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0235 民丰特纸 更新日期:2025-04-1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19-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浙江民丰罗伯特纸业│ ---│ ---│ 39.00│ ---│ ---│ 人民币│
│有限公司 │ │ │ │ │ │ │
├─────────┼─────┼─────┼─────┼─────┼──────┼──────┤
│浙江维奥拉塑料有限│ ---│ ---│ 20.00│ ---│ ---│ 人民币│
│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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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15-06-30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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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号机格拉辛纸技术│ 1.90亿│ 62.13万│ 1.66亿│ 87.51│ ---│ ---│
│改造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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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纸整饰超压工程│ 2000.00万│ ---│ 2195.96万│ 109.80│ ---│ ---│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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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10号机高档特种纸│ 1.24亿│ 1372.13万│ 1.27亿│ 102.00│ ---│ ---│
│技术改选项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1.00亿│ ---│ 1.00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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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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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3-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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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浙江维奥拉塑料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本公司参股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3-26 │
├──────┼────────────────────────────────────────┤
│关联方 │浙江维奥拉塑料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本公司参股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3-26 │
├──────┼────────────────────────────────────────┤
│关联方 │嘉兴民丰集团有限公司、嘉兴市实业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嘉兴市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担保 │
├──────┼────────────────┴──────┴────────────────┤
│交易详情 │被担保人名称: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
│ │ 该担保不收取公司任何费用,也不需要公司提供反担保。 │
│ │ 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拟为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0万元│
│ │的银行贷款担保。 │
│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为公司担保余额为1228698225.91元。 │
│ │ 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拟接受嘉兴民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丰集团”)、民丰│
│ │集团之控股股东嘉兴市实业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实集团”)、嘉实集团之│
│ │控股股东嘉兴市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产业集团”)为本公司提供担保。 │
│ │ 一、保证担保情况 │
│ │ 截止2024年12月31日,民丰集团、嘉实集团及产业集团为公司担保余额为1228698225.9│
│ │1元。民丰集团、嘉实集团及产业集团拟为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 │
│ │币150000万元的银行贷款担保;在上述额度内可一次性提供保证,也可分数次提供保证,担│
│ │保范围仅限于公司与金融机构融资签署日在2025年6月30日至2026年6月30日之间的融资合同│
│ │。该担保不收取公司任何费用,也不需要公司提供反担保。 │
│ │ 本公司目前无对外担保情况。 │
│ │ 二、担保人基本情况 │
│ │ 1、企业名称:嘉兴民丰集团有限公司 │
│ │ 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兴市甪里街70号 │
│ │ 注册资本:人民币599270235元 │
│ │ 主要经营范围:集团资产经营管理;基础设施的投资开发;实业投资。下设分支从事:│
│ │医疗服务。 │
│ │ 截止2024年12月31日,民丰集团本部资产总额1861539035.16元,负债总额1072061977.│
│ │72元,净资产789477057.44元,资产负债率为57.59%;2024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925485.71 │
│ │元,利润总额39474643.17元。 │
│ │ 2、企业名称:嘉兴市实业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 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兴市禾兴南路228号 │
│ │ 注册资本:人民币120000万元 │
│ │ 主要经营范围:资产投资经营、管理;公司所属房屋租赁;技术咨询服务;安全生产知│
│ │识培训、咨询服务。 │
│ │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嘉实集团本部资产总额4200383982.60元,负债总额3129473301.│
│ │66元,净资产1070910680.94元,资产负债率74.50%;2024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7583697.59 │
│ │元,利润总额54634878.70元。 │
│ │ 3、企业名称:嘉兴市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 │ 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新马路1号 │
│ │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0万元 │
│ │ 主要经营范围:国有资产项目投资;基础设施开发建设;资产经营管理; │
│ │ 公司所属房屋的租赁;技术咨询与服务。 │
│ │ 截止2024年12月31日,产业集团本部资产总额32362293647.19元,负债总额1399616145│
│ │0.81元,净资产18366132196.38元,资产负债率43.25%;2024年营收7402181.08元,利润总│
│ │额55800302.05元。 │
│ │ 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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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3-06-30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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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丰特种纸│嘉兴民丰集│ 5000.00万│人民币 │2022-03-11│2023-03-11│连带责任│是 │是 │
│股份有限公│团有限公司│ │ │ │ │担保 │ │ │
│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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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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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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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分别于2021年1月5日、2021年1月22
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及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新8号
机和新20号机升级技改项目的议案》。公司分别于2023年3月29日、2023年4月25日召开了第八
届董事会十八次会议和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新8号机和新20号机升级技
改项目投资总额等内容的议案》。公司分别于2024年6月3日、2024年6月19日召开了第九届董
事会十次会议和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增在建项目(新8号机和新2
0号机升级技改项目)投资总额的议案》。(详见公告:2021-002、2021-006、2023-015、202
3-018、2024-016、2024-018)。
公司投资建设的“新8号机和新20号机升级技改项目”于2024年底完成厂房建设、机器设
备安装调试,达到初步竣工状态;产线经过约3个月的试运行等各项准备工作,于2025年3月底
