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0276 恒瑞医药 更新日期:2025-10-0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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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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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00-09-07│ 11.98│ 4.67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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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0-07-22│ 20.28│ 9209.76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4-05-23│ 15.51│ 1.20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4-12-24│ 15.51│ 1586.67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7-11-23│ 33.22│ 5.24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8-11-01│ 31.61│ 1.20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0-08-18│ 46.91│ 11.71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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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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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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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迈瑞医疗 │ 817.03│ ---│ ---│ 561.88│ 4.93│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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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龙化成 │ 641.06│ ---│ ---│ 449.08│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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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和成 │ 448.80│ ---│ ---│ 406.26│ 13.37│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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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暂无数据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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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7-26 │交易金额(元)│4001.44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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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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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成都盛迪医药有限公司1.4587%股权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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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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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刘疆、周云曙、蒋素梅、孙绪根、卢正清、蒋新华、袁开红、陈永江、吴玉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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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为优化控股子公司股权结构,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现金4,│
│ │001.44万元收购刘疆、周云曙、蒋素梅、孙绪根、卢正清、蒋新华、袁开红、陈永江、吴玉│
│ │霞合计持有的成都盛迪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盛迪”或“标的公司”)1.4587%股 │
│ │权,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成都盛迪97.3866%股权,合并│
│ │报表范围不会因本次股权收购而发生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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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5-07-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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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蒋素梅、袁开红、吴玉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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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离任高管、公司监事、公司控股股东监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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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收购兼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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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重要内容提示: │
│ │ 为优化控股子公司股权结构,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现│
│ │金4001.44万元收购刘疆、周云曙、蒋素梅、孙绪根、卢正清、蒋新华、袁开红、陈永江、 │
│ │吴玉霞合计持有的成都盛迪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盛迪”或“标的公司”)1.4587│
│ │%股权,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成都盛迪97.3866%股权, │
│ │合并报表范围不会因本次股权收购而发生变化。 │
│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是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
│ │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
│ │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十│
│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 │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在过去12个月内未发生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以及与不同关联人│
│ │进行的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交易。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
│ │ 1、本次交易概况 │
│ │ 为优化控股子公司股权结构,公司拟以现金4001.44万元收购刘疆、周云曙、蒋素梅、 │
│ │孙绪根、卢正清、蒋新华、袁开红、陈永江、吴玉霞合计持有的成都盛迪1.4587%股权,其 │
│ │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本次交易前公司持有成都盛迪95.9279%的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
│ │司将持有成都盛迪97.3866%股权,合并报表范围不会因本次股权收购而发生变化。 │
│ │ 本次交易定价以江苏华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苏华评报字[202│
│ │5]第472号)为依据。评估机构以收益法和市场法两种方法进行评估,最终选用收益法的评 │
│ │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得出成都盛迪的1.4587%股东部分权益在评估基准日2025年4月30│
│ │日的市场价值为4001.51万元。经协商确定成都盛迪1.4587%股权转让价格为4001.44万元。 │
│ │ 关联人姓名:蒋素梅 │
│ │ 主要就职单位: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 │ 蒋素梅为离任不满12个月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为公司关联方。 │
│ │ 关联人姓名:袁开红 │
│ │ 主要就职单位: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 │ 袁开红为公司监事,为公司关联方。 │
│ │ 关联人姓名:吴玉霞 │
│ │ 主要就职单位:江苏恒瑞集团有限公司 │
│ │ 吴玉霞为公司控股股东江苏恒瑞集团有限公司的监事,为公司关联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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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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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5│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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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瑞”或“公司”)与GlenmarkSpecialtyS.A.
