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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创业(600278)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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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600278 东方创业 更新日期:2025-11-0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00-06-26│ 6.25│ 4.83亿│ ├───────────┼───────────┼───────────┼───────────┤ │增发 │ 2011-04-27│ 12.20│ 9.97亿│ ├───────────┼───────────┼───────────┼───────────┤ │增发 │ 2020-05-26│ 11.28│ 21.38亿│ ├───────────┼───────────┼───────────┼───────────┤ │增发 │ 2020-11-30│ 8.03│ 12.40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1-12-31│ 3.95│ 5951.86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2-12-23│ 4.26│ 729.74万│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华安证券 │ 43342.24│ ---│ ---│ 133828.43│ 2303.42│ 人民币│ ├─────────┼─────┼─────┼─────┼─────┼──────┼──────┤ │国联民生 │ 18000.00│ ---│ ---│ 32454.39│ ---│ 人民币│ ├─────────┼─────┼─────┼─────┼─────┼──────┼──────┤ │交通银行 │ 902.12│ ---│ ---│ 1240.39│ 58.75│ 人民币│ ├─────────┼─────┼─────┼─────┼─────┼──────┼──────┤ │中国平安 │ 231.22│ ---│ ---│ 171.99│ 5.02│ 人民币│ ├─────────┼─────┼─────┼─────┼─────┼──────┼──────┤ │锦江在线 │ 104.00│ ---│ ---│ 651.52│ ---│ 人民币│ ├─────────┼─────┼─────┼─────┼─────┼──────┼──────┤ │伊利股份 │ 95.76│ ---│ ---│ 138.15│ 6.10│ 人民币│ ├─────────┼─────┼─────┼─────┼─────┼──────┼──────┤ │中源协和 │ 76.27│ ---│ ---│ 2142.38│ ---│ 人民币│ ├─────────┼─────┼─────┼─────┼─────┼──────┼──────┤ │上证50ETF │ 75.87│ ---│ ---│ 233.23│ ---│ 人民币│ ├─────────┼─────┼─────┼─────┼─────┼──────┼──────┤ │龙头股份 │ 53.89│ ---│ ---│ 164.00│ ---│ 人民币│ ├─────────┼─────┼─────┼─────┼─────┼──────┼──────┤ │上海银行 │ 45.80│ ---│ ---│ 1537.50│ ---│ 人民币│ ├─────────┼─────┼─────┼─────┼─────┼──────┼──────┤ │申万宏源 │ 40.00│ ---│ ---│ 219.50│ ---│ 人民币│ ├─────────┼─────┼─────┼─────┼─────┼──────┼──────┤ │申达股份 │ 36.89│ ---│ ---│ 145.20│ ---│ 人民币│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1-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支付本次交易现金对│ 3.77亿│ ---│ 3.77亿│ 100.00│ ---│ ---│ │价 │ │ │ │ │ │ │ ├─────────┼──────┼─────┼─────┼─────┼─────┼──────┤ │埃塞俄比亚服装加工│ 2.66亿│ 2.71亿│ 2.71亿│ 101.80│ ---│ ---│ │基地项目 │ │ │ │ │ │ │ ├─────────┼──────┼─────┼─────┼─────┼─────┼──────┤ │用于补充上市公司和│ 5.96亿│ 109.60万│ 5.93亿│ 99.39│ ---│ ---│ │标的资产流动资金、│ │ │ │ │ │ │ │偿还债务 │ │ │ │ │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 │2025-04-11 │交易金额(元)│0.00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23000000│标的类型 │股权 │ │ │股股份 │ │ │ ├──────┼────────────────┴──────┴────────────────┤ │买方 │东方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 ├──────┼────────────────────────────────────────┤ │卖方 │上海上实(集团)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一、本次无偿划转的基本情况 │ │ │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方创业”)于2025年4月9日收到│ │ │公司控股股东东方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国际集团”)的通知:东方国际│ │ │集团与上海上实(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上实集团”)签署了《关于东方国际创│ │ │业股份有限公司的上市公司国有股无偿划转协议》(以下简称“《无偿划转协议》”),上│ │ │海上实集团将其持有的东方创业23000000股股份无偿划转至东方国际集团,占东方创业总股│ │ │本的2.62%。 │ │ │ 近日,东方国际集团收到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上海市国资委”│ │ │)《关于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东所持部分股权无偿划转有关问题的批复》(沪│ │ │国资委产权[2025]85号),同意上海上实集团将所持有的东方创业23000000股股份无偿划转│ │ │至东方国际集团持有。本次国有股无偿划转不会导致公司第一大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发生变│ │ │化。 │ └──────┴────────────────────────────────────────┘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东方国际创│上海市食品│ 193.15万│人民币 │2008-01-01│2033-12-31│一般担保│否 │否 │ │业股份有限│(集团)公│ │ │ │ │ │ │ │ │公司全资子│司 │ │ │ │ │ │ │ │ │公司 │ │ │ │ │ │ │ │ │ └─────┴─────┴─────┴────┴─────┴─────┴────┴───┴───┘ 【9.重大事项】 ──────┬────────────────────────────────── 2025-10-31│股权回购 ──────┴──────────────────────────────────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一)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提议及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10月30日,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并注销注册资本的议案》。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为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稳定及提升公 司价值,鼓励投资者长期理性价值投资,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等因素,公司拟通 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计划股份回购总金额5000万元-10000万元,回购股份数43 02926股—8605851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871915557股)的0.49%-0.99%。回购股份将全部用 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公司为减少注册资本实施本次回购,根据《公司法》有关规定,尚需取得债权人同 意。 (四)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本次回购股 份有利于维护公司价值及全体股东权益。 二、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公司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 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本次回购的A股股票将全 部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 (四)回购期限、起止日期 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回购实施期间,公司将根据股 东会决议,在回购期限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 施。 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和上限以及回购价格上限测算,预计本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430292 6股—8605851股,约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49%-0.99%。 本次回购具体的回购资金、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 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如在回购期限内发生现金分红、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股本除权、 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 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回购股份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六)回购股份的价格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为11.62元/股(不高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 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 2025-10-31│其他事项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 马威华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于1992年8月18日在北京成立,于2012年7月5日获财政部批准转 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制企业,更名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 称“毕马威华振”),2012年7月10日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于2012年8月1日正式运营。 毕马威华振总所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2座办公楼8 层。 毕马威华振的首席合伙人邹俊,中国国籍,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于2024年12月31日 ,毕马威华振有合伙人241人,注册会计师1309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 会计师超过300人。 毕马威华振2024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超过人民币4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 币40亿元(包括境内法定证券服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9亿元,其他证券服务业务收入约人民 币10亿元,证券服务业务收入共计超过人民币19亿元)。