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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商场(600280)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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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600280 中央商场 更新日期:2026-07-1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00-09-06│ 6.36│ 2.12亿│ ├───────────┼───────────┼───────────┼───────────┤ │配股 │ 2004-09-28│ 5.87│ 1.18亿│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17-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江苏银行 │ 305.68│ ---│ 0.03│ 2839.80│ ---│ 人民币│ └─────────┴─────┴─────┴─────┴─────┴──────┴──────┘ 【3.项目投资】 暂无数据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6-04-29 │ ├──────┼────────────────────────────────────────┤ │关联方 │其他关联方 │ ├──────┼────────────────────────────────────────┤ │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其他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9 │ ├──────┼────────────────────────────────────────┤ │关联方 │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或参股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场地租赁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9 │ ├──────┼────────────────────────────────────────┤ │关联方 │南京雨润菜篮子食品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或参股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委托代为销售其产品、商│ │ │ │ │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9 │ ├──────┼────────────────────────────────────────┤ │关联方 │江苏万润肉类加工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或参股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委托代为销售其产品、商│ │ │ │ │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9 │ ├──────┼────────────────────────────────────────┤ │关联方 │江苏雨润肉食品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或参股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9 │ ├──────┼────────────────────────────────────────┤ │关联方 │江苏雨润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或参股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9 │ ├──────┼────────────────────────────────────────┤ │关联方 │南京雨润菜篮子食品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或参股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9 │ ├──────┼────────────────────────────────────────┤ │关联方 │其他关联方 │ ├──────┼────────────────────────────────────────┤ │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其他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9 │ ├──────┼────────────────────────────────────────┤ │关联方 │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或参股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场地租赁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9 │ ├──────┼────────────────────────────────────────┤ │关联方 │安徽宏健食品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或参股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采购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9 │ ├──────┼────────────────────────────────────────┤ │关联方 │南京河西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或参股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9 │ ├──────┼────────────────────────────────────────┤ │关联方 │南京雨润菜篮子食品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或参股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委托代为销售其产品、商│ │ │ │ │品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9 │ ├──────┼────────────────────────────────────────┤ │关联方 │江苏万润肉类加工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或参股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委托代为销售其产品、商│ │ │ │ │品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9 │ ├──────┼────────────────────────────────────────┤ │关联方 │江苏雨润肉食品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或参股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9 │ ├──────┼────────────────────────────────────────┤ │关联方 │江苏雨润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或参股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9 │ ├──────┼────────────────────────────────────────┤ │关联方 │南京雨润菜篮子食品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或参股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11 │ ├──────┼────────────────────────────────────────┤ │关联方 │沛县雨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或参股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资产租赁 │ ├──────┼────────────────┴──────┴────────────────┤ │交易详情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沛县润隆商业管理有限公│ │ │司拟与实际控制人祝义财先生控制的沛县雨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沛县雨润”)签│ │ │订房屋租赁合同书,新增租赁沛县雨润所拥有的位于沛县新城区汉城路西侧韩信路南侧夏侯│ │ │婴路北侧沛县喜润城B1至4层建筑面积 138,557.14平方米的物业,用以作为公司商业连锁江│ │ │苏沛县店的商业经营场所 │ │ │ 本次租赁期限自租赁起始日起计算10年(沛县店开业日即为本合同项下的租赁起始日)│ │ │,双方应于沛县店开业后30日内对租赁起始日予以书面确认。租金条款为甲乙双方按租(分│ │ │成租金)税(所得税)前利润总额,作为分成基础进行分成。分成方式以固定分成和超额分│ │ │成两种形式结合。 │ │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 │ 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 │ │ │ 2025年4月23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 │ │ │交易的议案》,公司接受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南京雨润菜篮子食品有限公司、江苏雨润物业服│ │ │务有限公司、江苏雨润肉食品有限公司提供的劳务服务;公司接受实际控制人控制的江苏万│ │ │润肉类加工有限公司、南京雨润菜篮子食品有限公司委托代为销售其产品、商品;公司接受│ │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场地租赁服务。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他│ │ │董事一致同意通过议案。上述关联交易经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沛县润隆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拟与实际控│ │ │制人祝义财先生控制的沛县雨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书,新增租赁沛县雨│ │ │润所拥有的位于沛县新城区汉城路西侧韩信路南侧夏侯婴路北侧沛县喜润城B1至4层建筑面 │ │ │积138,557.14平方米的物业,用以作为公司商业连锁江苏沛县店的商业经营场所 │ │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公司第十届│ │ │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于租赁沛县商业经营物业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 │ │祝珺先生、祝媛女士、钱毅先生回避表决,其他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交易。第十届董事会第二│ │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认可该交易事项,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 │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公司关于租赁沛县商业经营物业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正常经营需│ │ │要,定价政策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自愿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 │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上述事项并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 │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 │ │议 │ │ │ 二、关联人介绍 │ │ │ (一)关联人关系介绍 │ │ │ 沛县雨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由祝义财先生控制或参股,祝义财先生为本公司实际控制│ │ │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六章第三节第6.3.3关于关联自然人描述规定 │ │ │的关联关系情形 │ │ │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 │ │ 关联方名称:沛县雨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 公司住所:沛县汉城北路西侧158号 │ │ │ 法定代表人:张宏明 │ │ │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 │ │ 成立日期:2013年2月18日 │ │ │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 │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建材销售,物业管理,停车场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 股权结构:江苏雨润润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90%股权;江苏润地房地产开发有限 │ │ │公司持有10%股权 │ │ │ 除上述关联关系外,沛县雨润与本公司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 │ │面的关系 │ │ │ 沛县雨润资信情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 │ │ 主要财务指标:2025年9月30日,实现营业收入2.42万元,净利润-105.43万元,总资产│ │ │60,945.81万元,净资产10,673.43万元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 祝义财 1.98亿 34.43 --- 2015-10-15 江苏地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1.75亿 15.21 --- 2015-10-17 ───────────────────────────────────────────────── 合计 3.72亿 49.64 ─────────────────────────────────────────────────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南京中央商│济宁百货总│ 953.32万│人民币 │--- │--- │--- │未知 │未知 │ │场(集团)│公司 │ │ │ │ │ │ │ │ │股份有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 │南京中央商│徐州蓝天商│ 158.75万│人民币 │--- │--- │--- │未知 │未知 │ │场(集团)│业大楼 │ │ │ │ │ │ │ │ │股份有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 【9.重大事项】 ──────┬────────────────────────────────── 2026-07-11│其他事项 ──────┴────────────────────────────────── 业绩预告的具体适用情形:净利润为负值。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预计2026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750.00万元到-2,500. 00万元。公司预计2026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4,500.0 0万元到-3,000.00万元。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6年半年度经营业绩将出现亏损,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为-3,750.00万元到-2,500.00万元。 2、预计2026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4,500.00万元 到-3,000.00万元。 ──────┬────────────────────────────────── 2026-05-28│其他事项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27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南京市建邺区雨润路10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 2026-05-16│诉讼事项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法院已受理 控股子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涉案的金额:22194751.60元 本次诉讼为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本次诉讼已完成缴费,尚未正式开庭审理,赔偿款项对公 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影响暂不确定。 公司提请广大投资者仔细阅读本公告披露的风险提示内容,理性决策,审慎投资,注意投 资风险。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宿迁中央国际购物 广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宿迁中央”)与蔡思源、张宏宇因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向蔡思 源、张宏宇提起诉讼,公司于近日收到法院交纳诉讼费用通知书并于2026年5月14日完成缴费 。 ──────┬────────────────────────────────── 2026-04-29│对外担保 ──────┴────────────────────────────────── 被担保人名称 1、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海安雨润中央购物广场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数量及累计为其担保数量 1、徐州中央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本次拟为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借 款本金总额不超过18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目前徐州中央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已累计为其 提供担保0.00万元。担保额度使用有效期自本议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 2、句容雨润中央购物广场有限公司本次拟为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借 款本金总额不超过241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目前句容雨润中央购物广场有限公司已累计为其 提供担保0.00万元。担保额度使用有效期自本议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 3、南京中央商场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本次拟为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借 款本金总额不超过10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目前南京中央商场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已累计为其 提供担保0.00万元。担保额度使用有效期自本议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 4、海安润隆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本次拟为海安雨润中央购物广场有限公司提供借款本金总 额不超过164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目前海安润隆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和如东润鑫商业管理有限 公司已累计为其提供担保6000.00万元。担保额度使用有效期自本议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至2026年12月31日。 ──────┬────────────────────────────────── 2026-04-29│其他事项 ──────┴────────────────────────────────── 一、2025年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概述 为客观、公允、准确地反映公司2025年年度财务状况和各项资产的价值,根据《企业会计 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的原则,公司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 、固定资产等相关资产进行了清查,并按资产类别进行了减值测试,现拟对其中存在减值迹象 的资产相应提取减值准备。 ──────┬────────────────────────────────── 2026-04-29│其他事项 ──────┴──────────────────────────────────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的要求,积极响应上海证 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南京中央商场(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发展战略,制定公司《公司关 于“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以持续优化经营、改善治理, 不断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进一步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和投资价值提升,保护投资者尤其是 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本方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如下 : 一、深耕主业经营,强化创新驱动,提升核心竞争力 公司主要从事百货零售业务,同时与罗森开展战略合作拓展便利店业务版图。 此外,公司还涉及部分房地产开发项目,除少量纯住宅开发外,多数为百货门店配套的自 建综合体。目前运营中的门店均位于所在城市核心商圈,地理位置优势明显。凭借多年积累的 品牌认知度、专业化的运营能力和精细化的管理实践,公司在区域内保持领先地位。 未来,公司将继续聚焦零售主业,围绕调整结构、挖掘现有资源潜力、开拓新增长点的发 展思路,持续优化商品组合与服务体验,加大创新营销力度,强化线上线下协同运营能力,不 断提升经营效率和品牌影响力,着力打造以优质商品和贴心服务为核心的企业竞争优势。具体 举措如下: (一)聚焦核心主业,提升服务水平和质量 公司将继续深耕主业,深入挖掘现有资源潜力,始终把消费者需求放在第一位,不断改善 服务体验。积极开拓新市场,推出更多符合消费趋势的新品和服务,持续调整品牌结构,更好 地满足消费者多元化和个性化的需求,逐步形成自己的特色。同时,注重门店环境打造,持续 完善儿童娱乐区、美食广场、文化交流空间等特色区域,为顾客营造更丰富且多元的购物场景 。 (二)加快数字化转型,提升运营效率 数字化转型是零售行业的大趋势,对提升运营效率、增强竞争力、推动创新都很关键。公 司正在积极推进数字化建设,强化数据采集和处理能力,为业务发展提供技术支持。同时,积 极探索“人工智能+消费”的应用场景,推动AI技术在客流分析、智能导购、库存优化等业务 场景落地,进一步提升运营效率,为消费者提供更便捷智能的购物体验。 (三)优化供应链管理,提升商品竞争力 公司将持续推进品类管理优化,为消费者提供更丰富的商品选择和更可靠的品质保障。建 立科学的品类结构,制定差异化的品类发展策略,持续优化选品逻辑和汰换规则,提升商品吸 引力和盈利能力,实现业务端全覆盖。同时,加强供应链体系建设,与供应商建立稳定互信的 合作关系,保障商品品质和供应稳定性,提升商品性价比和市场竞争力。持续优化商品展示方 式和陈列布局,创新促销手段,提高商品曝光度和销售转化率。 ──────┬────────────────────────────────── 2026-04-29│其他事项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27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 2026-04-29│其他事项 ──────┴────────────────────────────────── 一、情况概述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3.19亿元,实收股本为11.28亿元,2 025年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93亿元,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 额三分之一。 该议案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请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 二、亏损原因 2025年公司亏损主要原因:1、报告期受消费需求疲软、行业竞争加剧及渠道分流持续影 响,公司百货零售业务收入同比下降;2、报告期受房地产市场整体下行的影响,公司对地产 开发类存货计提减值损失;3、报告期公司主动推进存量资产优化,对控股子公司徐州中央百 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进行战略闭店,闭店涉及商户解约损失、不可转移的固定资产净值损失、 房屋租赁合同的违约支出等,导致公司当期利润减少;4、报告期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中央新 亚百货股份有限公司自查补缴税款和滞纳金,导致公司当期利润减少。 三、改进措施 1、深化百货运营,稳固业绩基本盘。深耕百货主业,强化区域市场领先优势。通过对存 量门店的精细化运营与战略性调改,提升单店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巩固基本盘。差异化运 营,提升体验价值。根据门店所在商圈特性与客群结构,推行“一店一策”,持续优化品牌组 合与品类结构,加大区域首店、标杆品牌及符合“悦己经济”趋势的新兴品牌的引进力度。打 造一批具有打卡属性的主题街区与常态化营销IP,提升顾客体验价值。 2、强化便利网络,打造区域增长极。强化供应链协同与成本管控,持续推进央厨、仓储 、物流配送一体化,通过规模化集中采购与智能化路由优化,对冲成本压力,提升供应链整体 利润水平。稳健拓展与精细运营,坚持“质量重于数量”,加密优质点位布局。加强对加盟店 的标准化管理与运营赋能,着力提升单店销售额与盈利能力,实现网络规模与质量的双重提升 。 3、全面降本增效,筑牢经营韧性。实施穿透式成本管控,强化全面预算的刚性约束,对 人力、物业、能耗等重点费用进行动态监控与精细化管控,实现运营成本的有效集约。优化组 织与激励机制,推行以价值创造为导向的绩效管理体系,持续优化流程,提升全员劳动生产率 ,构筑效率护城河。 ──────┬────────────────────────────────── 2026-04-29│其他事项 ──────┴──────────────────────────────────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组成,其中 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1、基本薪酬:结合区域经济、收入等差异情况、行业薪酬水平、岗位职责和履职情况确 定; 2、绩效薪酬:根据公司经营绩效、个人工作表现等因素综合评估; 3、中长期激励:公司可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等对董事进行激励并实施相应 的绩效考核。