研新材监事,有研新材董事,有研粉末监事会主席,有研鼎盛监事,有研工研院监事
,国合通测董事、党委副书记、总经理;现任专职外部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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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3│价格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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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有研科技集
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有研”)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
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日”调整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由“7.05元
/股”调整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发行数量合计由
“45375887股”调整为“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45375887股,且不超过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发行的其他事项未发生变化。
本次发行的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第九届董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已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尚需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
根据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及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授权,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发行数量调整如下:
1、发行定价基准日
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2、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
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
日股票交易总量,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并向上取整)。
3、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股票数量按照最终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并不超过45375887股,不超
过本次发行前甲方总股本的30.00%。具体发行股份数量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中国证监会
注册范围内,由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中国有研、本次发行的保
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发行的其他事项未发生变化。
根据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及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授权,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发行
价格及发行数量调整无需公司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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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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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有研新材”或“公司”)于2026年6月12日召开公
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关于制定<有研新材2026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方案>的议案》,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及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和职务贡献等因素
,其中《关于制定<有研新材2026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因涉及全体董事的
薪酬,基于谨慎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同意将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内
容公告如下:
(一)董事
公司董事会全体在职成员,包括内部董事、外部董事、独立董事。
(二)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
他人员。
二、适用时间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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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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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案制定依据
为进一步规范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
理,建立健全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强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提升公司经营管理质量与可持续高质量发展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制定
本方案。
(一)董事
公司董事会全体在职成员,包括内部董事、外部董事、独立董事。
(二)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和《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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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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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6月30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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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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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19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2号D座中国有研大厦18层有研新材大
会议室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长艾磊先生主持,会议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6人,其中独立董事吴玲女士请假,董事汪礼敏先生及独立董
事王国平先生以腾讯会议形式参会;
2、公司董事会秘书杨阳女士出席会议并作会议记录;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谷雨女士
列席现场会议;公司高管庞欣先生列席现场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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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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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有研新材”或“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有研亿金
新材料有限公司(有研翠铂林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产品的主要原
材料之一为金、银、铂、钯等贵金属材料,由于近年来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发展以及市场供求
量的变化,贵金属价格波动较大。为有效控制市场风险,降低原材料等市场价格波动对生产经
营成本的影响,子公司计划开展相关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进而提升生产经营管理水平和抵
御风险能力,实现稳健经营的目标。子公司拟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场所为经监管机构
批准、具有相应业务资质的期货交易所。交易品种仅限于与公司生产经营有关的金、银、铂、
钯贵金属材料相关的期货,未来12个月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上限不超过人民币20792万元,
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175839万元,上述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2026年4月23日,有研新材第九届董事会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有
研亿金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公司控股子公司有研亿金计划开展商品期货套期
保值业务,计划投入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792万元。本议案尚需提
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子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同
时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具体包括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技术风险和操作风险等,请广大投
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目的
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有研新材”或“公司”)控股子公司有研亿金新材
料有限公司(含有研翠铂林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产品的主要原材
料之一为金、银、铂、钯等贵金属材料,由于近年来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发展以及市场供求量
的变化,贵金属价格波动较大。为有效控制市场风险,降低原材料等市场价格波动对生产经营
成本的影响,公司计划开展相关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进而提升生产经营管理水平和抵御风
险能力,实现稳健经营的目标。
(二)交易品种及金额
公司套期保值的期货品种为产品所需原材料金、银、铂、钯,具体交易金额如下:
根据公司目前的业务的产销量计划及期货交易所规定的保证金比例测算,未来12个月预计
动用的交易保证金上限不超过人民币20792万元,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
币175839万元,如遇贵金属价格波动,最高合约价值及最高交易保证金随贵金属价格相应调整
,上述持仓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上述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
公司拟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场所为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相应业务资质的期货交
易所。交易品种仅限于与公司生产经营有关的金、银、铂、钯贵金属材料相关的期货。
(五)交易期限
本次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二、审议程序
2026年4月23日,有研新材第九届董事会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有研
亿金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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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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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及授
权有效期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股东会授权有效期的基本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4年9月2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202
5年5月29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董事会授权相关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
对象发行A股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根据上述会议决议,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股
东会决议有效期和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董事会授权相关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相关事宜的有效期为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即2025年5月29日
