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0222 太龙药业 更新日期:2026-08-0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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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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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1999-08-13│ 6.52│ 2.18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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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 │ 2013-07-15│ 4.75│ 3.83亿│
├───────────┼───────────┼───────────┼───────────┤
│增发 │ 2015-03-02│ 6.85│ 5.18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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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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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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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龙华医药产业基│ 22000.00│ ---│ 55.00│ ---│ -11.47│ 人民币│
│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 │ │ │ │ │
│伙)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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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太龙金茂基金 │ ---│ ---│ ---│ 23347.29│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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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金宜基金 │ ---│ ---│ ---│ 3742.27│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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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16-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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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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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剂生产线建设项目│ 1.25亿│ ---│ 1753.14万│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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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君堂扩建营销网络│ 1.16亿│ 1256.96万│ 9333.85万│ 80.00│ ---│ ---│
│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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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深蓝海医药CRO │ 2000.00万│ 637.86万│ 1273.12万│ 64.00│ ---│ ---│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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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研发中心新建项│ 7500.00万│ 71.63万│ 102.79万│ 100.00│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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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材种植基地项目│ 1.10亿│ 1.82万│ 793.30万│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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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1.84亿│ 1.84亿│ 1.84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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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建国内营销网络 │ 4500.00万│ 0.00│ 306.81万│ 100.00│ ---│ ---│
├─────────┼──────┼─────┼─────┼─────┼─────┼──────┤
│补充流动资金 │ 4500.00万│ 0.00│ 4500.00万│ 100.00│ ---│ ---│
├─────────┼──────┼─────┼─────┼─────┼─────┼──────┤
│北京深蓝海CRO建设 │ 0.00│ 637.86万│ 1273.12万│ 63.66│ ---│ ---│
│项目 │ │ │ │ │ │ │
├─────────┼──────┼─────┼─────┼─────┼─────┼──────┤
│桐君堂扩建营销网络│ 0.00│ 1256.96万│ 9333.85万│ 80.33│ ---│ ---│
│建设项目 │ │ │ │ │ │ │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0.00│ 1.84亿│ 1.84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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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配│ 9335.00万│ 52.80万│ 8280.60万│ 99.35│ ---│ ---│
│套融资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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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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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2-07 │转让比例(%) │8.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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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金额(元)│5.53亿 │转让价格(元)│11.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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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股数(股)│5010.00万 │转让进度 │进展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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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 │郑州泰容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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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 │江药集团江西医药控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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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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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8-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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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郑州高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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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的间接控股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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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企业借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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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根据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日常运营及业务发展资金需求,公司│
│ │拟向间接控股股东郑州高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投控”)申请,对公司│
│ │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于2026年8月到期的财务支持1.57亿元展期一年,展期期间利率维持不变 │
│ │,公司无需提供抵押担保。 │
│ │ 过去12个月内,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同一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见公告正文;公司│
│ │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未与其他关联方发生与此次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 │
│ │ 本次关联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且已经公司2026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
│ │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委│
│ │员及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一)基本情况 │
│ │ 为积极推进公司在优势产业上迅速发展,优化公司负债结构,公司分别于2022年3月23 │
│ │日、2022年4月1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证券代码:600222证券简称:太龙药业公告 │
│ │编号:临2026-038议和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接受间接控股股│
│ │东财务支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向公司间接控股股东高新投控│
│ │借款不超过12亿元(三年内可在该额度内循环使用),单笔借款的年利率原则上不高于4.2%│
│ │,借款额度范围内可分笔支取借款。 │
│ │ 为进一步支持公司发展和日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经公司分别于2025年3月14日、202│
│ │5年3月31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高│
│ │新投控将上述对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财务支持额度的有效期延长一年,借款利率不高于公│
│ │司或关联方向金融机构申请同类业务的资金成本。 │
│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
│ │号:临2022-016、2025-009、2025-049)。 │
│ │ 公司已在上述额度范围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分多笔提用了借款。 │
│ │ 鉴于目前公司接受间接控股股东高新投控的财务支持余额1.57亿元将于2026年8月23日 │
│ │到期,为支持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提高公司融资效率,经与高新投控协商,其拟对上│
│ │述财务支持余额展期一年,展期期间利率维持不变,以4.2%/年的利率按季支付利息。 │
│ │ 二、关联方介绍 │
│ │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
│ │ 截至本公告日,高新投控为公司控股股东郑州泰容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高新投控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 │