激励的主要原则是基于相应的岗位职责的履行程度、经营目标及个人绩效指标的 完成情况及其他相关指标。 公司独立董事每人领取津贴14.29万元/年(税前),独立董事津贴由董事会制定标准报股 东会批准;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董事的工作津贴,由董事会根据相关法规、惯例、董事的履职 情况等制定津贴方案报股东会批准。 公司结合行业水平、发展策略、岗位价值等因素合理确定董事的薪酬分配比例,推动薪酬 分配向关键岗位和紧缺急需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倾斜,促进提高普通职工薪酬水平。 公司董事的基本薪酬发放按照公司内部薪酬发放相关管理制度执行。绩效薪酬基于公司年 度经营绩效、个人工作表现等因素的实际完成情况核发,并根据绩效完成情况确定一定比例的 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上述绩效薪酬,将根据最终绩效评价结果核定, 多退少补。公司独立董事津贴在股东会批准的标准范围内按月核发。 ──────┬────────────────────────────────── 2026-04-29│其他事项 ──────┴──────────────────────────────────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报告期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0,341,739.96元 ,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3,034,174.00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858,850,785.35元,本年度可 供股东分配利润886,158,351.31元。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进行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该议案经公 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请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 2026-04-29│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 供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聘期一年。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 ,在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签订合同时,确定支付其报酬的数额。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 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 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 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5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300名、注册会计师2,523名、从业人员总数9,933名,签 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802名。立信2025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亿元 ,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05亿元。2025年度立信为770家上市公司提 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 9.16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5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 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 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7次、监督管理措施42次、自律监管措 施6次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151名。 (二)项目信息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近三年从业情况:曾签署或复核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科润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北京中科三环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鸥住宅 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业审计报告。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近三年从业情况:曾签署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审计报告。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近三年从业情况:曾签署或复核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南京中央商场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业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相关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除项目 合伙人2026年受到行政监管措施1次以外,近三年无刑事处罚、行政处罚以及其他行政监管措 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的记录。 (三)审计收费 2025年度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215万元 ,内控审计费用为88万元。2026年度审计费用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 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 价。 ──────┬────────────────────────────────── 2026-01-24│其他事项 ──────┴────────────────────────────────── 业绩预告的具体适用情形:净利润为负值。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2025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8750.00万元到-32500.00万元。 公司预计2025年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39000.00万元 到-26000.00万元。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5年年度经营业绩将出现亏损,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为-48750.00万元到-32500.00万元。 2、预计2025年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39000.00万元到 -26000.00万元。 (三)本次业绩预告为公司根据经营情况的初步预测,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 (一)利润总额:-11153.15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792.90万元。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5269.37万元。 (二)每股收益:-0.13元。 三、本期业绩预亏的主要原因 (一)报告期受消费需求疲软、行业竞争加剧及渠道分流持续影响,公司百货零售业务收 入同比下降; (二)报告期受到房地产市场整体下行的影响,公司对地产开发类存货计提减值损失; (三)报告期公司主动推进存量资产优化,对控股子公司徐州中央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 进行战略闭店,闭店涉及商户解约损失、不可转移的固定资产净值损失、房屋租赁合同的违约 支出等,导致公司当期利润减少; (四)报告期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中央新亚百货股份有限公司自查补缴税款和滞纳金,导 致公司当期利润减少。 ──────┬────────────────────────────────── 2026-01-15│其他事项 ──────┴────────────────────────────────── 李尤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李尤女士的辞职不影响公司相关工 作的正常进行。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李尤女士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 会之日起生效。