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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创业(600278)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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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600278 东方创业 更新日期:2026-09-1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00-06-26│ 6.25│ 4.83亿│ ├───────────┼───────────┼───────────┼───────────┤ │增发 │ 2011-04-27│ 12.20│ 9.97亿│ ├───────────┼───────────┼───────────┼───────────┤ │增发 │ 2020-05-26│ 11.28│ 21.38亿│ ├───────────┼───────────┼───────────┼───────────┤ │增发 │ 2020-11-30│ 8.03│ 12.40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1-12-31│ 3.95│ 5951.86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2-12-23│ 4.26│ 729.74万│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6-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华安证券 │ 43342.24│ ---│ ---│ 240298.55│ 2595.48│ 人民币│ ├─────────┼─────┼─────┼─────┼─────┼──────┼──────┤ │国联民生 │ 18000.00│ ---│ ---│ 18459.85│ 44.17│ 人民币│ ├─────────┼─────┼─────┼─────┼─────┼──────┼──────┤ │交通银行 │ 902.12│ ---│ ---│ 996.65│ ---│ 人民币│ ├─────────┼─────┼─────┼─────┼─────┼──────┼──────┤ │江苏国泰 │ 542.30│ ---│ ---│ 553.10│ 0.07│ 人民币│ ├─────────┼─────┼─────┼─────┼─────┼──────┼──────┤ │中国平安 │ 231.22│ ---│ ---│ 147.99│ 5.43│ 人民币│ ├─────────┼─────┼─────┼─────┼─────┼──────┼──────┤ │锦江在线 │ 104.00│ ---│ ---│ 403.12│ ---│ 人民币│ ├─────────┼─────┼─────┼─────┼─────┼──────┼──────┤ │中控技术 │ 92.89│ ---│ ---│ 141.00│ 1.27│ 人民币│ ├─────────┼─────┼─────┼─────┼─────┼──────┼──────┤ │中源协和 │ 76.27│ ---│ ---│ 1580.01│ ---│ 人民币│ ├─────────┼─────┼─────┼─────┼─────┼──────┼──────┤ │龙头股份 │ 53.89│ ---│ ---│ 194.80│ ---│ 人民币│ ├─────────┼─────┼─────┼─────┼─────┼──────┼──────┤ │上海银行 │ 45.80│ ---│ ---│ 1257.82│ ---│ 人民币│ ├─────────┼─────┼─────┼─────┼─────┼──────┼──────┤ │申万宏源 │ 40.00│ ---│ ---│ 192.39│ ---│ 人民币│ ├─────────┼─────┼─────┼─────┼─────┼──────┼──────┤ │申达股份 │ 36.89│ ---│ ---│ 127.60│ ---│ 人民币│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1-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支付本次交易现金对│ 3.77亿│ ---│ 3.77亿│ 100.00│ ---│ ---│ │价 │ │ │ │ │ │ │ ├─────────┼──────┼─────┼─────┼─────┼─────┼──────┤ │埃塞俄比亚服装加工│ 2.66亿│ 2.71亿│ 2.71亿│ 101.80│ ---│ ---│ │基地项目 │ │ │ │ │ │ │ ├─────────┼──────┼─────┼─────┼─────┼─────┼──────┤ │用于补充上市公司和│ 5.96亿│ 109.60万│ 5.93亿│ 99.39│ ---│ ---│ │标的资产流动资金、│ │ │ │ │ │ │ │偿还债务 │ │ │ │ │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6-04-28 │ ├──────┼────────────────────────────────────────┤ │关联方 │东方国际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同一最终控制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即期结售汇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8 │ ├──────┼────────────────────────────────────────┤ │关联方 │东方国际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同一最终控制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委托贷款手续费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8 │ ├──────┼────────────────────────────────────────┤ │关联方 │东方国际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同一最终控制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委托贷款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8 │ ├──────┼────────────────────────────────────────┤ │关联方 │东方国际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同一最终控制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贷款业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8 │ ├──────┼────────────────────────────────────────┤ │关联方 │东方国际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同一最终控制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存款业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8 │ ├──────┼────────────────────────────────────────┤ │关联方 │东方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与日常生产经营相关的服务费用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8 │ ├──────┼────────────────────────────────────────┤ │关联方 │东方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与日常生产经营相关的租赁事项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8 │ ├──────┼────────────────────────────────────────┤ │关联方 │东方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与日常生产经营相关的托管承包事项│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8 │ ├──────┼────────────────────────────────────────┤ │关联方 │东方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与日常生产经营相关的交易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8 │ ├──────┼────────────────────────────────────────┤ │关联方 │东方国际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同一最终控制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其他金融业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8 │ ├──────┼────────────────────────────────────────┤ │关联方 │东方国际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同一最终控制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贷款业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8 │ ├──────┼────────────────────────────────────────┤ │关联方 │东方国际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同一最终控制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每日最高存款余额(含利息)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8 │ ├──────┼────────────────────────────────────────┤ │关联方 │东方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与日常生产经营相关的服务费用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8 │ ├──────┼────────────────────────────────────────┤ │关联方 │东方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与日常生产经营相关的租赁事项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8 │ ├──────┼────────────────────────────────────────┤ │关联方 │东方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与日常生产经营相关的托管承包事项│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8 │ ├──────┼────────────────────────────────────────┤ │关联方 │东方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与日常生产经营相关的交易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8 │ ├──────┼────────────────────────────────────────┤ │关联方 │苏州高新进口商贸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在其控股股东担任高级管理人员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与日常生产经营相关的交易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8 │ ├──────┼────────────────────────────────────────┤ │关联方 │苏州高新进口商贸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在其控股股东担任高级管理人员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与日常生产经营相关的交易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6-06-30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东方国际创│上海香杏中│ 480.00万│人民币 │2023-10-23│2026-10-23│关联担保│否 │是 │ │业股份有限│医医院有限│ │ │ │ │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 │东方国际集│上海市食品│ 20.90万│美元 │2008-01-01│2033-12-31│一般担保│否 │否 │ │团上海市对│(集团)公│ │ │ │ │ │ │ │ │外贸易有限│司 │ │ │ │ │ │ │ │ │公司 │ │ │ │ │ │ │ │ │ └─────┴─────┴─────┴────┴─────┴─────┴────┴───┴───┘ 【9.重大事项】 ──────┬────────────────────────────────── 2026-06-22│其他事项 ──────┴──────────────────────────────────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6月18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上海长宁区娄山关路85号A座26楼会议室 (三)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9人;2、公司董事会秘书及部分高管列席本次股东会。 ──────┬────────────────────────────────── 2026-05-26│对外投资 ──────┴────────────────────────────────── 投资目的:为提高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部分闲置流 动资金和金融资产的使用效率,在不影响正常经营业务、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获得一定的 投资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投资种类:投资额度用于购买债券及国债回购,投资证券基金及投资二级市场股票和新股 申购(主要用于购买债券及国债回购)。 投资金额:董事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2026年度使用不超过4.9亿元额度用于购买债 券及国债回购,投资证券基金及投资二级市场股票和新股申购(主要用于购买债券及国债回购 );在资产价格较高时适量出售部分金融资产,出售总金额不超过6.96亿元。上述期限内任一 时点的交易金额上限,不得超过预计额度。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6年5月2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2026年度拟开展对外投资的议案》。 特别风险提示:对外投资因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因素 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投资收益不可预期,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2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 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拟开展对外投资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 一、交易概述 1、在不影响正常经营业务的情况下,公司董事会同意授予公司经理室在2026年度使用不 超过4.9亿元额度(资金余额,与上一年度相比减少700万元额度)用于对外投资,具体内容如 下: (1)、同意公司本部及公司全资子公司白鹤公司、闵行公司、针织品公司、利泰公司、 嘉利公司、嘉华公司、浦东公司共申请总额不超过4.4亿元的资金额度进行对外投资,投资额 度用于购买债券及国债回购、投资证券基金及投资二级市场股票和新股申购(主要用于购买债 券及国债回购)。 (2)、同意公司其余下属子公司申请总额不超过0.5亿元的资金额度进行对外投资,用于 新股申购和国债回购等低风险投资。 2、同意授权公司经理室根据市场情况在资产价格较高时适量出售部分金融资产,以2025 年12月31日公司持有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和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的账面值23.21亿元为基准, 出售总量不超过该账面值总量的30%(即不超过6.96亿元)。 以上额度授权期限为公司董事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 ──────┬────────────────────────────────── 2026-05-26│其他事项 ──────┴────────────────────────────────── 交易目的:外汇套期保值 交易品种:主要为美元、欧元、英镑等外币 交易工具: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等 交易场所和金额:2026年度,公司及公司子公司预计在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 批准、具有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办理规避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的外汇套期 保值业务,金额合计不超过12.36亿美元(或等值外币),按2026年4月30日美元结算汇率6.86 28计算,约合人民币84.80亿元,占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09.00%。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 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授权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为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运作,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和经营风险,根据东方 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6年度计 划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额度合计不超过 12.36亿美元(或等值外币),按2026年4月30日美元结算汇率6.8628计算,约合人民币84 .80亿元,占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09.00%。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授权期限自股东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现公告如下: (一)交易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运作,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和经营风险,公司及下 属子公司2026年度计划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额度合计不超过12.36亿美元(或等值外 币),按2026年4月30日美元结算汇率6.8628计算,约合人民币84.80亿元,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股东会审议。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真实的国际贸易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的风 险为目的,不进行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 (二)交易金额 1、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等。 2、外币币种:主要为美元、欧元、英镑等。 3、根据业务需求量,公司本部及公司下属子公司拟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资金额度合 计不超过12.36亿美元(或等值外币)。预计上述远期结售汇套期保值交易在任一交易日持有 的最高合约价值合计不超过12.36亿美元,动用的交易保证金为5%,保证金主要以银行免担保 综合授信进行结算。 4、授权:授权公司及公司子公司的经营层相关人员在以上额度的授权范围内签署相关协 议。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公司子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 公司根据订单情况及结售汇账期情况,在金融机构办理规避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的外汇 套期保值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等业务或以上业务组合。 远期结售汇业务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外汇避险金融产品。企业与银行签订远期结售汇 协议,约定未来结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期限及汇率,到期时按照该协议约定的币种、金额 、汇率办理的结售汇业务,从而锁定当期结售汇成本。外汇期权是通过支付/收取一定期权费 ,获得可以使用执行价格进行交割的权利/义务。外汇掉期是在前后不同日期,进行两次交换 人民币与外币。买进即期外汇的同时卖出同货币的远期外汇,或者卖出即期外汇的同时买进同 货币的远期外汇。将一笔即期和一笔反向远期业务合在一起,来达到规避远期汇率风险,提前 锁定成本收益的目的。