│ │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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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6-04-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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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郑州长鑫高科技实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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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持股5%以上的法人股东控制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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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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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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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6-04-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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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郑州高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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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的间接控股股东及其下属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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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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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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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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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郑州维先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的参股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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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6-04-15 │
├──────┼────────────────────────────────────────┤
│关联方 │郑州长鑫高科技实业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持股5%以上的法人股东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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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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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6-04-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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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郑州高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的间接控股股东及其下属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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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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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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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6-04-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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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郑州维先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的参股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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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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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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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江药集团江西医药控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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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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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重要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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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五 │
│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及《关于与 │
│ │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议案,公司与江药集团江│
│ │西医药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药控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江药│
│ │控股拟以现金方式全额认购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的A股股票,认购金额不超过45434│
│ │5765.44元(含本数),认购数量不超过74605216股(含本数)。 │
│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
│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 过去12个月,公司与江药控股未进行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未与不同关联人发生与本次│
│ │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 │
│ │ 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与本次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
│ │在股东会上回避表决。 │
│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事项尚需取得有权国资主管部门批准、经营者集中审查通过、│
│ │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后方可│
│ │实施。本次向特定 │
│ │ 对象发行股份事项能否获得相关的批准或核准,以及获得相关批准或核准的时间存在不│
│ │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2025年12月8日,公司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 │
│ │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发行股票相关的议案及《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
│ │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与江药控股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 │
│ │认购协议》,拟向特定对象发行不超过74605216股A股股票(最终发行数量以中国证监会同 │
│ │意注册的为准),发行价格为6.09元/股,江药控股拟以现金方式全额认购。本次发行的募 │
│ │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54345765.44元。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 │站(www.sse.com.cn)披露的《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 │
│ │票预案》及相关公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江药控股未持有公司股份。2025年12月8日,公 │
│ │司控股股东郑州泰容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容产投”)与江药控股就泰容产投所│
│ │持部分股份转让、一致行动安排及公司治理等一揽子事项达成一致,并签署了《股份转让协│
│ │议》《一致行动协议》,约定:1、泰容产投将持有的公司50100000股股份(占公司当前总 │
│ │股本的8.73%)以11.043元/股的价格分两次转让给江药控股,总价款为553254300元。第一 │
│ │次股份交割数量为42300000股股份(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7.37%),第二次股份交割数量为7│
│ │800000股股份(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36%);2、泰容产投与江药控股将就涉及公司的重大│
│ │决策方面保持一致行动关系,以确立及稳固江药控股对公司的控制地位。一致行动期限自第│
│ │一次股份交割完成之日起至江药控股拟认购的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登记至江药控股名下│
│ │之日止。如上述事项顺利推进并完成,第一次股份交割实施完成及《一致行动协议》生效后│
│ │,江药控股将持有公司42300000股股份(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7.37%),并通过一致行动安 │
│ │排合计控制公司14.37%的股份,公司控股股东将由泰容产投变更为江药控股,实际控制人将│
│ │由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变更为江西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 │股份转让及一致行动安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 │)披露的临2025-064号公告。 │
│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的规定,江药控股为公司的关联方,江 │
│ │药控股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行为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
│ │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核通过,关联董│
│ │事回避了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
│ │的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事项尚需取得有权国资主管部门批准、经│
│ │营者集中审查通过、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 │员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 │
│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江药控股未进行与此次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
│ │,未与不同关联人发生与本次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 │
│ │ 二、关联方介绍 │
│ │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
│ │ 基于上述股份转让及一致行动安排,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的 │
│ │规定,在相关协议或者安排生效后的12个月内,存在直接或者间接控制上市公司、持有上市│
│ │公司5%以上股份等情形之一的,为上市公司的关联人。因此江药控股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
│ │次江药控股拟以现金方式全额认购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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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9-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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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郑州高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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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的间接控股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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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担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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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重要内容提示: │
│ │ 为提高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融资效率,公司间接控股股东│
│ │郑州高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投控”)拟为公司在金融机构的贷款提供│
│ │最高时点金额不超过6.97亿元(含)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 │起至2028年3月30日止,担保费用总金额预计不超过1385.92万元。 │
│ │ 高新投控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 │