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公司董事会秘书职责暂由公司董事长祝珺先生代为行使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尽快完成董事会秘书的选聘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李尤女士在 任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规范运作、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李尤 女士在公司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努力和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 2025-12-31│诉讼事项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收到民事起诉状 控股子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涉案的金额:34578870.90元 本次诉讼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本次诉讼刚获立案受理,尚未正式开庭审理,且判决 款项对公司利润影响暂不确定。 公司提请广大投资者仔细阅读本公告披露的风险提示内容,理性决策,审慎投资,注意投 资风险。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泗阳雨润中央购物 广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泗阳雨润”)与江苏金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金厦 ”)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被江苏金厦提起诉讼,公司于2025年12月30日收到泗阳县 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送达的诉讼材料,诉讼相关情况如下: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 况 诉讼机构名称:泗阳县人民法院 诉讼机构所在地:江苏省泗阳县 原告:江苏金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荣兴 住所地:苏州市张家港市杨舍镇赵庄大厦馨苑路58号幢B1101被告:泗阳雨润中央购物广 场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宏明 住所地:泗阳县众兴镇北京路南侧雨润广场B3幢 二、起诉方江苏金厦提交的本次诉讼的案件事实、诉讼理由及诉讼请求内 容如下: 1、案件事实及诉讼理由 原被告于2018年5月21日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约定被告将位于泗阳县洪泽湖中 路56号的泗阳星雨华府一期二标8、16号楼总承包工程发包给原告施工,后双方陆续签订了5份 补充协议,现就尚未支付的工程款提起诉讼。 2、诉讼请求 (1)请求判令被告支付原告工程款34578870.90元; (2)请求判令被告支付逾期工程款的利息(以34578870.90元为基数,按LPR利率自2025 年7月23日起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3)请求判令原告就案涉工程款34578870.90元,对其 施工的泗阳星雨华府一期二标8、16号楼总承包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享有建设工程优先受 偿权; (4)本案诉讼费用、保全费用、律师费由被告承担。 ──────┬────────────────────────────────── 2025-12-31│诉讼事项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收到民事起诉状 控股子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涉案的金额:52,926,599.90元 本次诉讼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纠纷,本次诉讼刚获立案受理,尚未正式开庭审 理,且判决款项对公司利润影响暂不确定。 公司提请广大投资者仔细阅读本公告披露的风险提示内容,理性决策,审慎投资,注意投 资风险。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泗阳雨润中央购物 广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泗阳雨润”)与泗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下简称“泗阳规划局 ”)因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纠纷一案,被泗阳规划局提起诉讼,公司于2025年12月29 日收到泗阳县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送达的诉讼材料,诉讼相关情况如下: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诉讼机构名称:泗阳县人民法院 诉讼机构所在地:江苏省泗阳县 原告:泗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负责人:王少波 住所地:泗阳县众兴镇北京中路16号(双子楼东楼)被告:泗阳雨润中央购物广场有限公 司 法定代表人:张宏明 住所地:泗阳县众兴镇北京路南侧雨润广场B3幢 二、起诉方泗阳规划局提交的本次诉讼的案件事实、诉讼理由及诉讼请求 内容如下: 1、案件事实及诉讼理由 2010年10月11日,原告与被告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约定被告于2014年 9月30日之前完成宗地建设项目,如被告未按合同约定日期竣工,每延期一日,按土地出让总 额千分之一支付原告违约金。现被告宗地建设项目十余年未竣工,原告要求被告支付违约金。 2、诉讼请求 (1)请求判令被告支付原告违约金暂计52,926,599.90元; (2)2025年11月12日至实际竣工之日以13,039,320.00元为基数按日千分之一计算; (3)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由被告承担。 ──────┬────────────────────────────────── 2025-12-31│其他事项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2月30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南京市建邺区雨润路10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 2025-12-26│其他事项 ──────┴──────────────────────────────────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中央新亚百货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亚百货”)近期按税务部门风险提示对涉税业务开展了自查,现 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主要内容 截止目前,经公司自查,公司控股子公司新亚百货需补缴税款及滞纳金约7392.04万元, 其中税款本金约4841.45万元,滞纳金约2550.59万元。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应对措施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相关规定,上述补 缴税款事项不属于前期会计差错,不涉及前期财务数据追溯调整。新亚百货补缴上述税款将计 入公司2025年当期损益,预计将影响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6132.94万 元,最终以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 公司对上述事项高度重视,将继续积极与税务机关进行沟通,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通过 合适途径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 ──────┬────────────────────────────────── 2025-12-23│其他事项 ──────┴──────────────────────────────────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12月22日收到 董事钱毅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个人原因,钱毅先生申请辞去其担任的第十届董事会董事、 审计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 ──────┬────────────────────────────────── 2025-12-11│资产租赁 ──────┴──────────────────────────────────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沛县润隆商业管理有限 公司拟与实际控制人祝义财先生控制的沛县雨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沛县雨润”)签 订房屋租赁合同书,新增租赁沛县雨润所拥有的位于沛县新城区汉城路西侧韩信路南侧夏侯婴 路北侧沛县喜润城B1至4层建筑面积 138,557.14平方米的物业,用以作为公司商业连锁江苏沛 县店的商业经营场所 本次租赁期限自租赁起始日起计算10年(沛县店开业日即为本合同项下的租赁起始日), 双方应于沛县店开业后30日内对租赁起始日予以书面确认。