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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正药业(600267)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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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600267 海正药业 更新日期:2026-08-0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增发 │ ---│ 19.43│ 6.50亿│ ├───────────┼───────────┼───────────┼───────────┤ │首发融资 │ 2000-07-07│ 11.83│ 4.60亿│ ├───────────┼───────────┼───────────┼───────────┤ │增发 │ 2011-03-07│ 33.28│ 13.34亿│ ├───────────┼───────────┼───────────┼───────────┤ │增发 │ 2014-09-12│ 15.80│ 19.41亿│ ├───────────┼───────────┼───────────┼───────────┤ │增发 │ 2021-02-18│ 13.15│ 18.85亿│ ├───────────┼───────────┼───────────┼───────────┤ │增发 │ 2021-02-24│ 11.68│ 6.83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1-07-26│ 8.74│ 2.39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2-02-24│ 8.87│ 2329.26万│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傲农生物 │ 375.30│ ---│ ---│ 237.01│ 73.51│ 人民币│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2-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年产20亿片固体制剂│ 7.65亿│ ---│ 5.08亿│ 102.99│ 1.96亿│ ---│ │、4300万支注射剂技│ │ │ │ │ │ │ │改项目 │ │ │ │ │ │ │ ├─────────┼──────┼─────┼─────┼─────┼─────┼──────┤ │抗肿瘤固体制剂技改│ 3.15亿│ 320.72万│ 2.47亿│ 122.50│ 2587.70万│ ---│ │项目 │ │ │ │ │ │ │ ├─────────┼──────┼─────┼─────┼─────┼─────┼──────┤ │二期生物工程项目 │ 8.65亿│ ---│ 8.72亿│ 100.79│-2235.46万│ ---│ ├─────────┼──────┼─────┼─────┼─────┼─────┼──────┤ │结项募集资金永久补│ ---│ 1.10亿│ 3.90亿│ ---│ ---│ ---│ │充流动资金 │ │ │ │ │ │ │ └─────────┴──────┴─────┴─────┴─────┴─────┴──────┘ 【4.股权转让】 ┌──────┬────────────────┬──────┬────────────────┐ │公告日期 │2026-03-11 │转让比例(%) │6.06 │ ├──────┼────────────────┼──────┼────────────────┤ │交易金额(元)│--- │转让价格(元)│--- │ ├──────┼────────────────┼──────┼────────────────┤ │转让股数(股)│7267.39万 │转让进度 │已获准 │ ├──────┼────────────────┴──────┴────────────────┤ │转让方 │--- │ ├──────┼────────────────────────────────────────┤ │受让方 │--- │ └──────┴────────────────────────────────────────┘ 【5.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 │2026-03-04 │交易金额(元)│5.01亿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 │交易标的 │浙江省医药工业有限公司100%股权 │标的类型 │股权 │ ├──────┼────────────────┴──────┴────────────────┤ │买方 │广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 │ │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转让全资子公司浙江省医药工业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 │ │,同意公司通过公开挂牌方式对外转让全资子公司浙江省医药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 │ │医药公司”)100%股权。公司已于2025年11月10日向台州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台交所”)提交了省医药公司100%股权转让的挂牌申请,由台交所组织实施交易。具体详│ │ │见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2025年11月12日披露的“临2025-47号”、“临2025-68号”公告 │ │ │。 │ │ │ 2025年12月10日,公司收到台交所出具的《产权交易签约通知函》(以下简称“《通知│ │ │函》”),根据《委托转让服务协议》、《竞买及承诺》和《网络竞价交易须知》的规定,│ │ │确认广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医药”)为本次产权交易受让方。台交所已收│ │ │到广州医药交纳的“浙江省医药工业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项目保证金共计人民币8600万│ │ │元整。 │ │ │ 根据浙江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www.zjpse.com)公示,本次省医药公司100%股权 │ │ │转让的成交价格为50050万元。 │ │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权转让事宜已完成相关工商变更手续,公司不再持有省医药│ │ │公司股权,省医药公司后续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 └──────┴────────────────────────────────────────┘ 【6.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6-04-08 │ ├──────┼────────────────────────────────────────┤ │关联方 │浙江海正生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受同一方控制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出租房屋及建筑物等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08 │ ├──────┼────────────────────────────────────────┤ │关联方 │雅赛利(台州)制药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与本公司同一关键管理人员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08 │ ├──────┼────────────────────────────────────────┤ │关联方 │浙江博锐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与本公司同一关键管理人员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08 │ ├──────┼────────────────────────────────────────┤ │关联方 │浙江博锐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与本公司同一关键管理人员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方委托管理研发项目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08 │ ├──────┼────────────────────────────────────────┤ │关联方 │浙江博锐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与本公司同一关键管理人员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燃料和动力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08 │ ├──────┼────────────────────────────────────────┤ │关联方 │浙江海正生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受同一方控制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燃料和动力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08 │ ├──────┼────────────────────────────────────────┤ │关联方 │雅赛利(台州)制药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与本公司同一关键管理人员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燃料和动力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08 │ ├──────┼────────────────────────────────────────┤ │关联方 │浙江海诺尔生物材料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受同一方控制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材料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08 │ ├──────┼────────────────────────────────────────┤ │关联方 │浙江海正生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受同一方控制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材料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08 │ ├──────┼────────────────────────────────────────┤ │关联方 │浙江博锐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与本公司同一关键管理人员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燃料和动力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08 │ ├──────┼────────────────────────────────────────┤ │关联方 │浙江博锐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与本公司同一关键管理人员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产品、商品、材料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08 │ ├──────┼────────────────────────────────────────┤ │关联方 │雅赛利(台州)制药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与本公司同一关键管理人员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租入房屋及建筑物等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08 │ ├──────┼────────────────────────────────────────┤ │关联方 │浙江博锐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与本公司同一关键管理人员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租入房屋及建筑物等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08 │ ├──────┼────────────────────────────────────────┤ │关联方 │雅赛利(台州)制药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与本公司同一关键管理人员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购买原材料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08 │ ├──────┼────────────────────────────────────────┤ │关联方 │台州市椒江热电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原受同一方控制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燃料和动力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08 │ ├──────┼────────────────────────────────────────┤ │关联方 │浙江海正生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受同一方控制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出租房屋及建筑物等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08 │ ├──────┼────────────────────────────────────────┤ │关联方 │雅赛利(台州)制药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与本公司同一关键管理人员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08 │ ├──────┼────────────────────────────────────────┤ │关联方 │浙江博锐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与本公司同一关键管理人员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08 │ ├──────┼────────────────────────────────────────┤ │关联方 │浙江博锐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与本公司同一关键管理人员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方委托管理研发项目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08 │ ├──────┼────────────────────────────────────────┤ │关联方 │浙江博锐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与本公司同一关键管理人员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燃料和动力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08 │ ├──────┼────────────────────────────────────────┤ │关联方 │浙江海正生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受同一方控制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燃料和动力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08 │ ├──────┼────────────────────────────────────────┤ │关联方 │雅赛利(台州)制药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与本公司同一关键管理人员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燃料和动力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08 │ ├──────┼────────────────────────────────────────┤ │关联方 │浙江海创达生物材料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受同一方控制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材料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08 │ ├──────┼────────────────────────────────────────┤ │关联方 │浙江海诺尔生物材料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受同一方控制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材料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08 │ ├──────┼────────────────────────────────────────┤ │关联方 │浙江海正生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受同一方控制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材料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08 │ ├──────┼────────────────────────────────────────┤ │关联方 │浙江博锐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与本公司同一关键管理人员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燃料和动力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08 │ ├──────┼────────────────────────────────────────┤ │关联方 │浙江博锐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与本公司同一关键管理人员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产品、商品、材料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08 │ ├──────┼────────────────────────────────────────┤ │关联方 │雅赛利(台州)制药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与本公司同一关键管理人员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租入房屋及建筑物等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08 │ ├──────┼────────────────────────────────────────┤ │关联方 │浙江博锐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与本公司同一关键管理人员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租入房屋及建筑物等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08 │ ├──────┼────────────────────────────────────────┤ │关联方 │雅赛利(台州)制药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与本公司同一关键管理人员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购买原材料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浙江海正药│浙江赞生药│ 7532.10万│人民币 │2023-01-10│2029-05-30│连带责任│否 │否 │ │业股份有限│业有限公司│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 【9.重大事项】 ──────┬────────────────────────────────── 2026-08-04│重要合同 ──────┴────────────────────────────────── 2026年7月31日,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瀚晖制 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瀚晖制药”)参加了联合采购办公室(以下简称“联采办”)组织的 第十二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的投标工作,根据联采办当晚发布的《第12批国家组织药 品集中带量采购拟中选结果公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瀚晖制药符合本次集中带量采购范围的 5个产品拟中选本次集中带量采购。 此次拟中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的注射用盐酸表柔比星、注射用盐酸万古霉素、注射用亚胺培南西司他丁钠、注射用 替考拉宁、他克莫司胶囊分别于2021年3月、2021年11月、2023年7月、2024年7月、2025年9月 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详见公告编号:“临2021-42号”、“临2021-116号”、 “临2023-73号”、“临2024-85号”、“临2025-56号”)。上述拟中选产品2025年度销售额 合计42579万元,占公司2025年度营业收入的比例约为4.04%。 本次第十二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项目,公司拟中选价格与原地方性平均中选价格 相比有一定程度下降。若确定中选,将有利于上述产品扩大国内销售市场,提高市场占有率, 促进公司制剂业务的进一步发展,提升公司的品牌影响力,向市场提供质优价宜的产品。 ──────┬────────────────────────────────── 2026-07-21│其他事项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7月20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台州椒江区外沙路46号) ──────┬────────────────────────────────── 2026-07-11│对外担保 ──────┴────────────────────────────────── 被担保人名称:浙江赞生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赞生药业”),为浙江海正药业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参股子公司。公司持有赞生药业的股权比例为40%。 参股子公司借款逾期情况:赞生药业新建年产20亿片(粒)中成药口服固体制剂项目,并 以其新建项目的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为抵押,同时追加公司及赞生药业控股股东或其指 定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 上述贷款产生的利息180.65万元逾期未偿还。 对外担保逾期情况及逾期金额:公司为上述逾期利息的40%提供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公司为赞生药业提供的担保本金对应的利息逾期金额为72.26万元。 对外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风险提示:本事项为公司的参股子公司借款利息逾期,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财务状 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可能因承担40%的连带保证责任而面临代偿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 赞生药业相关借款以及担保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 一、对外担保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2年8月1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2年9月7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赞生药业新建年产20亿 片(粒)中成药口服固体制剂项目,并以其新建项目的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为抵押,同 时追加公司及赞生药业控股股东或其指定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贷款金 额为24000万元,公司以持股比例为赞生药业本次银行贷款总额的40%部分,即9600万元提供连 带责任保证,赞生药业控股股东或其指定方为该银行贷款项目做全额担保。具体内容详见《浙 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94号)、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9 6号)、《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 022-106号),已登载于2022年8月23日、2022年9月8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赞生 药业提供担保本金余额8131.66万元。 二、对外担保逾期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发来的《逾期贷款(垫款)、欠息 (费)催收通知书》,根据赞生药业与银行签订的《固定资产贷款合同》,赞生药业尚有180.65 万元利息(不含罚息)逾期未还,对应公司担保范围的利息逾期金额为72.26万元。 ──────┬────────────────────────────────── 2026-07-11│其他事项 ──────┴────────────────────────────────── 根据该通知,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正药业”)及全资子 公司瀚晖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瀚晖制药”)共有5个产品新增纳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 (2026年版)》(以下简称《国家基药目录》),无产品退出。