│ │定,高新投控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同一关联人发生的关联│
│ │交易见公告正文;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未与其他关联方发生同类且未履行审议、披露义务│
│ │的关联交易。 │
│ │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本次│
│ │关联交易金额未超过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5%,无须提请股东会审议。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为提高公司融资效率,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间接控股股东高新│
│ │投控拟与公司签署《担保服务合同》,为公司在金融机构的贷款提供最高时点金额不超过6.│
│ │97亿元(含)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8年3月30日止 │
│ │。根据《郑州高新区国有企业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精神,高新投控为公司提供的融资│
│ │担保,公司不提供反担保,拟按公平公正的市场化原则,收取固定担保费用135万元加0.7%/│
│ │年费率计算的总担保费用,具体担保费用以高新投控实际为公司担保金额和期限为准,预计│
│ │支付担保费总金额不超过1385.92万元。 │
│ │ 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前置审核通过,公司于2025年9月1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 │
│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间接控股股东担保并支付担保费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
│ │董事回避表决。 │
│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
│ │重组。公司预计为接受高新投控的融资担保所支付的担保费总金额不超过公司2024年度经审│
│ │计合并会计报表净资产的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
│ │定,本次交易无需提请股东会审议。 │
│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接受间接控股股东高新投控的财务支持余额为28472.52万元。│
│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发生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金额为12│
│ │16.30万元,未与其他关联方发生同类且未履行审议、披露义务的关联交易;公司及公司控 │
│ │股子公司与高新投控及其下属全资公司发生办公场地租赁费、物业费等共计32.61万元。 │
│ │ 二、关联方介绍 │
│ │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
│ │ 高新投控为公司控股股东郑州泰容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
│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高新投控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 │
│ │交易。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1、名称:郑州高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07241165786 │
│ │ 3、成立日期:2000年10月20日 │
│ │ 4、注册地址:郑州市高新区创新大道36号院高新智慧产业园17号楼20层 │
│ │ 5、法定代表人:马世光 │
│ │ 6、注册资本:人民币218500万元 │
│ │ 7、主营业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企业总部管 │
│ │理;创业投资;市政设施管理;物业管理;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租赁服务;园区│
│ │管理服务等。 │
│ │ 8、主要股东: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持股98.1693%9、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 │否 │
│ │ 本公司与高新投控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保持独立。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
郑州众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5000.00万 8.71 --- 2017-02-25
郑州泰容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4122.06万 7.18 50.00 2023-12-02
─────────────────────────────────────────────────
合计 9122.06万 15.89
─────────────────────────────────────────────────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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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5│企业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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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日常运营及业务发展资金需求,公
司拟向间接控股股东郑州高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投控”)申请,对公司
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于2026年8月到期的财务支持1.57亿元展期一年,展期期间利率维持不变,
公司无需提供抵押担保。
过去12个月内,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同一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见公告正文;公司及
公司控股子公司未与其他关联方发生与此次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且已经公司2026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委员及
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基本情况
为积极推进公司在优势产业上迅速发展,优化公司负债结构,公司分别于2022年3月23日
、2022年4月1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证券代码:600222证券简称:太龙药业公告编号
:临2026-038议和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接受间接控股股东财务
支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向公司间接控股股东高新投控借款不超
过12亿元(三年内可在该额度内循环使用),单笔借款的年利率原则上不高于4.2%,借款额度
范围内可分笔支取借款。
为进一步支持公司发展和日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经公司分别于2025年3月14日、2025
年3月31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高新
投控将上述对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财务支持额度的有效期延长一年,借款利率不高于公司或
关联方向金融机构申请同类业务的资金成本。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
:临2022-016、2025-009、2025-049)。
公司已在上述额度范围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分多笔提用了借款。
鉴于目前公司接受间接控股股东高新投控的财务支持余额1.57亿元将于2026年8月23日到
期,为支持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提高公司融资效率,经与高新投控协商,其拟对上述财
务支持余额展期一年,展期期间利率维持不变,以4.2%/年的利率按季支付利息。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截至本公告日,高新投控为公司控股股东郑州泰容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根
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高新投控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
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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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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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8月20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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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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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24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董事长及变更法定代表人的议案》,选举陈四良先生为
公司董事长,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太龙药业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
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34)。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陈四良先生自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近日,公司完成法定代表人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
营业执照》,相关登记信息如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000706786295N
名称: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法定代表人:陈四良
注册资本:伍亿伍仟玖佰叁拾陆万叁仟壹佰捌拾叁圆整成立日期:1998年08月31日
住所: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梭路8号
经营范围:药品的生产、销售(限公司及分支机构凭有效许可证经营);保健食品的生产
、销售;预包装食品的销售;药用植物的种植、销售(按国家有关规定);医疗器械的销售;
卫生消毒用品的销售(不含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化妆品的销售;咨询服务,技术服务;经
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
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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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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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6年4月30日、2026年5月21日
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公司第四期员
工持股计划、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股票的议案》和《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
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实施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于2022年8月3日至
2023年7月13日期间回购的14523100股股份用途由“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
为“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对该部分股份进行注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1日、2026年5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
cn)披露的《太龙药业关于终止实施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股票
的公告》《太龙药业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太龙药业2025年年度股东
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23、临2026-024、2026-027)。
公司于2026年7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太龙药业关于注销已
回购股份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32),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上海分公司注销股份14523100股,注销日期为2026年7月7日。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57
3886283股变更为559363183股,注册资本由573886283元变更为55936318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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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7│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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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公司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于2022年8月3日至2023年7月13日期间回购的14,523,10
0股,占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2.53%。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573,886,283股变更为559,3
63,183股,注册资本将由573,886,283元变更为559,363,183元。
本次注销股份时间:2026年7月7日。
一、回购股份方案及实施情况