租金条款为甲乙双方按租(分成租 金)税(所得税)前利润总额,作为分成基础进行分成。分成方式以固定分成和超额分成两种 形式结合。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 2025年4月23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 易的议案》,公司接受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南京雨润菜篮子食品有限公司、江苏雨润物业服务有 限公司、江苏雨润肉食品有限公司提供的劳务服务;公司接受实际控制人控制的江苏万润肉类 加工有限公司、南京雨润菜篮子食品有限公司委托代为销售其产品、商品;公司接受实际控制 人控制的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场地租赁服务。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他董事一致同 意通过议案。上述关联交易经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关联交易概述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沛县润隆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拟与实际控制 人祝义财先生控制的沛县雨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书,新增租赁沛县雨润所 拥有的位于沛县新城区汉城路西侧韩信路南侧夏侯婴路北侧沛县喜润城B1至4层建筑面积138,5 57.14平方米的物业,用以作为公司商业连锁江苏沛县店的商业经营场所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公司第十届董 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于租赁沛县商业经营物业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祝珺 先生、祝媛女士、钱毅先生回避表决,其他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交易。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 董事专门会议事前认可该交易事项,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公司关于租赁沛县商业经营物业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正常经营需要 ,定价政策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自愿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我们同意上述事项并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关联人介绍 (一)关联人关系介绍 沛县雨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由祝义财先生控制或参股,祝义财先生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 ,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六章第三节第6.3.3关于关联自然人描述规定的关 联关系情形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关联方名称:沛县雨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沛县汉城北路西侧158号 法定代表人:张宏明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3年2月18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建材销售,物业管理,停车场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江苏雨润润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90%股权;江苏润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 司持有10%股权 除上述关联关系外,沛县雨润与本公司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 的关系 沛县雨润资信情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主要财务指标:2025年9月30日,实现营业收入2.42万元,净利润-105.43万元,总资产60 ,945.81万元,净资产10,673.43万元 ──────┬────────────────────────────────── 2025-12-11│其他事项 ──────┴────────────────────────────────── 一、事项概述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徐州中央百货大楼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徐州店”)位于江苏省徐州市大同街125号于2019年12月开业。自 开业以来,受市场环境下行及竞争加剧、物业租赁纠纷等多重因素影响,导致徐州店经营较为 困难,经过调整后当前经营基本面仍未有改善迹象,减亏扭亏较难实现。公司决定启动暂停营 业计划,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组织实施徐州店暂停营业计划。 2025年12月10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门店暂停 营业的议案》。 二、暂停营业子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徐州中央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戴启祥 3、注册资本:10,000万(元) 4、成立日期:1993年6月23日 5、住所:徐州市大同街125号 6、经营范围: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保健食品、音像制品、家用电器、安防监控设备 、电子显示屏、办公用品、中央空调、电子产品、音响设备、家具、服装、鞋帽、化妆品、体 育用品、珠宝首饰、母婴用品销售;卷烟、报刊、图书零售;钟表销售、维修;验光配镜;室 内外装饰工程设计、施工;国内各类广告设计、代理、制作、发布;图文、标识标牌设计、制 作;物业管理服务;汽车租赁;汽车清洗服务;代购车船机票;餐饮服务;经济信息咨询服务 ;摄影扩印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 品和技术除外);电影院经营服务;美容美发服务;健身服务;旅游服务;房屋、柜台、场地 租赁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新能源 汽车整车销售;电动自行车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 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南京中央商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99.28%股权,少数股东持有0.72%股权 ;公司持有南京中央商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 8、财务状况:2025年9月30日,实现营业收入4,052.84万元,净利润-2,727.50万元。总 资产108,297.88万元,净资产43,951.22万元。 2024年12月31日,实现营业收入5,353.17万元,净利润-1,808.72万元。总资产120,259.3 7万元,净资产46,678.72万元。 ──────┬────────────────────────────────── 2025-12-11│其他事项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12月30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2月30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南京市建邺区雨润路10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2月30日至2025年12月3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 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 2025-11-22│其他事项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1月21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南京市建邺区雨润路10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 2025-11-21│其他事项 ──────┴────────────────────────────────── 当事人: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A股证券简称:中央商场,A股证券代码:600280; 祝珺,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兼总裁; 金福,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财务总监; 李尤,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会秘书。