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药品新增入选《国家基药目录》,有助于进一步拓展公司相关产品在基层医疗市 场的覆盖范围,对公司的长期战略布局具有积极意义。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当期经营业绩产生 重大影响,药品的销售情况可能受到国家政策、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影响,具有较大不确定性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 2026-07-11│其他事项 ──────┴────────────────────────────────── 本期业绩预告适用于实现盈利,且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50%以上的情形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公司2026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0000万元到650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增加30092.94万元到35092. 94万元,同比增加100.62%到117.34%。 公司预计2026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49000万 元到530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增加16877.44万元到20877.44万元,同比增加52.54%到6 4.99%。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6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0000万元到6 50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增加30092.94万元到35092.94万元,同比增加100.62%到117.3 4%。 预计2026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49000万元到5 30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增加16877.44万元到20877.44万元,同比增加52.54%到64.99% 。 ──────┬────────────────────────────────── 2026-07-04│重要合同 ──────┴────────────────────────────────── 交易概述: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正药业”)拟引进由艾 缇亚(上海)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缇亚”)开发的化药1类创新药TISA-818系统给药 制剂在合作区域(中国大陆、香港和澳门地区)内的开发、注册、生产和商业化权益,成为合 作区域内TISA-818(系统给药制剂)的上市许可持有人(MAH)并获得独家许可。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或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已经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 议。 一、交易概 公司拟引进由艾缇亚开发的化药1类创新药TISA-818系统给药制剂在合作区域(中国大陆 、香港和澳门地区)内的开发、注册、生产和商业化权益,成为合作区域内TISA-818(系统给 药制剂)的上市许可持有人(MAH)并获得独家许可。 2026年7月3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艾缇亚( 上海)制药有限公司签署产品独家授权许可及合作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艾缇亚签署产品 独家授权许可及合作协议,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交易架构的基础上,具体操作该项目后续 落地事宜。该议案尚需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或重大资产重组。 二、产品简介 TISA-818作为一种全新机制药物,通过多靶点、多通路调节免疫反应,抗炎但不具有免疫 抑制作用。现已完成欧洲肺纤维化I期临床及中国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ARDS)Ⅱa期临床,临 床数据显示其在治疗ARDS方面具有良好潜力,若成功上市,具有重大的市场及社会意义。 三、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艾缇亚(上海)制药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非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MA7E12UP9E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青黛路800号1幢2层A座201、202、203室 法定代表人:顾铭 注册资本:135.8747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1年12月13日 营业期限:2021年12月13日至无固定期限 四、产品独家授权许可及合作协议 1、权利授予 (1)许可授权 艾缇亚同意授予海正药业,一项针对合作标的许可知识产权于合作区域内,独占性的(即 艾缇亚自身也不能使用)、可分许可的、可转让的、并带有许可费的许可,该许可将使海正药 业有权使用许可知识产权对合作标的进行研究、开发、注册、生产和商业化,且有权作为合作 标的在合作区域内的唯一上市许可申请人和上市许可持有人。 (2)分许可 仅限于协议中艾缇亚许可给海正药业的权利范围。海正药业有权自行聘请具有合格资质的 分包商就合作标的提供海正药业所需相关服务。 (3)不竞争 协议生效之日至合作标的化合物核心专利的专利保护期(即专利到期日2039年9月14日, 或该专利在中国大陆区域内延期申请获批后的期满日)届满之日,除非获得海正药业事先同意 ,艾缇亚及其关联方不得直接或间接地在合作区域内自行或通过委托、授权、投资、技术支持 第三方或与其合作开展任何与竞争产品相同的研究、开发、注册申报、生产和/或商业化活动 。特殊适应症不在竞争产品的范围内。 2、财务条款 (1)首付款 海正药业将向艾缇亚支付首付款4500万元。根据协议约定,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 评中心就临床试验终点和人群的结论,与双方预期不符,公司有权要求退回部分或全部首付款 。 (2)开发里程碑付款 海正药业根据协议约定的开发里程碑事件实际达成情况向艾缇亚支付开发里程碑金额,该 项费用累计最高不超过10000万元。 后续新增适应症获批上市,海正药业需按照5000万元人民币/单个适应症一次性支付开发 里程碑付款。在合作区域内取得第三个适应症获批后,就后续任何新增适应症,海正药业均无 须支付开发里程碑款。 (3)销售权益金 合作标的于合作区域内首次获批上市后至合作标的核心专利在中国大陆的专利保护期内, 海正药业将根据实际年净销售额,按协议约定的比例向艾缇亚支付销售权益金。 (4)销售里程碑奖励金 合作标的于合作区域内首次获批上市后至合作标的核心专利在中国大陆的专利保护期内, 海正药业按照协议约定年度净销售额的比例支付对应的销售里程碑奖励金,该项费用累计最高 不超过20000万元。 ──────┬────────────────────────────────── 2026-07-04│其他事项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7月20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经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召开。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7月20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台州椒江区外沙路46号)(五)网络投票的 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7月20日至2026年7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转 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 2026-06-18│股权回购 ──────┴──────────────────────────────────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注销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 的第二次回购股份18489100股,占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1.54%。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 将由1198761196股变更为1180272096股。 股份注销日期:2026年6月18日 一、第二次回购股份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2年9月21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拟用于后续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 且不超过人民币1.95亿元(均包含本数),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3元/股(含),回购 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公司自2022年9月22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第二次股份回购,并于2023年9月20日完成 回购,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1848910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1.53%,使用资金总额194725813 .88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符合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 二、注销第二次回购股份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并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2025年年 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第二次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同意对2023年9月20 日完成的第二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的18489100股股份用途进行变更,由原用途“用于后 续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 户的18489100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将予以注销,具体详见2026年4月8日、2026年4月29日公 司登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 cn)上的《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第二次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公告》(公告编 号:临2026-31号)、《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临2026-39号)。 三、公司第二次回购股份注销的办理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披露了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 -40号)。截止申报期满,公司未收到相关债权人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 文件。 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递交公司第二次回购股份注销的相关申请,注销日为2026年6月1 8日,后续公司将依法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 ──────┬────────────────────────────────── 2026-04-29│其他事项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4月28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台州椒江区外沙路46号) ──────┬────────────────────────────────── 2026-04-29│股权回购 ──────┴──────────────────────────────────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 四次会议,并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第二次回购股 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同意对第二次回购股份用途进行变更,由原用途“用于后续实施员工 持股计划”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并将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18 4891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将予以注销,具体详见2026年4月8日、2026年4月29日公司登载于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第二次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 26-31号)、《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 39号)。 