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对方为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衍生品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 融机构。 (五)交易期限 公司董事会向公司股东会申请授权公司及公司子公司的经营层相关人员在以上额度的授权 范围内签署相关协议,授权期限为公司股东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 不超过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额度12.36亿美元。 二、审议程序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6年度计划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额度合计不超过12.36亿美 元(或等值外币),按2026年4月30日美元结算汇率6.8628计算,约合人民币84.80亿元,占公 司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09.00%。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授权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 2026-05-26│其他事项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 马威华振”) (一)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于1992年8月18日在北京成立,于2012年7月5日获财政部批准转 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制企业,更名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2年 7月10日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于2012年8月1日正式运营。 毕马威华振总所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2座办公楼8 层。 毕马威华振的首席合伙人黄文辉,中国国籍,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于2025年12月31 日,毕马威华振有合伙人247人,注册会计师1,412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 册会计师超过330人。 毕马威华振2024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超过人民币4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 币40亿元(包括境内法定证券服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9亿元,其他证券服务业务收入约人民 币10亿元,证券服务业务收入共计超过人民币19亿元)。毕马威华振2024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 客户家数为127家,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总额约为人民币6.82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 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 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采矿业,批发和零售业,农、林、牧、渔业, 住宿和餐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卫生和社会工作,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文 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毕马威华振2024年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家数为3家。 (二)投资者保护能力 毕马威华振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 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近三年毕马威华振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此期间审结债券相关民事诉讼案件,终审判决毕马威华振按2%-3%比例承担赔偿责任(约人民 币460万元),案款已履行完毕。 (三)诚信记录 毕马威华振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 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毕马威华振和四名从业人员曾受到地方证监局出具警示函的行 政监管措施一次;两名从业人员曾受到行业协会的自律监管措施一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前述事项不影响毕马威华振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一)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承做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的项目合伙人、签 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基本信息如下: 本项目的项目合伙人刘若玲女士,2009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刘若玲女士2005年开 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刘若玲女士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2份。 本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周盛先生,2013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周盛先生2010年开 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周盛先生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本项目的质量控制复核人杨洁女士,2008 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杨洁女士1998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199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 司审计,从2026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杨洁女士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6份。 (二)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 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三)独立性 毕马威华振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按照职业道德守则和独 立性准则的规定保持了独立性。 (四)审计收费 毕马威华振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 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结合目前 市场价格水平并与审计机构协商后,建议在2026年度在公司审计范围和工作内容不发生重大变 化的前提下,审计总费用不超过255万元人民币。(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不超过215万元,内控审 计费用不超过40万元)。2025年度审计总费用仍在结算中,预计公司向毕马威华振支付审计总 费用不超过合计255万元人民币。(财务报表审计费用21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40万元)本次续 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已经公司2026年第四次审计委员会、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 2026-05-26│其他事项 ──────┴────────────────────────────────── 公司于2026年5月2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购买董责险的议 案》,因公司全体董事作为被保险对象,全体董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该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 2026-05-26│其他事项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6月18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 2026-05-15│股权回购 ──────┴──────────────────────────────────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并注销注册资本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拟用于回购的资金额 为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回购的A股股票将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 册资本,回购期限自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2025年11月21 日)不超过3个月,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为11.62元/股。2025年11月27日,公司披露《关于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2025年12月4日,公司发布2025年中期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 记2025年12月9日的总股本87191555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29元(含税 ),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12月10日;同时,公司于2025年12月4日对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 进行相应调整,自2025年12月10日起,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由原来的不超过11.62元/股调 整为不超过11.59元/股。 