毕马威华振2024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 客户家数为127家,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总额约为人民币6.82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 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 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采矿业,批发和零售业,农、林、牧、渔业, 住宿和餐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卫生和社会工作,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文 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毕马威华振2024年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家数为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毕马威华振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 超过人民币2亿元,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近三年毕马威华振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 担民事责任的事项为:2023年审结债券相关民事诉讼案件,终审判决毕马威华振按2%-3%比例 承担赔偿责任(约人民币270万元),案款已履行完毕。 3.诚信记录:近三年,毕马威华振及其从业人员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 罚、或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本所和四名从业人员曾受到地方证监局出具警 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一次;两名从业人员曾受到行业协会的自律监管措施一次。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前述事项不影响毕马威华振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承做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的项目合伙人、签 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基本信息如下: 本项目的项目合伙人刘若玲女士,2009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刘若玲女士2005年开 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刘若玲女士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9份。 本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周盛先生,2013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周盛先生2010年开 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周盛先生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本项目的质量控制复核人虞晓钧先生,199 9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虞晓钧先生1996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1996年开始从事上 市公司审计,从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虞晓钧先生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 计报告24份。 2.诚信记录: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 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3.独立性:毕马威华振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按照职业道 德守则的规定保持了独立性。 4.审计收费: 毕马威华振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 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结合目前 市场价格水平并与审计机构协商后,在2025年度在公司审计范围和工作内容不发生重大变化的 前提下,审计总费用不超过255万元人民币(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不超过21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 不超过40万元),与2024年度审计费用基本持平。 ──────┬────────────────────────────────── 2025-10-31│其他事项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29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 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截至2025年9月30日,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 490435364.16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中期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 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29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截至2025年10月30日,公司总股本871915557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 利25285551.15元(含税),占2025年1-9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4.05%,占上市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1.69%。 2.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股份回购注销等原因致使公 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 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3.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已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5年中期利润分 配的议案》。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全票赞成通过了《关 于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 2025-10-31│其他事项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11月21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 2025-10-22│股权回购 ──────┴──────────────────────────────────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依据 公司对279名激励对象(247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和32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 股票合计5228180股予以回购并注销,具体原因及依据如下: 1、激励对象与公司协商一致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 自2025年2月3日至2025年7月31日,共有3名激励对象(2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和1名预留授 予激励对象)与公司协商一致终止或解除与公司订立的劳动合同。根据《激励计划》第十四章 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与公司协商一致终止或解除与公司订立的劳动合同,或劳动合同到期终 止的,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进行回购。就该等情形,公司 需对上述3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全部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36040股(24820股首次授予部分和112 20股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 2、激励对象因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被解除劳动合同 自2025年2月3日至2025年7月31日,共有1名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因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被解 除劳动合同。根据《激励计划》第十四章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因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被解除劳 动合同情形,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和回购 时股票市场价格(董事会审议回购事项前1个交易日公司标的股票交易均价)的孰低值予以回 购。就该等情形,公司需对上述1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全部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20060股限制性 股票予以回购注销。 3、公司业绩考核目标未完成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期的3个会计 年度中,分年度考核2022-2024年度的公司层面业绩和个人层面业绩,以达到绩效考核目标作 为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条件。在解除限售日前,公司确认激励对象是否满足解除限售条件。若 某个解除限售期公司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则所有激励对象当期限制性股票不可解除限售,由 公司按授予价格和回购时股票市场价格(董事会审议回购事项前1个交易日公司标的股票交易 均价)的孰低值予以回购。 公司第三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目标为:2024年年度每股收益不低于0.35;2024年度归母 净利润增长率(较2018年-2020年平均值)不低于75%,且不低于行业平均值;2024年度公司大 健康板块核心企业东松公司净利润不低于14000万元。 根据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2024年年度公司每股收益0.25元,低于公司设置的 目标值0.35元;2024年度归母净利润增长率(较2018年-2020年平均值)21.88%,低于公司设 置的目标值75%;2024年度大健康板块核心企业东松公司净利润11793.85万元,低于14000万元 目标值。由于公司2024年度每股收益、归母净利润增长率及东松公司净利润未达成目标,第三 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未完成。 就该等情形,公司将对首次授予部分的剩余244名首次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和31名预留授 予部分的激励对象所持有的部分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5172080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4 666500股和预留授予部分505580股)予以回购注销。