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0331 宏达股份 更新日期:2024-11-2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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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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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信托有限公司 │ 24700.00│ 77561.78│ 22.16│ 0.00│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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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宏达多龙矿业有│ 6000.00│ 6000.00│ 30.00│ 14518.40│ ---│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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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华磷科技有限公│ 190.00│ 570.00│ 9.50│ 0.00│ ---│ 人民币│
│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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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1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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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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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还银行贷款、补充│ 38.28亿│ 27.79万│ 38.28亿│ ---│ ---│ ---│
│流动资金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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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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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9-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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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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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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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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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609600000股股票(含本数 │
│ │),不超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前公司总股本的30%。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 │
│ │简称“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以下简称“蜀道集团”)。2024年9月18日,公司与蜀道集团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 │
│ │购协议》。 │
│ │ 公司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蜀道集团系公司的控股股东。因此,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 │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蜀道集团认购公司本次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
│ │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 公司于2024年9月1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 │
│ │。本次发行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与本次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
│ │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本次发行方案尚需履行国有资产监管审批程序,并经公│
│ │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交所审核通过和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方可实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 │股票方案能否获得相关的批准,以及获得相关批准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
│ │ 过去12个月,公司与蜀道集团未发生与本次关联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过去12个月内(│
│ │2023年9月—2024年8月),公司与蜀道集团控制的企业存在其他类别交易情形,具体为公司│
│ │向蜀道集团间接控制的德阳昊华清平磷矿有限公司采购磷矿石,累计交易金额为7689.06万 │
│ │元。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一)交易概述 │
│ │ 2024年9月18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 │
│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蜀道集团,其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2024年│
│ │9月18日,公司与蜀道集团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
│ │ 本次发行的详细方案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
│ │告及其他文件。 │
│ │ (二)审批程序 │
│ │ 本次发行相关事项已经公司2024年9月18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
│ │本次发行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
│ │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暨关联交易事项尚需履行国有资产监管审批程序,并经公司股│
│ │东大会审议通过、上交所审核通过和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方可实施。公司股东大会在审议与本│
│ │次交易有关的议案时,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
│ │ (三)历史关联交易 │
│ │ 过去12个月,公司与蜀道集团未发生与本次关联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过去12个月内(│
│ │2023年9月—2024年8月),公司与蜀道集团控制的企业存在其他类别交易情形,具体为公司│
│ │向蜀道集团间接控制的德阳昊华清平磷矿有限公司采购磷矿石,累计交易金额为7689.06万 │
│ │元。 │
│ │ 二、关联人介绍 │
│ │ (一)关联人关系介绍 │
│ │ 蜀道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方,蜀道│
│ │集团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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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9-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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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四川宏达(集团)有限公司什化汽修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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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原控股股或原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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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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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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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9-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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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四川宏达(集团)有限公司什化汽修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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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原控股股或原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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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销售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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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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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9-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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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成都江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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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原控股股或原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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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租入租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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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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