2026年2月11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延长股 份回购期限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延长公司股份回购期限至2026年5月13日止,即股份回 购期限为自2025年11月21日至2026年5月13日止。 除上述回购实施期限延长外,公司股份回购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编号为2025-040、2025-045、2025-047、2025-049、2025-050和20 26-005号的《关于公司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并注销注册资本预案的公告》、《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2025年中期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关于实施2025年中期权益分派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 上限的公告》和《关于公司股份回购金额已达下限并拟延长股份回购期限的公告》。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5年12月1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360000股,并于2025年 12月12日披露《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临2025-051号 公告。2026年4月20日,公司实际回购公司股份8787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1%,并披露《 关于股份回购进展公告》,具体内容详见临2026-012号公告。 (二)2026年5月13日,公司完成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11396900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1.31%,回购最高价格8.89元/股,回购最低价格6.96元/股,回购均价7.91元/股,使用资金 总额9016.26万元,其中使用自有资金7016.61万元,回购专项贷款1999.65万元。 (三)本次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 完成回购。 (四)本次股份回购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集中竞价回购并注销公司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回购专项贷款 ),是公司基于对未来发展的信心,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维护公司价值 及全体股东权益,未对公司的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 生重大影响,未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及股东权益等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 合上市条件从而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 2026-04-28│其他事项 ──────┴────────────────────────────────── 授权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面值和数量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和数量如下:发行股票的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 民币1.00元。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发 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二)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 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最终发行对象将由公司董事会及其 授权人士根据年度股东会授权,与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发行竞 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协商确定。本次发行的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并以同 一价格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 (三)定价方式、价格区间及限售期 本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 易日股票交易均价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 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 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宜的,本次发行价格将进行相 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派发现金股利:P1=P0-D资本公积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上述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金额,N 为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的数量,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最终发行价格将根据年度股东会的授权 ,由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向特 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注册管理办法》第 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 (四)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建设及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 合下列规定:(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2 )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 的公司;(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 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六)决议的有效期 决议有效期为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 2026-04-28│其他事项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7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中明确。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871915557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1 1396900股不参与利润分配,公司拟按股本总数860518657股进行利润分配。在实施权益分派的 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 另行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 润为人民币1507249276.79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 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7元(含税)。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87 1915557股,其中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的公司股份不得参与利润分配,故扣除回购专用证 券账户中的11396900股后,公司拟按股本总数860518657股为基数,合计派发现金红利6023630 5.99元(含税)。2025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为85521857.14元(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2 5285551.15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42.24%。 2.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11396900股不参与利润分配。如在 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回购注销等其他原因致使公 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 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2026-04-28│其他事项 ──────┴──────────────────────────────────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制定了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方案主要内容 1、董事薪酬方案 (1)独立董事的独董津贴为税前12万元/年; (2)不在公司担任行政职务的外部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3)在公司担任职务的董 事,不以董事职务取得薪酬,按其所担任行政职务相应的经理层成员的标准领取薪酬。 2、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照《2026年度法定代表人薪酬分配考核管理实施细则》、《2025年度 法定代表人薪酬分配考核管理实施细则》、《高层管理人员绩效考核方案》等制度中规定薪酬 构成、比例、绩效考核结果等领取薪酬。 3、薪酬结构 薪酬结构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标准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 薪酬总额的60%。薪酬支付方式为:基本薪酬按月支付,不与当期业绩挂钩;绩效薪采取递延 支付。 ──────┬────────────────────────────────── 2026-03-20│股权回购 ──────┴──────────────────────────────────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并注销注册资本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拟用于回购的资金额 为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回购的A股股票将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 注册资本,回购期限自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2025年11月 21日)不超过3个月,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为11.62元/股。 2025年12月4日,公司发布2025年中期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202 5年12月9日的总股本871,915,55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29元(含税), 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12月10日;同时,公司于2025年12月4日对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进行 相应调整,自2025年12月10日起,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由原来的不超过11.62元/股调整为 不超过11.59元/股。2026年2月11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拟延长股份回购期限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延长公司股份回购期限至2026年5月13 日止,即股份回购期限为自2025年11月21日至2026年5月13日止。除上述回购实施期限延长外 ,公司股份回购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编号为2025-040、2025-045、2025-047、2025-049、2025-050和20 26-005号的《关于公司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并注销注册资本预案的公告》、《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2025年中期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关于实施2025年中期权益分派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 上限的公告》和《关于公司股份回购金额已达下限并拟延长股份回购期限的公告》。 二、新增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情况 2026年2月,公司取得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同意 对公司提供贷款最高限额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整,贷款期限为三年,贷款用途仅限于回购 公司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2月14日披露的《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 承诺函的公告》(临2026-006号)。 根据相关监管要求,上市公司需开立专用证券账户,专门用于使用贷款回购及增持股票。 公司已于近日完成了回购贷款专用证券账户的开立工作,专用回购证券账户信息如下: 回购证券账户名称: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证券账户号码:B8 88111553 除了新增回购贷款专用账户外,本次回购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 ──────┬────────────────────────────────── 2026-03-03│其他事项 ──────┴──────────────────────────────────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第五稽查局下发的《税务处理决定书》(沪税稽五处〔2026〕66号),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 一、基本情况: 公司出口业务的供应商上海亿红晟科技有限公司、上海网高体育科技有限公司和上海余颖 体育科技有限公司在2020年7月至2023年8月期间向公司开具的所供货物的增值税发票1639份被 税务机关定性为虚开。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第五稽查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商务部关于 进一步规范外贸出口经营秩序切实加强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6]24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 总局公告[2013]12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我司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1)追回已退出口退税税款19309209.00元; (2)应视同内销货物征收增值税,追缴增值税19201001.09元; (3)追缴城市维护建设税1344070.08元; (4)追缴教育费附加576030.03元; (5)追缴地方教育附加384020.02元。 二、相关事项的说明 1.公司在2020年7月至2023年8月期间向上海亿红晟科技有限公司、上海网高体育科技有限 公司和上海余颖体育科技有限公司采购网球线和羽毛球线并出口到美国,采购合同总金额约1. 84亿元(含税),同时公司已全部收到国外客户货款。公司相关交易系基于真实业务背景正常开 展采购后完成发货并收款。 2.因上述三家供应商自身存在违法抵扣等行为,故其向我司开具全部的1639份增值税发票 被税务机关认定为虚开。公司对供应商虚开行为不知情、未参与,未被税务机关认定为故意取 得虚开发票情形,不构成骗取出口退税的情况。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第五稽查局的《税务处理决定书》,公司合计需补缴和退 回税款的总额为40814330.22元。本次事项系供应商原因导致,公司无主观过错。 ──────┬────────────────────────────────── 2026-02-13│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估值提升计划的触发情形及审议程序 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 票已连续12个月每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资产,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市值管理》,属于应当制定估值提升计划的情 形。 估值提升计划概述 2026年度公司拟通过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强化投资者关系管理、做好信息披露相关 工作、积极实施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等措施提升公司投资价值,主要措施包括:持续打造公司 核心竞争力,夯实价值创造基础;强化投资者关系管理与企业形象展示,促进价值发现;完善 投资者回报机制,实现价值共享等。 相关风险提示:本估值提升计划仅为公司行动计划,不代表公司对业绩、股价、重大事件 等任何指标或事项的承诺。公司业绩及二级市场表现受到宏观形势、行业政策、市场情况等诸 多因素影响,相关目标的实现情况存在不确定性。 一、估值提升计划的触发情形及审议程序 (一)触发情形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市值管理》的规定,股票连续12个月每个交易日收盘 价均低于其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的上市公司(以下 简称长期破净公司),应当制定上市公司估值提升计划,并经董事会审议后披露。自2025年1 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股票处于低位波动,已连续12个月每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最 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即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4月24 日每日收盘价均低于2023年经审计每股净资产8.26元(7289628441.16元/882932201股),202 5年4月25日至2025年12月31日每日收盘价均低于2024年经审计每股净资产8.60元(7549975149 .74元/877770565股),属于应当制定估值提升计划的情形。上市公司触及股票长期破净的具 体情形。包括起止时点、12个月内每股净资产(含变化)情况,股价波动情况等。 (二)审议程序 2026年2月11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东方创业2026年度估值 提升计划的议案》。 ──────┬────────────────────────────────── 2026-02-13│股权回购 ──────┴──────────────────────────────────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2026年2月10日,公司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5887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753%,回 购最高价格8.89元/股,回购最低价格7.49元/股,回购均价8.51元/股,使用资金总额5009.75 万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回购总金额已达到公司股份回购方案规定的回购金额下限。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2月11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 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延长股份回购期限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延长公司 股份回购期限至2026年5月13日止,即股份回购期限为自2025年11月21日至2026年5月13日止。 除上述回购实施期限延长外,公司股份回购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 根据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延长股份回 购期限事项在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范围,无需再次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回购股份基本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并注销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拟用于回购的资金额为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万元,回购的A股股票将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回购期限自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2025年11月21日)不超过3个月(2026年2月20日止), 因2026年2月20日是非交易日(节假日),因此回购期限实际应于2026年2月20日前的最后一个 交易日,即2026年2月13日止,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为11.62元/股(以下简称“回购方案”) 。 