公司于2022年7月1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
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
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7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4,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含)。2022年8月3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截
至2023年7月13日,公司完成本期回购,共计回购公司股份14,523,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
3%,回购均价5.49元/股,使用资金总额79,724,005.75元(含交易费)。若公司未能在36个月
内使用完毕,则未使用部分将依法予以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
sse.com.cn)披露的《太龙药业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太龙药
业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太龙药业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太龙药业关于回购股份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公告编号:
临2022-047、临2022-052、临2022-057、临2023-039)。
公司分别于2023年10月17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九届监
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11月2日召开了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同意公司将202
2年8月3日至2023年7月13日期间回购的14,523,100股股份用于实施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自第
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启动以来,公司始终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积极推进各项实施
工作。综合考量市场融资环境、方案实施期限等多方面因素,充分征求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意
见后,为更好地维护公司、股东和员工的利益,同时为切实提高股东的投资回报,进一步向投
资者传递公司对自身长期内在价值的坚定信心和认可,经综合评估、慎重考虑,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终止实施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并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证券账户号码:B882346516)中的14,523,100股股份用途由“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
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对该部分股份进行注销。
二、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30日、2026年5月2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2025年年度股东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股票的议案
》和《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实施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
,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于2022年8月3日至2023年7月13日期间回购的14,523,100股股份用途
由“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对该部
分股份进行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573,886,283元减少为559,363,183元。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1日、2026年5月22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太龙药业关于终止实施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变更回
购股份用途并注销股票的公告》《太龙药业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太
龙药业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23、临2026-024、2026-027)。公
司已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本次注销回购股份事项履行通知债权人程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22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
w.sse.com.cn)披露的《太龙药业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2026-028),至今公示期已满45天。公示期间公司未接到债权人申报债权并要求
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情况。
三、本次注销回购股份的安排
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本次注销回购股份的相关申请,注销日为2026年7月7日,后
续将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等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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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股权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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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公告披露日,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郑州
众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生实业”)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50000000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8.71%,均处于质押/司法标记/轮候冻结状态。
近日,众生实业所持有的50000000股股份被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申请轮候冻结。
众生实业非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该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
变更。本次轮候冻结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026年6月29日,公司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众生实业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查
询取得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投资者证券冻结信息(沪市)》,获悉其所持公司
股份存在新增轮候冻结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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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9│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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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累计担保情况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1、为满足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新领先医药
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领先”)经营发展需要,近日,公司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北京分行(以下简称“宁波银行北京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对公司控股子公司
新领先与宁波银行北京分行在2026年5月21日至2027年5月21日期间发生的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
证,担保的债权最高本金限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
2、为满足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浙江桐君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药饮片公司
”)经营发展需要,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桐君堂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桐君堂”)与中
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桐庐县支行(以下简称“中国农业银行桐庐县支行”)签署《保证合
同》,为其全资子公司中药饮片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桐庐县支行为期一年的合计2000万元借款
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3、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新领先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
子公司永赢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赢金融租赁”)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对公
司控股子公司新领先在永赢金融租赁为期一年的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债权最高本金
余额为人民币2000万元。
(二)内部决策程序
1、公司分别于2026年4月13日、2026年5月2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2025年年
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预计为下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
公司在2026年度为子公司在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45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有效
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具体担保期限以实际签署协议为准。担保额度范围内,公司
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范围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可根据实际经
营需要进行担保额度调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6年4月15日、2026年5月22日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09号、2026-016号、
2026-027号)。
公司对被担保人经审议的担保额度及担保余额如下:
上表所示的本次担保金额均在公司已履行审批程序的担保额度以内,无需另行审议。
2、2025年5月27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
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控股子公司新领先在永赢金融租赁为期
一年的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债权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2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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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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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30日、2026年5月21日召开
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公司第四期员工持
股计划、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股票的议案》和《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
案》,同意公司终止实施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于2022年8月3日至2023
年7月13日期间回购的14523100股股份用途由“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为“
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对该部分股份进行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
573886283元减少为559363183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1日、2026年5月22日在《上
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太龙药业关于终止
实施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股票的公告》《太龙药业关于减少注
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太龙药业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
26-023、临2026-024、2026-027)。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股东会的授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注销以及后续工商信息变更备案登记等
相关事宜。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逾期
未申报债权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
约定继续履行,本次注销回购股份事项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