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关于对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 相关责任人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5]202号,以下简称《决定书》)查明的事实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子公司徐州中央百货大楼股份有限 公司与徐州旭来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未及时披露重大诉讼进展情况, 亦未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及时进行会计处理,导致2025年半年报信息披露不准确。公司上述 行为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1.4条、第2.1 .1条、第2.1.4条、第2.1.72条、第7.4.4条等有关规定。 责任人方面,公司时任董事长兼总裁祝珺作为公司主要负责人和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时 任财务总监金福作为财务事务的具体负责人,时任董事会秘书李尤作为信息披露事务的具体负 责人,根据《决定书》的认定,未能勤勉尽责,对公司相关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了《股票 上市规则》第2.1.2条、第4.3.1条、第4.3.5条、第4.4.2条等有关规定以及其在《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作出的承诺。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3.2.1条、第13.2.2条和《上海证券 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我部做出如下监管措施决定:对南京中央 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时任董事长兼总裁祝珺、时任财务总监金福、时任董事会秘书李 尤予以监管警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请你公司及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采取有效措施对相关违规事项进行整改,结合本决定书指出的违规事项,就公司 信息披露及规范运作中存在的合规隐患进行深入排查,制定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切实提高公 司信息披露和规范运作水平。请你公司在收到本决定书后1个月内,向我部提交经全体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签字确认的整改报告。 ──────┬────────────────────────────────── 2025-11-19│诉讼事项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收到判决书 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一审被告 判决金额:31630637.14元 本次诉讼为委托合同纠纷,公司陆续收到法院判决书。本次支付款项本金部分已按照合同 要求在前期财务报表中进行计提,对本期净利润没有影响,判决利息部分影响公司净利润减少 。公司提请广大投资者仔细阅读本公告披露的风险提示内容,理性决策,审慎投资,注意投资 风险。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沭阳鑫优隆商业 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沭阳鑫优隆”)、沭阳雨润中央购物广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沭 阳雨润广场”)、沭阳润隆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沭阳润隆”)与沈达祥、吴龙方等 68户业主因委托合同纠纷一案,被沈达祥、吴龙方等68户业主分别提起诉讼。 公司于2024年10月10日披露了《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诉讼事 项公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2024年10月10日临2024-040公告)。 公司于2025年3月31日开始陆续收到江苏省沭阳县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2024 )苏1322民初11111号。 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至今陆续收到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 2025)苏13民终2855号。 二、公司诉讼结果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至今陆续收到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 2025)苏13民终2855号,判决结果如下: 1、被告沭阳鑫优隆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给付沈达祥 、吴龙方等原告委托经营收益合计31630637.14元及逾期付款利息; 2、被告沭阳雨润中央购物广场有限公司、沭阳润隆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南京中央商场(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被告沭阳鑫优隆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3、驳回原告沈达祥、吴龙方等人的其他诉讼请求 被告沭阳鑫优隆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沭阳雨润中央购物广场有限公司、沭阳润隆商业管理 有限公司、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承担案件受理费461985.00元。 ──────┬────────────────────────────────── 2025-11-06│诉讼事项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收到二审判决书 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上诉人(原审被告) 一审判决金额:72769258.47元; 二审判决金额:63661172.47元。 本次诉讼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由于工程款项已按一审判决结果进行财务处理,二审 判决使得公司应付账款减少,因此本次判决结果影响公司净利润增加。公司提请广大投资者仔 细阅读本公告披露的风险提示内容,理性决策,审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宿迁中央国际购物 广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宿迁中央”)与中建三局第一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中建三局”)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被中建三局提起诉讼,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南京中 商房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商房产”)分别被列为被告二、被告三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公司于2022年9月23日披露了《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涉及 诉讼及被申请财产保全事项的公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2022年9月23日临2022-031公 告)。 2023年4月25日披露了《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诉讼进展公告》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2023年4月25日临2023-010公告)。2024年9月30日,公司收到江苏 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2023)苏01民初1877号,于2024年10月9日披 露了《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诉讼进展公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刊登的临2024-039公告)。 2024年10月16日,宿迁中央不服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已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递交上诉 状并完成上诉费缴纳,公司于2024年10月17日披露了《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 控股子公司诉讼进展公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临2024-042公告)。 