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相关人员、数量 公司对前述279名激励对象(247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和32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已获授但 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5228180股,占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877143737股)的比例约 为0.596%。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目前的877143737股减少至871915557股。 (三)回购注销安排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开设了回 购专用证券账户(账号:B885015180),并向中登公司申请办理了对上述279名激励对象持有 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5228180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 预计上述限制性股票于2025年10月24日完成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目前的877143737股减少至871915557股。公司后续将依法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 2025-08-28│股权回购 ──────┴──────────────────────────────────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目前的877,143,737股减少至871,915,557股。 本次回购价格:首次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3.43395元/股,预留授予部分的 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3.87395元/股。公司本次回购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拟用于本 次回购的资金总额约为人民币18,180,700.71元。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2025年 第四次薪酬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 案》。根据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和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及《东方国际创业股 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的规 定,公司拟将279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5,228,180股进行回购注 销(以下简称“本次回购注销”)。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年11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东方创业A股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东方创业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 》、《东方创业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管理办法》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 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发表了 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东方创业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东方创业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和《东方创业A股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实施管理办法》。(详见临2021-042、043、044号公告) 2、2021年12月6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增 加董事会办理公司激励计划相关事项授权的议案》。(详见临2021-045号公告) 3、2021年12月7日至2021年12月16日,公司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进行了内部张榜 公示,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并于2021年12月17日出具了核查意见。(详见 临2021-053号公告) ──────┬────────────────────────────────── 2025-08-28│股权回购 ──────┴──────────────────────────────────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1.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 第三十一次会议及2025年第四次薪酬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 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根据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和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的授权,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 “激励计划”)自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至2023年7月31日,激励计划297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262人,预留授予35人)中共有17名激励对象存在与公司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或被公司做出书 面处理决定等情况,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已于2023年10月25日完成对上述17人已获 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或部分限制性股票合计1041000股回购注销。(其中有8名首次授予激 励对象的全部获授限制性股票已于2023年10月25日完成回购注销) 自2023年8月1日至2024年1月21日,激励计划中剩余的289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254人, 预留授予35人)中,共有35名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存在第一批次绩效考核未达标、违反公司规 章制度被解除劳动合同(1名)、职务变更(非个人原因)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况,根据 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已于2024年6月21日完成对以上35名激励对象部分或全部已获授但 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480966股进行回购注销。 自2024年1月22日至2024年6月30日,激励计划中剩余的首次253名激励对象中,有3名激励 对象与公司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1名激励对象经公司董事会认定,需要对其全部已获授但尚 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并注销,剩余的249名激励对象因《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 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未成就,需要对其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予以 回购并注销。公司已于2024年10月23日完成对以上253名首次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 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4680670股的回购注销。 自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2月2日,激励计划剩余的284名激励对象(249名首次授予部分激 励对象和35名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中共有4名激励对象(2名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和2名 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与公司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对其全部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并注销;1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存在第一批次绩效考核未达标的情况,公 司对其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并注销;1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存在 需要董事会认定的特殊情况,公司对其全部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并注 销;此外,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未完成,公司将 预留授予部分的剩余3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部分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以 上回购注销股数合计626828股(首次授予部分23460股和预留授予部分603368股)。公司已于2 025年4月24日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工作。 3.本次拟进行回购注销情况如下: 本激励计划剩余的279名激励对象(247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和32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中 :有3名激励对象(2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和1名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与公司终止或解除劳 动合同,有1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因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被解除劳动合同,按照《激励计划》的 相关规定,公司拟对上述4名激励对象全部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并注 销。此外,本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未完成,公司拟将275(=279- 3-1)名激励对象持有的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以上合计拟回 购注销5228180股限制性股票,占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877143737股)的比例约为0.596%。 首次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3.43395元/股,预留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的回 购价格为3.87395元/股。公司本次回购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拟用于本次回购的资金总 额约为人民币18180700.71元。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目前的877143737股减少 至871915557股。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由于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 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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