件及复印件向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
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
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
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
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6年5月22日起45日内
2、申报地点(邮寄收件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梭路8号
3、联系人(邮寄收件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联系电话(邮寄收件人联系电话):0371-67982194
5、联系邮箱:600222@taloph.com
6、其他说明:现场申报为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以邮寄方式申报
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请在
邮件标题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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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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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21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梭路8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王荣涛先生主持,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方式进行表决。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9人。
2、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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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1│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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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回购股份用途: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终止实施第四期
员工持股计划,并拟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于2022年8月3日至2023年7月13日期间回购的14523
100股股份用途由“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
本”。
本次拟注销股份情况:公司拟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于2022年8月3日至2023年7月13日
期间回购的145231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53%。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573886283
股减少为559363183股,注册资本将由573886283元减少为559363183元。
本次拟终止实施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股票事项尚需提交公
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于2026年4月30日分别召开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与第十
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变更回购股份用
途并注销股票的议案》,拟终止实施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于2022年8
月3日至2023年7月13日期间回购的14523100股股份(以下简称“本期回购股份”)用途由“用
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对该部分股份
进行注销。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期回购股份及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况
公司于2022年7月1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
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
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7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4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含)。
截至2023年7月13日,公司完成本期回购,共计回购公司股份14523100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2.53%,回购均价5.49元/股,使用资金总额79724005.75元(含交易费)。若公司未能在36
个月内使用完毕,则未使用部分将依法予以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太龙药业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太
龙药业关于回购股份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47号、临2023-039号)
。
公司于2023年10月17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11月2日召开了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河南
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同证券代码:60022
2证券简称:太龙药业公告编号:临2026-023意公司实施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公司第四期员
工持股计划资金来源包括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获得的资金
;股票来源为公司本期回购股票;受让股票价格拟为5.49元/股;涉及的标的股票规模不超过1
4523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3%,最终份额和比例以员工实际出资缴款情况确定。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尚未进行相关股份的非交易过户,员工未签
署认购协议,未实际缴款。
二、本次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终止实施、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原因
自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启动以来,公司始终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积极推进
各项实施工作。综合考量市场融资环境、方案实施期限等多方面因素,充分征求员工持股计划
参与人意见后,为更好地维护公司、股东和员工的利益,经综合评估、慎重考虑,根据《公司
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拟终止实施第四期员工持
股计划,与之配套的《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等文件一并终止。
为切实提高股东的投资回报,进一步向投资者传递公司对自身长期内在价值的坚定信心和
认可,同时结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公司拟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于2022年8月3日至2023
年7月13日期间回购的14523100股股份用途由“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为“
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对该部分股份进行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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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1│其他事项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21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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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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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
质量的意见》,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倡议,提升上市公司经
营质量、增强投资者回报、强化投资者交流、完善公司治理,实现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和投资
价值提升,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结合自身发展战略和实际经营情
况,制定了公司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本方案已经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
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如下:
一、聚焦主营业务,筑牢发展根基
公司主要业务为药品制造和药品研发服务,具体包含药品制剂、中药饮片、药品研发服务
和药品药材流通四个业务板块。公司始终坚守医药主业发展主线,聚焦核心业务稳健经营,坚
持业绩增长和价值提升,坚持药品制造和研发业务并举,坚持产业经营和资本运作双轮驱动,
坚持业务发展和管理提升双向推进;创新商业模式,加强核心技术资源和战略性资源投入,深
化医药大健康全产业价值链管理,形成产业板块有效协同的品牌型、创新型医药企业。
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面对医药行业深度重构期的机遇与挑战,公司将保持战略
定力,行稳致远,深入贯彻“双轮驱动+”发展战略,坚定聚焦中药制造与药品研发服务业务
,强化药品制剂的产品矩阵建设与渠道管控、优化中药饮片的溯源质量与供应链管理、精化研
发服务的效能产出与客户粘性、着力推进向“中药+”大健康产业链延伸,提升业务协同聚合
力,保持中药业务稳步增长,持续精进CRO研发服务实力,切实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同时持
续加强应收账款管理工作,提升资金使用效率;继续推动精益化管理体系,不断提升管理效能
;强化内控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风险防控体系,动态优化人才梯队布局,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二、加快新质培育,释放增长潜能
公司分别在母公司及子公司北京新领先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设立研发中心,以创新驱动
培育新质生产力。一是深化产学研协同,联合国内知名高校及研发机构,开展中药经典名方、
同名同方研究,推进已上市产品二次开发与中药材标准化研究,丰富自身产品线、提升品质;
二是围绕“治未病”大健康领域,开展发酵饮片质量提升及标准研究,持续优化中药饮片品质
;三是强化研发成果转化,子公司北京新领先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聚焦具有明确临床价值、
高工艺技术壁垒、受集采影响小的改良型新药开展自主研发,不断丰富在研项目储备,拓展客
户需求,加快成果转化,研发项目覆盖精神神经、心血管及代谢、骨骼肌肉及疼痛管理、抗感
染、眼科、消化等多个核心治疗领域。
2026年,公司药品制剂业务将锚定“中药口服液专家”经营策略,以产品力升级与产业链
整合为主线,加快重点品种研发与工艺升级,优化渠道管理与销售架构,推动中药主业规模化
、品质化发展。中药饮片业务将做深做精优势品种品规,拓展定装饮片、药食同源产品,打造
差异化优势。药品研发服务将定期进行市场调研,密切关注市场变化趋势和竞争态势,根据药
物审评政策导向及客户需求变化,提高立项标准,审慎选择研发项目,提升仿制药开发效能与
创新药临床服务实力,构建多维驱动发展格局,以全链条创新驱动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同时公司将持续加强中药质量全过程追溯体系建设,丰富可追溯中药饮片及中成药品种,
不断加大生产智能化改造投入,升级智能煎药设施,在确保原料优质、高效、低成本供应的同
时提升公司运营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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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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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融资需要,促进各项经营业务开展,同时为了提
高融资效率、控制融资成本,公司拟在2026年度为子公司在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45
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包括新增担保以及原有担保的展期或续保。
上述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在有效期内,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同意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及子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担保额度内
具体实施相关业务。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1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预计为下
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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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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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份转让暨控制权变更情况
2021年11月29日,公司原控股股东郑州众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生实业”)
与郑州泰容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容产投”)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泰容产投
受让众生实业持有的82441168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4.37%,转让价格为每股人民币9.