2024年10月17日,公司收到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上诉状》,上诉人中建三局 不服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苏01民初1877号民事判决,认为原审判决认定部分事实错误 ,上诉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3年修正)第177条相关之规定特向江苏省 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公司于2024年10月19日披露了《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及控股子公司诉讼进展公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临2024-043公告)。2025年11 月4日,公司收到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2024)苏民终1588号。 ──────┬────────────────────────────────── 2025-10-30│对外担保 ──────┴────────────────────────────────── 本次被担保人为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公司控股子 公司。 本次担保数量及累计为其担保数量 本次公司预计2026年度拟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最高额借款担保额度不超过189800.00万元, 控股子公司拟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最高额借款担保额度不超过536690.00万元,担保 额度使用有效期期限为自本议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 本次担保属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的 担保,无反担保方式。 对外担保累计数量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170191.00万元,占母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的71.13%,其中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170136.00万元,公司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55.00 万元。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 公司对外逾期担保的累计数量55.00万元,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徐州中央百货大楼股份有限 公司对外提供的担保(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的担保行为,发生于本公司收购徐州中央百货大楼 股份有限公司股权之前)。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发展及2026年度融资需求,公司预计2026年度拟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最高额借款 担保额度不超过189800.00万元,控股子公司拟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最高额借款担保 额度不超过536690.00万元。 2025年10月28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预计2026年度对外 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上述担保。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担保需要提交公 司股东会审议。 本次担保期限为自本议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 2025-10-30│其他事项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11月21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 2025-09-20│其他事项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9月19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南京市建邺区雨润路10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 2025-09-06│仲裁事项 ──────┴────────────────────────────────── 案件所处的仲裁阶段:收到徐州仲裁委员会仲裁通知书。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申请人 涉案的金额:51995000.00元 本次仲裁为租赁合同纠纷,本次案件尚未正式开庭审理,且租赁款项对公司利润影响暂不 确定。 公司提请广大投资者仔细阅读本公告披露的风险提示内容,理性决策,审慎投资,注意投 资风险。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徐州和瑞华物业资产经营管 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徐州和瑞华”)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被徐州和瑞华提起仲裁申请, 公司于2025年9月4日收到徐州仲裁委员会送达的仲裁材料,仲裁相关情况如下: 一、本次仲裁的基本情况 仲裁机构名称:徐州仲裁委员会 仲裁机构所在地: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 申请人:徐州和瑞华物业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全 住所地:徐州市贾汪区紫庄镇紫霞商业街 被申请人: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祝珺 住所地:南京市秦淮区中山南路79号 ──────┬────────────────────────────────── 2025-08-27│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 供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聘期一年。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 会,在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签订合同时,确定支付其报酬的数额。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 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 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 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4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96名、注册会计师2498名、从业人员总数10021名,签署 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43名。立信2024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7.48亿元,其 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05亿元。 2024年度立信为693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54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 审计客户9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4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 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 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43次、自律监管措 施4次和纪律处分无,涉及从业人员131名。 (二)项目信息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熊宇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邹园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李洪勇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 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三)审计收费 2024年度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215万元 ,内控审计费用为88万元。2025年度审计费用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 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 价。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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