正式投产。项目投产后,新8号机技改项目将具备年产1.5万吨描图纸(半透明纸)产品,新20
号机技改项目将具备年产2.1万吨卷烟纸、普通成型纸、高透成型纸、非热封茶叶袋纸产品的
能力。
二、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项目的实施,是公司为响应国家全面绿色低碳转型的发展要求,基于宏观政策的判断
以及公司实际业务发展需求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国家碳达峰碳中和以及能源双控的要求,符
合公司长远可持续发展的目标,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增强核心竞争力。
由于上述项目达到设计产能尚需一定时间,且项目投产后相关产品的市场、价格以及主要
原料的价格受市场供需结构变化可能存在不确定性,进而影响公司的营业收入和盈利水平。敬
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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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6│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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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担保人名称: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该担保不收取公司任何费用,也不需要公司提供反担保。
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拟为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0万元的
银行贷款担保。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为公司担保余额为1228698225.91元。
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拟接受嘉兴民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丰集团”)、民丰集
团之控股股东嘉兴市实业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实集团”)、嘉实集团之控股
股东嘉兴市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产业集团”)为本公司提供担保。
一、保证担保情况
截止2024年12月31日,民丰集团、嘉实集团及产业集团为公司担保余额为1228698225.91
元。民丰集团、嘉实集团及产业集团拟为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
0000万元的银行贷款担保;在上述额度内可一次性提供保证,也可分数次提供保证,担保范围
仅限于公司与金融机构融资签署日在2025年6月30日至2026年6月30日之间的融资合同。该担保
不收取公司任何费用,也不需要公司提供反担保。
本公司目前无对外担保情况。
二、担保人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嘉兴民丰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兴市甪里街70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599270235元
主要经营范围:集团资产经营管理;基础设施的投资开发;实业投资。下设分支从事:医
疗服务。
截止2024年12月31日,民丰集团本部资产总额1861539035.16元,负债总额1072061977.72
元,净资产789477057.44元,资产负债率为57.59%;2024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925485.71元,
利润总额39474643.17元。
2、企业名称:嘉兴市实业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兴市禾兴南路228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120000万元
主要经营范围:资产投资经营、管理;公司所属房屋租赁;技术咨询服务;安全生产知识
培训、咨询服务。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嘉实集团本部资产总额4200383982.60元,负债总额3129473301.66
元,净资产1070910680.94元,资产负债率74.50%;2024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7583697.59元,
利润总额54634878.70元。
3、企业名称:嘉兴市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新马路1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0万元
主要经营范围:国有资产项目投资;基础设施开发建设;资产经营管理;
公司所属房屋的租赁;技术咨询与服务。
截止2024年12月31日,产业集团本部资产总额32362293647.19元,负债总额13996161450.
81元,净资产18366132196.38元,资产负债率43.25%;2024年营收7402181.08元,利润总额55
800302.05元。
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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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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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机构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为3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
需承担民事责任赔付。
3.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
监督管理措施8次、自律监管措施7次和纪律处分0次。38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
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自律监管措施9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
罚,不存在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不存在受
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
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4年度审计服务费是按照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原则,通过公开招标确定,较2023年
度有所下降。2024年度审计收费为75万元(含税)(其中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60万元,年
度内控审计报告费用为15万元,审计人员的差旅住宿费用等另行支付),较2023年度审计费用
减少5万元。
2025年度审计费用尚未确定,公司将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
等因素,并根据公司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审计工作量、参考审计
服务收费的市场行情,与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内
部控制审计服务费后报董事会审议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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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6│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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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5年度银行综合授信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项目建设资金的需要,降低资金成本,优化负债结构,根据公
司2025年度的经营计划和融资需求,公司(包括已设立和将来设立、收购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
,下同)拟向合作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3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用于办
理包括但不限于各类银行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保理、押汇、开立信用证等业务。
为提高工作效率,保证融资业务办理手续的及时性,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上
述授信额度内确定授信银行及授信额度的具体调整事项,代表公司办理授信、借款、抵押等相
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无需再报董事会批准。
以上综合授信额度以公司与各家银行等金融机构最终签署的协议为准,且不等同于公司的
实际融资金额。
上述授信、授权事项的有效期从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大
会批准2026年度银行授信额度之日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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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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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
质量的意见》要求,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
动的倡议》,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切实保障和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民丰特纸”)结合自身发展战略、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制定了20
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本方案”)。具体举措如下:
一、聚焦主营业务,提升经营质量
2025年,公司将以加快推进企业高质量发展为首要任务、以满足市场需求为创新导向、以
项目达产达效为关键抓手、以产销平衡为重要保障,深入推进公司战略布局、市场拓展、创新