(以下简称“GlenmarkSpecialty”)达成协议,将公司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1类创新药瑞康曲
妥珠单抗(SHR-A1811)项目有偿许可给GlenmarkSpecialty。
一、许可产品基本信息
瑞康曲妥珠单抗是恒瑞自主研发的以HER2为靶点的抗体偶联药物(ADC),可通过与HER2
表达的肿瘤细胞结合并内吞,在肿瘤细胞溶酶体内通过蛋白酶剪切释放毒素,诱导细胞周期阻
滞从而诱导肿瘤细胞凋亡。其释放的毒素具有高透膜性,可发挥旁观者杀伤效应,进一步提高
抗肿瘤疗效。公司瑞康曲妥珠单抗已于2025年5月在国内获批上市,适用于治疗存在HER2(ERB
B2)激活突变且既往接受过至少一种系统治疗的不可切除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
NSCLC)成人患者,这也是国内首个获批用于HER2突变NSCLC患者的中国自主研发抗体偶联药物
。此外,瑞康曲妥珠单抗多项临床研究正在积极推进中。2025年8月,瑞康曲妥珠单抗联合阿
得贝利单抗和化疗用于胃癌或胃食管结合部腺癌适应症获得美国FDA孤儿药资格认定。2025年9
月,瑞康曲妥珠单抗用于乳腺癌相关的新适应症上市申报获国家药监局受理且被纳入优先审评
程序。截至目前,瑞康曲妥珠单抗已有9项适应症被国家药监局药品审评中心纳入突破性治疗
品种名单,涵盖非小细胞肺癌、乳腺癌、胃癌或胃食管结合部腺癌、结直肠癌、胆道癌、妇科
恶性肿瘤等疾病领域。瑞康曲妥珠单抗其他相关情况可参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
《恒瑞医药关于药品上市许可申请获受理并纳入优先审评程序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5-145)。
二、交易对方基本信息
GlenmarkSpecialty隶属于GlenmarkPharmaceuticals公司,GlenmarkPharmaceuticals是
一家以研究为主导的全球制药公司,总部位于印度孟买,于印度国家证券交易所(股份代码:
GLENMARK)以及孟买证券交易所(股份代码:532296)上市,业务涵盖创新药、仿制药及OTC
领域,重点关注呼吸、皮肤及肿瘤学治疗领域。GlenmarkPharmaceuticals在四大洲拥有11家
世界级生产设施,业务覆盖80多个国家。根据Scrip100排名,GlenmarkPharmaceuticals在202
3年制药销售额中位列生物制药公司前10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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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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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上海恒瑞医药有限公司的
注射用SHR-1501被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以下简称“药审中心”)纳入拟突破性
治疗品种公示名单,公示期7日。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药物的基本情况
药物名称:注射用SHR-1501
受理号:CXSL2101496
药物类型:治疗用生物制品
注册分类:1类
申请日期:2025年7月23日
拟定适应症(或功能主治):注射用SHR-1501联合卡介苗(BCG)用于BCG无应答的非肌层
浸润性原位癌(CIS)患者。
理由及依据:经审核,本申请符合《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和《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突破
性治疗药物审评工作程序(试行)>等三个文件的公告》(2020年第82号)有关要求,同意纳
入突破性治疗药物程序。
二、药物的其他相关情况
SHR-1501为公司自主研发并具有知识产权的白细胞介素-15(IL-15)融合蛋白,可以刺激
体内T细胞、B细胞和NK细胞增殖,发挥调动机体免疫系统清除体内异物(如肿瘤)的作用,其
与BCG联用可明显增强膀胱内的免疫反应,达到协同抗肿瘤的效果。与IL-2相比,IL-15不会刺
激调节性T细胞增殖和诱导T细胞凋亡。目前国外同类产品NogapendekinAlfaInbakicept(商品
名:Anktiva)已于美国获批上市销售,国内未有相同靶点产品获批上市。截至目前,注射用S
HR-1501相关项目累计研发投入约1021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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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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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福建盛迪医药有限公司的H
RS-5635注射液被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以下简称“药审中心”)纳入拟突破性
治疗品种公示名单,公示期7日。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药物的基本情况
药物名称:HRS-5635注射液
受理号:CXHL2300043
药物类型:化学药品
注册分类:1类
申请日期:2025年8月19日
拟定适应症(或功能主治):用于治疗慢性乙型肝炎。
理由及依据:经审核,本申请符合《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和《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突破
性治疗药物审评工作程序(试行)>等三个文件的公告》(2020年第82号)有关要求,同意纳
入突破性治疗药物程序。
二、药物的其他相关情况
慢性乙型肝炎(简称“慢乙肝”)是由乙型肝炎病毒(HBV)持续感染引起的肝脏慢性炎
症性疾病。据报道,全球约2.57亿例HBV感染者,每年约88.7万人死于[1]HBV感染相关疾病。
中国作为慢乙肝大国,2020年疾控中心流调数据估算的现存[2]HBV感染者约7500万,其中约30
00万人未察觉已经感染。此外,慢乙肝是肝硬化和原发性肝细胞癌(HCC)的主要病因,国内
肝硬化和HCC患者中由HBV感染所致者[2]分别高达77%和84%。功能性治愈作为慢乙肝的理想治
疗目标,旨在通过有限疗程治疗后清除乙肝表面抗原(HBsAg)。现有疗法包括核苷(酸)类
似物(NAs)和聚乙二醇干扰素α(Peg-IFNα)对于HBsAg清除的作用有限,很难实现功能性
治愈,亟待开发更有效的产品或治疗方案,以期进一步提高慢乙肝患者的功能性治愈率,改善
慢乙肝的长期预后。
HRS-5635注射液为公司自主研发的新一代肝靶向HBV的siRNA药物,其单药治疗慢乙肝的Ⅱ