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9-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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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四川世纪众成房地产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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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原控股股或原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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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提供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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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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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9-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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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四川宏达(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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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原控股股或原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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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提供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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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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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9-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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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德阳昊华清平磷矿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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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间接控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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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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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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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9-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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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四川蜀物广润物流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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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间接控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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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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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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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9-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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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德阳昊华清平磷矿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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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间接控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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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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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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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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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宏达实业有限公司 5000.00万 2.46 9.32 2024-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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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5000.00万 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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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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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1│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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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预受要约申报代码:706094
申报简称:宏达收购
要约收购支付方式:现金
要约收购价格:4.55元/股
要约收购数量:全面要约,拟收购股份数量为1395762595股,占宏达股份已发行股份的比
例为68.69%。
要约收购有效期:2024年11月4日至2024年12月3日。
要约收购期届满后,过户清算手续办理时间另行公告。
投资者如欲了解本次要约收购详情,请查阅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
e.com.cn)的《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以下简称“《要约收购报告书》”
)全文。
现就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收购人”或“蜀道集团”)要约收购四川宏
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宏达股份”)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要约收购的提示
《要约收购报告书》披露后30日内,公司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
布3次要约收购提示性公告。
(二)要约收购申报的基本情况
1、被收购公司名称: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
2、被收购公司股票简称:宏达股份
3、被收购公司股票代码:600331
4、收购股份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5、预定收购的股份数量:1395762595股
6、预定收购股份占宏达股份总股本比例:68.69%
7、支付方式:现金
8、要约收购价格:4.55元/股
9、要约收购有效期:2024年11月4日至2024年12月3日
(一)本次要约收购价格
本次要约收购的要约价格为4.55元/股。若上市公司在本次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公告日至
要约收购期限届满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要约收购股份
价格及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二)计算基础
根据《收购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收购人按照本办法规定进行要约收购的,对
同一种类股票的要约价格,不得低于要约收购提示性公告日前6个月内收购人取得该种股票所
支付的最高价格。”
本次要约收购的要约价格及其计算基础如下:
1、在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公告日前6个月内,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
所的证券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收购人通过执行《四川宏达(集团)有限公司、四川
宏达实业有限公司合并重整案重整计划》取得上市公司股票的对应价格为4.27元/股。
2、四川天府春晓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府春晓”)将向四川信托有限公司—
四川信托—蓉城5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蓉城5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等10个信
托计划93.15%的信托受益权转让方共计支付61445万元,其中对应支付四川信托有限公司-四
川信托-名嘉百货流动资金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名嘉百货信托计划”)所持宏
达股份的股票价值为42383万元。因此,天府春晓本次获得的宏达股份每股成本为42383万元/
(10000万股×93.15%)=4.55元/股。
经综合考虑,收购人确定要约价格为4.55元/股,不低于收购人在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公
告日前6个月内取得宏达股份股票所支付的最高价格,符合《收购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
款的规定。
(三)是否存在股价被操纵、收购人是否有未披露的一致行动人、收购人前
6个月取得公司股份是否存在其他支付安排、要约价格的合理性的说明根据《收购管理办
法》第三十五条第二款:“要约价格低于提示性公告日前30个交易日该种股票的每日加权平均
价格的算术平均值的,收购人聘请的财务顾问应当就该种股票前6个月的交易情况进行分析,
说明是否存在股价被操纵、收购人是否有未披露的一致行动人、收购人前6个月取得公司股份
是否存在其他支付安排、要约价格的合理性等。”
在本次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公告日前30个交易日内,上市公司股票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