公司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该部分股票的注销。注销完 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198761196股减少至1180272096股,公司注册资本也将由1198761196元 减少至1180272096元。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凡公司债权人均有权于本通知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 本公司申报债权,并可根据合法债权文件及凭证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 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继续履行 。本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人可以采取现场、邮寄或传真方式进行债权申报,采取邮寄或传真方式进行债权申报 的债权人需致电公司证券管理部进行确认。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公司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外沙路46号(邮编:318000) 2、申报时间:2026年4月29日至2026年6月12日(现场申报接待时间:工作日8:00-12:00 ;13:00-17:00) 3、联系人:证券管理部 4、联系电话:0576-88827809 5、传真号码:0576-88827887 6、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传真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 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 2026-04-16│其他事项 ──────┴────────────────────────────────── 2026年第一季度,公司围绕年度经营计划稳步开展各项工作,持续优化业务结构,强化生 产管理与协同运营,经营业绩稳步提升。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3.90亿元,较去年同 期减少9.17%,原子公司浙江省医药工业有限公司已完成100%股权转让,本期3月起不再纳入合 并范围,相应减少营业收入规模;公司不含医药经销业务营业收入为19.34亿元,较去年同期 增长8.38%,主要系医药制剂产品销售实现持续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基本每股收益同比 增幅均达80%以上,主要系公司对外转让浙江省医药工业有限公司100%股权,导致非经常性损 益相应增加;同时受益于医药制剂产品销售增长,以及持续推进精益生产与工艺优化、实现生 产降本增效等因素影响,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实现较好增长。 ──────┬────────────────────────────────── 2026-04-08│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主要情况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 月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做投 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均以正常跨境业务为基础,以对冲汇率波动 风险为核心目标,但仍存在一定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目的 公司及子公司出口主要采用美元进行结算,汇率风险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及财务状况可能产 生重大影响。基于实需原则和风险中性原则,为系统性管控汇率波动风险,保障公司财务稳定 性,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不利影响,以及根据公司经营战略的需要,公司及控股子 公司计划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二)交易金额 根据公司的实际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6年度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累 计金额不超过450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允许与经国家外汇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或境外合规金融监 管机构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业务资质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 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及其他经监管许可的外 汇衍生产品。 (五)交易期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授权期限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六)授权事项 提请股东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其他人签署相关合同及其他 文件,并由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实施与管理。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3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总 额不超过450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 使用,授权期限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该 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 2026-04-08│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事务 所”)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事务所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 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 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 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容诚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33人,共有注 册会计师1507人,其中8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容诚事务所经审计的2024年度收入总额为251025.8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34862.94万 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23764.58万元。 容诚事务所共承担518家上市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62047.52万元,客 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 务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 2.5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 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 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事务所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 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 天健咨询及容诚事务所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3、诚信记录 容诚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 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4次、自律处分1次。 10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 政处罚4次(共2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9次、纪律处分10次、自律处分1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黄敬臣,200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 2003年开始在容诚事务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海正药业、设 计总院、华恒生物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冯屹巍,2020年成为中国 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4年开始在容诚事务所执业,2025年开始 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华恒生物、交建股份、安徽建工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 项目质量复核人:王荐,199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 ,1996年开始在容诚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过洁雅股份、淮北矿业、龙迅股份等多家上市公 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黄敬臣、签字注册会计师冯屹巍、项目质量复核人王荐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 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 独立性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根据本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审计工 作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等,在参考行业标准的基础上,按照规定程序,向容 诚事务所支付2025年财务会计报告审计费用268万元,内控审计服务费用40万元,费用均不含 税。2025年度审计费用的变动系公司通过公开招标,投标人竞价所致,公司将持续提升治理水 平,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2026年度审计费用将参考行业收费标准,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确定。 ──────┬────────────────────────────────── 2026-04-08│股权回购 ──────┴────────────────────────────────── 变更回购股份的用途: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第二次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的并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未使用的18489100股股份用途由“用 于后续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本次变更第二次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公司于2026年4月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第二次回购 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 一、第二次股份回购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2年9月21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拟用于后续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 且不超过人民币1.95亿元(均包含本数),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3元/股(含),回购 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公司自2022年9月22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第二次股份回购,并于2023年9月20日完成 回购,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1848910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1.53%,使用资金总额194725813 .88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9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的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 ──────┬────────────────────────────────── 2026-04-08│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4月28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一、召开会议的基 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经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召开。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4月28日13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台州市椒江区外沙路46号)(五)网络投票 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4月28日至2026年4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转 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 2026-04-08│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1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后的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 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前,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的 基数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公司没有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 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689083302.09元。经 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 券账户股份数后的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1元(含税),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本公 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1198761196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 证券账户股份40370900股后的股本基数为1158390296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43261 962.16元(含税)。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67992848 .98元,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311254811.14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 例57.56%。公司本年度不送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 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的基数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 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3日召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利润分配方案,本 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 2026-04-02│股权回购 ──────┴────────────────────────────────── 回购注销原因:根据《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 称“《激励计划》”)的规定及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由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激励对象7人不再具备股权激励资格及2人因个人业绩考核要求未达标,公司决定 回购注销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87,000股。 本次注销股份的有关情况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2026年2月5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 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本次激 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7人不再具备股权激励资格及2人因个人业绩考核要求未达标,根据《 激励计划》的规定及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回购注销激励对象 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87,000股。该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审议通过。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出具了《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 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回购价格、回购注销及解除限售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2月6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公司已根据法律规定就本次股份回购注销事项履行通知债权人程序,详见《浙江海正药业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11号) ,已登载于2026年2月6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上,截至2026年3月22日(含)已满45天。公示期间公司未收到任何公 司债权人对此次关于注销股份相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也未收到任何公司债权人向公司提出 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要求。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1、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依据 公司本次拟回购注销9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1)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5人因个人原因辞职,不再具备股 权激励资格,公司拟回购注销上述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全部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 票。根据《激励计划》“第十三章公司和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的规定:“激励对象辞职 或因个人原因被解除劳动关系、激励对象劳动合同到期因非公司原因不续签,其已获授但尚未 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回购价格按照回购时市价与授予价格的孰低值确定”。 (2)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1人因退休、1人因不受个人控制 的岗位调动与公司或子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不再具备股权激励资格,公司拟回购注销上 述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全部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根据《激励计划》“第十三 章公司和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的规定:“激励对象因不受个人控制的岗位调动与公司或 子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退休、因疾病或伤残或丧失劳动能力而离职、劳动合同到期因公 司原因不续签,其尚未达到可解除限售时间限制和业绩考核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不再解除限售, 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 (3)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2人因个人业绩考核要求未达标, 公司拟回购注销其持有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对应的限制性股票。根据《激励计划》“第八章限 制性股票的授予与解除限售条件”的规定:“因个人层面考核导致激励对象当期未能解除限售 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或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 与回购时公司股票市场价格的孰低值(市场价格为董事会审议回购事项前1交易日公司标的股 票交易均价)”。 2、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人员、数量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预留授予激励对象9人,合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87,000 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剩余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0股。 3、回购注销安排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设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并向其递 交了本次回购注销相关申请,预计本次限制性股票于2026年4月7日完成注销,公司后续将依法 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 2026-03-27│其他事项 ──────┴────────────────────────────────── 近日,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瀚晖制药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瀚晖制药”)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国家药监局”)核准签发的注 射用盐酸伊达比星(5mg)《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瀚晖制药药品注射用盐酸伊达比星 (5mg)已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药品的基本情况 药品名称:注射用盐酸伊达比星 商品名称:艾诺宁 剂型:注射剂 规格:5mg 注册分类:化学药品 上市许可持有人:瀚晖制药有限公司 生产企业:瀚晖制药有限公司 受理号:CYHB2550284 通知书编号:2026B01699 原药品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50145 申请内容: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 审批结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国务院关于改革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 批制度的意见》(国发〔2015〕44号)、《关于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 公告》(2017年第100号)和《国家药监局关于开展化学药品注射剂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 评价工作的公告》(2020年第62号)的规定,经审查,本品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 。 