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0228 *ST返利 更新日期:2025-11-0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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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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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1998-12-17│ 4.48│ 2.57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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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 │ 2021-03-10│ 5.19│ 30.20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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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4-10-10│ 2.40│ 234.0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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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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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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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NLI SINGAPORE PT│ ---│ ---│ 100.00│ ---│ ---│ 人民币│
│E. LTD.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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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盈堡信息科技有│ ---│ ---│ 100.00│ ---│ ---│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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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暂无数据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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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6-27 │交易金额(元)│2880.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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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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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广州风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60%股权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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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上海众彦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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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宋瑞银、宋瑞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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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交易简要内容:返利网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本上市公司”或“│
│ │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众彦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众彦”)拟以不超过人民│
│ │币2880万元的对价购买宋瑞银、宋瑞金持有的广州风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
│ │风腾”或“标的公司”)6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
│ │ 经评估,标的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于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为人民币6530.00万元,比经 │
│ │审计所有者权益增值3775.51万元,增值率137.07%。标的公司截至评估基准日未分配利润约│
│ │1625.55万元,双方约定由标的公司原股东享有,经交易各方协商同意,本次交易价格以480│
│ │0万元乘以交易股权比例60%确定,为2880万元。以标的公司2025年至2027年预测净利润测算│
│ │,标的公司P/E(市盈率)约为9.59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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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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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3-21 │质押股数(万股) │801.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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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12.98 │质押占总股本(%) │1.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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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江西昌九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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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方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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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18-02-01 │质押截止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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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2025-09-05 │解押股数(万股) │801.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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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说明 │2024年03月19日江西昌九集团有限公司解除质押2300.0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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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说明 │2025年09月05日江西昌九集团有限公司解除质押3873.3394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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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18-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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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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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众和融│江苏昌九农│ 1000.00万│人民币 │2018-11-28│2019-05-28│连带责任│未知 │否 │
│资担保集团│科化工有限│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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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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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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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销期权及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原因:(1)返利网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
象中有2人离职,不具备参与本激励计划资格;(2)2024年公司业绩未达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设定的业绩考核目标,相关权益不得行权/解除限售。
注销期权情况:公司已经于2025年11月4日注销相关期权合计942,800份。前述注销的股票
期权尚未行权,本次注销期权不会对公司股本产生影响。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情况:
一、本事项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并于202
5年5月16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
有2人离职,不具备参与本激励计划资格,公司将注销其已获授但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190,4
00份、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67,700股;同时,鉴于2024年公司
业绩未达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设定的业绩考核目标,相关权益不得行
权或解除限售,公司将注销19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第一个行权期所对应的股票期权752,400份
、回购注销24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所对应的限制性股票272,250股。综上,
本次应注销股票期权共计942,800份、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共计339,950股。本事项的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披露的《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
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公司已根据法律规定履行通知债
权人程序,于2025年4月25日披露《通知债权人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截至本公告
披露日债权人公示期已满,公司在债权人公示期内未收到任何公司债权人提出清偿债务或者提
供相应担保的要求,也未收到任何债权人对本次回购事项提出的异议。
(一)注销期权及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依据
(1)激励对象不再具备激励资格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2024年股票
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
有2人离职,不具备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资格。
(2)关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根据《管理办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2024年年度报告》及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出具的《2024年度审计报告》,公司未达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设定的业绩考核目标,相关权益不得行权/解除限售。
(二)注销期权情况
