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0318 新力金融 更新日期:2026-08-0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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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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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00-11-17│ 5.10│ 3.91亿│
├───────────┼───────────┼───────────┼───────────┤
│增发 │ 2019-05-08│ 6.86│ 2.01亿│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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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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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马服饰 │ 10.05│ ---│ ---│ 0.00│ 0.59│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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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暂无数据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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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3-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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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关键管理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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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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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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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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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3-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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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安徽省供销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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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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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支付担保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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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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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3-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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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安徽省供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安徽新力科创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公│
│ │司关联自然人,关联自然人控制或任董事、高管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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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的母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公司关联自然人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为关联方贷款或提供担保(融资担保│
│ │ │ │公司正常业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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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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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3-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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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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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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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房屋租赁:承担的租赁负债利息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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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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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3-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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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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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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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房屋租赁:支付的租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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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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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3-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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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安徽德明商业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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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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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提供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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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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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3-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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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安徽辉隆集团农资连锁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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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提供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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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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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3-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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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安徽新力科创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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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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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提供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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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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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3-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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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安徽省供销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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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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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提供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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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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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3-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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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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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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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提供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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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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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3-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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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霍山县辉隆君澜酒店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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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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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购买商品、 接受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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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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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3-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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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合肥绿叶生态园林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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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购买商品、 接受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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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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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3-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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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安徽迎客松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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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购买商品、 接受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3-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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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安徽省瑞隆印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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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购买商品、 接受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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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3-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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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安徽省瑞丰农业化学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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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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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购买商品、 接受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3-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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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安徽徽背篓农产品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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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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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购买商品、 接受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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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3-26 │
├──────┼────────────────────────────────────────┤
│关联方 │安徽省供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安徽新力科创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公│
│ │司关联自然人,关联自然人控制或任董事、高管的企业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的母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公司关联自然人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关联方资金拆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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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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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3-26 │
├──────┼────────────────────────────────────────┤
│关联方 │关键管理人员 │
├──────┼────────────────────────────────────────┤
│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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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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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3-26 │
├──────┼────────────────────────────────────────┤
│关联方 │安徽省供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安徽辉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公│
│ │司关联自然人,关联自然人控制或任董事、高管的企业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的母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公司关联自然人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为关联方贷款或提供担保(融资担保│
│ │ │ │公司正常业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3-26 │
├──────┼────────────────────────────────────────┤
│关联方 │安徽省供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安徽辉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公│
│ │司关联自然人,关联自然人控制或任董事、高管的企业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的母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公司关联自然人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购买商品、提供或者接受劳务等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3-26 │
├──────┼────────────────────────────────────────┤
│关联方 │安徽省供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安徽辉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公│
│ │司关联自然人,关联自然人控制或任董事、高管的企业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的母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公司关联自然人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房屋租赁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3-26 │
├──────┼────────────────────────────────────────┤
│关联方 │安徽省供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安徽辉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公│
│ │司关联自然人,关联自然人控制或任董事、高管的企业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的母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公司关联自然人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支付资金占用费、担保费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
安徽辉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7259.99万 14.16 60.00 2025-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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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7259.99万 14.16
─────────────────────────────────────────────────
【质押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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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1-23 │质押股数(万股) │7259.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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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60.00 │质押占总股本(%) │14.16 │
├────────┼──────────────┴────────┴──────────────┤
│股东名称 │安徽辉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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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方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包河区支行 │
├────────┼──────────────┬────────┬──────────────┤
│质押起始日 │2025-01-21 │质押截止日 │2031-06-21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5年01月21日安徽辉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质押了7259.99万股给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
│ │限公司合肥包河区支行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5-01-23 │质押股数(万股) │7259.99 │
├────────┼──────────────┼────────┼──────────────┤
│质押占所持股(%) │60.00 │质押占总股本(%) │14.16 │
├────────┼──────────────┴────────┴──────────────┤
│股东名称 │安徽辉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包河区支行 │
├────────┼──────────────┬────────┬──────────────┤
│质押起始日 │2025-01-21 │质押截止日 │2031-06-21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5年01月21日安徽辉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质押了7259.99万股给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
│ │限公司合肥包河区支行 │
├────────┼──────────────────────────────────────┤
│解押说明 │--- │
└────────┴──────────────────────────────────────┘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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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其他事项
──────┴──────────────────────────────────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精神,积极响应上海证券
交易所关于“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工作部署,推动持续优化经营、增强核心竞争力、
强化投资者回报,实现内在价值与市场价值的共同提升,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结合公司自身发展战略、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制定《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