70元,转让价款合计为人民币799679329.60元。2021年12月24日,泰容产投收到国家市场监督
管理总局出具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反垄断审查决定〔2021
〕788号),决定对泰容产投收购公司股权案不实施进一步审查,从即日起可以实施集中。
2021年12月31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省政府国资委关于河南
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份非公开协议转让的意见》(豫国资产权〔2021〕17号),原则
同意本次股份转让事项。
2022年1月21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过户登记确认书》,众生实业将
持有的公司82441168股股份过户至泰容产投。本次股份过户登记完成后,泰容产投持有公司82
441168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4.37%,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郑州高新
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众生实业持有公司500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8.71%。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签署
<股份转让协议>暨控制权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等相关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49号、临20
21-052号、临2022-001号、临2022-003号)。
二、业绩承诺情况
根据众生实业与泰容产投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之约定,公司原控股股东众生实业承诺
上市公司在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累计实现的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壹亿肆仟叁佰万元
整(¥143000000.00)。
鉴于2022年度公司经营环境受药品流通政策、集采推进、原材料价格异常波动、GAP新规
实施以及药品审评政策等多重自身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的影响,业绩出现异常波动,基于公平
原则,众生实业向泰容产投提出拟对《股份转让协议》约定的业绩承诺进行调整,泰容产投针
对此事项进行了认真的研究,同时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国资审批程序。最
终双方股东达成一致意见,于2024年10月14日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将原协议的
业绩承诺期间由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调整为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即20
22年不再作为业绩承诺年度、业绩承诺期顺延1年;同时结合行业环境和公司经营发展趋势,
将业绩承诺金额由14300.00万元上调至14850.00万元;原协议项下业绩承诺补偿的程序、实施
方式以及应补偿金额的计算方式等内容均保持不变。本次业绩承诺调整系受多重自身无法控制
的客观原因对经营环境产生的影响造成的,符合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
——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规定的变更承诺的情形。同时结合行业环境、公司经营发展趋
势对业绩承诺金额适当上调,有利于消除短期客观因素对业绩的扰动与长期健康发展之间的矛
盾,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
《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在该业绩承诺调整事项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后生效。
公司于2024年10月14日召开的2024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
会议和2024年11月11日召开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业绩承诺事项
的议案》。调整后的业绩承诺情况如下:
(一)业绩承诺期间
众生实业与泰容产投一致确认,本次股份转让的业绩承诺期间为2023年度、2024年度、20
25年度(以下简称“业绩承诺期间”)。
三、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完
成情况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26]第1-03031号),公司2023年、2024年和2025年累计实
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407.82万元,扣除资产处置损益后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为15105.74万元,公司实际完成净利润为承诺净利润的101.72%,比例高于承诺净
利润的90%,未触发业绩补偿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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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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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为客观、公允、准确地反映公司2025年度财务状况和各项资产的价值,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各类资产进行
了清查,并按资产类别进行了减值测试,2025年度对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2,
788.94万元。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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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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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已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
红利7,740,939.43元(含税),本年度末拟不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
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59,996,148.47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3,560,442.13元,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以母公司净利润为基数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2,356,044.21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母公
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149,823,656.90元。经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26
年1月实施了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共计派发现金红利7,740,939.43元(含税);本年度
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8,787,964.79元,现金分红和回购金
额合计16,528,904.22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27.55%。其中,以现金
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购金额0元,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金额合计7
,740,939.43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12.90%。
为更好地平衡公司中长期可持续发展与全体股东长远利益,保障核心业务拓展的资金需求
,经综合考虑现阶段公司经营规划与未来发展需要,董事会拟定公司2025年度末不再派发现金
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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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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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公告如下:
一、薪酬方案
公司根据行业特点、市场薪酬水平、企业发展阶段、岗位价值、年度综合考核评价等因素
确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
董事津贴,根据其在公司所担任的职务,按照公司薪酬标准、绩效考核方案及绩效评价结
果执行。具体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组成。
1、基本薪酬:根据岗位职责、重要性以及同类岗位薪酬水平确定的基本年薪标准,按月
发放,不作绩效考核;
2、绩效薪酬: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相关联的浮动收入,占年度薪酬(基
本年薪与绩效薪酬之和)的比例不低于50%。根据工作指标执行情况或月度、季度考评发放,
部分绩效薪酬根据年终考核结果发放,年终绩效评价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并于年度报
告披露后兑现。
3、中长期激励收入:根据公司发展战略,通过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专项激励
方案等方式设置中长期激励机制。具体按照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执行。
二、其他规定
薪酬方案经股东会批准前可根据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参照本年度薪
酬方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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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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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
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大信在全国设有33家分
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
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48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
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超过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2025年12月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3914人,其中合伙人182
人,注册会计师1053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2024年度业务收入15.75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
入13.7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05亿元。2024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221家(含H股),平均
资产额195.44亿元,收费总额2.82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
理业。制造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4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
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大信因执业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包括昌信农贷等四项审计业务,投资者诉讼
金额共计581.51万元,均已履行完毕,职业保险能够覆盖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大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0次、行政监管措施16次、自律监管
措施及纪律处分18次。6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5人次、
行政监管措施34人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46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韩雪艳女士,2009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
司审计报告数量为4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张新硕先生,2022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9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2022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
司审计报告数量为1家。
拟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于曙光先生,2007年获得注册会计师资质,2008年开始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08年开始在大信执业,近3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及新三板挂牌公司审
计报告数量为10家。
2、诚信记录
上述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
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也不存在
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三)独立性
大信及上述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
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
性的其他经济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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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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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
过人民币贰拾亿元的综合授信敞口额度。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于2026年4月1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
