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0235 民丰特纸 更新日期:2024-04-2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19-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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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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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民丰罗伯特纸业│ ---│ ---│ 39.00│ ---│ ---│ 人民币│
│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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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维奥拉塑料有限│ ---│ ---│ 20.00│ ---│ ---│ 人民币│
│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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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1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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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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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号机格拉辛纸技术│ 1.90亿│ 62.13万│ 1.66亿│ 87.51│ ---│ ---│
│改造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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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纸整饰超压工程│ 2000.00万│ ---│ 2195.96万│ 109.80│ ---│ ---│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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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10号机高档特种纸│ 1.24亿│ 1372.13万│ 1.27亿│ 102.00│ ---│ ---│
│技术改选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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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1.00亿│ ---│ 1.00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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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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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3-10-25 │交易金额(元)│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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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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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嘉兴市实业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0│标的类型 │股权 │
│ │0%股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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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嘉兴市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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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嘉兴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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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根据嘉兴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嘉兴市国资委”)通知,本公司│
│ │间接控股股东嘉兴市实业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实集团”)100%股权将无偿│
│ │划转至嘉兴市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兴产发集团”)。 │
│ │ 一、本次无偿划转的基本情况 │
│ │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丰特纸”、“公司”)于2023年9月12日收到 │
│ │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嘉实集团发来的通知,按照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的工作原则,为推动先│
│ │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发展为契机,进一步整合经营类国有资产,打造嘉兴市产业│
│ │高质量发展支撑平台和现代服务业创新发展平台,嘉兴市国资委拟将嘉实集团100%股权无偿│
│ │划转至嘉兴产发集团,后续由嘉兴产发集团对嘉实集团及其下属公司行使出资人权利,依法│
│ │经营、管理和监督。 │
│ │ 本次无偿划转前,民丰集团为公司直接控股股东,直接持有公司122500000股股份,占 │
│ │总股本34.87%,嘉实集团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嘉兴产发集团直接持有上市公司0.21%股份 │
│ │。 │
│ │ 2023年10月24日,公司接到间接控股股东嘉实集团通知,嘉实集团100%股权无偿划转至│
│ │嘉兴产发集团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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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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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3-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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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浙江维奥拉塑料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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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本公司参股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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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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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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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3-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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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浙江维奥拉塑料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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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本公司参股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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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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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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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3-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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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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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丰特种纸│嘉兴民丰集│ 5000.00万│人民币 │2022-03-11│2023-03-11│连带责任│是 │是 │
│股份有限公│团有限公司│ │ │ │ │担保 │ │ │
│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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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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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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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在执行完毕2023年度审计工作后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
24年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国务院国
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
监会”)《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规定的连续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最
长年限。据此,2024年度本公司必须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本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变更事宜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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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9│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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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为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项目建设资金的需要,降低资金成本,优化负债结构,根据公
司2024年度的经营计划和融资需求,公司(包括已设立和将来设立、收购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
,下同)拟向合作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3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用于办
理包括但不限于各类银行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保理、押汇、开立信用证等业务。
为提高工作效率,保证融资业务办理手续的及时性,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上
述授信额度内确定授信银行及授信额度的具体调整事项,代表公司办理授信、借款、抵押等相
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无需再报董事会批准。
以上综合授信额度以公司与各家银行等金融机构最终签署的协议为准,且不等同于公司的
实际融资金额。
上述授信、授权事项的有效期从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度股东大
会批准2025年度银行授信额度之日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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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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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15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
每股分红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原因说明:公司可供分配利润较低,经营资金加上建
设项目资金需求极大,且主要原料价格波动多变,该分红比例是综合根据公司所处行业及公司
实际情况制定,兼顾了公司可持续发展和对股东的合理回报。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股
东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72445628.20元。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
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
15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513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
利人民币52695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数额占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比例为11.28%。
如该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
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
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调整。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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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3│吸收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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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概况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3年12月27日和2014年1月12日
