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0269 赣粤高速 更新日期:2025-04-0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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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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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达地产 │ 65145.61│ ---│ ---│ 35656.38│ -20.68│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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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盛金控 │ 55176.39│ ---│ ---│ 102756.57│ 797.20│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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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邮科技 │ 800.00│ ---│ ---│ 7241.78│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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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暂无数据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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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3-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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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其他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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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其下属其他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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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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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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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3-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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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其他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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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其下属其他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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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公路养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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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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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3-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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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其他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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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其下属其他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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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机电施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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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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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3-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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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其他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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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其下属其他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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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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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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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3-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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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其他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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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其下属其他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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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服务区经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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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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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3-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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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其他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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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其下属其他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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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公路养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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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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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3-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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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其他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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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其下属其他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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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机电施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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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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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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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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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的控股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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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重要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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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与控股股东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集团)续签《│
│ │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服务协议》(以下简称《协议》),期限为三年(2025年1月1日至2027年│
│ │12月31日),服务内容、费用及支付、双方权利与义务等内容维持原协议不变。 │
│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为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降低公司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成本,增加公司经济效益,经公司│
│ │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江西昌泰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 │(以下简称昌泰公司)、江西昌铜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昌铜公司))与集团签│
│ │署了《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服务协议》,由集团对公司提供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服务,仅限于公│
│ │司所辖高速公路收费、养护、安全、救援等路段管理中心(控股子公司)机关和信息分中心│
│ │的管理业务工作。公司依法享有所辖路段全部资产的支配权、处置权,所辖路段的产权、收│
│ │益权保持不变。公司、昌泰公司、昌铜公司合计每年支付集团的运营管理服务费为4997万元│
│ │,期限为2022年-2024年,共计3年。公司不再承担《协议》委托范围内的路段管理中心(控│
│ │股子公司)机关和信息分中心的人工成本和运营成本。 │
│ │ 由于协议即将到期,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7票同意 │
│ │、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签<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服务协议>的议案│
│ │》,关联董事许越洪先生、李秀宏先生均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昌泰公│
│ │司、昌铜公司)与集团续签《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服务协议》,期限为三年(2025年1月1日至2│
│ │027年12月31日),服务内容、费用及支付、双方权利与义务等内容维持原协议不变。 │
│ │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集团或与其他关联人之间相同交易类别下标│
│ │的相关的关联交易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须│
│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 │ 二、关联人介绍 │
│ │ (一)关联人关系介绍 │
│ │ 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目前直接持有公司1109774225股,持股比例为47.52%。根据上│
│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
│ │ 企业名称: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0007055116528 │
│ │ 成立时间:1997年10月20日 │
│ │ 注册地: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朝阳洲中路367号 │
│ │ 主要办公地点: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风顺东街666号 │
│ │ 法定代表人:谢兼法 │
│ │ 注册资本:950505万元 │
│ │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
│ │ 《协议》甲方(公司、昌泰公司和昌铜公司)将分别与乙方(集团)签署《高速公路运│
│ │营管理服务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
│ │ (一)服务内容 │
│ │ 1.服务范围。甲方通过区域管理优化,利用乙方规模优势,甲方所辖高速公路收费、养│
│ │护、安全、救援等路段管理中心、信息分中心的管理业务工作由乙方提供专业运营管理服务│
│ │。在协议期间,如有新增路段需要乙方负责提供运营管理服务的,可参照纳入本协议。乙方│
│ │同意根据本协议条款向甲方提供运营管理服务,全面履行运营管理责任,并按照高速公路运│
│ │营管理规范标准做好相关运营管理服务。 │
│ │ 2.服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止。 │
│ │ (二)费用及支付 │
│ │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运营管理服务费包含乙方为开展运营管理需 │
│ │ 支付的路段管理中心机关和信息分中心人工成本、运营成本。 │
│ │ 运营管理服务费经双方共同商议,继续按照2022-2024年度的运营管理服务费标准执行 │
│ │,总费用为4997万元/年,该费用原则上三年内不调整,甲方不再承担本协议委托范围内的 │
│ │路段管理中心机关和信息分中心人工成本、运营成本。 │
│ │ 运营管理服务费用中,不包括甲方所辖收费所(站)、养护所(站)、车辆救援队伍(│
│ │站点)等机构的人员成本、运营成本,以及高速公路养护成本和日常运营成本,仍由甲方继│
│ │续承担并根据年度计划和年度预算支付。 │