公告如下: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6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
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贰拾亿元的综合授信敞口额度(含已生效未到期的授信额度),并就前述
授信额度以自身信用或资产担保。授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贷款、银行
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融资租赁等。授信期限自本议案经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至下一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上述综合授信敞口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使用,且公司将不再
就单笔授信或借款事宜另行召开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上述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将根据公司生产经
营资金需求确定,以在授信额度内公司与金融机构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在综合授信额度内审批具体融资事项,并由公司及
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人员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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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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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25日完成了河南太龙药业
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简称:25太龙SCP001;代码:012582335)的发
行,发行总额为4亿元,期限为180天,发行利率(年化)为2.80%,兑付日期为2026年3月24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河
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结果的公告》。
2026年3月24日,公司完成了2025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的兑付工作,本息兑付总额共
计人民币405523287.67元。由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代理划付至债券持有人指定的银
行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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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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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公司收到交易商协会出具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5﹞SCP239
号),交易商协会同意接受公司科技创新债券注册,注册金额为8亿元,注册额度自《接受注
册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年内有效,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7月2日、2025年7月18日、2025年9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31、2025-033、2025-046)
。
一、前一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情况
2025年9月25日,公司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完成了2025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简称:25
太龙SCP001[科创债],代码:012582335)的发行,发行总额为4亿元,期限180天,发行利率(
年化)2.80%,起息日为2025年9月25日,兑付日为2026年3月24日。尚未到期兑付。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河南太龙药业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结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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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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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换发后的《药品生产许可证》的相关情况
企业名称: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许可证编号:豫20150080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000706786295N分类码:AhztChDh
住所(经营场所):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梭路8号
法定代表人:王荣涛
企业负责人:苏风山
质量负责人:李江华
生产负责人:张立壮
质量授权人:李江华
有效期至:2030年12月31日生产地址和生产范围: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梭路8号:合剂(含口服液)、露剂、糖浆剂(含中药前处理
及提取)河南省巩义市竹林镇:原料药(含中药前处理及提取),片剂(含中药前处理),硬
胶囊剂(含中药前处理及提取),黄芩提取车间,精神药品;颗粒剂(含中药前处理及提取)
(仅限注册申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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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1│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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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在保证资金
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使用短期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
托理财,增加现金资产收益。
(二)投资金额
在授权期限内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短期闲置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公司将选择已上市金融机构(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提供的安全性高、流动性
好、单笔期限不超过6个月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货币基金、国债逆
回购等。理财产品受托方须为资信优良的合格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五)投资期限
本次委托理财期限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12月3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
金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本次委托理财事项。本次委托理财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且在公司
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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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9│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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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及《关于与
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议案,公司与江药集团江西
医药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药控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江药控股
拟以现金方式全额认购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的A股股票,认购金额不超过454345765.4
4元(含本数),认购数量不超过74605216股(含本数)。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过去12个月,公司与江药控股未进行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未与不同关联人发生与本次交
易类别相关的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与本次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在
股东会上回避表决。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事项尚需取得有权国资主管部门批准、经营者集中审查通过、公
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
。本次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份事项能否获得相关的批准或核准,以及获得相关批准或核准的时间存在不确
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25年12月8日,公司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
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发行股票相关的议案及《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
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与江药控股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
议》,拟向特定对象发行不超过74605216股A股股票(最终发行数量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
为准),发行价格为6.09元/股,江药控股拟以现金方式全额认购。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
不超过454345765.44元。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
com.cn)披露的《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及相关
公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江药控股未持有公司股份。2025年12月8日,公司控股股东郑州泰
容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容产投”)与江药控股就泰容产投所持部分股份转让、一
致行动安排及公司治理等一揽子事项达成一致,并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一致行动协议》
,约定:1、泰容产投将持有的公司50100000股股份(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8.73%)以11.043元
/股的价格分两次转让给江药控股,总价款为553254300元。第一次股份交割数量为42300000股
股份(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7.37%),第二次股份交割数量为7800000股股份(占公司当前总股
本的1.36%);2、泰容产投与江药控股将就涉及公司的重大决策方面保持一致行动关系,以确
立及稳固江药控股对公司的控制地位。一致行动期限自第一次股份交割完成之日起至江药控股
拟认购的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登记至江药控股名下之日止。如上述事项顺利推进并完成,
第一次股份交割实施完成及《一致行动协议》生效后,江药控股将持有公司42300000股股份(
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7.37%),并通过一致行动安排合计控制公司14.37%的股份,公司控股股
东将由泰容产投变更为江药控股,实际控制人将由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变更为
江西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及一致行动安排”)。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临2025-064号公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的规定,江药控股为公司的关联方,江药
控股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行为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核通过,关联董事
回避了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
联股东将回避表决。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事项尚需取得有权国资主管部门批准、经营者集
中审查通过、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
注册后方可实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江药控股未进行与此次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
未与不同关联人发生与本次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基于上述股份转让及一致行动安排,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的规
定,在相关协议或者安排生效后的12个月内,存在直接或者间接控制上市公司、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等情形之一的,为上市公司的关联人。因此江药控股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江药
控股拟以现金方式全额认购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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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9│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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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具体情况为更好地推进公司在中医药、CXO、大健康等领域
的战略发展与实施,控股股东泰容产投、持股5%以上的股东众生实业拟为公司引入新的产业型
战略股东,在医药产业资源方面赋能增量,江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药集团”)系国