二、药品的相关情况 注射用盐酸伊达比星适用于成人未经治疗的急性非淋巴细胞性白血病(ANLL)的诱导缓解 和成人复发和难治性ANLL的诱导缓解,以及用于成人和儿童急性淋巴细胞性白血病(ALL)的 二线治疗,原研是辉瑞公司。目前,注射用盐酸伊达比星国内主要生产厂商有南京正大天晴制 药有限公司、辉瑞制药(无锡)有限公司、瀚晖制药等。2024年6月,瀚晖制药药品注射用盐 酸伊达比星(10mg)已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 据统计,注射用盐酸伊达比星2024年全球销售额约为4567.77万美元,其中国内销售额约 为3438.04万美元;2025年全球销售额约为4908.83万美元,其中国内销售额约为3754.47万美 元(数据来源于IQVIA数据库)。公司注射用盐酸伊达比星(5mg)2025年销售额约为3604万元 人民币。 2025年8月8日,国家药监局受理了公司递交的注射用盐酸伊达比星一致性评价申请。截至 目前,公司针对注射用盐酸伊达比星(5mg)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已投入约1790万元 人民币。 ──────┬────────────────────────────────── 2026-03-18│股权回购 ──────┴──────────────────────────────────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12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 第二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四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 司股份的议案》。2025年5月13日,公司披露《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四次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暨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2025-29号)。 公司第四次回购股份方案的主要内容如下:公司通过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 司股份拟用于后续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千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 亿元(均包含本数),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3元/股(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 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5年5月22日,公司第四次回购股份方案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并于2025年5月23日 披露了《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四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首次实 施回购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32号)。 (二)2026年3月16日,公司第四次回购股份方案完成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1019460 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5%,回购最高价格10.69元/股,回购最低价格8.92元/股,回购均价9 .71元/股,使用资金总额98990244.98元(不含交易费用)。 (三)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 回购。 (四)本次股份回购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 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情形,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 2026-03-11│股权转让 ──────┴──────────────────────────────────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3日收到浙江省国际贸易集团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贸集团”)发来的《关于拟公开征集转让所持海正药业6.06%股份获 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预审核通过的函》,并于2026年3月4日在《中国证券 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了《浙江海 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拟通过公开征集转让方式协议转让公司股份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2026-19号)。2026年3月10日,公司收到国贸集团发来的《浙江省国际贸易集 团有限公司关于拟公开征集转让所持海正药业6.06%股份告知更正函》,国贸集团对本次公开 征集转让股份的意向受让方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部分内容进行更正,现对该部分内容的更正情 况公告如下:更正前:(一)基本条件1、意向受让方应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合法成立 并有效存续的境内法人,意向受让方应为单一企业主体且独立受让全部标的资产,转让方不接 受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主体组成的联合体共同作为意向受让方; 更正后:(一)基本条件1、意向受让方应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合法成立并有效存 续的境内企业,意向受让方应为单一企业主体且独立受让全部标的资产,转让方不接受两个或 两个以上企业主体组成的联合体共同作为意向受让方。除以上更正内容外,公告其余内容不变 。 ──────┬────────────────────────────────── 2026-03-04│股权转让 ──────┴──────────────────────────────────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正药业”)持股5%以上股东浙江省 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贸集团”或“转让方”)拟通过公开征集转让的方式协 议转让其直接持有的全部公司股份72673907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6.06%,股份性质全部为无 限售条件流通股。若本次公开征集转让实施完成,国贸集团将不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本次公开征集转让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 本次公开征集是否能够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尚存在不确定性;在规定期限内征集 到意向受让方后,与受让方确定的最终转让价格及所签《股份转让协议》仍须经国有资产监督 管理机构或国家出资企业批准后方可生效及实施,是否能够获得批准以及股份转让是否能够最 终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 2025年12月31日,公司收到国贸集团《拟公开征集转让所持海正药业6.06%股份的告知函 》,国贸集团拟以公开征集转让方式协议转让其直接持有的全部公司股份72673907股,约占公 司总股本的6.06%。股份性质全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5日披 露的《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拟通过公开征集转让方式协议转让公司 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2号)。 2026年3月3日,公司收到国贸集团发来的《关于拟公开征集转让所持海正药业6.06%股份 获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预审核通过的函》,经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 督管理委员会的预审核,同意国贸集团通过公开征集方式协议转让所持公司的全部股份。现将 国贸集团本次拟公开征集转让方式协议转让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和要求公告如下: (一)转让股份数量及性质 国贸集团拟通过公开征集转让的方式协议转让其直接持有的全部公司股份72673907股,约 占公司总股本的6.06%,股份性质全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若本次公开征集转让实施完成, 国贸集团将不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二)本次交易的定价原则及价格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次公开征集转让的价格将不低于 本次公开征集转让提示性公告日(2026年1月5日)前30个交易日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 均值及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公司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两者之中的较高者。 本次公开征集转让提示性公告日前30个交易日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为10.34 元/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24年度)公司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为6.96元。因此,本次公开 征集转让的价格将不低于人民币10.34元/股,最终转让价格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公开征集 并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或国家出资企业批准的结果确定。 在本次公开征集转让完成前,如果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 项,则转让股份的价格和数量相应调整。 (一)递交受让申请的资料要求 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的材料分为“报价函”、“承诺函”、“资格证明资料”、“报 名保证金缴纳证明文件”及“其他补充资料(如有)”。资料如为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1、报价函(格式要求参见附件1)。内容包括正式报价及报价说明(包括每股单价和总价 ,不得为区间价或限制性价格),报价不得低于《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 股东拟通过公开征集转让方式协议转让公司股份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开征集公告》”) 公布的最低价格;如报价高于《公开征集公告》公布的最低价格的,则高出金额应为0.01元的 整数倍。2、承诺函(格式要求参见附件2)。 (1)最新营业执照复印件; (2)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或合伙协议; (3)意向受让方人民银行征信报告(详版); (4)验资报告或出资凭证; (5)收购资金来源的说明或证明(包括资金来源分类及比例、确保资金足额到位的措施 ,银行及权威金融机构针对本次股份转让事项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资金支持和证明文件等); (6)意向受让方同意受让本次转让股份的内部决策程序文件及外部审批文件(如需); (7)递交受让申请材料人员的授权资料(包括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 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8)其他证明文件。 4、报名保证金缴纳证明文件。 5、其他补充资料(如有)。 上述文件以A4纸张装订成册并按照附件3格式要求编制目录,并提供电子文档(U盘)。每 项资料需加盖公章,成册文件应当骑缝加盖公章。文件及对应的U盘应密封在信封里并注明“ 申请文件”。每个信封均须密封并在密封处加盖公章。在信封外注明意向受让方名称、联系人 、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和联系地址。正式申请文件应提交一式伍份,其中原件壹份(已明确要 求复印件的除外),复印件肆份。申请文件一经接收后不可撤销、不可更改。(二)递交受让 申请的截止日期本次公开征集期限为30个交易日,若首个公开征集期满(即2026年3月4日至20 26年4月15日),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则按10个交易日为一个周期顺延征集期,直至征集到 意向受让方或公告终止征集。 