至2026年5月28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21日、2025年5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关于本次延长股东会决议及授权有效期的相关情况
鉴于公司本次发行的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即将届满,为确保本次发行工作
的延续性、有效性和顺利推进,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延长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同意提请公司股东会延长本次发行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董事会、董事会授权相关人士全
权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有效期,延长期限为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12个月。除延长上述有效
期外,本次发行的其他内容不变,在延长期限内继续有效。
本次延期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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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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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19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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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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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研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有研新材”或“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
机构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7人,注册会计师1799人。签署过证券
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700人。信永中和2024年度业务收入为40.54亿元(含
统一经营),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5.8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9.76亿元。2024年度,信永
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83家,收费总额4.71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
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金融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采矿业,租赁和商务服务,水利、环
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5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
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
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1)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北京金融法院作出
一审判决((2021)京74民初111号),判决本所就相应日期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
投资者的损失,承担0.5%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500余万元。本所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
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2)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
出一审判决((2023)苏05民初1736号),判决本所承担5%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0.07余万元
。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3)恒信玺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
判决((2025)藏01民初11、12号),判决本所承担20%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0.15余万元
。本案已结案。
除上述三项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其他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
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1次。7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
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8次、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11次和纪律处分2次
。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李祝善先生,2009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
核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
拟担任质量复核合伙人:苗策先生,2001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0年开始从事上
市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
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10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杨献坡先生,2012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三年签署上
市公司2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
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
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
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
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123万元,其中年报审计83万元,内控审计40万元。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
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
收费标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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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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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有研新材”或“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
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
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范围内截
至目前的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对存在减值事项的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含信用减
值损失,下同)。根据减值测试结果,公司2026年1-3月计提和转回各项减值准备合计3668.56
万元,转销各项减值准备合计1243.3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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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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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有研新材”或“公司”)下属子公司有研亿金新材
料有限公司(含有研翠铂林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为降低原材料等
市场价格波动对生产经营成本的影响,开展了金、银、铂、钯贵金属材料相关商品期货套期保
值业务。近期,市场贵金属价格波动较大,预期年内仍存在贵金属价格大幅波动的可能性,导
致交易保证金和合约价值超过年度预计规模。结合公司实际,为保证及时对冲原材料价格波动
风险,由股东会做如下授权:
一、关于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授权事项
为保证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及时对冲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批准授
权董事会根据股东会决议在期货(金、银、铂、钯)最高持仓数量保持不变的情况下,增加交
易保证金额度23,800万元,增加合约价值额度40,600万元。授权期限自本议案经2025年年度股
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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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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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种类:保本型理财产品。
投资金额:不超过26.8亿元的自有资金。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
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拟投资的理财产品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
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遵循审慎原则,及时跟
踪现金管理进展情况,严格控制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有研新材”或“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
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
使用不超过26.8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期限一年,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具体内容如下
:
一、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
在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理财投资
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
2、投资额度
本次拟进行投资理财使用不超过26.8亿元的自有资金,在此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自有闲置资金。
4、投资方式
公司主要选择投资于安全性高、低风险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国债逆
回购、银河证券天天利、证券公司收益凭证、银行结构性存款、PR1级理财等。
5、投资期限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二、审议程序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6.8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5年年度股
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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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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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有研新材”或“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4-2026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规定,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
东权益、增强投资者获得感,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定2026年中期分红安排如下:
一、2026年中期分红安排
(一)中期分红的前提条件
1、公司在当期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
2、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日常经营及资本性开支等需求,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
。
(二)中期分红的金额不低于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5%,且不超过相应
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5%。
(三)关于2026年中期分红的相关授权事项
为简化分红程序,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批准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会决议在符合中期分红的
