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0318 新力金融 更新日期:2025-03-2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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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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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马服饰 │ 10.05│ ---│ ---│ 0.00│ 0.59│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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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暂无数据
【3.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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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1-12 │转让比例(%) │23.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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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金额(元)│8.29亿 │转让价格(元)│6.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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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股数(股)│1.21亿 │转让进度 │已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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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 │安徽新力科创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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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 │安徽辉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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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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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1-12 │交易金额(元)│8.29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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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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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120,999,│标的类型 │股权 │
│ │907股股份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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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安徽辉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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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安徽新力科创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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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力金融”)近日接到安徽新力科创集│
│ │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力科创”)通知,新力科创拟将合计持有的新力金融120999907 │
│ │股股份协议转让给安徽辉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辉隆投资”)。合计转让价款为│
│ │828850000.00元(大写:捌亿贰仟捌佰捌拾伍万元整)。 │
│ │ 公司近日收到新力科创的通知,本次股份转让的过户手续已办理完成,并取得了中国证│
│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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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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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辉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7259.99万 14.16 60.00 2025-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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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7259.99万 1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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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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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1-23 │质押股数(万股) │7259.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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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60.00 │质押占总股本(%) │14.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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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安徽辉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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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方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包河区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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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5-01-21 │质押截止日 │2031-06-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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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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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说明 │2025年01月21日安徽辉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质押了7259.99万股给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
│ │限公司合肥包河区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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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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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1-23 │质押股数(万股) │7259.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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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60.00 │质押占总股本(%) │14.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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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安徽辉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包河区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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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5-01-21 │质押截止日 │2031-06-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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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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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说明 │2025年01月21日安徽辉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质押了7259.99万股给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
│ │限公司合肥包河区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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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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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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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8│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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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担保人名称: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
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下属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2025年度,公司拟对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下属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
过人民币14.8亿元,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徽德润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润租赁”
)拟对其下属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2024年度,公司实际对控股子公司及
其下属公司、控股子公司对下属公司提供的担保发生额共计人民币395950000.00元;截至2024
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对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控股子公司对下属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499606300.87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47.11%,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况。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本次担保计划需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担保情况的概述
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为保证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2025年度,公司
拟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4
.8亿元,公司控股子公司德润租赁拟对其下属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
1、上述担保范围包括:①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担保;②控股
子公司德润租赁对其下属公司的担保。
2、公司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年度担保总额范围内,对上述被担保公司、担保额度进行适
度调配。
3、上述担保事项需经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方可生效,原则上,担保期限至公
司下一年度股东大会通过新的担保计划日止,但为上述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提供资产证券化业务(ABS)的担保期限、以长期应收款质押融资的担保期限,以具体资产证
券化项目的到期期限、长期应收款的到期期限为准。
4、上述担保额度为年度担保计划额度,具体发生的担保数额,公司将在2025年半年度报
告和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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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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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证
天通”)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中证天通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
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证天通成立于上世纪八十年代末,是全国首批获得从事证券期货业审计许可的专业机构
之一,总部位于北京,2013年12月根据行业发展要求,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复,整体改制为特殊
普通合伙企业,2019年6月名称由“北京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变更为“
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事务所名称: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089662085K
成立日期:2014年1月2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甲43号1号楼13层1316-1326业务资质:会计师事务
所执业证书(证书编号:11000267)
是否曾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是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张先云先生,出生于1964年10月,安徽庐江人,江西财经大学会计专业本科
毕业,浙江大学投资专业硕士研究生,中国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现任中证天通首席合伙
人、执行合伙人,党组织负责人,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注册委员会委员、资深会员,全国会计
领军人才,北京市国资委聘任的市属国企外部董事,中国成本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审计学会
理事。曾在财政部会计司工作近10年,在中国进出口银行、国有企业财务管理岗位先后担任过
领导职务,政策水平高,理论造诣深,专业经验丰富,先后主编《财务管理》《企业会计实务
》《企业会计制度详解及实用指南》《基本建设单位财务与会计》《新编事业单位财务与会计
》等200余万字专业著作。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中证天通拥有合伙人62人,注册会计师378人。
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9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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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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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2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
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后方可实施。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
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确认,公司母公司2024年度实
现净利润56256530.18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355099012.4
4元。公司拟以2024年年末总股本51272763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元
(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0254552.64元(含
税),占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2.91%。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
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
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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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5│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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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担保人名称:深圳手付通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手付通”)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手付通因经营业务需要与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龙华支行(以下简称“深圳农商行”)签订了《授信合同》,向深圳农商行申请人民币900万
元融资额度。公司为手付通与深圳农商行签订的《授信合同》项下所形成的所有负债提供连带
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900万元。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已实际为手付通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2000万元(不含本
次担保)。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的概述
为满足手付通日常经营业务需要,公司、手付通与深圳农商行签订了《授信合同》。公司
为该合同项下所形成的所有负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900万元。保证人