报”专项行动方案》,具体举措如下:
一、聚焦主业,全面提升经营质效和盈利能力
公司始终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省委、省社党组织及上级
党委各项部署,以提升整体发展质量为目标,统筹各业务板块协同发展,持续优化业务布局。
以“敬畏市场、协同转型、提升质效”为主基调。贯彻落实“致力民生、服务三农、助力中小
微,打造多元金融龙头企业”的战略目标。
──────┬──────────────────────────────────
2026-04-24│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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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累计担保情况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安徽德润
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德润”)因经营业务需要分别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安徽省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和中国银行合肥蜀山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
申请授信总额11600万元,其中交通银行授信额度为6600万元,中国银行授信额度为5000万元
。公司为上述授信额度分别与交通银行和中国银行签订了《保证合同》和《最高额保证合同》
,为上述授信额度项下所形成的所有负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总金额为人民币11600
万元,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24日、2026年4月15日分别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5年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2026年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
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6.8亿元,公司控股子
公司安徽德润对下属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担保总额度为人民币21.8亿元
;根据实际需要,公司可在年度担保总额范围内,对被担保公司、担保额度适度调配,并授权
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人签署有关担保协议;担保计划有效期限为自2025年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通过新的担保计划止。详情请参阅公司于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
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05)、《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
26年度担保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09)、《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
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13)。
本次担保事项在上述授权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失信情况
被担保人安徽德润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一: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
2、债权人二:中国银行合肥蜀山支行
3、保证人: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5、担保金额:合计为人民币11600万元
6、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应向债权人偿还或支付的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
息及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用、
律师费用、保全费、鉴定费、差旅费、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
──────┬──────────────────────────────────
2026-04-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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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4月15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安徽省合肥市祁门路1777号辉隆大厦8楼
──────┬──────────────────────────────────
2026-03-28│其他事项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中小微企业支
持债券挂牌转让无异议的函》(上证函〔2026〕368号),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获准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5亿元的中小微企业支持债券(以
下简称“本期债券”)。具体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31日披露的《关于收到非公开发行中小微
企业支持债券挂牌转让无异议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02)。本次债券采取分期发行
的方式,其中公司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
民币3亿元(含3亿元),每张面值为100元,发行价格为100元/张,发行期限为3年期。本期债
券简称为“26新力Z1”,债券代码为“281911”。公司已于2026年3月27日完成了本期债券发
行工作,发行情况为:实际发行规模3亿元,票面利率3.50%。
──────┬──────────────────────────────────
2026-03-26│对外担保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保证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2026年度,公司
拟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6.80亿元,公
司控股子公司德润租赁拟对其下属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
2、上述担保额度是基于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额度预计。在本次担保有效
期及担保总额范围内,具体担保金额可以视各子公司的实际需求在各子公司之间相互调剂使用
。
3、上述担保事项需经2025年年度股东会表决通过后方可生效,原则上,担保期限至公司
下一年度股东会通过新的担保计划日止,但为上述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提供
资产证券化业务(ABS)的担保期限、以长期应收款质押融资的担保期限,以具体资产证券化
项目的到期期限、长期应收款的到期期限为准。
4、上述担保额度为年度担保计划额度,具体发生的担保数额,公司将在2026年半年度报
告和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2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并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
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
东会审议。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
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负责办理具体的担保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
和股东会审议。
授权期限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在授
权期限内,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
──────┬──────────────────────────────────
2026-03-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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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4月15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4月15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祁门路1777号辉隆大厦8楼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4月15日至2026年4月15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
,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
: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转
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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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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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证
天通”)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4日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
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续聘中证天通为公
司2026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
议通过,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证天通成立于上世纪八十年代末,是全国首批获得从事证券期货业审计许可的专业机构
之一,总部位于北京,2013年12月根据行业发展要求,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复,整体改制为特殊
普通合伙企业,2019年6月名称由“北京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变更为“
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事务所名称: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089662085K
成立日期:2014年1月2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甲43号1号楼13层1316-1326业务资质:会计师事务
所执业证书(证书编号:11000267)
是否曾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是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张先云先生,出生于1964年10月,安徽庐江人,江西财经大学会计专业本科
毕业,浙江大学投资专业硕士研究生,中国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现任中证天通首席合伙
人、执行合伙人,党组织负责人,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注册委员会委员、资深会员,全国会计
领军人才,北京市国资委聘任的市属国企外部董事,中国成本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审计学会
理事。曾在财政部会计司工作近10年,在中国进出口银行、国有企业财务管理岗位先后担任过
领导职务,政策水平高,理论造诣深,专业经验丰富,先后主编《财务管理》《企业会计实务
》《企业会计制度详解及实用指南》《基本建设单位财务与会计》《新编事业单位财务与会计
》等200余万字专业著作。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中证天通共有合伙人67人,注册会计师377人。
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07人。
3、业务规模
2024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总收入:41763.29万元
2024年度经审计的审计业务收入:24637.37万元
2024年度经审计的证券业务收入:6401.21万元
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0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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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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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分配比例:拟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2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
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
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
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截至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实际
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351544469.16元。公司拟以2025年年末总股本512727632股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合计拟
派发现金红利10254552.64元(含税),占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
润的28.74%,结余的未分配利润全部结转至下年度。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
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
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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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2│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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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累计担保情况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2026年2月11日,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签订了《综合授信协议》,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徽