期临床研究结果显示,HRS-5635有提高慢乙肝功能性治愈的潜力,且同时具备良好的安全性特
征。经查询,国内外暂无同类药物获批上市。截至目前,HRS-5635注射液相关项目累计研发投
入约1516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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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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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员工持股计划规模
本员工持股计划拟受让公司回购A股股份的数量不超过1400万股(含预留份额),约占员
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0.21%。本员工持股计划最终持有标的股票的数量以实
际执行情况为准,公司将根据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在审议本计划草案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本计划标的股票过户完成日期间,公司若发生资
本公积转增股本、送股、派息等除权、除息事宜,该标的股票的数量及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
总额的10%,任一持有人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标的股票数量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
的1%。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股票总数不包括员工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获得的股份、
通过二级市场自行购买的股份及通过股权激励获得的股份。
(二)员工持股计划资金来源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取得
的资金,公司不存在向参加对象提供垫资、担保、借贷等财务资助的情形,亦不存在第三方为
参加对象提供奖励、资助、补贴、兜底等安排的情形。
本持股计划持有人需按照认购份额按期足额缴纳认购资金,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缴款时间由
公司统一通知安排。持有人认购资金未按期、足额缴纳的,则自动丧失相应的认购权利。
(三)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的公司A股股份。本员工持
股计划设立后,拟通过非交易过户等形式受让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持有的标的股票。
(四)员工持股计划购买价格及定价依据
本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拟通过非交易过户等形式受让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持有的标
的股票,受让价格为30.95元/股,不低于股票票面金额,且不低于下列价格的较高者:
1、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布前1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的50%;2、员工持股计划草
案公布前1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的50%。
若公司A股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员工持股计划受让标的股票之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
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前述平均受让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为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完善员工与全体股东的利益共享和风险共担机制,充分调
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吸引和保留优秀管理人才和业务骨干,进一步提升员工的凝聚力和
公司竞争力,以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受让价格与当前市价存在
部分折让,有利于提高员工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积极性,提升员工持股的参与度和覆盖面,
实现员工利益与公司利益的深度绑定,充分发挥激励效果。
综上,在依法合规的基础上,通过综合考量公司所处行业、当前面临的人才竞争状况、激
励成本及核心团队的参与意愿等因素,最终确定了该受让价格。同时,结合激励与约束相匹配
的原则,公司设置了三年业绩目标与锁定期,有效地统一激励对象和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
从而推动公司的长远发展。因此,本员工持股计划充分体现了《指导意见》中“盈亏自负,风
险自担”的基本原则,受让价格的定价方式具有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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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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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9月16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公司会议室(上海市浦东新区海科路128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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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5│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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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瑞”或“公司”)与美国BraveheartBio,Inc.