符合上述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可于2026年4月15日下午16:00时(北京时间)前向国贸集团提 交合法、合规及符合格式的文件和资料。 (三)申请资料递交方式 上述资料应现场送达,如遇特殊情况无法现场送达时,可通过邮寄方式递交资料。 资料接收地址及接收人员信息如下: 联系人:吴梦倩 联系电话:0571-87385925 接收地址:杭州市上城区香樟街39号国贸金融大厦8楼812室受理时间:上午9:00-11:00, 下午14:00-16:00本联系方式仅在公开征集期间用于回复与公开征集相关的问题,不接受任何 就上市公司经营管理情况相关的咨询。 ──────┬────────────────────────────────── 2026-02-11│其他事项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57.225万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57.225万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6年2月24日。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2月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 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该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根据《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及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 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 (一)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限售期即将届满的说明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 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22年2月24日,第三个限售期将于2 026年2月23日届满。 (二)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的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需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设定的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 条件已经成就,根据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将按照《激励计划》相 关规定办理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相关事宜,不 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注销。 ──────┬────────────────────────────────── 2026-02-06│其他事项 ──────┴──────────────────────────────────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2月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 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将9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87000股 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具体详见2026年2月6日公司登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 告》(公告编号:临2026-10号)。 回购完毕后,公司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该部分股票的 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198848196股减少至1198761196股,公司注册资本也将由 1198848196元减少至1198761196元。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凡公司债权人均有权于本通知公告 之日起45日内向本公司申报债权,并可根据合法债权文件及凭证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 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 由公司继续履行。本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人可以采取现场、邮寄或传真方式进行债权申报,采取邮寄或传真方式进行债权申报 的债权人需致电公司证券管理部进行确认。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公司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外沙路46号(邮编:318000) 2、申报时间:2026年2月6日至2026年3月22日(现场申报接待时间:工作日8:00-12:00; 13:00-17:00) 3、联系人:证券管理部 4、联系电话:0576-88827809 5、传真号码:0576-88827887 6、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传真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 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 2026-02-06│其他事项 ──────┴────────────────────────────────── 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57.225万股 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66人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在办理完毕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 手续后、股票上市流通前,发布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暨上市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公司于2026年2月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该议案已经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等相关规定及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 (三)解除限售的相关程序 1、2023年7月24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 的议案》,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及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 事会的授权,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符合 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574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942.724万股,股票上市 流通日期为2023年8月4日。 2、2024年1月31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 成就的议案》,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及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 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79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97.06万股,股票上 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2月26日。 3、2024年7月16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 成就的议案》,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及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 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543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37.209万股,股票 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7月26日。 (五)回购价格调整的相关程序 1、2022年6月7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 票回购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0.14元)事项 已于2022年5月27日实施完毕,扣除已派发的现金分红款后,公司将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 股票回购价格由8.74元/股调整为8.60元/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8.87元/股调整 为8.73元/股。 2、2023年6月6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 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0.17元)事 项已于2023年5月19日实施完毕,扣除已派发的现金分红款后,公司将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 性股票回购价格由8.60元/股调整为8.43元/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8.73元/股调 整为8.56元/股。 3、2026年2月5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 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 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0.21元)事项已于2025年5月16日实施完毕 ,扣除已派发的现金分红款后,公司将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8.56元/股调 整为8.35元/股。 (一)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限售期即将届满的说明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 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22年2月24日,第三个限售期将于2 026年2月23日届满。 (二)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的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需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设定的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 条件已经成就。根据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将按照《激励计划》相 关规定办理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相关事宜,不 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注销。 三、本次解除限售的具体情况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66名 ,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7.225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5%。 2、上述公司目前总股本为截至2026年2月4日的股本情况,该数据来源于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公司股本结构表。 ──────┬────────────────────────────────── 2026-02-06│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8.56元/股调整为8.35元/股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数量:87000股。