1.注销期权的相关人员、数量:本次注销期权涉及21人,合计注销期权942,800份。本次
注销完成后,首次授予部分剩余期权为1,755,600份。
2.期权注销安排:公司已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
结算”)提交了注销上述股票期权的申请,经中国结算审核确认,公司已于2025年11月4日完
成该部分股票期权的注销业务。相关股票期权注销不会影响公司的股本结构。
(三)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情况
1.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相关人员、数量: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26人,合计拟回
购注销限制性股票339,950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首次授予部分剩余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
股票为635,250股。
2.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安排:公司已在中国结算开设了回购专用证券账号,并向中国结算
申请办理上述339,950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过户手续,预计该部分股份于2025年11月7日完成注
销,公司后续将依法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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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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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利网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10月17日及2025年10月
2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提名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要求,为保证公
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公司拟补选非独立董事。公司董事会研究并推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
相关人员任职资格进行审核并经董事会审议后,公司拟提名宋雪光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任期自本事项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
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次补选董事事项尚需经过股东会审议。本次补选董事完成后,公司董事会董事的组成和
人数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
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
m.cn)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宋雪光,中国国籍,男,1969年5月出生,天津财经大学金融学研究生,复旦大学哲学
学院访问学者。历任天津市塘沽检察院检察员,中国平安天津滨海公司总经理,加拿大盛锜科
技公司副总裁,上海和川富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上海中彦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公司董事;现任上海湛席文化传播有限公司CEO,执行董事。
宋雪光先生不存在不得被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
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且尚未有明确结
论的情况;宋雪光先生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与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宋雪光先生未持有公司
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宋雪光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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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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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利网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9月30日收到JamesMi
nZHU先生递交的辞任报告。JamesMinZHU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董事、董事会战略与可持
续发展委员会委员以及副总经理职务,JamesMinZHU先生辞任后仍将在公司担任职务。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JamesMinZHU先生的辞任自辞任报告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JamesMinZHU先生辞任前已经按照公司管理制度完成交接工作,其辞任不会影响公司日常
经营活动的开展,不会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最低人数,公司将依据《公司
章程》规定尽快完成董事选聘工作。
JamesMinZHU先生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以及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期间
,勤勉尽责、恪尽职守,积极参与公司战略制定、业务拓展、合规治理等工作,为公司重组上
市、稳健运营、持续发展作出卓越贡献,公司董事会对JamesMinZHU先生为公司发展所作的贡
献表示衷心感谢。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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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9│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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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返利网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5%以上股东江
西昌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昌九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为38733394股,占本公司
总股本的9.29%。本次解除质押股份数量为38733394股,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100.00%
,占本公司总股本的9.29%。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昌九集团所持有本公司股份已全部办理解质
押手续。
一、股份被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2025年9月8日,本公司收到5%以上股东昌九集团《关于江西昌九集团有限公司全部股份解
除质押的通知》,昌九集团将其持有的全部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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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3│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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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返利网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4年10月29日、2024年11月
1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减少注册资本。回购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00万元(含
)至25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8.19元/股,回购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后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1日、11月16日、11月27日披露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
会议决议公告》《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
议公告》《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75、2024-077、
2024-083、2024-088)。
二、回购实施情况
1.2024年12月9日,公司首次实施本次股份回购计划,当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共回购
公司股份610400股,占公司总股本(419272377股)的比例为0.15%。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0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4-091)。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股份回购计划已实施完毕,实际回购公司股份2260000股
,占公司总股本(419272377股)的比例为0.54%,回购的最高价格为8.19元/股,最低价格为7
.78元/股,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071479元(不含印花税及交易佣金等费用)。
3.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以及总回购金额与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的股份回购方案一致,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
4.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
展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
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自公司2024年10月31日首次披露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止,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其任职期间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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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7│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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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简要内容:返利网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本上市公司”或
“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众彦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众彦”)拟以不超过人民
币2880万元的对价购买宋瑞银、宋瑞金持有的广州风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风
腾”或“标的公司”)6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经评估,标的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于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为人民币6530.00万元,比经审
计所有者权益增值3775.51万元,增值率137.07%。标的公司截至评估基准日未分配利润约1625
.55万元,双方约定由标的公司原股东享有,经交易各方协商同意,本次交易价格以4800万元
乘以交易股权比例60%确定,为2880万元。以标的公司2025年至2027年预测净利润测算,标的
公司P/E(市盈率)约为9.59倍。
根据双方拟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交易对价按照相关约定分期支付;本次交易设置业
绩考核条款,交易双方将根据标的资产业绩达成等情况对交易对价进行调整。具体内容详见本
公告“五、本次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部分。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本次
交易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股权交易事项,需待相关部门审批通过后,方可进行股权交割。本次
交易涉及的并购相关风险、业务经营相关风险、财务与会计处理相关风险、法律与合规风险、
其他风险详见本公告“七、风险分析”部分。
(一)本次交易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众彦拟以不超过人民币2880万元的对价购买宋瑞银、宋瑞金持有的广
州风腾60%股权。收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无募集资金或融资安排。
(二)本次交易的目的
本次交易旨在增强公司在互联网效果营销领域的优势,公司计划通过整合标的公司在智能