德合典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合典当”)与光大银行签订了《最高额抵押合同》,为该笔
授信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担保的主债权本金最高限额为2300万元,不存在反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本次德合
典当为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德合典当已履行内部审议程序。
具体担保协议的签署及担保形式等的确认,由协议签署方管理层负责实施。
(二)被担保人失信情况
被担保人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抵押权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2、保证人(抵押人):安徽德合典当有限公司
3、抵押担保方式:最高额抵押担保
4、抵押担保金额:合计为人民币2300万元
5、抵押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应向抵押权人偿还或支付的债务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
息、约定利息及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
用、仲裁费用、律师费用、保全费用、鉴定费用、差旅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和所有
其他应付的费用、款项;抵押权人在本合同项下实现抵押权的费用以及抵押人在本合同项下应
向抵押权人支付的任何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仲裁费用、律师费用、保全费用、
鉴定费用、差旅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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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6│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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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孙公司深圳润智
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智供应链”)因经营业务需要与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
海分行(以下简称“厦门国际银行”)签订了《综合授信额度合同》,向厦门国际银行申请人
民币1000万元授信额度。公司与厦门国际银行签订了《保证合同》,公司为润智供应链与厦门
国际银行签订的《综合授信额度合同》项下所形成的所有负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范
围为本金人民币1000万元及其利息(包括逾期罚息和复利)、违约金、延迟履行金、赔偿金和
债权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
、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等)。保证期间《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
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止。公司同意债权期限延展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或补充协议重新约定
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止,具体信息以公司与厦门国际银行签订的《保证合同》为准
。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12月8日、2025年12月24日分别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5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暨增加担保对象的议案
》,公司增加孙公司润智供应链为担保对象并为其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担保额度。实
际发生的担保金额取决于被担保方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实际融资金额以及与合作方的履约金额
,具体担保金额和条款以与各金融机构、合作方签订的合同为准,担保期限以具体签署的担保
合同约定的保证责任期间为准。上述担保额度可在授权期限内循环使用。
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代表公司
具体办理并签署上述相关担保协议。本次对外担保额度的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4月17日止。
详情请参阅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安徽新力金融股份
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42)、《安徽新力金融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25年度担保预计暨增加担保对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45)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
49)。
本次担保事项在上述授权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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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6│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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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安徽德润
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德润”)因经营业务需要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合肥分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签订了《国内有追索权租赁保理业务协议》。公司与光
大银行签订了《保证合同》,为安徽德润与光大银行签订的《国内有追索权租赁保理业务协议
》项下所形成的所有负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总金额为人民币1700万元,保证人承担
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2025年4月18日分别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4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2025年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
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4.8亿元,公司控股子
公司安徽德润对下属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担保总额度为人民币19.8亿元
;根据实际需要,公司可在年度担保总额范围内,对被担保公司、担保额度适度调配,并授权
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人签署有关担保协议;担保计划有效期限为自2024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过新的担保计划止。详情请参阅公司于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1)、《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
25年度担保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6)、《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
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8)。
本次担保事项在上述授权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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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0│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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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安徽德润
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德润”)因经营业务需要与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
肥分行(以下简称“恒丰银行”)签订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公司与恒丰银行签订了《最
高额保证合同》,为安徽德润与恒丰银行签订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项下所形成的所有负债
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总金额为人民币7000万元,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为三
年。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2025年4月18日分别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4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2025年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
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4.8亿元,公司控股子
公司安徽德润对下属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担保总额度为人民币19.8亿元
;根据实际需要,公司可在年度担保总额范围内,对被担保公司、担保额度适度调配,并授权
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人签署有关担保协议;担保计划有效期限为自2024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过新的担保计划止。详情请参阅公司于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1)、《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
25年度担保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6)、《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
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8)。
本次担保事项在上述授权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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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7│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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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孙公司深圳润智
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智供应链”)因经营业务需要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
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签订了《额度授信合同》,向兴业银行申请人民币1000万元授信
额度。公司与兴业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为润智供应链与兴业银行签订的《额
度授信合同》项下所形成的所有负债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范围为本金人民币10
00万元及其利息、费用等全部债权,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所提供的每笔融
资分别计算,就每笔融资而言,保证期间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单
笔主合同确定的融资分批到期的,每批债务的保证期间为每批融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如主债权为分期偿还的,每期债权保证期间也分期计算,保证期间为每期债权到期之日起三年
。具体信息以公司与兴业银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准。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12月8日、2025年12月24日分别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5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暨增加担保对象的议案
》,公司增加孙公司润智供应链为担保对象并为其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担保额度。实
际发生的担保金额取决于被担保方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实际融资金额以及与合作方的履约金额
,具体担保金额和条款以与各金融机构、合作方签订的合同为准,担保期限以具体签署的担保
合同约定的保证责任期间为准。上述担保额度可在授权期限内循环使用。
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代表公司
具体办理并签署上述相关担保协议。本次对外担保额度的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4月17日止。
详情请参阅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安徽新力金融股份
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42)、《安徽新力金融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25年度担保预计暨增加担保对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45)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
49)。