2025年12月4日,公司发布2025年中期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 记2025年12月9日的总股本87191555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29元(含税 ),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12月10日;同时,公司于2025年12月4日对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 进行相应调整,自2025年12月10日起,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由原来的不超过11.62元/股调 整为不超过11.59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编号为2025-040、2025-045、2025-047、2025-049和2025-050号的 《关于公司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并注销注册资本预案的公告》、《2025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2025 年中期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和《关于实施2025年中期权益分派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一)2025年12月11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 份360000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413%,回购的最高成交价为7.62元/股,最 低成交价为7.56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2730645元(不含交易费用),并于2025年12月 12日披露了首次股份回购情况,详见公司2025年-051号公告。 (二)截至2026年2月10日,公司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5887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753 %,回购最高价格8.89元/股,回购最低价格7.49元/股,回购均价8.51元/股,使用资金总额50 09.75万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回购总金额已达到公司回购方案规定的回购金额下限。 (三)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 (四)本次股份回购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盈利能力、债务履行 能力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的变化。 ──────┬────────────────────────────────── 2025-12-13│其他事项 ──────┴────────────────────────────────── 为更好的预判和防范流动性风险,根据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关于公司与东方国际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第三条 【风险处置机构职责】第二款规定:“公司计划财务部牵头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对公司及其子公 司向财务公司开展存贷款等金融业务进行日常审核和监督,积极筹划落实各项防范风险措施, 定期测试财务公司资金流动性,做到信息监控到位,风险防范有效,并向公司经理室汇报”。 2025年12月10日,公司及各家参与本次压力测试的下属子公司和东方国际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共 同进行了2025年第一次资金流动性压力测试(以下简称“本次压力测试”)。 为便于综合统筹测试进程,本次压力测试采取远程管理与实地办理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公 司本部及公司下属子公司共40家参加了本次压力测试,测试币种为人民币和美元,截止2025年 12月9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归集在东方国际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存款本外币合计总金额为20. 34亿元(折合人民币),本次压力测试共支取本外币合计总金额18.27亿元(折合人民币),占 2025年12月9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归集存款(本外币)总额的89.82%。 相关中介机构出席本次压力测试远程管理现场并进行了见证。上海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出 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压力测试旨在于定期测试财务公司资金流动性,本次压力测试符合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有关制度的规定,公司在财务公司的资金不存在潜在受限的情 形。 公司将持续关注公司与集团财务公司的各项业务往来情况,严格执行《公司与集团财务公 司开展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等规定的要求,认真分析压力测试结果,不断 完善流动性应急预案,切实筑牢风险防控基石。 ──────┬────────────────────────────────── 2025-12-12│股权回购 ──────┴────────────────────────────────── 一、回购股份方案的基本情况: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并注销注册资本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拟用于回购的资金额 为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回购的A股股票将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 册资本,回购期限自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2025年11月21 日)不超过3个月,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为11.62元/股。 2025年12月4日,公司发布2025年中期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 记2025年12月9日的总股本87191555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29元(含税 ),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12月10日;同时,公司于2025年12月4日对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 进行相应调整,自2025年12月10日起,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由原来的不超过11.62元/股调 整为不超过11.59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编号为2025-040、2025-045、2025-047、2025-049和2025-050号的 《关于公司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并注销注册资本预案的公告》、《2025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2025 年中期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和《关于实施2025年中期权益分派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 二、首次回购股份的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 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首次实施股份回购的情况公告如下:2025年12月11日,公司通过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360000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413%,回购 的最高成交价为7.62元/股,最低成交价为7.56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2730645元(不 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方案的要求。 ──────┬────────────────────────────────── 2025-11-22│其他事项 ──────┴──────────────────────────────────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10月30日、2025年11月21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并注销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公司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 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的A股股票将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公 司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为人民币11.62元/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 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 上述回购方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 m.cn)披露的《关于公司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并注销注册资本预案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2025-040),股东会决议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22日披露的《东方创 业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45)。