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0235 民丰特纸 更新日期:2024-11-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19-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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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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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民丰罗伯特纸业│ ---│ ---│ 39.00│ ---│ ---│ 人民币│
│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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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维奥拉塑料有限│ ---│ ---│ 20.00│ ---│ ---│ 人民币│
│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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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1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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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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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号机格拉辛纸技术│ 1.90亿│ 62.13万│ 1.66亿│ 87.51│ ---│ ---│
│改造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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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纸整饰超压工程│ 2000.00万│ ---│ 2195.96万│ 109.80│ ---│ ---│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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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10号机高档特种纸│ 1.24亿│ 1372.13万│ 1.27亿│ 102.00│ ---│ ---│
│技术改选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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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1.00亿│ ---│ 1.00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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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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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3-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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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浙江维奥拉塑料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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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本公司参股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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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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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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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3-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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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浙江维奥拉塑料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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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本公司参股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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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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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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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3-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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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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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丰特种纸│嘉兴民丰集│ 5000.00万│人民币 │2022-03-11│2023-03-11│连带责任│是 │是 │
│股份有限公│团有限公司│ │ │ │ │担保 │ │ │
│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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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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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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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7日收到控股股东嘉兴民丰
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民丰集团”)通知,民丰集团拟自2024年11月8日至2025年5月
7日的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总体增持数量不
少于300万股(含),不超过600万股(含),增持金额不少于2000万元(含)、但不超过4000
万元(含)(以下简称“本次增持计划”)。
本次增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目前尚无法预判的其他风险因素导致增
持计划的实施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
2024年11月7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民丰集团拟增持公司股份的通知,基于对公司未来持
续稳定发展的信心以及中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拟自2024年11月8日至2025年5月7日的6个月内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民丰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
(二)截至本公告日,民丰集团持有公司122500000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34.87%;
(三)在本公告披露之前12个月内,民丰集团未披露过增持计划。
二、本次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中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为增加投资者信心,民丰集团
拟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二)增持股份的种类和方式: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增持公
司A股股份。
(三)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数量及金额:总体增持数量不少于300万股(含),不超过600万
股(含);增持金额不少于2000万元(含)、但不超过4000万元(含)。
(四)本次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不设定价格区间,将基于对公司股票价格的合理判
断,根据股票价格波动情况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五)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2024年11月8日至2025年5月7日的6个月内。本次增持计
划实施期间内,若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本次增持计划在股票
复牌后顺延实施。
(六)本次增持计划的资金安排:增持主体本次拟通过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增持公司A股
股份。
(七)增持主体承诺:民丰集团承诺增持不会在敏感期、窗口期等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
不能增持的期间进行。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民丰特纸股票,
并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减持的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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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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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期业绩预告适用于实现盈利,且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50%以上的情形。
2、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2024年前三季度实现归属于母公
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100万元左右,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预计将增加3371万元左
右,同比增加124%左右。
3、公司预计2024年前三季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610
0万元左右,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预计将增加3517万元左右,同比增加136%左
右。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公司预计2024年前三季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100万
元左右,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预计将增加3371万元左右,同比增加124%左右。
预计2024年前三季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6100万元左
右,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预计将增加3517万元左右,同比增加136%左右。
(三)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729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的净利润:2583万元。
(二)每股收益:0.078元。
三、本期业绩预增主要原因
(一)主营业务影响。1、报告期内,公司坚持生产经营、项目建设两手抓两手硬,确保
了公司整体运营稳定。2、公司通过外控采购成本,内控生产消耗,主要原辅材料木浆以及煤
炭领用成本同比均有所下降,确保营业成本同比下降。
3、公司2023年被认定为先进制造业企业,根据加计抵减政策,公司2023年全年累计(以
及2024年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增值税应纳税额计入本期其他收益,造成营业利润
上升。
(二)会计处理的影响。会计处理对公司业绩预增没有重大影响。
(三)上年比较基数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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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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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45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
每股分红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民丰特纸”)2024年上半年度合并报表
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8,431,304.38元,其中2024年半年度母公司实现税后净利