本次担保事项在上述授权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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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3│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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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深圳手付
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手付通”)因经营业务需要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以下简称“江苏银行”)签订了《最高额综合授信合同》,向江苏银行申请人民币500万元授
信额度。
公司与江苏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为手付通与江苏银行签订的《最高额综
合授信合同》项下所形成的所有负债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范围为本金人民币50
0万元及其利息、费用等全部债权,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
包含展期、延期)届满之日后满三年之日止。若主合同项下债务分期履行,则对每期债务而言
,保证期间均为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若主合同项下债务分期履行,则每期
债务保证期间均为主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满三年之
日止,若主合同项下债务被宣布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至债务被宣布提前到期之日后满三年之
日止。具体信息以公司与江苏银行投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准。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2025年4月18日分别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4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2025年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
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4.8亿元,公司控股子
公司安徽德润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对下属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担保总
额度为人民币19.8亿元;根据实际需要,公司可在年度担保总额范围内,对被担保公司、担保
额度适度调配,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人签署有关担保协议;担保计
划有效期限为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新的担保计划
止。详情请参阅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安徽新力金融股份
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1)、《安徽新力金融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度担保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6)、《安徽新力金
融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8)。本次担保事项在
上述授权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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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9│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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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1、已审批的担保额度情况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
年3月26日、2025年4月18日分别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2025年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
司、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4.8亿元,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徽德
润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对下属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担保总额度为人民
币19.8亿元;根据实际需要,公司可在年度担保总额范围内,对被担保公司、担保额度适度调
配,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人签署有关担保协议;担保计划有效期限
为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新的担保计划止。详情请
参阅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第
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1)、《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公司2025年度担保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6)、《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
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8)。
2、本次增加担保额度预计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孙公司经营及业务拓展的资金需要,确保资金流畅通,同时加强公司及子公司
对外担保的日常管理,公司拟增加孙公司深圳润智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智供应链”
)为被担保人,为其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担保额度。实际发生的担保金额取决于被担
保方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实际融资金额以及与合作方的履约金额,具体担保金额和条款以与各
金融机构、合作方签订的合同为准,担保期限以具体签署的担保合同约定的保证责任期间为准
。上述担保额度可在授权期限内循环使用。
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代表公司
具体办理并签署上述相关担保协议。本次对外担保额度的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4月17日止。
(二)内部决策程序
1、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
关于增加公司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暨增加担保对象的议案》,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2、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2025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暨增加担保对象的议案》。表决结果:
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于2025年12月8日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2025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暨增加担保对象的议案》。表决结果: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预计担保额度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担保议案为新增担保额度,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由公司及被担
保人与金融机构或相关合作方在合理公允的合同条款下,共同协商确定。具体担保方式、期限
和金额等以公司及子公司与相关方最终签署的合同为准,最终实际担保金额不超过本次授予的
担保额度。
是否关联: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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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8│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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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担保人名称:深圳手付通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手付通”)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手付通因经营业务需要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分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签订了《综合授信协议》,向光大银行申请人民币500万元授
信额度。公司为手付通与光大银行签订的《综合授信协议》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已实际为手付通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6697万元(不含本
次担保)。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的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手付通日常经营业务需要,公司与光大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为手
付通与光大银行投签订的《综合授信协议》项下所形成的所有负债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
保,担保范围为本金人民币500万元及其利息、罚息等,保证期间为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
约定的受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因法律规定或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约定的
事件发生而导致债务提前到期,保证期间为债务提前到期日起三年。保证人同意债务展期的,
保证期间为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项
下债务分期履行,则对每期债务而言,保证期间均为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具体信息以公司与光大银行投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准。
(二)本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2025年4月18日分别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4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2025年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
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4.8亿元,公司控股子
公司安徽德润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润租赁”)对下属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
超过人民币5亿元,担保总额度为人民币19.8亿元;根据实际需要,公司可在年度担保总额范
围内,对被担保公司、担保额度适度调配,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人
签署有关担保协议;担保计划有效期限为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
股东大会通过新的担保计划止。详情请参阅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
披露的《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
25-011)、《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度担保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5-016)、《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
25-018)。
本次担保事项在上述授权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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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7│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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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担保人名称:深圳手付通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手付通”)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手付通因经营业务需要与深圳市高新投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深圳高新投”)签订了《授信额度合同》、《单项借款合同》,向深圳高新投申
请人民币2000万元融资额度,同时质押一项发明专利,具体信息以《最高额质押合同》为准。
公司为手付通与深圳高新投签订《授信额度合同》、《单项借款合同》项下所形成的所有负债
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范围为本金人民币2000万元及其利息、罚息等,具体信
息以公司与深圳高新投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准。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已实际为手付通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4697万元(不含本
次担保)。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手付通日常经营业务需要,公司与深圳高新投签订了《单项借款合同》。公司为手
付通与深圳高新投签订的《授信额度合同》、《单项借款合同》项下所形成的所有负债提供不
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范围为本金人民币2000万元及其利息、罚息等,保证期间为起
算日之日起加三年,起算日按主合同项下任何一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与被担保债权的确定
日孰晚为准,具体信息以公司与深圳高新投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准。