投放系统、数据算法和精细化运营方面的核心能力,提升公司在多流量平台的营销能力,扩大
效果营销业务规模。同时,本次交易有助于深化公司与上游电商平台的协同,增强电商生态服
务能力,为现有导购、广告等业务增长提供持续动能。
(三)本次交易安排
根据上海众彦与交易对方拟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标的公司原股东宋瑞银、宋瑞金以
人民币2880万元的价格向上海众彦转让其持有的标的公司合计60%股权,对应认缴出资额1200
万元人民币,其中实缴540万元人民币;具体为:宋瑞银所持标的公司49%股权,对应认缴出资
额980万元人民币,其中实缴320万元人民币,宋瑞金所持标的公司11%股权,对应认缴出资额2
20万元人民币,其中实缴出资额220万元人民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标的公司股东认缴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其中已实缴900万元,尚未
全部履行注册资本实缴义务,上海众彦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标的公司60%股权中,包含660万元
未实缴部分。根据双方拟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依据相关法
律法规,将注册资本减少至900万元,上海众彦无需履行前述尚未履行完毕的注册资本实缴义
务。
本次交易设置业绩考核目标。
上述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或标的公司连续两个考核期净利润增长率为负时,各方将依据
《股权转让协议》对交易对价进行调整。
(四)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议程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各交易对方已同意拟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的各项条款。公司于20
25年6月2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购买广州风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60%股权的议案》。
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重大事项决策管理制度》的
有关规定,本次购买股权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相关协议签署后,本次交易事项应先报相关部门审批通过后,方可进行股权交割,如审批
未通过,相关协议自动终止,各方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本次对外投资涉及的标的公司注册资本等变更手续尚需市场监督管理相关部门批准。
(五)本次事项是否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公司投资部
门、交易法律顾问判断,结合各交易对方出具的说明,公司本次购买股权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
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已对各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及其交易履约能力进行了必要的尽职调查。
1.宋瑞银,男,中国国籍,身份证号:3213**********1519,无境外居留权,住所:广东
省广州市番禺区,现任标的公司执行董事、经理;
2.宋瑞金,男,中国国籍,身份证号:3213**********1517,无境外居留权,住所:江苏
省宿迁市泗阳县,现任标的公司监事。
依据宋瑞银、宋瑞金出具的说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宋瑞银、宋瑞金及其近亲属与公司
不存在关联关系。宋瑞银、宋瑞金在本次交易前,未与公司及其子分公司存在产权、业务、资
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利益往来或未披露的利益关系。交易对方资信状况良好,未被列为失信
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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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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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返利网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江西监管局(以下简称“江西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返利网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葛永
昌、隗元元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以下简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5]
12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主要内容
“返利网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葛永昌、隗元元:
2025年1月25日,返利网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披露《关于2024年第一
季度财务报告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对披露的2024年第一季度相关定期报告财务数据进行更
正。上述事项反映出公司此前披露的相关报告财务信息不准确。
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一款
的规定。公司董事长和总经理葛永昌、财务负责人隗元元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第四条、第五十一条第三款规定,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返利网数字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葛永昌、隗元元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将相关情况记入证券期货市场
诚信档案。
如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
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
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二、相关说明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中涉及的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系公
司及相关子公司对2024年第一季度广告业务中合同可变对价的估计进行审慎梳理和重新判断,
经公司与2024年年度审计师充分沟通后,为更准确地反应实际情况进行的财务数据更正。该更
正仅对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中相关会计报表科目及指标有相关影响,不影响公司此前已披
露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2024年年度报告的准确性。
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上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后,高度重视《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中所涉问题,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积极整改,深刻吸取教训,强化对相关会计准则的学
习,进一步提高财务核算水平,不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及
全体股东的利益,促进公司健康、稳定、高质量发展。
本次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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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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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非公开发行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1627818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1627818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5月12日。
返利网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返利科技”)因实施重大资产重组
,于2021年3月19日向14家交易对方非公开发行限售股共计581947005股。其中部分限售股份已
符合解除限售条件,将于2025年5月12日上市流通,本次上市流通股份数量合计为1627818股。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基本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限售股类型为非公开发行的限售股。
(一)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核准情况
公司于2021年2月2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
《关于核准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向上海享锐企业管理咨询事务所(
有限合伙)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533号),公司获
准进行重大资产置换以及向14家交易对方发行股份581947005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2
月25日披露的《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
10)。
(二)股份登记情况及限售期安排
2021年3月19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
分公司办理完毕该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新增股份登记申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2
0日披露的《关于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公告编号:2021-025)。
非公开发行股票情况及限售期: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公司前述非公开发行的限售股发行完成后,总股本为823267005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
股241320000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581947005股。根据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相关决议,公
司实施2021年业绩补偿方案。公司以1元人民币的总价向14家补偿义务人回购并注销股份93469
353股。回购股份注销完毕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729797652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41320
000股未发生变化,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变更为488477652股。因前述非公开发行的限售股中部分
符合解除限售条件,公司于2023年3月20日申请相关限售股上市流通,上市流通数量为3746162
9股。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变更为278781629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
股变更为451016023股。
根据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相关决议,公司实施2022年业绩补偿方案,拟以人民币1元
的总价回购14家业绩补偿义务方所持129236823股股份并予以注销。公司于2023年7月26日、20
23年10月16日分批次回购12家业绩补偿义务人股份123123921股,并依据相关规定完成股份注
销。公司总股本变更为606673731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78781629股未发生变化,有限售
条件流通股变更为327892102股。2023年12月11日、2024年2月23日,部分符合上市流通条件的
限售股份分批上市流通,数量分别为5561989股、16080275股,前述股份上市流通后公司总股
本未发生变化,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变更为300423893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变更为30624
9838股。2024年4月17日,公司回购业绩补偿股份4058036股,并依据相关规定完成股份注销。
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602615695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00423893股未发生变化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变更为302191802股。剩余1家补偿义务人上海睿净企业管理咨询事务所
(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睿净”)2022年业绩补偿股份的回购注销于2024年11月完成(
具体情况详见下文)。
根据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相关决议,公司实施2023年业绩补偿方案,拟以人民币1元
的总价回购14家业绩补偿义务方所持182263652股股份并予以注销。公司于2024年8月9日回购9
家业绩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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