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为《授信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
公司于2024年3月20日、2024年4月11日分别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3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2024年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
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提供的
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1亿元,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徽德润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对下属公
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担保总额度为人民币16亿元;根据实际需要,公司可
在年度担保总额范围内,对被担保公司、担保额度适度调配,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
表人指定的授权人签署有关担保协议;担保计划有效期限为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新的担保计划止。详情请参阅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
w.sse.com.cn)上披露的《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临2024-011)、《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度担保计划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2024-016)、《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临2024-019)。
本次担保事项在上述授权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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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5│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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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担保人名称:安徽德润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德
润”)、深圳手付通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手付通”)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安徽德润因经营业务需要与安徽庐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庐江农商行”)签订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向庐江农商行申请人民币
690万元融资额度。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手付通因经营业务需要与中国工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以下简称“工行深圳南山支行”)签订了《小企业借款合同》,
向工行深圳南山支行申请人民币300万元融资额度。公司为安徽德润和手付通与庐江农商行及
工行深圳南山支行签订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小企业借款合同》项下所形成的所有负债提
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总金额为人民币990万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已实际
为安徽德润及手付通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51664.06万元(不含本次担保)。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的概述
为满足安徽德润和手付通日常经营业务需要,公司分别与庐江农商行和工行深圳南山支行
签订了《保证合同》、《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分别为安徽德润和手付通与庐江农商行及工
行深圳南山支行签订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小企业借款合同》项下所形成的所有负债提供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总金额为人民币990万元(其中为安徽德润提供担保金额为690万元,
为手付通提供担保金额为300万元)。手付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为一年,安徽德
润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为三年。
公司于2024年3月20日、2024年4月11日分别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3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2024年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
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1亿元,公司控股子公司
安徽德润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对下属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担保总额度
为人民币16亿元;根据实际需要,公司可在年度担保总额范围内,对被担保公司、担保额度适
度调配,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人签署有关担保协议;担保计划有效
期限为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新的担保计划止。详
情请参阅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
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11)、《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度担保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16)、《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
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19)。本次担保事项在上述授权
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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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2│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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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担保人名称: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担保人名称:安徽德合典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合典当”),系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
。
本次担保情况:公司控股子公司德合典当为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以下简称“光大银行”)申请的人民币2600万元的综合授信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的概述
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要,公司与光大银行签订了《综合授信协议》,按照相关合同
及协议的约定,公司向光大银行申请人民币2600万元的最高综合授信额度,授信额度有效期为
1年。公司控股子公司德合典当与光大银行签订了《最高额抵押合同》,德合典当以名下编号
为皖(2023)合肥市不动产权第1131544号-1131577号的房产为公司上述综合授信项下的全部
债务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
公司于2024年3月20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公司
及控股子公司综合授信计划的议案》,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根据公司2024年度资金计划
,同意公司与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拟向合作金融机构申请
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25亿元。
为便于贷款等具体业务的办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人全权办理上
述业务,包括但不限于签署各项授信合同或协议、抵押协议、质押协议、承诺书以及其他相关
法律文件。上述事项已经公司2024年4月11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授信期限
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详情请参阅公司于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
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11)、《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
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19)。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本次担保无需
另行召开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抵押担保事项已履行上述控股子公司的内部审批程
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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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3│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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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力金融”)控股股东安徽辉隆投资
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辉隆集团”)持有公司股份12099990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
3.60%。辉隆集团本次质押股份数量72599900股,本次质押后,辉隆集团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质
押数量725999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60%,占公司总股本的14.16%。
公司于2025年1月22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辉隆集团通知,获悉其将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
办理了质押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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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6│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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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担保人名称:德润融资租赁(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德润”)本次担保金额
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并报表范
围内的孙公司深圳德润因经营业务需要与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恒丰银
行”)签订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公司与恒丰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为深
圳德润与恒丰银行签订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项下所形成的所有负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额度总金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已实际为深圳德润提供的担
保余额为人民22716.94万元(不含本次担保)。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的概述
为满足深圳德润日常经营业务需要,公司与恒丰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为
深圳德润与恒丰银行签订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项下所形成的所有负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
保,额度总金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为三年。
公司于2024年3月20日、2024年4月11日分别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3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2024年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
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1亿元,公司控股子公司
安徽德润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对下属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担保总额度
为人民币16亿元;根据实际需要,公司可在年度担保总额范围内,对被担保公司、担保额度适
度调配,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人签署有关担保协议;担保计划有效
期限为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新的担保计划止。详
情请参阅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
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11)、《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度担保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16)、《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
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19)。本次担保事项在上述授权
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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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1│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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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担保人名称:安徽德润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润租赁”)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已实际为德
润租赁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1,440.80万元(不含本次担保)。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及反担保情况概述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德润租赁
为进一步拓展融资渠道,获得满足经营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非公开发
行总额不超过30,000万元的公司债券,发行期限为不超过5年,常德财鑫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财鑫担保”)为德润租赁不超过30,000万元的公司债券提供担保,公司为财鑫担保
提供连带责任反担保。公司与财鑫担保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反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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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1│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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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担保人名称:新力德润(天津)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德润”)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孙公司天津德润因经营业务需要向天津东疆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天津东疆”)申请人民币3000万元融资额度,公司为天津德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最高保证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已实际为天津德润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4006.62万元
(不含本次担保)。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的概述
为满足天津德润日常经营业务需要,公司与天津东疆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为
天津德润向天津东疆申请的人民币3000万元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最高额保证合
同》保证期限为主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公司于2024年3月20日、2024年4月11日分别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3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2024年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
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提供的
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1亿元,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徽德润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对下属公
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担保总额度为人民币16亿元;根据实际需要,公司可
在年度担保总额范围内,对被担保公司、担保额度适度调配,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
表人指定的授权人签署有关担保协议;担保计划有效期限为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新的担保计划止。详情请参阅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
w.sse.com.cn)上披露的《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临2024-011)、《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公司2024年度担保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16)、《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
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19)。
本次担保事项在上述授权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新力德润(天津)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1、被担保公司名称:新力德润(天津)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8MA05MQEYX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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