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202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吸收合并全
资子公司浙江嘉丰纸制品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浙江嘉丰纸制品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嘉丰”)。
吸收合并完成后,浙江嘉丰独立法人资格被注销,浙江嘉丰的所有资产、债权及债务由公
司依法继承。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民丰特纸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浙江嘉丰纸制品有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
23-043)。
二、进展情况暨完成注销手续
海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4年3月21日出具了《公司登记基本情况》,浙江嘉丰已完成
工商注销登记手续。
至此,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浙江嘉丰事项已全部完成。由于浙江嘉丰被吸收合并前为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其财务报表已100%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本次吸收合并不会对公司产
生实质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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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28│吸收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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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拟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浙江嘉丰纸制品有限公司。
本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事项未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
一、概述
为减少管理层级、简化内部核算、降低管理成本、提高运营效率,公司拟对全资子公司浙
江嘉丰纸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嘉丰)予以吸收合并,注销其法人地位,整体资产并入
公司进行规范管理。浙江嘉丰全部资产、负债、业务和人员等均由公司承继。
本次吸收合并不构成关联交易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情形。本次吸收合并已经公司2023年12月27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9票
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本吸收合并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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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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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10日召开了公司九届董事会
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
权,原董事陆惠芳,因工作原因于2023年9月27日辞职),同意公司出资2000万元投资设立全
资子公司。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23年10月11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民丰特纸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5)。
近日,该全资子公司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并取得海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
执照》。相关登记信息如下:
(一)公司名称:嘉兴盐丰贸易有限公司
(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24MAD0CMUM7E
(三)住所: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沈荡镇永康路288号1幢
(四)注册资本:贰仟万元整
(五)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六)法定代表人:张学如
(六)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纸制品销售;纸浆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
品);煤炭及制品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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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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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9月13日,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披露了《民丰特种纸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间接控股股东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免于发出要约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
23-031)。根据嘉兴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嘉兴市国资委”)通知
,拟将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嘉兴市实业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实集团”)100%股
权无偿划转至嘉兴市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兴产发集团”)。
2023年10月24日,公司接到间接控股股东嘉实集团通知,嘉实集团100%股权无偿划转至嘉
兴产发集团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成。
本次工商变更完成后,嘉兴民丰集团有限公司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嘉兴市国资委仍为公司
实际控制人,公司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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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11│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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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标的名称:嘉兴盐丰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以最终注册为准)
投资金额:人民币2000万元。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投资设立子公司,在一定程度上受行业政策、经营管理及市场竞争等
方面的不确定性因素影响,存在可能无法全部实现预期投资收益的风险;本次投资设立全资子
公司尚需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存在未获批准的风险。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以自有资金2000万元人民币在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沈荡镇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主
要开展纸和纸制品及相关原辅材料的采购与销售等(名称及经营范围以最终注册为准)。
(二)投资行为所必需的审批程序
本次对外投资金额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公司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已审议通过(8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原董事陆惠芳,因工作原因于2023年9月27日辞职),无需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该子公司的设立须经相关政府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四)本次对外投资是否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本次对外投资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投资主体介绍
本公司是该子公司的唯一投资主体,无其他投资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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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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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
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注销分公司的议案》,同意注销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海盐
分公司,并授权经营管理层按法定程序办理此次分公司注销相关手续。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
23年4月29日披露的《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分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
0)。
2023年7月20日,公司在海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完毕注销手续。公司此次注销分公司
不会导致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发生实质性变化,不会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主要数据产生影响
,亦不会对公司业务发展和持续盈利能力发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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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16│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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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项目名称: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年产7万吨特种涂布纸项目
投资金额:81349万元
特别风险提示:项目主要风险为社会风险、原材物料供应风险、技术风险、市场风险和项
目效益风险。项目可能未获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风险。
一、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为巩固和扩大公司在卷烟配套用纸以及啤酒标签原纸方面的行业领先地位,优化调整产品
结构,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总计81349万元投
资建设年产7万吨特种涂布纸项目。
(二)对外投资的决策审批程序
本次投资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次投资事项在获得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
准后实施。本项目需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三)本次投资建设项目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投资主体的基本情况
公司是项目唯一投资主体,无其他投资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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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16│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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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1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公司为满足正常生产经营、项目建设资金的需要,降低资金成本,优化负债结构,根据20
23年度的经营计划和融资需求,公司(包括已设立和将来设立、收购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下
同)拟向合作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28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用于办理包
括但不限于中、短期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保理、押汇、开立信用证等业务。
为提高工作效率,保证融资业务办理手续的及时性,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上
述授信额度内确定授信银行及授信额度的具体调整事项,代表公司办理授信、借款、抵押等相
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无需再报董事会批准。
以上综合授信额度以公司与各家银行等金融机构最终签署的协议为准,且不等同于公司的
实际融资金额。
上述授信、授权事项的有效期从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
度股东大会批准2024年度银行授信额度之日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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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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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整合和优化现有资源配置,提高运营效率,公司拟注销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海盐分
公司。
一、拟注销分公司的基本情况
名称: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海盐分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24MA28A8DB7P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营业场所:浙江省嘉兴市海盐
县沈荡镇工业园区
负责人:韩继友
成立日期:2016年03月11日
经营范围:纸和纸制品制造、销售;造纸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维修和技术服务;按
国家对外经济贸易部批准范围从事进出口业务。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注销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
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股东大会审议。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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