前提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授权期限自本议案经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至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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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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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96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
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2025年度审计报告》,公司实
现归母净利润264789582.15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9372299.91元,根据《有研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提取10%的法定公积金1937229.99元,加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2025
年度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231101930.79元。
基于对公司稳健经营及长远发展的信心,公司董事会充分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投资者
回报需要,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实施利润分配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84655333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96元(含税),总分红额度81269119.87元,占
当年实现归母净利润的30.69%。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进行分配。本年度不送红股也
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议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
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
弃权审议通过了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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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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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预告的具体适用情形:实现盈利,且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50%以上。
经初步测算,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25500万元到280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增加10731万元到13231万元,同比
增长73%到90%。预计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5500万元到1
80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增加4100万元到6600万元,同比增长36%到58%。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5500万元到28000
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增加10731万元到13231万元,同比增长73%到90%。
预计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5500万元到18000万元,
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增加4100万元到6600万元,同比增长36%到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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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3│企业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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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有研新材”或“公司”)拟向三级子公司有研翠铂
林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翠铂林”)提供总额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财务资助
,以满足翠柏林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借款期限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1年。
本次财务资助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向三级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系为保证翠铂林日常经营业务流动资金周转需要,有研新
材拟向其提供财务资助,用于补充短期流动资金。本次财务资助使用公司自有资金,不影响公
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公司对三级子公司的经营管理、财务、投资、融资等方面均能有效控制
,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整体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为保证有研新材三级子公司翠铂林铂族金属业务流动资金周转需要,同时提升公司资金使
用效益,有研新材向翠铂林提供财务资助,用于补充短期流动资金。
1、额度:向翠铂林提供总额不超过20000万元的财务资助。
2、期限: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一年。
3、资金使用费:公司参考银行借款市场利率,本次财务资助资金使用费按照年化2.11%收
取。
4、用途及担保措施:本次财务资助金额用于补充三级子公司的短期流动资金,没有设定
担保措施。
5、资金来源:资金来源为有研新材控股子公司有研亿金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有
研亿金”)定向存款,不影响有研新材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本次财务资助不属于《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
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二、翠铂林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有研翠铂林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2101452751H
法定代表人:吕保国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北京市昌平区超前路33号1幢1层01成立时间:1988年04月07日
经营范围:有色金属加工技术咨询;技术开发、转让;承办展览展示;销售工艺美术品、
金属材料、化工产品(不含一类易制毒化学品及危险品)、机械电器设备、五金交电(不含电
动自行车)、建筑材料、装饰材料、珠宝首饰、黄金制品、白银制品;租赁黄金制品、白银制
品、工艺品;稀有和贵金属材料及其合金和衍生产品的销售及租赁;货物进出口;制造加工维
修分析检测电子仪器、加工有色金属材料;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仅限互联
网信息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不含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电子公告
服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
活动。)。
2、截至目前,翠铂林资信状况良好,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翠铂林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有研亿金100%持股,不存在关联关系。
4、有研新材2025年度向翠铂林提供财务资助20000万元,均已偿还,不存在财务资助到期
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三、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1、出借方: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借款方:有研翠铂林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3、财务资助用途:铂族金属业务流动资金周转
4、财务资助金额:财务资助总额不超过20000万元。
5、财务资助期限: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一年。
6、资金使用费:公司参考银行借款市场利率,本次财务资助资金使用费按照年化2.11%收
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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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3│企业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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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有研新材”或“公司”)拟向三级子公司有研翠铂
林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翠铂林”)提供总额不超过70000万元人民币财务资助
,以满足翠柏林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借款期限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年。
本次财务资助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尚需提
交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向三级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系为保证翠铂林日常经营业务流动资金周转需要,有研新
材拟向其提供财务资助,用于补充短期流动资金。
本次财务资助使用公司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公司对三级子公司的经
营管理、财务、投资、融资等方面均能有效控制,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整体风险可控,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为保证翠铂林日常经营业务流动资金周转需要,有研新材拟向其提供财务资助,用于补充
短期流动资金。
1、额度:向翠铂林提供总额不超过70000万元的财务资助。
2、期限: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一年。
3、资金使用费:公司参考市场报价利率,本次财务资助资金使用费按照年化2.11%收取。
4、用途及担保措施:本次财务资助金额用于补充全资子公司的短期流动资金,没有设定
担保措施。
5、资金来源: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二、翠铂林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有研翠铂林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2101452751H
法定代表人:吕保国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北京市昌平区超前路33号1幢1层01
成立时间:1988年04月07日
经营范围:有色金属加工技术咨询;技术开发、转让;承办展览展示;销售工艺美术品、
金属材料、化工产品(不含一类易制毒化学品及危险品)、机械电器设备、五金交电(不含电
动自行车)、建筑材料、装饰材料、珠宝首饰、黄金制品、白银制品;租赁黄金制品、白银制
品、工艺品;稀有和贵金属材料及其合金和衍生产品的销售及租赁;货物进出口;制造加工维
修分析检测电子仪器、加工有色金属材料;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仅限互联
网信息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不含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电子公告
服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
活动。)。
翠铂林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有研亿金100%持股,不存在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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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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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7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
下简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沪市主板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申
请的通知》(上证上审(再融资)〔2025〕238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依据相关规定对公司报
送的沪市主板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的募集说明书及相关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该项申请文件
齐备,符合法定形式,决定予以受理并依法进行审核。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尚需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上交所审核
,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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