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6年2月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 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该议案已经董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鉴于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拟将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8.56元/股调整为8.3 5元/股;此外,因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7人不再具备股权激励资格及2人因个人 业绩考核要求未达标,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及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 授权,公司拟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87000股 。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本次激励计划及首次授予的相关程序 (1)2021年7月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 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 2026-01-16│其他事项 ──────┴────────────────────────────────── 一、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违规情况 经查明,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披露《关于前期会 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对2021—2024年期间年度报告的部分财务数据进行更正,其中涉及营业 收入、营业成本以及投资收益等科目。上述事项反映出公司此前披露的相关报告财务信息不真 实、不准确。 (一)责任认定 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 1.4条、第2.1.1条、第2.1.4条等有关规定。责任人方面,时任董事长蒋国平、沈星虎,时任 总经理李琰、肖卫红,时任财务总监张祯颖,时任董事会秘书沈锡飞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 第1.4条、第2.1.2条、第4.3.1条、第4.3.5条、第4.4.2条等有关规定及其在《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作出的承诺。 (二)申辩理由 在规定期限内,公司及有关责任人提出申辩理由如下: 一是公司发现相关问题后及时采取整改措施,大部分整改措施已落实;二是肖卫红提出其 自2023年10月起任职公司时任总经理,未发现过往相关问题;三是沈锡飞提出其作为时任董事 会秘书,主要负责公司信息披露等事务,不直接分管财务工作。 (三)纪律处分决定 对于上述申辩理由,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纪律处分委员会经审核认为: 第一,经查明,肖卫红作为公司时任总经理签署确认2024年年度报告,负有确保信息披露 真实、准确的法定义务,不能以任职时间为由免除或降低勤勉尽责义务要求;时任董事会秘书 沈锡飞作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的具体负责人,未能提供证据证明其已就相关信息披露违规勤勉 尽责,在职责范围内对公司违规行为负有相应责任,对相关异议不予采纳。第二,对于公司对 相关问题落实整改措施的情节,已在适用纪律处分时充分予以考虑。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 ,经本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核通过,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3.2.1条、第13.2.3条和《上海 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纪律处分实施标准》等有关规定,本所作出如下纪律处分决定 :对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蒋国平、沈星虎,时任总经理李琰、肖卫红,时 任财务总监张祯颖,时任董事会秘书沈锡飞予以通报批评。 对于上述纪律处分,本所将通报中国证监会,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根据《实施办法》,请你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董高人员)采取有效措施 对相关违规事项进行整改,并结合本决定书指出的违规事项,就公司信息披露及规范运作中存 在的合规隐患进行深入排查,制定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切实提高公司信息披露和规范运作水平 。请你公司在收到本决定书后一个月内,向本所提交经全体董高人员签字确认的整改报告。 你公司及董高人员应当举一反三,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 和《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规范运作,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董高人员应当履行忠实、勤勉 义务,促使公司规范运作,并保证公司按规则披露所有重大信息。上海证券交易所 2026年1月16日 ──────┬────────────────────────────────── 2026-01-07│其他事项 ──────┴──────────────────────────────────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从参股子公司浙江博锐生物制药股份有 限公司(简称“博锐生物”)处获悉,博锐生物己于2026年1月6日向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递交了首次公开发行境外上市股份(H股)并在香港联交所主板 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并于同日在香港联交所网站刊登了本次发行的申请资 料。 博锐生物是国内领先的聚焦免疫疗法的生物制药公司,具备研产销综合一体化能力。自成 立以来,博锐生物始终致力于为自身免疫类疾病、炎症类疾病、肿瘤免疫类疾病以及免疫系统 失调导致的恶性肿瘤类疾病的患者提供全面的免疫治疗方案。博锐生物已经建立了具有竞争力 的免疫产品组合:包括截至目前全球同类首创、同适应症疗效更优的IL-17A/F抑制剂倍捷乐( 比奇珠单抗),中国首款且唯一获批靶向CD20的一类创新药安瑞昔(泽贝妥单抗)等八款已商 业化产品,BR2251(一款拥有差异化作用机制,具有同类首创潜力的在研痛风药物),以及基 于两大下一代ADC技术平台孵化的多款在研创新ADC管线。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的统计,在涉足 自身免疫疾病领域的中国医药企业中,博锐生物按销售额统计已自2023年起连续两年排名生物 制剂市场份额第一。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持有博锐生物39.62%的股份。 博锐生物本次递交的申请资料系按照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及香港联交所的要求 编制和刊发,为草拟版本,其所载资料可能会适时作出更新和变动。 博锐生物本次发行尚需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和 香港联交所等相关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的批准、核准或备案,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 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 2026-01-06│其他事项 ──────┴──────────────────────────────────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1月5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台州市椒江区外沙路46号)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有关议案, 本次股东会由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肖卫红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召 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6人,其中董事长肖卫红先生、董事冀伟先生、独立董事姜金 栋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会;董事蒋倩女士、杜加秋先生,独立董事易静薇女士因公务原因未能出 席; 2、公司董事会秘书沈锡飞先生出席本次会议;部分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 2026-01-05│股权转让 ──────┴──────────────────────────────────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正药业”)持股5%以上股东浙江省 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贸集团”)拟通过公开征集转让的方式协议转让其直接 持有的全部公司股份72673907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6.06%,股份性质全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 股。若本次公开征集转让实施完成,国贸集团将不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本次公开征集转让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 本次公开征集转让尚需取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等有权机构的批准,由国有资产监督管 理部门审批后方可进入公开征集转让程序。因此,本次公开征集转让的实施能否取得国有资产 管理部门的批准及批准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后续能否进入公开征集转让程序及何时进入公开转 让程序存在不确定性;在完成公开征集转让程序前,本次公开征集转让的受让方存在不确定性 。2025年12月31日,公司收到国贸集团《拟公开征集转让所持海正药业6.06%股份的告知函》 ,国贸集团拟以公开征集转让方式协议转让其直接持有的全部公司股份72673907股,约占公司 总股本的6.06%。股份性质全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根据《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次公开征集转让的价格将不低于 本次公开征集转让提示性公告日(2026年1月5日)前30个交易日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均 值及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公司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两者之中的较高者。最终转让价格将依据相 关法律法规,以公开征集并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等有权机构批复的结果确定。在本次公开 征集转让完成前,如果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转让股份 的价格和数量相应调整。 本次公开征集转让尚需取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等有权机构的批准,由国有资产监督管 理部门审批后方可进入公开征集转让程序。因此,本次公开征集转让的实施能否取得国有资产 管理部门等有权机构的批准及批准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后续能否进入公开征集转让程序及何时 进入公开转让程序存在不确定性;在完成公开征集转让程序前,本次公开征集转让的受让方存 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与国贸集团保持密切联系,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根据 本次公开征集转让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2025-12-18│对外担保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正药业”)全资子公司海正 药业南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正南通公司”)日常经营需求,公司拟为海正南通公司向中 信银行台州分行申请的5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或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其他授信业务提供连 带责任保证,期限为两年。本次担保未提供反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2025年12月17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相关规定,本次担保 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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