算术平均值为5.97元/股。
本次要约价格4.55元/股低于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公告日前30个交易日该种股票的每日加
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5.97元/股。关于是否存在股价被操纵、收购人是否有未披露的一致
行动人、收购人前6个月取得公司股份是否存在其他支付安排、要约价格的合理性的说明:
1、本次要约价格的合理性
(1)本次要约价格符合法定要求
本次要约价格为4.55元/股,不低于收购人在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公告日前6个月内取得宏
达股份股票所支付的最高价格,符合《收购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
(2)本次收购不以终止宏达股份上市地位为目的
本次要约收购系蜀道集团参股公司天府春晓受让蓉城5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等10个信托计
划合计共93.15%的信托受益权,进而间接控制名嘉百货信托计划所持有的上市公司4.92%股份
而触发。本次要约收购系为履行法定要约收购义务而发出,不以终止宏达股份上市地位为目的
。
2、宏达股份最近6个月的股价走势与市场及行业走势基本相符,不存在股价被操纵的情形
在本次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公告日前6个月,宏达股份股价走势及与相关指数的偏离情形
如下:
如上图所示,2024年4月8日至2024年10月9日期间,宏达股份、磷肥及磷化工(中信,CI00
5412.WI)和铅锌(中信,CI005215.WI)行业指数的走势基本一致,不存在明显的差异。
综上,本次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公告日前6个月,宏达股份股价走势与相关行业指数走势
基本相符,不存在明显偏离,不存在股价被操纵的情形。
3、收购人不存在其他未披露一致行动人或其他支付安排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收购人不存在其他未披露一致行动人或其他支付安排的情况。
四、要约收购期间的交易
被收购公司股票在要约收购期间正常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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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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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经营发展需要,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搬迁至新办公地址
,为更好地维护投资者关系,做好管理工作,便于沟通交流,现将变更后的办公地址公告如下
:
除上述办公地址变更外,公司注册地址、公司网址、投资者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其他联
系方式均保持不变,具体为:
公司注册地址:四川省德阳市什邡市师古镇九里埂村
公司网址:http://www.sichuanhongda.com/
投资者联系电话:028-86141081
电子邮箱:dshbgs@sichuanhongda.com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以上信息变更,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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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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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宏达股份”)于2024年9月27日召开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选举乔胜
俊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并将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变更为乔胜俊先生,董事会授
权公司经营层办理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工商登记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28日
披露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24-063)和《关于选举董事、选举新任董
事长、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公告》(临2024-064)。
公司于近日完成了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工商登记手续,并于2024年10月18日取得了德阳市市
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新营业执照。除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外,公司营业执照的其他登记事项未
发生变化。变更后的公司《营业执照》基本信息如下:
名称: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600205363163Y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法定代表人:乔胜俊
注册资本:贰拾亿叁仟贰佰万元整
成立日期:1994年06月30日
住所:四川省德阳市什邡市师古镇九里埂村;备案经营场所:四川省什邡市洛水镇南园村
经营范围:肥料生产;危险化学品生产;食品添加剂生产;饲料添加剂生产;危险废物经
营;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
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常用有色金属冶炼;有色金属压延加工;有色金属合金销售;肥料销售
;稀有稀土金属冶炼;食品添加剂销售;塑料制品制造;石灰和石膏制造;化工产品销售(不
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饲料添加剂销售;塑料制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
;金属矿石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
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
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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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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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27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选举乔胜俊先生和罗艳辉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
会第九次会议,选举乔胜俊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新任董事长,并对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专门
委员会组成人员进行调整。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事项
因工作原因,公司原董事王延俊先生、蒲堂东先生于2024年9月10日向董事会递交书面辞
职申请,辞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经公司控股股东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推荐,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乔胜俊先生、
罗艳辉女士的董事任职资格进行审核,公司于2024年9月1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董事会提名乔胜俊先生、罗艳辉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请公司股东
大会选举。
公司于2024年9月27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乔胜俊先生
、罗艳辉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乔胜俊先生、罗艳辉女士的非独立董事任期自
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届满止。
二、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事项
公司于2024年9月27日收到黄建军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原因,黄建军先生不再继
续担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委员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黄建军先生的书面辞职申请自
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黄建军先生辞去公司董事长及相关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务后,将
继续在公司担任董事、总经理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
黄建军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长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不断建立健全公司治理体系,在
防范化解风险、推动公司健康稳定发展等方面做出了突出贡献。
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黄建军先生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公司于2024年9月2
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与会董事一致同意选举董事乔胜俊先生为公司第
十届董事会新任董事长,并将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变更为乔胜俊先生,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
层办理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工商登记手续。乔胜俊先生的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选举通过
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于2024年9月27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专门会议,并发表了书面意见
:
提名委员会在审阅了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新任董事长候选人乔胜俊先生的相关资料后,认为
本次拟提名的董事长候选人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管理能力,未发现乔胜俊先生存
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
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长的情形,具备担任相应职务的任职资格。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同意
乔胜俊先生担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不存在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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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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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609600000股股票(含本
数),不超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前公司总股本的30%。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
简称“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
下简称“蜀道集团”)。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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