│ │ 合同签订后,运营管理服务费由甲方按季度支付,乙方收到款项后开具增值税发票给甲│
│ │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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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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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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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值提升计划的触发情形及审议程序:公司股票连续12个月每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最近
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
——市值管理》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制定估值提升计
划。
估值提升计划概述:公司将围绕聚焦主责主业、重视现金分红、深化投关管理、优化信息
披露、鼓励股东增持和其他合规措施等方面,推动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
相关风险提示:本估值提升计划仅为公司行动计划,不代表公司对业绩、股价、重大事件
等任何指标或事项的承诺。公司业绩及二级市场表现受到宏观形势、行业政策、市场情况等诸
多因素影响,相关目标的实现情况存在不确定性。
一、估值提升计划的触发情形及审议程序
(一)触发情形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股票已连续12个月每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
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归属于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以下简称每股净资产),即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3月25日每
日收盘价均低于2022年经审计每股净资产(7.21元),2024年3月26日至2024年12月31日每日
收盘价均低于2023年经审计每股净资产(7.56元),属于应当制定估值提升计划的情形。
(二)审议程序
2025年3月21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赣粤高速估值提
升计划》。
二、估值提升计划的具体内容
(一)聚焦主责主业
公司将围绕“交通+”产业融合,布局多元化的发展思路,在稳健发展高速公路主业的同
时,锚定智慧交通、实业投资、金融投资三大主攻方向,合理调配有效资源,进一步激发发展
活力。高速公路业务方面,抓好预算管控和养护管理,进一步释放利润空间;加快推进在建项
目工程建设,积极争取重新核定收费年限,进一步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智慧交通方面,加大
“大交通”领域其他细分市场业务的拓展,不断拓宽盈利渠道;通过自主培育和战略合作,加
强技术创新,提高核心产品附加值,增强核心竞争力。实业投资方面,成品油板块加速零售网
点布局,提高市场占有率;房地产板块加快存量项目去化,并积极推动业务转型,培育新的利
润增长点。金融投资方面,运用短期收益与长期效用结合、利润获取与产业孵化并重的投资模
式,提升资产管理和投资能力。
(二)重视现金分红
公司将保持连续分红态势,通过持续且合理比例的现金分红来回报股东,与投资者共享公
司经营成果。自上市以来,公司每年均派发现金红利,累计分红近60亿元,远超IPO募集的资
金总额。具体实施过程中,公司将积极改善经营状况,综合考虑当年的盈利状况、资金需求以
及未来发展规划等因素,确保分红政策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增强投资者获得感。
(三)深化投关管理
公司将不断健全完善多元化的投资者沟通机制,积极收集、分析市场各方对公司投资价值
的判断和对公司经营的预期。具体实施过程中,公司将在传统的投资者热线、投资者邮箱、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平台之外,通过主动召开至少3次定期报告业绩说明会,主动参加
监管机构或行业自律性组织举办的辖区上市公司集体接待日活动,邀请公司董事会、经理层成
员出席,强化与投资者的沟通交流,将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策略有效传递给投资者,努力与投
资者形成良性互动。
(四)优化信息披露
公司将继续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理念,不断优化披露内容,持续提升信息披露质量。
具体实施过程中,公司将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不断拓展合规自愿性披露范围,通过简明清晰
和通俗易懂的语言描述、定期报告一文图解等多维度提升信息披露的透明度和可参考性,帮助
投资者更便捷、更有效地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努力为投资者的价值判断提供更多参考,强化投
资者对公司的信任感。同时,公司积极践行社会责任,已连续17年披露社会责任报告,未来将
持续优化报告的披露内容,充分展现公司在环境保护、社会公益、公司治理等方面的实践与成
效,以实际行动回馈社会,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五)鼓励股东增持
公司将加强与主要股东的沟通联系,鼓励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
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制定、披露并实施股份增持计划,或者通过承诺不减持股份等方式提振市场
信心。
(六)其他合规措施
公司将深化对公司市值、市盈率、市净率等公司估值指标及上述指标行业平均水平的具体
监测安排,加强舆情监测分析,密切关注各类媒体报道和市场传闻,发现可能对投资者决策或
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及时主动核实,并通过合法合规途径发布权威信息,正确
引导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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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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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
环)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中审众环始创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
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
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中审众环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
2013年11月,按照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166号长江产业大厦17-18层
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2024年末,中审众环合伙人数量216人,注册会计师数量130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
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23人。2023年,中审众环经审计总收入215466.65万元、审计业务收
入185127.83万元、证券业务收入56747.98万元。2023年度,中审众环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01家
,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
、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
收费26115.39万元,其中交通运输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已计提的职
业风险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9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
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3年,中审众环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尚未出现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
3.诚信记录
中审众环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
处分1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从业人员在中审众环执业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4
3名从业执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6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人次、纪律处分4人次、监管措施40人次
。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蔡素华,拥有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土地估
价师、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质。2003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
司审计,2019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签署2家
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俞豪,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1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年
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拥有对上市公司、新三板及大型企
业集团审计的丰富经验,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签署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
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吴浩源,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1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4
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拥有对上市公司、新三板及大型
企业集团审计的丰富经验,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签署1家上市公司审计
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罗跃龙,199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7年成为资深注册会
计师),2004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4年开始拟为本
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复核9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蔡素华、签字注册会计师俞豪、签字注册会计师吴浩源、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
伙人罗跃龙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审众环及项目合伙人蔡素华、签字注册会计师俞豪、签字注册会计师吴浩源、项目质量
控制复核合伙人罗跃龙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5年度审计费用156万元(其中:财务决算审计费用106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50万元
,包括但不限于年度报告审计以及证监会或交易所要求的与定期报告相关的鉴证等业务),较
上一期增加0元。审计收费的定价原则主要按照审计工作量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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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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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7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
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
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
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05.48亿元。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4
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7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
2335407014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97019192.38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
总额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1.04%。剩余可分配利润留待以后年度分配
。公司拟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
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
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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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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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2025年1月份车辆通行服务收入为407493101.9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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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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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中市协注〔2024〕SCP398号文注册,本公司在中国银行间债
券市场成功发行2025年度第一期、第二期超短期融资券(简称25赣粤SCP001、25赣粤SCP002)
,发行规模均为人民币10亿元,发行期限均为180日,起息日均为2025年1月14日,发行利率均
为1.67%。本次募集资金共计20亿元已于2025年1月14日划入公司指定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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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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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4〕SCP398号)
,该协会接受公司超短期融资券注册。现就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公司超短期融资券注册金额为60亿元,注册额度自通知书落款之日(2024年12月26
日)起2年内有效,由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北京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
二、本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应按照有权机构决议及相关管理要
求,进行发行管理。发行完成后,应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途径披露发行结果。
本公司将按照《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规则》《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注册
工作规程》《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及有关规则指引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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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1│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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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与控股股东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集团)续签
《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服务协议》(以下简称《协议》),期限为三年(2025年1月1日至2027年
12月31日),服务内容、费用及支付、双方权利与义务等内容维持原协议不变。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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