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由于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 接到通知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 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 (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 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 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申报,债 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 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 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 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5年11月22日至2026年1月6日,工作日9:30-11:30、13:30-17:00。 2.债权申报登记地点:上海长宁区娄山关路85号A座,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财 务部。 3.联系人:徐晓依,联系电话:021-52291577,邮箱:dfcyzq@oie.com.cn。 ──────┬────────────────────────────────── 2025-11-22│其他事项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1月21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长宁区娄山关路85号A座26楼会议室 ──────┬────────────────────────────────── 2025-10-31│股权回购 ──────┴──────────────────────────────────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一)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提议及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10月30日,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并注销注册资本的议案》。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为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稳定及提升公 司价值,鼓励投资者长期理性价值投资,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等因素,公司拟通 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计划股份回购总金额5000万元-10000万元,回购股份数43 02926股—8605851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871915557股)的0.49%-0.99%。回购股份将全部用 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公司为减少注册资本实施本次回购,根据《公司法》有关规定,尚需取得债权人同 意。 (四)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本次回购股 份有利于维护公司价值及全体股东权益。 二、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公司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 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本次回购的A股股票将全 部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 (四)回购期限、起止日期 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回购实施期间,公司将根据股 东会决议,在回购期限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 施。 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和上限以及回购价格上限测算,预计本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430292 6股—8605851股,约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49%-0.99%。 本次回购具体的回购资金、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 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如在回购期限内发生现金分红、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股本除权、 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 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回购股份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六)回购股份的价格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为11.62元/股(不高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 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 2025-10-31│其他事项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 马威华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于1992年8月18日在北京成立,于2012年7月5日获财政部批准转 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制企业,更名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 称“毕马威华振”),2012年7月10日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于2012年8月1日正式运营。 毕马威华振总所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2座办公楼8 层。 毕马威华振的首席合伙人邹俊,中国国籍,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于2024年12月31日 ,毕马威华振有合伙人241人,注册会计师1309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 会计师超过300人。 毕马威华振2024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超过人民币4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 币40亿元(包括境内法定证券服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9亿元,其他证券服务业务收入约人民 币10亿元,证券服务业务收入共计超过人民币19亿元)。毕马威华振2024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 客户家数为127家,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总额约为人民币6.82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 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 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采矿业,批发和零售业,农、林、牧、渔业, 住宿和餐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卫生和社会工作,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文 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毕马威华振2024年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家数为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毕马威华振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 超过人民币2亿元,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近三年毕马威华振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 担民事责任的事项为:2023年审结债券相关民事诉讼案件,终审判决毕马威华振按2%-3%比例 承担赔偿责任(约人民币270万元),案款已履行完毕。 3.诚信记录:近三年,毕马威华振及其从业人员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 罚、或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本所和四名从业人员曾受到地方证监局出具警 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一次;两名从业人员曾受到行业协会的自律监管措施一次。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前述事项不影响毕马威华振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承做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的项目合伙人、签 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基本信息如下: 本项目的项目合伙人刘若玲女士,2009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刘若玲女士2005年开 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刘若玲女士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9份。 