引领、管理提升各项工作,持续夯实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根基,决战决胜“十四五”,谋篇布局
“十五五”,坚决扛起百年民丰干字当头、勇挑大梁的责任担当,以实干实绩实效在加快打造
长三角城市群重要中心城市、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嘉兴新篇章中展现新担当新作为。
二、重视股东回报,丰富市值管理形式
公司高度重视对股东的合理回报,本着分享经营成果、提振投资者持股信心,同时兼顾全
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实施积极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自公司上市以来公司累计向股东分配现金
红利人民币3.52亿元(含2024年度),近三年(含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3056.31万元,
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占年均归母净利润之比为68.36%。2024年,公司首次实施了中期分配,加上
年度分配,公司全年现金分红数额占公司同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之比为30.25%,为
近十年以来分红比例最高的年份。2024年,公司控股股东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
以及中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推出增持计划,增持计划规模300万股-600万股,目前已增持500
万股。
未来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市值管理》的要求,依法合规开
展市值管理工作。在继续稳定分红和推动控股股东增持的基础上,依法合规丰富市值管理途径
,切实提升股东及投资者的获得感。
三、加强信披质量,重视投资者沟通
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
求,持续完善自身信息披露相关制度,积极建立与资本市场的有效沟通机制,全面保障投资者
,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知情权及其他合法权益。公司多年来通过投资者热线、上证e互动、投
资者邮箱、股东大会、业绩说明会、接待投资者及分析师调研等渠道或方式,与投资者建立起
多渠道、多形式、常态化、高质量的良性互动机制,营造了良好的沟通环境。后续公司将继续
强化投资者关系管理,树立科学的市值观,加强与投资者互动交流,重视公司资本市场表现,
努力推动公司市场价值与内在价值相匹配,不断提升投资者对公司战略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同
感,提高公司的市场形象和品牌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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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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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17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
每股分红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
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15466576.66元。公司
2024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
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17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
本3513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9721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
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2178060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30.2
5%。
如该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
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
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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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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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7日收到控股股东嘉兴民丰
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民丰集团”)通知,民丰集团拟自2024年11月8日至2025年5月
7日的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总体增持数量不
少于300万股(含),不超过600万股(含),增持金额不少于2000万元(含)、但不超过4000
万元(含)(以下简称“本次增持计划”)。
本次增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目前尚无法预判的其他风险因素导致增
持计划的实施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
2024年11月7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民丰集团拟增持公司股份的通知,基于对公司未来持
续稳定发展的信心以及中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拟自2024年11月8日至2025年5月7日的6个月内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民丰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
(二)截至本公告日,民丰集团持有公司122500000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34.87%;
(三)在本公告披露之前12个月内,民丰集团未披露过增持计划。
二、本次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中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为增加投资者信心,民丰集团
拟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二)增持股份的种类和方式: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增持公
司A股股份。
(三)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数量及金额:总体增持数量不少于300万股(含),不超过600万
股(含);增持金额不少于2000万元(含)、但不超过4000万元(含)。
(四)本次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不设定价格区间,将基于对公司股票价格的合理判
断,根据股票价格波动情况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五)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2024年11月8日至2025年5月7日的6个月内。本次增持计
划实施期间内,若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本次增持计划在股票
复牌后顺延实施。
(六)本次增持计划的资金安排:增持主体本次拟通过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增持公司A股
股份。
(七)增持主体承诺:民丰集团承诺增持不会在敏感期、窗口期等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
不能增持的期间进行。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民丰特纸股票,
并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减持的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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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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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期业绩预告适用于实现盈利,且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50%以上的情形。
2、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2024年前三季度实现归属于母公
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100万元左右,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预计将增加3371万元左
右,同比增加124%左右。
3、公司预计2024年前三季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610
0万元左右,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预计将增加3517万元左右,同比增加136%左
右。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公司预计2024年前三季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100万
元左右,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预计将增加3371万元左右,同比增加124%左右。
预计2024年前三季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6100万元左
右,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预计将增加3517万元左右,同比增加136%左右。
(三)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729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的净利润:2583万元。
(二)每股收益:0.07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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