润为47,703,814.45元,加上前期滚存未分配利润167,176,128.20元,2024年半年度可供分配
利润为214,879,942.65元(2024年半年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公司2024年上半年度拟以实施
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8月15日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4年半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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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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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停止运行22号纸机生产线的议案》,鉴于格拉辛(原)纸(以下统称“格拉辛纸”)市场形
势严峻,22号纸机已经接近盈亏平衡点,为集中优势资源做精做强公司主导产品系列,改善公
司经营状况,维护股东权益,公司结合自身下一步发展规划需要,决定停止22号纸机生产线,
具体停运时间计划于2024年8月底。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停止运行的22号纸机生产线的基本情况
公司22号纸机生产线于2013年投产,设计产能为4万吨/年,以格拉辛纸为主导产品,2023
年,22号纸机生产线产能占公司总产能的26%左右,营业收入约占公司营收总额的20%左右,20
23年实现毛利约2000万元,毛利率约6%。
二、停止运行22纸机生产线的原因
公司自2005年国内首创格拉辛纸起,通过扩产(为扩大产能,公司上马22纸机生产线)提
质上档,在不断扩大自身格拉辛纸市场占有量的同时,也有力推动了国内格拉辛纸市场的不断
壮大。但近年来格拉辛纸市场竞争日趋白热化,竞争对手不断扩产降价,格拉辛纸市场产品价
格持续走低,公司格拉辛纸产品毛利率不断下降,已趋于盈亏平衡之间。考虑到格拉辛纸市场
竞争不断加剧、毛利率水平持续下滑的大趋势以及公司下一步转型发展实际需要,为改善公司
经营状况,维护股东权益,公司经过充分的研究和论证,决定停止运行22号纸机生产线,具体
停运时间计划于2024年8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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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04│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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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标的名称: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新8号机和新20号机升级技改项目。
项目投资总额:76598万元,其中本次增加投资金额8184万元。
特别风险提示:项目的预计总投资、预计可实现年销售收入、项目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
投资回收期、预计投产时间等要素均为预估数,不构成对股东的业绩承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6月3日召开第九届
董事会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增在建项目(新8号机和新20号机升级技改项目)投资
总额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在建项目(新8号机和新20号机升级技改项
目)投资总额调增到76598万元。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审议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1年1月5日、2021年1月22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及2021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新8号机和新20号机升级技改项目的议案》。之后,公
司又分别于2023年3月29日、2023年4月25日召开了八届董事会十八次会议和2022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新8号机和新20号机升级技改项目投资总额等内容的议案》。
(二)投资总额调增前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新8号机和新20号机升级技改项目(以下简称“原
升级技改项目”)。
2、建设地点:嘉兴市海盐县沈荡镇民丰特纸新区。
3、项目主要内容:
主要项目内容包括新8号机和新20号机升级技改生产线、水电汽供应、废水处理站、厂区
外线工程、厂区总平面工程、技术中心楼新建、已建办公楼装修等。
新8号机技改项目投产后,年产销量约1.5万吨,计划生产描图纸(半透明纸)等产品。
新20号机技改项目投产后,年产销量约2.1万吨,计划生产卷烟纸、普通成型纸、高透成
型纸、非热封茶叶袋纸等。
4、项目投资总额:上述两个技改项目预计总投资6841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47263万
元,建设期利息1148万元,流动资金20002万元。
5、资金来源:本项目所需资金由公司以自有资金以及银行贷款方式解决。
6、项目主要指标:项目建成满产后,预计可实现年销售收入60929万元,项目投资财务内
部收益率(所得税后)为15.01%,投资回收期(所得税后,含建设期)7.93年。
7、项目建设周期:2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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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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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在执行完毕2023年度审计工作后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
24年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国务院国
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
监会”)《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规定的连续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最
长年限。据此,2024年度本公司必须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本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变更事宜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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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9│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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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为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项目建设资金的需要,降低资金成本,优化负债结构,根据公
司2024年度的经营计划和融资需求,公司(包括已设立和将来设立、收购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
,下同)拟向合作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3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用于办
理包括但不限于各类银行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保理、押汇、开立信用证等业务。
为提高工作效率,保证融资业务办理手续的及时性,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上
述授信额度内确定授信银行及授信额度的具体调整事项,代表公司办理授信、借款、抵押等相
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无需再报董事会批准。
以上综合授信额度以公司与各家银行等金融机构最终签署的协议为准,且不等同于公司的
实际融资金额。
上述授信、授权事项的有效期从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度股东大
会批准2025年度银行授信额度之日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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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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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15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
每股分红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原因说明:公司可供分配利润较低,经营资金加上建
设项目资金需求极大,且主要原料价格波动多变,该分红比例是综合根据公司所处行业及公司
实际情况制定,兼顾了公司可持续发展和对股东的合理回报。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股
东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72445628.20元。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
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
15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513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
利人民币52695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数额占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比例为11.28%。
如该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
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
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调整。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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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3│吸收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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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概况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3年12月27日和2014年1月12日
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202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吸收合并全
资子公司浙江嘉丰纸制品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浙江嘉丰纸制品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嘉丰”)。
吸收合并完成后,浙江嘉丰独立法人资格被注销,浙江嘉丰的所有资产、债权及债务由公
司依法继承。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民丰特纸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浙江嘉丰纸制品有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
23-043)。
二、进展情况暨完成注销手续
海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4年3月21日出具了《公司登记基本情况》,浙江嘉丰已完成
工商注销登记手续。
至此,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浙江嘉丰事项已全部完成。由于浙江嘉丰被吸收合并前为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其财务报表已100%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本次吸收合并不会对公司产
生实质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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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28│吸收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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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拟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浙江嘉丰纸制品有限公司。
本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事项未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
一、概述
为减少管理层级、简化内部核算、降低管理成本、提高运营效率,公司拟对全资子公司浙
江嘉丰纸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嘉丰)予以吸收合并,注销其法人地位,整体资产并入
公司进行规范管理。浙江嘉丰全部资产、负债、业务和人员等均由公司承继。
本次吸收合并不构成关联交易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情形。本次吸收合并已经公司2023年12月27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9票
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本吸收合并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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