本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周盛先生,2013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周盛先生2010年开 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周盛先生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本项目的质量控制复核人虞晓钧先生,199 9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虞晓钧先生1996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1996年开始从事上 市公司审计,从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虞晓钧先生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 计报告24份。 2.诚信记录: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 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3.独立性:毕马威华振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按照职业道 德守则的规定保持了独立性。 4.审计收费: 毕马威华振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 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结合目前 市场价格水平并与审计机构协商后,在2025年度在公司审计范围和工作内容不发生重大变化的 前提下,审计总费用不超过255万元人民币(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不超过21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 不超过40万元),与2024年度审计费用基本持平。 ──────┬────────────────────────────────── 2025-10-31│其他事项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29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 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截至2025年9月30日,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 490435364.16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中期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 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29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截至2025年10月30日,公司总股本871915557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 利25285551.15元(含税),占2025年1-9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4.05%,占上市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1.69%。 2.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股份回购注销等原因致使公 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 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3.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已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5年中期利润分 配的议案》。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全票赞成通过了《关 于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 2025-10-31│其他事项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11月21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 2025-10-22│股权回购 ──────┴──────────────────────────────────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依据 公司对279名激励对象(247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和32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 股票合计5228180股予以回购并注销,具体原因及依据如下: 1、激励对象与公司协商一致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 自2025年2月3日至2025年7月31日,共有3名激励对象(2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和1名预留授 予激励对象)与公司协商一致终止或解除与公司订立的劳动合同。根据《激励计划》第十四章 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与公司协商一致终止或解除与公司订立的劳动合同,或劳动合同到期终 止的,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进行回购。就该等情形,公司 需对上述3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全部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36040股(24820股首次授予部分和112 20股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 2、激励对象因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被解除劳动合同 自2025年2月3日至2025年7月31日,共有1名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因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被解 除劳动合同。根据《激励计划》第十四章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因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被解除劳 动合同情形,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和回购 时股票市场价格(董事会审议回购事项前1个交易日公司标的股票交易均价)的孰低值予以回 购。就该等情形,公司需对上述1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全部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20060股限制性 股票予以回购注销。 3、公司业绩考核目标未完成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期的3个会计 年度中,分年度考核2022-2024年度的公司层面业绩和个人层面业绩,以达到绩效考核目标作 为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条件。在解除限售日前,公司确认激励对象是否满足解除限售条件。若 某个解除限售期公司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则所有激励对象当期限制性股票不可解除限售,由 公司按授予价格和回购时股票市场价格(董事会审议回购事项前1个交易日公司标的股票交易 均价)的孰低值予以回购。 公司第三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目标为:2024年年度每股收益不低于0.35;2024年度归母 净利润增长率(较2018年-2020年平均值)不低于75%,且不低于行业平均值;2024年度公司大 健康板块核心企业东松公司净利润不低于14000万元。 根据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2024年年度公司每股收益0.25元,低于公司设置的 目标值0.35元;2024年度归母净利润增长率(较2018年-2020年平均值)21.88%,低于公司设 置的目标值75%;2024年度大健康板块核心企业东松公司净利润11793.85万元,低于14000万元 目标值。由于公司2024年度每股收益、归母净利润增长率及东松公司净利润未达成目标,第三 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未完成。 就该等情形,公司将对首次授予部分的剩余244名首次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和31名预留授 予部分的激励对象所持有的部分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5172080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4 666500股和预留授予部分505580股)予以回购注销。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相关人员、数量 公司对前述279名激励对象(247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和32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已获授但 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5228180股,占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877143737股)的比例约 为0.596%。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目前的877143737股减少至871915557股。 (三)回购注销安排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开设了回 购专用证券账户(账号:B885015180),并向中登公司申请办理了对上述279名激励对象持有 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5228180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 预计上述限制性股票于2025年10月24日完成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目前的877143737股减少至871915557股。公司后续将依法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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