(以下简称“BraveheartBio”)达成协议,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1类创新药HRS-1893(以下
简称“HRS-1893”)项目有偿许可给BraveheartBio。
一、许可产品基本信息
HRS-1893是一种Myosin选择性抑制剂,可通过抑制心肌肌球蛋白三磷酸腺苷(ATP)酶活
性,从而抑制心肌过度收缩,减少左心室肥厚并改善舒张期松弛。该药物目前正处于Ⅲ期临床
开发阶段,用于治疗梗阻性肥厚型心肌病(oHCM)。HRS-1893其他相关情况可参见公司披露于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恒瑞医药关于获得药物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5-105)。
二、交易对方基本信息
BraveheartBio是一家于2024年在美国特拉华州设立的公司,其首席执行官(CEO)Travis
Murdoch在业内有10多年的生命科学投资、运营管理及临床医学经验,在2025年加入Bravehear
tBio前,他曾创建HI-Bio并担任CEO,负责该公司的日常运营与管理,并领导了2024年与渤健
之间价值18亿美元的并购交易,之后负责管理渤健美国西海岸中心并推进HI-Bio项目的多个临
床Ⅲ期开展。BraveheartBio的主要投资人包括Forbion资本、OrbiMed等。投资方与Bravehear
tBio核心高管将负责该公司筹建及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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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5│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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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江苏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
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A股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
人民币90.85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且不超过20亿元。回购期限为自
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以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
编号:临2025-130)。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
股份》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A股股份的情况公告如下:
2025年9月4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A股股份270000股,已回购股份占公
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04%,成交的最高价为67.97元/股,最低价为67.75元/股,已支付的总金
额为18313920元(不含交易费用)。上述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
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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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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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9月16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9月16日14点30分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上海市浦东新区海科
路1288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9月1
6日
至2025年9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转
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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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1│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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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购股份金额:本次回购的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A股股份(以下简称“A股股份”)(以下简称“回购”或“回购方案”)拟使用资金总额为
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回购股份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回购股份用途: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A股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股份价格:回购价格不超
过人民币90.85元/股;回购股份方式:采用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从二级市场回购A股股份;回
购股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以下简称“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以下简称“回购期限”);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
2025年6月16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恒瑞医药董监高减
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92),公司董事、高级副总裁孙杰平先生因个人资金
需求原因,拟自2025年7月7日至2025年10月6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
份合计不超过476,7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07%。
根据公司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的股东的问
询及其回复,截至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除公司董事、高级副总裁孙杰平先生将
根据已披露的减持股份计划执行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持股5%以上的股东在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暂无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如上述主体未来拟
实施减持股份计划,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相关风险提示:
1、若本次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区间,可能存在本次
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2、公司在实施回购方案期间,受宏观经济调控、临时经营需要等因素影响,致使回购股
份所需资金未能及时到位,导致回购方案无法按计划实施的风险;
3、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可能存在根据相关
规定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4、本次回购的股份用于公司A股员工持股计划,可能存在因A股员工持股计划无法实施等
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授出或转让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
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2025年8月20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方案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本次回购方案无须提
交股东会审议。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基本面的判断,为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完善
公司员工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公司计划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A股股份。本
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A股员工持股计划。
(二)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A股股份。
(四)回购期限
1、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
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
日起提前届满;
(2)如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
前届满。
董事会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2、公司在以下期间不得回购A股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
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2)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
他情形。
回购方案实施期间,若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回购方案将在
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六)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90.85元/股(含),该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高于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
回购方案前3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份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由董事会在回购期间,综
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等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
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上述回购价格亦需满足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
规定对回购价格的相关要求。
(七)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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