内省级医药领域的代表性企业,有意愿为公司经营发展提供全方位的协同支持,进一步促进上
市公司的产业链布局和高质量发展。基于上述背景,泰容产投、众生实业与江药集团全资子公
司江药控股就部分股份转让、一致行动安排、公司治理等一揽子事项达成一致并签署了相关协
议。本次交易包含协议转让、一致行动安排、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等安排。具体如下:
(一)本次协议转让
2025年12月8日,公司控股股东泰容产投、持股5%以上的股东众生实业与江药控股签署了
《股份转让协议》,其中约定:泰容产投将持有的公司50100000股股份(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8.73%)以11.043元/股的价格转让给江药控股,分两次交割,第一次股份交割数量为42300000
股股份(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7.37%),价款为467118900元,第二次交割数量为7800000股股
份(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36%),价款为86135400元,合计总价款为553254300元。
(二)一致行动安排
2025年12月8日,为实现公司控制权平稳过渡,提高公司经营、决策效率,泰容产投与江
药控股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约定拟于《一致
行动协议》生效后泰容产投与江药控股将就涉及公司的重大决策方面保持一致行动,并按
照江药控股意见做出意思表示相同的决策,如未事先协商或经过协商未能就董事会、股东会审
议事项达成一致意见的,则双方一致同意以江药控股作出最终决定为准,以确立及维护江药控
股对公司的控制地位。一致行动期限自第一次股份交割完成之日起至江药控股拟认购的公司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登记至江药控股名下之日止。
(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2025年12月8日,公司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
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同日公司与江药控股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江药控股
拟通过现金方式全额认购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不超过74605216股股票(含本数),占本次向
特定对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13.00%(最终发行数量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数量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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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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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
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
015]31号)等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提出了填补回报的具体
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拟采取的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做出了承诺,具体如下: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一)测算假设及前提条件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经营情况等方面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假设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于2026年9月底实施完成(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
时间仅为测算所用,最终以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3、假设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为74605216股,该发行数量仅为估计,最终以经中
国证监会注册并实际发行的股份数量为准。
4、在预测公司总股本时,以本预案公告日的总股本573886283股为基础,仅考虑本次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影响,不考虑其他因素导致股本发生的变化。
5、根据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公司2025年1-9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2532.55万元(未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073.08万元(
未经审计);在不出现重大经营风险的前提下,亦不考虑季节性变动的因素,假设公司2025年
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按照2025年1-9月数据进行年化,并
假设公司2026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按以下三种情况进行
测算:(1)与2025年度持平;(2)比2025年度增长10%;(3)比2025年度下降10%。上述假
设不代表公司对2025年和2026年的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
6、不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等(如营业收入、财务
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本次测算未考虑公司现金分红的影响。
7、不考虑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上述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证券代码:600222证券简称
:太龙药业公告编号:临2025-069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未来经营情况及趋势
的判断,亦不构成公司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
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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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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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8日,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相关议案。根据相关规定
,公司对最近五年是否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处罚或采取
监管措施的情况进行了自查,自查结果如下:
一、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最近五年,公司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形。
二、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最近五年,公司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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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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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投资者,充分维护
公司股东权益,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的理念,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
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在充分考虑公司实
际情况和未来发展需要的基础上,公司制定了《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2
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制定考虑因素
为保障公司长远与可持续发展,公司结合战略规划目标,在审慎评估行业特征、发展阶段
、经营模式、盈利水平、资金需求及投资者回报等多重因素基础上,综合考虑实际经营状况、
项目投资安排、未来盈利能力、现金流情况及融资计划等,制定了科学、稳定的利润分配制度
,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切实保障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股东回报规划制定原则
公司在遵循《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下制定本规划。
公司的利润分配应当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同
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制定具体利润分配方
案时,应综合考虑各项外部融资来源的资金成本和公司现金流量情况,确定合理的现金分红比
例,降低公司的财务风险。
三、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具体内容公司实施连续、稳定
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1、利润分配形式及时间间隔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时
,应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在满足公司现金分红条件时,公司原则上每年年度股东会表决通过后进行一次分红。公司
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状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2、现金分红的条件
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且现金流满足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
公司将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
3、现金分红的比例
(1)每年度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十,且公司最
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2)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
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
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
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
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
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述第3)项处理。
4、发放股票股利的条件
在公司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
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条件并在保证公司股本规模及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提出股票股利分
配预案。
四、股东回报规划的决策机制
1、公司董事会原则上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本规划。若公司未发生《公司章程》规定的调
整利润分配政策的情形,可以参照最近一次制定或修订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执行,不另行制定
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2、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制定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3、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随意变更,如因公司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
大变化、公司重大投资计划需要等原因而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应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情
况提出利润分配政策调整议案,并提交股东会审议表决,并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以上通过。董事会拟定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过程中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并在股
东会提案中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
所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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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9│增发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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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8日,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相关议案。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基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总体工作安排,公司决定暂不召开股东会,
待相关工作及事项准备完成后,将另行发布召开股东会的通知,提请股东会审议本次发行相关
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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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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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8日,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相关议案。公司就2025年
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
补偿事宜承诺如下:公司不存在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的
情形,亦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情形。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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