(二)本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2025年4月18日分别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4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2025年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
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4.8亿元,公司控股子
公司安徽德润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润租赁”)对下属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
超过人民币5亿元,担保总额度为人民币19.8亿元;根据实际需要,公司可在年度担保总额范
围内,对被担保公司、担保额度适度调配,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人
签署有关担保协议;担保计划有效期限为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
股东大会通过新的担保计划止。详情请参阅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
披露的《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
25-011)、《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度担保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5-016)、《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
25-018)。
本次担保事项在上述授权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深圳手付通科技有限公司
1、被担保公司名称:深圳手付通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557188194J
3、公司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香蜜湖街道深南大道8000号建安山海中心6A
4、法定代表人:马志君
5、注册资本:2124.83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及销售;计算机软硬件系统集
成及维护;国内贸易(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经营进
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软件外包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建筑材料
销售;商用密码产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经营项目是:无
7、股权结构:公司持有手付通100%股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深圳市高新投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2、保证人: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4、担保金额:合计为人民币2000万元
5、保证范围:1、合同项下债务人所应承担的最高主债权本金及其利息、罚息、违约金、
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含反担保债权,下同)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
执行费、保全费、担保费、仲裁费、公证费、鉴定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差旅费和所
有其他应付合理费用,统称“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益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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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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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进一步拓宽
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保持公司资金筹措、管理及运用的灵活性,公司拟
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注册非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含5亿元)的公司债券(以下
简称“本次公司债券”)。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九
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
情况如下:
一、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
法》《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项目承接负面清单指引(2024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的有关规定,对照公司非公开发行债券的条件,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认真自查论证
后,董事会自查后认为公司符合上述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各项
条件和要求,具备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资格。
二、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基本情况
1、发行规模
本次公司债券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5亿元),具体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额
度范围内确定。
2、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3、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安排
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对象为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专业投资者非公
开发行,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4、品种及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期限拟为不超过3年(含3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种
期限的混合品种,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的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5、票面利率及确定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具体的债券
票面利率及其付息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
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6、发行方式
本次公司债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后,以一次或分期的形式
在中国境内非公开发行。具体发行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市
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7、募集资金用途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本次公司债券募集扣除发行费用后主要用于满足公司经营需要、补充流动资金、偿还有息
债务、支持项目投放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用途。具体募集资金用途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指
定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
8、公司资信情况及偿债保障措施
公司资信情况良好。公司将为本次债券的按时、足额偿付制定一系列工作计划,包括但不
限于确定相关部门与人员、制定管理措施、做好组织协调、加强信息披露等。
9、债券挂牌安排
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完毕后,公司将向证券交易所申请本次债券挂牌转让。具体挂牌安排将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监管机构要求确定。
10、承销方式
本次公司债券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11、其他事项
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有关的其他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债券名称、债券品种、付息期限和方
式、特殊条款、资信评级情况等)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时
根据市场情况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12、决议的有效期限
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获得相
关监管机构批准后十二个月届满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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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8│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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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担保人名称:深圳手付通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手付通”)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手付通因经营业务需要与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
分行(以下简称“广东华兴银行”)签订了《综合授信额度合同》,向广东华兴银行申请人民
币800万元融资额度。公司为手付通与广东华兴银行签订的《综合授信额度合同》项下所形成
的所有负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总金额为人民币800万元。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已实际为手付通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3898万元(不含本
次担保)。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的概述
为满足手付通日常经营业务需要,公司与广东华兴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
公司为手付通与广东华兴银行签订的《综合授信额度合同》项下所形成的所有负债提供连带责
任保证担保,担保总金额为人民币800万元。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为授信的债务履
行期限届满日后另加两年,每一具体授信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任一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
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两年。
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2025年4月18日分别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4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2025年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
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4.8亿元,公司控股子
公司安徽德润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润租赁”)对下属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
超过人民币5亿元,担保总额度为人民币19.8亿元;根据实际需要,公司可在年度担保总额范
围内,对被担保公司、担保额度适度调配,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人
签署有关担保协议;担保计划有效期限为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
股东大会通过新的担保计划止。详情请参阅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
披露的《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
25-011)、《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度担保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5-016)、《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
25-018)。
本次担保事项在上述授权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深圳手付通科技有限公司
1、被担保公司名称:深圳手付通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557188194J
3、公司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香蜜湖街道深南大道8000号建安山海中心6A
4、法定代表人:马志君
5、注册资本:2124.83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及销售;计算机软硬件系统集
成及维护;国内贸易(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经营进
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软件外包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建筑材料
销售;商用密码产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经营项目是:无
7、股权结构:公司持有手付通100%股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2、保证人: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4、担保金额:合计为人民币800万元
5、保证范围:1、合同项下债务人所应承担的全部债务(包括或有债务)本金、利息、复
利及罚息、迟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期间的加倍利息、实现债权的费用。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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